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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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家中若有白事,短期内是不能办喜事的,但也有例外的,比如说是“冲喜”。不过像燕若梦他们这类的天师,倒不觉得这是什么冲喜,生老病死不过是生命的一个历程,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若果如古代那样,动不动就守孝三五七年,那人生又有几个三五七年呢。
如果说当初洛绛雪提出的联婚,他们答应下来,只不过是各自为了私心而设的局,那么这一次他们经历了生死,倒是真的有了执手携老的念头。
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其自然,就好像本该如此,没有人再去怀疑。
东西都是现成的,不再需要另外准备些什么了,只是双方都没有长辈在,且又不喜欢热闹,所以他们选择了低调处理,地点选在城郊的一个小小的教堂。
随着婚礼进行曲的音量缓缓下降,神父的声音也响了起来:“让我们低头祷告,全能永在的上帝,在我们的行动存活都在乎你。求你赐下清洁的心、正直的灵,不让私欲拦阻我们认识你的旨意,也不让软弱拦阻我们顺从你的旨意,如此,我们才能借着耶稣基督,在你的光中看见光明,在你里面得着真正的自由。求你此时此刻与我们同在,按照你信实赐福我们今日的聚集,从今时直到永永远远……”
“……婚姻是以身相许的承诺,在这个承诺中,两个人付出自己、也找到自己。在婚姻中,两人彼此分享、共同成长,世间没有其它关系能够与婚姻相比拟。婚姻的承诺是身体、心灵,一生一世、天长地久的承诺……”
“……在纯洁的爱中,婚姻包涵生命中最重要的关系。在婚姻中,妻子与丈夫是彼此最好的朋友、知己、恋人、老师、听众以及辅导。在婚姻中,有时候,我们所爱的人难免伤心或者病痛苦恼,这时我们的爱,就好象一个父母抚慰怀中哭泣的孩童……”
“……当两个人承诺在婚姻中彼此关心、疼爱,他们也创造独一无二的生命,这生命比世间任何字句、文辞,更能让他们彼此紧密结合成为一体。婚姻是一项承诺,一项潜力,在两个彼此相爱的人心中滋长、茁壮,这样的婚姻是一生一世、天长地久的承诺……”
偏僻地方的小小教堂平日也不知能有多少人来“光顾”,可是这位年长的神父倒也不是混的,长长的祷词说得就像是电台的dj那般,抑扬顿挫,听得人心旷神怡,直想着诚心去听、认真去做。可惜虽然念得不快,但想来下面的听众也没几个真的能记住些什么,也就是觉得他说得好罢了。
好不容易他终于“演讲”完毕,那位长者才轻轻扶了扶鼻间的老花镜,微微抬首,瞧向底下的一对新人。那眼光还真有点像天主降临世间,望着虔诚的教徒,然后赐福世人。音乐就在这时变了变调,却见他微微一笑,继续用他那好听的声音道:“请问凌天恒先生,你愿真心诚意与燕若梦小姐结为夫妻,遵行上帝在圣经中的诫命,与她一生一世敬虔度日;无论安乐困苦、丰富贫穷、或顺或逆、或康健或软弱,你都尊重她,帮助她,关怀她,一心一意爱她;终身忠诚地与她共建幸福的家庭!你愿意吗?!”
