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启程,艰难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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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还朦朦亮。
张岚独自一人背着包袱站在村口。向后望去,呆呆的看着身后的小村。
张岚有些不舍,毕竟他在这里生活了一年。
回忆起这一年的重重事情,让他的双眼凝聚许些泪水。
张岚心里,最对不起的就是莎莎了。他这次走,只有孟大叔一个人知道。自己也没有通知任何人。他不想有人送他,他心中还怕,还怕自己再也不肯离开。
看了村子良久。
张岚毅然转身,大步朝前走去。
秋风拂过,还带着一颗颗晶莹的水珠。
-------------------
张岚一只赶路不曾停歇。
原本道路上,还有这一些远行的商人,和前往外域的武林人士。
渐渐的,只剩下张岚的脚步声。张岚走在山路中,他也不急。距离武当开山门还有一段时间。
独自一人,在小路中慢慢赶路。偶尔也能听到森林里的鸟叫,猛兽的吼声,微风吹过树木的莎莎声。
有这等风景的地方,在现实中可不容易找到。
张岚漫步走在小路中,感受着自然的诗意。这让他原本现实社会中所沾染的浮躁一洗而空。
走了四五天的路程,张岚随身带的干粮也快吃完了。
就在他打算就地取材的时候,他找到了一个小镇。这个小镇距离洛阳城不远。
通过询问,在这里坐马车八天就能到洛阳城。
推算出自己如果步行,前往也就半个多月。张岚本来就不急着前往武当,索性就在这个小镇中找了一家客栈,休息一晚,准备点干粮再出发。
虽然这里有可以去洛阳城的马车,但是张岚也没有打算去坐。
他觉得正是一个不多得的机会,既能省些银两,也能锻炼自己,这银两还是孟大叔给他的。
第二天,张岚在客栈中备了一些干粮,又找小二让他买了一份地图,便起身继续赶路。
只不过他不知道这次他的行程就没那么轻松了。
林间小路中微风拂过,四周树木随合着风声,莎莎作响。
时不时,还有着一颗颗清澈透亮的水珠,随着黄色树叶从树冠上落下。
一股泥土的腥气,掺杂着树木的清香,在小路中漫起。
这片森林,显然刚刚经历过一场雨水的点缀。四周的树叶,托着一颗颗水珠,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漂亮。
这一幅美景,让人的心情分外舒畅,这是自然杰出的画作。
但是,自然也有败笔。
原本林间的小路,就是道路崎岖。更别提前一天还下了一场小雨。
这让本来就难走的小路,道路泥泞,步履维艰。
而这时,道路中,正有一个遭罪的男子。
只见这个男子一身布衣,布鞋,腿绑绷带,头戴斗笠,身披着树叶和野草编制的简易披风。
只是这披风说他简易还是有点水分。
这哪里是简易,这明明是胡乱编制出来的产物。随便有一股强风吹过,这粗制的披风就会随风分解。
这个被大自然所折磨的男子赫然就是张岚。
此时的张岚正走在泥泞的小路上,他已经从小镇中出发走了十多天。
原本的他一路上还是一脸轻松,一边漫步在林间小路,一边欣赏者四周的风景。可恨这天气,昨天一场小雨让张岚苦不堪言。
昨天,张岚一脸惬意的赶着路。就在他赶路中,四周的空气中泛起一丝丝的湿气。
当时张岚也没有太在意,还以为这只是林间的湿气罢了。
这也只能说他天真。
没过多久,天空中便降下雨丝。
这些雨水对于张岚来说不在话下,他现在有着内力在体中,这些雨水的湿气,对他没有多大的影响。
只是这雨看着不大,但是绵延不绝。
不一会儿,路面就开始变得泥泞。张岚只好在这泥泞中,一脚深一脚浅的前行。这还没完,小雨一直从天空中落下,很快的,浸湿了张岚的衣衫,浸透了他的布鞋,当然他背后的包袱,也没有幸免于难。
里面的干粮,都已经受到了雨水的浸泡,开始发酵。
这可不能吃了,好在银子和羊皮做的地图无碍。前身是现代人的张岚,可知道货币的重要性。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这可不是假的。
