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女王与奴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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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片原始大陆上,这群人类还属于未开化状态,如果把地球现代人比作成年人的话,这片大陆上的人们只能算是牙牙学语的婴儿。
没有善恶之分,只有喜欢与不喜欢,想要与不想要。
喜欢就抢过来,不喜欢就抛弃。
简单而粗暴的原始理论。
然而,这片大陆之所以存在,之所以能逐渐形成社会,这里的原住民之所以生生不息,就在于他们的慢慢进化。
不仅仅是武力上的进化,更是体现在脑子的慢慢清醒,如同未开蒙的出生孩童,慢慢学习着大自然的生存法则。
巫神节,就是逐渐演变出来结果。
这是一个狂欢的节日。
刚开始只是祈求升天庇护的统一日子,到后来,也许是被艰苦的环境压弯了背脊,浑浊了双眼,渐渐地除了老一辈的人以外,人们不再相信巫神,狂热的巫神节也就淡了下来,但是巫神节期间,也成为部落之间天灾信息的交换的日子,到后来逐渐变成了各个部落稀奇物品的交换的赶集日,交换的一般是一些生活中必备的盐,或是其他的什么东西。
这个世界的买卖也许只有在巫神节上才能体现。
这一天,是整个部落最喜庆的一天,整个死气沉沉的部落,就像是有了生气一样,从随时从死亡的边缘生长的紧迫感之中,陡然放松,就连被虐打得体无完肤的奴隶,在这一天,脸上也会露出发自内心的笑脸。
生活困苦,却不至于失去希望。
江以闲和潘茵茵并排走在部落专门开辟出来的空地上,感受着难得一见的部落热闹的景象。
今年,刚好轮到他们所处的石楮部落开办巫神节,不然要想见识见识这个世界的巫神节,恐怕就得等个几年,或者去其他部落了。
这样的好运气,江以闲已经习以为常了,就像点男男主走到哪都会突然出现拍卖会或者是灵宝出世一样。
只不过她的女主大人的女主光环看起来比较low而已。
潘茵茵第一次见识到这个世界充满了欢快气氛的样子,就像是以往的阴霾全都消失不见了一样,穿越到这个世界这么长时间,一直以来的紧绷感,顿时轻了许多,她问江以闲,“这次集市会持续多久?”
“应该有五六天的样子。”江以闲说。
“五六天啊,你说我手里的东西会有人需要吗?”潘茵茵的手上拿的并不是她做的衣服,距离那天拿到线团已经是一个月的时间了,足够江以闲继续为潘茵茵从迷雾丛林继续带回“奇奇怪怪”的东西了。
潘茵茵手里拿的是红薯,和红薯完全不一样,但是食用方法完全相同。
对于潘茵茵致力于改变他们这些原住民的生活的想法,江以闲虽然在心里举双手赞成,面上还是带着困惑和不高兴的表情,仿佛对于潘茵茵让她每次出去打猎的时候,找一些奇怪的东西回来很不甘愿一样。
没办法,江以闲得装,这是系统的底线——每个世界不能崩了身体的人设。
这个世界江以闲能变化这么大完全是仗着周围没有一个认识原主的人,就算有一个欧文,那也是小时候认识的了,所以完全不怕漏了馅,被人发现异样。
可是对于改变生活环境,江以闲就没办法了。
作为原住民的江是不可能会这些东西的,有一个穿越女主在盯着,江以闲只能憋着。
“我一直想不明白,这是食物,你为什么要拿出去交换?”江以闲站在一个自私自利的原始人的角度问。
潘茵茵的一向善于伪装,上下嘴皮子一碰,不知道多少谎话蹦出来,可是意外的,她并不想骗江,她反问,“我好看吗?”