凌天恒侧头瞧着身旁一身白色婚纱的燕若梦,往日那位冷傲的黑衣天师,今日换了别的装束,而神态却也换上了女儿家的羞赧。这是多不一样的她!他出了神般瞧着她,她的眉,她的眼,她的唇,她的腮,仿佛间他好像觉得像是在哪里见过这样的神态,垂眸含羞、娇憨妍丽。好熟悉,真的好熟悉。是在哪里呢?什么时候见过的呢。一时间他记不起来,不过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这一刻,以后的每一刻,他会将他和她的每时每刻都瞧在眼里、记在心里。
“我愿意。”
素来不喜欢凡尘俗世的烦文儒节,可是在这一刻,他愿意随波逐流。执子之手相伴到老。
曾经他也参加过不少婚礼,中式的、西式的,不管是堂前三拜,抑或只是交换枚戒指,他都觉得那是种仪式,一种给别人看的仪式。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上面的主角会换成自己。他淡薄名利,洒脱不羁,行事素来不拘泥于小节,可是他也觉得在众人面前扮演这上面的角色也实在是令人难为情,然而在这一刻他好像有那般豁出去的感觉,不过却是心甘情愿的。
神父对着他笑了笑,很显然很满意他这样爽快。接着他瞧向一旁的燕若梦,依然用那一种带着平静,却又是满心替人欢喜的声音问:“燕若梦小姐,你愿真心诚意与凌天恒先生结为夫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世界?!你愿意吗?!”
“我……”
身旁的这个人,在自己最需要他的时候还是出现了。在自己最徬徨无助时,缠绕在心头,支撑着自己走下去。他的疼,他的宠,使自己觉得原来自己也可以像别的女孩子那样,可以弱,可以娇,可以蛮,可以靠。
其实他就是自己一直想找的人,对吗?
她的吞吐,在神父的意料之中。向来男士答得都快,而女士因为矜持,往往都是一副嗯嗯啊啊的羞答答的。于是他含笑,并不耐烦地又再问了一遍。
“我……”
翘首抬眸对了上去。
曜石般的黑眸闪烁着异样的光彩,不再是沉沉的压抑,也不是无声的隐痛,明明是阅遍了数千年的岁月,却像是个毛头小子般殷殷期盼。
那眼神,她好像见过。
那是一片碧波,却荡出一缕的白。
“千秋万世,同心同栖,相依相惜,不离不弃。”
……
“我……”
仍只是一个“我”字,之后却说不出下文。
“呵——”
双眼一翻,跟着一阖,身子毫无预兆往后倒下,手中的百合花束也无力跌落。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了空抢在洛绛雪前把手指搭在燕若梦的脉搏上,半分钟后,便道:“休息一下,便没事了。”他有意无意地挡住了洛绛雪前来探视,并示意凌天恒抱着晕倒的燕若梦离开。。
洛绛雪微微蹙了下眉,反倒瞧向凌天恒,只见他紧抿着唇,神情有些恍惚,凌天宇却没上前,只是皱着眉头把头撇到一边。
那神父在胸前画了个十字,嘴边仍挂着那职业般“上帝爱世人”的微笑,仿佛这些场面见得多了,紧张加激动晕过去乃是常事,故此并没有说什么。
就这么散了场。
主角一直没醒,戏也就无法演下去。
常康宁瞧着那两个神色异常的人,想要缓下场,刚要说句什么来,谁知才张了张嘴,洛绛雪已瞪过来,吓得他急忙把嘴合上,还差点咬到了舌头。
“没什么大碍,应是前些日子的事所致,休息一下就没事了。”回到家后,了空再次给燕若梦把脉,并且给出这样的解释。洛绛雪瞥了他一眼,并不作声。
了空似是没看到,反倒拎着凌天宇的衣领往外走,“走吧,小子,别在这当电灯泡了。”
凌天宇不满地嚷:“小和尚,你喊爷爷什么?”
