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回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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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吃了几口饭,看我还是愣在那里,就夹起一棵小白菜放进我的碗里,笑着道:“克服掉排山倒海困难的王成,你是上天降下的人才。”
“什么?”
“王成,你是上天降下的人才。”她耐心地再说一遍。
“嗯,谢谢,能不能再请你说一遍。”
“……?”
“我很想听你多表扬表扬我。”
“有多想?”
“非常想,你的表扬让我好像吃了人参果一样舒服。”
“有这么好?那会不会饱?”
“当然,我现在就很饱。”
“那好,中午饭你就别吃了,让我一个人享受这苦尽甘来的美味吧。”
“喂……那可不行。”
“你不是饱了吗?”
“呃……那是精神上的,精神上的再饱,没有身体上的支撑也是不行的……啊……给我留点……”
在外打工的人,都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能够在外面赚大把大把的钱,然后来个衣锦还乡光宗耀祖。这不仅会在村里使自己很有面子,让别人认为自己有能耐,更能够给家里人带去无限的荣光,让家人一下子就扬眉吐气。
曾几何时,打工的衣锦还乡已经和考上大学的前途无量相提并论,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考上大学是一个能力的体现,可很多大学生毕业之后,能够赚到大钱衣锦还乡的少之又少,这就使得打工的衣锦还乡的位置变得更加重要。
说到底,社会是人生的最终锻炼场,有本事只有在这里得到了认可才是真的厉害,而这个认可最重要的衡量手段就是金钱,有本事才能赚得大把的钱。
学校只是一个阶段,就像打仗一样,就算你能取得一个个阶段性的胜利,可最终的决战却输了,那一样是一败涂地的,项羽和刘邦的楚汉之争最终胜利归于刘邦就是最好的佐证。
既然打工的衣锦还乡这么重要,那就无怪乎很多人就算一年没有赚到什么钱,回去的时候也要去从不光顾的品牌店里咬牙买下平时根本就不会穿的名牌衣裤。穿上把自己打扮的有模有样像一个体面的成功人士,然后掏光口袋里的钱在外面租辆八成新的车子开回家去,在村里人、在朋友的面前炫耀一番。
然后不断地收集人们投给他的羡慕、赞美目光,沉浸在自己所编织的梦里长醉不愿醒,等到从家乡返回的时候,就得天天勒紧裤腰带生活了。那买来的名牌衣裤会挂在那里从不去穿,等到下次回去的时候再把它穿上,来圆自己那个虚荣的谎言。
我和猪哥很显然不是这种人,因为我们回去的时候行李都很简单,我只带了一套衣裤和洗漱用品,猪哥的包里也只带了牙膏牙刷等洗漱用品,就连衣裤也没带。对于我的疑惑不解的眼光,他回应我的只有一句我认为可以勉强过关的话:男人简单就好。
我家在县城里,猪哥的家在乡下,我们计划下了火车后,猪哥和我一起回家,这二天就住在我家。他说时间紧迫,不想回去,免得耽误了赚钱的正事。时间很紧迫吗?我好像没有感觉到。
不对,是我也感觉到了,只不过我的这种紧迫是因为我想早点回去看到钱安妮。
我和猪哥周五回家乡,刚好碰到她周六出差,说是去一个中部的世界遗产景区所在的小县城。本想送她的,可我比她早走,她也想送我,却被我笑着拒绝了。
她感冒没有好,晚上天寒地冻的,还是躺在家里的被窝里比较好。二天的时间,她的感冒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出门的时候我嘱咐她记得把药带在身上,一定要及时吃药的。
相信等我回去再见到她的时候,她的感冒已经好了,她肯定又变回了那个古灵精怪的狐狸精,只是不知道此时的她吃过药没有?是不是已经躺在了被窝里?真的有点想她了。
