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魍魉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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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十七,三皇子庄王南巡。
这位三殿下身体不好,平时不大离开京城,众人摸不准他什么路数,只知道体弱多病的人大体有两种:要么是因病柔弱多愁,要么是因病乖戾无常。不知道这位是哪一种。
不过很快,他们就发现庄王出发挺急,走得并不快,人还没离开金平城门,行程路线已经公之于众,给众人留足了准备时间。
各地官与商都松了口大气——庄王是体面人。
是体面人就好,王爷体面,底下人才有余地妥帖,两好合一好,不就皆大欢喜了么。
“太子那边果然和起稀泥了。”船里太晃,庄王看不了字,便让白令将各路传上来的密报念给他,“陛下没有表示。”
“唔,”庄王有些迟缓地一点头,“不意外。”
不知为什么,他心里罕见的有些没底。
太明皇帝和玄隐之间既暗潮汹涌,又有种微妙的默契,他没能完全把握。
周楹是习惯藏在迷雾后面,事事洞若观火的人,此时猝不及防地被推到前台,他隐约有种要失控的感觉。
白令觑着他的脸色,话音一转,又道:“世子今天跟天机阁庞都统离了京,青龙塔暂交赵誉统筹,做什么去了没说。”
闭目养神的庄王睁开眼,想了想,他说道:“应该是去百乱之地了。”
“查梁宸的事?”白令立刻反应过来,“跟着庞都统,又有飞琼峰注视,这一路应该是没什么危险。只是那百乱之地可不比大宛,世子有的历练了。”
庄王揉了揉眉心:“我估计他不是支将军派来的,派他出来能干什么?庞文昌手上有‘问天’,真有事又不是联系不到飞琼峰主。”
白令:“那是……”
庄王道:“准是他自己吵着要下山玩。”
白令刚想说“怎么可能,那成何体统”,随即想起永宁侯世子那奇人,又把话咽了——那货也不是办不出来。
“支将军在星辰海边练成个剑修,不到两百年升灵,剑心尤胜铁石。我看士庸未必接得住他的道心。那小子当修心求道是好玩,每天净是弄些旁门左道……”庄王说到这突然打住,不由自主地扣住他颈间绽放的雪莲,半晌,叹了口气,“叫他去那里,亲眼瞧瞧无力之人是什么下场也好。”
百乱之地,一队蒸汽客船驶过寂静的河道,“呜”一声长鸣,抛出滚滚的浓烟。
船舷上镶着紫铜的百花浮雕,团团围着两排兽头炮口,下面压着成排的四等铭文,一看就是大宛官船。
卯初二刻,天还没亮,早晚班的船员已经开始交接,这些“船员”个个披着甲,船上甚至有一支火铳队。
原来这不是普通的官船,是大宛边境开往百乱之地换防的。
南阖灭国后成了所谓“百乱之地”,被四国瓜分——主要是分灵石矿,那魔瘴丛生的破地方没人稀罕管——美其名曰“共治”。
各国都有辖区,辖区中有自己的驿站和驻军,协助灵石运输、安置本国商旅等。除了灵矿区,凡人在这待太久容易损伤身体,因此驻军采用轮换制,大宛辖区两月一换防。
百乱之地虽然危险,也多奇珍,尤其是一些相传能壮阳的奇花异草,在金平那帮闲出屁来的有钱人中间很受追捧。要钱不要命的商人趋利而来,找得着门路的,就花钱在换防船队上买个客房,蹭驻军的船,贵是贵了点,至少安全无虞。
不过正值年底,出来走动生意的人也不多,蹭船客都住在队尾的一艘蒸汽船上。
卯正,三层最角落的一间客房就亮起了灯。
一个手脚轻如狸猫的小仆推开窗户,将晨风放了进来,回头看了一眼床上用被子蒙住头的主人,面露无奈。
只见一卷书卷闹鬼似的飘在半空,正隔着被子不断戳着底下那颗脑袋。
裹在被子里的脑袋装死到底,怎么戳都不动。
文雅的方式叫不起,书卷倏地抬起三尺,准备要动武抽他。床上那位好像一条千锤百炼过的蛆,每次都在书卷堪堪要抽到他的时候扭开,一寸不多、一寸不少。
小仆叹了口气,将床帐挂起,毕恭毕敬地把那书卷“请”了下来。
卷中先掉出一页纸,满纸不完整的法阵,上面一行小字:昨日功课考校,补全纸上法阵——奚悦不得代笔。
小仆——正是奚悦,按住颈上隐形的驯龙锁,把考卷传到了床上那条蛆脑子里。
片刻,被里伸出一只暖烘烘的爪子,摸瞎爬了一会儿,抓住了奚悦的衣摆。
奚平:好悦宝儿,替我做了。
半偶:少爷,这是你的功课,峰主说不让我代笔。
少爷埋在被子里不吭声,揪着他衣摆的手晃了晃。
奚悦义正言辞地拒绝:峰主知道了肯定会治你的,快起来吧少爷!
