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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天日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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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小笙和肖白下了马车,马车夫跟在两人身后,微微有些诧异。

    他记得清清楚楚,刚刚的莫小笙,明明一脸怒气。现在,这位红衣少女却眼含笑意,步伐轻快,好像所有的不悦都抛到了九霄云外——而自家本来洋洋自得的肖少爷,此刻却长眉紧锁,一言不发,甚至看上去有些……气恼?

    天地良心,他在肖府呆了将近十年,可从来没见自家少爷和“气恼”这两个字挂上钩。

    对刚刚车内谈判一无所知的车夫抬起手,揉了揉被白雪晃得有些发晕的眼睛,一度以为自己产生了错觉。

    天际透着阴沉暗白的光,马车就停在宅院外。此刻,宅院门前的积雪已经被人扫出了一片空地,隐隐约约还可以看见竹条扫帚留下的划痕。走在前面的莫小笙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发现无论怎么看,这都只是一座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民间府宅。

    她有些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肖白所谓的“礼物”意指为何。

    就在莫小笙迟疑的片刻,肖少爷已经将自己从不悦紧张的心情中解脱出来,他闲步走到莫小笙面前,缓缓扣了扣黑色大门上的黄铜门环。

    片刻后,门后传来一声有些苍老的问询:“是谁呀?”

    这话一出,莫小笙有些诧异,此人操着非常浓重的南方口音,肯定不是东阳本地人。

    肖白十分客气地回了一句:“肖家晚辈,特来拜会。”

    “哦,是肖家的小少爷啊,快请进。”门吱呀呀打开,门后是个面容和善的老妇,夹袄外罩着一身十分清简的布杉,见到肖白微微笑道:“这大雪的天儿,我们先生还以为少爷不来了呢。”

    “既然说好要来,岂敢食言呢。”肖白脸上依旧挂着那副尊敬客气的笑意,这副样子过于不正常,以至于让一向淡定的莫小笙都怔了怔。

    真是长见识了,原来肖白也可以这样人模狗样。

    “这位姑娘是?”

    妇人的目光流转到身后的红衣少女身上,莫小笙十分客气的行了个礼:“晚辈莫小笙,是肖少爷的……”

    “她是我府上的人。”

    莫小笙“朋友”两个字还没吐出来,就被这位肖少爷的话震惊地愣在了当场。

    成功扳回一局的肖白没给莫小笙反驳的机会,顺手一拉,就握住了莫小笙的手腕,信步走了进去。

    莫小笙瞪他:丫丫个呸的,肖家小儿,占老娘便宜。

    谁知肖白摆着一副“你就是生气也不能拿我怎么样”的可憎形容,愣是把莫小笙拉进了院子里。

    这院子和外面的大门一样,方方正正小小,总体是一副普通甚至朴素的样子。但仔细看来,这院子的主人大概颇有情趣,不大的地方竟然料理的也是精致干净、别有洞天。

    几条石铺小路,一方已经干了的小池塘,中间栽了几株翠竹碧树,还有些叫不出名字的花草残枝——都挂着新雪。即使是冬天,这小院仍是别有一番风趣——想必到了夏天,这里便是一副草木成荫、清泉淙淙的幽美景象了。

    莫小笙是个外行人,自然不懂那些布景设碑的穷讲究,但她默默心里打了个转,这地方住的人,看来有些来头。

    老妇在前面引路,举手投足都是一副大户人家的风范。她走到房门前轻轻敲了敲门,语气柔和道:“先生,肖小少爷来了。”

    “请少爷进来吧。”

    一个醇厚温柔的男声缓缓传出来。这声音自带气场,仿佛每一个字都裹挟着一份不甚平凡的经历。老妇缓缓将门推开,只言了一句:“请。”

    莫小笙继续和难得懂礼貌的肖白回了个礼,走了进去。

    屋子不大,却堆满了各式的书牍卷帙,纸页书卷的气息非常浓郁,让人一瞬间便生出一种这房子的主人一定是个学富五车、十分牛叉人物的感觉。

    一个中年男子端坐在房屋正中,他着一身淡雅的袍子,头发温柔的半散于肩,眼角虽说已经有了淡淡的细纹,但是看上去仍然气质脱尘。莫小笙只看了他一眼,脑子里便生出了“温文尔雅”四个字。

    男子见到肖白和莫小笙,十分客气地说道:“坐”。

    两人还没来得及说话,被称为“先生”的男子便十分了然的说道:“想必这位,便是少爷说过的莫老板了。”

