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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执念(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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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歆在将赵羡送出京兆时跟他打了包票,保证一定会打扫干净首尾,让全天下包括王莽都会毫不怀疑赵羡死在反贼之手。

    尽管如此,赵羡还是稳妥起见,在路上从来不敢在某一个地方停留太久,以防身后可能的追兵追上把他打包送回王老师身边。

    没办法,当初在长安时和王老师见面时,他的气场给赵羡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至今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

    面对王老师这样的人,留一千一万手都不为过。

    因此,在美美地吃了一顿早餐,顺便旁观了一出女儿控老爹和刁蛮闺女的家庭小剧场之后,赵羡谢绝了崔适的盛情挽留,在答应崔适祭完祖回长安时一定再来造访后,告辞上路了。

    当然,赠送的盘缠实在是推脱不过,只好拿了一点。

    就一点点,真的只拿了一点点。

    对赵羡这个吃饱了就走的“渣男”来说,在崔家的盘桓只不过是路上的一点小插曲。

    不管是对崔适“财大气粗疼女儿的大户”的印象,还是对崔雯“刁蛮任性还很能打一妹子”的印象,都只在大脑皮层中留下了一些浅浅淡淡的记忆,尘封着留待日后可能的再见时再重新记起。

    在吃饭时的聊天中,赵羡才知道这里是哪。

    本来刘歆给他规划的回返路线,也是大多数人都会走的路线,是出京兆大致沿着大河,走渑池新安一线,从著名的函谷关出关中,到河南郡的雒阳,然后经颍川返回南阳。

    这条路线虽然看起来绕了一大圈,但实际上沿途基本上都是河流两岸,地势平坦便于行走,不想走路或者走累了,可以随时找个船家顺流而下。并且一路都是繁华之地,饮食和住宿都不用太操心——只要付钱就行。

    而被绕过去的那块地方,在地图上看起来近,然则大部分都是山路,崎岖难行不说,还往往走个几十里荒郊野岭都不见人烟。

    好不容易能在山路上见着个别的人影,那恭喜你,多半就是请你上山吃板刀面的山贼了。

    很不幸,赵羡目前走偏来到的就是这么一个地方,弘农郡上雒县。

    弘农好歹还属于司隶境内,人口和治安都算好的。可继续走一旦过了出了武关,进入的可就是南阳西北的茫茫群山了。

    不过这条路线有个让赵羡怦然心动的优点——近。出了武关,差不多就进了南阳。

    只要进了南阳,对赵羡来说就意味着回到家了。

    即使这个“家”他在前世从未来过,即使这个“家”他穿越到大汉之后一共才待了没几天,即使有一万个即使,只要不在能把人拘束死的长安,这里就是赵羡的家。

    别问,问就是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基友。

    啧啧,说到基友,不知道邓奉这小子炖猪蹄的手艺精进了没。上次吃着其实有点咸,没太好意思告诉他。

    也不知道刘縯老哥有没有安心在舂陵待着,秀儿有没有研究出大陨石术(误)不是,有没有在家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闷在长安的这段时间里,赵羡闲来无事,在脑子里拼命地回想着小时候看过的《中华上下五千年》里的“王莽复古称帝”、“绿林赤眉起义”、“昆阳大战”和“刘秀建立东汉”这几个章节的内容,终于让他回想起了一些有用的东西。

    现在的王莽成了王老师,现代人的脑回路终究和原先的历史轨迹不一样,所以王老师的内容就暂且不提。

    但是刘縯刘秀哥俩的历史轨迹,那可就有很大的说头了。

    首先这哥俩是在王莽称帝十来年二十几年之后才扯起大旗的,可王老师还没称帝,还是大汉朝名义上的国家重臣,现在扯旗就不叫起义不叫勤王叫造反了。

    刘縯容易上头会不会跟着安众侯一起反不好说,但以小刘秀的智商和冷静,赵羡对他能不能拉住刘縯还是很放心的。

    然后就是起义之后,好像是一个叫刘玄的被推举成了皇帝,叫什么更始帝。

    结果在秀儿一发陨石逆天改命,神级微操以少灭多的昆阳大战之后,更始帝害怕刘縯刘秀哥俩功高震主,用了手段把刘縯骗来杀了。

    秀儿又是一番神演技,骗得了更始帝的信任,讨到一个外放的差事,成功逃出生天自立门户,干出了一番光武中兴的大事业。

    回忆完这个故事,赵羡得出了两个结论:

    第一,秀儿果然不愧是秀儿,战场实操、政治表演和天时地利无一不精,放在EU里绝对是666的一代神君。

    第二,小孩子多看历史书果然有好处,你看,万一像赵羡这般穿越了,不就能回想起很多有用没用的历史知识了吗?这里要推荐的一款书《中华上下五千年》,由中华书局出版,彩色印刷,图文并茂,便于孩子更好地理解。,今天大促销,一本只要九唔唔唔……

    (某丧心病狂的推销员被塞住嘴拖远)

    脑中的记忆归记忆,脚下的山路却十分的不好走。赵羡前世热爱旅游,没少去峨眉山黄山庐山嵩山抓紧周末带自己去转一转,曾经很谦虚地跟基友吹比:“鄙人善于登山。”

    然而登山只是旅游时打发时间的消遣,现在穿梭在秦岭大山之中的赵羡,真切地体会到了什么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境地。

    天在头上百丈远,地在脚下百丈深,万一落个石或者脚一滑,那就是分分钟尸骨无存的下场。

    走在樵夫或者猎人踩出来的山间小径上,听着不知道哪个山头的猛兽低吼。有时候走了很长时间才能遇到一个山间野人聚居的村落,赵羡都不敢把身上的钱拿出来,只敢把剑抱在怀里去腆着脸要点吃的。

    赵羡不知道多少次想退回去,但都被他心中忽然冒出来的一股执念阻止了。

    这股执念是他踏上山路第一步时就扎根在他的心里了。

    “假如我连区区一座山都走不过去,都要半途而废,但我穿越来又能做什么呢?就算是想好了要去抱大腿,也得有抓紧腿毛咬牙绝不放松的毅力吧?”

    人这一生总有几次莫名其妙的坚持,在旁人看起来显得很傻很傻,但只有当事人自己才清楚,这份坚持的执念对自己有多重要。

    为了抓腿毛的执念,嗯,呃,确实很重要,不接受反驳。

    ……

    “大兄,大兄,最近我腿上经常刺疼刺疼的,像是有蚊虫叮了一下但又什么都没有,你快帮我看看。”刘秀瘪着嘴跑来找正在赵延墓前打盹的刘縯求助。

    刘縯被吵醒后十分地不爽,他把刘秀腿上的绔(音库,类似于裤袜)挽下去,朝刘秀光滑得没有一根腿毛的小腿上抽了一下,骂道:“你连根腿毛都没有,别的哪还有甚!疼就说明你欠揍了,为兄正好手痒,过来,让为兄好好揍一顿!”

    刘秀连忙跳到一旁,朝刘縯做了个鬼脸后,连绔都来不及提上,就一溜烟地跑走了。

    朝弟弟逃走的方向象征性地追了两步之后,刘縯笑骂了一声,重新回到墓前,长叹了一声后,拂去了墓上落下的一片小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