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关于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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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马尚和许明以及林云雷三人伴着秋霜早早的回了娘娘镇。
马尚是因为衙门事忙,一天不处理挤压的事物就成堆,昨天压了一天,赶早回去解决了。在说衙门里要是有事,那些个只吃不干的家伙,还不知道乱成什么样子呢!最重要的他还要陪着身边的小祖宗呢。
许明就更不用说了,医馆虽是没什么达官贵人等在那里,可小老百姓却是很多,一般的小病,医馆的药童就能看看,真是碰到什么大病紧急的病,也就只有找许明的办法了,他得赶紧回去看看,不然要是有重病患,也好提前给人看看。
林云雷这么急着,是因为他要回香味楼,让掌柜的到田家拉红薯,他想要红薯种,可也不好意思开口直接向田家要,只能让香味楼买了,在说了红薯是田家自己发现的,地也是马尚这个县令送的,凭什么你要红薯,人家就把家里的一万多斤红薯给你。
所以林云雷想让香味楼卖下红薯,留着做种,这也是他昨天为什么答应夏至,香味楼收她家红薯的原因。林云雷相信如果他坚决不同意,夏至绝对会找到下一家酒楼买她家的红薯,林云雷自己倒是可以卖了田家的红薯,而且田家看在马尚和许明的面子上价格绝对从优,可他嫌麻烦,手底下这么多人不用,养着他们还不如不养。更何况他也不差那几个钱,他差的是粮食。
再说了他大哥要上报朝廷,总得要有证据吧,这几万斤的红薯可不就是再好不过的证据了吗。当然了他会等着田家将红薯挖完的。而且他觉着应该给林云天写封信,告诉他田家的具体情况。
等夏至知道林云雷和许明马尚走了的时候,已经是田家吃早饭的时候了。夏至没想到几人如此急着赶路,想必昨天要不是李氏提出做红薯大餐,他们也不会留下来。
“阿奶,那干爷爷早晨走的时候,有留什么话吗?”对于林云雷走了,夏至那是拍掌叫好,但对于许明,夏至还是有微微的不舍,她毕竟不真是个七岁的孩子,许明如何对她,她心里都记得清清楚楚,也相当的感恩。
对于这么一个无儿无女的老人,她也愿意把他当做亲人,以后给他养老。就怕到时许明嫌麻烦,什么事情都不告诉她这个干女儿,那她就抓瞎了。
“没说什么,就说有空让你阿爹,带你到他那里玩,还有叮嘱你要好好学写字,说你这段时间懈怠了!练字一定要持之以恒什么的!”李氏一边往碗里夹着菜,一边抬头回答夏至的问题。
话说自从赵田和赵秧进了私塾,每月初一十五必是要回田家呆上半天,夏至就趁着这半天的时间,和他两学认字,令夏至没想到的是这个和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完全不同的大武朝,给孩子启蒙用的书竟然也是三字经。
夏至凭着前世的记忆逐字逐句的对应书上的语句,再加上赵田和赵秧的‘教导,’如今也将正本三字经上的字给认的七七八八,对于夏至认字飞快的速度,惊的赵田和赵秧连连感慨可惜不能让夏至进私塾,要不然夏至一定是他们私塾里最聪明的孩子了。
可惜认字快,缺不代表能写的了字。对于拿惯圆珠笔的夏至来说,毛笔字真不是人写的,夏至几乎写了一手的狗爬字,简直不敢让人入目。赵田和赵秧看了她的字几乎直摇头,不明白如此聪明的表妹为什么写不好字。
夏至的字连他们私塾,刚刚启蒙的小儿都不如。又一次赵秧不小心将这件事说了出来,气的夏至一下午没理他,晚上的时候夏至就痛定思痛,决心要练好毛笔字。
为了让自己写出一手的好毛笔字,夏至几乎天天晚上点灯练字,一练就是几个时辰,甚至有时郑氏摸黑爬起来让她早点睡,她都不愿意。这件事被许明知道了,要求赵田和赵秧每逢初一十五将夏至练习的字带给他察看,大有要监督夏至的意思,当然了许明也不是白白做监督的,大多时候许明还会写批语,将夏至的一些错误,给修正过来。
