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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番外记得当时年纪小〔抓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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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匆匆百年,我只愿独自浪迹,醉生梦死,纵情而活。

    by:谢清珺

    “二兄,你去哪儿,阿珠也要去!”一个嫩生生、软糯糯的女童声音突然响起在谢府幽静的院墙边。

    正在爬墙的少年听见这声音,连忙回头看向地下,这少年容颜尚未完全长开,却也可见其俊美无暇,一双流光溢彩的桃花眼顾盼之间更是动人心魂,即使他分明是在做爬墙这般的宵小之事,也显得格外风流潇洒,自有一份独属于名士的洒脱超然风度。

    少年面上一副无奈的神情,眼底却漫起了欣悦的笑意,看着墙底下粉雕玉琢、玉雪可爱的胖乎乎小团子,故作忧愁的哀叹了一声,然后道:“阿珠,你怎么又发现我了,算啦,我带还是你去吧。”

    他的声音是少年的清朗,即使这时候是在故作失落,也仍含着年少才有的昂扬意气。

    说着,少年潇洒的跳下墙头,回到院墙底下,随后单手抱着那名叫阿珠的胖团子一同跃到院墙外的大树上,动作一气呵成,利落无比,其身手之矫健,哪里有方才不上不下,被迫挂在墙上的窘迫之态。

    显而易见,他方才的表现全都是用来哄那名叫阿珠的胖团子的,目的就是为了引诱这只胖团子和他一起出门。

    少年微笑的想到,小女儿家家,怎么能整天被阿耶阿娘关在深宅里,总要多出来见见世面,以后才不容易被人轻易哄了去。

    说什么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才算得上贞静德行,都是男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编写出来的谎言。

    一边推崇着女子坚贞淑静的德行,一边又仰慕那些学识渊博,才华出众的貌美女子。

    虽然同为男子,但对于这样口不应心的卫道士们,他谢清珺向来嗤之以鼻。

    想着,清珺少年用自己的脸温柔的蹭了蹭胖团子阿珠肥嘟嘟、粉嫩嫩的面颊,放心吧,阿珠,我谢清珺的妹妹,永远不需要理会那些加渚在女子之上的枷锁,更无需在乎那些流言蜚语,想做什么就去做,蛮横娇纵也无妨。

    ——人之一生如此短暂,荣华富贵过眼云烟,怎么能不痛痛快快的活?

    不过阿珠可不知道自己又被坏蛋二兄给骗了,此刻这只胖团子得意洋洋的窝在少年的怀里,两支小肥手牢牢的揽着俊美少年的脖子,眼眸里露出狡黠的笑意,心里感叹着自己的英明,阿珠果然是天下最聪明的孩子,第二十二次了,二兄每次逃家出去,她都能抓到。

    两人在树上屏息夺过了府里搜寻的侍卫,然后也不换装改扮,就这样大摇大摆的去了繁华的闹市,这可苦了两人身后跟着的暗卫,不仅要注意保护前方的两位小主人的安全,还有防止自己被拥挤的人群挤出去,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谢清珺熟门熟路的穿过密集的人群,三闪五闪,就进到一条小巷子里,看他那熟练的模样,显然不是第一次来。

    隐匿在两人身后的暗卫见到那条小巷子,通通都被惊呆了,他们没有看错吧,这分明是建康城中最最出名的歌舞巷,里面居住的不是歌舞大家,就是风尘名妓,正因其清幽隐秘,却又不乏风流旖旎,是建康城中的世族公子们最爱来的地方。

    如果单单只二郎君一人,他们顶多笑叹一句“年少风流”,可是二郎君怀里还抱着小娘子呢。带着自己嫡亲的年幼妹妹逛这些风尘之地,这究竟是具有怎样特(sang)立(xin)独(bing)行(kuang)精神的人才能做出来的事啊?

    清珺少年可不知道身后的暗卫已经把他腹诽成写作特立独行,读作丧心病狂之人。他单手抱着自己的胖团子妹妹,正停留在一家清雅院落的门前,另一支修长白皙的手轻轻的扣了三下院落的门扉。

    很快,便有一位风姿绰约的女子来给两人开门,她见到谢清珺怀里的胖团子阿珠,却不讶异,只未语先笑,道:“公子您总算来了,前儿个您为柳柳娘子作的曲儿可是传遍了我们歌舞巷,娇奴就盼着您再来呢!”

    第一次来保护谢清珺的暗卫们的脸已经麻木了,原来建康城中最新传唱的风尘名曲竟然就是他们二郎君的手笔!

    这首曲子可是把那柳柳娘子捧上了花魁之位,让她从籍籍无名到无数王孙公子想为她一掷千金。

    他们私底下还暗自叨咕着哪里来的词曲大家,愿意放下身段为风尘女子谱曲,除了他们谢家风流不羁的二郎君,还能有谁呢?

