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22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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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版的,右边是精华版的,试一试有啥区别!”系统说道。
林子然拿了一粒精华版的荔枝,很大粒,跟家里那老母鸡下的土鸡蛋有的一比,她剥开皮咬了一小口,嗯~很甜、多汁!满口都是荔枝的清香,而且…林子然定睛一看,核小的就跟那绿豆粒一样,荔枝的白肉很厚呢!真是很好吃!并且好像有小股的热流涌向身体的四肢,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不过这种感觉的持续时间不长,也就几秒而已。
将咬了一口的荔枝继续吃下肚后,林子然伸出的转向普通版的拿了一粒,从外表看,这普通版的比精华版的小了一些,没有那么好看!向前一次一样,她对这粒普通版的也只是咬了一小口,也是很甜的,核也挺小的想黄豆粒一样的大小。不过还是感觉的出来没有精华版的那么甜,也有一小股热流涌向全身,只是能量更加细微,且持续的时间也更短,大概也就一秒而已!
系统:“宿主,怎么样?甜吗?”虽说是询问的话语,可从口气中却是满满的肯定,听的出来,系统对空间出品的充满了自信心!
将嘴里的荔枝肉咽下后,林子然回了句:“很甜!肉厚多汁的!”她一边说着一边又拿了一粒精华版的荔枝,给剥了皮,又塞进了嘴里。
系统咧着小嘴巴笑了起来:“空间出品皆是精品!”语气很是娇傲!
又继续剥皮的林子然抽空说了一句:“嗯嗯!”不过…
林子然停下了剥皮的动作,抬头看着系统,说:“我吃这荔枝的时候,有股热流涌向我的全身,暖暖的,很舒服,但我在空间外吃的时候却感觉不到,是跟空间里的能量有关吗?”而且这股未知的能量会对身体有什么影响吗?
系统点头:“对哒,这水果是空间产出的,带有细微的能量,宿主之所以能空间里感受到这股热流,就只是因为空间里能量足而已,没什么问题的。而且这普通版虽说可以带出外界,可它的能量会慢慢溢散的,存放在空间里就不会有这个问题!”
“宿主可以多吃吃,对身体很有好处的,效果虽比加工品差,但它会慢慢的改善你的身体,增强宿主的身体属性的!而且它的改善效果很温和,无任何副作用哦!”系统大力的推荐介绍着。
林子然:“哦!这样啊!”对身体有好处!“那拿到外界吃的有这样的效果吗?”
系统:“有的,只是效果更慢而已,不过相对于外界来说,效果还是很喜人的。不过这空间里出产的拿到外界后,超出二十四小时(外界的时间)就没有效果了,因为它里面的能量已经消散了,但口感、外表还是一流的!”
林子然听了这样的回答后,心里很是松了口气,笑着说:“那就好!真是好东西呢。”有效果就好,那以后就多多的拿爷爷和衿衿他们吃,对身体好!尤其是爷爷,爷爷现在都七老八十了,还是抗战老兵,这身体指不定有多少暗伤呢!虽说爷爷自身是医生,可再厉害也是有个度的。
总之多吃些、用些空间里宝贝是没什么坏处的!
又吃了几粒荔枝后,林子然也爬上荔枝树帮忙摘荔枝了,她记得她以前也是经常跟着安安还有小伙伴们去摘果子的,有芭乐啊、黄皮果、桃子等等,好多好多的,有一次去摘黄皮果的时候还被蜜蜂叮过呢,可疼了还肿了一个大包,红红的。
而且那黄皮果树上还有一个大蚂蚁窝,那蚂蚁爬到身上是可痒了,被咬了也有些刺痛。幸好这空间里没有蚂蚁和蜜…蜂。
刚庆幸空间里没有蜜蜂,一转头就看到了蜜蜂在眼前嗡嗡的飞来飞去,这脸打的太快,让人有些反应不过来,不过…林子然转眼一想,这空间里有那么多的作物,有蜂蜜不是很正常的吗?这空间再逆天还是需要蜜蜂来传粉的。
吐槽了一下智商掉线的自己后,林子然又满血复活了,兴致冲冲的继续摘荔枝了。
摘完荔枝后,林子然又跟着系统去了牧场,跟机器人学挤奶,帮奶牛挤奶,实在是太有趣了,她以前还从挤过奶呢,然后她又兴致大发的去捡鸡蛋了。
见宿主玩的开心,系统也就没有再去管林子然了,它继续做着自己的事,它现在可是很忙的!
