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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列王座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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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海,漆黑的海面比夜幕还黑,一艘破旧的小型货船穿梭在翻涌的浪花之间,手指上带着粗大戒指的胖子正在船头吸着烟。

    “森哥,我总觉这趟不太妥当。”一个模样普通的男子靠了上来,神情有些凝重。

    “介趟我走过不几道多少回啦,东海这边的路数我知,用得找你来提醒咩?”胖子瞥了男人一眼:“以后冇问介些,懂。”

    男人点了点头退回阴影里,不再言语,胖子眯起了眼,这个叫阿红的是他新招募的手下,大圈仔,当过两年兵,拳脚功夫了得,关键是听话,用的顺手。

    胖子深吸了口烟,不过阿红说的对,这趟他的确有些没底,哪怕这条路线他跑了大半辈子了,但一想到运的“那东西”,他仍是从心底感到发寒。

    那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

    但滨海市的一位阔佬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并支付了一笔让他无法拒绝的定金,这才让胖子下定决心亲自把货送过来,顺便看看那个买家究竟是个什么人。

    漆黑的绳钩挂上了船舷,十几个身着黑色鲨鱼服的人悄无声息地摸了上来,守在甲板上的守卫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抹了脖子,他们的尸体被扔进大海里,翻不起一点浪花。

    待胖子听到脚步声的时候已经晚了,两支M4突击步枪已经顶在他的脑门儿上,胖子的冷汗唰一下子就下来了,船舱里传来低闷的枪响,听起来他的手下都在睡梦里被解决了。

    “你们系什么人......”

    还没等胖子说完,为首的那名黑衣人就一枪打碎了他的膝盖,胖子肥硕的身躯滚落,躺在甲板上哀嚎不止。

    “我问,你答。”黑衣人摘下了面罩,欧洲人,男性,英俊的脸上带着冷漠的微笑,他俯下身,对胖子问道:“那东西在哪儿?”

    巨大的疼痛和恐惧包裹住了胖子,他心里后悔莫及,

    妈的,果然不该滩这趟祸水!

    “快说,不然我就打碎你另一条膝盖。”

    “在......在鱼舱的水里。”胖子颤声道。

    皮特对手下做了个“去看看”的动作,立刻有两人领命而去,然后他再次开枪打碎了胖子的另一条膝盖。

    胖子发出了惨烈的哀嚎,身体如筛糠般颤抖,他这次总算明白过来了,自己遇上了真正的魔鬼。

    “权且先记着,你要说错了,丢的可不止这两条膝盖了。”皮特把玩着手枪,脸上冷酷令人不寒而栗。

    一分钟......

    两分钟......

    胖子已经没力气叫唤了,他躺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呻吟,皮特皱了皱眉,意识到有什么不对。

    “怎么还没回来?”

    其余黑衣人面面相觑,皮特用枪顶在胖子的下颚上,威胁之意不喻言表:“你确定我要的东西就在鱼舱?”

    胖子急忙点头。

    “那颗珠子,浅绿色的,装在一个金丝楠木的小盒子里。”

    胖子头点的更猛烈了。

    “很好。”

    皮特毫不犹豫地开了枪,脑浆迸溅,他没有管胖子的尸体,而是活动活动脖子,眼神酷烈:“所有人做好战斗准备,有敌人混进来了。”

    黑衣人们点了点头,手持步枪有序朝着鱼舱方向推进,沉稳而有序,没有丝毫慌乱。在加入这个组织之前,他们也都是服役于各个国家的特种兵,KSK,SASR,海豹突击队......有的还参加过真正的战争,作战素质一流。

    皮特深吸了一口气,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他的皮肤变成了浅灰色,泛着细碎的磷光,这是他从未告诉过别人的秘密。在这种状态下他的力量和速度都会得到数倍的暴涨,但负面效果是精神状态极不稳定,一旦受到鲜血的刺激就会变得极为嗜杀。

