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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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刺口中的使者是羽皇身边的太监,虽然是太监,但各个都是武将级别的高手,也就是和元婴修士的修为差不多。
这些人都是羽皇的心腹,十年一次的选妃,就是由他们从八十九个州府的武堂挑,挑好之后,再去国都觐见,若是入了羽皇的眼,便能大大的立上一功。
这次到望州来的使者名字叫雷蒙,他在羽皇面前并不算说得上话,所以才会被派到望州来。
到这么个百年才出一位羽林军的穷乡僻壤来,他也是满肚子气。
雷蒙轻车简行的进了望州,也没通知武堂的人,他这回是打算在望州好好挑选几名女子送到国都去,至于武堂推荐那些,看后宫那几位十几年都见不着陛下面的娘娘就知道了。
可是这么一溜下来,雷蒙又不由有些失望,因为这望州处在羽国的南边,正是全年如夏的天气,这里的女人美则美矣,但皮肤都黑。
羽皇最爱的就是白皙的女子,长得黑的,再美羽皇也看不上。
雷蒙拿着一双小眼睛到处看,看了半天,还是没有合意的。
“咦!”他刚刚走进一座酒楼,正准备吃饭,便见一男一女从二楼下来。
那女人走在后面,脸上的肌肤白的透明,是冷冷的象牙白,五官标致,气质清丽,打扮的很是简单,眼神流转间带出一股子淡漠,就像谁都没被她看在眼里一样。
她跟在男人的身后,却丝毫不在意男人的步伐,自顾自的走着,不时看旁边两眼,随意得很。
雷蒙眼睛一亮!心情激动起来,这不是羽皇最喜欢的类型吗?!
说起来羽皇的后宫里面虽然有三百佳人,可是宠爱的无非就一两个,当然,最受宠的还是羽皇之前的皇后,不过这位皇后去世好几年了,羽皇陛下也一直为此耿耿于怀。
雷蒙也是见过皇后的,和眼前这个女子,光从神态动作上来说,那股子青烟一样的飘渺劲,竟然是有四五分相似。
他重重的把口中的茶水吞下去,挥手把身后跟着的人叫上前,“去查查,那个女人是谁?!这回选妃,咱们就带她回去了!”
叶晗和林子珩一出酒楼,她刚刚有些出神,可还是注意到了酒楼里面的男人,她道,“刚刚有人在看我。”
林子珩道,“一个小白脸而已,细眉细眼的,癞□□想吃天鹅肉。”
前面半句话倒是没有问题,可是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叶晗不满道,“师兄!”
“好好好,我说错了。”林子珩投降道,“我这不是怕自己的娘子被别人抢走吗?”
叶晗皱眉,“师兄总爱开这些我不喜欢的玩笑。”
知道叶晗并没有谈情说爱的心思,林子珩赶紧转移话题,“我看那个小白脸没安好心,你刚刚听到没,他说什么选妃,难不成是看上你了?”
叶晗也听到了这句话,他们两人虽然不能动用灵力,可是神识却是没问题,以修士的敏感,那句话虽然小,但却像是在他们耳边所说一样。
“之前听武堂的人说,羽皇要选妃了。”叶晗厌恶道,“这个人估计是他的爪牙。”
林子珩想起前几日马老三来找他说的话,心里也有了谱。
他没把这件事情告诉叶晗,是因为知道她特别反感男人三妻四妾这种事情。
看别人尚且看不惯,更别说自己去当妃子了,说出来,叶晗这朵食人花就该炸裂了。
不过嘛,林子珩摸摸下巴道,“我观那人的气息,应该比马刺要强一些。”
“走。”叶晗道。
两人装作毫不在意的离开了这条街。
雷蒙的手下小心翼翼的跟在两人身后,跟着他们进了一条巷子。
这巷子是条死胡同,里面只住着三户人家,那手下刚刚一进去,就见两人已经不见了。
他刚想一家一家的查探,却突然觉得脖子一凉。
眼中出现一抹青光,然后他就失去了意识。
叶晗的手从那人的头上放下,神色很平静,可是这种平静下面却含着一股子暴烈。
林子珩不由往后退了一步。
他觉得,现在还是不要去惹眼前的女人为好。
“刚刚那个小白脸是羽皇身边的太监。”叶晗把手头的人扔掉,手指一动,又是一道青光,那地上的尸体就没了踪迹。
“哦?”林子珩问道,“所以他们这次来望州,是为了给羽皇选妃的?”
