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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第127章 女儿叫卷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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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是谁的?”权赫问道。

    “孩子是六哥的。”姚珺晗一口咬死。

    权赫讥讽道,“你当你是圣母玛利亚,老子碰都没有碰过你,你就怀上了老子的种!”

    圣母玛利亚:基督教《圣经》新约和教《古兰经》里耶稣(尔萨)的生母。新约称玛利亚还是处女时受圣灵感应而怀孕。

    “反正我们现在的婚姻名存实亡,你也不用觉得对不起我,大胆的说出来,我不会找那个男人算账的。你现在也怀了他的孩子了,我愿意成全你们一家三口。”

    权赫觉得这么解决,对大家都好,可惜某个女人并不领情。

    姚珺晗抬眸看着权赫,眼神阴冷,“六哥,我说了孩子是你的!”

    “不是老子的种,你休想往老子身上泼脏水!”

    权赫不认这个孩子!

    他可不愿意当这个便宜父亲。

    他还想好好和麻衣过日子呢,要是让她知道他让姚珺晗怀孕了,还生了孩子,麻衣还能回到他的身边?

    做梦吧!

    姚珺晗含眸垂泪,也不接话,却也不松口。

    权赫头疼不已,问道,“珺晗,你能不能放过我?”

    “……”

    “我是真心希望你幸福的,你既然都怀了其他男人的孩子,你和他在一起不好吗?为什么还要纠缠我?我说了,我不爱你。”

    “……”

    “是不是他很穷?你放心,我会给你们一大笔钱的,我不会让你过苦日子的。……你如果还有其他什么要求,只要我能够做到的,我都会满足你。”

    权赫一直都在为姚珺晗考虑,姚珺晗却什么都听不进去,权赫的话,姚珺晗怎么听,都是权赫在不惜余力的甩了她,想要和那个狐狸精双宿双飞。

    她这辈子已经被他们给毁了,她只能拉着他们一起下地狱,才能够浇灭心头的怒火。

    “六哥,我怀孕了,你是不是很高兴?”姚珺晗突然问道。

    “珺晗,我希望你幸福!”

    姚珺晗冷冷的笑着,弯起的唇瓣的弧度里带着讥讽,她将丑陋的面具撕下,“……不!你不是希望我幸福!在你的心里,一定在想着,终于可以摆脱我这个讨厌的女人了。只要拜托了我,那个女人就能够回到你的身边……”

    “我没有那么想过!”权赫解释道。

    “权赫,我们这辈子只能这么耗上了,不死不休。”

    权赫心中一震,看着姚珺晗的目光变了,权赫对姚珺晗虽然不是男女之情,但是也是有感情的,姚珺晗却一次次的挥霍着权赫所剩不多的感情。

    “好,你既然什么都听不进去,我也懒得和你废话!孩子不是我的,你休想让我给你肚子里的孽种当父亲!

    我该说的话都说了,你爱怎么着怎么着吧。”权赫厉声说道,口气里尽是不耐烦。

    “这个婴儿房,我很喜欢,孩子出生了,就让他住在这里吧。”

    姚珺晗走到了权赫的面前,柔软的手抚摸着婴儿床光滑的木头,口气颇为理直气壮。

    权赫黑着一张脸,毫不留情的拒绝道,“这是我儿子的房间,不是哪个阿狗阿猫的可以住的!”

    姚珺晗脸色瞬间煞白。

    “姚珺晗,你不要再逼我!”

    权赫起身,看着姚珺晗,目光里带着警告,然后转身,毫不留恋的离开。

    ……

    西伯利亚的春,冰雪融化,万物复苏。

    这里的春天很短,但青绿一片,到处生机勃勃。

    因为短暂,所以美丽。

    “卷卷,乖宝,妈妈去给买漂亮衣服和玩具,你乖乖等妈妈回来哦。”

    孩子因为长了一头漂亮的卷发,季云冉就给她起了“卷卷”这个名字,有的时候也会叫她“巻宝”,很可爱的名字。

    季云冉将胖嘟嘟的女儿交给了香香。

    “你去吧,我会照顾好她的。”香香很喜欢卷卷,而卷卷也很依赖香香。

    季云冉吃味的说道,“我要走了,她怎么都不哭?”

    “她哭了,你就该心疼了。”香香看了一眼季云冉,真的搞不懂她怎么会希望卷卷哭。

    “小没良心的,我生你,差点丢了半条命,你还不和我亲。”

    季云冉生产完,身体一直很虚弱,连奶都喂不了,所以大部分时间都是香香在照顾卷卷,所以卷卷和香香更亲一些。

    “她还小呢。”

    “你就惯着她吧。”

    “谁让我是巻宝的干妈呢。”

    季云冉说不过香香,“我走了,你有什么事情给我打电话。”

    季云冉不舍的看了一眼可爱的女儿,女儿长得像权赫,特别是眼睛,当女儿用那双眼睛看着她的时候,季云冉总感觉是权赫在看着她,这让她的心里十分的别扭。季云冉适应了很长时间,才敢面对女儿的眼睛。

    “嗯。”

    季云冉因为生产之后,在床上躺了一个冬天,骨头都酥了,所以当罗医生说她可以出去活动的时候,季云冉将女儿“卷卷”丢给了香香,跟着进城的霍姆斯基大叔家的货车进城采购去了。

    “一条小路曲曲弯弯细又长,一直通向迷雾的远方。

    我要沿着这条细长的小路,跟着我的爱人上战场。

    阵阵雪花掩盖了他的足迹,没有脚步也听不到歌声。

    在那一片宽广银色的原野上,只有一条小路孤零零。

    他在冒着枪林弹雨的危险,实在叫我心中挂牵。

    我要变成一只伶俐的小鸟,一直飞到爱人的身边……”

    霍姆斯基大叔唱着俄罗斯的民歌《小路》,霍姆斯基大叔长了一副浑厚的男高音的嗓子,歌声十分好听。

    “冉冉,我唱的好听吗?”唱完了,长了一脸大胡子的大叔,卖萌的问道。

    季云冉冲着他,竖起了大拇指,赞道,“bravo!(真棒!)比帕瓦罗蒂唱的都好听。”

    大叔憨厚的笑了,不谦虚的说道,“我年轻的时候的梦想就是当一个男高音歌唱家,我要是真的去唱歌了,搞不好就是著名的歌唱家了。”

    真是一点都不谦虚啊!

    “你再给我唱一首吧。”

    难得有人这么喜欢他的歌声,霍姆斯基大叔兴致也上来了,亮了亮嗓子,开始一首首的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