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一只铅笔引发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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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恭也笑笑说道:“所以这次希望你务必帮下忙!”
莫登男收起了笑容,略加思索一会后。
缓缓开口道:“这个嘛……其实还是有些困难的,叶菲菲我多少了解一点,感觉她是那种比较古板的类型,跟我不是一国人!”
“没关系,你帮忙试试,不行再说,但我相信没有女人能抵挡折扣的诱惑!”程恭眸子里带着肯定。
莫登男嗒吧着眼睛缓缓说道:“行吧!其实干月老这份差事貌似还挺好玩的,到时候我尽量试试。对了,那我得什么时候找她?”
“如果可以就明天吧,越快越好!回头我整理一遍她明天可能会去的地方,到时候告诉你!”
把杨书群和叶菲菲第二次约会的地点,放在自己有把握的地方,会更容易减少意外的发生。
程恭可不想做类似于用开水烫一次脸的事情。
在火锅店门口与莫登男道别过后。
程恭刚上滴滴,就接到了一个来自房产中介所的电话。
原来是之前程恭卖房的手续都办好了,新户主会在一周内搬进来。
在扣掉一些相关费用后,还有三十多万将会打进他的账户上来。
这是原主程恭准备用来给程灵做手术的。
虽然自己已经解决了手术费的事情,但这笔钱他并不想轻易动用。
眼下首要的还是先解决杨书群的事情,并且得尽快找个租住房。
他回到家里,开始收拾略显凌乱的屋子。
准备把一些零碎的不能用的东西扔掉,毕竟随时都有可能要搬家。
就在收拾的时候,他从一个抽屉的最里层发现了一个小盒子。
这个盒子他的印象非常深刻,因为在原来的世界,他也有一个这样的盒子。
他甚至还记得,盒子里是自己大一时期的一张照片,以及一支短得只有两公分的铅笔。
程恭把小盒子拿了出来,吹了吹表面的灰尘,仔细地端详着。
他坐到了床上,缓缓打开盒子。
果然不出他所料。
里面的确是那张照片和那支铅笔。
“她也在这里么?”
程恭轻喃着,从盒中拿起那支短小的铅笔。
陷入了回忆当中……
“你怎么老是不带笔呀?看你这样子我愣是想一笔头就扎死你!”
说话的是个小女孩,白色的公主裙,留着两个小辫子。
乌黑而又清澈的发亮的一双大眼睛。
此刻她正扬起手中已经只剩两公分,还削得拔尖的铅笔,狠狠地瞪着还是一个小娃娃的程恭。
这个女孩是他上小学一年级的同桌。
程恭怯生生地看着对方,小脸通红。
倒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双手在背后,偷偷折断一支崭新的铅笔造成的。
“我……我忘记带了,你不是……还有一支嘛,你这只就借我用了嘛。”小程恭语无伦次。
“都快没了,送你了!”女孩把笔拍在桌上,明显刚削好的笔头又断了一截,“读书一点不凶,我都不想理你,以后再问我借,我就告诉老师!”
小程恭快速把短笔拿在了手里,弱弱地问:“那我要是读书凶了呢?”
“你读书凶了,大家都会喜欢你。”
“那你呢?”
“你凶了再说。”
女孩显然对小程恭很不耐烦,不再理他。
程恭把那支短笔紧紧攥在手里,咬唇按下决心:“我一定会凶起来的。”
于是那天回家过后,他把那支短笔小心翼翼地放进了这个盒子。
他觉得,只有自己成绩厉害了,才配用女孩这支笔。
小程恭很喜欢默默地看着她,看她跟班里的女同学们嬉戏的可爱模样,看她手握铅笔认真思考的乖乖样子。
但他却又害怕对方知道自己在看她,每次对方有所反应,他总是条件反射地别过头。
“只有我读书凶了,她才会有可能喜欢我……”
小程恭默记着这句话。
他认真听每一节课,做好每一道题。
别人在学习的时候,他肯定在学习,别人在玩的时候,他还是在学习。
仅仅一个学期,程恭就成功跻身学霸行列,并且从二年级开始,班长和学习委员一直都是他轮着当。
只是每次帮老师发作业本,发卷子,念到她名字的时候都会模糊不清。
他害怕别人知道自己喜欢这个女孩,他连她名字都不敢叫。
“只要我读书凶了,她才有可能喜欢我……”这句话经常找程恭脑海浮现。
他读书已经很‘凶’了,但他总觉得还欠缺点什么。
所以即便他们很熟,但因为焦虑,程恭迟迟没有采取行动,就这样一天拖一天。
即便从九年义务教育到高中他们都在一个班。
甚至到大学,程恭顶着父母泪声俱下的责骂,竟放弃了九八五、二幺幺,跟着这个女生读了个普通的二本。
程恭坚信,只要是金子,在哪都会发光。
发光过后再去向自己的女神表白,那将是多么让人刻骨铭心的一个爱情故事!
