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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云躺在县城小旅馆的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由于房间里有一股隔宿的陈气,她伸手将窗户敞开了一条不大的缝。窗外,明亮的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月光投到小旅馆的地板上,真像是结了薄薄的一层霜花。小旅馆墙壁的隔音不甚好,一晚上齐云一直听到洪箭那边打开杂音沙沙的电视在不断地看新闻,国际新闻、中央新闻、地方新闻,各种新闻……齐云以前从来不知道新闻播音员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也可以那么吵人,吵得她头疼,可她又不愿意过去提醒洪箭小声点,现在的她就像突然坠入幻境的爱丽丝,听着洪箭的房间里有响动的声音,她才能感觉到那是从自己熟悉的世界里一起“穿越”来的同伴。
晚上11点左右,洪箭那边的动静消失了,夜一下子静寂下来,没过多久隔壁传来沉稳绵长的呼吸声,齐云仍然是一丝睡意也没有,无可奈何地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烙饼,听到洪箭的沉睡的呼吸声几乎是有些嫉妒到了愤恨的程度,几乎直想敲敲墙壁,把他敲醒陪自己说话。
可也只是想想而已。齐云撇撇嘴,别说现在洪箭对她一张扑克脸,就算他像小时候一样对自己温和照顾,毕竟现在他们已经是大人了。更何况在外人眼中他俩可以算得上门当户对,连自己母亲都深觉他们存在着成为一对“璧人”的可能性。就目前这样孤男寡女的,在深夜居于只隔着一层薄得不能再薄的墙壁的两间斗室,这情形已经说不出的诡异,再敲醒他陪自己说话?那还不用别人说什么,自己也觉得暧昧得不堪忍受了。
如果是在偶像剧里,她刚失恋痛不欲生,天上就掉下来个“好”哥哥,而且又跟着她来到穷山恶水的地方,一路充当护花使者……虽然他这个使者护花的本事有限,催花倒是很有一套,可这不也正是某些专门用脚趾头构思情节的偶像剧编剧们爱用的桥段么?嘿嘿,如果是在偶像剧里,想必接下来的剧情会急转直下,安排她与洪箭不打不相识,就此找到了真命天子,把从前那个欺侮她、伤害她的陆忧抛到九宵云外去的!当然,完美的大结局还包括陆忧到了最后一刻后悔,痛哭流涕地要求和她复合,结果只看见她一袭白色婚纱的跑车背影,在风中绝尘而去……
她想得美滋滋的,捂着嘴只差没笑出声来。不过齐云还是了解自己的,她平时虽和男生有说有笑,似乎哥们儿般无拘无束,其实内心深处却颇有分寸。在和洪箭的相处当中,尽管大人尤其是母亲“不怀好意”,可她齐云的心可是雪白雪白的!她生性干脆利索、最反感那种拖泥带水的女孩,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她甚至也见过很多女同学,明明知道对方喜欢自己而故意装傻,享受着对方的暧昧、照顾甚至是经济的惠赠,到临了还楚楚可怜地眨巴着一对大眼睛:“我一直把你当哥哥啊!”
——哥你妹呀!齐云有一个很铁的哥们儿不知为什么,屡次在这种酷爱装傻的女孩子面前折戟,每每遭遇滑铁卢时又会巴巴儿地跑到齐云面前来诉苦,齐云怒其不争地用手指狠狠点着他形同虚设的大脑门儿:“你问问她,她会允许哥哥在一起看电影大片时偷偷牵她的手吗?她会在哥哥送她施华洛世奇项链后默许哥哥亲她的脸、她还红着脸笑眯眯吗——咹?她会吗?还哥哥,哼!她们家够乱伦的呀!”
没想到那哥们儿竟勃然变色:“齐云你说话怎么这么粗俗?像你这种女孩子,以后谁敢娶?”
齐云急了:“你狗咬吕洞宾!我不是为你抱不平嘛!谁敢娶我不用你操心,反正再嫁不出去、砸我爸妈手里也麻烦不着你!”
