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赶不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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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温齐萧他们几个人能早日跟他们分道扬镳,秋淋尽带着他们往那些乡下走,见到城镇就绕道而行。
美其名曰:农民的日常生活最能体现真实的民情!
每日都穿行在田间地头、山道小路之中。不是住农家小屋就是露宿野外山洞。
秋淋想往哪走郑阳就一言不发的跟着她,问都不带问的。他知道这是秋淋想逼着温齐萧他们自己离开,他也等着看温齐萧的表现。
秋淋想着自己跟孟西李一也是时常在野外跑惯了,什么艰苦的环境没有待过啊,这点的艰苦对他们来说根本是小意思,多待个几天根本没有问题。
至于她大哥他们三人那就更不必说了,军队里出来的人这点艰苦根本就算不上是苦,还觉得是太轻松了。
她想过温齐萧是没有问题的,这点她很清楚,毕竟他十来岁就在军队里待着了,也是习惯了。
但对她那个小鲜肉小叔跟余明博来说那就不一样了,对这两个在皇城这个蜜罐里长大的公子哥来说,这样的生活跟他们平常的生活相差太远了,肯定待不了几天就受不了,自然而然的就会打退堂鼓了。
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们每天都是精神抖擞的,看什么都是新鲜的,对什么都很好奇。每天的吃食再怎么差、住宿的地方再怎么简陋他们都没有吭过一声。而且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很是听话得很,弄得她最后都不好意思再往那些穷山沟沟里带了。
终于,秋淋意识到她是无论如何都是甩不掉他们的了,只能认命地带着他们好好的去体察民情了。
现在已经进入五月,这天也渐渐热了起来,这么多天都是在乡下走,秋淋都没能好好的洗过澡,全身都感觉黏糊糊的很是难受,身上都有味了,于是决定进城投宿,然后好好的洗漱一番。
就这样过了十天,终于在中午前进了最近的一个城市——浦州城。
午饭就在客栈的大厅里吃的。
这十天来,除了两次在野外打猎来的野鸡跟野兔是荤的,在农家时吃的都是粗茶淡饭,这么多天下来嘴里老早就淡得不行了,于是午餐点了很多的荤菜硬菜。
一行人还是主子一桌、随从一桌。
这么多天下来后,坐的位置也都自动地固定了下来,秋淋坐下来后郑阳坐她的左边,温齐萧坐她的右边,温齐伦跟余明博坐她的对面。
秋淋虽然不想温齐萧坐在她的身边,但也没有好的理由不让他坐,只能作罢由着他去了。
郑阳倒是挺乐意的,看着温齐萧时常跟在自家小妹身边很照顾着她,时不时的在心底给他加个分。
这不又开始了加分项目了么。
秋淋正好要拿筷子夹菜,突地从右手边伸过来一只手,将去了虾壳的虾仁放到了她的碗里。
秋淋盯着那虾仁看了又看,眨巴了几下眼睛,有点不可置信地转过头看向温齐萧,只见他手里正剥着另一只虾,剥好后伸手将虾仁直径放进了秋淋的碗里。
这是什么情况?
怎么好端端的剥虾给她啊?
