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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阳光灿烂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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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格斯歌城马丁公学是最有贵族气派的平民学院,一门心思想要成为贵妇的漂亮女孩最多,西城相对有才华有天赋的学员最多,拥有贵族头衔的名誉副院长数目最多,所谓树大招风,许多人都喜欢把对贵族的不满转移到马丁公学,贵族确实打不得碰不得只能尊敬着畏惧着,可不代表伪贵族们不能揍。

    这其中就属渣滓男学员最多、沦落风尘女学员最多、恶**故最多的图拉德学院最不遗余力,被称作西部废物摇篮的图拉德学院总喜欢挑衅马丁公学,两者之间大面积大规模斗殴不断,图拉德也因此涌现出一大批“战争英雄”,这批人打架最猛下手最狠手段最阴。

    今天两个学院恰好呆在一起观看猎兔表演,本来两桶炸药摆在一起没有什么,偏偏有了场下摩擦的这根导火索,情势顿时炸开来,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处于敏感地带的李浮屠三人只见黑压压一片穿图拉德学院服的家伙冲杀过来,就跟昨晚他们三个轮番上阵了这群家伙雌性亲戚一般。斯宾偌莎一把将康德拉到身后,狠狠瞪了一眼一拳勾中他腹部的李浮屠,朝康德道:“老规矩,你帮我殿后,谁敢阴我你就往死里打,别管会不会打残别人,自己先别被打断了手脚,这种混战,吃了亏都不知道找谁!”

    本来看上去挺老实一少年的康德点点头,沉声道:“你只管往前冲,打趴下两个不赔本,三个是赚了。”

    斯宾诺莎抡起袖子,瞥了眼李浮屠,道:“小子,要玩命先解决了这群图拉德狗杂种,你要是能比我多掀翻一个,你到时候揍我,我不还手!”

    “好。”李浮屠不假思索道,这种群架让他想起上辈子偷骑挎斗载着几个死党去跟人拼命的场景,很多次也都是三四个人挑一大帮杂种,他退后一步,跟这两个第一次见面的少年形成三角形,既然这个斯宾偌莎这么有自信,习惯了做三角形尖刀那个角色的李浮屠乐得殿后。

    斯宾偌莎能打,他不是那种系统训练过后的强大,而是一种街头斗殴多了以后的刁钻狠辣,每一次出手都充满了小人物的狡黠奸诈,他从不打图拉德学员的胸部或者大腿这类地方,直接瞄准眼睛和嘴巴,一拳下去如果砸中嘴巴绝对可以溅出点血,艰难前行,一地的牙齿。

    是个狠种。

    这是李浮屠对斯宾偌莎的评价,能打不算狠,被打得很惨都能一声不吭那才是真的狠,图拉德迎面涌来的学员也不都是饭桶草包,刚才与他们擦身而过的大家伙就硬生生给了斯宾偌莎左眼眶一拳,很快渗出血丝,这家伙连血迹都懒得擦拭,继续带着李浮屠和死党前冲,不过康德这瘦瘦弱弱的小子也许是被激起了血性,刚占了便宜的大块头没来得及得意便被康德一脚踹中裆部,然后弓着身子捧着那玩意淹没于人海中。

    李浮屠当然是三人中最轻松的一个,跟着古利格利玩命了那么多年,不敢说一个人放倒这一大批图拉德学员,但要闲庭信步的自保绝不是问题,按照古利格利的说法他如今已经能够通过中阶初位骑士考核,真要往死里拼命,对付一个中阶中位的骑士也不是不可能,这已经是李浮屠这具身体的极限,这让他很羡慕传说中拥有强横无匹**的兽族。

    完美的**,这需要完美的肌肉、骨骼和血液,在擅长解剖的李浮屠看来,想要通过捷径获取一具具有更大容量和潜能的身体,只能够从血液这方面下手,这就是他对吸血鬼极度好奇的原因,也是那位领主级侯爵倒大霉的原因。

    帝国只允许一个人获得一枚职业徽章,在魔法世界和骑士生涯两者之间,前世是个绝对唯物主义者的李浮屠肯定会选择成为一名魔法师,这个世界的魔法师是个很复杂笼统的称呼,从令人尊敬的白元素师到召唤师,再到受人诟病的傀儡师到人人憎恶的亡灵法师,这是一个构造繁杂却严谨缜密的奇妙领域,而李浮屠的理想是做个不怕物理攻击的变态魔法师,当然这个理想确实有点梦幻,也有点奢侈。

    刚收拾掉一个图拉德学员的斯宾偌莎转过头,流着鼻血笑道:“康德,死了没?”

    同样是鼻青脸肿的康德神情古怪地瞧了眼李浮屠,没有说话,斯宾偌莎转头继续酣战,打群架就是这样,一旦打出了脾气,而且只要没有胆怯,就会愈战愈勇,也可以说是杀红了眼。康德那竹竿一样的弱小身躯就像一只小泥鳅钻来钻去,谁敢打中斯宾偌莎,他就不顾死活上去阴险地来个撩阴腿或者猴子摘桃,甚至就算是已经擦肩而过这小个子也不忘转身踹两脚,让被打的人极其无可奈何地恨得牙痒痒。

    一通乌烟瘴气地厮杀下来,三人终于成功杀出了一条血路,斯宾偌莎和康德一屁股坐在地上气喘吁吁,转头看着远处还在混战的一大帮人,两个人击掌大笑。

    坐在他们附近的李浮屠也是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这种混战要面对铺天盖的拳头踢腿,他不是古利格利这种宗师级别的高手,难免一身大小脚印,不过看起来要比斯宾偌莎和康德好上太多,起码脸部完好无损,轻笑道:“不杀回去?”