“好看。”
“这一路走来,我看到很多女奴也很好看,所以我不想当女奴,不想当奴隶啊。”潘茵茵笑得很坦率。
江以闲的山洞里不只有她俩,所以这次出门纳维亚也跟在了后面,听到潘茵茵的话,不由自主地摸上了□□在外面的手臂上,那微微还有些疼痛的奴印,眼底闪过幽深,一时间手臂上的疼痛像是刺进了心里。
空气中传来红薯的甜香味儿,弥漫在整个集市上空,江以闲看到有人寻着方向去了,摸摸她的头,“现在去瑞恩的摊位上?”
瑞恩是潘茵茵新认识的人,一个善良的老人。
人都是群居动物,潘茵茵不可能始终待在山洞里,江以闲也没有囚禁她的意思,平日里,潘茵茵除了在小窝里做点衣服,就是努力融入这个世界。
这始终是她将来要生存的地方。
这是一个危险、血腥、暴力,对任何事的追求都是任凭野兽般的直觉的地方,可是就像是现代有暴徒也有好人一样,这个世界也有温和的人。
瑞恩是一个十分幸运的女人,年轻时遇到了一辈子把她奉为珍宝的丈夫,年老时虽然丈夫去世,可是她的儿子里恩也成长为部落里数一数二的勇士,里恩的勤奋和拼搏足够他们母子不饿肚子。
里恩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江以闲仔细观察了之后,倒也没有反对潘茵茵和瑞恩一家的往来,甚至因此平日里对他们母子也多照顾了几分。
这次,潘茵茵她们所发现的所有红薯,全都放在了瑞恩的摊位上。
摊位是早就决定好了的,江以闲并不是暴力狂,没那个爱好随时抢别人的东西。
红薯的香味很特别,是这片大陆上所有人都不知道的,这就意味着这是一种新的食物。
这对于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原住民来说,吸引力非常大。
等到江以闲三人到达瑞恩的摊子的时候,里里外外已经围了好几层人了,只不过这些身材健硕的大男人,即使眼冒绿光,也没有明着动手抢。
巫神节这天,所有人都会不由自主地收敛一些。
看到江以闲出现,石楮部落的人更加不敢动手了,连眼珠子都不敢乱瞟。
江以闲很豪爽,平日里带领部落里的男人出门打猎也毫不私藏,可是和她接触得越多,就越能见识到江以闲的凶残,那些原本还野性难驯的原住民早就乖巧得像一只鹌鹑。
潘茵茵很信任江以闲,仗着有江的强大武力,顶着所有人的目光,神色如常地和瑞恩打招呼,接过了瑞恩的摊子。
“大家应该很好奇,这是什么东西······”
潘茵茵并不怯懦,上辈子见过的大场面不知多少,这只是她在这片大陆上,作为一个独立的女人而不是女奴的第一仗,能够发现食物的女人对于原住民来说远比一个只能发泄的女奴来说,有意义得多。
听着潘茵茵的侃侃而谈,江以闲抱着手臂,暗暗打量这群围观的人。
应该是得到了消息,来的很齐。
巫神节本就是大陆上的盛会,今年在石楮部落举办,其他部落的酋长当然会派人前来。
从未出过场的男四、男五,当然在其中,再加上男一欧文、男二盖尔,还有站在她身后的纳维亚,齐活儿了。
认真地男人很帅,认真的女人也很美。
这时候的潘茵茵,很美。
红薯的甜香萦绕在鼻尖,雾气弥漫,不似真人。
利益的吸引,美人的诱惑。
男四男五分别是隔壁两个部落派遣的负责人,在他们各自的部落里身份都不低,不是什么第一勇士,就是下任酋长继承人。
看着这五个人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自己的人看,江以闲眯了眯眼睛,勾起嘴角。
有些不爽了呢。
男四长得一般,但是十分正气,和欧文不同的正直脸,一看就会让人想到正义两个字。
据说,这是原著中女主大人的真爱。
江以闲摸了摸下巴,这个人,也不怎么样嘛。眼底晦暗不明,看着不是很“正直”的样子。
再想到,小说里,多次带女主私奔未果,想来武力值也不高。
