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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龙咬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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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戬含笑目送备选新弟子们上车——四皇子、九公主,慈溪郡王世子……还有几个宗室,总共三十一个备选弟子,姓周的占了六席。而玄隐几个大姓中,只有林家有嫡系入选,赵家进了个八竿子打不着的旁支,其余都是……挺出乎意料的人选。

    到底是这一届的世家子弟们都格外道德败坏,才上名单就被刷下来,还是支师叔故意的?

    那就不好说了。

    一个蓝衣在他耳边小声问:“都统看谁有潜力入内门?”

    “看你问的人,我等乡巴佬连内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庞戬漫不经心地回道,“反正不是姓周的,就是姓林的。”

    那蓝衣说道:“那剩下的将来就都是咱们同僚了。”

    “拉倒吧,”庞戬懒洋洋地跟上去,“潜修寺又不是通下水道的‘吉祥如意杵’,进去就能把灵窍给你捅开。每年都有不少除了吃胖十斤之外一无所获的。”

    缀在队尾的奚平闻言抬起头,这小子耳朵不知怎么长的,隔着数丈远也能听见别人低语,可见平时没少听墙角。奚平过滤了其他信息,就听出了潜修寺伙食不错,挺高兴,自来熟地冲庞戬挥挥手。

    庞戬脸上一刹那浮起难以言喻的神色,忍不住问同僚:“我看起来很平易近人?”

    手下不解其意,顺口拍马屁:“自然,都统一向都是和善亲切的。”

    庞戬面无表情:“一会儿去医堂领几丸治眼病的药。”

    这时,赵誉行色匆匆地走了过来。

    赵家嫡系第一个被支将军勾出名单,连带着赵誉都灰头土脸的,这一阵比平时还低调三分。他也不跟别人有眼神交流,凑到庞戬面前耳语道:“都统,看守的人不尽心,方才来报,那螟蛉半偶跑了……”

    “跑就跑了呗。”庞戬没往心里去,没开灵智的小半偶危害性还不如流浪狗大,看那品相也不怎么值钱,算不得财务损失。

    “这……”赵誉迟疑了一下,低声道,“毕竟是支师叔点名要的东西。”

    “师叔要他干吗使,本来也是不忍心看着这小玩意活活饿死罢了,你……”庞戬为大选那一堆繁文缛节忙了好几天,这会儿正精神不济,差点把心里实话秃噜出来。

    一句“你与其在这些鸡毛蒜皮上揣度上意,不如好好管教族中子弟”险些脱口而出,话到嘴边才堪堪忍住。

    “你……不用管他,一个靠灵石活的半偶,不会在凡间乱窜的,没准是这帮少爷小姐们谁的行李里带了好东西,被勾搭走了。”庞戬生硬地把话拽回来,假模假式地拍拍赵誉的肩膀,“我送小崽子们‘上学堂’去,去去就回,这两天金平就交给诸位兄弟了。”

    说完,他嘬唇作哨,脚下浮起一把长剑。

    庞戬御剑而起,所有拉车的白马齐声长嘶,迈开马蹄,沿着已经清空的正阳大街飞奔起来。

    奚平将头探出窗外,见清空的街道两侧,犄角旮旯的小巷里挤满了看热闹的人,不少百姓见了御剑的蓝衣半仙,仿佛目睹天神降临,激动地在路边下拜。

    庞都统显然已经习惯这场面了,袍袖翻飞,目不斜视。

    有那么一瞬间,烂泥扶不上墙的少爷心里也生出了羡慕。

    他忍不住想:一年后,我也能穿上这身蓝袍,威风地飞过去吗?

    这时,车队经过了合音楼——合音楼是皇商产业,整个金平城最高的酒楼,在东定城门口,来的都是送行的人。

    阁楼的雅间窗户半开着,有张熟悉的面孔一晃而过,好像是庄王。

    可不等奚平看分明,车队就忽然加速,风一样地冲出了东定门。

    奚平一个没坐稳,后背撞在了车厢上,巨大的气流从车窗涌进来,车窗上铭文一闪,自动封死,他耳畔嗡嗡作响,整个人被压在了车座上。

    不知过了多久,那压力才稍稍减轻了些,奚平才刚爬起来,就听窗外庞都统朗声笑道:“都扶稳坐好了,最好还是别开窗往下看。”

    这话可太管用了,话音没落,几乎所有马车窗都打开了,齐刷刷地探出了脑袋。

    奚平被掺杂着郊外烟尘的烈风呛得有点喘不上气来,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随即他震惊地发现,金平的大地已经远离了他们,屋舍道路、高阁细水仍在不断缩小……他们飞到天上了!