叶晗冷笑一声,“是。”
“真看上你了?”林子珩又道。
叶晗道,“痴人说梦而已。不过这件事情必须得解决,前几日我看马刺似乎有意送我进宫。”
林子珩跃跃欲试道,“你想怎么解决?”
“羽皇天高皇帝远,只要马刺和他这位心腹没有行动之力,那这件事情自然就不了了之。”
“怎么让他们没有行动之力?”林子珩问道。
“杀死他们是不行的,雷蒙是羽皇身边的心腹,若是不明不白死在了望州,羽皇必定大怒,我们恐怕也会被殃及池鱼。”
“而且他身上有和羽皇的信符,贸贸然行事,只会暴露自己。”
“但是这两个人,即便不死,也要让他们生不如死。”
叶晗平生最厌恶的事情之一,便是男子三心二意,在叶府时,她年龄尚小,就深恨她爹寡心薄幸。
更别说像是羽皇这样的男人了,而且雷蒙和马刺还把主义打到了她头上。
她想了一会儿道,“雷蒙入城,却没有立刻去武堂,而他此次来是为了选妃,所以他的意思,应该是不想和武堂合作,反而是想独吞功劳。”
“武堂的堂主和这些太监们的关系应该也很微妙,或许可以利用他们之间的间隙,让他们狗咬狗。”
林子珩道,“你的办法是不错,不过我有更好的办法。”
他笑嘻嘻的道,“你求我,求我我就告诉你。”
叶晗从储物袋中抽出了青木剑。
这把剑在阳光下泛着凌厉的光芒。
“你说,要怎么求?”叶晗提起剑。
“呵呵呵。”林子珩后退道,“我说笑的。”
叶晗还是一剑刺了过去,把林子珩外袍和裤子上面的系带给一分为二。
然后叶晗转过了身,身后传来林子珩的惊呼。
系带一松,不仅衣襟大敞,就裤子也松松垮垮的从林子劲瘦的腰上掉了下来,隐约可以看见他腹部小麦色的肌肉。
这个女人!
竟然!
把他的裤子给扒了!
林子珩满脸通红,一只手提着裤子,一只手指着叶晗恨恨道,“你,简直是女修士里面的流氓!”
“我只是开个玩笑。”叶晗道,“师兄这条系带不太好看,是时候换一根了。”
“你!”林子珩难得的词穷了。
叶晗道,“我先走了,至于师兄说的好办法,等你买了系带之后再来找我说吧。”
叶晗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林子珩这回是耳朵尖都红了,他堂堂,堂堂玄天宗的宗主,竟然被一个女人把裤子给弄掉了。
饶是他自己一直觉得脸皮天下无敌厚,也觉得没法再见人。
可是奇异的,他倒没觉得多生气。
到了晚上,林子珩还是僵着脸来找叶晗了。
叶晗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问道,“师兄有什么办法?”
林子珩的脸更僵硬了,就像有人往上涂了一层呢子一样,他咬着牙道,“你就只关心这个?”
“不然呢?”叶晗的眼神滑过林子珩的腰,“难道要关心师兄新买的系带?”
林子珩下意识的把手放在那条新的系带上。
“咳咳。”他清了清嗓子,一掀袍子坐上了椅子,端起一杯茶来,“这件事情嘛,还真得用我的法子。”
“当然,你的方法也可以,让他们狗咬狗,可惜太过麻烦,还得让你以身试险。”
“若是有了什么纰漏,真被他们得逞了怎么办?毕竟我们势单力薄。”
叶晗瞪了林子珩一眼道,“所以呢,你的办法是?”
