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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有限的记忆力,无聊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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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欢跟着厉霁川一前一后进了院子,别墅里灯火通明,给院子里镀上了一层黄色的光。

    既然苏芳舒特意向霸总报告,那么这个点进去她肯定还在客厅里等着,那么免不了要和她说半天废话,池欢突然不太想进去了。

    她现在只想回去之后直接回房间洗澡睡觉,没心情再去和她掰扯那么多。

    “少爷,您困吗?不困的话,我带您去看看院子里的菜吧。”

    池欢的设想是,如果霸总说不去,那就更好,她可以自己去菜圃呆一会,那边除了蚊虫多一点,其实也挺好的,要是霸总去的话,还得担心他被蚊虫咬的问题呢。

    “怎么?今天不催我睡觉了?”

    说这话的时候,厉霁川的眉眼带着几分笑意,说话的语气也很轻松。

    “少爷,我决定了,以后都不叫你睡觉了,那个中药水,以后也不喝了。”

    池欢准备明天就把买的药材都扔了,还有陶罐子也可以放起来了。

    厉霁川闻言停下来脚步,好奇地看向池欢。

    “那我以后,是不是没有好吃的糖了?”

    “这哪能啊,您要是想要,我一会就把那几罐子糖都给您。”

    “行,不是去菜圃吗?走吧。”

    这这这,这怎么还真答应了?

    “我就随口一说,怎么还真要去啊,你一个大总裁又不懂这些。”

    池欢在一边小声嘀嘀咕咕的,一边领着霸总往菜圃那边走。同时,她盘算着该怎么进去拿驱蚊水,还要避开苏芳舒。

    “你说什么?”

    “没,我说菜圃里蚊虫多,少爷您要不就别去了,我去看一眼,然后就回房间了,您看您这一身汗,快回去洗澡吧。”

    和霸总的距离靠得稍微近一些之后,池欢感受到了霸总身上传来的一阵阵热气,以及轻微的汗味。

    这人怎么这么奇怪,大晚上不睡觉在外面锻炼?

    果然,霸总的肌肉都不是白来的,都是在别人看不见的时候偷偷锻炼来的。

    真内卷!

    “你不怕蚊虫?还是说,你不想进去和某人说话,我就想进去听她废话?”

    很好,霸总就是霸总,他居然发现了池欢的想法,并且无情拆穿了。

    但他总是有人、某人地称呼苏芳舒,是因为他根本不记得苏芳舒的名字吧。

    “霸总,你是不是不记得她的名字,她叫......”

    “我不需要知道一个马上要走的人叫什么,我有限的记忆力,不想用来记这些无聊的东西。”

    有限的记忆力,无聊的东西?池欢记得霸总好像也有好久没叫过她的名字了,该不会,也不记得了吧。

    但还没等池欢开口问霸总自己叫什么,霸总就抢先开口了。

    “我记得你叫池欢,我的脑子也没这么差。”

    行,你脑子好,你会抢答,既然霸总自己都不担心蚊虫的问题,那她还担心啥呢,一个大男人被咬几口又没事,最好一会蚊子都去咬他。

    菜圃就在别墅的侧门边上,没走几步就到了,这几天菜圃里的小苗势头极好,整个菜圃看起来都绿油油的,充满了生机。

    “怎么样,不错吧,下个月,就能吃上自己种的菜了,我今天拿给云姨看的时候,云姨也可开心了,还夸我种得好。”

    池欢也顾不上菜圃有泥,她又穿的是白色的衣服,就这样蹲在菜圃边上,轻轻碰了碰新长出来的小苗。

    “一开始云姨说要种菜的时候,我还觉得麻烦,觉得没必要。可是等真的花了时间在这上面,等真的看到泥土里撒下去的种子长成了小苗,我才发现,原来一切的付出,都是有意义的。”

    “一开始,你不是想要造一个花园吗?种花应该比种菜更有意义吧,这些菜长大,就会被吃掉。”

    “被吃掉本身就是种这些菜的意义啊,而且这两者不冲突,种花我是不行了,到时候只能交给专业的人来做。但是现在这样每天给菜浇水,看着菜一点点长大,也让我很有成就感。”

    池欢有一种感觉,这些她自己种出来的菜,一定会比外面买的要好吃。

    “你还挺容易自我满足的。”

    “期待值越小,幸福感就越强,只有把期待值降到最低,才能收获更大的满足感,让自己开心。”

    池欢说的这些话,其实也是多年以来她安慰自己的经验,也勉强算是苦中作乐吧。

    谁会不想对任何事情都充满期待呢,只是有时候实在是没有办法。

    “你说的有一定道理。”

    厉霁川半天没说话,很久才说了这么一句话。

    有道理个鬼,强行安慰人是吧,他怎么可能理解什么期待值高低的问题,他从小到大根本就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吧。

    在菜圃里呆了这么一会,池欢身上已经被咬了好几个包,反观厉霁川,他就站在边上,好像完全没有蚊子去咬他。

    “少爷,我们走吧,这儿蚊子好多,你都没被蚊子咬吗?”

    池欢伸手抓着自己的胳膊和小腿,上面已经有好几个红色的蚊子包了。

    “没咬我,蚊子可能认人吧,你是新来的,所以专门咬你。”

    池欢撇了撇嘴,对这个说法表示不认同,怎么,你家蚊子也特别聪明是吧,还会认人。

    “少爷,您可以嘲笑我没文化,但也不能瞎编啊,蚊子主要是选择血型和血液里的甜度吧,肯定是我的血比你的血好喝,而且你身上有汗味,没有我闻起来香。”

    “那你是什么血型的?”

    “o型。”

    其实池欢对于蚊子喜欢血型的这番话,也是从新闻上看来的,但她确实很容易招蚊子咬。

    “那走吧,血更好喝的人,别留在这义务献血了。”

    池欢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想着这个点了,苏芳舒应该不会一味在那傻等了吧,现在距离他们回来都半个多小时。

    如果她要是真还等着,那就回去骂她一顿,关于保洁阿姨,她最近有个想法,等明天去确认一下就可以落实了。

    “走吧,也不能为了某人一直呆外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