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小说网 > 重生原始时代 > 第六十三章 金子

第六十三章 金子

作者:南州十一郎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一剑独尊全职艺术家牧龙师临渊行

一秒记住【三界小说网 www.xs3j.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若是公良在焱部前加上“祖地”两个字的话,说不定人家还会为之动容。有的可能还会热情的邀请他回家做客,还会因为他是从祖地出来的人送上一些东西,作为路上行走的物资。

    但他没说。

    老人又不是部落的巫或者首领,知道一些比较久远的事。

    毕竟从祖地出来的焱部人到了大荒后,不久就将部落易名为大焱,一些往事也就随风埋葬在故纸堆中。

    或许,偶尔会有人在讲古论今时,为了显示自己的阅历会拿出来晒一晒。但没事的时候,更多的是不会被人提起,那么老人当然也就无从得知了。

    公良对老人的话也没说什么,只是笑笑,又送上一颗天香果,道:“老人家,你们这里不是鬼方部吗?怎么变成鬼方国了。”

    “小家伙你应该是偏僻部落出来的吧!竟然连这事都不知道?”

    老人家一边咬着天香果一边说道:“我们鬼方国主可是天资卓绝之辈,以前曾经去东土人族读过书,还娶了那边大虞国的一个小娘回来。”

    说到这里,老人低声说道:“你不知道,那大虞国的小娘竟然细皮嫩肉,比之青桑部的女娘,也是不差分毫。”

    老人说完,似乎感觉和公良这小家伙说这种话有点为老不尊,连忙转移话题道:“我们国主可不只是娶了那东土小娘,还从东土带回了很多东西。看看前面那田,里面种的全是国主从东土带回来的稻种。那稻谷成熟后去皮,里面的东西叫米,吃起来味道清甜可口,比兽肉不知好吃多少,就是没什么用;另外还有一种小麦,磨成粉后,做成面条,味道爽滑可口,好吃得不得了,可惜就是有点不顶饿。”

    “小家伙,进城后,你可以去左边客栈尝尝面条的味道,保证是你们那些偏僻小部落没有尝过的美味。若是喜欢,还可以买一点回去自己煮。晚上时候,你也可以住在那客栈里面,就说是我介绍过去,那客栈老板会给我面子,让你免费吃住一天。但隔天就要付钱了,不管是你们部落的特产还是什么,客栈都收。”

    来到大荒这么久,蓦然听到面条、小麦、稻子、客栈,这些前世熟悉的名词,公良恨不得立刻就去看一下,那城里到底是什么模样。

    他连忙向老人告辞,又礼貌的问道:“不知您老人家怎么称呼。”

    这老人不是说客栈会给他面子吃住一天吗?没名字人家怎么知道。

    槐仁似乎清楚他的心思,也没戳破,说道:“我们国主说了,我鬼方国以神槐为祖神,自然以槐为姓,老朽就叫槐仁,去客栈时记得报上我的名字。”

    看看天色,已然不早,公良就向老人拜别,见槐仁呆在这边,依然没走的意思,不由好奇道:“老人家,您还不回去吗?”

    “等会儿再回,有一阵没晒太阳,身上都堆了一堆臭虫,得把这些家伙晒出来才行,要不然整天在身上跳来跳去。老了,有点受不了。”

    公良听到老人说的话,神色大恐。这时候,他才看到老人坐的石头上,竟然跳着一些细小的跳蚤,连忙带着圆滚滚和小鸡往后退了几步,免得被跳蚤跳到身上去。

    槐仁看到他的作态,不觉怒喝道:“有什么好怕的,不过是一些虫子而已,谁身上没几只虫子?”

    谁身上没几只虫子?

