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阿帕奇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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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纽特人在冰雪世界里生活,一般都称作狗拉雪橇,很少骑马。因此塔克带来的5匹马都被杀了,准备一匹马当场吃掉,剩下的几匹抹上盐做成腌肉,留着以后吃。
就像对手给他们起名叫“吃生肉的人”一样,因纽特吃肉从来都是生吃。这一风俗扎克习惯起来毫无难度。以前他们毛人基本也天天吃生肉,最多偶尔用火烤一烤。天狗和郎那多两人更是不在话下——他们二人都有一半食肉动物的血统,只要变身就好。
郎那多变身成狼吃肉的时候还吓了因纽特部落一跳,以为是印第安科莫奇部落的卧底。因为他们只认识科莫奇部落一种狼人,塔克解释了一番才放下心来。
只有彭连虎和王希咖两个长期吃熟食的人吃纯生肉有点困难。吃了两口实在是吃不下,彭连虎便掏出火折子准备点火烤肉吃。
因纽特人跟毛人一样,会用火,但是很少点火。因为大部分地方都是很厚的冰,点火很麻烦。彭连虎和王希咖两人好不容易找到一块石头,就在石头上生活。刚要点起来,就看见远方走过来一队骑马的人。
来人发型酷炫,脑后装饰有羽毛。虽然是冰天雪地的极地,依然穿着单衣,看起来很屌的样子——印第安人!
王希咖顿时紧张起来,摸出了随身携带的AK47,做好战斗准备。塔拉却一脸兴奋的跑过去和这群印第安人交流起来。搞得王希咖莫名其妙——印第安人跟因纽特人不是世仇吗?刚才还打得要死要活,怎么这一会儿就这么亲密了?
原来印第安人也分成好几个部落阵营。和因纽特人有仇的是科莫奇部落,而来营地的这个部落就是大名鼎鼎的“阿帕奇部落”,阿帕奇部落和科莫奇部落同样有世仇,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一来二去阿帕奇部落就和因纽特人结成了联盟,准备一起攻击科莫奇部落。这次阿帕奇部落过来,就是要跟因纽特人商量对付科莫奇的事情。
阿帕奇是一个很出名的部落名,以至于后世有一款很著名的直升飞机就以这个部落命名。至于阿帕奇和因纽特人的计划,远交近攻,合纵连横。人类历史上就是这点事儿,今天你和这个势力结盟去打另一个,过两天又可能和另一个势力来打这一个。王希咖对这些事情真是看得淡了,这种事情每天都在发生。
他并不想卷入因纽特人和印第安人之间的纷争,每一方都有各自的理由,这种事情没有对与错。毕竟他只想要是来旅游的。
“大哥,要不咱们帮因纽特人和阿帕奇人吧,反正咱们有枪有炮,打这里的土著人也不费事,把这块地占了。”彭连虎却有不同的想法。
“不能大意,强龙不压地头蛇,你忘记咱们当初也有枪有炮,打匠人差点被团灭的事了吗?”话虽然是这么说,王希咖心思却活络起来。
他想起一句话: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你怎么退出?是啊,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你永远无法只是当个置身事外的看客,总要参与其中。
关键是怎么参与?王希咖并不想重复当年欧洲人征服美洲大陆,灭绝印第安人的历史。他想让这个时代有些新意,最好的方法,自然是传授这些美洲原住民科技知识了。
趁着这次来因纽特营地做客的机会,王希咖决定邀请因纽特人和阿帕奇部落的人到自己的船上回访。所谓礼尚往来,自己吃过了因纽特人的饭,让他们来做客也是很正常的事。
他把自己的想要回请的想法告诉了塔拉,塔拉表示很高兴,但这种事自己做不了主,必须要请示族长。
因纽特的族长叫做萨列满,一个留着短须的中年人。个头不高,但相当壮实。凌烈的北风在萨列满脸上留下了刀凿斧刻的痕迹,此刻正在和阿帕奇部族的人交谈着什么。
听到塔拉的描述向着王希咖笑了一下。
这笑容和几千年以后的现代人之间的笑容一模一样。王希咖一看知道萨列满这是同意了,不管人类社会怎么发展,有些共同的感情是不会变的。
和萨列满交谈的阿帕奇人也抬起头看了王希咖一眼,那眼神和萨列满的温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冷酷得仿佛刀子似的,仿佛想要看透王希咖的内心。
这个阿帕奇人身高大概一米九,身材匀称高大,头上饰有羽毛,脸上有独特的刺青。看起来应该是个狠角色,搞不好还是个头人。
王希咖被这人的眼神看得很不舒服,有的人眼神天生就很冲,用南方话来说就是“枪的起。”用北方话来说就是“犯照”。哪怕在现代,因为一个眼神引起的斗殴也不在少数。
通常这种斗殴的交流模式是这样的:
“你瞅啥?”