    皮特曾服役于S.A.S而后被怀疑患上了精神方面的疾病,被迫退伍。但实际原因却是他在不经意间唤醒了自己的血统,他的父母中至少有一方应该是混血种,可能因为血统太过稀薄的原因未被检测出来。

    这是他从事这一行的底气,也是连最亲密的人都不知道的秘密。

    货船不大,小队很快就推到了鱼舱,皮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所有的脚步声骤然消失,两名队员手持步枪瞄准舱门,皮特背贴墙面,另一只手轻轻推开了门,

    吱————

    下一刻小队队员鱼贯而入,在他们面前,两个队员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地上,水池边放着一根断掉的麻绳。

    东西被人拿走了!

    这是所有人心底第一时间冒出的想法,一名队员上前查看同伴的尸体,

    “wait!!”

    还未等皮特阻止,他就把尸体翻了过来。

    “啵。”

    这是拉环被扯开的声音,只见那名同伴嘴里白烟狂涌,瞬间吞没了整个房间!

    这是一个简易的陷阱,有人在他的嘴里塞了一枚烟雾弹,而拉环被卡在了木制地板的缝隙里,只要有人翻动他的脑袋,这个陷阱就会被触发。

    枪击声骤然爆发在狭小的房间里,几名队员应声倒地,其余人立刻举枪开火,倾泻的弹幕照亮了天花板!

    “所有人退出房间,快!”皮特大吼一声,在这种地方作战极为不利,视野被剥夺的情况下很容易误伤队友,忽然他头皮一紧,下意识举枪挡在胸前!

    一股大力直接踹碎了突击步枪,连带着踹的皮特一个趔趄,发起偷袭的那个人似乎感到有些惊讶,但紧接着一记狠辣的突刺就冲着后者的腋下而来!

    皮特一个闪身堪堪躲过,但这一下仍是划破了他前胸的潜水服,冷汗将他背后的衣服瞬间打湿,这可是他开启血统后的状态!相比偷袭者更为惊骇的皮特本人,经过这一瞬间的交手让他意识到对方也是一名混血种!

    激活血统的皮特力量等级超越普通人类,肉体突破人体力学结构的极限拥有了另一个层次的力量,理论上踹在他身上跟踹在水泥柱子上没有区别......然而对方竟能将他踹的一个趔趄,这就证明对方的身体素质跟他处于同一个层次!

    在皮特十几年“宝藏猎人”的生涯中,他逐渐了解到混血种还有“等级”这种东西,从刚才那家伙的力量上来看,很可能还在自己之上。

    “飒!!!!”

    皮特发出了一声咆哮,原本壮硕的肌肉竟再度隆起!在他脊柱的地方,似乎有一道刀锋一样的突起要破体而出!

    混血种间的战斗往往更加残酷,没有投降求饶一说,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从这一刻起他不再保留,嗜血的猩红盖过虹膜,狰狞魁梧的身体悍然出击!

    他拔出腰间潜水刀,这种双面开刃的武器能轻松割断渔网,斩断小臂粗细的木棍也不在话下,两人在烟幕弥漫的鱼舱里展开了贴面厮杀,刀锋对刀锋,火星四溅!

    他们的每一招都惊险至极,稍有不慎会丢掉性命,皮特占据力量优势,但对手比他想象中的更加阴险,宛如灵活的游鱼,一粘即走。

    这是不单单是血统的比拼,还有经验和心理的较量,皮特越打越惊,数次交手后,他竟发现对方的格斗技巧竟也丝毫不在他之下。

    这怎么可能?

    要知道他可是S.A.S训练出来的精锐,专门为反恐特训而生,对方到底是什么来头!!

