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猫祖宗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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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东阳又是一个响晴天。
空气干冷干冷的,阳光却又有些扎人,这样的天气并不舒服。城门口,几个汉子都穿着件汗衫,从牛车上卸下货来。莫小笙一身粗布小褂,嘴里叼着个干草棍子,正躺在货堆儿上舒舒服服地晒太阳。
“头儿,货都全乎了。”
一个伙计凑上前来,恭恭敬敬地给莫小笙行了个礼,莫小笙笑眯眯地点点头,冲着伙计摆摆手:“成了,一会儿把货交给二铁,大家伙就去店里结了这次走镖的工钱吧。”
“得嘞,谢谢头儿。”
伙计喜笑颜开,又微微俯下身子道:“城东的闫公子刚刚派人来问,咱们店里新上的那批胭脂水粉……”
“放心,都给他留着呢。”
莫小笙从马车上一跃而下。她身子娇小,头发扎成一个利落的马尾,眼睛乌黑发亮,眉眼弯弯的,总让人看出三分笑意。
一阵冷风吹来,莫小笙冻得一个激灵,当下跺了跺脚。
“头儿,外头冷,你要不先回店里吧。”一个伙计笑着道。
“没事,不差这一会儿。”
莫小笙在东阳城经商两年有余,脑子一向灵转,甫一开始便抓住先机,凭借着胭脂布帛和倒卖茶叶的生意站稳了脚跟。加上莫小笙虽说爱财如命,但信誉不错,在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上出手也算大方,倒是引得东阳不少的商户主动和她合作。
两年过去,这位莫老板在东阳城也算混的风生水起。
莫小笙挽着肥大的袖子,露出皓白的手腕来。她一面看着伙计们从车上搬下货品,脑子飞快地计算着这次走货的流水。算着算着,莫小笙脸上的笑意就越来越浓了。
就当这个时候,一个毛茸茸的物件突然从远处扑了过来,莫小笙定睛,瞬间笑逐颜开:“银票,你来啦!”
这次货量大,走镖的伙计一大半都是新雇来的,听到莫老板这句话,都带着一半惊诧一半好奇地打量。几个跟着莫小笙干久了的老伙计倒是不以为意,继续面不改色地搬搬抬抬。
“喵~”
新来的几个伙计听到这一声,又仔细一看,这才意识到,莫小笙口里的“银票”不过是一只通体灰黑的大猫。
这只猫较普通的家猫体型更大,毛皮油亮,圆溜溜的瞳仁透亮灵活,嗓子要比普通的猫沙哑些,见了莫小笙就一直喵喵地叫个不停。
莫小笙倒是没有在意伙计们的眼光,半蹲下身子,摸了摸银票的头,银票舒服地闭上眼睛,呼噜噜地曾着莫小笙的手心。
这只猫是野狸子和家猫杂交出来的,当初莫小笙在黑风寨时就一直跟着她,后来黑风寨被除,寨里养的牲畜也个个惨遭荼毒,这只小野猫竟然逃了出来。
莫小笙当初发现这只小野猫的时候,它身子干瘦,几乎成了皮包骨,只会趴在那里哑哑地叫唤。莫小笙收留了这只野猫,给它起名“银票”,好菜好饭的伺候了半年,这猫也渐渐养出了些样子。
“小笙!”
一个浑厚响亮的男声响起,莫小笙手下的银票突然“嗷呜”一声,便一下子从莫小笙手下跑开,蹿到了一旁的马车下面。
莫小笙也不恼,抬头笑一笑:“二铁。”
楚二铁是莫小笙在黑风寨的铁哥们儿,比小笙大两岁,跟莫小笙情况差不多,也是个孤儿。从寨子里出来之后,他换名楚应,一直跟莫小笙跑生意,是莫小笙难得信任的几朋友,如今在东阳也算是小有名望的人物了。
楚应身量比莫小笙高了半头,眉目深邃,形容英朗,一身墨青短袍子,看上去是一副踏实稳重的大哥的样子。他拍拍莫小笙的肩膀,问道:“怎么样?这次走镖还算顺利吗?”
