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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八章 蓝兰跟别人跑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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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确切的说是一个女人,她身上到底要有哪些特质才会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呢?有钱?有美貌?还是单身?其实只要有之一种就足够了,而可怕的是蓝兰占了个齐全,往这常住人口不到五万的西部小县城里一住,想低调都不行。

    其实事情的起因其实都怪她那辆玛莎拉蒂,整天停在小区里,但凡有些见识的人都知道这车的价值,别说这小区,估计整个县城也找不到第二辆出来。

    周围的人好奇之下自然开始打听车主的信息,时间久了,自然就传了出去,一时间引得那些自诩风流倜傥的公子哥竞相追逐,或是有钱的,或是有相貌的,都幻想着能抱得美人归。

    刘家看得心里焦急,于是有意无意的放出风去,说那是他们未来的儿媳妇。

    蓝家当然也不愿意背上背信弃义的骂名,于是也深明自己女儿已经有男朋友了。

    可这能有什么用呢,那群饿狼完全是红了眼,他们才懒得管你是不是有男朋友,那阵势就算有老公也能将你搞黄了了。

    刘家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儿,大概处于自卑吧,于是将这点事情添油加醋般告诉刘明,说再不回来他女朋友就要跟别人跑了。

    刘明本打算在岭南再呆一段时间,看看有没有什么发家致富的路子,可一听到这消息顿时就坐不住了,他虽然和蓝兰的确没有太深的感情基础,但那好歹也是他的女朋友,如果就那样放任别的男人染指,那以后还怎么混下去。

    刘明于是便悄悄的赶回了那小县城“渡口镇”,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他没有直接去蓝家,只是在去一个老同学处借宿。

    刘明那老同学名叫李福顺,父母在县城打工,在这里一呆就是十多年,因为生性老实,再加上家境捉急,所以到现在也是个单身汉。

    李福顺早早就赶到车站接刘明这老同学,两人中学时关系不错,这一分就是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心里当然想念,一见面就来了个深深的拥抱,彼此眼见都有些酸涩。

    刘明跟着李福顺到了住处,他对此完全是轻车熟路,因为以前并没有少来,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老同学一家居然不曾搬过家。

    “不好意思,屋里是乱了些。”

    李福顺嘴上说这客套话,脸上却并没有表现出多少不好意思,因为他出去前整理过,自认为已经很规整了。

    刘明礼貌性的点着头,环顾着这狭窄的出租屋,他仿佛依稀又回到了当年那纯真的年代。

    “先等一下,做点菜马上就可以吃饭了。”

    李福顺脸上一直挂着淡淡的浅笑,虽然年龄和刘明差不多,但皮肤却黝黑,有种饱经风霜的感觉,他没有考上大学,所以已经踏入社会多年。

    “叔叔阿姨不回来吗?”

    刘明礼貌性的询问,据他所知,李福顺的父亲一直蹬人力小三轮,至于他母亲则是环卫工,当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了解近况。

    “哦,他们中午自己在外面解决。”

    李福顺随口应付道。

    “那你妹妹呢?”

    刘明又问,在他的记忆中,这李福顺有个妹妹,现在估摸着也是二十来岁了。

    “在外地上大学呢。”

    李福顺又道。

    “那你老婆呢?”

    刘明故意开着玩笑,其实在电话里他已经知道,这小子直到现在还单着。

    “那肯定是在丈母娘家啊。”

    李福顺转过头咧嘴一笑,浓眉大眼,厚唇厚鼻,看起来极为憨厚,末了又补充:“只是不知道生了没有。”

    “放心吧,这世道这么多女人,总有一个是你的。”

    刘明有些心酸,好心安慰道。

    “那可不一定了,我这种人,要钱没钱,要长相没长相,连基本的口才都没有,就像他们说的一样,注定孤老终身了。”

    李福顺漫不经心的说着。

    “呵呵,她们是没看到你的老实。”

    刘明觉得这话连自己都不会相信,微微有些后怕,所谓物以类聚,他以前也是那种老实得过度的人,和初恋同窗六年硬是不敢表白,最后眼睁睁的看着别人抱得美人归,如果不是后面运气有些逆天,指不定混得还不如这李福顺呢。

    “老实?要是顶用,我早就妻妾成群了。”

    李福顺苦涩的笑笑,然后话锋一转,道:“别光说我啊,你呢?结婚了吧,都不告诉老同学一声,太不够意思了吧”。

    “结个屁啊,跟你一样,单身抠脚大汉一个。”

    刘明很“老实”的回答。

    “你可跟我不一样,毕竟是有事业的人,估计眼光太高了吧。”

    李福顺猜测道,他可是记得一清二楚,这家伙当年考上了重点医科大学,当时还挂了横幅的。

    刘明不置可否的摇摇头,他眼光哪有多高,一直都是放低姿态做人,可惜就是入不了哪个女生的法眼。

    刘明现在虽然有个女朋友立在哪儿,可却不见得喜欢他,说到底,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感受过被女人惦念是个什么感觉,做男人到这种地步还真够失败的。

    刘明再次看向李福顺,心里居然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吃饭的时候,李福顺先拿过水杯吃了一把药丸,刘明奇怪,于是问:“怎么啊?感冒了?”