既然干粮不能吃了,张岚索性把所有干粮都给扔掉,就地取材来了一顿烧烤野兔的大餐。而那粗制的披风,也是他在等待中随意编出的。
只是这家伙在编出这简易的披风时还有着一丝得意。
现在雨水已经停了,张岚在这小路中行走。虽然有些费力,他也不在意,去权当自己在修炼了。
张岚一边走着,一边思考者今天吃什么。
昨天的烤兔子早就吃完了,他现在肚子整在抗议着。
好了,今天去看看能不能抓只野鸡来吃。
既然已经确定了食谱,张岚便停下脚步走入了旁边的林地。
这大片的林地里,最不缺的就是兔子、野鸡、獾。
张岚在林中慢慢前行,他已经发现了一只山鸡。这只山鸡正在一棵大树下啄食着。
它现在还没发现,有一个人类正不怀好意的靠近它。
张岚放慢脚步,越走越慢。他可不敢有什么大动作,这山鸡可是会飞的,稍微有点响动它就会立马飞走。
可惜孟大叔只教了他一种叫健步功的轻功。虽说是轻功,也就仅仅是简单的增加脚力而已。
随着张岚距离山鸡越来越近,他的步伐也越来越轻。慢慢的,张岚已经来到了山鸡的身后。此时他与山鸡的距离也只有三米,只不过事情突变。
原本还在前面啄食的山鸡,突然转了身。
刚打算低头找些东西来吃,就发现距离它三米不到的地方,猫着一个两眼放光的人类。山鸡呼扇着翅膀,就打算飞起逃走。
就在它打算逃跑的时候,对面的张岚已经一步窜了过来。
就在山鸡刚刚飞起,离地两米多高的时候,它发现它飞不动了。
低头看去,之前的人类已经一只手抓住了它的脚爪。
“小样,还想逃。”
“滋滋,真好吃,各种肉质鲜美啊,还有嚼劲。之前吃的鸡,和着比起来,简直就是在吃纸糊糊。”此时的张岚,正一手拿着一条鸡腿,嘴里嚼着鸡肉,对那只可怜的山鸡,赞扬有加。
“滋滋,真不错。吃饱了该上路了。”
因为一只可怜山鸡的贡献,让张岚现在的身体又充满了力量。
之前道路泥泞的小路,在张岚饱腹以后,也不显的有多艰难。
张岚哼着小曲,慢慢消失在小路之中。
只不过这小曲有些奇怪,让人不禁响起了一部电影。
烧鸡翼,我中意食
这tm还是粤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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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还朦朦亮。
张岚独自一人背着包袱站在村口。向后望去,呆呆的看着身后的小村。
张岚有些不舍,毕竟他在这里生活了一年。
回忆起这一年的重重事情,让他的双眼凝聚许些泪水。
张岚心里,最对不起的就是莎莎了。他这次走,只有孟大叔一个人知道。自己也没有通知任何人。他不想有人送他,他心中还怕,还怕自己再也不肯离开。
看了村子良久。
张岚毅然转身,大步朝前走去。
秋风拂过,还带着一颗颗晶莹的水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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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岚一只赶路不曾停歇。
原本道路上,还有这一些远行的商人,和前往外域的武林人士。
渐渐的,只剩下张岚的脚步声。张岚走在山路中,他也不急。距离武当开山门还有一段时间。
独自一人,在小路中慢慢赶路。偶尔也能听到森林里的鸟叫,猛兽的吼声,微风吹过树木的莎莎声。
有这等风景的地方,在现实中可不容易找到。
张岚漫步走在小路中,感受着自然的诗意。这让他原本现实社会中所沾染的浮躁一洗而空。
走了四五天的路程,张岚随身带的干粮也快吃完了。
就在他打算就地取材的时候,他找到了一个小镇。这个小镇距离洛阳城不远。
通过询问,在这里坐马车八天就能到洛阳城。
推算出自己如果步行,前往也就半个多月。张岚本来就不急着前往武当,索性就在这个小镇中找了一家客栈,休息一晚,准备点干粮再出发。
虽然这里有可以去洛阳城的马车,但是张岚也没有打算去坐。
他觉得正是一个不多得的机会,既能省些银两,也能锻炼自己,这银两还是孟大叔给他的。
第二天,张岚在客栈中备了一些干粮,又找小二让他买了一份地图,便起身继续赶路。
只不过他不知道这次他的行程就没那么轻松了。