“还行,没出什么大差错。”
莫小笙随口答完,谁知楚应手刚抬起来,突然面颊一红,无比别扭地挠了挠头:“小笙,不好意思啊,我又忘了……”
莫小笙一愣,这才意识到楚应还没有适应自己的女子的身份,一直在心里把自己当成男子,当下笑道:“计较那些做什么?”说完又冲着藏在马车下面的银票撇了撇嘴:“它又闯什么祸了?”
经验所迫,每次银票一对楚应表现出这副惊恐的样子,保准是没做什么好事。
“它啊?”楚应一笑,两步走到马车边上,攥着后领子把这只野猫拎了起来。银票倒也不躲,很没有底气地喵呜了一声。
“你说,邻居家的鸡,是不是又被你叼走了?”
银票蔫呼呼地喵了一声,好像知道自己闯祸了,看上去可怜又好笑。
自从生龙活虎起来,银票便体现出了不凡的爱好和极强的战斗力,其中尤为偏爱杀鸡斗狗。而且它把鸡咬死之后还不作罢,一定要叼着尸体耀武扬威地走上几圈,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这只可怜的禽类是死于它的魔爪。
莫小笙治了它几回,都没能让它放弃杀鸡辱尸的乐趣,后来干脆就放任不管,每次一有人上门告状,便让人提前备好钱物赔礼道歉。再后来方圆几里的人家都鲜有养鸡的了,这事也渐渐少了。
好在莫小笙今天心情不错,她凑上前去,正对着可怜巴巴的大猫脸,拿食指戳一戳银票的额头:“我说你今天怎么格外老实?算了,看在长久不犯的份上,这次又把谁家的鸡给咬死了,赔的钱从你伙食里扣。”
谁知楚应把银票放下来,叹了口气道:“这次恐怕没那么容易了。”
“怎么说?”莫小笙一愣,又转过头去看银票,银票难得窝在那里,呜呜呜地不敢出声。
“它这次咬死的,是穆从仁穆大公子的金毛鸡。”
楚应叹了口气继续道:“这只鸡从东夷运过来,穆大公子视若珍宝,银票不仅把人家的鸡咬死了,还把鸡毛全给拔完的死鸡扔到了穆公子卧房的窗边。穆公子昨天一醒过来,看到当场昏了过去,晌午醒过来之后什么也没干,让下人们操着棍子满城搜捕银票。多亏我把它藏在院里,不然早就让人家给乱棍打死了。”
莫小笙听完精彩无比的剧情,带着惊疑佩服地神色打量了一番窝在脚边的大猫。扶了扶额,无奈道:“让人备好银子去登门道歉吧。”
“我也想过,但是穆大公子家世显赫,又怎么看得上这点银子呢?他现在满城嚷嚷着要把银票大卸八块,以献祭它的小金惨死的亡灵。”
莫小笙抄了抄手,内心波涛汹涌。想不到,想不到。谁又能想到呢,当初在黑风寨那么一只寸把长的小猫崽,当初那只骨瘦如柴的小野猫,不到一年的功夫,竟然混成了这几条街混世魔王,不仅猫见猫怂,狗见狗跑,连附近的鸡鸭鸟雀也都望而生畏,不知道整天给她在外面惹下多少鸡鸭狗命债。
“莫老板,大事不好了!”
莫小笙正在郁闷,突然看到店里的罗子屐着鞋火急火燎地跑了过来,忙问道:“怎么啦?”
