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8.第828章 大白那只狗很傲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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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么讨厌,你儿子知道吗?”许朝暮冷哼一声,不理他了。
她推开他,只好灰溜溜地站起来,打算下楼去。她这算不算被他赶出来了?
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回头冲他做了个鬼脸:“以后要是再头疼别喊我。”
她好心好意想要替他揉一揉,顺便……跟他聊一聊,结果他倒好,不领情。
沈迟不理她,闭上眼睛,躺在床上。
许朝暮没办法,只好替他关上门,一个人下了楼去。
发财在很远的地方就看到她下来了,冲着她摇摇尾巴摆摆腿,很欢快的样子。
许朝暮走过去,慢慢弯腰抱起它,摇了摇它的腿道:“你怎么那么高兴?又偷吃骨头了?”
“汪汪。”发财叫了一声。
许朝暮笑了,坏心道:“真想把你抱到楼上去,然后咬某个人一口。”
正在这时,凌管家急匆匆地跑来了,一脸焦灼:“哎,发财,你居然跑这儿来了,你怎么那么不听话。”
“啊?凌管家,发财它怎么了?”许朝暮好奇地问道。
发财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睁着乌溜乌溜的大眼睛,往许朝暮怀里一躲,将头埋在了她的臂弯里。
“跟大白打架了,它把大白给咬了。”
“这么严重,居然敢咬大白。”许朝暮低头看了发财一眼,它已经不敢抬头了,一声不吭。
“可不是,大白被它咬得团团转,很暴躁。这会儿,佣人想给大白上药,大白都不让任何人靠近。”凌管家道。
“发财,你怎么不听话,你怎么咬大白呢?你这么不听话,我要把你送人了。”许朝暮拍了一下它的屁股。
发财躲在她的怀里,一动不动,大眼睛都闭上了。
“发财就喜欢跟大白闹,大白不理它,它就把大白给咬了。”凌管家无奈。
“……”许朝暮嘴角一抽,这叫相爱相杀么。
“发财,大白那只狗很傲娇的,它要是不跟你玩,你告诉我一声,我帮你揍它。下次不准咬了,听到没有?”许朝暮低头道。
大白那只狗不愧是沈迟养大的宠物,跟沈迟的脾气一样一样的。
“嗷……”发财终于哼哼了一声。
“好了,没事了,我不打你的,我把大白送人都不会把你送人的,来,开心点,我们出去玩。”许朝暮道。
凌管家一愣一愣的,许朝暮这是跟四少生气了吧?许朝暮明明很喜欢大白的……
许朝暮将发财放到了地上,一放下来,它又开心了,脖子上的小铃铛“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这狗虽然胖了一点点,但还是长不大,特别可爱。
许朝暮越看越爱,带着它出门了。
于是,一整天,许朝暮都在跟发财玩。
她并不碰发财,只是让发财在她身边的地方转悠,她拿着相机替它拍照片。
一会儿让发财趴到花园的秋千旁做乖巧状,一会儿让它站在码头上做威风凛凛状,一会儿又让它跳起来追球球做快乐小天使……
反正许朝暮跟它玩得不亦乐乎,也就忘记了沈迟吼她的事情,更没有管发财咬了大白的事。
玩累了,她也不回沈家,就在锦绣天下别墅区的凉亭里给沈家佣人打个电话,让他们直接将饭送过来。
沈迟睡了一会儿,起来的时候没有见到许朝暮,却听凌管家说发财把大白给咬了。
沈迟扶额,在沈家,谁敢咬大白?别说咬了,连饿一顿都不敢。
只有许朝暮那只不怕死的狗什么都敢!