林子珩把茶放下,就这样看着叶晗。
叶晗毫无反应。
林子珩眼神看向茶杯。
叶晗继续无视他。
林子珩憋不住了,“好了好了,我说,哎,师兄想让师妹帮着倒杯茶,师妹都无动于衷。”
叶晗默默的一拍储物袋。
青木剑出现在她手上。
林子珩笑嘻嘻道,“别动不动就动手,女孩子还是要文静一些。”
叶晗道,“我只是觉得今晚夜色很好,正适合练剑,师兄若是无事,还请离开。”
林子珩叹了口气,“真是拿你没办法。”
叶晗很想把这句话原封不动的还给林子珩。
林子珩道,“这些武者修炼罡气,让肉身强大到一举一动都能引动天地的力量,这是他们强大的原因。”
“而修士,则是靠自己吸收炼化的灵力。”
“简单来说,一个是外部的力量,一个是内部的力量。”
“所以武者和修士都有各自的缺陷,一旦肉身受伤无法行动,那么武者就没有了攻击力,同时,如果修士灵力用尽,也会成为别人砧板上的鱼肉。”
林子珩此刻的表情很认真,他不开玩笑时,那双凤眼精光湛然,让人不自觉的就相信他。
这时,他和从前的林子珩,总会在叶晗眼里重合起来,这也是为什么,她总相信他们是一个人的原因。
他说到这里,叶晗有些隐隐明白了他的意思。
林子珩继续道,“武者对付武者,靠的是罡气,罡气的目的在于破坏,这些力量首先会攻击武者的皮肉,皮肉抵挡不住了,罡气才会透过皮肉攻击筋骨,一个武者,皮肉受伤不算什么,筋骨坏了,那就任人宰割。”
“而修士对付修士,靠的是灵力,灵力并不会被皮肉所挡,他们更多的是攻击修士的经脉和丹田,因为只要修士的丹田不破、经脉无损、灵力浑厚,皮肉受伤再怎么严重,也能很快恢复。”
“罡气和灵气的区别,就决定了武者和修士的修炼体系,一者注重肉身,一者修炼丹田。”
“所以。”林子珩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来,全无即将算计人的阴霾,“你说,我们要是直接用灵力攻击一个武者的经脉,是不是比用罡气来得快得多?”
马刺口中的使者是羽皇身边的太监,虽然是太监,但各个都是武将级别的高手,也就是和元婴修士的修为差不多。
这些人都是羽皇的心腹,十年一次的选妃,就是由他们从八十九个州府的武堂挑,挑好之后,再去国都觐见,若是入了羽皇的眼,便能大大的立上一功。
这次到望州来的使者名字叫雷蒙,他在羽皇面前并不算说得上话,所以才会被派到望州来。
到这么个百年才出一位羽林军的穷乡僻壤来,他也是满肚子气。
雷蒙轻车简行的进了望州,也没通知武堂的人,他这回是打算在望州好好挑选几名女子送到国都去,至于武堂推荐那些,看后宫那几位十几年都见不着陛下面的娘娘就知道了。
可是这么一溜下来,雷蒙又不由有些失望,因为这望州处在羽国的南边,正是全年如夏的天气,这里的女人美则美矣,但皮肤都黑。
羽皇最爱的就是白皙的女子,长得黑的,再美羽皇也看不上。
雷蒙拿着一双小眼睛到处看,看了半天,还是没有合意的。
“咦!”他刚刚走进一座酒楼,正准备吃饭,便见一男一女从二楼下来。
那女人走在后面,脸上的肌肤白的透明,是冷冷的象牙白,五官标致,气质清丽,打扮的很是简单,眼神流转间带出一股子淡漠,就像谁都没被她看在眼里一样。
她跟在男人的身后,却丝毫不在意男人的步伐,自顾自的走着,不时看旁边两眼,随意得很。
雷蒙眼睛一亮!心情激动起来,这不是羽皇最喜欢的类型吗?!
说起来羽皇的后宫里面虽然有三百佳人,可是宠爱的无非就一两个,当然,最受宠的还是羽皇之前的皇后,不过这位皇后去世好几年了,羽皇陛下也一直为此耿耿于怀。
雷蒙也是见过皇后的,和眼前这个女子,光从神态动作上来说,那股子青烟一样的飘渺劲,竟然是有四五分相似。
他重重的把口中的茶水吞下去,挥手把身后跟着的人叫上前,“去查查,那个女人是谁?!这回选妃,咱们就带她回去了!”