我和猪哥坐的火车因为晚点半个小时,到了凌晨二点才到了我家乡所在的车站。下了火车,晨风吹来,我的身子一震,挺冷的。不过心里却是非常的温暖,家乡的风就是不一样,比外面的风多了一股温馨和温暖。
火车站里响起的都是家乡的方言,好亲切,一张张虽不熟悉的脸却操着熟悉的口音,真让人忍不住想上前去拥抱一下。当然了,这种拥抱的待遇,只有碰到美女的时候,才会特别地想。
打了个出租,八分钟就到了家里,虽然已经是凌晨二点多钟,可家里大厅的灯却依然亮在那里,我知道这灯是父母亲专门为我而留的(回来之前我已经打过电话给他俩)。
亲爱的爸妈,谢谢您们,您们是怕远行的儿子找不到回家的路吗?不会的。不孝子就算行得再远,哪怕是身在异国他乡,这里也是我的家,更是我的根。
外面的一切都可以舍弃,身外的一切都可以不要,我也不会忘记这里,更不能够舍弃这里。因为我知道,这间房子里住着的人对我的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为无私的。
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怀疑我的才能不喜欢我不要我了,他(她)们也都会笑着把我迎进去,耐心地开导安慰我。给我收拾好chuang铺,让我舒服地躺在上面享受着他(她)们亲手为我烧的可口饭菜。
这就是让我无数次想念的家,走到门口,我的眼里有泪花闪动,我却强忍着不让它掉下来,不是我有多坚强,而是我怕,我怕这流下的泪水,又会让二老担惊受怕。
他(她)们会误认为我在外面受了无尽的委屈,而担心的整天都食不知味,晚上也会睡不着觉着的。这样,我就真的是大大的不孝了。
进了家门,二老果然爬起来嘘寒问暖,就在我和财哥刚把脚泡好准备睡觉的时候,勤劳的母亲已经趁这会时间把粉条烧好。
并帮我们一人盛了一碗端到了我们的面前,让我们趁热吃,我们让她和父亲也吃点。她说她和父亲昨晚上就已经吃过了,这粉条是父亲昨天知道我要回来后,特意去买来准备着的,算准了我们凌晨到家会饿肚子的。
我不敢抬头看慈爱勤劳的母亲一眼,怕泪水真的会流下来,只得低着头快速地把粉条吃掉,我知道现在报答他(她)们最好的方式就是尽快把这粉条吃完。
她吃了几口饭,看我还是愣在那里,就夹起一棵小白菜放进我的碗里,笑着道:“克服掉排山倒海困难的王成,你是上天降下的人才。”
“什么?”
“王成,你是上天降下的人才。”她耐心地再说一遍。
“嗯,谢谢,能不能再请你说一遍。”
“……?”
“我很想听你多表扬表扬我。”
“有多想?”
“非常想,你的表扬让我好像吃了人参果一样舒服。”
“有这么好?那会不会饱?”
“当然,我现在就很饱。”
“那好,中午饭你就别吃了,让我一个人享受这苦尽甘来的美味吧。”
“喂……那可不行。”
“你不是饱了吗?”
“呃……那是精神上的,精神上的再饱,没有身体上的支撑也是不行的……啊……给我留点……”
在外打工的人,都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能够在外面赚大把大把的钱,然后来个衣锦还乡光宗耀祖。这不仅会在村里使自己很有面子,让别人认为自己有能耐,更能够给家里人带去无限的荣光,让家人一下子就扬眉吐气。
曾几何时,打工的衣锦还乡已经和考上大学的前途无量相提并论,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考上大学是一个能力的体现,可很多大学生毕业之后,能够赚到大钱衣锦还乡的少之又少,这就使得打工的衣锦还乡的位置变得更加重要。
说到底,社会是人生的最终锻炼场,有本事只有在这里得到了认可才是真的厉害,而这个认可最重要的衡量手段就是金钱,有本事才能赚得大把的钱。
学校只是一个阶段,就像打仗一样,就算你能取得一个个阶段性的胜利,可最终的决战却输了,那一样是一败涂地的,项羽和刘邦的楚汉之争最终胜利归于刘邦就是最好的佐证。
