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离开
推荐阅读:天神诀、梦醒细无声、神级幸运星、惊悚乐园、娱乐圈最强霸主、农女贵娇、我的大侠系统、奸臣、无限之军事基地、宠文结局之后
一秒记住【三界小说网 www.xs3j.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她在心里回答:“是啊,结束了。”
可是没等她说话呢,那边就说要蹬车了,她匆匆说了句“回去打给你”,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陈旭尧抹抹额上的汗水,这通电话是他在训练的间歇出来打的,听到电话终于是通着的,他很欣喜。当听到话筒那边传来严宋的声音时,他险些要激动的流下泪来,总算是联系上了。没等再多说什么,那边的电话就已经挂了,他只好讪讪的挪出手来,将电话又装回了口袋。
刚想起来自己出来的借口,又觉得真的很有感觉。他才解下裤子解决了自己的生理问题。是的,他刚刚是请假来的厕所,原因也不是编的,她是真的想上厕所了,只是在上厕所之前,又想起严宋罢了。
想到这都一个月过去了,之前给她打的电话都如石沉大海一般没了消息,这才给她打了电话。这回有了准确的回复,他放心多了。
当他正在提裤子的时候,就听到外面战友喊他的名字:“旭尧啊,你能不能快点啊,别人的坑都轮好几次了,就你这,还一直蹲着,我说咱能不能有点道德心,别占着茅坑不拉屎好不?你蹲的时间长短,不能代表你的持久力,只能证明你有便秘的毛病。听话啊,要是不想我们到处乱说,你就快点出来。”
又哄又劝的,陈旭尧是受不了这些总是搞怪的战友们了,你搞怪也就罢了,自黑还不行吗?为什么总是喜欢把别人拖下水呢?
不过到底是碍于战友们说的话,他收拾好就出去了,经过那个叫嚣的人面前,结结实实的给了他一拳,顺道把兜里的卫生纸全都掏出来放到他的怀里,让他拿着上厕所了。
“是不是便秘,管得着吗?有这瞎调侃的精力,还不如赶紧的把那些要考核的科目好好地充充电,关注这些没用的,你可有精神了!”
这边没人再往陈旭尧枪口上撞了,只静静的目送他离开,这里的男同学居多,根本就不盛产背后嚼舌头,所以他走了以后也没有谁议论他,只安静的排队等候上厕所,也是啊,天大地大,都没有吃喝拉撒大!
这边严宋挂了电话后,之前那声是文媛叫她的,她急匆匆的跑过去了,拉住文媛的手,踩着栏杆灵巧的跳上去了。严宋没有多说什么,原以为自己是最后一个上车的,没想到后面还有一个梁安等着她拽。她和文媛一人拽着她的一只手,后面是被金乐童推上来的,也就是说,整个上车的过程中,这个小家伙是一点力都没出,然后就上车了。
严宋倒是还好,主要是她上车的动作很潇洒,就没什么好计较的。可是文媛不一样啊,她那是费尽了全力,要不是有潘然在,估计她连车都上不来。就这样车上的灰不少都被她拿来贡献给衣服了。看着胸前那一大块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蹭上的污渍,她有点心酸,到底是怎么搞的啊?
不过,这也多亏了已经在回程的路上了,要是让她继续穿着已经脏了的外套训练的话,估计会崩溃吧。虽然她不像潘然那么爱干净,但是只要是女生,都应该希望自己是干干净净的出现在大众眼前吧?
她愁眉苦脸的低头看着那团污渍,还在犹豫着到底要怎么处理,严宋不想继续看她纠结的模样,不在意的说道:“为什么要把它洗掉啊,你还会再穿吗?军训都结束了,我怎么觉得你没有机会再穿它了呢!难不成连要扔掉的衣服,你也要好好的洗干净才扔?是不是有点病啊你?”