而这一段时间,田家农忙,农忙完了又一直操心红薯的事情,还有关于马尚要到田家的事情,林林总总一些琐碎的事情,整的夏至却是没有什么心思练字。这都十几天了才写了几十个子,而且那几十个子还是歪歪扭扭写的。
昨天晚上许明吃完晚饭,便要求夏至将她这几天的毛笔字,拿出来给他看看,许明很少到田家,都是赵田将夏至的字写好了拿个他看,如今他在田家,自是想亲自自导一番夏至,可没想到这十几天时间夏至才写了几十个字。
当时许明就数落了她一顿,说什么练字需要持之以恒,像这样三心两意,根本就写不出来好字,当时说的夏至羞愧难当,觉着自己一个三十岁的灵魂连点自制力都没有,怪不得许明在这里说她。没想到今天早晨临走前会再次嘱咐她好好练字,想来许明是很希望她能好好读书写字的。
“恩,我会好好写字的,不仅我好好学写字,而且阿姐阿妹他们也一定会好好学写字的,就是以后阿弟我也会教她写字的!”夏至重重的朝李氏点头保证到。她知道李氏的想法,即是开始了就要做好,做不好也要找出原因。
“啊!我说六姐,你说你要练字为什么非要把我们给带上!想到拿着毛笔在桌子旁坐几个小时,我就受不了!啊~,我好命苦啊~”田小满听了夏至的话,哀嚎到。
不过她这话显然让做在她旁边的刘氏很不高兴,一向温婉的她上来便给在田小满背后拍了一巴掌:
“你怎么苦了,咱家是少你吃少你喝,还是少你穿少你住的了,你在这里喊命苦,你要不是你六姐的七妹,她管你干嘛,爱去哪去哪!你六姐对你这么好,在这说什么傻话呢!”不过本该是气势很足的话,却被她说的温温婉婉,半点气势也无。
这件事说起来,要说到夏至刚开始学认字那会。夏至觉着女人在这封建社会过的都不容易,知识改变命运,她不想一以后田家的女子嫁后,被别人欺负,那么首先她们自己要学会自立自强,书本就是最好的信息获得出。
所以她学认字的时候,就把家里几个姐妹也一起拉着了,并且严令她们好好学习。只不过她是由赵田和赵秧亲自‘教导’,而田家的姐妹是由她亲自‘教导’,好在田家的孩子还是比较聪明的,尤其是几个年龄小的,虽不至于像夏至那般妖孽,可常用字还是会了了不少。像田立春和田春芬这些年龄大些的,就有些懒惰了,夏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让她们几个跟着学下去,如今也初见成效了。
认字都行了,但不得不说田家几个孩子不愧都是姐妹,那字写的一个个简直是不能见人,所以夏至在决定练好毛笔字后,便拉着几人一起,可是没想到学认字时,一个个热血沸腾,学写字时,一个个怨声载道,尤其是田小满,根本是个做不住的主,让她坐在那里连几个小时的毛笔字可不是要了她的命。如果不是夏至强制着,早就跑的没影了。
所以只要夏至一说要练字,她就喊命苦,时常被刘氏这样拍着背数落,田家人都见怪不怪了,反正刘氏就是怕的响,根本一点都不疼。要知道当初刘氏做出这样的动作,田家人都傻眼了,傻眼后就是掀开田小满的衣服察看有没有拍青了,弄得刘氏十分尴尬。
“嘿嘿……,我命可不苦,我有这样好的阿娘,阿爹,还有这样好的六姐,我可是很有福着呢!”田小满被拍了一巴掌,也不在乎,听着刘氏的声音里的不愉,赶紧放下手里的东西,抱着刘氏的胳膊撒娇,一边撒娇还顺便拍几人的马屁的。
“得了,小满啊,我看你啊,还是不说话的好,一说话净得罪人,感情你就因为你阿娘和阿爹六姐有福,那我们这些人可不就白疼你了,你们说是不是?”王氏一边给田惊蛰夹菜,一般逗弄田小满。还像模像样的晚桌子上田家人的意见,只见众人都是同的点点头。
“没没,都是我的福气!都是我的福气!”田小满见一家人脸色严肃,十分不高兴的样子,显然将王氏的话当了真,赶紧放开刘氏的胳膊,抬起头来朝着众人摆手,解释道。那语气甚至还带了点哭音。
王氏见她这样噗呲一声笑了:“好了,小丫头,大伯娘是和你开玩笑的,赶紧吃饭吧,一会早饭该凉了!这是个傻丫头。”说完王氏还揉揉田小满的头,安抚安抚她。
