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开坛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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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我莽撞,也只好承受了沈景云的嫌弃。
我默默的收拾起这些大包小包。
食材先不管,那些衣服我还是最在意的先搬回了屋子里。
尽管很是疲惫,但这种快乐的疲惫我却丝毫不抗拒,恨不得能多来几次。
在把衣服搬回房间之后,我也顾不上看一眼,就开始下楼收拾这些食材。
只是越收拾越觉得心惊,食材中竟然有帝王蟹?还有龙虾,贝类,甚至海胆。
除了这些,还有一块块只是看着纹理,就让人觉得无比赏心悦目的牛排。
此外,包里还有一些新鲜的蔬菜水果。
水果是我经常会在超市看着,只能当做欣赏品的进口水果,蔬菜也是所谓的精品蔬菜,包装严实。
这又算是美梦成真吗?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沈景云今晚火气似乎很重,独自念叨了一句:“白痴。”
看在这些食物的份儿上,我也不会与沈景云计较,而是开心的自娱自乐的说道:“放心吧,姐姐不会辜负你们的美味,在我的手里你们一定会更加的美味。”
“你行吗?”沈景云此时已经喝完了一罐啤酒,站起身来,扬眉看着我。
“你完全可以试试啊,我的手艺不错哦。”我笑的开心,如果不是晚餐已经吃饱,我恨不得现在就用这些食材做一顿大餐。
“也是,你昨天揉面的时候凶神恶煞的念叨着什么海鲜,牛排,水果的。想必你也一定很擅长。如果做不好,扣工资。”沈景云的语气懒懒的。
接着,他又对我说道:“我先上楼去了,老规矩,没事不要叫我,除非天塌下来了,否则不准上三楼。”说罢,沈景云故作凶狠的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身上楼了。
我也不服气的看了他一眼,低头,眼眶却是酸涩。
一是我没想到昨天沈景云那么早就下楼了,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下楼,但我做面时自言自语念念叨叨的模样竟然被他看见,心里有些尴尬。
二却是真正让我红了眼眶的原因。我没想到他会记下我念叨的话,还会在意的让张秘书买回家中。看他家里“干净”的样子,根本不是在乎吃的人,也根本不会在家里吃饭。
也许,我来了,他是出于礼貌,因为对他来说也确实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但却是在继我的奶奶和南风之后,第三个能让我感觉到对我有些在乎的人,不管这在乎是多少。
我一向孤独,没亲人,没真正意义上的恋爱过,小时候因为奶奶某些忌讳的原因,更没有朋友,直到奶奶去世,长大以后,才有了南风。
其实我非常在意每一点点真心的在乎,想要牢牢的抓在手中。
抬头,宽大的客厅那一整面落地玻璃窗中,有着温暖橘黄却偏偏清冷的月亮挂在其上,淡淡的月光洒落在院中,很美。
我看的迷蒙,不禁心中暗骂了自己一句,林晓霜,你忽然伤感什么?这么没底线,太容易被收买了。
却在我正暗自走神的时候,冷不丁的传来沈景云的声音:“你早点儿睡,明晚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
“哦!”我觉得好尴尬,生怕自己脸上挂着眼泪,倒是沈景云根本就没注意,一个闪身又消失在三楼的走廊。
以至于,我都忘记了问他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做?
可是,我却不敢去叫他,只能匆忙的收拾好客厅中的一切,回到自己的屋里。
到了屋中,看着那些大包小包,我又想笑了。
顾不得疲惫,顾不上洗漱,我就像一个守财奴一般的开始一件一件整理起这些衣服,百看不厌。
越是收到后面,越是感叹,不得不说,张秘书买衣服还是很有品味的。
他从不掩饰自己喜欢男人的性向,倒也从侧面证明了一句话,好像gay都是非常有审美品位的。
而且,就因为是张秘书选的,我才不介意在这堆衣服之中还有女性的内衣之类的,权当是“好姐妹”帮着挑选的吧。
我又开心的笑了,可忽然却想起,那沈景云也是吗?他穿衣服虽然简单,倒也有一种别样的品味。
结果,我又懊恼自己怎么什么都能扯到沈景云身上?