严宋的话如醍醐灌顶一样,让文媛瞬间从自己的世界中清醒了。她笑嘻嘻的看着严宋,说道:“还是你说的对。不过我以为你会洗好了把它珍藏呢,毕竟是穿过的第一身军装。”
严宋继续对她的说法嗤之以鼻,冷笑着嘲讽道:“你觉得我会收藏一套劣质的、沾水就会掉色的、工人专用的衣服吗?再说了,这不是我的第一身军装。还有啊,你说它是军装都是在侮辱军装这两个字啊!军装才不会掉色。”
文媛讪讪的,被严宋反诘的有点说不上来话,脑中呼啸而过两个大字:尴尬。
严宋不理会她尴尬到要死的表情,以为她还在纠结着如何处理这身衣服,她继续道:“以后成为了军医,会有人给我们发军装的,所以不用在意这些好不好,回去换了衣服把这个扔了就行。”
好吧。文媛还是同意了严宋的说法。她也没想着以后还能穿,就是觉得这是自己军训穿过的衣服,保留起来很有意义。所以才会想着如何将污渍去除。
至于严宋说的以后当了军医会有军装穿,说真的,她的志愿都不是自己填的,是家里人商量之后,选了一个他们认为对她最好的学校,至于是她学什么是开心的,喜欢学什么则是被人完全忽略。
所以对于严宋说的以后有军装穿,还真的不是那么的憧憬。倒是她身边的梁安,听到严宋说有军装的时候,她先是怔了一下,然后就是狂喜,这是不是说明,自己以后有机会和他穿一样的衣服,像情侣装一样?
看到她眼神放空,神情呆滞的样子,文媛捅了捅严宋:她这是怎么了?看起来这么想犯花痴呢?
严宋想了一下上车后梁安又朝下看的样子,她的眼神,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看的是金乐童的方向吧?难不成,这时候两个人就已经勾搭到一起了?而且,金乐童并不是单相思,而是情投意合、你情我愿?
严宋觉得世界都变得惊悚了,她是没想过,自己身边的朋友,竟然会和教官有一腿!呸呸呸,不是有一腿,而是心有灵犀。不敢想象啊!
严宋以前可是个资深小说迷,一有时间了不是做别的事,而是看小说,这也让她在小说的读者界里有了一定的声望,没事还能利用空闲时间多给别人做一下点评。总之就是师生小说没少看,最喜欢高冷帅气的男老师,和漂亮的软萌妹子了。看看梁安,再想想金乐童,虽然这两人在颜值上是没那些作者描写的那么好,但是也不差,两个人站在一起也有小鸟依人的样子啊。还是那句话,只要梁安在知道一切的前提下作出的选择,她都会支持。
严宋没有回答文媛的问题,而是朝着梁安眨了眨眼睛,发出几声坏笑。看着她瞬间爆红的脸色,严宋满意的笑了笑。看这俩人的样子,估计是暗中眉来眼去已久了。再看梁安这一脸娇羞幸福的笑,看来走的时候金乐童已经吐露心声了。可能过不了多久,这小妞就会彻底投入到金乐童的大陷阱中去吧?
事实确实如严宋猜想的那样,临走之前,金乐童把梁安叫到了一边没人的地方,温柔却又不委婉的说出他的目的,看到因为他的话而脸色爆红的梁安,以及她不感直视他、四处躲闪的眼睛,他确定这丫头对他不是没有感觉,这让他更加放心了。
只是一想到外面不定因素太多了,其中不只有严宋,还有一堆的男性围绕在她身边,通过军训就能看出来,这个系是男多女少,男女比例大约是1:5,这让他的危机感更重了。
军训的时候尚且有人在他的眼皮底下对梁安献殷勤,更不要说回到学校之后了,岂不是围的人更多?再想想回到学校时间自由,没有人限制,就更放不下心了。所以在和严宋摊派聊完之后,他就决定不隐瞒自己的心意,不管她接受不接受,至少要让梁安知道,他喜欢她。
这才有了这一出,只是梁安的反应,也是让他暗自高兴了一阵呢,她的反应让他知道,不是他一个人在努力,他狂喜之下还狠狠的抱住了她,将她拥在怀里,感受到怀里软嫩的娇躯僵了一下,却也没有挣扎,这让他有了泪流满面的冲动,二十二岁初恋还在的他,终于有盼头了。
是的,他是高中没读完就来部队了,以前是往混混的方向走,钟爱的是打架,不是红颜,对异性虽然有好奇,却没有要尝试的意思。所以到了现在,金乐童没少被战友用这个事来笑话他,平日里没少听他们讲荤段子,美其名曰是给他传授经验。可是只有实践后才能了解,把喜欢的人拥在怀里,是一种怎样的幸福感。
而且,这是他最后的机会,要是错过了今天,不知道怎么再联系她,所以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梁安震懵了。让当事人知道你是喜欢她的,也是很重要的。至少,你的满腔热血没有付诸流水。
金乐童觉得,当事人如果连你喜欢她都不知道的话,而你连说出来的勇气都没有,更遑论能否在一起了。他认为,暗恋之所以为暗恋,是你存了你们俩不会在一起的心思,但凡有一点点这样的想法,你都会说出来。(未完待续。)