“瞅你咋滴?”
然后两人就干起来了。
在因纽特的地盘上,王希咖当然不至于因为一个眼神就跟这些印第安人干仗,但也很不爽。于是他也寸步不让的盯着那个阿帕奇人心说:你拽什么拽?像你这样的我可以打10个!从肉搏上来说王希咖不一定打得过这个头人,但是王希咖有枪,的确可以打10个印第安人。
何况王希咖也是单挑过狼王塞申斯,吸血鬼王德古拉的男人。你一个印第安人,你算老几?
那印第安人的眼神越来越冷,王希咖的眼神也越来越狠,悄悄的把枪的保险打开了。要是敢造次,王希咖准备把他给突突了。
印第安人明显没有见过枪,丝毫不虚,突然朝王希咖走过来,走着走着突然变身成一头通体漆黑,头顶带一簇灰毛的美洲豹加速朝王希咖扑过来!
靠!原来印第安人也是会变身的!上次的科莫奇人会变狼,这次的阿帕奇人竟然会变美洲豹,怪不得不怕冷。
有过跟塞申斯单挑的经验,王希咖也不需,直接平端AK47,三点一线瞄准那头美洲豹,只要等一个提前量,就可以收获一只死豹。
然而这个板机却按不下去,因为黑豹前面突然多出了一头巨狼——郎那多也变身了!冲上去跟美洲豹咬做一团。
从身体上来说,犬科动物打猫科动物是不占优势的。狼一般是成群结对进行猎食,擅长的是战术而不是单挑。而美洲豹,老虎这种大型猫科动物是独子捕猎的,单打独斗更是擅长。
另外就是从身体结构上来说,全科动物一般只会用牙咬。而猫科动物会用爪子打,这就相当于多了几件致命武器。
果然刚一接触,郎那多就被美洲豹甩到一边,吃了个狗啃雪。
见郎那多吃那么大亏,天狗实在忍不下去了。电光火石一般直接飞过去揪住美洲豹的后脖颈就那么一甩,把那美洲豹摔得是七荤八素。
那美洲豹刚要起身,一把枪就顶在头上:你不要乱动!那是王希咖的AK47。
结果美洲豹照样乱扳乱动——他根本就没见过枪,不懂,也不害怕。所谓无知者无畏就是这个道理。
但有一样东西他还是听得懂的,那就是暴力。毛人扎克像提小鸡一样把这美洲豹提起来甩来甩去,就好像在甩个枕头似的,完了重重的惯在地上,抽出重剑抵在脖子上,这下美洲豹彻底老实了。
以上就是阿帕奇部落首领和王希咖初次打招呼的场景。在今后,他们会变成很好的朋友,但是在现在,这个首领只感觉到屈辱。
见王希咖一伙和阿帕奇人打了起来,塔拉,萨列满赶紧冲过来劝架。原来这个阿帕奇首领叫做灰海狸,最恨科莫奇人。王希咖一伙刚和科莫奇人接触过,身上带有科莫奇族的气味,再加上身边站个狼人郎那多,看起来跟科莫奇人一模一样。
灰海狸以为这是科莫奇人潜伏在因纽特营地里的卧底,这也难怪,在灰海狸脑子里,是没有“另一个大陆来的人”这种概念的,因此直接动手,没想到对面除了狼人竟然还有鸟人(天狗)和白毛巨人(扎克)。这下灰海狸吃了一个大亏,小小的脑子里突然就涌现出大大的疑惑。
塔拉赶紧上前解释缘由,灰海狸终于知道自己错了,真诚的给王希咖道歉。王希咖一伙人武力立威,气氛一下子就变得微妙起来——虽然这里是北美,是因纽特人和印第安人的主场,但王希咖却隐隐有成为老大的势头。
果然是金子哪里都会发光,是老大哪里都能成为王者。趁着这波机会,王希咖正好可以实现自己的计划,向这些北美原住民传播一些先进的科技,让这个世界早日实现技术突破。
王希咖很好奇,这个世界被自己打乱了时间线,假如当哥伦布第一次到美洲大陆的时候,发现这里的印第安人都飞机满天飞,汽车满地跑是个什么样的感觉?当然,现在的欧洲大陆打塞申斯的时候也去过,还是一片蛮荒。自己还得抽时间去提高一下欧洲的技术水平。
这次回去电脑那么一造,海底电缆那么一拉,岂不美滋滋?