    离他最近的一个少年当场翻了个白眼,直挺挺地栽回车里,厥过去了。

    庞戬惬意地御剑于侧,浪得没边,飞到近前,顺手替那位晕过去的兄弟把车窗封好:“啧,怕高还不听劝。”

    瞥见奚平被风吹变形的脑袋,庞都统突然目光一凝,察觉到了什么,嘀咕道:“原来是跑你那去了。”

    “啊?你说什么?”奚平灌了一耳朵狂风,只觉“凭虚御空”的滋味一点也不美妙,吼叫道,“尊长,你不怕脸上吹出萝卜皴来吗?”

    还没等庞戬回答,奚平就觉得有什么东西碰到了他的脚,他一低头,看见一角桃红衣摆从车座底下露了出来。

    白日闹鬼了!

    奚平不提防吓了一跳:“呔!”

    那桃红衣摆的主人忙往里缩,奚平一脚踩住了衣摆,直接伸手把那“鬼”拽了出来。

    只听“哗啦”一声,一匣子蓝玉灵石滚了一车,他从车座底下拽出了个小娃娃。

    小娃娃两只小爪子各攥着一颗蓝玉,嘴还不自然地紧抿着。

    奚平:“……”

    他是不小心拿错行李了,把谁家孩子给顺来了吗?怎么这小东西还有点眼熟?

    这时,一道指风从窗外打进来,点在小娃娃胸口上,那小娃娃“哇”一下,又吐出两颗蓝玉来,露出满嘴的尖牙。

    “是你!”这口熟悉的“钉床”牙提醒了奚平,这小娃娃正是安乐乡里那剥皮邪祟的“小奴儿”!

    “嚯,大户人家。”庞戬不知什么时候穿墙进了他的马车里,看了一眼石子一样滚了满地的蓝玉珠,脸色不易察觉的一冷。

    螟蛉半偶一见他,立刻吓得不敢挣动了。

    庞戬挥挥手,散落的灵石自动滚回了木匣里码好。他捡起来大概一掂,就知道足有一百多两。匣中灵石珠子颗颗晶莹饱满,不带一点杂绿,都是上好的蓝玉。

    这一匣珠可谓是天价。

    “家底够厚的,”庞戬撩起眼皮审视着奚平,笑容冰冷下来,“永宁侯爷薪俸这么高?”

    “别提了,就侯爷那一壶醋钱,还不如祖上在南郊留的那点地管事呢。”奚平好像没听出庞戬话里的刺,顺手关好怪风呼啸的车窗,大大咧咧地说道,“哎,尊长坐,吃点心吗?我从家带的,还热着呢。”

    庞戬脸色稍缓,谢绝了他的好意:“哦,家里有祖荫。”

    南郊现在早就没人种地了,镀月金下凡以后,各种蒸汽火机厂房雨后春笋似的往外冒,尤其是坐拥运河码头的南郊。要是在那有块地,光靠地租就能富得流油,难怪阔绰。

    庞戬将灵石匣子盖好,放在一边:“你家有多少地,禁得住这么花?”

    奚平掐着手指算了算:“两三百亩吧,谁知道,具体我也说不清楚。地租也就仨瓜俩枣,我们家侯爷主要还是靠脸吃饭。”

    “哦?”

    奚平:“尊长听说过‘崔记’吗?”