    早该想到的,有其父必有其子,听说家主年轻时也有过一段轻狂的日子,没想到二郎君比起家主也不遑多让,或者说犹有胜之。

    另一边院落里,娇奴说着,就引着谢清珺两人进门,一边又继续道,“公子您今日要观赏哪一位娘子的歌舞呢?倘若是公子相邀,娇奴料想,哪一位娘子都不会拒绝的。”

    做这一行,迎来送往是常事,娇奴也练就了一份好眼力。从谢清珺第一次来,尽管他没有透露名姓,甚至连化名也懒的说,娇奴就从他的着装打扮、言谈举止中看出谢清珺身份的不简单。

    她娇奴见过不知凡几的王孙公子,但无疑,眼前这位是其中最出众。所以每一次娇奴都是小心再小心,力求挑不出错处,甚至再三叮嘱院里的人,不能透露出这位公子的任何消息。

    果然,她的用心还是看在了这位公子的眼里,前儿个这位公子随意写的一首小曲儿,就让她院里出了一位建康花魁,虽然这位公子单单只是来看歌舞,她此后却愈发盼着这位公子来。

    谢清珺没有回答娇奴的话,而是宠溺的看着怀里的胖团子,柔声问道:“阿珠呢,阿珠想听小曲儿还是看舞?”

    胖团子阿珠一只小肥手紧紧抱着谢清珺的脖子,另一只小肥手向外一挥,碘了碘小肚皮,大气道,“要听小曲儿也要看舞,难得出来一次,阿珠通通都要。”

    谢清珺宠爱的揉了揉怀里这只胖团子脸颊上的婴儿肥,颠了颠胖团子笑道,“你这只小贪心鬼,这次就随你吧,反正二兄我今天只做陪客。”

    一盏茶的时间后,谢清珺果然履行了他的诺言,宽敞的大厅中间,一名清丽难言的女子正在弹唱着小曲儿,而另一名身段妖娆,容颜娇媚的女子正随着曲音翩翩起舞,可观赏的主位上坐着的却不是俊美少年,而是一只玉雪可爱的胖团子。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清丽难言的女子抚琴反复吟咏,一唱三叠,一曲《子衿》款款诉来,其间的深情,怕是最不通乐曲的人都能感受得到,更何况《子衿》本就是一首优美的情诗呢?

    而那起舞的娇媚女子水袖翩翩间,若隐若现的横波妙目,同样流转着相同的情意。

    乐与舞,本就是因心而生,因情而起,此刻用来传递情思,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就连年幼尚不识情滋味的胖团子阿珠,也忍不住拉了拉跪坐在她身旁的少年的衣角,笃定道,“二兄,她们喜欢你,你会和她们在一起吗?”

    谢清珺将胖团子抱进怀里,揉了揉她的头,逗她道,“人小鬼大,阿珠你知道什么叫喜欢吗?”

    胖团子努力“威严”的瞪了瞪眼睛,道:“我当然知道,就像阿娘和阿耶一样,阿娘就喜欢阿耶,阿耶也喜欢阿娘,所以最后他们在一起了。”

    “好吧,是我小看阿珠了,”谢清珺微笑着道歉,然后道,“不过二兄虽然喜欢她们,却不会和她们在一起。”

    “为什么?”胖团子粉嫩嫩、肥嘟嘟的小脸上满是疑惑,“既然相互喜欢,不是就应该在一起吗?”

    “傻阿珠,”谢清珺轻轻的捏了捏胖团子的婴儿肥,“自然是因为二兄喜欢的东西太多了啊。”

    “好美景、好美食、好美酒、好美人、更好享受……我谢清珺好这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那分给单件事物的情感自然少了。”

    少年微笑着,桃花眼里流光溢彩,熠熠生辉,愈发显得他容颜之俊美无暇,纨绔而风流。

    “所以阿珠以后千万不要喜欢上像二兄这样的郎君,我们因为多情,所以薄情,喜新厌旧,而又三心二意,不是任何女郎的良人。”

    明明说着唾弃自己的话语,少年的脸上却满是孩子气的得意,没有丝毫自厌之意。

    “阿珠更不要听那些卫道士的,用世俗的规则去约束自己,人生匆匆百年,何必给自己加上那么多枷锁,附庸世俗,想做什么就去做,正如你二兄我,这一生不愿入士、不愿娶妻、不愿生子,不愿担负着他人的一生,只愿独自浪迹,醉生梦死,纵情而活。”

    多年以后,阿珠仍然记得谢清珺少年时的话,所以在及笄之年义无反顾的出家做了女冠,不过那时的谢清珺,就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