名叫奚平的大蛆裹着被子往床里蹭了一尺,表示他看见法阵就想吐,挨打也不起,死也不起。
奚平人下了山,阴魂不散的功课并没有放过他。
支修自己从来不睡觉,也不让徒弟睡,每天卯正前后传一个小书卷给他,接驾稍不及时,那玩意就开始打人。
书卷里注明他这一天的功课,并附一卷考题,考他之前学过的。
天天得学,天天考,丧心病狂。
早知道,他宁可把自己埋飞琼峰里也不闹着下山了。
奚悦禁不住他三求两赖,只好乖乖给他代笔。
他那烂泥扶不上墙的少爷得了逞,把脑袋钻出来,心满意足地翻了个身,睡起回笼觉,并美滋滋地做起梦来:奚悦要是将来能自己给自己改法阵就好了,他什么都不用管,让半偶自行长成个大能。
奚悦过目不忘,字虽然还没练好,但画法阵挺快,不到一炷香,就将考卷上的法阵都补全了。然而没等他把笔放下,考卷角落里就浮起一行小字:注入灵气。
奚悦:“……”
还得注灵气啊,他不会注灵气。
于是半偶拿着那纸去找奚平,不等他走到床边,那行心平气和的小说明就消失了,考卷上换成了狂草:我就知道,逆徒!
奚悦目前的偶身,还没高级到可以像修士一样运用灵气的程度,因此他没察觉到考卷背面还有一个隐形的法阵,正好与他补全的那阵连在了一起。由于没有及时注入灵气阻断,那法阵纸登时暴走半空,卷成了一把纸剑,一道灵气朝做梦的奚平劈了下来。
半偶:“……”
正打坐的庞戬一睁眼就感觉到隔壁有灵气乱窜,知道支将军又开始训徒弟了。
太岁一事至今秘而不宣,这回去南矿又要处理内鬼,因此庞戬带着奚平秘密来到大宛边境,乔装作行商,混上了换防船——主要是庞戬乔装,奚平怎么都行,反正没人认识,他看着也不像什么正经人。
蒸汽船虽快,横穿百乱之地去大宛驻地也得几天,于是庞都统每天早晨都能围观一场鸡飞狗跳的大戏。
师徒二人可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斗争起来精彩纷呈,颇有看头。
纸剑里打的灵气不知有什么神通,只追活物,碰到门窗墙柜就会温和地反弹回来。反弹的灵气不消散,转头就跟着加入追打逆徒的退伍。奚平越躲越弹,越弹越多。
披头散发的奚平被满屋的灵气逼的上蹿下跳,往手心一抹,手上多了一卷蚕丝似的细线,蛇信似的探出去,一下打散了三四道穷追不舍的灵气。
这是奚平在飞琼峰上挑的五件仙器之一,名叫做“缠灵丝”,柔若无骨、细如发丝,单根的丝线肉眼几乎看不见,打人不疼,但专门能打散灵气。
师尊说,这东西就好比是一根撬锁的铁丝,放在那什么用也没有,落到神偷手里就成了破门神器。它能发挥多大作用,全看主人。主人不行,拿它上吊都死不了;但要是主人对灵气够敏锐,下手时机够精准,这开窍级的仙器能在筑基、乃至于更高的战局中偷鸡摸狗。
奚平显然还不太行,追他的灵气太多了,他一个才学会御剑的半吊子没有“神偷”的水平,很快左支右绌起来。
庞戬幸灾乐祸地在隔壁听热闹,间或听见几声抽气,就知道奚平挨了揍,简直想抚掌赞叹一声“教训得好”——就没见过开了灵窍还睡懒觉的货,该打。
奚平正被灵气追打得满头包,听见隔壁一声轻笑,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心说:看小爷笑话,给我等着。
他将缠灵丝一抖,打掉逼至眼前的几道灵气,趁隙从怀里摸出另一样仙器——那是一枚田黄闲章,刻的是“天涯共此时”,作者不详,奚平一眼就看上了。
他愿意给这玩意取个诨名叫“祸水东引章”,是这么用的:拿它先在甲地盖个印,趁那印灵气没散干净,再在乙地盖一个,只要甲乙两地相距一里之内,就能被这章连到一起。
奚平头天刚假借到处参观,给他庞师兄留了个戳。
“既然师兄这么高兴……”奚平纵身一跃,人几乎贴在了屋顶上,密集的灵气擦着他过去,撞在墙上,反弹回了双倍。他落地时头也不回,“啪”一下在墙上盖了个“天涯共此时”。
灵章即刻生效,两个房间瞬间打通。
奚平:“那就有福同享吧哈哈哈!”