在这些奇怪又胡乱的想法中,我连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知道,而一夜无梦这种放松的睡眠实在让人太喜欢沉迷。
所以,第二天,当沈景云皱着眉头一把推开我的门时,我还恼怒的教训他:“你半夜推我门做什么?就算这是你家,但也是你让我来的,干什么随便进我房间?我也是有尊严的。”
“要迟到了,你也不要以为你住我家,就能不扣工资。”沈景云根本就无视我张牙舞爪的样子,冷淡的说了一句。
接着,又打量了我一眼:“你这睡相,有尊严可谈?”
说话间,沈景云走出了我的房间,而我则尴尬的发现,我的怀里抱着一堆衣服,其中一件上还有我的口水。
我这才反应过来,抬头看见青天百日的天。
再想起扣工资的说法,几乎是冲刺的速度跑入了卫生间。
而这一天,我没迟到,但却是忍受着各种探寻怪异的目光,走进自己的办公室。
没办法,要到沈景云的办公室,必须经过曾经的设计部门,而倒霉的我办公室又在他办公室的外面。
而让我安慰的,是工作不过还是那些事情,设计还是很有趣的,一旦投入很容易让人忘了时间。
一天过的乏善可陈,唯一的收获就是我和张秘书的关系更近了一步。
我觉得他人其实不错,虽然洁癖龟毛了一些。
可无奈的是,他似乎把我定义为了“情敌”,并且气势汹汹的警告我,就算不讨厌我的人,也不代表会放弃他对沈景云的爱恋。
至于沈景云,从中午就离开了公司,一直到了下班时间,也不见人影。
走出公司我有些迷茫,沈景云不在,我该去哪里呢?是要回沈景云的别墅吧,怎么觉得有些别扭?
而且,那个大郊区的别墅,我该怎么去啊?有公交车能到吗?我是绝对舍不得打车的。
却在这个时候,电话响起,我接起了电话,却是沈景云的声音:“下班了,对吗?”
“是啊。”我有些意兴阑珊的说道,又忍不住责备:“沈景云,你不是说要24小时盯着我吗?你这是消极怠工吗?”
“公司是我亲自布置过的,而且在最繁华的地段,你会有什么危险?现在,你站着别动,自然有人来接你。”说完这句话,沈景云就匆忙的挂断了电话。
我有些发愣,看着匆忙来往的人群,会有谁来接我?而沈景云今天好像有些神秘的样子,我不禁联想起了他昨晚口中的那件大事。
会是什么呢?我也要参与其中吗?不要再是夜探小黑屋这种事情了。
一想起,我的内心就发紧,我想遗忘这段回忆。
就在我沉思的时候,一辆蓝白相间的漂亮小车停在了我的面前,就算我不知道别的车,也知道这辆是mini,一款深得女孩子喜欢的车,我也不能免俗。
“上车。”就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一个低沉浑厚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中。
我诧异的抬头,车窗正好也放了下来,车中坐着一个魁梧的身影,我愣了半天才认出来——霍凯?
“上车!”霍凯不耐烦的再次催促了一句,我这才有些像做梦一般的打开车门,坐进了车里。
这是霍凯?我还记得他那天晚上身穿制服的威严形象,今天怎么会这个样子?
他的头上包着一条有骷髅图案的头巾,身上穿着宽大的外套,上面有着一颗颗的小星星,裤子什么的我看不见,但是能看见一根粗大的铁链。
配合他的浓眉大眼,有些严肃的长相,再加上开着一辆mini。
我忽然觉得我在看一幅抽象画。
“老沈让我来接你的。”霍凯一边开车一边对我说道,说话间,又架了一幅墨镜在鼻梁上,这个…冬天是不是用不着?