剥虾给她吃是哥哥们从小到大二三十年来的习惯,哥哥们习惯了剥给她吃,她也习惯了等着他们剥好了投喂给她吃。习惯成自然,看起来是那么的理所应当。
但今天剥虾人变成了他,她还真的很不习惯。
如果是以前,她会开开心心地夹起来就吃,但现在她是另一种身份,在他面前的不是他的王妃,而是一名“男子”,这让她心里怪怪的。
秋淋看温齐萧又拿起一只虾开始剥,连忙阻止道:“那个,我自己来就好了,你不用再帮我弄了。”
温齐萧手里不停,抬头看着秋淋,道:“没事!反正我的手已经脏了,就顺便给你剥几个,你就别再弄脏了手了。”
秋淋见他说得很是自然,好像也不是刻意的样子,真的只是顺手而已,也就没有再说什么,既然他坚持那就由着他去吧。同时在心里考虑着以后跟他在一起吃饭时要不要再点虾了。
郑阳对温齐萧的行为自然是高兴的,他真的很希望有个男人能真心地待他家妹子好,希望他的妹子能找到一个好男人幸福地过一辈子。
吃完午饭,秋淋就将李一孟西派出去查看云雾阁在浦州城的生意。自己先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然后神清气爽地跟郑阳一起出门办正事去了。
至于温齐萧他们就没有带着一起走,只是让他们自己活动。
温齐萧白天陪着温齐伦他们逛了逛这浦州城。
这浦州城只是一个勉强算是中等大的一个城市,本地人口不是很多,但商业氛围很不错,城市周围盛产好多种中草药,城里跟周围乡镇的老百姓大多数都是从事跟中草药有关的工作。
城里有很多大大小小的药铺,从各地来的客商源源不断地来到此地,采买他们所需的药品。每日整个城里的人都是忙忙碌碌的,将各种药草从城外运进城里,或转手或经过加工或制作成成品药再运出城……
在这众多的药铺中铺面最大、药品种类最全、生意最好的要当数瑞祥堂了。
温齐萧听着这瑞祥堂的小厮介绍着各种成品药的主要成份及功效,觉得有用得着的就要了几瓶,那小厮也不恼他只买了区区的几瓶,还是很热情的给他介绍别的药品。
“好了,就要这些吧!麻烦给包起来。”最后温齐萧要了二三十瓶的药,大多数是止血化瘀固元气之类的药。他们都是习武之人,这些药一般的都会随身携带些,以备不时之需。
“好嘞!您稍后,我这就去打包。”小厮很麻利地将那些药品拿去柜台那打包了。
温齐萧站在柜台外,看着那小厮手脚麻利又很仔细地打包着药品,转头环顾了一下药铺里的情景。
现在快到黄昏了,药铺里采买药品的人还是很多,铺里的小厮都忙碌着,有接待客人的、有整理货物的、有给顾客打包的……各自忙着各自的活,忙而不乱井然有序。而且无论顾客买与不买、买的货物多与少,这些小厮都是笑脸相待一视同仁,顾客出门了还都客客气气的送到门口。
温齐萧心里感叹道:“真不愧是服务最好的商铺,不以店大欺客,诚心待客,难怪生意会这么好。”
正想着,这边小厮已经包好了,说道:“客官,您的已经包好了。”
温齐萧转回头,伸手去掏银票,问道:“多少银子?”
小厮:“您的一共一百八十二两。”
温齐萧买的都是上等的药品,价格自然不菲,这个价格已经算是便宜的了。
他点点头,拿出一张五百两的银票递给了小厮。
为了让温齐萧他们几个人能早日跟他们分道扬镳,秋淋尽带着他们往那些乡下走,见到城镇就绕道而行。
美其名曰:农民的日常生活最能体现真实的民情!
每日都穿行在田间地头、山道小路之中。不是住农家小屋就是露宿野外山洞。
秋淋想往哪走郑阳就一言不发的跟着她,问都不带问的。他知道这是秋淋想逼着温齐萧他们自己离开,他也等着看温齐萧的表现。
秋淋想着自己跟孟西李一也是时常在野外跑惯了,什么艰苦的环境没有待过啊,这点的艰苦对他们来说根本是小意思,多待个几天根本没有问题。
至于她大哥他们三人那就更不必说了,军队里出来的人这点艰苦根本就算不上是苦,还觉得是太轻松了。
她想过温齐萧是没有问题的,这点她很清楚,毕竟他十来岁就在军队里待着了,也是习惯了。
但对她那个小鲜肉小叔跟余明博来说那就不一样了,对这两个在皇城这个蜜罐里长大的公子哥来说,这样的生活跟他们平常的生活相差太远了,肯定待不了几天就受不了,自然而然的就会打退堂鼓了。
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们每天都是精神抖擞的,看什么都是新鲜的,对什么都很好奇。每天的吃食再怎么差、住宿的地方再怎么简陋他们都没有吭过一声。而且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很是听话得很,弄得她最后都不好意思再往那些穷山沟沟里带了。
终于,秋淋意识到她是无论如何都是甩不掉他们的了,只能认命地带着他们好好的去体察民情了。
现在已经进入五月,这天也渐渐热了起来,这么多天都是在乡下走,秋淋都没能好好的洗过澡,全身都感觉黏糊糊的很是难受,身上都有味了,于是决定进城投宿,然后好好的洗漱一番。
就这样过了十天,终于在中午前进了最近的一个城市——浦州城。
午饭就在客栈的大厅里吃的。
这十天来,除了两次在野外打猎来的野鸡跟野兔是荤的,在农家时吃的都是粗茶淡饭,这么多天下来嘴里老早就淡得不行了,于是午餐点了很多的荤菜硬菜。
一行人还是主子一桌、随从一桌。
这么多天下来后,坐的位置也都自动地固定了下来,秋淋坐下来后郑阳坐她的左边,温齐萧坐她的右边,温齐伦跟余明博坐她的对面。
秋淋虽然不想温齐萧坐在她的身边,但也没有好的理由不让他坐,只能作罢由着他去了。
郑阳倒是挺乐意的,看着温齐萧时常跟在自家小妹身边很照顾着她,时不时的在心底给他加个分。
这不又开始了加分项目了么。
秋淋正好要拿筷子夹菜,突地从右手边伸过来一只手,将去了虾壳的虾仁放到了她的碗里。
秋淋盯着那虾仁看了又看,眨巴了几下眼睛,有点不可置信地转过头看向温齐萧,只见他手里正剥着另一只虾,剥好后伸手将虾仁直径放进了秋淋的碗里。
这是什么情况?