庞戬正优哉游哉地隔岸“听”火,猝不及防被一个戳盖到了“对岸”,汹涌的“灵气箭”劈头盖脸地朝他砸了过来。
夭寿了!
说时迟那时快,庞都统不愧是筑基以下第一人,人影一闪已经退到了门后,不知从哪拽出一把长剑。
剑身“呜”一下挡住漫天灵气,庞戬手背上青筋一跳,挥动长剑,扑面而来的灵气被那剑卷了起来。来自飞琼峰剑修的真元灵气天然与剑亲近,缠在剑刃上镀了一层寒意逼人的霜,消停了。
庞戬深吸一口气还剑入鞘,一抬头,就见那祸水东引章连通处,姓奚的混蛋冲他呲牙一笑:“早啊庞师兄,送你一道无双剑气,不用谢!”
话音没落,灵章灵气耗尽,两个房间各归各位。
庞戬:“……”
竖子!
庞都统不惯着他,火速将屋里被灵气掀起来的东西归位,撸袖子穿墙去隔壁,准备收拾那小兔崽子。
奚平披上外衣,正一边让半偶梳头,一边人五人六地翻看支修给他的新功课。见庞戬闯进来,他一点也不慌,将那书卷往前一推,笑道:“师父让我多谢庞师兄相助。”
庞戬定睛一看,见书卷上支将军工整的字第一条写的是:熟悉“缠灵丝”与“共此时印”用法,灵气已寄到。若收拾不了,去找你庞师兄即可。
庞戬:“……”
庞都统还没成功在杀气腾腾的脸上挤出个微笑,忽然,大船一个疾停,桌上的水泼了出去。
奚平眼疾手快地将书卷端了起来,听见一声低低的兽吼。
此时尚未破晓,启明星孤独地悬着,河水两岸水汽未散。奚平从船上探出头去,看见晨雾深处有一个巨大的身影,正横穿大运河。
那巨兽形如穿山甲,尖头长尾,背后布满金鳞,四肢悠然地在水中滑动,仅露出水面的部分,就跟换防大船差不多高!
一队小船跟在它身边,随着巨兽划出的水波起伏。船上用长杆挑着特殊的雾灯,夜色中发出温柔的乳白光晕,照亮了巨兽的背,优美如连绵的山脊。
从船上看过去,此情此景就像一场光怪陆离的梦境。
奚平听见外面有人说话,想必是其他船客被突然抛锚惊动,出来探问。
船上的换防驻军回答:“此处乃蜀国驻地,时常能碰见他们放牧灵兽。我们船上有仙门赐的四等驱兽避瘴铭,不靠太近就没事。”
蜀国教凌云,擅驭兽之术。
奚平曾跟着崔记的商队去过蜀国都昭业城,见的“灵兽”都像寻常猫狗那么大,还是头一次看见这么壮观的。
“你说的那是商贩拿一点异兽血统配出来的,哄孩子玩的宠物,不是‘灵兽’。”庞戬听说,便对他道,“驯龙锁就是他们那边传来的控制灵兽的,你想,拴条猫狗用得着那么隆重的仙器么?”
少年人得匹好马都能高兴半个月,罕有不爱异兽的,奚平也不例外。
他几乎要把上半身都探出窗外,一迭声地问庞戬:“庞师兄,这大灵兽叫什么名?看着脾气很温驯啊,它有多灵?通人性吗?话说回来,蜀国是地方不够吗,怎么大老远的把灵兽弄到这养……”
这时,那悠然自得的巨兽朝他扭过头来。
奚平眼前一亮,然而还不等他看仔细,那巨兽突然亮出一张血盆大口,咬向旁边一艘小船!