林子然在空间里耗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空间里的时间),玩够后有些累了才恋恋不舍的乘坐代步车去小洋房里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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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独家发表。支持正版啊!么么哒!以下为防盗章节。
1、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
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了约定,但该协议是以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到法院进行协议离婚为前提条件的。
实践中,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在签署协议时可能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方面作出一定的让步,目的是希望顺利离婚。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到法院离婚时一方反悔不愿意按照原协议履行,要求法院依法进行裁判。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事先达成的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往往成为离婚案件争议的焦点。
离婚问题事关重大,应当允许当事人反复考虑、协商,只有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自愿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附条件才可视为已经成立。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当事人一方有反悔的权利,事先达成的离婚协议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
经综合考虑征求意见的情况及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婚姻法解释(三)》还对夫妻之间的赠与房产、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生育权纠纷、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如何处理、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人等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
在《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积极建言献策,充分表达了对婚姻家庭审判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是人民法院准确适用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人民法院将紧密结合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工作实践,及时关注事关民生的法律适用问题,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为依法促进家庭关系的和睦幸福、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总则中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等原则;同时还增设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以及应当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体现立法宗旨的规定;
在保障原则实施的禁止性条款中,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等规定,这就从立法上增强了维护一夫一妻制,保护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力度,同时也为通过其他法律措施惩治此类违法行为提供了基本法上的依据。
在分则中增设了婚姻的无效和撤消,法定夫妻的财产制中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和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的范围,夫妻间的财产的约定及其效力,离婚法定理由的具体化,离婚时的过错赔偿制度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上世纪八十年代,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普通版的,右边是精华版的,试一试有啥区别!”系统说道。
林子然拿了一粒精华版的荔枝,很大粒,跟家里那老母鸡下的土鸡蛋有的一比,她剥开皮咬了一小口,嗯~很甜、多汁!满口都是荔枝的清香,而且…林子然定睛一看,核小的就跟那绿豆粒一样,荔枝的白肉很厚呢!真是很好吃!并且好像有小股的热流涌向身体的四肢,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不过这种感觉的持续时间不长,也就几秒而已。
将咬了一口的荔枝继续吃下肚后,林子然伸出的转向普通版的拿了一粒,从外表看,这普通版的比精华版的小了一些,没有那么好看!向前一次一样,她对这粒普通版的也只是咬了一小口,也是很甜的,核也挺小的想黄豆粒一样的大小。不过还是感觉的出来没有精华版的那么甜,也有一小股热流涌向全身,只是能量更加细微,且持续的时间也更短,大概也就一秒而已!
系统:“宿主,怎么样?甜吗?”虽说是询问的话语,可从口气中却是满满的肯定,听的出来,系统对空间出品的充满了自信心!
将嘴里的荔枝肉咽下后,林子然回了句:“很甜!肉厚多汁的!”她一边说着一边又拿了一粒精华版的荔枝,给剥了皮,又塞进了嘴里。
系统咧着小嘴巴笑了起来:“空间出品皆是精品!”语气很是娇傲!
又继续剥皮的林子然抽空说了一句:“嗯嗯!”不过…
林子然停下了剥皮的动作,抬头看着系统,说:“我吃这荔枝的时候,有股热流涌向我的全身,暖暖的,很舒服,但我在空间外吃的时候却感觉不到,是跟空间里的能量有关吗?”而且这股未知的能量会对身体有什么影响吗?
系统点头:“对哒,这水果是空间产出的,带有细微的能量,宿主之所以能空间里感受到这股热流,就只是因为空间里能量足而已,没什么问题的。而且这普通版虽说可以带出外界,可它的能量会慢慢溢散的,存放在空间里就不会有这个问题!”