可是在这个县城小旅馆的不眠之夜里,齐云想到哥们儿那句话突然没来由地伤春悲秋起来,她这样的女孩子谁会娶?原来心心念念以为和陆忧会永远在一起,大学四年的感情也不是假的,可是为什么他会那么冷漠地跟她分手、连听说她到边远山区支教的消息都无动于衷?他其实不爱自己?如果大学四年相濡以沫,所有眼神和回忆都是假的——那么,究竟什么才是可以信赖的爱呢?
小时候她真是喜欢洪箭的。她和洪箭都是在省政府大院里长大的孩子。洪箭比她大七岁,是院里的孩子王,打架翻墙捉鸟爬树样样在行,成绩偏又好得不得了,在院里一呼百应,不但同龄孩子臣服,当时像齐云差不多年纪的拖鼻涕小孩更是成群结伙的跟在洪箭背后拍马屁。那个年龄段的男孩子通常都最讨厌五六岁的小女孩,半大不大、嫌这嫌那、爱撒娇、爱哭而且一哭起来就没完没了,不过洪箭却肯带齐云玩。而齐云虽然被妈妈烫卷了头发、穿着全院最洋气的粉纱裙和白皮鞋,模样像个洋囡囡,可其实一点也不娇气。洪箭有时带领“手下们”做一项艰难的“任务”,比如钻好几里长的地下防空洞时,那防空洞里一片漆黑、灰尘蛛网密布,还有很多“黑暗精灵系”的生物出没,许多平时彪乎乎的男孩都不敢下去或者没走几步就打了退堂鼓,还有的虽跟下去了,走到半路却吓得哭爹唤娘,洪箭还得安排他们原路返回,就这样拖拖拉拉,走到防空洞另一端的出口时洪箭的“队伍”已溃不成军,而默默紧跟着他的三个人除了两个和他一边大、平时也较“野”的男孩之外,还有一个竟是印了满脑门灰却一脸坚毅抿着小嘴的小齐云。当时洪箭吃惊地问:“齐云,你害怕吗?”齐云笑眯眯地回答:“阿箭哥在,我不怕。”
那时候她是真心信任洪箭呀。觉得洪箭是比父母还值得托付的人,如果天塌下来,洪箭那么厉害,肯定也能挡着。她也是一样,对洪箭好得没有一丝保留,所有她最好的东西,都要拿出来与洪箭分享。
可是那时候她对洪箭的喜欢,就如同那时的洪箭也喜欢她一样,是种淡淡的喜悦的心情。喜欢一个人,在一起会很开心,而爱一个人,在一起会莫名地失落;喜欢一个人,永远是欢乐,而爱一个人,会常常让人流泪;喜欢一个人,当你想起他时会微微一笑,爱一个人,当你想起他会对着天空发呆;喜欢一个人,是欣赏着他的优点,而爱一个人,要包容他所有的缺点。
总而言之,喜欢就像是一种心情,而爱,那是一种感情。齐云正在胡思乱想着,突然一阵紧促的铃声打破了深夜的寂静,吓得齐云一哆嗦,顿时了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是洪箭的手机铃声。齐云屡次向洪箭抱怨过,为什么要把手机铃声调成救火车的声音?吓死人不偿命。洪箭的回答自然无比高冷:他们这种敬业有操守的新闻记者,都是抢新闻如救火,之所以调成救火车,也是为了不会湮灭于市井之声当中,无论在多么嘈杂的环境下都能及时听见。
对此,齐云的态度是朝天空翻三个白眼,大表不屑。可是显然这深夜电话,确实像前来预报火情的一个追魂夺命Call,她听见洪箭那边向电话里问了一句后就语气大变,一迭声地说:
“好,好,我马上赶去!……最快速度!”
洪箭挂了电话。齐云尚且迷糊,没搞清楚洪箭口中的“马上”是何意思,只听见洪箭那边一阵风也似的悉悉索索之声,接着就有两下不轻不重、但清晰有力的扣门声传到齐云耳朵里。
“干吗?”齐云坐起身。
“呃……云云,吵醒你啦?一会儿接着睡吧。我只是告诉你一声,我有紧急任务要赶明早最早的一班车离开这里,明天就不能送你去村里了……你一个人没问题吧?”