夏至见本来说写字的话题,不知道被歪到了哪里,也不吭声,自底头吃饭去,她可是不担心田小满会被欺负的。
田家一家人吃过早饭,自去挖剩下的红薯。(未完待续)
第二天一早,马尚和许明以及林云雷三人伴着秋霜早早的回了娘娘镇。
马尚是因为衙门事忙,一天不处理挤压的事物就成堆,昨天压了一天,赶早回去解决了。在说衙门里要是有事,那些个只吃不干的家伙,还不知道乱成什么样子呢!最重要的他还要陪着身边的小祖宗呢。
许明就更不用说了,医馆虽是没什么达官贵人等在那里,可小老百姓却是很多,一般的小病,医馆的药童就能看看,真是碰到什么大病紧急的病,也就只有找许明的办法了,他得赶紧回去看看,不然要是有重病患,也好提前给人看看。
林云雷这么急着,是因为他要回香味楼,让掌柜的到田家拉红薯,他想要红薯种,可也不好意思开口直接向田家要,只能让香味楼买了,在说了红薯是田家自己发现的,地也是马尚这个县令送的,凭什么你要红薯,人家就把家里的一万多斤红薯给你。
所以林云雷想让香味楼卖下红薯,留着做种,这也是他昨天为什么答应夏至,香味楼收她家红薯的原因。林云雷相信如果他坚决不同意,夏至绝对会找到下一家酒楼买她家的红薯,林云雷自己倒是可以卖了田家的红薯,而且田家看在马尚和许明的面子上价格绝对从优,可他嫌麻烦,手底下这么多人不用,养着他们还不如不养。更何况他也不差那几个钱,他差的是粮食。
再说了他大哥要上报朝廷,总得要有证据吧,这几万斤的红薯可不就是再好不过的证据了吗。当然了他会等着田家将红薯挖完的。而且他觉着应该给林云天写封信,告诉他田家的具体情况。
等夏至知道林云雷和许明马尚走了的时候,已经是田家吃早饭的时候了。夏至没想到几人如此急着赶路,想必昨天要不是李氏提出做红薯大餐,他们也不会留下来。
“阿奶,那干爷爷早晨走的时候,有留什么话吗?”对于林云雷走了,夏至那是拍掌叫好,但对于许明,夏至还是有微微的不舍,她毕竟不真是个七岁的孩子,许明如何对她,她心里都记得清清楚楚,也相当的感恩。
对于这么一个无儿无女的老人,她也愿意把他当做亲人,以后给他养老。就怕到时许明嫌麻烦,什么事情都不告诉她这个干女儿,那她就抓瞎了。
“没说什么,就说有空让你阿爹,带你到他那里玩,还有叮嘱你要好好学写字,说你这段时间懈怠了!练字一定要持之以恒什么的!”李氏一边往碗里夹着菜,一边抬头回答夏至的问题。
话说自从赵田和赵秧进了私塾,每月初一十五必是要回田家呆上半天,夏至就趁着这半天的时间,和他两学认字,令夏至没想到的是这个和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完全不同的大武朝,给孩子启蒙用的书竟然也是三字经。
夏至凭着前世的记忆逐字逐句的对应书上的语句,再加上赵田和赵秧的‘教导,’如今也将正本三字经上的字给认的七七八八,对于夏至认字飞快的速度,惊的赵田和赵秧连连感慨可惜不能让夏至进私塾,要不然夏至一定是他们私塾里最聪明的孩子了。
可惜认字快,缺不代表能写的了字。对于拿惯圆珠笔的夏至来说,毛笔字真不是人写的,夏至几乎写了一手的狗爬字,简直不敢让人入目。赵田和赵秧看了她的字几乎直摇头,不明白如此聪明的表妹为什么写不好字。
夏至的字连他们私塾,刚刚启蒙的小儿都不如。又一次赵秧不小心将这件事说了出来,气的夏至一下午没理他,晚上的时候夏至就痛定思痛,决心要练好毛笔字。
为了让自己写出一手的好毛笔字,夏至几乎天天晚上点灯练字,一练就是几个时辰,甚至有时郑氏摸黑爬起来让她早点睡,她都不愿意。这件事被许明知道了,要求赵田和赵秧每逢初一十五将夏至练习的字带给他察看,大有要监督夏至的意思,当然了许明也不是白白做监督的,大多时候许明还会写批语,将夏至的一些错误,给修正过来。
而这一段时间,田家农忙,农忙完了又一直操心红薯的事情,还有关于马尚要到田家的事情,林林总总一些琐碎的事情,整的夏至却是没有什么心思练字。这都十几天了才写了几十个子,而且那几十个子还是歪歪扭扭写的。
