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此去经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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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身的旗袍会把中国女性衬托得更加典雅,含蓄的美恣意盛开。站在一旁的店员工忍不住真心赞道:“方小姐您的身材真是太美了!”
看起来……确实不错。凹凸有致,纤细小蛮腰。方默有些不习惯镜子里穿成这样的自己。总觉得太惹眼了,而且更加让她不习惯的是,自己这么拉风的造型往魏先生身边一站,还是被比了下去。虽然性别不同,但是她知道别人的目光会更喜欢落在谁身上。
只是,穿上这身衣服,她就再也不能拿着自己那个大大的黑色挎肩包。
魏冬阳还帮她定了一件大衣。
穿上大衣,她突然觉得舒服了,刚才的不习惯顿时消散。
方默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本能地扭头看魏冬阳,却发现他其实根本没在看她。他拿着手机背过身正和谁轻声说话。她转过头,叹一口气。
过一会,魏冬阳的声音传来,“好了吗?”他站在门口,回头问这么一句。
站在镜子前怔怔发呆的方默回过神,咬了咬下唇,说:“好了。”
拎着装满自己刚换下的衣服的手提袋,径直朝外走去。
如果可以重新选择,她一定不会让自己喜欢上这个徒有其表的魏先生。
回去的路上,方默变成越来越沉默。她认为自己只是在酝酿感情,在酝酿该如何表露才能让大家觉得她和魏先生是一对佳偶。想着想着,她心生怨念,这关她什么事,想让人怎么才猜想就怎么猜想这等高级的人生技巧还是魏先生更加熟练,他可是个中高手,超实力演技派。
方默抽抽鼻子,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事,心静下来的时候,颇有一种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的感觉。
快到了。
方默都看见别墅的大门了。车子驶到门口,便有人把大门打开。映入眼眸的是久违的景致。水池还是那水池,花草还是那花草,房子还是那房子,人还是那些人。她还是方默。
变得只是彼此的身份和摸不着的沧桑岁月。
要下车的时候,魏冬阳突然拉住她的手。
方默下意识地露出警惕的神色。
魏冬阳笑了笑,说:“你没戴戒指。”说着,从自己衣袋中掏出两枚戒指,动过轻柔地戴在方默无名指上。
方默看了看戒指,说:“换新的了?以前的那个我好像放在家里,平时老用电脑,戴着戒指觉得很不方便。”她想,魏先生可能不记得他那只戒指被放在哪了。
举行婚礼时戴得那两枚戒指,都被她小心翼翼地藏在书房的一个角落里。
魏冬阳道:“本来想照着以前的样子让人家订做一双,可惜我忘了模样,只能再买一副新的。以后要保存好。”
方默举着手问道:“这值钱吗?”
魏先生皱眉,还是实话实话,“值钱,能换两三个你为老太夫人准备的礼物。”
于是方默小心翼翼把戒指朝手指里面推推,那模样,活像个守财奴。
魏先生几乎差一点抽搐。
下了车,他自然地挽起方默的手。
方默看起来有些呆呆的。
**********
“默默来啦!快过来过来!”