它满嘴丈余高的利齿,寒光竟穿透晨雾,连人带船不过一口。奚平猝不及防,覆盖着灵感的耳朵一下捕捉到了大牙穿透血肉的声音!
“不是地方不够,”让人毛骨悚然的咀嚼声里,庞戬负手站在窗边,平静地答道,“是百乱之地的‘人工’比较便宜。”
奚平慢半拍地反应过来,按在窗棂上的手猛地一紧。
庞戬一把扣住他的肩:“此乃别国驻地,这是大宛官船,你做什么?”
蒸汽船上的客房纷纷亮起灯,尽管有铭文,甲板上的驻军还是悄悄端起火铳。
灵兽像山羊嚼了片叶子似的,不紧不慢地吃完了人,又接着往前游去,小船们依旧跟上,好像方才什么都没发生。
直到那些雾灯远去,大宛的蒸汽船队才鸣了声笛,继续往前走。
“那灵兽叫做‘金甲狰’,一身是宝,几乎半数的护身仙器都会用到它的鳞,血肉可以入药,值钱得很。”庞戬缓缓地说道,“确实不算太凶,除了偶尔吃人,其他倒还好。不过澜沧覆灭后,南阖国破两百年,‘百乱民’也不大算人。”
庞戬放开他:“欢迎来到魍魉乡,年轻人。”
一声兽吼将刚入睡没多久的魏诚响吵醒,她睁开眼适应了一会儿阳光,透过破破烂烂的车窗,看见远处走过一只庞然大物。那大家伙背负金甲,在晨曦中灿烂极了。
“那是金甲狰,蜀国驻地养的。这一片灵兽多,那些畜生发起疯来六亲不认的,都小心点。”一个人说着,隔着车窗看了魏诚响一眼,拖起马车旁边凉透了的尸体,要笑不笑地冲她一点头,“‘不平蝉’,有两下子。”
魏诚响没吭声——她嘴里含着颗灵石。
那颗蓝玉里的灵气已经耗尽了,石头变成松软的灰,舌头一压就碎了。她没浪费,将石末吞了,伸手摸了摸马车里破损的法阵。
转生木里的“大叔”说,就算她铁了心要跟那些邪祟走,也绝不能跟那些没名没姓的难民一样。这帮邪祟拿扫帚扫落叶似的往回扫人,遇到事肯定就把这些人往外一攘,是死是活全看命。她买那么多金盘彩一个铜板都没中过,哪偷那保命的好运去?
她必须得装,装有靠山有同党,叫人不知道她虚实,不会说话就别说,实在憋不住对着转生木偷偷说。
她是“客人”不是信徒,那些号称“昭雪人”的邪祟果然对她还算客气。在船上,魏诚响有一间单独的屋,到了百乱之地上岸,别人露宿,她有马车……马车上藏了不少法阵。
据魏诚响猜测,法阵可能是一门单独的学问,反正转生木里的大叔号称自己是“剑修”,也不太懂这玩意。
头天夜里上了这马车,大叔通过转生木,对着书死抠了半宿,才算将车里的法阵研究了个七七八八——有监视她的,用攻击杀人的。后者没有连通启动,应该是备用以防万一的。
车里放了这么多只“眼”,那些邪祟准得试探她,大叔问她敢不敢按着他的指点调换修改车里的法阵。没开灵窍的凡人,即便做法阵,效果也很有限,只能利用现成的。
大叔说,就他自己那点法阵底子,纯属现学现卖,不保准灵,弄出岔子不用等别人动手,他就能把她跟车一起炸成渣。
“那有什么不敢的。”魏诚响心想。
她还有什么豁不出去的?