叶晗和林子珩一出酒楼,她刚刚有些出神,可还是注意到了酒楼里面的男人,她道,“刚刚有人在看我。”
林子珩道,“一个小白脸而已,细眉细眼的,癞□□想吃天鹅肉。”
前面半句话倒是没有问题,可是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叶晗不满道,“师兄!”
“好好好,我说错了。”林子珩投降道,“我这不是怕自己的娘子被别人抢走吗?”
叶晗皱眉,“师兄总爱开这些我不喜欢的玩笑。”
知道叶晗并没有谈情说爱的心思,林子珩赶紧转移话题,“我看那个小白脸没安好心,你刚刚听到没,他说什么选妃,难不成是看上你了?”
叶晗也听到了这句话,他们两人虽然不能动用灵力,可是神识却是没问题,以修士的敏感,那句话虽然小,但却像是在他们耳边所说一样。
“之前听武堂的人说,羽皇要选妃了。”叶晗厌恶道,“这个人估计是他的爪牙。”
林子珩想起前几日马老三来找他说的话,心里也有了谱。
他没把这件事情告诉叶晗,是因为知道她特别反感男人三妻四妾这种事情。
看别人尚且看不惯,更别说自己去当妃子了,说出来,叶晗这朵食人花就该炸裂了。
不过嘛,林子珩摸摸下巴道,“我观那人的气息,应该比马刺要强一些。”
“走。”叶晗道。
两人装作毫不在意的离开了这条街。
雷蒙的手下小心翼翼的跟在两人身后,跟着他们进了一条巷子。
这巷子是条死胡同,里面只住着三户人家,那手下刚刚一进去,就见两人已经不见了。
他刚想一家一家的查探,却突然觉得脖子一凉。
眼中出现一抹青光,然后他就失去了意识。
叶晗的手从那人的头上放下,神色很平静,可是这种平静下面却含着一股子暴烈。
林子珩不由往后退了一步。
他觉得,现在还是不要去惹眼前的女人为好。
“刚刚那个小白脸是羽皇身边的太监。”叶晗把手头的人扔掉,手指一动,又是一道青光,那地上的尸体就没了踪迹。
“哦?”林子珩问道,“所以他们这次来望州,是为了给羽皇选妃的?”
叶晗冷笑一声,“是。”
“真看上你了?”林子珩又道。
叶晗道,“痴人说梦而已。不过这件事情必须得解决,前几日我看马刺似乎有意送我进宫。”
林子珩跃跃欲试道,“你想怎么解决?”
“羽皇天高皇帝远,只要马刺和他这位心腹没有行动之力,那这件事情自然就不了了之。”
“怎么让他们没有行动之力?”林子珩问道。
“杀死他们是不行的,雷蒙是羽皇身边的心腹,若是不明不白死在了望州,羽皇必定大怒,我们恐怕也会被殃及池鱼。”
“而且他身上有和羽皇的信符,贸贸然行事,只会暴露自己。”
“但是这两个人,即便不死,也要让他们生不如死。”
叶晗平生最厌恶的事情之一,便是男子三心二意,在叶府时,她年龄尚小,就深恨她爹寡心薄幸。
更别说像是羽皇这样的男人了,而且雷蒙和马刺还把主义打到了她头上。
她想了一会儿道,“雷蒙入城,却没有立刻去武堂,而他此次来是为了选妃,所以他的意思,应该是不想和武堂合作,反而是想独吞功劳。”
“武堂的堂主和这些太监们的关系应该也很微妙,或许可以利用他们之间的间隙,让他们狗咬狗。”
林子珩道,“你的办法是不错,不过我有更好的办法。”
他笑嘻嘻的道,“你求我,求我我就告诉你。”
叶晗从储物袋中抽出了青木剑。
这把剑在阳光下泛着凌厉的光芒。
“你说,要怎么求?”叶晗提起剑。
“呵呵呵。”林子珩后退道,“我说笑的。”
叶晗还是一剑刺了过去,把林子珩外袍和裤子上面的系带给一分为二。
然后叶晗转过了身,身后传来林子珩的惊呼。
系带一松,不仅衣襟大敞,就裤子也松松垮垮的从林子劲瘦的腰上掉了下来,隐约可以看见他腹部小麦色的肌肉。
这个女人!
