第119章 气吐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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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信有看着宋瑜这样,实在害怕,不由加大力度又拍了他几下。
宋瑜终于有反应了,他嘴唇颤抖,哆哆嗦嗦问赵信有。
“刚才那辆马车是哪个府上的?”
赵信有不知道宋瑜到底是怎么了,只能如实回道:“应是勇冠侯府的马车,我看到马车上的标识是一头猛虎,据说勇冠侯旗下精锐就是虎贲军,皇上册封顾小将军为勇冠侯时,亲自将猛虎定为勇冠侯府的标识。”
旁边有人听到赵信有这话,立刻大声附和道:“这位兄台说的正是,刚才那辆马车也是皇上赏赐给顾小侯爷的,你们看见拉车的马了没?那可都是西凉进贡的汗血宝马,价值千金呢!”
周围众人听闻此事,惊叹连连。
千金难求的汗血宝马,只配给顾小侯爷拉车,顾小侯爷不愧是皇上养大的亲外甥,比皇子都得圣宠啊!
不过比起惊叹顾小侯爷的圣宠不倦,大家还是更好奇传闻中不近女色的顾小侯爷车上,那位美若天仙的女子是谁?
看着好像不是那位跑到勇冠侯府门口大哭大闹,非顾小侯爷不嫁的福瑞郡主啊!
听说那位郡主眼高于顶,蛮横霸道还心狠手辣,不知是哪一年,有个卖梨的小贩为了避让贵人车驾,慌乱中把梨撒了一地,挡了福瑞郡主的马车。
福瑞郡主就命人将小贩狠狠抽打了一顿,小贩被抬回家没多久就死了。
自此街上的小贩但凡遇到福瑞郡主的车驾,都赶紧躲得远远的。
那位女子跟小贩说话很和气,才买了两串糖葫芦,就让手下给了小贩一个银锭子,出手可不是一般的大方。
听到这些议论,宋瑜只觉得一股窝火从心口顺着血液,往四肢百骸烧,烧的他浑身都在疼。
赵信有见宋瑜脸色更白了,眼眸更是破碎的厉害,好像下一瞬就要倒下去了,他赶忙扶住宋瑜,关切问道:“宋兄,你到底是怎么了?可是身子不适?”
宋瑜说不出话来,他努力控制面部肌肉,想让自己显得不那么狼狈,可是他做不到。
如果那是勇冠侯府的马车,那坐在胡秀儿身旁,跟她姿态亲昵的男子应该就是顾小侯爷。
可他从未听说过顾小侯爷娶亲,就算娶,也不可能娶一个和离过的屠户女。
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一一胡秀儿做了顾小侯爷的妾室,甚至比妾室更低贱的通房,贴身丫鬟!
不久前偶遇时,胡秀儿还是一身狼狈满脸憔悴,现在已经坐上了侯府的马车,满身华贵跟顾小侯爷一起买糖葫芦了。
她是见识了京城的富贵,被迷了眼自甘堕落,用色相勾引了伺候的贵人?
还是吃了苦头受不了磋磨,被逼无奈只得委身于人?
宋瑜脑中乱哄哄,一个个猜测都像炸雷在耳边响起,震得他心神俱疲。
他觉得一切都那么不真实,荒唐的他怀疑自己是在做梦,可即便是做梦,也梦不到如此险恶狠毒的情景。
赵信有眼睁睁看着宋瑜身子一晃,头一歪,噗的喷出口血来!
“宋兄,宋兄......”
宋瑜倒了下去,在赵信有焦急地呼唤中闭上了眼睛。
马车肉,胡秀儿左手一个糖葫芦,右手一个糖葫芦,吃的脸上都沾上了糖渣。
顾清晏颇为无奈,拿出帕子给她擦嘴,嗔怪道:“这么酸的东西,到底哪里好吃?”
胡秀儿笑得眯起眼睛,“不酸啊,我觉得挺甜的。”
说完,又咬下一整颗,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顾清晏只尝了一口就不吃了,嫌酸,两串糖葫芦都便宜了胡秀儿。
胡秀儿小时候最奢望的就是能有两串糖葫芦,一手一串,可爹不肯给她买,怕她吃多了肚子不舒服。
等长大了,她又舍不得买。
仔细想想,她都好几年没吃过糖葫芦了,京城的糖葫芦上竟然还沾着芝麻,又香又甜,可真好吃!
顾清晏见胡秀儿一口接一口,吃的眼睛眯起来,两颊鼓鼓的,像只松鼠一样,不由又馋了。
可山楂实在酸,他不喜欢。
看到胡秀儿嘴角沾的糖衣渣子,顾清晏不由捏起来放到自己嘴里,用牙轻轻一咬,确实挺甜。
胡秀儿被顾清晏这个举动弄的面红耳赤,嘴里的糖葫芦都咽不下去了,干巴巴瞪着他。
这人怎么变得这么爱动手动脚?
就算是演戏,也用不着这样吧?
顾清晏抬手将胡秀儿下巴上的糖衣渣子擦掉,仿佛一点也不觉得这么做有多暧昧似的,面色如常,语气平淡。
“怎么了?吃够了,不想吃了?”
