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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我本是屠猪户,非教我做杀鸡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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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芳华小筑,此时寂静的只能听见湖边小船拍岸。

    渔火摇曳,院内灯火通明,后面正对着碎月楼那座横跨两岸的楼桥。

    “我就不与大家凑热闹了,直接越过我便是。”李宣手里还拿着鸡腿,微微一笑告了个罪。

    对对子在读书人眼里并非困难,但在这些士子眼里,自己一个市井屠户能认识字就不错了。

    有一说一,前世作为重点大学研究生,读的还是古代文学,未经训练可能一下想不出什么好对子,但他.....会抄啊!

    千古绝对,传世名诗,当年教科书里日夜背诵,随便拿出来几句都能让这帮土包子当场跪舔。

    不过,人家根本没把自己当一个圈子里的人,也没想和自己玩。

    这种逼可以装,但没必要。

    ‘嗯....乌鸡藏白玉,里面那块豆腐有什么好吃的,真浪费啊,还是鸡好吃。’

    李宣继续埋头苦干。

    清贵可人的花魁娘子却没想放过他,素手一边给月白色长袍的贵公子倒酒,水盈盈的眸子一边看过来。

    “李小哥虽是屠户,但常闻市井之中亦有雅士,既然大家出来饮酒,莫要扫了兴嘛。”

    绿蕊吃吃笑着,揭了李宣的老底。

    门口还叫人家李公子,转眼就变成了李屠户。

    “屠户?”大离士子眼中首先露出错愕,随后便尽皆深深的皱起眉头,望向李宣的目光有了几分不善,大概意思是:“我们文化人意气之争,你给这凑什么热闹,不是瞎添乱吗?”。

    大离这边的首座——一个马脸青年站起来,对着月白色长袍的俊俏公子拱手:“常公子,我等与这位素不相识,更没想到他会坐在这里,就请将他跳过吧。”

    “圣人有言:君子远庖厨,眼不见为净。几位与这李小哥坐在一起,倒是分不出谁是读书人,谁是满手血腥的屠户了。”常公子淡淡一笑。

    他坐在首座,众星捧月,地位超然。

    大燕那方忍俊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引得大离一方又是尴尬,又是羞怒。

    屠户在普通人中还算有头有脸,但由于常年杀生,为读书人所不喜。(特么你们倒是别吃啊,草。)若是平时也罢,偏偏此时两边读书人在对对子,大离一方本就略处下风,如今被讽刺一番,恐怕难以取胜了。

    “都是芳华小筑的客人,奴家怎能厚此薄彼?”

    绿蕊翘首以盼,不依不饶,好像真的在等待李宣的佳作。

    ‘这娘们席间一直在看那姓常的,显然对其颇为欣赏,而且言语之间多有挑拨,可能她一开始便偏向大燕,所以请我进来,刚好坐到大离席间。’李宣皱了皱眉头,得出结论。

    这娘们在搞他。

    准确的来说,是把他当成工具人了。

    原本照他的意思,只是带老张进来吃顿好的,从来没想过要写出什么佳作惊人眼球。

    李宣看了一眼老张,后者此时还作沉思状,选择性装死。

    ‘我本是屠猪户,非被教做杀鸡郎,这都是你自找的。’李宣迎着绿蕊的目光,放下鸡腿缓缓站起来:“在下才疏学浅,没什么文化,对对子这种舞文弄墨,大抵是不会了。”

    大燕那边听他文绉绉的说着话,又是一阵哄笑。

    半晌,李宣又道:“但今日刚好见绿蕊姑娘好像身患隐疾,便出一药方充当对子,诸位只要给我送一横批便是,如何?”

    “奴家身体好得很,李小哥只怕医术不精。”绿蕊皱着秀眉。

    有病的鸡,就是瘟鸡,传出去是会影响身价的。

    常姓贵公子却挥了下手,道:“哦?你且说说是什么门道。”

    李宣也并未摇头晃脑,淡淡开口:

    “上联:龙骨一根,退烧、止痒、生津。”

    “下联:陈皮两片,消肿、化痰、解渴。”

    “还真是药方。”坐在席间的众人都是一头雾水,这屠户说的是什么对子,难道就是把药材的名字,还有功效念出来?龙骨确实是治疗心悸头晕的药物,许多医术都有写。

    但绿蕊花魁,也不像有这种病症啊。

    他们按照对子的平仄,根本没觉得这对子有什么特色,只是字数相等罢了,横批更是无从給起。

    “哈哈,我们也是想岔了,去思索一个屠户的对子作甚?”一个燕国学子笑着摇头。

    “行了,别为难人家了,好不容易进了芳华小筑,让人家吃吧。”

    “啧啧,大离的诸位,你们也吃吧,菜都要凉了。”

    估计是这杀猪的急乱投医,随便抄了两句看过的医书,应付了事,与其纠结这个,不如趁着机会给大离的读书人补补刀。

    倒是那位常公子,忍不住轻声咳嗽了一下。

    燕国一个穿黑袍的公子哥站起来,道:

    “今日听闻步云山上有剑气纵横,天河悬挂的盛景,传言是步云剑首堪破天门玄妙,即将踏入陆地神仙,一出山便将大离青阳候惊退,我燕云之地的侠士,亦是仰慕此等绝世风采,今日在步云山下,又得燕国名士之后常功子在此,岂可无诗助兴?”

    写诗,对于文人墨客们,简直就像是上大学遇到了高数。

    青楼中一般大家都比较默契,除非是素有诗名的才子在场,要么是某些人想装逼,才会说出要写诗助兴。

    显然,现在是第二种。

    “洗耳恭听。”

    马脸青年和常公子比起来,气质上就要输掉一大半,此时也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输了只是丢点面子,认个怂就是了,若是连比试的勇气都没有,传出去更加造人耻笑。

    那位燕国黑袍公子朝着步云山方向微微拱手,朗声道:

    “当年步云剑首只剑入离都,大离十三名剑被一人折断,随后杀过王城,三千甲士亦不能挡,取了离王的项上发丝大笑脱身,竟然只是为了半两银子,此等在下虽未习剑,却也对此等燕云名侠敬仰非常,今日便以剑首为题,赋诗一首,如何?”

    老张眉头一挑,嘴角挂着笑意。

    再高冷的人,也喜欢听马屁嘛,而且....这些天他也想过让李前辈送他一副字,但终究没好意思开口,毕竟人情已经欠的太多了,如果今天能得到这位赐诗.......

    大离人的脸色难看,埋头喝酒。

    步云山那时还是燕国地界,说张缺二是燕人,也并没有什么错,自家王上的头发被人家摘了,还让他们作诗,这谁敢作啊,传出去保不准要被砍了脑袋。

    最要命的是,场中这位穿着白色丝绸袍子,眉目俊朗的常公子也在。

    这位可是出身燕云书院,才华横溢,刚刚对对子时便是由于他,大离众人才一直抬不起头。

    常公子端起玉杯,一口饮尽,颇有豪迈气道:“在下献丑,便抛砖引玉了。”

    ps:别催了别催了,诗我真的在写了,实在不行书友给我贡献一下,在线等挺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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