<!--gen3-1-2-110-9071-257578260-1484647584-->
她在心里回答:“是啊,结束了。”
可是没等她说话呢,那边就说要蹬车了,她匆匆说了句“回去打给你”,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陈旭尧抹抹额上的汗水,这通电话是他在训练的间歇出来打的,听到电话终于是通着的,他很欣喜。当听到话筒那边传来严宋的声音时,他险些要激动的流下泪来,总算是联系上了。没等再多说什么,那边的电话就已经挂了,他只好讪讪的挪出手来,将电话又装回了口袋。
刚想起来自己出来的借口,又觉得真的很有感觉。他才解下裤子解决了自己的生理问题。是的,他刚刚是请假来的厕所,原因也不是编的,她是真的想上厕所了,只是在上厕所之前,又想起严宋罢了。
想到这都一个月过去了,之前给她打的电话都如石沉大海一般没了消息,这才给她打了电话。这回有了准确的回复,他放心多了。
当他正在提裤子的时候,就听到外面战友喊他的名字:“旭尧啊,你能不能快点啊,别人的坑都轮好几次了,就你这,还一直蹲着,我说咱能不能有点道德心,别占着茅坑不拉屎好不?你蹲的时间长短,不能代表你的持久力,只能证明你有便秘的毛病。听话啊,要是不想我们到处乱说,你就快点出来。”
又哄又劝的,陈旭尧是受不了这些总是搞怪的战友们了,你搞怪也就罢了,自黑还不行吗?为什么总是喜欢把别人拖下水呢?
不过到底是碍于战友们说的话,他收拾好就出去了,经过那个叫嚣的人面前,结结实实的给了他一拳,顺道把兜里的卫生纸全都掏出来放到他的怀里,让他拿着上厕所了。
“是不是便秘,管得着吗?有这瞎调侃的精力,还不如赶紧的把那些要考核的科目好好地充充电,关注这些没用的,你可有精神了!”
这边没人再往陈旭尧枪口上撞了,只静静的目送他离开,这里的男同学居多,根本就不盛产背后嚼舌头,所以他走了以后也没有谁议论他,只安静的排队等候上厕所,也是啊,天大地大,都没有吃喝拉撒大!
这边严宋挂了电话后,之前那声是文媛叫她的,她急匆匆的跑过去了,拉住文媛的手,踩着栏杆灵巧的跳上去了。严宋没有多说什么,原以为自己是最后一个上车的,没想到后面还有一个梁安等着她拽。她和文媛一人拽着她的一只手,后面是被金乐童推上来的,也就是说,整个上车的过程中,这个小家伙是一点力都没出,然后就上车了。
严宋倒是还好,主要是她上车的动作很潇洒,就没什么好计较的。可是文媛不一样啊,她那是费尽了全力,要不是有潘然在,估计她连车都上不来。就这样车上的灰不少都被她拿来贡献给衣服了。看着胸前那一大块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蹭上的污渍,她有点心酸,到底是怎么搞的啊?
不过,这也多亏了已经在回程的路上了,要是让她继续穿着已经脏了的外套训练的话,估计会崩溃吧。虽然她不像潘然那么爱干净,但是只要是女生,都应该希望自己是干干净净的出现在大众眼前吧?
她愁眉苦脸的低头看着那团污渍,还在犹豫着到底要怎么处理,严宋不想继续看她纠结的模样,不在意的说道:“为什么要把它洗掉啊,你还会再穿吗?军训都结束了,我怎么觉得你没有机会再穿它了呢!难不成连要扔掉的衣服,你也要好好的洗干净才扔?是不是有点病啊你?”
严宋的话如醍醐灌顶一样,让文媛瞬间从自己的世界中清醒了。她笑嘻嘻的看着严宋,说道:“还是你说的对。不过我以为你会洗好了把它珍藏呢,毕竟是穿过的第一身军装。”
严宋继续对她的说法嗤之以鼻,冷笑着嘲讽道:“你觉得我会收藏一套劣质的、沾水就会掉色的、工人专用的衣服吗?再说了,这不是我的第一身军装。还有啊,你说它是军装都是在侮辱军装这两个字啊!军装才不会掉色。”
文媛讪讪的,被严宋反诘的有点说不上来话,脑中呼啸而过两个大字:尴尬。
严宋不理会她尴尬到要死的表情,以为她还在纠结着如何处理这身衣服,她继续道:“以后成为了军医,会有人给我们发军装的,所以不用在意这些好不好,回去换了衣服把这个扔了就行。”
好吧。文媛还是同意了严宋的说法。她也没想着以后还能穿,就是觉得这是自己军训穿过的衣服,保留起来很有意义。所以才会想着如何将污渍去除。
至于严宋说的以后当了军医会有军装穿,说真的,她的志愿都不是自己填的,是家里人商量之后,选了一个他们认为对她最好的学校,至于是她学什么是开心的,喜欢学什么则是被人完全忽略。
所以对于严宋说的以后有军装穿,还真的不是那么的憧憬。倒是她身边的梁安,听到严宋说有军装的时候,她先是怔了一下,然后就是狂喜,这是不是说明,自己以后有机会和他穿一样的衣服,像情侣装一样?