既然打工的衣锦还乡这么重要,那就无怪乎很多人就算一年没有赚到什么钱,回去的时候也要去从不光顾的品牌店里咬牙买下平时根本就不会穿的名牌衣裤。穿上把自己打扮的有模有样像一个体面的成功人士,然后掏光口袋里的钱在外面租辆八成新的车子开回家去,在村里人、在朋友的面前炫耀一番。
然后不断地收集人们投给他的羡慕、赞美目光,沉浸在自己所编织的梦里长醉不愿醒,等到从家乡返回的时候,就得天天勒紧裤腰带生活了。那买来的名牌衣裤会挂在那里从不去穿,等到下次回去的时候再把它穿上,来圆自己那个虚荣的谎言。
我和猪哥很显然不是这种人,因为我们回去的时候行李都很简单,我只带了一套衣裤和洗漱用品,猪哥的包里也只带了牙膏牙刷等洗漱用品,就连衣裤也没带。对于我的疑惑不解的眼光,他回应我的只有一句我认为可以勉强过关的话:男人简单就好。
我家在县城里,猪哥的家在乡下,我们计划下了火车后,猪哥和我一起回家,这二天就住在我家。他说时间紧迫,不想回去,免得耽误了赚钱的正事。时间很紧迫吗?我好像没有感觉到。
不对,是我也感觉到了,只不过我的这种紧迫是因为我想早点回去看到钱安妮。
我和猪哥周五回家乡,刚好碰到她周六出差,说是去一个中部的世界遗产景区所在的小县城。本想送她的,可我比她早走,她也想送我,却被我笑着拒绝了。
她感冒没有好,晚上天寒地冻的,还是躺在家里的被窝里比较好。二天的时间,她的感冒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出门的时候我嘱咐她记得把药带在身上,一定要及时吃药的。
相信等我回去再见到她的时候,她的感冒已经好了,她肯定又变回了那个古灵精怪的狐狸精,只是不知道此时的她吃过药没有?是不是已经躺在了被窝里?真的有点想她了。
我和猪哥坐的火车因为晚点半个小时,到了凌晨二点才到了我家乡所在的车站。下了火车,晨风吹来,我的身子一震,挺冷的。不过心里却是非常的温暖,家乡的风就是不一样,比外面的风多了一股温馨和温暖。
火车站里响起的都是家乡的方言,好亲切,一张张虽不熟悉的脸却操着熟悉的口音,真让人忍不住想上前去拥抱一下。当然了,这种拥抱的待遇,只有碰到美女的时候,才会特别地想。
打了个出租,八分钟就到了家里,虽然已经是凌晨二点多钟,可家里大厅的灯却依然亮在那里,我知道这灯是父母亲专门为我而留的(回来之前我已经打过电话给他俩)。
亲爱的爸妈,谢谢您们,您们是怕远行的儿子找不到回家的路吗?不会的。不孝子就算行得再远,哪怕是身在异国他乡,这里也是我的家,更是我的根。
外面的一切都可以舍弃,身外的一切都可以不要,我也不会忘记这里,更不能够舍弃这里。因为我知道,这间房子里住着的人对我的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为无私的。
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怀疑我的才能不喜欢我不要我了,他(她)们也都会笑着把我迎进去,耐心地开导安慰我。给我收拾好chuang铺,让我舒服地躺在上面享受着他(她)们亲手为我烧的可口饭菜。
这就是让我无数次想念的家,走到门口,我的眼里有泪花闪动,我却强忍着不让它掉下来,不是我有多坚强,而是我怕,我怕这流下的泪水,又会让二老担惊受怕。
他(她)们会误认为我在外面受了无尽的委屈,而担心的整天都食不知味,晚上也会睡不着觉着的。这样,我就真的是大大的不孝了。
进了家门,二老果然爬起来嘘寒问暖,就在我和财哥刚把脚泡好准备睡觉的时候,勤劳的母亲已经趁这会时间把粉条烧好。
并帮我们一人盛了一碗端到了我们的面前,让我们趁热吃,我们让她和父亲也吃点。她说她和父亲昨晚上就已经吃过了,这粉条是父亲昨天知道我要回来后,特意去买来准备着的,算准了我们凌晨到家会饿肚子的。
我不敢抬头看慈爱勤劳的母亲一眼,怕泪水真的会流下来,只得低着头快速地把粉条吃掉,我知道现在报答他(她)们最好的方式就是尽快把这粉条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