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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郑良初访梅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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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良在梅镇公安局上班,从警校毕业三年,毕业之后在市里干了两年刑侦,其间也破获了几桩案件,再后来,上级单位号召青年警官支援偏远地区的活动,因为在许多小地方,尤其是抵触偏远的小集镇或者小县城,那些地方的警力很缺乏,于此相反的是,越是基层的地方,大小案件或是一些鸡毛蒜皮小事引发的矛盾就越多,警力不足,有许多案件都被推迟,或者对案件的判定有很多不足的地方,近段时间,上级检查纪委对基层公安的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许多案件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定案,由此掀起重查故案的行动,平反了几件冤假错案,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处理,由此,基层的公安干警人员缺乏,上级公安单位安排市局做出表率,提倡年轻公安干警勇于担当,下到基层锻炼自己,补充基层警力。

    郑良作为刑侦科的年轻干警,他觉得这是一个机会,一方面,他在大学结束的时候,就有意愿参加国家发布的支援西部的计划,那时候,名额有限,再者,家里人也早就找了些关系,让他毕业之后就近在市局上班,他犹犹豫豫的,没有去成。另一方面,他是一个从小在大城市长大的孩子,几乎没有机会接触乡村小镇旖旎风光,原本想着毕业之后,就可以像自由的鸟儿一样,到处去见识,毕业之后,却进入市局机关,他不喜欢一板一眼的办公氛围,虽然他长时间也是跑外勤,可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市局办公大楼,开会分析案情,跟在大学里面上课一样,干了两年,这种枯燥乏味的生活令他越发的想逃离出去,甚至都想过改行,可是,他的专业就是警察,出息之外,他竟想不出他还会什么了。这次青年警官下基层的行动,正好落在他的心坎上,“一定要逮住这个机会。”他暗暗的激动,铆足了劲儿和心思,洋洋洒洒写了八百字的申请书,“就是科长留我,也没用,不!就是局长留也不好使。”

    申请书递上去,科长果然找他谈话,虽没有明说,可是言语之间都透露着想他继续留在市局刑侦的意愿,“咱们刑侦,你也知道,案件多,责任重,人多,可暂时能派上用场的人太少了,尤其是你这种青年才俊,更加是我们需要的……”

    郑良自然知道领导的心里咋想的,也只委婉的拒绝,“科长,我知道您的意思,可是下层公安更需要我呀,我是个党员,哪里需要我我就要往哪里去。”科长被他这短短几句话说信服,无法再多加挽留。

    他从科长室走出来,长舒一口气。

    没过几天,办好交接手续之后,心情愉快的开着他的黑色雪佛兰越野车,就来到了梅镇。

    仍然是干刑侦,条件没有他想的那么差劲,第一次接触这样的小镇子,有十分新颖的感觉,一切都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他在镇上转了好几天,才渐渐熟悉和适应这个小镇子,是他喜欢的,而且就田园风光和景色来说,比他想象的还要满意。

    关于工作安排,梅镇公安局平时的管理不像是市局那样各个不噩梦负责专门的事情,在梅镇,交通警察和警察都是公安局出人,不像大城市,平时凶杀抢劫之类的恶性事件极少,基本没有发生,公安局的人工作很闲散,大多时候也就是处理处理四乡八村儿哪儿哪儿的小纠纷,诸如,张三占用了李四家的田地,两人纠缠不清打起来,报警,警察便出警,来化解民事纠纷。要么就是什么老李婶儿家埋在稻谷里的养老钱找不到了,也报警,非得说是隔壁王二家媳妇儿手不干净给偷了去的,老太太一报警,公安局便派人过去处理,甚至是,王老太爷家的狗大黄丢了,也要报个警,让警察帮忙给找回来等等,这类小事并不稀奇,而且层出不穷,各种各样奇葩的报警理由,公安局接了报警还必须立刻带好装备出警。

    事实呢?张三占用的土地既不是自己的,也不是李四的,而是属于王麻子。李婶儿家的钱是在打稻子的时候,自己把钱给转移到放红苕的地窖里去的,后来稀里糊涂就整忘了。那只叫大黄的狗,是因为春天到了,四处去寻母狗交配去了的,警察等到傍晚,大黄自己就回来了。像这种事情,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梅镇的人充分发挥了“有事儿找警察”的优良传统,争取警察能解决的事情,绝不自己打主意。