看到她眼神放空,神情呆滞的样子,文媛捅了捅严宋:她这是怎么了?看起来这么想犯花痴呢?
严宋想了一下上车后梁安又朝下看的样子,她的眼神,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看的是金乐童的方向吧?难不成,这时候两个人就已经勾搭到一起了?而且,金乐童并不是单相思,而是情投意合、你情我愿?
严宋觉得世界都变得惊悚了,她是没想过,自己身边的朋友,竟然会和教官有一腿!呸呸呸,不是有一腿,而是心有灵犀。不敢想象啊!
严宋以前可是个资深小说迷,一有时间了不是做别的事,而是看小说,这也让她在小说的读者界里有了一定的声望,没事还能利用空闲时间多给别人做一下点评。总之就是师生小说没少看,最喜欢高冷帅气的男老师,和漂亮的软萌妹子了。看看梁安,再想想金乐童,虽然这两人在颜值上是没那些作者描写的那么好,但是也不差,两个人站在一起也有小鸟依人的样子啊。还是那句话,只要梁安在知道一切的前提下作出的选择,她都会支持。
严宋没有回答文媛的问题,而是朝着梁安眨了眨眼睛,发出几声坏笑。看着她瞬间爆红的脸色,严宋满意的笑了笑。看这俩人的样子,估计是暗中眉来眼去已久了。再看梁安这一脸娇羞幸福的笑,看来走的时候金乐童已经吐露心声了。可能过不了多久,这小妞就会彻底投入到金乐童的大陷阱中去吧?
事实确实如严宋猜想的那样,临走之前,金乐童把梁安叫到了一边没人的地方,温柔却又不委婉的说出他的目的,看到因为他的话而脸色爆红的梁安,以及她不感直视他、四处躲闪的眼睛,他确定这丫头对他不是没有感觉,这让他更加放心了。
只是一想到外面不定因素太多了,其中不只有严宋,还有一堆的男性围绕在她身边,通过军训就能看出来,这个系是男多女少,男女比例大约是1:5,这让他的危机感更重了。
军训的时候尚且有人在他的眼皮底下对梁安献殷勤,更不要说回到学校之后了,岂不是围的人更多?再想想回到学校时间自由,没有人限制,就更放不下心了。所以在和严宋摊派聊完之后,他就决定不隐瞒自己的心意,不管她接受不接受,至少要让梁安知道,他喜欢她。
这才有了这一出,只是梁安的反应,也是让他暗自高兴了一阵呢,她的反应让他知道,不是他一个人在努力,他狂喜之下还狠狠的抱住了她,将她拥在怀里,感受到怀里软嫩的娇躯僵了一下,却也没有挣扎,这让他有了泪流满面的冲动,二十二岁初恋还在的他,终于有盼头了。
是的,他是高中没读完就来部队了,以前是往混混的方向走,钟爱的是打架,不是红颜,对异性虽然有好奇,却没有要尝试的意思。所以到了现在,金乐童没少被战友用这个事来笑话他,平日里没少听他们讲荤段子,美其名曰是给他传授经验。可是只有实践后才能了解,把喜欢的人拥在怀里,是一种怎样的幸福感。
而且,这是他最后的机会,要是错过了今天,不知道怎么再联系她,所以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梁安震懵了。让当事人知道你是喜欢她的,也是很重要的。至少,你的满腔热血没有付诸流水。
金乐童觉得,当事人如果连你喜欢她都不知道的话,而你连说出来的勇气都没有,更遑论能否在一起了。他认为,暗恋之所以为暗恋,是你存了你们俩不会在一起的心思,但凡有一点点这样的想法,你都会说出来。(未完待续。)
<!--gen3-1-2-110-9071-257578260-1484647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