“哦,我知道。”我赶紧回神,答了一句。
“咳...”霍凯似乎有些尴尬,然后开口对我解释道:“我的工作很少有穿制服的时候,但必要的时候还是会穿。”
“嗯。”我嗯了一声,发现他和沈景云都是一个风格,说话突兀,不到最后,让人不知道要说个啥?
“穿制服呢,是工作需要。其实老沈知道,平日里我爱好时尚,连老沈也承认我是一个潮男。”霍凯说完就扭头看着我。
墨镜下,我看不见他的眼神,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和我开玩笑?还是沈景云在和他开玩笑?
“你可能惊到了,是不是没有想到我在穿着上,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紧跟潮流吧。”说完,霍凯还自顾自的笑了一声,有些得意。
这倒真的惊倒我了。
本来我想说,这种头巾似乎已经不时尚了,想想还是忍了下来,赶紧转移了一个话题:“霍警官,你为什么喜欢mini这款车啊?”
“哦,我停车技术不好。买个小点儿的,方便停车。而且mini比较时尚。”霍凯挺实诚的,我有些呆呆的听着,不明白怎么又扯到了时尚这个词上。
一路上,我才发现霍凯原来是个话唠,特别是聊到时尚这个话题。
短短的时间,我就发现,其实对待霍凯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跟他提起任何和时尚有关的东西,而当他每次试图扭转话题说到时尚的时候,及时打断他。
在一路的“斗智斗勇”中,车子终于来到沈景云的别墅前。
我一边哀叹着路上为什么要堵车,一边逃跑似的下了车。
可霍凯却在这个时候叫住了我。
我以为他还要说什么时尚,想说下次再约,让你的老沈和你约。
却不想霍凯一把摘下了墨镜,神色变得郑重又严肃,说道:“事情的线索不好查,我们部门拿到了线索,走下去却也是个危局。你最好劝劝老沈放弃,而且开坛做法这种事情做好别去做,城市里有些东西惊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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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我莽撞,也只好承受了沈景云的嫌弃。
我默默的收拾起这些大包小包。
食材先不管,那些衣服我还是最在意的先搬回了屋子里。
尽管很是疲惫,但这种快乐的疲惫我却丝毫不抗拒,恨不得能多来几次。
在把衣服搬回房间之后,我也顾不上看一眼,就开始下楼收拾这些食材。
只是越收拾越觉得心惊,食材中竟然有帝王蟹?还有龙虾,贝类,甚至海胆。
除了这些,还有一块块只是看着纹理,就让人觉得无比赏心悦目的牛排。
此外,包里还有一些新鲜的蔬菜水果。
水果是我经常会在超市看着,只能当做欣赏品的进口水果,蔬菜也是所谓的精品蔬菜,包装严实。
这又算是美梦成真吗?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沈景云今晚火气似乎很重,独自念叨了一句:“白痴。”
看在这些食物的份儿上,我也不会与沈景云计较,而是开心的自娱自乐的说道:“放心吧,姐姐不会辜负你们的美味,在我的手里你们一定会更加的美味。”
“你行吗?”沈景云此时已经喝完了一罐啤酒,站起身来,扬眉看着我。
“你完全可以试试啊,我的手艺不错哦。”我笑的开心,如果不是晚餐已经吃饱,我恨不得现在就用这些食材做一顿大餐。
“也是,你昨天揉面的时候凶神恶煞的念叨着什么海鲜,牛排,水果的。想必你也一定很擅长。如果做不好,扣工资。”沈景云的语气懒懒的。
接着,他又对我说道:“我先上楼去了,老规矩,没事不要叫我,除非天塌下来了,否则不准上三楼。”说罢,沈景云故作凶狠的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身上楼了。