    一番激烈的碰撞过后,皮特身上肌肉翻卷,看上去颇为凄惨,而他击中对方的次数却屈指可数。耳边再度传来危险的风声,皮特一咬牙,任由对方的军刺插入了自己的后背,他一声怒吼将对方抛飞了出去,同时冲出了鱼舱,

    “射击!!!”他大吼一声。

    十几支突击步枪倾吐出狂热的弹幕,鱼舱的木板瞬间被打成了马蜂窝!墙壁支离破碎,估计房间的每个角落也得被子弹覆盖。

    皮特瘫在地上,剧烈地喘息着,心中微定,这下对方不死也得脱层皮了。

    混血种不是神明,说白了只是些肉体强悍并拥有超能力的“人类”,个体能力再强也强的有限。

    至少对方如果抗的下子弹的话,他们这些人一个都活不了。

    火力覆盖还在继续,皮特正让队友帮他把背上的刀拔出来,他的身体在冲出房间时就恢复成了普通人的模样,一名手下走了过来,低声道:“头儿,那个胖子的电话,估计是交易者打来的。”

    “跟他说货被我截了,想要的话就付双倍的价格。”皮特挥了挥手,“戳”的一声,刀被拔出来了,他打了个冷战,身上的伤口在汗水的刺激下火辣辣地痛。

    这绝对是他猎人生涯里来最为惊险的一战,感觉就像与死神贴面跳了场舞,那个不知底细的敌人实力远在自己之上,很可能是经过特殊训练的混血种精英。

    可那家伙究竟是从哪儿蹦出来的?

    他还有没有其他同伙儿?

    一想到这里,皮特就觉得脊背发寒,如果让这家伙活着回去,他寝食难安。

    烟尘弥漫,枪击停止了,皮特示意两个队员进去看看,就在这时,他瞄到了一道黑影钻进了控制室。

    “在那儿!”

    “我看见他了!”队员大吼。

    “一定要杀了他!”

    皮特眼中的疯狂压过了恐惧,他举起了手枪,率先扣动了扳机。

    控制室里,阿红捂着小腹,打开了电台的接收器,在他的身上有着七个冒血的弹孔,汨汨流血,但好在伤的位置都不太严重。

    他显然不是什么普通的角色,即便中弹,依旧能从他的眼中见到一丝从容不迫。

    他单手调节旋钮,电台发出“吱妞吱妞”的响动,在一片嘈杂中那丝静谧转瞬即逝,但阿红精准地找到了那个信号,电台像是坠入了宁静的暗河。

    此时枪声响起,手枪的子弹击碎了挡风玻璃,铁皮大门被打出了一个又一个窟窿眼儿,玻璃碎屑像雨一样撒了进来,他不得不俯下身子,免得被流弹击中。

    “总部,总部,这里是火烈鸟,‘鸱吻’回收任务中断,有不法武装分子在公海发动突袭,怀疑是‘宝藏猎人’,队伍中有混血种......”

    他一五一十地进行着汇报,枪声愈加激烈,但阿红像是风暴中心平静的小舟,伴随着最后一声照例的“请求支援”,他结束了通讯。

    “那么接下来就该考虑怎么突围了......”阿红叹了口气,这趟任务真的是累得够呛,忙活一大顿,还整的一身伤,到最后还一个绩点都捞不着。

    他挣扎地站起身,疼得呲牙咧嘴,刚准备丢几颗烟雾弹掩护突围,一颗手雷从碎掉的窗户里被丢了进来,

    他瞳孔一缩。

    “砰!!!”

    礼花在车库里爆开,落下的纸屑落了韩烨一肩。

    “玛莎拉蒂GranTurismo,既浪漫又拉风!”韩岷江表情的有点小得意:“跟你老娘的简直绝配!”

    韩烨默默清理掉头发上的小纸条,没有接腔,这个男人买东西果然还是喜欢挑贵的买,跟自己老娘绝配纯属扯淡而已。

    火红的车身,婀娜的曲线,玛莎拉蒂GT更像是意大利优雅的名媛,跟自己那个“劳拉·克劳馥”一样的老娘没半毛钱关系。

    没错,韩烨的娘亲是一个著名的探险家、考古学家,真正意义上的那种,跟学院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她在世界各地追寻着古遗物的痕迹,爬过珠峰,去过南极,还曾登上过杂志的封面,集美貌和才华于一身,丛林冒险,野外求生,堪称女版贝爷。