因纽特人在冰雪世界里生活,一般都称作狗拉雪橇,很少骑马。因此塔克带来的5匹马都被杀了,准备一匹马当场吃掉,剩下的几匹抹上盐做成腌肉,留着以后吃。
就像对手给他们起名叫“吃生肉的人”一样,因纽特吃肉从来都是生吃。这一风俗扎克习惯起来毫无难度。以前他们毛人基本也天天吃生肉,最多偶尔用火烤一烤。天狗和郎那多两人更是不在话下——他们二人都有一半食肉动物的血统,只要变身就好。
郎那多变身成狼吃肉的时候还吓了因纽特部落一跳,以为是印第安科莫奇部落的卧底。因为他们只认识科莫奇部落一种狼人,塔克解释了一番才放下心来。
只有彭连虎和王希咖两个长期吃熟食的人吃纯生肉有点困难。吃了两口实在是吃不下,彭连虎便掏出火折子准备点火烤肉吃。
因纽特人跟毛人一样,会用火,但是很少点火。因为大部分地方都是很厚的冰,点火很麻烦。彭连虎和王希咖两人好不容易找到一块石头,就在石头上生活。刚要点起来,就看见远方走过来一队骑马的人。
来人发型酷炫,脑后装饰有羽毛。虽然是冰天雪地的极地,依然穿着单衣,看起来很屌的样子——印第安人!
王希咖顿时紧张起来,摸出了随身携带的AK47,做好战斗准备。塔拉却一脸兴奋的跑过去和这群印第安人交流起来。搞得王希咖莫名其妙——印第安人跟因纽特人不是世仇吗?刚才还打得要死要活,怎么这一会儿就这么亲密了?
原来印第安人也分成好几个部落阵营。和因纽特人有仇的是科莫奇部落,而来营地的这个部落就是大名鼎鼎的“阿帕奇部落”,阿帕奇部落和科莫奇部落同样有世仇,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一来二去阿帕奇部落就和因纽特人结成了联盟,准备一起攻击科莫奇部落。这次阿帕奇部落过来,就是要跟因纽特人商量对付科莫奇的事情。
阿帕奇是一个很出名的部落名,以至于后世有一款很著名的直升飞机就以这个部落命名。至于阿帕奇和因纽特人的计划,远交近攻,合纵连横。人类历史上就是这点事儿,今天你和这个势力结盟去打另一个,过两天又可能和另一个势力来打这一个。王希咖对这些事情真是看得淡了,这种事情每天都在发生。
他并不想卷入因纽特人和印第安人之间的纷争,每一方都有各自的理由,这种事情没有对与错。毕竟他只想要是来旅游的。
“大哥,要不咱们帮因纽特人和阿帕奇人吧,反正咱们有枪有炮,打这里的土著人也不费事,把这块地占了。”彭连虎却有不同的想法。
“不能大意,强龙不压地头蛇,你忘记咱们当初也有枪有炮,打匠人差点被团灭的事了吗?”话虽然是这么说,王希咖心思却活络起来。
他想起一句话: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你怎么退出?是啊,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你永远无法只是当个置身事外的看客,总要参与其中。
关键是怎么参与?王希咖并不想重复当年欧洲人征服美洲大陆,灭绝印第安人的历史。他想让这个时代有些新意,最好的方法,自然是传授这些美洲原住民科技知识了。
趁着这次来因纽特营地做客的机会,王希咖决定邀请因纽特人和阿帕奇部落的人到自己的船上回访。所谓礼尚往来,自己吃过了因纽特人的饭,让他们来做客也是很正常的事。
他把自己的想要回请的想法告诉了塔拉,塔拉表示很高兴,但这种事自己做不了主,必须要请示族长。
因纽特的族长叫做萨列满,一个留着短须的中年人。个头不高,但相当壮实。凌烈的北风在萨列满脸上留下了刀凿斧刻的痕迹,此刻正在和阿帕奇部族的人交谈着什么。
听到塔拉的描述向着王希咖笑了一下。
这笑容和几千年以后的现代人之间的笑容一模一样。王希咖一看知道萨列满这是同意了,不管人类社会怎么发展,有些共同的感情是不会变的。
和萨列满交谈的阿帕奇人也抬起头看了王希咖一眼,那眼神和萨列满的温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冷酷得仿佛刀子似的,仿佛想要看透王希咖的内心。
这个阿帕奇人身高大概一米九,身材匀称高大,头上饰有羽毛,脸上有独特的刺青。看起来应该是个狠角色,搞不好还是个头人。
王希咖被这人的眼神看得很不舒服,有的人眼神天生就很冲,用南方话来说就是“枪的起。”用北方话来说就是“犯照”。哪怕在现代,因为一个眼神引起的斗殴也不在少数。
通常这种斗殴的交流模式是这样的:
“你瞅啥?”