我也不服气的看了他一眼,低头,眼眶却是酸涩。
一是我没想到昨天沈景云那么早就下楼了,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下楼,但我做面时自言自语念念叨叨的模样竟然被他看见,心里有些尴尬。
二却是真正让我红了眼眶的原因。我没想到他会记下我念叨的话,还会在意的让张秘书买回家中。看他家里“干净”的样子,根本不是在乎吃的人,也根本不会在家里吃饭。
也许,我来了,他是出于礼貌,因为对他来说也确实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但却是在继我的奶奶和南风之后,第三个能让我感觉到对我有些在乎的人,不管这在乎是多少。
我一向孤独,没亲人,没真正意义上的恋爱过,小时候因为奶奶某些忌讳的原因,更没有朋友,直到奶奶去世,长大以后,才有了南风。
其实我非常在意每一点点真心的在乎,想要牢牢的抓在手中。
抬头,宽大的客厅那一整面落地玻璃窗中,有着温暖橘黄却偏偏清冷的月亮挂在其上,淡淡的月光洒落在院中,很美。
我看的迷蒙,不禁心中暗骂了自己一句,林晓霜,你忽然伤感什么?这么没底线,太容易被收买了。
却在我正暗自走神的时候,冷不丁的传来沈景云的声音:“你早点儿睡,明晚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
“哦!”我觉得好尴尬,生怕自己脸上挂着眼泪,倒是沈景云根本就没注意,一个闪身又消失在三楼的走廊。
以至于,我都忘记了问他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做?
可是,我却不敢去叫他,只能匆忙的收拾好客厅中的一切,回到自己的屋里。
到了屋中,看着那些大包小包,我又想笑了。
顾不得疲惫,顾不上洗漱,我就像一个守财奴一般的开始一件一件整理起这些衣服,百看不厌。
越是收到后面,越是感叹,不得不说,张秘书买衣服还是很有品味的。
他从不掩饰自己喜欢男人的性向,倒也从侧面证明了一句话,好像gay都是非常有审美品位的。
而且,就因为是张秘书选的,我才不介意在这堆衣服之中还有女性的内衣之类的,权当是“好姐妹”帮着挑选的吧。
我又开心的笑了,可忽然却想起,那沈景云也是吗?他穿衣服虽然简单,倒也有一种别样的品味。
结果,我又懊恼自己怎么什么都能扯到沈景云身上?
在这些奇怪又胡乱的想法中,我连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知道,而一夜无梦这种放松的睡眠实在让人太喜欢沉迷。
所以,第二天,当沈景云皱着眉头一把推开我的门时,我还恼怒的教训他:“你半夜推我门做什么?就算这是你家,但也是你让我来的,干什么随便进我房间?我也是有尊严的。”
“要迟到了,你也不要以为你住我家,就能不扣工资。”沈景云根本就无视我张牙舞爪的样子,冷淡的说了一句。
接着,又打量了我一眼:“你这睡相,有尊严可谈?”
说话间,沈景云走出了我的房间,而我则尴尬的发现,我的怀里抱着一堆衣服,其中一件上还有我的口水。
我这才反应过来,抬头看见青天百日的天。
再想起扣工资的说法,几乎是冲刺的速度跑入了卫生间。
而这一天,我没迟到,但却是忍受着各种探寻怪异的目光,走进自己的办公室。
没办法,要到沈景云的办公室,必须经过曾经的设计部门,而倒霉的我办公室又在他办公室的外面。
而让我安慰的,是工作不过还是那些事情,设计还是很有趣的,一旦投入很容易让人忘了时间。
一天过的乏善可陈,唯一的收获就是我和张秘书的关系更近了一步。
我觉得他人其实不错,虽然洁癖龟毛了一些。
可无奈的是,他似乎把我定义为了“情敌”,并且气势汹汹的警告我,就算不讨厌我的人,也不代表会放弃他对沈景云的爱恋。
至于沈景云,从中午就离开了公司,一直到了下班时间,也不见人影。
走出公司我有些迷茫,沈景云不在,我该去哪里呢?是要回沈景云的别墅吧,怎么觉得有些别扭?