难怪人家说有什么主人有什么东西,那只狗随她。
沈迟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大白被咬,他能拿那只蠢狗怎么办,更不能拿许朝暮怎么办。
他去狗舍看了大白一眼,它的伤口已经处理好了,这会儿,它正闭着眼睛,趴在太阳底下晒太阳。
还好,没有什么大碍。
看完后,沈迟就开车去了集团。
那些天,沈迟一直在忙展销会的事情,这次展销会的举办还是定在华盛顿,到时候,会有很多集团参加。
许朝暮的作品,沈迟亲自帮她修改了,并找了专家顾问团,他一定要她拿第一。
不过,某些修改的细节,沈迟没有告诉她,到时候可以给她一点惊喜。
至于许朝暮,那些天,她基本就不去集团了,在家调养身体。
眼看着肚子越来越大了,天气也越来越凉了,只不过,让她可郁闷的是,沈迟从未跟她提过婚礼的事情。
这种事情,男人不提,她也不好问。
算了,反正她肚子大了,也不可能办婚礼了,也许沈迟也是这样子想的,正好省钱。
后来那段时间,她去了于薇薇的研究所,让她诧异的是,研究所现在居然是厉北廷在管,于薇薇每天就吃吃苹果,监督监督厉北廷,小日子过得可自在了。
她也去琴行看了莫水芙,莫水芙的日子很平静,在她的脸上看到的永远是湖水般的波澜不惊。
莫水芙的琴行还不错,小孩子很多,有时候许朝暮也会在那里教教小孩子。
琴行被莫水芙收拾得很漂亮,青藤绿树,盆栽鲜花,宛如一个美丽的童话世界。
在这童话世界里,有最纯真的欢乐。
不过,她倒是再也没有见到过沈世寒。
她有时候觉得沈世寒比沈迟还忙,在集团看不到,在琴行也看不到。
五年后,她对沈世寒的那份恨意已经淡了很多,再加上前段时间周培天也死了,她就更加没有太多的感觉了。
那件事,很多时候如云烟般,散了……
到了十月份中旬的时候,许朝暮的肚子已经六个月了,气温也降了许多。
秋天的红枫犹如红色的颜料,将整座锦绣天下别墅区都染上了一片通红的颜色。这红色如火如荼,从远处看去,格外有生命力。
点缀在这一大片一大片红枫中的,是各种各样的秋菊,香气宜人,美不胜收。
许朝暮经常在枫叶林里散步,她嗅着红枫浅淡的气息,徜徉其中,心情会很舒畅。
大多数时候是她一个人来,偶尔,沈迟会陪她。
她知道,沈迟已经尽力了,集团里实在少不了他。
这一天,沈迟终于没有去上班,他陪她一起走在红枫林里。
出发前,许朝暮笑着对他道:“四哥,我们把大白和发财都带上吧。”
“你这么讨厌,你儿子知道吗?”许朝暮冷哼一声,不理他了。
她推开他,只好灰溜溜地站起来,打算下楼去。她这算不算被他赶出来了?
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回头冲他做了个鬼脸:“以后要是再头疼别喊我。”
她好心好意想要替他揉一揉,顺便……跟他聊一聊,结果他倒好,不领情。
沈迟不理她,闭上眼睛,躺在床上。
许朝暮没办法,只好替他关上门,一个人下了楼去。
发财在很远的地方就看到她下来了,冲着她摇摇尾巴摆摆腿,很欢快的样子。
许朝暮走过去,慢慢弯腰抱起它,摇了摇它的腿道:“你怎么那么高兴?又偷吃骨头了?”
“汪汪。”发财叫了一声。
许朝暮笑了,坏心道:“真想把你抱到楼上去,然后咬某个人一口。”
正在这时,凌管家急匆匆地跑来了,一脸焦灼:“哎,发财,你居然跑这儿来了,你怎么那么不听话。”
“啊?凌管家,发财它怎么了?”许朝暮好奇地问道。
发财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睁着乌溜乌溜的大眼睛,往许朝暮怀里一躲,将头埋在了她的臂弯里。
“跟大白打架了,它把大白给咬了。”
“这么严重,居然敢咬大白。”许朝暮低头看了发财一眼,它已经不敢抬头了,一声不吭。
“可不是,大白被它咬得团团转,很暴躁。这会儿,佣人想给大白上药,大白都不让任何人靠近。”凌管家道。
“发财,你怎么不听话,你怎么咬大白呢?你这么不听话,我要把你送人了。”许朝暮拍了一下它的屁股。
发财躲在她的怀里,一动不动,大眼睛都闭上了。