说着,就要伸手抢胡秀儿的糖葫芦。
胡秀儿本能躲开,顾清晏又抢,胡秀儿又躲,顾清晏再抢,胡秀儿干脆一转身,张大嘴把一串上剩下的两个糖葫芦都咬了下来。
然后把自己撑的腮帮子鼓鼓的,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顾清晏笑倒在椅背上,逗胡秀儿真是世间第一好玩的事!
被逗的胡秀儿,郁闷地眨了眨眼睛。
手比脑子快是种什么体验?
随时随地被自己蠢哭!
并州府会所
赵信有送大夫出门,再次向大夫确认宋瑜只是急火攻心没有大碍,这口血喷出来比不喷出来要好得多,只要静心调养不会影响二月会试,这才放下心来。
宋瑜看到为了自己奔波劳顿,大冷天跑出一脑门子汗的赵信有,十分抱歉。
赵信有擦了擦汗,苦笑叹气道:“宋兄,你今日真是快把我吓死了,怎地突然就这般了呢?”
宋瑜垂下眼帘,苦涩一笑,“赵兄,勇冠侯府马车上那位女子是我的前妻。”
赵信有呆滞了足有半刻钟,才猛地站了起来。
来回走了几圈,还是觉得难以置信,看向宋瑜,“宋兄,这个玩笑可开不得啊。”
宋瑜抬手捂住眼睛,心里像是被人硬灌进去一大罐黄连水,苦不堪言。
“我也希望不是真的。”
“这,这,这怎么可能啊?”一向能言善辩的赵信有舌头都快打结了。
宋兄的前妻不是一个屠户女嘛,那林长天提起时还多有鄙夷,怎么可能是那样一位明艳动人的女子呢?
那个女子虽然挽着妇人发髻,但那张芙蓉面一看就很稚嫩,眼神清澈的很,笑起来还带着少女的娇憨呢。
可低头一看,他这宋兄也才十八岁。
乡野女子不像世家贵女,往往要等到及笄之后,甚至十七八岁才会嫁人,十三四岁嫁人生子的多的是。
这么一想,好像也说得通。
少年夫妻,青梅竹马,感情自然深厚啊!
更何况那女子相貌还那么出众,为了宋兄的前程主动同他和离,有情有义有相貌,宋兄对那女子念念不忘也实属正常。
只是,那女子既然已经成了勇冠侯府的爱妾,宋兄的这番深情,注定没有结果。
“宋兄,大丈夫何患无妻?既已和离,何必再牵挂,待你高中,我一定给你说门好亲事!”
赵信有拍了拍宋瑜肩膀,鼓励道。
赵信有看着宋瑜这样,实在害怕,不由加大力度又拍了他几下。
宋瑜终于有反应了,他嘴唇颤抖,哆哆嗦嗦问赵信有。
“刚才那辆马车是哪个府上的?”
赵信有不知道宋瑜到底是怎么了,只能如实回道:“应是勇冠侯府的马车,我看到马车上的标识是一头猛虎,据说勇冠侯旗下精锐就是虎贲军,皇上册封顾小将军为勇冠侯时,亲自将猛虎定为勇冠侯府的标识。”
旁边有人听到赵信有这话,立刻大声附和道:“这位兄台说的正是,刚才那辆马车也是皇上赏赐给顾小侯爷的,你们看见拉车的马了没?那可都是西凉进贡的汗血宝马,价值千金呢!”
周围众人听闻此事,惊叹连连。
千金难求的汗血宝马,只配给顾小侯爷拉车,顾小侯爷不愧是皇上养大的亲外甥,比皇子都得圣宠啊!
不过比起惊叹顾小侯爷的圣宠不倦,大家还是更好奇传闻中不近女色的顾小侯爷车上,那位美若天仙的女子是谁?
看着好像不是那位跑到勇冠侯府门口大哭大闹,非顾小侯爷不嫁的福瑞郡主啊!
听说那位郡主眼高于顶,蛮横霸道还心狠手辣,不知是哪一年,有个卖梨的小贩为了避让贵人车驾,慌乱中把梨撒了一地,挡了福瑞郡主的马车。
福瑞郡主就命人将小贩狠狠抽打了一顿,小贩被抬回家没多久就死了。
自此街上的小贩但凡遇到福瑞郡主的车驾,都赶紧躲得远远的。
那位女子跟小贩说话很和气,才买了两串糖葫芦,就让手下给了小贩一个银锭子,出手可不是一般的大方。
听到这些议论,宋瑜只觉得一股窝火从心口顺着血液,往四肢百骸烧,烧的他浑身都在疼。
赵信有见宋瑜脸色更白了,眼眸更是破碎的厉害,好像下一瞬就要倒下去了,他赶忙扶住宋瑜,关切问道:“宋兄,你到底是怎么了?可是身子不适?”
宋瑜说不出话来,他努力控制面部肌肉,想让自己显得不那么狼狈,可是他做不到。
如果那是勇冠侯府的马车,那坐在胡秀儿身旁,跟她姿态亲昵的男子应该就是顾小侯爷。
可他从未听说过顾小侯爷娶亲,就算娶,也不可能娶一个和离过的屠户女。
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一一胡秀儿做了顾小侯爷的妾室,甚至比妾室更低贱的通房,贴身丫鬟!