说到末尾,洪箭一贯傲慢的声音也微软下来,有些歉意。
我当然有问题啊!齐云捏着拳头无声地砸了一记床板。洪箭!真有你的!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鸟不拉屎的小县城?单独等明天一个素不相识的农民伯伯开农用车来接?你你你……亏你还信誓旦旦地对我家大叔说:“齐叔叔,您放心吧。”
可是,齐云也明明听到了洪箭接的那个电话,他急得声音都变调了,看来真的是救场如救火。再回过头来一想,别的支教老师不都是一个人孤闯村寨?难不成都有护花使者送?别人行,我又为什么不行?
齐云镇定下来,对门外扬声说:
“不是明天约好了村长派车来接我嘛,你就放心吧,我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3岁成年人,就是去农村而已,有什么应付不了的?”
洪箭沉默了半天,才说:
“你一个人多加小心,有事打我手机。我……等手头的事做完,马上去村里帮你安顿。”
“知道了,你赶紧忙去吧!我没事儿,接着睡了。”
齐云说完就不再作声,装出睡着的样子。她听见门外的人静了静片刻,慢慢走开了。狭窄的吱扭作响的楼梯上,传来他的摄影器材长包擦碰地面的声音。
很快的,这种声音也消失了,夜又恢复了宁静。齐云在黑暗中微笑了一下,抹了一把脸上汩汩流下的眼泪。也不知道命运之神是不是抽风了,这半年来,以前被父母朋友众星捧月般捧在手心里的她一而再地尝到了被人轻视、甚至是无视的滋味,洪箭在这个深夜里的离去,几乎有着和陆忧一样“薄情寡义”的意味。
齐云苦笑了一下。其实对于从小一个大院里长大的洪箭,她是有一些了解的,洪箭这种男人最爱的大概永远不会是什么女人,而是他的事业和追求,他就是那种重“公”而轻“私”的男人,就像他的父亲洪伯伯一样,全世界的人都夸赞洪伯伯英明睿智、才华横溢、两袖清风,可齐云从小熟悉秦阿姨,知道做这种男人身后的女人不是没有无奈和委屈的。
其实,7年前洪箭差不多也是这样弃她而去。14岁的她心地单纯地依恋着洪箭,就好像一片影子依恋着自己的树林,但是洪箭拿到了纽约摄影学院的Offer,为了学业、为了前程,他一言不发地走了,连告别都没有,只在他飘洋过海之后,才在寄来的信件中寥寥数字提到了她。
连一向铁面的洪伯伯拿这封信来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都像是怕了齐云的眼泪。可是从那之后,齐云反倒偏要把眼泪都藏在心底。虽然很多个夜晚怀抱着怅然若失醒过来,她也会在心里埋怨她一直看作比亲人还亲的阿箭哥,你怕我哭所以不跟我告别,是不是我的眼泪只要在你的空间里不存在,你就可以当作我不会哭?