方默一走进大厅就听到魏老太太笑眯眯地冲她招手。
魏老太太早过了古稀杖朝之年,现已是耄耋老者。眉毛都白了,精神却不见当年,只是腿脚有些不方便。早些年的时候,她也是一位千金大小姐呐,嫁给民族商人,生下几双儿女。经历了血雨腥风的年代,和大部分人一样幸运地撑到时代更迭之后,儿女流离失所,只落得一长子和一个小女儿。这留下来的长子便是曾经的热血革命青年,现在的老将军,如今已没人称呼他将军,大家总称他魏老爷子。或者,关系更好一些的,直呼魏老头。
而魏冬阳魏先生,是魏老头的小儿子,严格来说其实是私生子。魏老头风流韵事早年没人传得是满城风雨,只因为他当时和一个外国小妞生了混血儿子。外国小妞先别扭地带着儿子回自己国家,混得不怎么好,又灰溜溜地回来,最后魏老头将儿子留在身边,给了一大笔钱,让那外国小妞该干嘛干嘛去。
方默提着准备好的礼物,快步走到魏老太太跟前,说:“奶奶,这是我给你准备的礼物,你看看喜欢不喜欢。”
魏老太太像个小孩子似的,说:“哟,我的乖孙媳妇给我送什么礼物了!”打开之后,露出一个笑脸,摸摸方默的头,“还是你知道奶奶喜欢什么。”
魏家复杂的一堆事情,方默不愿意去管,她只是真心想讨老太太开心。其实从她一进屋,就发现这屋子里隐隐散发着一股酸味。
方默记得自己最先见到的是自己的公公魏老爷子。那时候她张口叫对方爷爷,后来在见到魏老太太的时候,又叫奶奶。魏老太太噗嗤笑了,说:“小丫头,你这可叫乱了辈分。以后就叫我奶奶,叫他大伯。”
再后来,魏老爷子也调侃着说:“你要叫我爷爷,就得嫁给我孙子,可我孙子才一岁,你嫁给我小儿子最合适。”
嗯,于是,她真的嫁给他小儿子了。
可能,从那时候开始,魏老太太就认定她是自己的孙媳妇了。
方默也不知道自己这到底算是走运呢还是不走运。
方默第一次来魏家,才八岁,父亲因公殉职之后没多久。也是父亲告诉她怎么做人之后没多久。这一晃,十几年过去了。
和老太太热切聊天,方默渐渐忘了心头的不愉快。
突然,老太太低头看了看她瘪瘪的肚皮,压低嗓子问:“默默啊,怎么老也不见你肚皮鼓起来?”
方默干笑两声,说:“忙,现在都很忙。”
生孩子?哈,她想,自己跟魏先生床都没上过,怎么生孩子。
魏老太太撇嘴道:“到底能有多忙!是不是我那小孙子对你不好,成天不归家?”
方默再次干笑,“不是的奶奶,是真的忙。我跟魏……我跟冬阳都很忙。每次我一忙案子,晚上都要十一二点才回家。”
“忙也不能耽误正事……”老太太念叨一句,然后抬头在人群中寻找她的这个小孙子,没找到,只得大喊一声,“冬阳呐!”
方默说:“我去找他过来。”
“你呆这儿别动。”魏老太太拉住她的手,“他一会肯定过来。”
老太太总是很有见地,果真,一分钟不到,魏冬阳便满面春风地向魏老太太走来。
魏老太太关切地问道:“我说冬阳啊,你们也老大不小了,什么时候要孩子?不能都忙着工作上的事情,下一代还是很重要的。奶奶现如今也就巴望着你俩再给我添个重孙子重孙女什么的。奶奶不说虚的,因为说不准哪天奶奶就去了,毕竟我这老不死的也在这世上多赖这么多年了。”
这话方默听了,心里很是伤感。
只是,他和魏冬阳的关系,又岂是大家现在看到这样的。
吃完饭,魏老太太精神还可以,便叫方默多留一会,陪自己唠嗑。
看到那台许久没人动过的钢琴,魏老太太便说:“默默,许久没听你弹钢琴,现在还记得曲子不?”
方默腼腆一笑,“记得一点。”
做到钢琴前,她试着按了几个键,脑子里想起了曾经拼命学过的钢琴曲目,却都觉得不适合在这情景下弹。想了好一会,她扭头看着魏老太太,说:“奶奶,我记得不止一点,一下子不知道谈哪个了。”
“那奶奶点曲,就弹那个……莫扎特的曲子。”魏老太太年轻的时候也学过感情,学到后来都是在弹莫扎特的曲子。
方默想了想,指尖在键盘飞走,弹那节奏轻快灵动的《土耳其进行曲》。
从开始到停手,一气呵成。
毕竟当年的功底还在,方默居然一个音符都没忘掉。
刚才听到钢琴声,魏冬阳隔着人群,看到方默穿着旗袍,十指在钢琴键上灵动游走,竟走了神,还以为自己看到她了。
这时,有人轻轻鼓掌。
方默抬头一看,魏老太太身边多了一位美丽妖娆的女子,正鼓掌冲她微笑。
魏老太太招呼方默过来,说:“这是亚茹,我先生故友的重孙女。小时候来过,不过那时你们都还不认识。亚茹这丫头可不比你差,可就是一点没你好,性格太跳,没你那么老实安静,活像个猴子!”