头天半夜,他俩一个动嘴一个动手,惊心动魄地重构了法阵。然后魏诚响赌命似的一咬牙,给那法阵装了一颗灵石。
法阵静静地流过蓝光,没有当场炸死她。
清晨,改过的法阵破了,给她留了两具尸体,法阵用过的灵石眼下进了魏诚响的肚子。
马车外,露宿的难民死了好几个,据说是昨夜被百乱民袭击。
魏诚响没细看那两具死在她手上的尸体,也无暇唏嘘命比土贱的同行者。
趁邪祟收尸,她抓紧时间靠在马车上养精蓄锐。
又苟活了一天。
腊月十七,三皇子庄王南巡。
这位三殿下身体不好,平时不大离开京城,众人摸不准他什么路数,只知道体弱多病的人大体有两种:要么是因病柔弱多愁,要么是因病乖戾无常。不知道这位是哪一种。
不过很快,他们就发现庄王出发挺急,走得并不快,人还没离开金平城门,行程路线已经公之于众,给众人留足了准备时间。
各地官与商都松了口大气——庄王是体面人。
是体面人就好,王爷体面,底下人才有余地妥帖,两好合一好,不就皆大欢喜了么。
“太子那边果然和起稀泥了。”船里太晃,庄王看不了字,便让白令将各路传上来的密报念给他,“陛下没有表示。”
“唔,”庄王有些迟缓地一点头,“不意外。”
不知为什么,他心里罕见的有些没底。
太明皇帝和玄隐之间既暗潮汹涌,又有种微妙的默契,他没能完全把握。
周楹是习惯藏在迷雾后面,事事洞若观火的人,此时猝不及防地被推到前台,他隐约有种要失控的感觉。
白令觑着他的脸色,话音一转,又道:“世子今天跟天机阁庞都统离了京,青龙塔暂交赵誉统筹,做什么去了没说。”
闭目养神的庄王睁开眼,想了想,他说道:“应该是去百乱之地了。”
“查梁宸的事?”白令立刻反应过来,“跟着庞都统,又有飞琼峰注视,这一路应该是没什么危险。只是那百乱之地可不比大宛,世子有的历练了。”
庄王揉了揉眉心:“我估计他不是支将军派来的,派他出来能干什么?庞文昌手上有‘问天’,真有事又不是联系不到飞琼峰主。”
白令:“那是……”
庄王道:“准是他自己吵着要下山玩。”
白令刚想说“怎么可能,那成何体统”,随即想起永宁侯世子那奇人,又把话咽了——那货也不是办不出来。
“支将军在星辰海边练成个剑修,不到两百年升灵,剑心尤胜铁石。我看士庸未必接得住他的道心。那小子当修心求道是好玩,每天净是弄些旁门左道……”庄王说到这突然打住,不由自主地扣住他颈间绽放的雪莲,半晌,叹了口气,“叫他去那里,亲眼瞧瞧无力之人是什么下场也好。”
百乱之地,一队蒸汽客船驶过寂静的河道,“呜”一声长鸣,抛出滚滚的浓烟。
船舷上镶着紫铜的百花浮雕,团团围着两排兽头炮口,下面压着成排的四等铭文,一看就是大宛官船。
卯初二刻,天还没亮,早晚班的船员已经开始交接,这些“船员”个个披着甲,船上甚至有一支火铳队。
原来这不是普通的官船,是大宛边境开往百乱之地换防的。
南阖灭国后成了所谓“百乱之地”,被四国瓜分——主要是分灵石矿,那魔瘴丛生的破地方没人稀罕管——美其名曰“共治”。
各国都有辖区,辖区中有自己的驿站和驻军,协助灵石运输、安置本国商旅等。除了灵矿区,凡人在这待太久容易损伤身体,因此驻军采用轮换制,大宛辖区两月一换防。
百乱之地虽然危险,也多奇珍,尤其是一些相传能壮阳的奇花异草,在金平那帮闲出屁来的有钱人中间很受追捧。要钱不要命的商人趋利而来,找得着门路的,就花钱在换防船队上买个客房,蹭驻军的船,贵是贵了点,至少安全无虞。
不过正值年底,出来走动生意的人也不多,蹭船客都住在队尾的一艘蒸汽船上。
卯正,三层最角落的一间客房就亮起了灯。
一个手脚轻如狸猫的小仆推开窗户,将晨风放了进来,回头看了一眼床上用被子蒙住头的主人,面露无奈。
只见一卷书卷闹鬼似的飘在半空,正隔着被子不断戳着底下那颗脑袋。
裹在被子里的脑袋装死到底,怎么戳都不动。
文雅的方式叫不起,书卷倏地抬起三尺,准备要动武抽他。床上那位好像一条千锤百炼过的蛆,每次都在书卷堪堪要抽到他的时候扭开,一寸不多、一寸不少。
小仆叹了口气,将床帐挂起,毕恭毕敬地把那书卷“请”了下来。
卷中先掉出一页纸,满纸不完整的法阵,上面一行小字:昨日功课考校,补全纸上法阵——奚悦不得代笔。
小仆——正是奚悦,按住颈上隐形的驯龙锁,把考卷传到了床上那条蛆脑子里。
片刻,被里伸出一只暖烘烘的爪子,摸瞎爬了一会儿,抓住了奚悦的衣摆。
奚平:好悦宝儿,替我做了。
半偶:少爷,这是你的功课,峰主说不让我代笔。
少爷埋在被子里不吭声,揪着他衣摆的手晃了晃。
奚悦义正言辞地拒绝:峰主知道了肯定会治你的,快起来吧少爷!