可事与愿违,事情的发展在一瞬间就与他的臆想背道而驰了。
他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天,在校内的一颗大槐树下。
这个女孩靠在树杆上,一个他眼中的‘坏男生’撑在她的面前,啄了一口烟,扔掉,然后勾起她的下巴,对着她吐了几口烟圈……
大黑框的近视眼镜,让程恭很清楚地看到她暗恋十二年的女孩被这样欺负。
那一刻,他愤怒异常,他丢下了手中的书,随手在旁边施工未完成的沙堆里操起了一块砖头。
在愤怒之余,他心中还带着点小欣喜。
等了十二年了!
机会终于来了!
程恭甚至已经想到了小说里英雄救美后续……
他一步步往前走去,心里琢磨着,要不要拍向这个坏男生的头,还是拍肩膀吧,拍头容易出事。
拍肩膀就不错,既能大力泄愤又能让对方记住教训,还不会出人命。
程恭决定了,就拍他那只摸了女孩下巴的那只魔爪。
然而,刚走到一半,他就遽然停下了脚步。
因为他难以置信地看到,女孩被那个坏男生如此调戏,竟然一点也不生气,反而是在那个坏男孩的目光下,露出了他十二年都未曾见过的娇羞和脸红,那是少女独有的霏迷。
随即他眼巴巴地自己的女神,佯怒中带着娇笑伸出小粉拳,捶向了那个坏男生的胸口。
这是被调戏过后该有的样子吗?
电视剧里不都是大喊救命吗?她只要喊一声,都不用叫破喉咙,自己就会出现。
可是事实上是,接下来两人就在他面前,做起了程恭只有在梦里才能体验的事情。
那一刻,程恭的三观开始崩塌。
他手中的砖头无力地砸在自己的脚上,然后倒在一边,孤单地躺在草地里。
与程恭落寞的背影相互映衬着……
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
心被搅成碎片的程恭很不甘,但别无他法,没有人能告诉他答案。
他抬头望天,老天与之确认过了眼神,开始垂怜他,变幻出宛如一条条立起身子如毒蛇般的乌云,随即下起了倾盆大雨。
“我不要你可怜我,我会自己找到答案的!”雨中的程恭握紧双拳,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程恭也笑笑说道:“所以这次希望你务必帮下忙!”
莫登男收起了笑容,略加思索一会后。
缓缓开口道:“这个嘛……其实还是有些困难的,叶菲菲我多少了解一点,感觉她是那种比较古板的类型,跟我不是一国人!”
“没关系,你帮忙试试,不行再说,但我相信没有女人能抵挡折扣的诱惑!”程恭眸子里带着肯定。
莫登男嗒吧着眼睛缓缓说道:“行吧!其实干月老这份差事貌似还挺好玩的,到时候我尽量试试。对了,那我得什么时候找她?”
“如果可以就明天吧,越快越好!回头我整理一遍她明天可能会去的地方,到时候告诉你!”
把杨书群和叶菲菲第二次约会的地点,放在自己有把握的地方,会更容易减少意外的发生。
程恭可不想做类似于用开水烫一次脸的事情。
在火锅店门口与莫登男道别过后。
程恭刚上滴滴,就接到了一个来自房产中介所的电话。
原来是之前程恭卖房的手续都办好了,新户主会在一周内搬进来。
在扣掉一些相关费用后,还有三十多万将会打进他的账户上来。
这是原主程恭准备用来给程灵做手术的。
虽然自己已经解决了手术费的事情,但这笔钱他并不想轻易动用。
眼下首要的还是先解决杨书群的事情,并且得尽快找个租住房。
他回到家里,开始收拾略显凌乱的屋子。
准备把一些零碎的不能用的东西扔掉,毕竟随时都有可能要搬家。
就在收拾的时候,他从一个抽屉的最里层发现了一个小盒子。
这个盒子他的印象非常深刻,因为在原来的世界,他也有一个这样的盒子。
他甚至还记得,盒子里是自己大一时期的一张照片,以及一支短得只有两公分的铅笔。
程恭把小盒子拿了出来,吹了吹表面的灰尘,仔细地端详着。
他坐到了床上,缓缓打开盒子。
果然不出他所料。
里面的确是那张照片和那支铅笔。
“她也在这里么?”
程恭轻喃着,从盒中拿起那支短小的铅笔。
陷入了回忆当中……
“你怎么老是不带笔呀?看你这样子我愣是想一笔头就扎死你!”