“宿主可以多吃吃,对身体很有好处的,效果虽比加工品差,但它会慢慢的改善你的身体,增强宿主的身体属性的!而且它的改善效果很温和,无任何副作用哦!”系统大力的推荐介绍着。
林子然:“哦!这样啊!”对身体有好处!“那拿到外界吃的有这样的效果吗?”
系统:“有的,只是效果更慢而已,不过相对于外界来说,效果还是很喜人的。不过这空间里出产的拿到外界后,超出二十四小时(外界的时间)就没有效果了,因为它里面的能量已经消散了,但口感、外表还是一流的!”
林子然听了这样的回答后,心里很是松了口气,笑着说:“那就好!真是好东西呢。”有效果就好,那以后就多多的拿爷爷和衿衿他们吃,对身体好!尤其是爷爷,爷爷现在都七老八十了,还是抗战老兵,这身体指不定有多少暗伤呢!虽说爷爷自身是医生,可再厉害也是有个度的。
总之多吃些、用些空间里宝贝是没什么坏处的!
又吃了几粒荔枝后,林子然也爬上荔枝树帮忙摘荔枝了,她记得她以前也是经常跟着安安还有小伙伴们去摘果子的,有芭乐啊、黄皮果、桃子等等,好多好多的,有一次去摘黄皮果的时候还被蜜蜂叮过呢,可疼了还肿了一个大包,红红的。
而且那黄皮果树上还有一个大蚂蚁窝,那蚂蚁爬到身上是可痒了,被咬了也有些刺痛。幸好这空间里没有蚂蚁和蜜…蜂。
刚庆幸空间里没有蜜蜂,一转头就看到了蜜蜂在眼前嗡嗡的飞来飞去,这脸打的太快,让人有些反应不过来,不过…林子然转眼一想,这空间里有那么多的作物,有蜂蜜不是很正常的吗?这空间再逆天还是需要蜜蜂来传粉的。
吐槽了一下智商掉线的自己后,林子然又满血复活了,兴致冲冲的继续摘荔枝了。
摘完荔枝后,林子然又跟着系统去了牧场,跟机器人学挤奶,帮奶牛挤奶,实在是太有趣了,她以前还从挤过奶呢,然后她又兴致大发的去捡鸡蛋了。
见宿主玩的开心,系统也就没有再去管林子然了,它继续做着自己的事,它现在可是很忙的!
林子然在空间里耗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空间里的时间),玩够后有些累了才恋恋不舍的乘坐代步车去小洋房里休息了。
—————————————————————————————
本文为、独家发表。支持正版啊!么么哒!以下为防盗章节。
1、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
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了约定,但该协议是以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到法院进行协议离婚为前提条件的。
实践中,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在签署协议时可能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方面作出一定的让步,目的是希望顺利离婚。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到法院离婚时一方反悔不愿意按照原协议履行,要求法院依法进行裁判。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事先达成的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往往成为离婚案件争议的焦点。
离婚问题事关重大,应当允许当事人反复考虑、协商,只有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自愿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附条件才可视为已经成立。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当事人一方有反悔的权利,事先达成的离婚协议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
经综合考虑征求意见的情况及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婚姻法解释(三)》还对夫妻之间的赠与房产、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生育权纠纷、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如何处理、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人等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
在《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积极建言献策,充分表达了对婚姻家庭审判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是人民法院准确适用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人民法院将紧密结合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工作实践,及时关注事关民生的法律适用问题,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为依法促进家庭关系的和睦幸福、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总则中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等原则;同时还增设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以及应当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体现立法宗旨的规定;
在保障原则实施的禁止性条款中,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等规定,这就从立法上增强了维护一夫一妻制,保护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力度,同时也为通过其他法律措施惩治此类违法行为提供了基本法上的依据。
在分则中增设了婚姻的无效和撤消,法定夫妻的财产制中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和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的范围,夫妻间的财产的约定及其效力,离婚法定理由的具体化,离婚时的过错赔偿制度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上世纪八十年代,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