名叫奚平的大蛆裹着被子往床里蹭了一尺,表示他看见法阵就想吐,挨打也不起,死也不起。
奚平人下了山,阴魂不散的功课并没有放过他。
支修自己从来不睡觉,也不让徒弟睡,每天卯正前后传一个小书卷给他,接驾稍不及时,那玩意就开始打人。
书卷里注明他这一天的功课,并附一卷考题,考他之前学过的。
天天得学,天天考,丧心病狂。
早知道,他宁可把自己埋飞琼峰里也不闹着下山了。
奚悦禁不住他三求两赖,只好乖乖给他代笔。
他那烂泥扶不上墙的少爷得了逞,把脑袋钻出来,心满意足地翻了个身,睡起回笼觉,并美滋滋地做起梦来:奚悦要是将来能自己给自己改法阵就好了,他什么都不用管,让半偶自行长成个大能。
奚悦过目不忘,字虽然还没练好,但画法阵挺快,不到一炷香,就将考卷上的法阵都补全了。然而没等他把笔放下,考卷角落里就浮起一行小字:注入灵气。
奚悦:“……”
还得注灵气啊,他不会注灵气。
于是半偶拿着那纸去找奚平,不等他走到床边,那行心平气和的小说明就消失了,考卷上换成了狂草:我就知道,逆徒!
奚悦目前的偶身,还没高级到可以像修士一样运用灵气的程度,因此他没察觉到考卷背面还有一个隐形的法阵,正好与他补全的那阵连在了一起。由于没有及时注入灵气阻断,那法阵纸登时暴走半空,卷成了一把纸剑,一道灵气朝做梦的奚平劈了下来。
半偶:“……”
正打坐的庞戬一睁眼就感觉到隔壁有灵气乱窜,知道支将军又开始训徒弟了。
太岁一事至今秘而不宣,这回去南矿又要处理内鬼,因此庞戬带着奚平秘密来到大宛边境,乔装作行商,混上了换防船——主要是庞戬乔装,奚平怎么都行,反正没人认识,他看着也不像什么正经人。
蒸汽船虽快,横穿百乱之地去大宛驻地也得几天,于是庞都统每天早晨都能围观一场鸡飞狗跳的大戏。
师徒二人可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斗争起来精彩纷呈,颇有看头。
纸剑里打的灵气不知有什么神通,只追活物,碰到门窗墙柜就会温和地反弹回来。反弹的灵气不消散,转头就跟着加入追打逆徒的退伍。奚平越躲越弹,越弹越多。
披头散发的奚平被满屋的灵气逼的上蹿下跳,往手心一抹,手上多了一卷蚕丝似的细线,蛇信似的探出去,一下打散了三四道穷追不舍的灵气。
这是奚平在飞琼峰上挑的五件仙器之一,名叫做“缠灵丝”,柔若无骨、细如发丝,单根的丝线肉眼几乎看不见,打人不疼,但专门能打散灵气。
师尊说,这东西就好比是一根撬锁的铁丝,放在那什么用也没有,落到神偷手里就成了破门神器。它能发挥多大作用,全看主人。主人不行,拿它上吊都死不了;但要是主人对灵气够敏锐,下手时机够精准,这开窍级的仙器能在筑基、乃至于更高的战局中偷鸡摸狗。
奚平显然还不太行,追他的灵气太多了,他一个才学会御剑的半吊子没有“神偷”的水平,很快左支右绌起来。
庞戬幸灾乐祸地在隔壁听热闹,间或听见几声抽气,就知道奚平挨了揍,简直想抚掌赞叹一声“教训得好”——就没见过开了灵窍还睡懒觉的货,该打。
奚平正被灵气追打得满头包,听见隔壁一声轻笑,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心说:看小爷笑话,给我等着。
他将缠灵丝一抖,打掉逼至眼前的几道灵气,趁隙从怀里摸出另一样仙器——那是一枚田黄闲章,刻的是“天涯共此时”,作者不详,奚平一眼就看上了。
他愿意给这玩意取个诨名叫“祸水东引章”,是这么用的:拿它先在甲地盖个印,趁那印灵气没散干净,再在乙地盖一个,只要甲乙两地相距一里之内,就能被这章连到一起。
奚平头天刚假借到处参观,给他庞师兄留了个戳。
“既然师兄这么高兴……”奚平纵身一跃,人几乎贴在了屋顶上,密集的灵气擦着他过去,撞在墙上,反弹回了双倍。他落地时头也不回,“啪”一下在墙上盖了个“天涯共此时”。
灵章即刻生效,两个房间瞬间打通。
奚平:“那就有福同享吧哈哈哈!”