朱亚茹笑开,“老太夫人您还喜欢拿我开玩笑!”
方默站在一旁讪讪笑着。
朱亚茹突然问方默:“咦,你那曲子什么时候学的,谈得可真好。以前我最喜欢弹的就是这首曲子,每次弹都感觉自己的情绪在跳跃。”
“我很多年没弹了。”方默淡淡地说。
这时老太太轻轻地瞄了一眼朱亚茹,淡淡地说:“我这孙媳妇全身上下最让我觉得好的就是这一点,执着,说白了就是认死理,学过的东西就不会忘记,喜欢上的人就不会放弃。当年我也是这么一个人。”
“孙媳妇?”朱亚茹怔了怔,看着方默,“你是……”
“默默。”
方默还没说话,就听到魏冬阳的声音,她扭头,看到魏冬阳快步朝她走来。
魏冬阳看到朱亚茹,怔了怔,微微低头,敛眉之余,又露出一个笑脸,“你也来给奶奶拜寿?”
朱亚茹站直身体,明显有些尴尬,说:“是啊,难得我回来赶上这个巧日子。可惜就是没能赶上生日宴。”
魏老太太啜道:“什么生日宴,就家里人聚聚,吃顿饭。我这老妖婆,过得生日宴都比人家多上十几次。以后,绝对不过了。”
方默笑道:“奶奶,您不过生日了,那全家还有谁敢过。”
“你这丫头又瞎说了!”
魏冬阳拉起方默的手,对魏老太太说:“奶奶,时间也不早了,我跟默默先回去了。”
“去吧去吧,赶紧帮我生个重孙子重孙女。”
由始至终,魏冬阳都没再正眼看过朱亚茹。
**********
回家的途中,方默累得很,不觉靠着座位沉沉入睡。
醒来时,她已躺在床上。
她起身脱去衣服,换上舒适的睡衣,也不洗脸刷牙,就这么钻进被窝,继续睡得香甜。
吃饭的时候,她喝了一点酒。她这人,很少喝酒,也不怎么能喝酒,每次喝一点点,那晚的睡眠就会出奇地好。
有一段时间,她依靠每晚一口酒强迫自己入睡。至少喝一口酒要对身体副作用比吃一颗安眠药要小得多。
早上醒来的时候,她望着天花板,知道日子又一次回到往常。在床上赖了一小会便起床。走到楼下,却发现魏先生在阳台上打电话。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放在护栏上,背影同样俊美。
方默一时间愣住了,用力眨眼,在眨眼,还以为自己依然在梦里没醒来。几次眨眼之后,她确定这是真真实实的画面。这是她第一次在早上醒来的时候见到魏先生,一种奇妙的情愫在内心游走,很快便扩散到全身。
直到魏冬阳打完电话,从阳台回到客厅,她依然还在发呆。
“方默?”
方默猛地回神,问:“你还没走啊?我以为你早就走了。”
“太晚了,我就没走。”说完这句话,魏冬阳觉得有什么地方很不对劲,对哦,这不是他跟方默的家么。
他跟方默,一时间居然都忘了。魏冬阳看了看她穿戴整齐的样子,“去上班?我也正好要走,一道吧,顺便送送你。”
“到分岔口,我下来打车。”方默说。在这上班高峰期,她不想让魏先生那招摇的车子载着自己到公司楼下。
魏冬阳点点头,“也好。”
送她去的路上,魏冬阳问:“你要不要买辆车?”
方默以前有动过买车这个念头,可是后来一想到自己老是加班到很晚,还要费神开车回去,就放弃了。
“算了,我对自己车技不放心。”这次,她想了想,还是觉得晚上自己开车太费神,打车其实也很方便。
合身的旗袍会把中国女性衬托得更加典雅,含蓄的美恣意盛开。站在一旁的店员工忍不住真心赞道:“方小姐您的身材真是太美了!”