“瞅你咋滴?”
然后两人就干起来了。
在因纽特的地盘上,王希咖当然不至于因为一个眼神就跟这些印第安人干仗,但也很不爽。于是他也寸步不让的盯着那个阿帕奇人心说:你拽什么拽?像你这样的我可以打10个!从肉搏上来说王希咖不一定打得过这个头人,但是王希咖有枪,的确可以打10个印第安人。
何况王希咖也是单挑过狼王塞申斯,吸血鬼王德古拉的男人。你一个印第安人,你算老几?
那印第安人的眼神越来越冷,王希咖的眼神也越来越狠,悄悄的把枪的保险打开了。要是敢造次,王希咖准备把他给突突了。
印第安人明显没有见过枪,丝毫不虚,突然朝王希咖走过来,走着走着突然变身成一头通体漆黑,头顶带一簇灰毛的美洲豹加速朝王希咖扑过来!
靠!原来印第安人也是会变身的!上次的科莫奇人会变狼,这次的阿帕奇人竟然会变美洲豹,怪不得不怕冷。
有过跟塞申斯单挑的经验,王希咖也不需,直接平端AK47,三点一线瞄准那头美洲豹,只要等一个提前量,就可以收获一只死豹。
然而这个板机却按不下去,因为黑豹前面突然多出了一头巨狼——郎那多也变身了!冲上去跟美洲豹咬做一团。
从身体上来说,犬科动物打猫科动物是不占优势的。狼一般是成群结对进行猎食,擅长的是战术而不是单挑。而美洲豹,老虎这种大型猫科动物是独子捕猎的,单打独斗更是擅长。
另外就是从身体结构上来说,全科动物一般只会用牙咬。而猫科动物会用爪子打,这就相当于多了几件致命武器。
果然刚一接触,郎那多就被美洲豹甩到一边,吃了个狗啃雪。
见郎那多吃那么大亏,天狗实在忍不下去了。电光火石一般直接飞过去揪住美洲豹的后脖颈就那么一甩,把那美洲豹摔得是七荤八素。
那美洲豹刚要起身,一把枪就顶在头上:你不要乱动!那是王希咖的AK47。
结果美洲豹照样乱扳乱动——他根本就没见过枪,不懂,也不害怕。所谓无知者无畏就是这个道理。
但有一样东西他还是听得懂的,那就是暴力。毛人扎克像提小鸡一样把这美洲豹提起来甩来甩去,就好像在甩个枕头似的,完了重重的惯在地上,抽出重剑抵在脖子上,这下美洲豹彻底老实了。
以上就是阿帕奇部落首领和王希咖初次打招呼的场景。在今后,他们会变成很好的朋友,但是在现在,这个首领只感觉到屈辱。
见王希咖一伙和阿帕奇人打了起来,塔拉,萨列满赶紧冲过来劝架。原来这个阿帕奇首领叫做灰海狸,最恨科莫奇人。王希咖一伙刚和科莫奇人接触过,身上带有科莫奇族的气味,再加上身边站个狼人郎那多,看起来跟科莫奇人一模一样。
灰海狸以为这是科莫奇人潜伏在因纽特营地里的卧底,这也难怪,在灰海狸脑子里,是没有“另一个大陆来的人”这种概念的,因此直接动手,没想到对面除了狼人竟然还有鸟人(天狗)和白毛巨人(扎克)。这下灰海狸吃了一个大亏,小小的脑子里突然就涌现出大大的疑惑。
塔拉赶紧上前解释缘由,灰海狸终于知道自己错了,真诚的给王希咖道歉。王希咖一伙人武力立威,气氛一下子就变得微妙起来——虽然这里是北美,是因纽特人和印第安人的主场,但王希咖却隐隐有成为老大的势头。
果然是金子哪里都会发光,是老大哪里都能成为王者。趁着这波机会,王希咖正好可以实现自己的计划,向这些北美原住民传播一些先进的科技,让这个世界早日实现技术突破。
王希咖很好奇,这个世界被自己打乱了时间线,假如当哥伦布第一次到美洲大陆的时候,发现这里的印第安人都飞机满天飞,汽车满地跑是个什么样的感觉?当然,现在的欧洲大陆打塞申斯的时候也去过,还是一片蛮荒。自己还得抽时间去提高一下欧洲的技术水平。
这次回去电脑那么一造,海底电缆那么一拉,岂不美滋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