    庞戬还真听说过。

    崔记是江南最大的珠宝行,在金平城里最繁华的地方独占一个闹中取静的大院,那些贵夫人大小姐们身上要是没两件崔记的东西,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字号有名到了一定程度,不买他家东西的人也会有耳闻——比如毛孩子都知道合音楼的状元红,和尚也听说过栖凤阁的桂花鸭,庞都统这么个大老爷们儿,也能认出崔记那割开了全金平贵妇荷包的鲤鱼小印。

    奚平在点心匣子里挑挑拣拣:“我娘就姓崔,崔记是我外祖家的买卖,我娘有三成股份。”

    此事说来话长:崔夫人当大小姐那会儿,一次跟小姊妹郊游,途中马车坏了。侯爷正好碰上,好心搭了把手。崔大小姐是个花痴,一眼就被他色相蛊住了。

    侯爷那时候还不是侯爷,只是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虽然在崔大东家眼里,姓奚的约等于是穷光蛋,但以世俗眼光看,芝麻官也是官宦之家,也比商人门第高,奚家就这么一个儿子,不可能入赘。

    反正不是良配。

    但大小姐不管,非他不嫁,谁劝也不管用。崔大东家气急败坏,说有本事你嫁,嫁了那小白脸别认你爹。大小姐于是谨遵父母之命,跟崔氏断绝关系,扭头嫁了,一根线头也没带走。

    谁知道风水轮流转,后来奚家大姑娘进宫出息了,混来混去,当年那不靠谱的小白脸居然仗着裙带关系混成了永宁侯,“猪油蒙心”的崔大小姐成了侯府夫人。

    侯门的亲戚岂能不要?于是大东家和崔夫人的父女亲情自然就续上了。

    大东家面子上风光了,永宁侯府、连带着宫里的贵妃也都宽裕了,皆大欢喜。

    奚平大概讲了讲侯爷的发家史,点评道:“其实我感觉这更像我娘和我姑喜结连理,我爹在里头就是个添头。”

    庞戬:“……”

    他听完不知作何评论,反正就是有点羡慕。

    奚平往嘴里塞了颗松花团子,挑衅似的吊起眼觑着庞戬,半带嘲讽地一笑:“尊长,想什么呢?我们家这种没根没基的,全仗圣人恩典,御史台八百双眼十二个时辰盯着,动辄得咎。不该碰的东西,一个铜子儿掉地上都不敢捡,你当佞臣那么好当?”

    庞戬被他顶撞得一愣。

    人人见人间行走如见真神,王公贵族也都客客气气的,何况庞戬还是出了名的难打交道。自打他当了天机阁的掌权人,就没被人给过脸色看。这感觉可新鲜,庞都统一时竟没生气,好奇地问道:“小子,你知道你就算从潜修寺回来,也得在我手下当差吧?”

    奚平:“那可没准,我要是除了吃胖十斤一无所获,大概得去御林军的少爷营当差。”

    庞戬:“……”

    他难得噎了片刻,随即失笑,想起这小崽子在安乐乡里的光棍行径,确实是头天不怕地不怕的神兽。

    庞戬伸手从袖子里摸出了一条小金箔,丢给奚平:“我失言了,送你个小玩意儿赔不是。”

    “谢谢尊长,”奚平收礼物向来痛快,别人敢给他就敢要,从不虚伪推脱,“这是什么?”

    “驯龙锁,滴血认主,驯兽用的。”庞戬用下巴一点旁边的半偶,“这小东西要吃灵石,吞金子不带往外拉,等闲人养不起,既然你有钱,他归你了。”

    “啊?”奚平先是一愣,随后调门凭空高了一截,“不是,这不是邪祟的东西吗?它还咬人!我要它干什么,拿它做法咒死仇家吗!”

    小半偶同样面露惊恐。

    “半偶身上要是能放恶咒,天机阁早处理了,等你?扣上驯龙锁他就没法咬你了,你想让他干什么他就得干什么,”庞戬往后一靠,身体“融”进了车厢壁里,只剩五官浮出来,说,“要不然潜修寺里可没人伺候少爷,你得自己铺床叠被。”

    奚平本想断然拒绝,嘴都张开了,听说后半句,又迟疑了。

    “行吧,”庞戬的五官下面伸出一只手,“你不要就还给我。”

    奚平迅速将“金箔”攥进手心,撑起三尺厚的脸皮一拱手:“长者赐,不敢辞,却之不恭。尊长,那我就不客气了。”