    莫小笙忙起身行礼:“先生好。”

    “不用拘礼,鄙人曹渊,是江陵人。之前当过肖白的老师,听他提起过你。莫姑娘年纪轻轻,又无家族庇佑,能有这样一番成就,着实让人佩服。”

    曹渊转换称呼,称莫小笙为“莫姑娘”,对于莫小笙本人而言,倒是着实新鲜。

    “没有没有,是先生过奖了。”

    莫小笙之前放荡自由惯了,从小也没有什么专门的先生,第一次被拉到这种书卷气息极其浓厚的地方,只觉得头昏脑胀,十分不自在。结果又被这位曹先生莫名其妙的夸了一顿,莫小笙也不知道高兴还是不高兴,只能故作谦虚的笑笑。

    肖白看热闹不嫌事大,干脆双手抱在一旁,看着莫小笙努力隐藏本性,装出一副谦谨躬良的样子,又插嘴道:“哪里是过奖,是莫老板谦虚了。”

    不得不说,肖白不仅记仇、而且欠揍。忍无可忍的莫小笙侧过身子,对他悄无声息的露出一排槽牙以示威胁。

    肖白十分自然的接过了这个威胁,只觉得心情大好,便开门见山的说道:“先生,我这次来,是来取之前放在这里的东西的。”

    曹渊笑着点点头,只说道:“稍等。”便转身去了内屋。

    难得松出一口气的莫小笙只觉得身上一下子卸了力,堪堪靠在椅背上,对着肖白比了个口型:“带我来这干什么?”

    肖白还没回话,只见曹渊从里屋端来一个长条匣子,匣子上面还放了一顶鸟笼。

    莫小笙:“……”

    曹渊将两样东西放在莫小笙面前,又道:“这是肖少爷之前托人寄来的,暂时存放在我这里了几日,想必是要送给莫姑娘的。”

    莫小笙走进打量,只见鸟笼里有一只白羽灰顶的鸽子,小爪子勾在笼底,两只眼睛滴溜溜地转个不停,正好奇地打量着面前这个少女。

    莫小笙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只鸽子,又看了看肖白:“这是送给我的?”

    肖白道:“这只鸽子是江陵的雪顶灰,经过训练可以从容往返多地,倘若你之后若真有事情我又不在身边,你便可以让这只鸽子传信给我。”

    他自顾自地说着,却渐渐发现莫小笙面色平淡,没有一丝开心感动的样子,当下疑惑道:“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莫小笙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

    没问题,当然没问题,只不过就是家里有一只专门喜欢杀鸡斗狗的大猫,就这只小鸽子,估计过不了两天,就让银票叼的连毛儿都不剩了。

    想起这只鸽子被带回家的悲惨命运,莫小笙就于心不忍地闭了闭眼睛,直接拒绝道:“我不要。”

    肖白:“……”

    锲而不舍的肖大少爷却并没有被这件事打击到,而是不紧不慢的将鸟笼移到一旁,将匣子推给莫小笙:“打开看看。”

    莫小笙十分配合的打开那个窄长的木盒,盒盖刚打开,她看着瞬间闪出的铁青光晕,忍不住愣了愣。

    是一柄刀,而且,并不是一把新刀。

    躺在匣子里的刀较平日的刀更长些。刀体外曲内凹,刃锋上闪着淡青的光芒,两条血槽顺刃而走,微微泛着暗红之色,仿佛饮血未饱一般。

    仔细看去,刀身上还刻着两个字:喑尘。

    莫小笙的脑子嗡地一声炸开,她不知为何脚底一软,有些站立不稳,仿佛面前就是那个可怕的男人,刀刃染血,划破血肉,斩断骨骼,然后抬首,对她露出狰狞的笑意……

    肖白从身后抄住莫小笙,担忧道:“怎么了?”