    所以,别看事情都不大,镇公安局的人手也不多,也没有确切的分工,但,公安局的警察只要上班,就必定会有事情做,也不分什么刑侦还是技侦还是经侦等等部门,真的是“哪里需要就往哪里去。”

    郑良由于对梅镇的情况不熟悉,局长,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姓张,张光明,在郑良到地方,表示热烈欢迎之后,找他谈话,咱们这儿是小地方,你这刚毕业没几年,又这年轻,来咱这儿,甚是可惜,郑良连忙谦虚,都是应该的。又向他了解了一些关于他的专业,以及在市局的业绩,听郑良说完,张局长大大的眼睛里传达出的是满满的敬佩之意,最后谈及派发工作的问题,郑良有些着急,他觉得自己作为市局派发下来的人,一定要在这个小镇上干的比在市局还要出色,不能跌了份。可,张局长的意思,是要他先戒骄戒躁,先熟悉熟悉梅镇的具体情况。

    郑良一听,也十分的有道理。

    张局长给刑警队长赵明森打了个电话,不一会儿,就有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的男人推开门走了进来,想必这就是电话里的赵明森,他高高的个子,跟别的大腹便便的中年人不一样,赵明森偏瘦,脚步沉重却稳健,留着的平头,大概可以看出此人行事洒脱,不拖泥带水,事实上也是这样,一进门,似乎没看见郑良似的,郑良觉得有些尴尬,他直接在局长办公桌前站定,“局长,找我什么事情。”

    局长才冲赵明森使个眼色,赵明森这才回过头看到坐在一旁沙发上的带着笑容的郑良,“看起来,他是真的没有看见我,嗯嗯”郑良心里这样想,同时也充满了质疑,“连坐在身边的人都没看到,这侦查能力,确定是刑警队长?”

    “你好。”

    “您好。”郑良热情的深处双手去握手。“赵队长吧,我叫郑良,您叫我小郑就好了。”

    “行,明森,小郑刚来,对咱们梅镇还不熟悉,你领着他到这四里八乡的转转。熟悉熟悉周围的环境。”

    “行。”赵明森说,很平静,局长点点头,心里在想着什么。

    “今儿早上大垭村余树成死了的事儿,你带人去看了,是怎么一回事情。有没有鉴定出,是意外还是有别的嫌疑。”局长坐正了身子,很认真的想听赵明森的汇报。

    “局长,我正要说呢这事儿呢,我带着李向前、吴城他几个到现场去看了,人确实已经死了,在他屋旁边的竹林里,人被竹签子捅穿了,在他的身下还有一把割牛草的刀子,也插在他肚子上。”

    “呃……呃。”局长刚要说些什么,可又收了回去。“你接着说。”

    “余树成是大垭村三组的,酗酒成性,酒后还暴力,经常打骂家人,家里四口人,他媳妇儿和他两个姑娘,大姑娘在镇高中上高二,没放假,小姑娘在初中,才初二,昨天就他们三人在屋,昨天中午,余树成吃午饭,喝了不少酒,之后,拿起刀子说要去水田给牛割草,据周围人反应,昨天在水田,跟同村二顺发生过口角,到了下午天擦黑,余树成没有回家,小姑娘,哦,叫余沉沉,出去找他,在竹林里找到他的。”

    赵明森叙述完,张局长摸着他的大脑袋,作沉思状,沉迷良久,“依你看,这事儿是那个……什么二顺所为?他杀了余树成?”

    “二顺,大名谭顺,跟余家有些过节,人我已经带回来了,还没有审,来向您汇报。暂时没有直接证据,不能下定论。我们只是传唤谭顺,并没有带手铐。”

    “你做的对,好好,你先去审问,要注意工作方法与态度。”

    赵明森正要走。

    “那什么,叫小郑和你一起去审,他在市局就是干刑侦的。”

    赵明森招呼郑良,郑良连忙起来,跟在赵明森身后,一起向审问室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