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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头戴两个大凤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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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不到连钟珍都嫌弃这只传信鸟,陆天颜尴尬了片刻,咳嗽了两声睁着眼睛说瞎话,“很特别吧!它头上顶着一团金光闪闪的羽毛,一看就觉得肯定不同寻常。本来我有一只用惯了的传信鸟,见它如此不凡,特地买了下来。好在还未认主,这下便宜你了。”

    明明是屎黄,哪里看出来的金光闪闪?

    钟珍半信半疑,她只见过寥寥可数的几只传信鸟,都是一根杂毛都没有的黑色。虽觉得不大对劲,但是想着自家的鸟不会与别人的混淆,不会引起纷争,想来也没什么不好。

    收下了传信鸟与一只装鸟的小兽袋,陆天颜的五百灵晶却不肯当场付,口称已经付了传信鸟的定金,余款得要办完事才付钱。

    这没什么好争的,钟珍觉得他说得也有道理,便是自己想要人做事情,肯定也不可能一口气将钱都付了。

    问清楚传信鸟的喂养法子之后,陆天颜掏出一件玉佩模样的信物递给钟珍,“有消息了记得通知我,如果我满意的话,再添些灵晶也说不准。”

    又叮嘱了几句,陆天颜便打算告辞。他将铺在地上的毯子揭开,也不见使用什么挖土的宝贝,直接就钻了进去。

    刚进去没多久,钟珍便见地面上原本破开的青石板,一点点的吸到洞口附近,静悄悄的一点声息都没发出,也就几个呼吸的功夫,地面被补得一点痕迹都看不出来。

    她啧啧称奇,佩服不已,陆师兄不管人品如何,本事却真不简单。这手泥瓦匠的功夫,真是出神入化。尤其是声息全无,自己若学会了,以后去挖人家的库房,真是有如神助。

    改天一定要去请教一番!

    不敢多看这只传信鸟,倒不是因为头顶那撮奇异的毛色。主要是怕看多了舍不得卖,彻底秉持着眼不见心不痒的态度。

    将它塞入兽袋中,顺便又塞进去一枚灵晶。想到传信鸟竟然是啃灵晶的,十天就得吃一枚。钟珍在心底默默的算了下帐,长期下来还真不是个小数字。。。

    陆天颜走后,钟珍越发觉得小竹轩不够安全,哪天木离愁也这么悄声无息的摸进来,她脖子上的脑袋可就要要挪地方了。

    几天后。她终于下了个决定,搬家去和粪姑同住。

    粪姑在门派的地位特殊,钟珍心想,反正已经被木婉宁姑侄二人认定她与粪姑有交情,何不干脆将这名份给坐实了。

    有弄臣一般的粪姑做个挡箭牌,万一她钟珍也入了两位连身期老祖的眼,以后个人安全绝对有保障。

    她本来想搬到岳美善所住的那座山峰。跑去见了见马云,想拜托她寻找林娇艳的下落,结果两人随便聊了一阵之后,钟珍顺口问了下搬家的事宜。听了马云的一番话,立刻打消了搬家与岳美善同住的念头。

    花间阁的弟子从来不兴与师父住在一处,不单单是花间阁,基本上全修行界也没这个规矩。修行得靠自己,师父的作用只是稍作点拨,一个月能见上一次算是运气好的。

    当然也不排除有一些慈善的师父,将弟子当成儿子女儿看待,只是这种情况一般仅限于从小就收养的那种弟子。他们本来就和亲人差不多,肯定不存在背叛的情况。

    教会了徒弟饿死师父,大家都挺心照不宣。

    钟珍思前想后。为了自身安全着想,灵机一动,终于想到搬到干脆与粪姑一同居住。

    粪姑万万没有想到,钟珍这个一等弟子会跑来住到门派养殖牲口的地方来居住。

    此地不但臭烘烘。而且还吵得很。鸡鸭鹅什么的,成天叫唤。尤其是一大早,从四更天开始,陆陆续续便有无数只公鸡开始打鸣,别说修行者,便是那些在此养殖牲畜的妇人们多难以忍受。

    反正两人又不会住到一间屋子里。钟珍在地底下挖了个大洞,并不会妨碍到谁,粪姑一点意见都没有。

    “粪姑,你有没有其他的名字?既然我们都搭伴住到一处了,总不能老叫这么个奇怪的别名。”

    “我原名本叫做王三丫,还不如‘粪姑’这名字响亮。”粪姑呵呵一笑,“反正叫什么名字都一样,我还是我,又不会变成其他人。”

    听她这样一说,钟珍倒是觉得略有点惭愧,心生一丝佩服之心,瞧人家多豁达。只是这一丝佩服的心思在看了粪姑一眼后,彻底消失得无影无踪。

    粪姑去门派店铺几乎买了一珍宝袋的物件,其中胭脂水粉,穿都穿不玩的衣裙,数都数不清楚。

    可她着实不懂得打扮,脸上红红白白,泾渭分明。白的地方如人家新粉的墙壁,腮帮子却抹得跟猴屁股似的,红得扎得眼睛疼。身上穿着一件很喜气的深桃色丝绸衣裙,便是那些特意到别人家说媒的媒婆也没有她喜气。

    偏偏裙子又小了一些,将身体裹得紧紧的,随便动一动,丰润的身子便晃晃荡荡。

    她身量不高,长裙拖曳到地上,下摆还沾了不少牲口粪便。

    这些也就算了,最让人难以忽视的却是头发,头上顶着朝仙髻,发髻上一左一右,带着两只闪闪发光的硕大凤钗。

    谁会戴两只凤钗?更何况这种华丽厚重的凤钗,恐怕只有过年拜祖宗的时候,戴一只意思一下,拜完祖宗转头嫌重说不定就立刻取下来了。

    真是想不注意都难。

    钟珍越看眼睛越痛苦,这闺女也老大不小了,怎么就如此不通世故。就算是学着门派其他的女弟子如何装扮,也不至于弄得这么稀奇古怪吧!

    既然住下来了,钟珍短期之内,并不想到处乱走。坊市是一定要去的,却不赶在这一会儿。万一跑到一半,路上又被人堵截,那可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隔个几天,就从仆妇们的大厨房买些饭菜,放到珍宝袋中。自己吃一些,也喂一点给传信鸟吃。

    传信鸟喜欢吃灵晶,十天吃上一枚。这种鸟一向都是这么养的,而且十分刁钻,倘若不给它吃灵晶,便会叫得跟死了爹娘似的,声音凄厉无比,让人忍不住想活活掐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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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第四更,快夸我吧,最近七天,上传了五万字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