    这小混蛋。

    庞戬隔空伸手点了他两下,穿墙出去了。

    他一走,小半偶立刻面露狰狞,朝奚平扑了过去,要抢那驯龙锁。可是正像庞都统说的,半偶只是模样诡异,也确实没比普通小孩多什么神通,反正奚平一只手就轻松制住了他。

    情急之下,半偶张大嘴,一口咬在奚平手上。

    那一口钉床一样的牙是真尖,奚平手上立刻渗出了血,血珠蹭到了金箔片上。驯龙锁瞬间伸长,“啪”一下在半空中一抖,分开一人一偶,然后卷在了半偶脖子上,结成了个项圈。

    小怪物立刻被控制住了,提线木偶似的退后几步。

    奚平则有种奇特的感觉——那项圈……不,被项圈捆住的小怪物好像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类似于猫尾巴:不管它的时候,它会自己动,想管的时候就能随心控制。

    奚平试着命令:“你往左边走两步?”

    小怪物脸上露出挣扎不甘心的神色,腿却乖乖往左边迈了两步。

    “往右。”

    小怪物听话得好像奚平自己的腿。

    “嘿,”奚平乐了,庞都统给了他个好东西,“这回你老实了吧?给爷作揖。”

    “倒立。”

    “再跳个舞。”

    小怪物被他折腾出了花,一双黑豆似的眼睛里迸出了仇恨的目光,恶狠狠地瞪他。

    奚平从才不怕被人瞪,别人越生气他越来劲。舔了舔自己的虎牙,这狗东西冒了坏水:“停,别扭了——来,叫声爹听听。”

    可是这回,他没得逞,小怪物张了张嘴,嘴里却只发出短暂的气音,像个漏了气的火绒盒。

    奚平仔细一看,发现那小东西的舌头只有很短的一截,蜷在几排牙后面,咽喉软腭形态也十分畸形。

    他似乎是……发不出声音来。

    被驯龙锁制住的小怪物无法完成主人指令,只能不停地发出“嗬嗬”的气音,又怪诞又可怜。

    奚平突然有点不舒服,那半截的舌头让他想起了宫里的狗——皇城要肃静,不让狗叫,宫里的狗都要切掉一部分喉咙。奚贵妃原来养过一条狗,从小与庄王要好,庄王自立门户后就将它带出了广韵宫。

    那老狗每次尝试与别的狗嬉戏,都只能发出这种“嗬嗬”的气音,慢慢的,它也不怎么爱撒欢了,没过几个月就悄无声息地死了。

    为这庄王大病过一场,人差点没了。

    “行了,别叫了。”奚平把头伸出车窗,风卷得他睁不开眼,也看不清庞戬在哪,只好灌着风嚷嚷道,“尊长,那邪祟有什么毛病啊?要不干脆别给它安嘴,要不就安条正常的舌头,弄半根舌头算怎么回事?这玩意还能修吗?”

    话音没落,迎面飞来一样东西,差点拍他脸上。

    奚平双手接住,只见那是半本线装残卷,快散了,还有股馊味。

    他“噫”了一声,封上车窗,嫌弃地用手指尖捏开泛黄的纸。

    残卷第一页画着几张畸形婴儿,下面写道:修炼半偶十法。

    “什么鬼东西……”

    奚平一目十行地翻起来,然而看着看着,他紧缩成一团的眉眼沉了下来,诧异地睁大了眼。

    又往后翻了十来页,他一言不发地将那残卷合上,目光落到了小半偶身上。

    不知为什么,本来气得快要变形的半偶对上他的目光,微微一愣,随后竟慢慢地安静了下来。

    可能因为……奚平那是看人的目光。

    奚平嘀咕了一声:“所以你不是人皮包的木偶,你原本是人?”

    半偶被他问得有些茫然,跟奚平大眼瞪小眼了片刻,不知该作何反应,只好犹犹豫豫地呲出那一口狰狞的牙。

    奚平想了想,弯腰端起装灵石的木匣,取出一颗给他:“喏,你要吃这个?”

    小半偶一看见灵石,就把什么都忘了,扑上来一把抢走了奚平手里的灵石,直接吞了。

    奚平还想说什么,这时,悠长的鹤唳穿透云霄,马车猛地一晃,他顿时有种自己轻了一百多斤的错觉。

    他倏地一震:潜修寺到了!

    奚平再顾不上别的,随手将那放灵石的木匣往行李里一塞,迫不及待地探头瞻仰仙山……没注意那小半偶紧紧盯着他的灵石匣子,黑豆似的眼睛里射出了贪婪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