竟然!
把他的裤子给扒了!
林子珩满脸通红,一只手提着裤子,一只手指着叶晗恨恨道,“你,简直是女修士里面的流氓!”
“我只是开个玩笑。”叶晗道,“师兄这条系带不太好看,是时候换一根了。”
“你!”林子珩难得的词穷了。
叶晗道,“我先走了,至于师兄说的好办法,等你买了系带之后再来找我说吧。”
叶晗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林子珩这回是耳朵尖都红了,他堂堂,堂堂玄天宗的宗主,竟然被一个女人把裤子给弄掉了。
饶是他自己一直觉得脸皮天下无敌厚,也觉得没法再见人。
可是奇异的,他倒没觉得多生气。
到了晚上,林子珩还是僵着脸来找叶晗了。
叶晗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问道,“师兄有什么办法?”
林子珩的脸更僵硬了,就像有人往上涂了一层呢子一样,他咬着牙道,“你就只关心这个?”
“不然呢?”叶晗的眼神滑过林子珩的腰,“难道要关心师兄新买的系带?”
林子珩下意识的把手放在那条新的系带上。
“咳咳。”他清了清嗓子,一掀袍子坐上了椅子,端起一杯茶来,“这件事情嘛,还真得用我的法子。”
“当然,你的方法也可以,让他们狗咬狗,可惜太过麻烦,还得让你以身试险。”
“若是有了什么纰漏,真被他们得逞了怎么办?毕竟我们势单力薄。”
叶晗瞪了林子珩一眼道,“所以呢,你的办法是?”
林子珩把茶放下,就这样看着叶晗。
叶晗毫无反应。
林子珩眼神看向茶杯。
叶晗继续无视他。
林子珩憋不住了,“好了好了,我说,哎,师兄想让师妹帮着倒杯茶,师妹都无动于衷。”
叶晗默默的一拍储物袋。
青木剑出现在她手上。
林子珩笑嘻嘻道,“别动不动就动手,女孩子还是要文静一些。”
叶晗道,“我只是觉得今晚夜色很好,正适合练剑,师兄若是无事,还请离开。”
林子珩叹了口气,“真是拿你没办法。”
叶晗很想把这句话原封不动的还给林子珩。
林子珩道,“这些武者修炼罡气,让肉身强大到一举一动都能引动天地的力量,这是他们强大的原因。”
“而修士,则是靠自己吸收炼化的灵力。”
“简单来说,一个是外部的力量,一个是内部的力量。”
“所以武者和修士都有各自的缺陷,一旦肉身受伤无法行动,那么武者就没有了攻击力,同时,如果修士灵力用尽,也会成为别人砧板上的鱼肉。”
林子珩此刻的表情很认真,他不开玩笑时,那双凤眼精光湛然,让人不自觉的就相信他。
这时,他和从前的林子珩,总会在叶晗眼里重合起来,这也是为什么,她总相信他们是一个人的原因。
他说到这里,叶晗有些隐隐明白了他的意思。
林子珩继续道,“武者对付武者,靠的是罡气,罡气的目的在于破坏,这些力量首先会攻击武者的皮肉,皮肉抵挡不住了,罡气才会透过皮肉攻击筋骨,一个武者,皮肉受伤不算什么,筋骨坏了,那就任人宰割。”
“而修士对付修士,靠的是灵力,灵力并不会被皮肉所挡,他们更多的是攻击修士的经脉和丹田,因为只要修士的丹田不破、经脉无损、灵力浑厚,皮肉受伤再怎么严重,也能很快恢复。”
“罡气和灵气的区别,就决定了武者和修士的修炼体系,一者注重肉身,一者修炼丹田。”
“所以。”林子珩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来,全无即将算计人的阴霾,“你说,我们要是直接用灵力攻击一个武者的经脉,是不是比用罡气来得快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