    莫小笙挣脱开肖白的手,凑近看清那两个字。

    喑尘,这两个字,她再清楚不过了。

    这是当初黑风寨上一任大当家,沙泽的刀。

    西北民风尚野,加上水土不足,便生成了落草为寇的黑风寨。这个匪盗组织不知何时兴起,只知自大梁立朝以来便一直存在。黑风寨最为嚣张的几年,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几乎无人再敢走西北这条商路。当时,黑风寨的大当家便是这把喑尘刀的主人,沙泽。

    朝廷试了不少法子,但不管是硬攻还是招安都难以奏效,一直以来颇为头疼。

    这黑风寨的人,仿佛杀不尽,抓不完。

    后来,朝廷才知道,这寨子的内部有一个非常神奇的同化战俘制度,每年都能从抢劫的人中挑选七八岁的幼童养在寨中。这些幼童自小便跟着黑风寨的人们体验着烧杀抢掠的日子,一面被寨中人奴役、一面又不断学习着杀人抢劫,等他们渐渐长大到二十岁,手上早已经不知道沾染了多少鲜血,走投无路之下,便会不自觉的成为黑风寨内部的成员,参与其中,成为黑风寨的新兴力量。

    黑风寨就像一个无底的深渊,这些幼童一旦跌入,便再也没有力气爬出,只能屈服听从,将自己变成这些土匪的“同类人”。

    这个秘密,一直到几年前,朝廷下定决心要整顿西北之时,才大白于天下。

    朝廷当即下令,绞杀黑风寨之时,像莫小笙这一批还未长至二十岁的幼童判以无罪,以平民身份放归安置在东阳城内,同时每年派专人管辖,也算是断绝了黑风寨死灰复燃的后路。

    当然,朝廷放过他们,不代表黑风寨那些昔日的仇家便会放过他们。这些放归的幼童,除了少数像莫小笙这样机灵幸运的活了下来,大都在过去几年之内不明不白的死去或者失踪。

    对于大梁朝廷来说,他们依然做到了仁至义尽,目的已然达到,具体怎么收尾,便不关他们的事了。

    不过,当年最令大梁皇族不堪忍受、下决心绞杀的导火索,不是黑风寨罄竹难书的罪行,而是这黑风寨决定跟皇族一般,走“世袭制”。

    这个名号是被沙九宗的老爹沙泽提出来的,这位沙泽大当家主事的时候,正是黑风寨最为兴盛的时候,成千上万的土匪洗劫周围的村落,就像春夏之交的蝗虫一般,所到之处,皆是狼藉。这位被一时成绩冲昏了头的大当家一时间自以为自己权势盖天,祭天祭祖不成,还找了个乡下书生著书立说四下传播,就差给自己立个国号了。

    在他们这本广为流传的《黑风史传》中,有一句格外扎眼:“故立此寨,先祖诫曰:‘世袭以沿’。”

    其实黑风寨自成立以来,原本便由沙家一手掌控,但“世袭”这两个带有特权色彩的字一旦提到纸面上,就是公然挑战皇家威严,定然会为朝廷不容。

    按照世袭的称谓,如果说当年被砍头的沙九宗是黑风寨的“皇帝”的话,那么沙泽便是“太上皇”,这把刀,则有一种尚方宝剑的意味。

    莫小笙死死地盯着那把长刀,努力克制着自己的表情,她无法形容自己内心的情绪:恐惧、震慑……还是仇恨?

    “这把刀是我在江陵偶然发现的,手下有人眼尖,一眼就认出这是黑风寨特有的弯刀,我见这样子稀罕,便给你带过来。小笙,这柄刀是有什么不对吗?”

    肖白和莫小笙谁也没留意到肖白用了“小笙”这个过于亲昵的称呼,只有一旁的曹渊轻轻扫视了一眼浑然不觉的肖白。他站在莫小笙身后,见莫小笙双目血红,肩头微微颤动,轻轻在她手里塞了杯茶水:“先喝点水。”

    莫小笙的手很凉,碰到温暖的茶杯之时还有些战栗,她抬眼看肖白,淡淡一笑,道:“没什么,这柄刀我很喜欢。”

    肖白怔了怔,随即耸了耸肩,原本滚烫担忧的心绪微微冷静下来——他脑子里闪过一丝嘲讽。

    对啊,她怎么可能告诉自己。

    相识数年,什么又是所谓的了解呢?那些恣意洒脱的举杯而饮、那些聪明的胡作非为、那些真假掺半的关心……即便种种,自己好像从来都没有戳中过莫小笙的内心。直到今天,这一柄黑风寨的长刀悄然降世,好像他真正开始走进真实的莫小笙时,她却选择闭口不言,再一次把自己紧紧地包裹了起来。

    他想起莫小笙口中的“合作”,又联系起莫小笙在黑风寨的种种经历,突然蹦出了一个巨大的疑问。

    她究竟想做什么?

    难道,只是赚钱吗。

    莫小笙拿茶水润了润嘴唇,看着匣子里的那把尘封多年的长刀,若有所思。

    六年过去,这把饮血无数的长刀重现天日,究竟意味着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