“小毛孩,小心我打你pp。”
“小龙女姐姐,救命呀。”
洛绛雪瞟了眼那依旧昏迷不醒的燕若梦,终于还是走了出去,顺便还是带上了门。刹时,房内便像与外界隔绝了般。
凌天恒静静坐在床侧,定定地瞧着仰面躺着的燕若梦,虽说只是个走走场的仪式,但小玲小当她们还是很细心给她打扮了一番,出于专业人士之手的“作品”又岂是业余人士的糊弄比得上的,他记得她走上红毯的一刹那,他呆住了。不是紧张,也不是无奈,是惊讶。
几千年来,他见过的绝色美女没有一千也有五百了,审美的度数也不会随着花多眼乱而变化,自认识她以来,他从来也不觉得她是个美女,最多也不过是无损市容罢了。可是在那一刻,他惊呆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目光落在她身上就再没移开过。当初同意洛绛雪的提议,与她订婚。不过是觉得欠了她想偿还,出于侠骨仁心想保护她不让人欺负。可后来分开后,看着她与周致斌一块,虽然明知是作戏,但是心里还是一阵阵的痛,直到她被夜小昭所伤,命悬一线,他觉得天地似是倒转了般,万物俱灰。那一瞬,他有种感觉,假如她活不下去,那自己就要用天地万物为她陪葬。他从来就不是那么冲动的人,除了凌天宇出事那会儿,他又何时会失了方向。可如今却因为她,在教堂上看着她向自己走来,一步一步,他知道今后漫长的岁月里,他不再是与天宇两个人,还会有她。十年,二十年,还是更长远呢。直到她晕倒,他才猛地惊醒,直想刮自己几巴掌,自己怎么样可以这么自私!
(ps:话说前段时间去参加同学婚礼,听着上那个司仪一口气的念着,忽地想起打斋的那些师父,他们也是噼里啪啦的念念有辞,感觉他们非常厉害,就非常认真地去听了,结果一句也记不了!!!相信好多人也都是只有一个听,至于效果,想必也大多是听不进的。第二个深刻印象是,那人在说,宾客们则是只顾着拿手机在拍照。压根子就没几个配合的,就连鼓掌、恭喜这些表面功夫也没有。瞧着就觉得好笑,不过也并非落不了台,最起码还有两位主角给他耍得团团转。看着他们忘我的念着,忽地我好像明白了什么,不管别人怎么样,只管做好自己的那份工作。正如我写这文,不管还有没有人看,只管写下去。不是任务,而是心愿。这几年来唯一的心愿,唯一的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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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家中若有白事,短期内是不能办喜事的,但也有例外的,比如说是“冲喜”。不过像燕若梦他们这类的天师,倒不觉得这是什么冲喜,生老病死不过是生命的一个历程,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若果如古代那样,动不动就守孝三五七年,那人生又有几个三五七年呢。
如果说当初洛绛雪提出的联婚,他们答应下来,只不过是各自为了私心而设的局,那么这一次他们经历了生死,倒是真的有了执手携老的念头。
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其自然,就好像本该如此,没有人再去怀疑。
东西都是现成的,不再需要另外准备些什么了,只是双方都没有长辈在,且又不喜欢热闹,所以他们选择了低调处理,地点选在城郊的一个小小的教堂。