看起来……确实不错。凹凸有致,纤细小蛮腰。方默有些不习惯镜子里穿成这样的自己。总觉得太惹眼了,而且更加让她不习惯的是,自己这么拉风的造型往魏先生身边一站,还是被比了下去。虽然性别不同,但是她知道别人的目光会更喜欢落在谁身上。
只是,穿上这身衣服,她就再也不能拿着自己那个大大的黑色挎肩包。
魏冬阳还帮她定了一件大衣。
穿上大衣,她突然觉得舒服了,刚才的不习惯顿时消散。
方默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本能地扭头看魏冬阳,却发现他其实根本没在看她。他拿着手机背过身正和谁轻声说话。她转过头,叹一口气。
过一会,魏冬阳的声音传来,“好了吗?”他站在门口,回头问这么一句。
站在镜子前怔怔发呆的方默回过神,咬了咬下唇,说:“好了。”
拎着装满自己刚换下的衣服的手提袋,径直朝外走去。
如果可以重新选择,她一定不会让自己喜欢上这个徒有其表的魏先生。
回去的路上,方默变成越来越沉默。她认为自己只是在酝酿感情,在酝酿该如何表露才能让大家觉得她和魏先生是一对佳偶。想着想着,她心生怨念,这关她什么事,想让人怎么才猜想就怎么猜想这等高级的人生技巧还是魏先生更加熟练,他可是个中高手,超实力演技派。
方默抽抽鼻子,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事,心静下来的时候,颇有一种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的感觉。
快到了。
方默都看见别墅的大门了。车子驶到门口,便有人把大门打开。映入眼眸的是久违的景致。水池还是那水池,花草还是那花草,房子还是那房子,人还是那些人。她还是方默。
变得只是彼此的身份和摸不着的沧桑岁月。
要下车的时候,魏冬阳突然拉住她的手。
方默下意识地露出警惕的神色。
魏冬阳笑了笑,说:“你没戴戒指。”说着,从自己衣袋中掏出两枚戒指,动过轻柔地戴在方默无名指上。
方默看了看戒指,说:“换新的了?以前的那个我好像放在家里,平时老用电脑,戴着戒指觉得很不方便。”她想,魏先生可能不记得他那只戒指被放在哪了。
举行婚礼时戴得那两枚戒指,都被她小心翼翼地藏在书房的一个角落里。
魏冬阳道:“本来想照着以前的样子让人家订做一双,可惜我忘了模样,只能再买一副新的。以后要保存好。”
方默举着手问道:“这值钱吗?”
魏先生皱眉,还是实话实话,“值钱,能换两三个你为老太夫人准备的礼物。”
于是方默小心翼翼把戒指朝手指里面推推,那模样,活像个守财奴。
魏先生几乎差一点抽搐。
下了车,他自然地挽起方默的手。
方默看起来有些呆呆的。
**********
“默默来啦!快过来过来!”