要是以后女主真想找个人好好过日子,还真不能找这样的,起码,起码得打得过我吧。
石楮部落的酋长也在,这个懂得审时度势的老人。
并没有丝毫动作,反而很认真地在听潘茵茵的解说,关于这种新食物的饱腹能力和储藏方式,但是潘茵茵却丝毫说明这东西长什么样,该如何采集。
酋长也不急,估计他认识潘茵茵,这个名义上是石楮部落第一勇士江的女奴,听说还十分宝贝,所以对潘茵茵十分客气,等她说完后,酋长才摸着他的胡子,笑眯眯地和潘茵茵交涉。
酋长的来意是什么,江以闲猜都猜得到,无非就是想让潘茵茵贡献出这个新发现的小东西。
潘茵茵也很爽快,当场就答应了,不过眼神闪烁,并没有私底下告诉酋长,反而,直接开口,“我以为酋长大人想说什么呢,我原来说漏了这东西的来历,我并不想这个新出现的食物成为一个秘密······”一句话就塑造了一个大公无私的形象,还吊起了所有人的胃口。
潘茵茵弯下腰,从地上的袋子里,拿出一根藤,“这东西长在地底下,这根藤蔓就是它的伪装······迷雾丛林真是一个好地方,哪里有无数的宝藏,红薯不过是其中的一个而已······”
既然能发现一个,一定能发现第二个。
一时间,所有人眼睛都亮了。
有的人将信将疑,有的人却十分拜服,那五个男主自然是后者。
等到日落西山,天边泛起薄薄的红晕的时候,潘茵茵的介绍也快结束了,周围围了许多人,不像是巫神节,反倒像是潘茵茵的专场,专门为了女主而准备的日子。
就在江以闲感叹地时候,一个男人急匆匆地跑进来,江以闲认得,这是今天站岗放哨的大山。
“酋长!一大群野狼突然冲向我们部落!”
任何天灾都与可能让一个部落消失不见,如同江原来的部落一样。
江以闲皱眉,突然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她身后的纳维亚已经不见了。
在这片原始大陆上,这群人类还属于未开化状态,如果把地球现代人比作成年人的话,这片大陆上的人们只能算是牙牙学语的婴儿。
没有善恶之分,只有喜欢与不喜欢,想要与不想要。
喜欢就抢过来,不喜欢就抛弃。
简单而粗暴的原始理论。
然而,这片大陆之所以存在,之所以能逐渐形成社会,这里的原住民之所以生生不息,就在于他们的慢慢进化。
不仅仅是武力上的进化,更是体现在脑子的慢慢清醒,如同未开蒙的出生孩童,慢慢学习着大自然的生存法则。
巫神节,就是逐渐演变出来结果。
这是一个狂欢的节日。
刚开始只是祈求升天庇护的统一日子,到后来,也许是被艰苦的环境压弯了背脊,浑浊了双眼,渐渐地除了老一辈的人以外,人们不再相信巫神,狂热的巫神节也就淡了下来,但是巫神节期间,也成为部落之间天灾信息的交换的日子,到后来逐渐变成了各个部落稀奇物品的交换的赶集日,交换的一般是一些生活中必备的盐,或是其他的什么东西。
这个世界的买卖也许只有在巫神节上才能体现。
这一天,是整个部落最喜庆的一天,整个死气沉沉的部落,就像是有了生气一样,从随时从死亡的边缘生长的紧迫感之中,陡然放松,就连被虐打得体无完肤的奴隶,在这一天,脸上也会露出发自内心的笑脸。
生活困苦,却不至于失去希望。
江以闲和潘茵茵并排走在部落专门开辟出来的空地上,感受着难得一见的部落热闹的景象。
今年,刚好轮到他们所处的石楮部落开办巫神节,不然要想见识见识这个世界的巫神节,恐怕就得等个几年,或者去其他部落了。
这样的好运气,江以闲已经习以为常了,就像点男男主走到哪都会突然出现拍卖会或者是灵宝出世一样。
只不过她的女主大人的女主光环看起来比较low而已。
潘茵茵第一次见识到这个世界充满了欢快气氛的样子,就像是以往的阴霾全都消失不见了一样,穿越到这个世界这么长时间,一直以来的紧绷感,顿时轻了许多,她问江以闲,“这次集市会持续多久?”