    她用自己的人生向韩烨诠释了什么叫“潇洒”两个字,就好像这天底下没有能束缚的了她的事儿。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韩烨的双亲至少有一方是混血种才对,而且从性格相貌来看韩烨的确继承他母亲多些......但曲小栀却是个普通人,韩岷江也一样。

    双亲都是普通人可子代却是混血种,这种情况虽然罕见,但也不是没有例子出现,这主要取决于基因中隐形杂合......大抵也可一笔带过。

    记忆里韩烨的老娘就是那种风风火火又很酷的样子,因为长得漂亮,所以冷淡也被人认为是一种人格魅力所在。跟家里总是聚少离多,一年中有超过一半的时间都在国外工作,除了韩烨小时候在家呆了几年,其余便是在杂志跟网上见老娘更多些。

    当然韩岷江也是支持自己老婆的,就像他一直叨叨的“你妈在家就一花瓶,小时候喂奶都能给你呛着,我最迷她的还是手持登山镐那英姿飒爽的劲儿。”

    但就像老爹无条件支持娘亲一样,在二十年前谁又能想到那个农民工般的糙汉子会成为百亿集团的老总?

    很显然曲小栀就赌对了,或许她以她的性子压根儿就没想这么多,只是看出了这个长相憨厚的男人实打实的对自己好,这点在她众多的追求者里确实难等可贵,于是她就嫁了过去,丝毫不拖泥带水。

    在韩烨出生那天韩岷江真的是由高兴又忧郁,搂着孩子一边笑一边叹气,自己这五短身材怕是要遗传给儿子了......那边刚生完韩烨的曲小栀就瞥了他一眼:“老娘的基因比你强,瞎操什么心。”当即就把韩岷江所有情感都堵了回去,憋得不行。

    事实证明曲小栀的基因的确拯救了韩烨,长大的他皮肤细腻,五官立体,一米八几的大个儿,比自家老爹能高出一个头,性格上少了份锐气,多了份平和。

    “这点像我。”

    韩岷江满意地看着自己英俊的大儿子,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开这车陪老爸逛两圈。”

    “去哪儿?”

    “随便开。”

    韩烨自无不从。

    ......

    车外是喧嚣霓虹,车水马龙,高楼大厦构建起了这座城市的骨架,人情世故填充了它绚丽的繁华。

    韩烨开着玛莎拉蒂,韩岷江对着窗外指指点点,看见市政府大楼,他嘿嘿一笑:“想当年这块地的第一捧土就是我铲的,那座碑下的记录的年月我还记得嘞。”

    路过中心商业区的时候,他点点头说“这边发展的不错,我刚来滨海市的时候还是个小渔村,原来的村支书人还不错,现在已经调到省里当书记了......”两条俊龙挑起拱门,神寺林隐,他又摇了摇头:“二十年前这里才是滨海市的中心地带,每天来上香的人不计其数,可现在香火大不如以前了。”

    他像是一间博物馆的馆长,对博物馆里的每件藏品都那么熟悉,三十年的时间对滨海市很短,可对一个人来说,却是他整个青春。

    天边一朵烟花升起,韩岷江眼神一亮:“走,我们往那边开。”

    韩烨看了看时间道:“滨海大桥现在应该封闭了吧。”

    “没事儿,就是溜达嘛。”韩岷江不以为意道,

    车子离城市中心越来越远,沿海岸线饶了个大圈,不远处就能看见大桥的桥墩子,韩岷江望着夜幕中升起的烟火,缓缓道:“这些年来的打拼,我自认对得起当年的那帮跟着我的兄弟,凡是一直跟着我的,我都兑现了当年的承诺,让他们过上了更好的生活,甚至给了他们更多。

    但我唯一觉得亏欠的就是你的母亲,

    真的,当年有一段日子咱家过的特别危险,可你母亲一直都没离开我。”

    “我也觉得她很棒。”韩烨轻轻道。

    没人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