庞戬正优哉游哉地隔岸“听”火,猝不及防被一个戳盖到了“对岸”,汹涌的“灵气箭”劈头盖脸地朝他砸了过来。
夭寿了!
说时迟那时快,庞都统不愧是筑基以下第一人,人影一闪已经退到了门后,不知从哪拽出一把长剑。
剑身“呜”一下挡住漫天灵气,庞戬手背上青筋一跳,挥动长剑,扑面而来的灵气被那剑卷了起来。来自飞琼峰剑修的真元灵气天然与剑亲近,缠在剑刃上镀了一层寒意逼人的霜,消停了。
庞戬深吸一口气还剑入鞘,一抬头,就见那祸水东引章连通处,姓奚的混蛋冲他呲牙一笑:“早啊庞师兄,送你一道无双剑气,不用谢!”
话音没落,灵章灵气耗尽,两个房间各归各位。
庞戬:“……”
竖子!
庞都统不惯着他,火速将屋里被灵气掀起来的东西归位,撸袖子穿墙去隔壁,准备收拾那小兔崽子。
奚平披上外衣,正一边让半偶梳头,一边人五人六地翻看支修给他的新功课。见庞戬闯进来,他一点也不慌,将那书卷往前一推,笑道:“师父让我多谢庞师兄相助。”
庞戬定睛一看,见书卷上支将军工整的字第一条写的是:熟悉“缠灵丝”与“共此时印”用法,灵气已寄到。若收拾不了,去找你庞师兄即可。
庞戬:“……”
庞都统还没成功在杀气腾腾的脸上挤出个微笑,忽然,大船一个疾停,桌上的水泼了出去。
奚平眼疾手快地将书卷端了起来,听见一声低低的兽吼。
此时尚未破晓,启明星孤独地悬着,河水两岸水汽未散。奚平从船上探出头去,看见晨雾深处有一个巨大的身影,正横穿大运河。
那巨兽形如穿山甲,尖头长尾,背后布满金鳞,四肢悠然地在水中滑动,仅露出水面的部分,就跟换防大船差不多高!
一队小船跟在它身边,随着巨兽划出的水波起伏。船上用长杆挑着特殊的雾灯,夜色中发出温柔的乳白光晕,照亮了巨兽的背,优美如连绵的山脊。
从船上看过去,此情此景就像一场光怪陆离的梦境。
奚平听见外面有人说话,想必是其他船客被突然抛锚惊动,出来探问。
船上的换防驻军回答:“此处乃蜀国驻地,时常能碰见他们放牧灵兽。我们船上有仙门赐的四等驱兽避瘴铭,不靠太近就没事。”
蜀国教凌云,擅驭兽之术。
奚平曾跟着崔记的商队去过蜀国都昭业城,见的“灵兽”都像寻常猫狗那么大,还是头一次看见这么壮观的。
“你说的那是商贩拿一点异兽血统配出来的,哄孩子玩的宠物,不是‘灵兽’。”庞戬听说,便对他道,“驯龙锁就是他们那边传来的控制灵兽的,你想,拴条猫狗用得着那么隆重的仙器么?”
少年人得匹好马都能高兴半个月,罕有不爱异兽的,奚平也不例外。
他几乎要把上半身都探出窗外,一迭声地问庞戬:“庞师兄,这大灵兽叫什么名?看着脾气很温驯啊,它有多灵?通人性吗?话说回来,蜀国是地方不够吗,怎么大老远的把灵兽弄到这养……”
这时,那悠然自得的巨兽朝他扭过头来。
奚平眼前一亮,然而还不等他看仔细,那巨兽突然亮出一张血盆大口,咬向旁边一艘小船!