方默一走进大厅就听到魏老太太笑眯眯地冲她招手。
魏老太太早过了古稀杖朝之年,现已是耄耋老者。眉毛都白了,精神却不见当年,只是腿脚有些不方便。早些年的时候,她也是一位千金大小姐呐,嫁给民族商人,生下几双儿女。经历了血雨腥风的年代,和大部分人一样幸运地撑到时代更迭之后,儿女流离失所,只落得一长子和一个小女儿。这留下来的长子便是曾经的热血革命青年,现在的老将军,如今已没人称呼他将军,大家总称他魏老爷子。或者,关系更好一些的,直呼魏老头。
而魏冬阳魏先生,是魏老头的小儿子,严格来说其实是私生子。魏老头风流韵事早年没人传得是满城风雨,只因为他当时和一个外国小妞生了混血儿子。外国小妞先别扭地带着儿子回自己国家,混得不怎么好,又灰溜溜地回来,最后魏老头将儿子留在身边,给了一大笔钱,让那外国小妞该干嘛干嘛去。
方默提着准备好的礼物,快步走到魏老太太跟前,说:“奶奶,这是我给你准备的礼物,你看看喜欢不喜欢。”
魏老太太像个小孩子似的,说:“哟,我的乖孙媳妇给我送什么礼物了!”打开之后,露出一个笑脸,摸摸方默的头,“还是你知道奶奶喜欢什么。”
魏家复杂的一堆事情,方默不愿意去管,她只是真心想讨老太太开心。其实从她一进屋,就发现这屋子里隐隐散发着一股酸味。
方默记得自己最先见到的是自己的公公魏老爷子。那时候她张口叫对方爷爷,后来在见到魏老太太的时候,又叫奶奶。魏老太太噗嗤笑了,说:“小丫头,你这可叫乱了辈分。以后就叫我奶奶,叫他大伯。”
再后来,魏老爷子也调侃着说:“你要叫我爷爷,就得嫁给我孙子,可我孙子才一岁,你嫁给我小儿子最合适。”
嗯,于是,她真的嫁给他小儿子了。
可能,从那时候开始,魏老太太就认定她是自己的孙媳妇了。
方默也不知道自己这到底算是走运呢还是不走运。
方默第一次来魏家,才八岁,父亲因公殉职之后没多久。也是父亲告诉她怎么做人之后没多久。这一晃,十几年过去了。
和老太太热切聊天,方默渐渐忘了心头的不愉快。
突然,老太太低头看了看她瘪瘪的肚皮,压低嗓子问:“默默啊,怎么老也不见你肚皮鼓起来?”
方默干笑两声,说:“忙,现在都很忙。”
生孩子?哈,她想,自己跟魏先生床都没上过,怎么生孩子。
魏老太太撇嘴道:“到底能有多忙!是不是我那小孙子对你不好,成天不归家?”
方默再次干笑,“不是的奶奶,是真的忙。我跟魏……我跟冬阳都很忙。每次我一忙案子,晚上都要十一二点才回家。”
“忙也不能耽误正事……”老太太念叨一句,然后抬头在人群中寻找她的这个小孙子,没找到,只得大喊一声,“冬阳呐!”
方默说:“我去找他过来。”
“你呆这儿别动。”魏老太太拉住她的手,“他一会肯定过来。”
老太太总是很有见地,果真,一分钟不到,魏冬阳便满面春风地向魏老太太走来。
魏老太太关切地问道:“我说冬阳啊,你们也老大不小了,什么时候要孩子?不能都忙着工作上的事情,下一代还是很重要的。奶奶现如今也就巴望着你俩再给我添个重孙子重孙女什么的。奶奶不说虚的,因为说不准哪天奶奶就去了,毕竟我这老不死的也在这世上多赖这么多年了。”
这话方默听了,心里很是伤感。
只是,他和魏冬阳的关系,又岂是大家现在看到这样的。
吃完饭,魏老太太精神还可以,便叫方默多留一会,陪自己唠嗑。
看到那台许久没人动过的钢琴,魏老太太便说:“默默,许久没听你弹钢琴,现在还记得曲子不?”
方默腼腆一笑,“记得一点。”
做到钢琴前,她试着按了几个键,脑子里想起了曾经拼命学过的钢琴曲目,却都觉得不适合在这情景下弹。想了好一会,她扭头看着魏老太太,说:“奶奶,我记得不止一点,一下子不知道谈哪个了。”
“那奶奶点曲,就弹那个……莫扎特的曲子。”魏老太太年轻的时候也学过感情,学到后来都是在弹莫扎特的曲子。
方默想了想,指尖在键盘飞走,弹那节奏轻快灵动的《土耳其进行曲》。
从开始到停手,一气呵成。
毕竟当年的功底还在,方默居然一个音符都没忘掉。
刚才听到钢琴声,魏冬阳隔着人群,看到方默穿着旗袍,十指在钢琴键上灵动游走,竟走了神,还以为自己看到她了。
这时,有人轻轻鼓掌。
方默抬头一看,魏老太太身边多了一位美丽妖娆的女子,正鼓掌冲她微笑。
魏老太太招呼方默过来,说:“这是亚茹,我先生故友的重孙女。小时候来过,不过那时你们都还不认识。亚茹这丫头可不比你差,可就是一点没你好,性格太跳,没你那么老实安静,活像个猴子!”
