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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送贴心小侄子去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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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葫芦看着孙金吃饱了,自己才拿出另两个肉火烧,三下五除二的吃下去,最后一竹筒的水给了老头,孙葫芦被火烧噎得直翻白眼。

    孙金将竹筒递到孙葫芦面前,孙葫芦讶异的看着孙金,“我喝不完,还剩下一半!”孙金别扭着不肯看孙葫芦的眼睛。

    孙葫芦笑了笑,接过竹筒咕咚咕咚将水喝了个精光,喝完之后,孙葫芦的大手对着孙金的后背狠狠一拍,“是不是专门给我留的水啊!”

    孙金被孙葫芦拍得差点享年九岁,他默默的往后落了两步,然后和孙葫芦一前一后往葫芦村走去。

    走到村口,花寡妇,大嘴巴子宋春香都在村口的树底下磕瓜子,看着孙葫芦走了过来,花寡妇的脸上扬起挪揄的笑容,“葫芦啊,你可回来了,你知道吗?王俊贤和白莲花定亲了。”

    孙葫芦的脚步一顿,脸色瞬间阴沉下来,孙金担忧的看着孙葫芦,自己的小姑对王俊贤的痴情程度,他是知道的,就连之前的退婚,孙金都觉得孙葫芦肯定是玩什么欲擒故纵的把戏,过不了多久,就会后悔然后央着爷爷奶奶去给她重新提亲。

    可是,让所有的人呢失望了,孙葫芦连眼眶都没红,“是吗?”声音平淡无比,花寡妇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孙葫芦,宋春香也傻傻的站在那里,将瓜子皮往自己嘴里塞。

    这还是孙葫芦吗?她竟然如此平静?这怎么可能?女夜叉的霸气呢?

    “葫芦啊,我们说的是王俊贤,你最喜欢的那个王俊贤!”

    “花婶子,我知道,是王俊贤和白莲花定亲了,我耳朵没问题,反而怀疑你脑子有问题,我和王俊贤早就退婚了,这事儿,你搁我面前说不着吧!”孙葫芦说完,就大步往村东头孙家走去。

    孙金赶紧快走两步,追上孙葫芦的步伐,“小姑,你若是难受,不如我去将那王俊贤揍一顿给你出出气!”

    孙葫芦低下头,深呼吸一口说:“不用了,走吧,赶紧回家,趁着天明儿,让爷爷带你去白秀才家拜师去。”

    孙金点点头,心中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读书,当了官,好给小姑撑腰,让她当一个逍遥自在的女夜叉!

    孙葫芦带着孙金回了家,院子里,孙老太太正狠狠啐了一口说:“早知道,我就不该听你的,就应该去将那王家的锅给砸了!”

    “你去砸了,现在全村都笑话葫芦没人要!”孙老头将烟杆子狠狠的在石头边磕了一下。

    看着孙葫芦进来,孙老太太赶紧起身,“葫芦回来了?累不累?”

    孙葫芦的三嫂李秋翠赶紧向前将孙葫芦背篓接过来说:“葫芦,快进屋歇歇吧。”

    孙葫芦摆摆手说:“爹,娘,我不累,这次苏老爷给的布料,我一共卖了八两银子。趁着天明儿,爹,你赶紧带块肉,领着金哥儿去白秀才家拜师吧。先让金哥在村里开蒙,等学得差不多,再送他去县城上县学。”最后这句话,是二十五岁的孙葫芦教着孙葫芦说的。

    “葫芦啊,那个王俊贤....”何珍珠站在一旁,脸上挂着同情,心中却是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

    孙老太太向前就将何珍珠推到一边儿去,“老四家的,你没事儿提什么王俊贤,家里的活计都干完了?衣服洗完了?是不是闲的腚疼!”

    何珍珠知道,自己触怒了婆婆,她赶紧转身去后院打扫鸡窝。

    孙老太太笑着看着孙葫芦说:“葫芦啊,你真的要去送金哥儿读书?供养一个读书人,可不是八两银子的事儿。”

    孙金听了,眼神再次黯淡了下来。

    “爹,娘,你们不用说了,这件事我已经决定了,我们家必须出一个读书人!金哥儿脑子机灵,年纪也合适,银钱的事儿,我以后不吃肉和白米饭了,家里吃什么我就跟着吃什么!”孙葫芦高声说道。

    “这可使不得!金哥儿读书的钱,家里凑,可是你打小就吃不惯粗粮,小时候,给你喂了一口玉米面饼子,你接着就吐血了。就是金哥不读书,也不能让你吃不上白米饭!”孙老太太固执的说道。

    “答应就是了,这阵子你好好练练厨艺,我教你做吃食去镇上卖,银钱总归不用担心的!”二十五岁的孙葫芦说道。

    孙葫芦想到那入口即化的粉蒸肉和香酥肉火烧,味道不错,要是卖的话,肯定挣钱。

    “娘,我不管,金哥必须读书!白莲花就要嫁给俊贤了,我一进村就知道了!我不能让她得意!她要嫁个秀才,那我就要有个秀才侄子!”孙葫芦任性的说道。

    “好了,这事儿听葫芦的,若是金哥儿真的成才,那么我们孙家也可以改换门楣了,钱的事儿,家里几个老爷们有手有脚的,难道还供不出一个读书人!”孙老头直接拍板定音。

    孙葫芦将银子塞给孙老头说:“那爹你赶紧带着金哥儿去白秀才家!”

    孙老头让大孙子回去挑了一件补丁少的衣服换上,孙老太太又去切了一条上好的肥肉,拿了三尺靛青色的棉布给装到竹筐中。

    孙老头带着孙金来到了白秀才家里,白秀才白鸿儒有两个儿子,老大白宁平,老二白宁安也就是白莲花的父亲。

    白秀才现在已经分家,白秀才跟着老大白宁平住,白秀才是村里私塾的教书先生,白宁平则是县城一家酒楼的掌柜,平时白宁平带着妻儿在县城居住,很少回来。

    孙金给白秀才磕三个头,然后奉茶,拜师礼就算完成了,白秀才给孙金一本三字经,一本千字文和文房四宝。

    这里的文房四宝和镇上的不一样,都是最便宜的毛笔搭配最粗糙的宣纸,因为都是农家子弟,用好的笔墨谁都吃不消,因此,在村里上村学的孩子都是从白秀才这边拿笔墨纸砚,比镇上铺子里的便宜很多。

    “好,既然选择读书就不能怕吃苦,要有头悬梁锥刺股的精神,记住了吗?”

    白秀才严肃的对孙金说道。

    孙金郑重的点点头说:“记住了!”回去的路上,孙金就像捧着稀世珍宝一般,将自己的书和笔墨捧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