怎么好端端的剥虾给她啊?
剥虾给她吃是哥哥们从小到大二三十年来的习惯,哥哥们习惯了剥给她吃,她也习惯了等着他们剥好了投喂给她吃。习惯成自然,看起来是那么的理所应当。
但今天剥虾人变成了他,她还真的很不习惯。
如果是以前,她会开开心心地夹起来就吃,但现在她是另一种身份,在他面前的不是他的王妃,而是一名“男子”,这让她心里怪怪的。
秋淋看温齐萧又拿起一只虾开始剥,连忙阻止道:“那个,我自己来就好了,你不用再帮我弄了。”
温齐萧手里不停,抬头看着秋淋,道:“没事!反正我的手已经脏了,就顺便给你剥几个,你就别再弄脏了手了。”
秋淋见他说得很是自然,好像也不是刻意的样子,真的只是顺手而已,也就没有再说什么,既然他坚持那就由着他去吧。同时在心里考虑着以后跟他在一起吃饭时要不要再点虾了。
郑阳对温齐萧的行为自然是高兴的,他真的很希望有个男人能真心地待他家妹子好,希望他的妹子能找到一个好男人幸福地过一辈子。
吃完午饭,秋淋就将李一孟西派出去查看云雾阁在浦州城的生意。自己先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然后神清气爽地跟郑阳一起出门办正事去了。
至于温齐萧他们就没有带着一起走,只是让他们自己活动。
温齐萧白天陪着温齐伦他们逛了逛这浦州城。
这浦州城只是一个勉强算是中等大的一个城市,本地人口不是很多,但商业氛围很不错,城市周围盛产好多种中草药,城里跟周围乡镇的老百姓大多数都是从事跟中草药有关的工作。
城里有很多大大小小的药铺,从各地来的客商源源不断地来到此地,采买他们所需的药品。每日整个城里的人都是忙忙碌碌的,将各种药草从城外运进城里,或转手或经过加工或制作成成品药再运出城……
在这众多的药铺中铺面最大、药品种类最全、生意最好的要当数瑞祥堂了。
温齐萧听着这瑞祥堂的小厮介绍着各种成品药的主要成份及功效,觉得有用得着的就要了几瓶,那小厮也不恼他只买了区区的几瓶,还是很热情的给他介绍别的药品。
“好了,就要这些吧!麻烦给包起来。”最后温齐萧要了二三十瓶的药,大多数是止血化瘀固元气之类的药。他们都是习武之人,这些药一般的都会随身携带些,以备不时之需。
“好嘞!您稍后,我这就去打包。”小厮很麻利地将那些药品拿去柜台那打包了。
温齐萧站在柜台外,看着那小厮手脚麻利又很仔细地打包着药品,转头环顾了一下药铺里的情景。
现在快到黄昏了,药铺里采买药品的人还是很多,铺里的小厮都忙碌着,有接待客人的、有整理货物的、有给顾客打包的……各自忙着各自的活,忙而不乱井然有序。而且无论顾客买与不买、买的货物多与少,这些小厮都是笑脸相待一视同仁,顾客出门了还都客客气气的送到门口。
温齐萧心里感叹道:“真不愧是服务最好的商铺,不以店大欺客,诚心待客,难怪生意会这么好。”
正想着,这边小厮已经包好了,说道:“客官,您的已经包好了。”
温齐萧转回头,伸手去掏银票,问道:“多少银子?”
小厮:“您的一共一百八十二两。”
温齐萧买的都是上等的药品,价格自然不菲,这个价格已经算是便宜的了。
他点点头,拿出一张五百两的银票递给了小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