“应该有五六天的样子。”江以闲说。
“五六天啊,你说我手里的东西会有人需要吗?”潘茵茵的手上拿的并不是她做的衣服,距离那天拿到线团已经是一个月的时间了,足够江以闲继续为潘茵茵从迷雾丛林继续带回“奇奇怪怪”的东西了。
潘茵茵手里拿的是红薯,和红薯完全不一样,但是食用方法完全相同。
对于潘茵茵致力于改变他们这些原住民的生活的想法,江以闲虽然在心里举双手赞成,面上还是带着困惑和不高兴的表情,仿佛对于潘茵茵让她每次出去打猎的时候,找一些奇怪的东西回来很不甘愿一样。
没办法,江以闲得装,这是系统的底线——每个世界不能崩了身体的人设。
这个世界江以闲能变化这么大完全是仗着周围没有一个认识原主的人,就算有一个欧文,那也是小时候认识的了,所以完全不怕漏了馅,被人发现异样。
可是对于改变生活环境,江以闲就没办法了。
作为原住民的江是不可能会这些东西的,有一个穿越女主在盯着,江以闲只能憋着。
“我一直想不明白,这是食物,你为什么要拿出去交换?”江以闲站在一个自私自利的原始人的角度问。
潘茵茵的一向善于伪装,上下嘴皮子一碰,不知道多少谎话蹦出来,可是意外的,她并不想骗江,她反问,“我好看吗?”
“好看。”
“这一路走来,我看到很多女奴也很好看,所以我不想当女奴,不想当奴隶啊。”潘茵茵笑得很坦率。
江以闲的山洞里不只有她俩,所以这次出门纳维亚也跟在了后面,听到潘茵茵的话,不由自主地摸上了□□在外面的手臂上,那微微还有些疼痛的奴印,眼底闪过幽深,一时间手臂上的疼痛像是刺进了心里。
空气中传来红薯的甜香味儿,弥漫在整个集市上空,江以闲看到有人寻着方向去了,摸摸她的头,“现在去瑞恩的摊位上?”
瑞恩是潘茵茵新认识的人,一个善良的老人。
人都是群居动物,潘茵茵不可能始终待在山洞里,江以闲也没有囚禁她的意思,平日里,潘茵茵除了在小窝里做点衣服,就是努力融入这个世界。
这始终是她将来要生存的地方。
这是一个危险、血腥、暴力,对任何事的追求都是任凭野兽般的直觉的地方,可是就像是现代有暴徒也有好人一样,这个世界也有温和的人。
瑞恩是一个十分幸运的女人,年轻时遇到了一辈子把她奉为珍宝的丈夫,年老时虽然丈夫去世,可是她的儿子里恩也成长为部落里数一数二的勇士,里恩的勤奋和拼搏足够他们母子不饿肚子。
里恩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江以闲仔细观察了之后,倒也没有反对潘茵茵和瑞恩一家的往来,甚至因此平日里对他们母子也多照顾了几分。
这次,潘茵茵她们所发现的所有红薯,全都放在了瑞恩的摊位上。
摊位是早就决定好了的,江以闲并不是暴力狂,没那个爱好随时抢别人的东西。
红薯的香味很特别,是这片大陆上所有人都不知道的,这就意味着这是一种新的食物。
这对于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原住民来说,吸引力非常大。
等到江以闲三人到达瑞恩的摊子的时候,里里外外已经围了好几层人了,只不过这些身材健硕的大男人,即使眼冒绿光,也没有明着动手抢。
巫神节这天,所有人都会不由自主地收敛一些。
看到江以闲出现,石楮部落的人更加不敢动手了,连眼珠子都不敢乱瞟。
江以闲很豪爽,平日里带领部落里的男人出门打猎也毫不私藏,可是和她接触得越多,就越能见识到江以闲的凶残,那些原本还野性难驯的原住民早就乖巧得像一只鹌鹑。