“发财就喜欢跟大白闹,大白不理它,它就把大白给咬了。”凌管家无奈。
“……”许朝暮嘴角一抽,这叫相爱相杀么。
“发财,大白那只狗很傲娇的,它要是不跟你玩,你告诉我一声,我帮你揍它。下次不准咬了,听到没有?”许朝暮低头道。
大白那只狗不愧是沈迟养大的宠物,跟沈迟的脾气一样一样的。
“嗷……”发财终于哼哼了一声。
“好了,没事了,我不打你的,我把大白送人都不会把你送人的,来,开心点,我们出去玩。”许朝暮道。
凌管家一愣一愣的,许朝暮这是跟四少生气了吧?许朝暮明明很喜欢大白的……
许朝暮将发财放到了地上,一放下来,它又开心了,脖子上的小铃铛“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这狗虽然胖了一点点,但还是长不大,特别可爱。
许朝暮越看越爱,带着它出门了。
于是,一整天,许朝暮都在跟发财玩。
她并不碰发财,只是让发财在她身边的地方转悠,她拿着相机替它拍照片。
一会儿让发财趴到花园的秋千旁做乖巧状,一会儿让它站在码头上做威风凛凛状,一会儿又让它跳起来追球球做快乐小天使……
反正许朝暮跟它玩得不亦乐乎,也就忘记了沈迟吼她的事情,更没有管发财咬了大白的事。
玩累了,她也不回沈家,就在锦绣天下别墅区的凉亭里给沈家佣人打个电话,让他们直接将饭送过来。
沈迟睡了一会儿,起来的时候没有见到许朝暮,却听凌管家说发财把大白给咬了。
沈迟扶额,在沈家,谁敢咬大白?别说咬了,连饿一顿都不敢。
只有许朝暮那只不怕死的狗什么都敢!
难怪人家说有什么主人有什么东西,那只狗随她。
沈迟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大白被咬,他能拿那只蠢狗怎么办,更不能拿许朝暮怎么办。
他去狗舍看了大白一眼,它的伤口已经处理好了,这会儿,它正闭着眼睛,趴在太阳底下晒太阳。
还好,没有什么大碍。
看完后,沈迟就开车去了集团。
那些天,沈迟一直在忙展销会的事情,这次展销会的举办还是定在华盛顿,到时候,会有很多集团参加。
许朝暮的作品,沈迟亲自帮她修改了,并找了专家顾问团,他一定要她拿第一。
不过,某些修改的细节,沈迟没有告诉她,到时候可以给她一点惊喜。
至于许朝暮,那些天,她基本就不去集团了,在家调养身体。
眼看着肚子越来越大了,天气也越来越凉了,只不过,让她可郁闷的是,沈迟从未跟她提过婚礼的事情。
这种事情,男人不提,她也不好问。
算了,反正她肚子大了,也不可能办婚礼了,也许沈迟也是这样子想的,正好省钱。
后来那段时间,她去了于薇薇的研究所,让她诧异的是,研究所现在居然是厉北廷在管,于薇薇每天就吃吃苹果,监督监督厉北廷,小日子过得可自在了。
她也去琴行看了莫水芙,莫水芙的日子很平静,在她的脸上看到的永远是湖水般的波澜不惊。
莫水芙的琴行还不错,小孩子很多,有时候许朝暮也会在那里教教小孩子。
琴行被莫水芙收拾得很漂亮,青藤绿树,盆栽鲜花,宛如一个美丽的童话世界。
在这童话世界里,有最纯真的欢乐。
不过,她倒是再也没有见到过沈世寒。
她有时候觉得沈世寒比沈迟还忙,在集团看不到,在琴行也看不到。
五年后,她对沈世寒的那份恨意已经淡了很多,再加上前段时间周培天也死了,她就更加没有太多的感觉了。
那件事,很多时候如云烟般,散了……
到了十月份中旬的时候,许朝暮的肚子已经六个月了,气温也降了许多。
秋天的红枫犹如红色的颜料,将整座锦绣天下别墅区都染上了一片通红的颜色。这红色如火如荼,从远处看去,格外有生命力。
点缀在这一大片一大片红枫中的,是各种各样的秋菊,香气宜人,美不胜收。
许朝暮经常在枫叶林里散步,她嗅着红枫浅淡的气息,徜徉其中,心情会很舒畅。
大多数时候是她一个人来,偶尔,沈迟会陪她。
她知道,沈迟已经尽力了,集团里实在少不了他。
这一天,沈迟终于没有去上班,他陪她一起走在红枫林里。
出发前,许朝暮笑着对他道:“四哥,我们把大白和发财都带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