随着婚礼进行曲的音量缓缓下降,神父的声音也响了起来:“让我们低头祷告,全能永在的上帝,在我们的行动存活都在乎你。求你赐下清洁的心、正直的灵,不让私欲拦阻我们认识你的旨意,也不让软弱拦阻我们顺从你的旨意,如此,我们才能借着耶稣基督,在你的光中看见光明,在你里面得着真正的自由。求你此时此刻与我们同在,按照你信实赐福我们今日的聚集,从今时直到永永远远……”
“……婚姻是以身相许的承诺,在这个承诺中,两个人付出自己、也找到自己。在婚姻中,两人彼此分享、共同成长,世间没有其它关系能够与婚姻相比拟。婚姻的承诺是身体、心灵,一生一世、天长地久的承诺……”
“……在纯洁的爱中,婚姻包涵生命中最重要的关系。在婚姻中,妻子与丈夫是彼此最好的朋友、知己、恋人、老师、听众以及辅导。在婚姻中,有时候,我们所爱的人难免伤心或者病痛苦恼,这时我们的爱,就好象一个父母抚慰怀中哭泣的孩童……”
“……当两个人承诺在婚姻中彼此关心、疼爱,他们也创造独一无二的生命,这生命比世间任何字句、文辞,更能让他们彼此紧密结合成为一体。婚姻是一项承诺,一项潜力,在两个彼此相爱的人心中滋长、茁壮,这样的婚姻是一生一世、天长地久的承诺……”
偏僻地方的小小教堂平日也不知能有多少人来“光顾”,可是这位年长的神父倒也不是混的,长长的祷词说得就像是电台的dj那般,抑扬顿挫,听得人心旷神怡,直想着诚心去听、认真去做。可惜虽然念得不快,但想来下面的听众也没几个真的能记住些什么,也就是觉得他说得好罢了。
好不容易他终于“演讲”完毕,那位长者才轻轻扶了扶鼻间的老花镜,微微抬首,瞧向底下的一对新人。那眼光还真有点像天主降临世间,望着虔诚的教徒,然后赐福世人。音乐就在这时变了变调,却见他微微一笑,继续用他那好听的声音道:“请问凌天恒先生,你愿真心诚意与燕若梦小姐结为夫妻,遵行上帝在圣经中的诫命,与她一生一世敬虔度日;无论安乐困苦、丰富贫穷、或顺或逆、或康健或软弱,你都尊重她,帮助她,关怀她,一心一意爱她;终身忠诚地与她共建幸福的家庭!你愿意吗?!”
凌天恒侧头瞧着身旁一身白色婚纱的燕若梦,往日那位冷傲的黑衣天师,今日换了别的装束,而神态却也换上了女儿家的羞赧。这是多不一样的她!他出了神般瞧着她,她的眉,她的眼,她的唇,她的腮,仿佛间他好像觉得像是在哪里见过这样的神态,垂眸含羞、娇憨妍丽。好熟悉,真的好熟悉。是在哪里呢?什么时候见过的呢。一时间他记不起来,不过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这一刻,以后的每一刻,他会将他和她的每时每刻都瞧在眼里、记在心里。
“我愿意。”
素来不喜欢凡尘俗世的烦文儒节,可是在这一刻,他愿意随波逐流。执子之手相伴到老。
曾经他也参加过不少婚礼,中式的、西式的,不管是堂前三拜,抑或只是交换枚戒指,他都觉得那是种仪式,一种给别人看的仪式。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上面的主角会换成自己。他淡薄名利,洒脱不羁,行事素来不拘泥于小节,可是他也觉得在众人面前扮演这上面的角色也实在是令人难为情,然而在这一刻他好像有那般豁出去的感觉,不过却是心甘情愿的。
神父对着他笑了笑,很显然很满意他这样爽快。接着他瞧向一旁的燕若梦,依然用那一种带着平静,却又是满心替人欢喜的声音问:“燕若梦小姐,你愿真心诚意与凌天恒先生结为夫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世界?!你愿意吗?!”
“我……”
身旁的这个人,在自己最需要他的时候还是出现了。在自己最徬徨无助时,缠绕在心头,支撑着自己走下去。他的疼,他的宠,使自己觉得原来自己也可以像别的女孩子那样,可以弱,可以娇,可以蛮,可以靠。
其实他就是自己一直想找的人,对吗?