    斯宾偌莎翻了个白眼,揉了揉嘴角,道:“不干那傻事,这次群殴我们学院的女学员太少,而且这一小部分中没有我看上的目标,有钱的都去第二层了,否则我不介意来个杀进杀出。”

    李浮屠觉得这家伙很对胃口,不禁莞尔道:“真是个精明人。”

    斯宾偌莎不置可否,闭目养神。

    倒是在群架中受到李浮屠不少帮忙的康德主动开口道:“我叫康德,他叫斯宾偌莎,你叫什么?”

    “奥古斯丁。”

    斯宾偌莎是个精明人,当然看得出李浮屠比他能打,所以事后根本就没有提到那个约定,似乎有点政客潜质。

    不管怎么说李浮屠算是交到了到马丁公学后的第一批玩伴。

    朋友?

    李浮屠前世今生中“朋友”都是一个份量很重的词语,不可能如此肤浅,虽然这和对方的身份地位无关。

    罗桐柴尔德家族奥古斯丁少爷的“朋友”,会是如何的有趣呢?

    回到马丁公学,李浮屠除了住在梧桐树小楼就再没有引人瞩目的地方,依然没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时候,也没碰到可以英雄救美的桥段,加上如今塔科成了他的私人家庭老师,甚至可以学几个纨绔一样逃课,他还是选择将大把时间花在图书馆,有了塔科的秘密关照,李浮屠总算能够看到一些相对来说更有趣的资料,几十年前活版印刷术的发明,是对帝国魔法管理一个不大不小的挑战,只不过印刷术目前还只是帝国方面完全掌控,李浮屠也很难想象遍地廉价魔法书籍的情景。

    斯宾偌莎和康德来自西城的利拜尔区,那是个是贫穷仅次于梛盾区的城区,虽然不像梛盾区那样遍地腐烂活人,但整条街道猪狗乱跑,一地屎尿粪土,在帝国中小城市,这种气味冲鼻的肮脏街道才是最正常的大街,也只有奥格斯歌城这样的超级大城市才有罗德里区和塔伯区这样干净整齐的花理岗石路。这两个少年父母都是在集市上贩卖杂货的小人物,两个孩子见惯了市井小民间的尔虞我诈,头脑灵光的斯宾偌莎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老实憨厚的康德倒有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味道。

    跟这两个家伙相处,李浮屠自然不会联想到君士坦丁和阿佛洛狄这类奥格斯歌未来代言人。

    “奥古斯丁,你说贵族是什么生活?”

    斯宾偌莎趴在图书馆顶楼栏杆上,双眼茫然,空洞地望向远处。康德蹲在地上仔细阅读一本正常学员都不会去碰的《帝国哲学研究纲要》,事实上本来康德也没打算去啃下这部大块头,可斯宾偌莎说懂点哲学更容易让女孩子觉得博学,便傻乎乎真的研究起这部连马丁公学哲学老师都懒得去翻的深奥著作。

    本来在发呆的李浮屠回神笑道:“你不是经常说要挤进上流社会吗,等你进去了,自然就明白了。”

    斯宾偌莎没有说话,一心想要出人头地,可是却连上位者的大致生活都想象不出来,这让一直很自信的斯宾偌莎很有挫败感,事实上他不但没有去过东部城区,甚至极少看到过大人物的马车,仅有的几次是放下手头的工作偷溜出家去中央大道,远远观望某个伯爵的隆重进城仪式,代价就是回家后被蛮横的父亲一顿狠揍。

    这个高个子叹了口气,望着脚下看书的康德,歉意道:“康德,我欠你的四枚波旁银币可能要迟些还你。”

    康德头也不抬道:“你帮我记着就行,我记性不好。”

    斯宾偌莎重新眺望远方,本来父母就只给他吃饭温饱的钱,可学院里的有钱人家女孩怎么会看得上穷酸小子,斯宾偌莎不是一个思想不着边际的浪漫主义者,知道靠脸蛋靠花言巧语和一些见不得人的小聪明拿不下这些女孩子,所以只好连带死党康德一起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买了几套稍微像样的衣服。

    李浮屠自言自语道:“这才是正常的学院生活吧,没有什么美女排行榜,没有什么独具慧眼的漂亮女老师,没有扮猪吃老虎的老头子,只有势利虚荣的美女,伪善狡诈的院长,平庸碌碌的老师,还有身边这两个不是天才的同伴。”

    斯宾偌莎皱眉道:“你在说什么?”

    李浮屠突然露出个让斯宾偌莎莫名其妙的灿烂笑容,道:“放心吧,斯宾偌莎,我相信命运女神总有一天会掀起裙角让你一览无余的,你要做的无非就是狠狠扑上去抱住亲个够。”

    “这话中听。”

    斯宾偌莎举起手掌,和随后扬起手掌的李浮屠猛地一击掌。

    真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