林间小路中微风拂过,四周树木随合着风声,莎莎作响。
时不时,还有着一颗颗清澈透亮的水珠,随着黄色树叶从树冠上落下。
一股泥土的腥气,掺杂着树木的清香,在小路中漫起。
这片森林,显然刚刚经历过一场雨水的点缀。四周的树叶,托着一颗颗水珠,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漂亮。
这一幅美景,让人的心情分外舒畅,这是自然杰出的画作。
但是,自然也有败笔。
原本林间的小路,就是道路崎岖。更别提前一天还下了一场小雨。
这让本来就难走的小路,道路泥泞,步履维艰。
而这时,道路中,正有一个遭罪的男子。
只见这个男子一身布衣,布鞋,腿绑绷带,头戴斗笠,身披着树叶和野草编制的简易披风。
只是这披风说他简易还是有点水分。
这哪里是简易,这明明是胡乱编制出来的产物。随便有一股强风吹过,这粗制的披风就会随风分解。
这个被大自然所折磨的男子赫然就是张岚。
此时的张岚正走在泥泞的小路上,他已经从小镇中出发走了十多天。
原本的他一路上还是一脸轻松,一边漫步在林间小路,一边欣赏者四周的风景。可恨这天气,昨天一场小雨让张岚苦不堪言。
昨天,张岚一脸惬意的赶着路。就在他赶路中,四周的空气中泛起一丝丝的湿气。
当时张岚也没有太在意,还以为这只是林间的湿气罢了。
这也只能说他天真。
没过多久,天空中便降下雨丝。
这些雨水对于张岚来说不在话下,他现在有着内力在体中,这些雨水的湿气,对他没有多大的影响。
只是这雨看着不大,但是绵延不绝。
不一会儿,路面就开始变得泥泞。张岚只好在这泥泞中,一脚深一脚浅的前行。这还没完,小雨一直从天空中落下,很快的,浸湿了张岚的衣衫,浸透了他的布鞋,当然他背后的包袱,也没有幸免于难。
里面的干粮,都已经受到了雨水的浸泡,开始发酵。
这可不能吃了,好在银子和羊皮做的地图无碍。前身是现代人的张岚,可知道货币的重要性。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这可不是假的。
既然干粮不能吃了,张岚索性把所有干粮都给扔掉,就地取材来了一顿烧烤野兔的大餐。而那粗制的披风,也是他在等待中随意编出的。
只是这家伙在编出这简易的披风时还有着一丝得意。
现在雨水已经停了,张岚在这小路中行走。虽然有些费力,他也不在意,去权当自己在修炼了。
张岚一边走着,一边思考者今天吃什么。
昨天的烤兔子早就吃完了,他现在肚子整在抗议着。
好了,今天去看看能不能抓只野鸡来吃。
既然已经确定了食谱,张岚便停下脚步走入了旁边的林地。
这大片的林地里,最不缺的就是兔子、野鸡、獾。
张岚在林中慢慢前行,他已经发现了一只山鸡。这只山鸡正在一棵大树下啄食着。
它现在还没发现,有一个人类正不怀好意的靠近它。
张岚放慢脚步,越走越慢。他可不敢有什么大动作,这山鸡可是会飞的,稍微有点响动它就会立马飞走。
可惜孟大叔只教了他一种叫健步功的轻功。虽说是轻功,也就仅仅是简单的增加脚力而已。
随着张岚距离山鸡越来越近,他的步伐也越来越轻。慢慢的,张岚已经来到了山鸡的身后。此时他与山鸡的距离也只有三米,只不过事情突变。
原本还在前面啄食的山鸡,突然转了身。
刚打算低头找些东西来吃,就发现距离它三米不到的地方,猫着一个两眼放光的人类。山鸡呼扇着翅膀,就打算飞起逃走。
就在它打算逃跑的时候,对面的张岚已经一步窜了过来。
就在山鸡刚刚飞起,离地两米多高的时候,它发现它飞不动了。
低头看去,之前的人类已经一只手抓住了它的脚爪。
“小样,还想逃。”
“滋滋,真好吃,各种肉质鲜美啊,还有嚼劲。之前吃的鸡,和着比起来,简直就是在吃纸糊糊。”此时的张岚,正一手拿着一条鸡腿,嘴里嚼着鸡肉,对那只可怜的山鸡,赞扬有加。
“滋滋,真不错。吃饱了该上路了。”
因为一只可怜山鸡的贡献,让张岚现在的身体又充满了力量。
之前道路泥泞的小路,在张岚饱腹以后,也不显的有多艰难。
张岚哼着小曲,慢慢消失在小路之中。
只不过这小曲有些奇怪,让人不禁响起了一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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