朱亚茹笑开,“老太夫人您还喜欢拿我开玩笑!”
方默站在一旁讪讪笑着。
朱亚茹突然问方默:“咦,你那曲子什么时候学的,谈得可真好。以前我最喜欢弹的就是这首曲子,每次弹都感觉自己的情绪在跳跃。”
“我很多年没弹了。”方默淡淡地说。
这时老太太轻轻地瞄了一眼朱亚茹,淡淡地说:“我这孙媳妇全身上下最让我觉得好的就是这一点,执着,说白了就是认死理,学过的东西就不会忘记,喜欢上的人就不会放弃。当年我也是这么一个人。”
“孙媳妇?”朱亚茹怔了怔,看着方默,“你是……”
“默默。”
方默还没说话,就听到魏冬阳的声音,她扭头,看到魏冬阳快步朝她走来。
魏冬阳看到朱亚茹,怔了怔,微微低头,敛眉之余,又露出一个笑脸,“你也来给奶奶拜寿?”
朱亚茹站直身体,明显有些尴尬,说:“是啊,难得我回来赶上这个巧日子。可惜就是没能赶上生日宴。”
魏老太太啜道:“什么生日宴,就家里人聚聚,吃顿饭。我这老妖婆,过得生日宴都比人家多上十几次。以后,绝对不过了。”
方默笑道:“奶奶,您不过生日了,那全家还有谁敢过。”
“你这丫头又瞎说了!”
魏冬阳拉起方默的手,对魏老太太说:“奶奶,时间也不早了,我跟默默先回去了。”
“去吧去吧,赶紧帮我生个重孙子重孙女。”
由始至终,魏冬阳都没再正眼看过朱亚茹。
**********
回家的途中,方默累得很,不觉靠着座位沉沉入睡。
醒来时,她已躺在床上。
她起身脱去衣服,换上舒适的睡衣,也不洗脸刷牙,就这么钻进被窝,继续睡得香甜。
吃饭的时候,她喝了一点酒。她这人,很少喝酒,也不怎么能喝酒,每次喝一点点,那晚的睡眠就会出奇地好。
有一段时间,她依靠每晚一口酒强迫自己入睡。至少喝一口酒要对身体副作用比吃一颗安眠药要小得多。
早上醒来的时候,她望着天花板,知道日子又一次回到往常。在床上赖了一小会便起床。走到楼下,却发现魏先生在阳台上打电话。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放在护栏上,背影同样俊美。
方默一时间愣住了,用力眨眼,在眨眼,还以为自己依然在梦里没醒来。几次眨眼之后,她确定这是真真实实的画面。这是她第一次在早上醒来的时候见到魏先生,一种奇妙的情愫在内心游走,很快便扩散到全身。
直到魏冬阳打完电话,从阳台回到客厅,她依然还在发呆。
“方默?”
方默猛地回神,问:“你还没走啊?我以为你早就走了。”
“太晚了,我就没走。”说完这句话,魏冬阳觉得有什么地方很不对劲,对哦,这不是他跟方默的家么。
他跟方默,一时间居然都忘了。魏冬阳看了看她穿戴整齐的样子,“去上班?我也正好要走,一道吧,顺便送送你。”
“到分岔口,我下来打车。”方默说。在这上班高峰期,她不想让魏先生那招摇的车子载着自己到公司楼下。
魏冬阳点点头,“也好。”
送她去的路上,魏冬阳问:“你要不要买辆车?”
方默以前有动过买车这个念头,可是后来一想到自己老是加班到很晚,还要费神开车回去,就放弃了。
“算了,我对自己车技不放心。”这次,她想了想,还是觉得晚上自己开车太费神,打车其实也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