“刚刚穆公子带着一帮人去店里,抄着家伙要我们交出银票,还说如果不交出来,就把我们这条街的门店都给砸了!我们本来想劝,但是后来人越来越多,根本拦不住了。”
莫小笙听完,看一看脚下也眼巴巴地望着她的银票,半晌,才吐出一句:
“银票,你真是我猫祖宗。”
年关将至,东阳又是一个响晴天。
空气干冷干冷的,阳光却又有些扎人,这样的天气并不舒服。城门口,几个汉子都穿着件汗衫,从牛车上卸下货来。莫小笙一身粗布小褂,嘴里叼着个干草棍子,正躺在货堆儿上舒舒服服地晒太阳。
“头儿,货都全乎了。”
一个伙计凑上前来,恭恭敬敬地给莫小笙行了个礼,莫小笙笑眯眯地点点头,冲着伙计摆摆手:“成了,一会儿把货交给二铁,大家伙就去店里结了这次走镖的工钱吧。”
“得嘞,谢谢头儿。”
伙计喜笑颜开,又微微俯下身子道:“城东的闫公子刚刚派人来问,咱们店里新上的那批胭脂水粉……”
“放心,都给他留着呢。”
莫小笙从马车上一跃而下。她身子娇小,头发扎成一个利落的马尾,眼睛乌黑发亮,眉眼弯弯的,总让人看出三分笑意。
一阵冷风吹来,莫小笙冻得一个激灵,当下跺了跺脚。
“头儿,外头冷,你要不先回店里吧。”一个伙计笑着道。
“没事,不差这一会儿。”
莫小笙在东阳城经商两年有余,脑子一向灵转,甫一开始便抓住先机,凭借着胭脂布帛和倒卖茶叶的生意站稳了脚跟。加上莫小笙虽说爱财如命,但信誉不错,在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上出手也算大方,倒是引得东阳不少的商户主动和她合作。
两年过去,这位莫老板在东阳城也算混的风生水起。
莫小笙挽着肥大的袖子,露出皓白的手腕来。她一面看着伙计们从车上搬下货品,脑子飞快地计算着这次走货的流水。算着算着,莫小笙脸上的笑意就越来越浓了。
就当这个时候,一个毛茸茸的物件突然从远处扑了过来,莫小笙定睛,瞬间笑逐颜开:“银票,你来啦!”
这次货量大,走镖的伙计一大半都是新雇来的,听到莫老板这句话,都带着一半惊诧一半好奇地打量。几个跟着莫小笙干久了的老伙计倒是不以为意,继续面不改色地搬搬抬抬。
“喵~”
新来的几个伙计听到这一声,又仔细一看,这才意识到,莫小笙口里的“银票”不过是一只通体灰黑的大猫。
这只猫较普通的家猫体型更大,毛皮油亮,圆溜溜的瞳仁透亮灵活,嗓子要比普通的猫沙哑些,见了莫小笙就一直喵喵地叫个不停。
莫小笙倒是没有在意伙计们的眼光,半蹲下身子,摸了摸银票的头,银票舒服地闭上眼睛,呼噜噜地曾着莫小笙的手心。
这只猫是野狸子和家猫杂交出来的,当初莫小笙在黑风寨时就一直跟着她,后来黑风寨被除,寨里养的牲畜也个个惨遭荼毒,这只小野猫竟然逃了出来。
莫小笙当初发现这只小野猫的时候,它身子干瘦,几乎成了皮包骨,只会趴在那里哑哑地叫唤。莫小笙收留了这只野猫,给它起名“银票”,好菜好饭的伺候了半年,这猫也渐渐养出了些样子。
“小笙!”
一个浑厚响亮的男声响起,莫小笙手下的银票突然“嗷呜”一声,便一下子从莫小笙手下跑开,蹿到了一旁的马车下面。
莫小笙也不恼,抬头笑一笑:“二铁。”
楚二铁是莫小笙在黑风寨的铁哥们儿,比小笙大两岁,跟莫小笙情况差不多,也是个孤儿。从寨子里出来之后,他换名楚应,一直跟莫小笙跑生意,是莫小笙难得信任的几朋友,如今在东阳也算是小有名望的人物了。
楚应身量比莫小笙高了半头,眉目深邃,形容英朗,一身墨青短袍子,看上去是一副踏实稳重的大哥的样子。他拍拍莫小笙的肩膀,问道:“怎么样?这次走镖还算顺利吗?”