    公良感觉全身都不好了,也不敢分辨,连忙告辞,转身拔腿就跑,就怕那些跳蚤跳到他们身上。

    槐仁看着他飞速离去的背影,气得笑骂道:“这小兔崽子。”

    公良跑出一阵后,才停了下来。这老头真是太恐怖了,竟然一身跳蚤。其实他自己倒不是很怕,最怕那些跳蚤跳到圆滚滚身上去,它全身是毛,跳蚤最喜欢在它这种多毛的动物身上打窝。

    到时,若是让跳蚤发展起来,那可就成大麻烦了。

    粑粑,那个人身上好多虫虫喔。米谷扑扇着翅膀在公良身边说道。

    “你要记住,以后看到这种身上有很多虫子的人,记得跑开,知道吗?”公良说道。

    嗯嗯,米谷听话的点着头,可是她才不怕那些虫虫呢!

    走进城门,为了避免米谷乱飞,公良就让她骑在自己脖子上。小家伙是第一次骑在上面,兴奋的扭着屁股,尾巴更是不停的摇来摇去。公良感觉不时有风被她那九彩尾巴扇进耳朵,连忙说道:“米谷,不要让你的尾巴动来动去。”

    米谷看了看自己尾巴,小脸很无辜的说道,粑粑,它自己要动的,偶可管不了。

    公良恶狠狠的说道:“既然不听话,那就把尾巴给割了。”

    米谷一听,连忙将尾巴收起来,不敢再摇。

    只是一会儿,她又故态复萌。

    这次没有往他耳朵里扇风,而是在背上摇来摆去,一阵阵凉风在背部扫来扫去,一时没什么,久了就让人感觉凉飕飕的。公良瞄了米谷一眼,只见小家伙正高兴的四处看着,也不好去破坏她的兴致,只得作罢。

    很无奈,有时候,他对这小家伙完全没有办法。

    走过城门,眼前出现一条巨石铺就的大道。

    道路两旁,石头搭就的房屋整整齐齐的矗立在那里。

    每一间屋子面前都种着一棵鬼方部人所说的神槐。

    神槐树身高大,树叶浓密,将道路上空遮得严严实实,都不见半点阳光。走过去,一股凉气扑面而来,让人感觉阴气森森。不过,城中最大的神槐还要数远处那一株。那株神槐华盖重重,树高无算,树身巨大不可以计,也不知生长了多久,竟然能长成这个样子。

    城门左边,有一家写着客栈两字的高大房子,应该就是槐仁所说的客栈,公良带着米谷、圆滚滚、小鸡走了过去。

    客栈里面空间宽广,几个人坐在桌椅上吃东西。

    只是服务很差,进门竟然没人上前招呼。

    公良找了张桌子坐下,才有一名大汉慢慢走过来问:“小家伙,想吃什么东西?”

    公良也不知道槐仁说的话是真是假,就试着对大汉说道:“你好,我是槐仁老人家介绍过来的。”

    大汉一听,也没再问,就说道:“那我去给你下碗面条。”

    “不好意思,要四碗。”公良比了比四个手指。

    “嗯。”

    这时候,店里一个吃完东西的人起身,也没说话,直接扔了几颗东西在柜台上。公良眼睛顿时瞪大起来,那分明是几块拇指粗的金子。大汉看到他的表情,哈哈一笑,走过去拿起金子,扔了一块给他,“送你一个。”

    公良仔细看了看,又咬了咬,有点软,感觉是金子,但又不大确定,就问道:“这是金子?”

    “当然是金子。”

    “那他怎么用金子付账?”公良不解道。

    “这金子有什么用,我们鬼方国旁边就是金山,随便挖就有。要不是国主吩咐本国人买卖必须用金子,我都不想要,还不如来几斤兽肉合算。”大汉不满的说道

    公良想了想,确实也是这种情况。

    大荒百部之间还处在很原始的社会状态,主要是以物易物为主。金子在以钱币为主的地方或许有用,但在大荒这种荒莽的地方,还真的不如荒兽肉来得实在。

    公良摸着下巴,感觉这其中似乎有些文章可以做。

    想及大汉说的,他们部落旁边就是金山,顿时有点心动的问道:“那我可以去挖金子吗?”

    大汉摇了摇头,“不行,国主说过,除了我们鬼方国人,外面部落的人都不能去挖金子。”

    说完,他又悄悄的低声说道:“不过,你要去挖的话,也不是没有办法。”

    公良看着他的表情,心道:这家伙不会是刚才那老头的儿子吧!(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