    “不是,肾结石。”

    李富顺随口答道。

    刘明呆愣了一下,心里不是滋味起来,就这样的条件,再换上肾结石,干不了活,那简直就是雪上加霜。

    “如果有能力,能够帮他一把就好了。”

    刘明是个重感情的人,这李福顺也是那种值得深交的老实人,脑袋里自然有这想法,可惜他现在也能力有限。

    两人面对面的吃饭,李福顺因为腰部不舒服,所以选择直接蹲着,三两个素菜,一个汤,虽然的确很寒酸,但吃得都很香。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刘明这才知道,这李福顺步入社会后就去学习水电,在工地上混了一段时间,可不想却换了肾结石,弄掉一颗又长一颗,所以这些年并没有存到什么钱。

    李福顺对刘明的工作自然也很好奇,忍不住追问。

    刘明觉得自己那些事情不说也罢,只是随便敷衍了一下。

    两人聊着聊着话题自然扯到了昔日的老同学,哪个混得好,哪个又结婚生子了。

    “当年那些老同学,现在混得最好的除了你以外,肯定要数海龙了,他老爸原先就在小河口那里开了一家食品加工厂,这些年来是越做越大,听说年收入都上百万,。”

    李福顺有些羡慕的道。

    “原来所谓的混得好是拼爹啊。”

    刘明算是听清楚李福顺话里的意思了,在这小县城,年收入上百万,那的确是值得炫耀了。

    “那他现在还和那袁莹在一起吗?”

    刘明忍了忍,几乎不由自已的问,他对海龙其人印象很深,一个年近两百斤的大胖子,很有特点,当然更重要的这人是他初恋袁莹的男朋友。

    李福顺停下夹菜,不确定的上下打量刘明,似乎想要揣摩出他的想法,口中犹犹豫豫的回答:“是啊!”

    刘明有些感慨,对于袁莹,他其实早已没有了感情,只是那些美好的回忆却不是那么容易忘记的。

    “兄弟,有的事情过去了就算了,这也不能怪人家,当年是你自己不抓住机会。”

    李福顺好意劝解,中学时两人经常混在一起,他对于刘明那点破事自然很清楚。

    “你想多了,我可没有怪她的意思。”

    刘明苦涩的笑笑,当年中学时他情窦初开,被成绩和外貌都优秀的袁莹深深吸引,几乎到了朝思暮想的地步,可碍于家境和礼教,他没敢表白。

    没关系,因为上天垂怜,所以给了刘明第二次机会,上高中时两人居然又分到了一个班,面对着莫大的缘分,他依然畏畏缩缩,于是乎,他就那样眼睁睁的看着袁莹走进了海龙的怀抱,两人当众卿卿我我,一混就是三年。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那时候刘明年龄小,估计都不懂得什么是感情,什么是欣赏,那点冲动很快就淡去,否则那么长的时间,是人都得活活气死。

    午饭过后,刘明终归按捺不住冲动,要去捉~奸了,他倒是要看看他那女朋友是不是准备跟人跑路。

    “你要去哪儿?我跟你一起去吧。”

    李福顺因为最近肾结石严重了,所以呆在家里也无所事事,于是提议道。

    “走吧。”

    刘明想了想也就答应了下来,虽然都说家丑不能外扬,但这小子是好哥们儿,也算不得什么外人。

    据刘明从父母那了解,蓝兰正在和起家会合伙经营一家啤酒批发公司,地点是在吉祥街,据此有两三里地,两人出了门却并没有坐车,而是一路闲逛。

    刘明自从上了大学后就很少来了,这已经过去了六七年,渡口镇变化还是比较大的,他想要好好看看。

    在刘明的带领下,两人很快就到了吉祥街,然后看到了蓝兰开的那家啤酒批发公司,虽然说是公司,其实也就是几间平房而已。

    刘明倒也不意外,就像蓝兰说的那样,她现在仅仅就是想找点事情做而已。

    刘明并没有直接上去打扰,而走到附近的一家超市里拿了两瓶饮料,然后就在门口坐下,暗暗留意动静。

    “你也有好长时间没回来了吧,县城现在变化很大,河东那边修了一个广场,特热闹,呆会儿我们去那里看看。”

    李福顺不知道刘明的目的,于是提议道。

    刘明微微一笑,也不做答复,只是一心一意的观察着对面那家啤酒批发公司,据他了解,因为平时活很多,所以蓝兰几乎一天到晚都会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