它满嘴丈余高的利齿,寒光竟穿透晨雾,连人带船不过一口。奚平猝不及防,覆盖着灵感的耳朵一下捕捉到了大牙穿透血肉的声音!
“不是地方不够,”让人毛骨悚然的咀嚼声里,庞戬负手站在窗边,平静地答道,“是百乱之地的‘人工’比较便宜。”
奚平慢半拍地反应过来,按在窗棂上的手猛地一紧。
庞戬一把扣住他的肩:“此乃别国驻地,这是大宛官船,你做什么?”
蒸汽船上的客房纷纷亮起灯,尽管有铭文,甲板上的驻军还是悄悄端起火铳。
灵兽像山羊嚼了片叶子似的,不紧不慢地吃完了人,又接着往前游去,小船们依旧跟上,好像方才什么都没发生。
直到那些雾灯远去,大宛的蒸汽船队才鸣了声笛,继续往前走。
“那灵兽叫做‘金甲狰’,一身是宝,几乎半数的护身仙器都会用到它的鳞,血肉可以入药,值钱得很。”庞戬缓缓地说道,“确实不算太凶,除了偶尔吃人,其他倒还好。不过澜沧覆灭后,南阖国破两百年,‘百乱民’也不大算人。”
庞戬放开他:“欢迎来到魍魉乡,年轻人。”
一声兽吼将刚入睡没多久的魏诚响吵醒,她睁开眼适应了一会儿阳光,透过破破烂烂的车窗,看见远处走过一只庞然大物。那大家伙背负金甲,在晨曦中灿烂极了。
“那是金甲狰,蜀国驻地养的。这一片灵兽多,那些畜生发起疯来六亲不认的,都小心点。”一个人说着,隔着车窗看了魏诚响一眼,拖起马车旁边凉透了的尸体,要笑不笑地冲她一点头,“‘不平蝉’,有两下子。”
魏诚响没吭声——她嘴里含着颗灵石。
那颗蓝玉里的灵气已经耗尽了,石头变成松软的灰,舌头一压就碎了。她没浪费,将石末吞了,伸手摸了摸马车里破损的法阵。
转生木里的“大叔”说,就算她铁了心要跟那些邪祟走,也绝不能跟那些没名没姓的难民一样。这帮邪祟拿扫帚扫落叶似的往回扫人,遇到事肯定就把这些人往外一攘,是死是活全看命。她买那么多金盘彩一个铜板都没中过,哪偷那保命的好运去?
她必须得装,装有靠山有同党,叫人不知道她虚实,不会说话就别说,实在憋不住对着转生木偷偷说。
她是“客人”不是信徒,那些号称“昭雪人”的邪祟果然对她还算客气。在船上,魏诚响有一间单独的屋,到了百乱之地上岸,别人露宿,她有马车……马车上藏了不少法阵。
据魏诚响猜测,法阵可能是一门单独的学问,反正转生木里的大叔号称自己是“剑修”,也不太懂这玩意。
头天夜里上了这马车,大叔通过转生木,对着书死抠了半宿,才算将车里的法阵研究了个七七八八——有监视她的,用攻击杀人的。后者没有连通启动,应该是备用以防万一的。
车里放了这么多只“眼”,那些邪祟准得试探她,大叔问她敢不敢按着他的指点调换修改车里的法阵。没开灵窍的凡人,即便做法阵,效果也很有限,只能利用现成的。
大叔说,就他自己那点法阵底子,纯属现学现卖,不保准灵,弄出岔子不用等别人动手,他就能把她跟车一起炸成渣。
“那有什么不敢的。”魏诚响心想。
她还有什么豁不出去的?
头天半夜,他俩一个动嘴一个动手,惊心动魄地重构了法阵。然后魏诚响赌命似的一咬牙,给那法阵装了一颗灵石。
法阵静静地流过蓝光,没有当场炸死她。
清晨,改过的法阵破了,给她留了两具尸体,法阵用过的灵石眼下进了魏诚响的肚子。
马车外,露宿的难民死了好几个,据说是昨夜被百乱民袭击。
魏诚响没细看那两具死在她手上的尸体,也无暇唏嘘命比土贱的同行者。
趁邪祟收尸,她抓紧时间靠在马车上养精蓄锐。
又苟活了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