不久前偶遇时,胡秀儿还是一身狼狈满脸憔悴,现在已经坐上了侯府的马车,满身华贵跟顾小侯爷一起买糖葫芦了。
她是见识了京城的富贵,被迷了眼自甘堕落,用色相勾引了伺候的贵人?
还是吃了苦头受不了磋磨,被逼无奈只得委身于人?
宋瑜脑中乱哄哄,一个个猜测都像炸雷在耳边响起,震得他心神俱疲。
他觉得一切都那么不真实,荒唐的他怀疑自己是在做梦,可即便是做梦,也梦不到如此险恶狠毒的情景。
赵信有眼睁睁看着宋瑜身子一晃,头一歪,噗的喷出口血来!
“宋兄,宋兄......”
宋瑜倒了下去,在赵信有焦急地呼唤中闭上了眼睛。
马车肉,胡秀儿左手一个糖葫芦,右手一个糖葫芦,吃的脸上都沾上了糖渣。
顾清晏颇为无奈,拿出帕子给她擦嘴,嗔怪道:“这么酸的东西,到底哪里好吃?”
胡秀儿笑得眯起眼睛,“不酸啊,我觉得挺甜的。”
说完,又咬下一整颗,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顾清晏只尝了一口就不吃了,嫌酸,两串糖葫芦都便宜了胡秀儿。
胡秀儿小时候最奢望的就是能有两串糖葫芦,一手一串,可爹不肯给她买,怕她吃多了肚子不舒服。
等长大了,她又舍不得买。
仔细想想,她都好几年没吃过糖葫芦了,京城的糖葫芦上竟然还沾着芝麻,又香又甜,可真好吃!
顾清晏见胡秀儿一口接一口,吃的眼睛眯起来,两颊鼓鼓的,像只松鼠一样,不由又馋了。
可山楂实在酸,他不喜欢。
看到胡秀儿嘴角沾的糖衣渣子,顾清晏不由捏起来放到自己嘴里,用牙轻轻一咬,确实挺甜。
胡秀儿被顾清晏这个举动弄的面红耳赤,嘴里的糖葫芦都咽不下去了,干巴巴瞪着他。
这人怎么变得这么爱动手动脚?
就算是演戏,也用不着这样吧?
顾清晏抬手将胡秀儿下巴上的糖衣渣子擦掉,仿佛一点也不觉得这么做有多暧昧似的,面色如常,语气平淡。
“怎么了?吃够了,不想吃了?”
说着,就要伸手抢胡秀儿的糖葫芦。
胡秀儿本能躲开,顾清晏又抢,胡秀儿又躲,顾清晏再抢,胡秀儿干脆一转身,张大嘴把一串上剩下的两个糖葫芦都咬了下来。
然后把自己撑的腮帮子鼓鼓的,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顾清晏笑倒在椅背上,逗胡秀儿真是世间第一好玩的事!
被逗的胡秀儿,郁闷地眨了眨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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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信有送大夫出门,再次向大夫确认宋瑜只是急火攻心没有大碍,这口血喷出来比不喷出来要好得多,只要静心调养不会影响二月会试,这才放下心来。
宋瑜看到为了自己奔波劳顿,大冷天跑出一脑门子汗的赵信有,十分抱歉。
赵信有擦了擦汗,苦笑叹气道:“宋兄,你今日真是快把我吓死了,怎地突然就这般了呢?”
宋瑜垂下眼帘,苦涩一笑,“赵兄,勇冠侯府马车上那位女子是我的前妻。”
赵信有呆滞了足有半刻钟,才猛地站了起来。
来回走了几圈,还是觉得难以置信,看向宋瑜,“宋兄,这个玩笑可开不得啊。”
宋瑜抬手捂住眼睛,心里像是被人硬灌进去一大罐黄连水,苦不堪言。
“我也希望不是真的。”
“这,这,这怎么可能啊?”一向能言善辩的赵信有舌头都快打结了。
宋兄的前妻不是一个屠户女嘛,那林长天提起时还多有鄙夷,怎么可能是那样一位明艳动人的女子呢?
那个女子虽然挽着妇人发髻,但那张芙蓉面一看就很稚嫩,眼神清澈的很,笑起来还带着少女的娇憨呢。
可低头一看,他这宋兄也才十八岁。
乡野女子不像世家贵女,往往要等到及笄之后,甚至十七八岁才会嫁人,十三四岁嫁人生子的多的是。
这么一想,好像也说得通。
少年夫妻,青梅竹马,感情自然深厚啊!
更何况那女子相貌还那么出众,为了宋兄的前程主动同他和离,有情有义有相貌,宋兄对那女子念念不忘也实属正常。
只是,那女子既然已经成了勇冠侯府的爱妾,宋兄的这番深情,注定没有结果。
“宋兄,大丈夫何患无妻?既已和离,何必再牵挂,待你高中,我一定给你说门好亲事!”
赵信有拍了拍宋瑜肩膀,鼓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