她的吞吐,在神父的意料之中。向来男士答得都快,而女士因为矜持,往往都是一副嗯嗯啊啊的羞答答的。于是他含笑,并不耐烦地又再问了一遍。
“我……”
翘首抬眸对了上去。
曜石般的黑眸闪烁着异样的光彩,不再是沉沉的压抑,也不是无声的隐痛,明明是阅遍了数千年的岁月,却像是个毛头小子般殷殷期盼。
那眼神,她好像见过。
那是一片碧波,却荡出一缕的白。
“千秋万世,同心同栖,相依相惜,不离不弃。”
……
“我……”
仍只是一个“我”字,之后却说不出下文。
“呵——”
双眼一翻,跟着一阖,身子毫无预兆往后倒下,手中的百合花束也无力跌落。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了空抢在洛绛雪前把手指搭在燕若梦的脉搏上,半分钟后,便道:“休息一下,便没事了。”他有意无意地挡住了洛绛雪前来探视,并示意凌天恒抱着晕倒的燕若梦离开。。
洛绛雪微微蹙了下眉,反倒瞧向凌天恒,只见他紧抿着唇,神情有些恍惚,凌天宇却没上前,只是皱着眉头把头撇到一边。
那神父在胸前画了个十字,嘴边仍挂着那职业般“上帝爱世人”的微笑,仿佛这些场面见得多了,紧张加激动晕过去乃是常事,故此并没有说什么。
就这么散了场。
主角一直没醒,戏也就无法演下去。
常康宁瞧着那两个神色异常的人,想要缓下场,刚要说句什么来,谁知才张了张嘴,洛绛雪已瞪过来,吓得他急忙把嘴合上,还差点咬到了舌头。
“没什么大碍,应是前些日子的事所致,休息一下就没事了。”回到家后,了空再次给燕若梦把脉,并且给出这样的解释。洛绛雪瞥了他一眼,并不作声。
了空似是没看到,反倒拎着凌天宇的衣领往外走,“走吧,小子,别在这当电灯泡了。”
凌天宇不满地嚷:“小和尚,你喊爷爷什么?”
“小毛孩,小心我打你pp。”
“小龙女姐姐,救命呀。”
洛绛雪瞟了眼那依旧昏迷不醒的燕若梦,终于还是走了出去,顺便还是带上了门。刹时,房内便像与外界隔绝了般。
凌天恒静静坐在床侧,定定地瞧着仰面躺着的燕若梦,虽说只是个走走场的仪式,但小玲小当她们还是很细心给她打扮了一番,出于专业人士之手的“作品”又岂是业余人士的糊弄比得上的,他记得她走上红毯的一刹那,他呆住了。不是紧张,也不是无奈,是惊讶。
几千年来,他见过的绝色美女没有一千也有五百了,审美的度数也不会随着花多眼乱而变化,自认识她以来,他从来也不觉得她是个美女,最多也不过是无损市容罢了。可是在那一刻,他惊呆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目光落在她身上就再没移开过。当初同意洛绛雪的提议,与她订婚。不过是觉得欠了她想偿还,出于侠骨仁心想保护她不让人欺负。可后来分开后,看着她与周致斌一块,虽然明知是作戏,但是心里还是一阵阵的痛,直到她被夜小昭所伤,命悬一线,他觉得天地似是倒转了般,万物俱灰。那一瞬,他有种感觉,假如她活不下去,那自己就要用天地万物为她陪葬。他从来就不是那么冲动的人,除了凌天宇出事那会儿,他又何时会失了方向。可如今却因为她,在教堂上看着她向自己走来,一步一步,他知道今后漫长的岁月里,他不再是与天宇两个人,还会有她。十年,二十年,还是更长远呢。直到她晕倒,他才猛地惊醒,直想刮自己几巴掌,自己怎么样可以这么自私!
(ps:话说前段时间去参加同学婚礼,听着上那个司仪一口气的念着,忽地想起打斋的那些师父,他们也是噼里啪啦的念念有辞,感觉他们非常厉害,就非常认真地去听了,结果一句也记不了!!!相信好多人也都是只有一个听,至于效果,想必也大多是听不进的。第二个深刻印象是,那人在说,宾客们则是只顾着拿手机在拍照。压根子就没几个配合的,就连鼓掌、恭喜这些表面功夫也没有。瞧着就觉得好笑,不过也并非落不了台,最起码还有两位主角给他耍得团团转。看着他们忘我的念着,忽地我好像明白了什么,不管别人怎么样,只管做好自己的那份工作。正如我写这文,不管还有没有人看,只管写下去。不是任务,而是心愿。这几年来唯一的心愿,唯一的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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