“还行,没出什么大差错。”
莫小笙随口答完,谁知楚应手刚抬起来,突然面颊一红,无比别扭地挠了挠头:“小笙,不好意思啊,我又忘了……”
莫小笙一愣,这才意识到楚应还没有适应自己的女子的身份,一直在心里把自己当成男子,当下笑道:“计较那些做什么?”说完又冲着藏在马车下面的银票撇了撇嘴:“它又闯什么祸了?”
经验所迫,每次银票一对楚应表现出这副惊恐的样子,保准是没做什么好事。
“它啊?”楚应一笑,两步走到马车边上,攥着后领子把这只野猫拎了起来。银票倒也不躲,很没有底气地喵呜了一声。
“你说,邻居家的鸡,是不是又被你叼走了?”
银票蔫呼呼地喵了一声,好像知道自己闯祸了,看上去可怜又好笑。
自从生龙活虎起来,银票便体现出了不凡的爱好和极强的战斗力,其中尤为偏爱杀鸡斗狗。而且它把鸡咬死之后还不作罢,一定要叼着尸体耀武扬威地走上几圈,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这只可怜的禽类是死于它的魔爪。
莫小笙治了它几回,都没能让它放弃杀鸡辱尸的乐趣,后来干脆就放任不管,每次一有人上门告状,便让人提前备好钱物赔礼道歉。再后来方圆几里的人家都鲜有养鸡的了,这事也渐渐少了。
好在莫小笙今天心情不错,她凑上前去,正对着可怜巴巴的大猫脸,拿食指戳一戳银票的额头:“我说你今天怎么格外老实?算了,看在长久不犯的份上,这次又把谁家的鸡给咬死了,赔的钱从你伙食里扣。”
谁知楚应把银票放下来,叹了口气道:“这次恐怕没那么容易了。”
“怎么说?”莫小笙一愣,又转过头去看银票,银票难得窝在那里,呜呜呜地不敢出声。
“它这次咬死的,是穆从仁穆大公子的金毛鸡。”
楚应叹了口气继续道:“这只鸡从东夷运过来,穆大公子视若珍宝,银票不仅把人家的鸡咬死了,还把鸡毛全给拔完的死鸡扔到了穆公子卧房的窗边。穆公子昨天一醒过来,看到当场昏了过去,晌午醒过来之后什么也没干,让下人们操着棍子满城搜捕银票。多亏我把它藏在院里,不然早就让人家给乱棍打死了。”
莫小笙听完精彩无比的剧情,带着惊疑佩服地神色打量了一番窝在脚边的大猫。扶了扶额,无奈道:“让人备好银子去登门道歉吧。”
“我也想过,但是穆大公子家世显赫,又怎么看得上这点银子呢?他现在满城嚷嚷着要把银票大卸八块,以献祭它的小金惨死的亡灵。”
莫小笙抄了抄手,内心波涛汹涌。想不到,想不到。谁又能想到呢,当初在黑风寨那么一只寸把长的小猫崽,当初那只骨瘦如柴的小野猫,不到一年的功夫,竟然混成了这几条街混世魔王,不仅猫见猫怂,狗见狗跑,连附近的鸡鸭鸟雀也都望而生畏,不知道整天给她在外面惹下多少鸡鸭狗命债。
“莫老板,大事不好了!”
莫小笙正在郁闷,突然看到店里的罗子屐着鞋火急火燎地跑了过来,忙问道:“怎么啦?”
“刚刚穆公子带着一帮人去店里,抄着家伙要我们交出银票,还说如果不交出来,就把我们这条街的门店都给砸了!我们本来想劝,但是后来人越来越多,根本拦不住了。”
莫小笙听完,看一看脚下也眼巴巴地望着她的银票,半晌,才吐出一句:
“银票,你真是我猫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