说话的是个小女孩,白色的公主裙,留着两个小辫子。
乌黑而又清澈的发亮的一双大眼睛。
此刻她正扬起手中已经只剩两公分,还削得拔尖的铅笔,狠狠地瞪着还是一个小娃娃的程恭。
这个女孩是他上小学一年级的同桌。
程恭怯生生地看着对方,小脸通红。
倒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双手在背后,偷偷折断一支崭新的铅笔造成的。
“我……我忘记带了,你不是……还有一支嘛,你这只就借我用了嘛。”小程恭语无伦次。
“都快没了,送你了!”女孩把笔拍在桌上,明显刚削好的笔头又断了一截,“读书一点不凶,我都不想理你,以后再问我借,我就告诉老师!”
小程恭快速把短笔拿在了手里,弱弱地问:“那我要是读书凶了呢?”
“你读书凶了,大家都会喜欢你。”
“那你呢?”
“你凶了再说。”
女孩显然对小程恭很不耐烦,不再理他。
程恭把那支短笔紧紧攥在手里,咬唇按下决心:“我一定会凶起来的。”
于是那天回家过后,他把那支短笔小心翼翼地放进了这个盒子。
他觉得,只有自己成绩厉害了,才配用女孩这支笔。
小程恭很喜欢默默地看着她,看她跟班里的女同学们嬉戏的可爱模样,看她手握铅笔认真思考的乖乖样子。
但他却又害怕对方知道自己在看她,每次对方有所反应,他总是条件反射地别过头。
“只有我读书凶了,她才会有可能喜欢我……”
小程恭默记着这句话。
他认真听每一节课,做好每一道题。
别人在学习的时候,他肯定在学习,别人在玩的时候,他还是在学习。
仅仅一个学期,程恭就成功跻身学霸行列,并且从二年级开始,班长和学习委员一直都是他轮着当。
只是每次帮老师发作业本,发卷子,念到她名字的时候都会模糊不清。
他害怕别人知道自己喜欢这个女孩,他连她名字都不敢叫。
“只要我读书凶了,她才有可能喜欢我……”这句话经常找程恭脑海浮现。
他读书已经很‘凶’了,但他总觉得还欠缺点什么。
所以即便他们很熟,但因为焦虑,程恭迟迟没有采取行动,就这样一天拖一天。
即便从九年义务教育到高中他们都在一个班。
甚至到大学,程恭顶着父母泪声俱下的责骂,竟放弃了九八五、二幺幺,跟着这个女生读了个普通的二本。
程恭坚信,只要是金子,在哪都会发光。
发光过后再去向自己的女神表白,那将是多么让人刻骨铭心的一个爱情故事!
可事与愿违,事情的发展在一瞬间就与他的臆想背道而驰了。
他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天,在校内的一颗大槐树下。
这个女孩靠在树杆上,一个他眼中的‘坏男生’撑在她的面前,啄了一口烟,扔掉,然后勾起她的下巴,对着她吐了几口烟圈……
大黑框的近视眼镜,让程恭很清楚地看到她暗恋十二年的女孩被这样欺负。
那一刻,他愤怒异常,他丢下了手中的书,随手在旁边施工未完成的沙堆里操起了一块砖头。
在愤怒之余,他心中还带着点小欣喜。
等了十二年了!
机会终于来了!
程恭甚至已经想到了小说里英雄救美后续……
他一步步往前走去,心里琢磨着,要不要拍向这个坏男生的头,还是拍肩膀吧,拍头容易出事。
拍肩膀就不错,既能大力泄愤又能让对方记住教训,还不会出人命。
程恭决定了,就拍他那只摸了女孩下巴的那只魔爪。
然而,刚走到一半,他就遽然停下了脚步。
因为他难以置信地看到,女孩被那个坏男生如此调戏,竟然一点也不生气,反而是在那个坏男孩的目光下,露出了他十二年都未曾见过的娇羞和脸红,那是少女独有的霏迷。
随即他眼巴巴地自己的女神,佯怒中带着娇笑伸出小粉拳,捶向了那个坏男生的胸口。
这是被调戏过后该有的样子吗?
电视剧里不都是大喊救命吗?她只要喊一声,都不用叫破喉咙,自己就会出现。
可是事实上是,接下来两人就在他面前,做起了程恭只有在梦里才能体验的事情。
那一刻,程恭的三观开始崩塌。
他手中的砖头无力地砸在自己的脚上,然后倒在一边,孤单地躺在草地里。
与程恭落寞的背影相互映衬着……
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
心被搅成碎片的程恭很不甘,但别无他法,没有人能告诉他答案。
他抬头望天,老天与之确认过了眼神,开始垂怜他,变幻出宛如一条条立起身子如毒蛇般的乌云,随即下起了倾盆大雨。
“我不要你可怜我,我会自己找到答案的!”雨中的程恭握紧双拳,仰天长啸,壮怀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