而且,那个大郊区的别墅,我该怎么去啊?有公交车能到吗?我是绝对舍不得打车的。
却在这个时候,电话响起,我接起了电话,却是沈景云的声音:“下班了,对吗?”
“是啊。”我有些意兴阑珊的说道,又忍不住责备:“沈景云,你不是说要24小时盯着我吗?你这是消极怠工吗?”
“公司是我亲自布置过的,而且在最繁华的地段,你会有什么危险?现在,你站着别动,自然有人来接你。”说完这句话,沈景云就匆忙的挂断了电话。
我有些发愣,看着匆忙来往的人群,会有谁来接我?而沈景云今天好像有些神秘的样子,我不禁联想起了他昨晚口中的那件大事。
会是什么呢?我也要参与其中吗?不要再是夜探小黑屋这种事情了。
一想起,我的内心就发紧,我想遗忘这段回忆。
就在我沉思的时候,一辆蓝白相间的漂亮小车停在了我的面前,就算我不知道别的车,也知道这辆是mini,一款深得女孩子喜欢的车,我也不能免俗。
“上车。”就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一个低沉浑厚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中。
我诧异的抬头,车窗正好也放了下来,车中坐着一个魁梧的身影,我愣了半天才认出来——霍凯?
“上车!”霍凯不耐烦的再次催促了一句,我这才有些像做梦一般的打开车门,坐进了车里。
这是霍凯?我还记得他那天晚上身穿制服的威严形象,今天怎么会这个样子?
他的头上包着一条有骷髅图案的头巾,身上穿着宽大的外套,上面有着一颗颗的小星星,裤子什么的我看不见,但是能看见一根粗大的铁链。
配合他的浓眉大眼,有些严肃的长相,再加上开着一辆mini。
我忽然觉得我在看一幅抽象画。
“老沈让我来接你的。”霍凯一边开车一边对我说道,说话间,又架了一幅墨镜在鼻梁上,这个…冬天是不是用不着?
“哦,我知道。”我赶紧回神,答了一句。
“咳...”霍凯似乎有些尴尬,然后开口对我解释道:“我的工作很少有穿制服的时候,但必要的时候还是会穿。”
“嗯。”我嗯了一声,发现他和沈景云都是一个风格,说话突兀,不到最后,让人不知道要说个啥?
“穿制服呢,是工作需要。其实老沈知道,平日里我爱好时尚,连老沈也承认我是一个潮男。”霍凯说完就扭头看着我。
墨镜下,我看不见他的眼神,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和我开玩笑?还是沈景云在和他开玩笑?
“你可能惊到了,是不是没有想到我在穿着上,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紧跟潮流吧。”说完,霍凯还自顾自的笑了一声,有些得意。
这倒真的惊倒我了。
本来我想说,这种头巾似乎已经不时尚了,想想还是忍了下来,赶紧转移了一个话题:“霍警官,你为什么喜欢mini这款车啊?”
“哦,我停车技术不好。买个小点儿的,方便停车。而且mini比较时尚。”霍凯挺实诚的,我有些呆呆的听着,不明白怎么又扯到了时尚这个词上。
一路上,我才发现霍凯原来是个话唠,特别是聊到时尚这个话题。
短短的时间,我就发现,其实对待霍凯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跟他提起任何和时尚有关的东西,而当他每次试图扭转话题说到时尚的时候,及时打断他。
在一路的“斗智斗勇”中,车子终于来到沈景云的别墅前。
我一边哀叹着路上为什么要堵车,一边逃跑似的下了车。
可霍凯却在这个时候叫住了我。
我以为他还要说什么时尚,想说下次再约,让你的老沈和你约。
却不想霍凯一把摘下了墨镜,神色变得郑重又严肃,说道:“事情的线索不好查,我们部门拿到了线索,走下去却也是个危局。你最好劝劝老沈放弃,而且开坛做法这种事情做好别去做,城市里有些东西惊扰不得。”
开坛做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