潘茵茵很信任江以闲,仗着有江的强大武力,顶着所有人的目光,神色如常地和瑞恩打招呼,接过了瑞恩的摊子。
“大家应该很好奇,这是什么东西······”
潘茵茵并不怯懦,上辈子见过的大场面不知多少,这只是她在这片大陆上,作为一个独立的女人而不是女奴的第一仗,能够发现食物的女人对于原住民来说远比一个只能发泄的女奴来说,有意义得多。
听着潘茵茵的侃侃而谈,江以闲抱着手臂,暗暗打量这群围观的人。
应该是得到了消息,来的很齐。
巫神节本就是大陆上的盛会,今年在石楮部落举办,其他部落的酋长当然会派人前来。
从未出过场的男四、男五,当然在其中,再加上男一欧文、男二盖尔,还有站在她身后的纳维亚,齐活儿了。
认真地男人很帅,认真的女人也很美。
这时候的潘茵茵,很美。
红薯的甜香萦绕在鼻尖,雾气弥漫,不似真人。
利益的吸引,美人的诱惑。
男四男五分别是隔壁两个部落派遣的负责人,在他们各自的部落里身份都不低,不是什么第一勇士,就是下任酋长继承人。
看着这五个人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自己的人看,江以闲眯了眯眼睛,勾起嘴角。
有些不爽了呢。
男四长得一般,但是十分正气,和欧文不同的正直脸,一看就会让人想到正义两个字。
据说,这是原著中女主大人的真爱。
江以闲摸了摸下巴,这个人,也不怎么样嘛。眼底晦暗不明,看着不是很“正直”的样子。
再想到,小说里,多次带女主私奔未果,想来武力值也不高。
要是以后女主真想找个人好好过日子,还真不能找这样的,起码,起码得打得过我吧。
石楮部落的酋长也在,这个懂得审时度势的老人。
并没有丝毫动作,反而很认真地在听潘茵茵的解说,关于这种新食物的饱腹能力和储藏方式,但是潘茵茵却丝毫说明这东西长什么样,该如何采集。
酋长也不急,估计他认识潘茵茵,这个名义上是石楮部落第一勇士江的女奴,听说还十分宝贝,所以对潘茵茵十分客气,等她说完后,酋长才摸着他的胡子,笑眯眯地和潘茵茵交涉。
酋长的来意是什么,江以闲猜都猜得到,无非就是想让潘茵茵贡献出这个新发现的小东西。
潘茵茵也很爽快,当场就答应了,不过眼神闪烁,并没有私底下告诉酋长,反而,直接开口,“我以为酋长大人想说什么呢,我原来说漏了这东西的来历,我并不想这个新出现的食物成为一个秘密······”一句话就塑造了一个大公无私的形象,还吊起了所有人的胃口。
潘茵茵弯下腰,从地上的袋子里,拿出一根藤,“这东西长在地底下,这根藤蔓就是它的伪装······迷雾丛林真是一个好地方,哪里有无数的宝藏,红薯不过是其中的一个而已······”
既然能发现一个,一定能发现第二个。
一时间,所有人眼睛都亮了。
有的人将信将疑,有的人却十分拜服,那五个男主自然是后者。
等到日落西山,天边泛起薄薄的红晕的时候,潘茵茵的介绍也快结束了,周围围了许多人,不像是巫神节,反倒像是潘茵茵的专场,专门为了女主而准备的日子。
就在江以闲感叹地时候,一个男人急匆匆地跑进来,江以闲认得,这是今天站岗放哨的大山。
“酋长!一大群野狼突然冲向我们部落!”
任何天灾都与可能让一个部落消失不见,如同江原来的部落一样。
江以闲皱眉,突然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她身后的纳维亚已经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