昨天晚上许明吃完晚饭,便要求夏至将她这几天的毛笔字,拿出来给他看看,许明很少到田家,都是赵田将夏至的字写好了拿个他看,如今他在田家,自是想亲自自导一番夏至,可没想到这十几天时间夏至才写了几十个字。
当时许明就数落了她一顿,说什么练字需要持之以恒,像这样三心两意,根本就写不出来好字,当时说的夏至羞愧难当,觉着自己一个三十岁的灵魂连点自制力都没有,怪不得许明在这里说她。没想到今天早晨临走前会再次嘱咐她好好练字,想来许明是很希望她能好好读书写字的。
“恩,我会好好写字的,不仅我好好学写字,而且阿姐阿妹他们也一定会好好学写字的,就是以后阿弟我也会教她写字的!”夏至重重的朝李氏点头保证到。她知道李氏的想法,即是开始了就要做好,做不好也要找出原因。
“啊!我说六姐,你说你要练字为什么非要把我们给带上!想到拿着毛笔在桌子旁坐几个小时,我就受不了!啊~,我好命苦啊~”田小满听了夏至的话,哀嚎到。
不过她这话显然让做在她旁边的刘氏很不高兴,一向温婉的她上来便给在田小满背后拍了一巴掌:
“你怎么苦了,咱家是少你吃少你喝,还是少你穿少你住的了,你在这里喊命苦,你要不是你六姐的七妹,她管你干嘛,爱去哪去哪!你六姐对你这么好,在这说什么傻话呢!”不过本该是气势很足的话,却被她说的温温婉婉,半点气势也无。
这件事说起来,要说到夏至刚开始学认字那会。夏至觉着女人在这封建社会过的都不容易,知识改变命运,她不想一以后田家的女子嫁后,被别人欺负,那么首先她们自己要学会自立自强,书本就是最好的信息获得出。
所以她学认字的时候,就把家里几个姐妹也一起拉着了,并且严令她们好好学习。只不过她是由赵田和赵秧亲自‘教导’,而田家的姐妹是由她亲自‘教导’,好在田家的孩子还是比较聪明的,尤其是几个年龄小的,虽不至于像夏至那般妖孽,可常用字还是会了了不少。像田立春和田春芬这些年龄大些的,就有些懒惰了,夏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让她们几个跟着学下去,如今也初见成效了。
认字都行了,但不得不说田家几个孩子不愧都是姐妹,那字写的一个个简直是不能见人,所以夏至在决定练好毛笔字后,便拉着几人一起,可是没想到学认字时,一个个热血沸腾,学写字时,一个个怨声载道,尤其是田小满,根本是个做不住的主,让她坐在那里连几个小时的毛笔字可不是要了她的命。如果不是夏至强制着,早就跑的没影了。
所以只要夏至一说要练字,她就喊命苦,时常被刘氏这样拍着背数落,田家人都见怪不怪了,反正刘氏就是怕的响,根本一点都不疼。要知道当初刘氏做出这样的动作,田家人都傻眼了,傻眼后就是掀开田小满的衣服察看有没有拍青了,弄得刘氏十分尴尬。
“嘿嘿……,我命可不苦,我有这样好的阿娘,阿爹,还有这样好的六姐,我可是很有福着呢!”田小满被拍了一巴掌,也不在乎,听着刘氏的声音里的不愉,赶紧放下手里的东西,抱着刘氏的胳膊撒娇,一边撒娇还顺便拍几人的马屁的。
“得了,小满啊,我看你啊,还是不说话的好,一说话净得罪人,感情你就因为你阿娘和阿爹六姐有福,那我们这些人可不就白疼你了,你们说是不是?”王氏一边给田惊蛰夹菜,一般逗弄田小满。还像模像样的晚桌子上田家人的意见,只见众人都是同的点点头。
“没没,都是我的福气!都是我的福气!”田小满见一家人脸色严肃,十分不高兴的样子,显然将王氏的话当了真,赶紧放开刘氏的胳膊,抬起头来朝着众人摆手,解释道。那语气甚至还带了点哭音。
王氏见她这样噗呲一声笑了:“好了,小丫头,大伯娘是和你开玩笑的,赶紧吃饭吧,一会早饭该凉了!这是个傻丫头。”说完王氏还揉揉田小满的头,安抚安抚她。
夏至见本来说写字的话题,不知道被歪到了哪里,也不吭声,自底头吃饭去,她可是不担心田小满会被欺负的。
田家一家人吃过早饭,自去挖剩下的红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