后来洪箭学业有成,事业也算有成,可以说是衣锦回国,但是齐云后来才知道,回家乡之前洪箭已在中国住了半年之久,是因为一直在做他的新闻,所以一直也没顾得上见她。
别把自己看成太重要的人。齐云自嘲地伸了伸手脚,在床上翻了个身。想想陆忧,又想想洪箭,她鼓励自己,一定要争气、要坚强,要做得好好的,给所有在意识或潜意识里轻视过她的人看看,她齐云是名副其实的侠女十三妹。
齐云躺在县城小旅馆的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由于房间里有一股隔宿的陈气,她伸手将窗户敞开了一条不大的缝。窗外,明亮的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月光投到小旅馆的地板上,真像是结了薄薄的一层霜花。小旅馆墙壁的隔音不甚好,一晚上齐云一直听到洪箭那边打开杂音沙沙的电视在不断地看新闻,国际新闻、中央新闻、地方新闻,各种新闻……齐云以前从来不知道新闻播音员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也可以那么吵人,吵得她头疼,可她又不愿意过去提醒洪箭小声点,现在的她就像突然坠入幻境的爱丽丝,听着洪箭的房间里有响动的声音,她才能感觉到那是从自己熟悉的世界里一起“穿越”来的同伴。
晚上11点左右,洪箭那边的动静消失了,夜一下子静寂下来,没过多久隔壁传来沉稳绵长的呼吸声,齐云仍然是一丝睡意也没有,无可奈何地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烙饼,听到洪箭的沉睡的呼吸声几乎是有些嫉妒到了愤恨的程度,几乎直想敲敲墙壁,把他敲醒陪自己说话。
可也只是想想而已。齐云撇撇嘴,别说现在洪箭对她一张扑克脸,就算他像小时候一样对自己温和照顾,毕竟现在他们已经是大人了。更何况在外人眼中他俩可以算得上门当户对,连自己母亲都深觉他们存在着成为一对“璧人”的可能性。就目前这样孤男寡女的,在深夜居于只隔着一层薄得不能再薄的墙壁的两间斗室,这情形已经说不出的诡异,再敲醒他陪自己说话?那还不用别人说什么,自己也觉得暧昧得不堪忍受了。
如果是在偶像剧里,她刚失恋痛不欲生,天上就掉下来个“好”哥哥,而且又跟着她来到穷山恶水的地方,一路充当护花使者……虽然他这个使者护花的本事有限,催花倒是很有一套,可这不也正是某些专门用脚趾头构思情节的偶像剧编剧们爱用的桥段么?嘿嘿,如果是在偶像剧里,想必接下来的剧情会急转直下,安排她与洪箭不打不相识,就此找到了真命天子,把从前那个欺侮她、伤害她的陆忧抛到九宵云外去的!当然,完美的大结局还包括陆忧到了最后一刻后悔,痛哭流涕地要求和她复合,结果只看见她一袭白色婚纱的跑车背影,在风中绝尘而去……
她想得美滋滋的,捂着嘴只差没笑出声来。不过齐云还是了解自己的,她平时虽和男生有说有笑,似乎哥们儿般无拘无束,其实内心深处却颇有分寸。在和洪箭的相处当中,尽管大人尤其是母亲“不怀好意”,可她齐云的心可是雪白雪白的!她生性干脆利索、最反感那种拖泥带水的女孩,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她甚至也见过很多女同学,明明知道对方喜欢自己而故意装傻,享受着对方的暧昧、照顾甚至是经济的惠赠,到临了还楚楚可怜地眨巴着一对大眼睛:“我一直把你当哥哥啊!”
——哥你妹呀!齐云有一个很铁的哥们儿不知为什么,屡次在这种酷爱装傻的女孩子面前折戟,每每遭遇滑铁卢时又会巴巴儿地跑到齐云面前来诉苦,齐云怒其不争地用手指狠狠点着他形同虚设的大脑门儿:“你问问她,她会允许哥哥在一起看电影大片时偷偷牵她的手吗?她会在哥哥送她施华洛世奇项链后默许哥哥亲她的脸、她还红着脸笑眯眯吗——咹?她会吗?还哥哥,哼!她们家够乱伦的呀!”
没想到那哥们儿竟勃然变色:“齐云你说话怎么这么粗俗?像你这种女孩子,以后谁敢娶?”
齐云急了:“你狗咬吕洞宾!我不是为你抱不平嘛!谁敢娶我不用你操心,反正再嫁不出去、砸我爸妈手里也麻烦不着你!”
可是在这个县城小旅馆的不眠之夜里,齐云想到哥们儿那句话突然没来由地伤春悲秋起来,她这样的女孩子谁会娶?原来心心念念以为和陆忧会永远在一起,大学四年的感情也不是假的,可是为什么他会那么冷漠地跟她分手、连听说她到边远山区支教的消息都无动于衷?他其实不爱自己?如果大学四年相濡以沫,所有眼神和回忆都是假的——那么,究竟什么才是可以信赖的爱呢?
小时候她真是喜欢洪箭的。她和洪箭都是在省政府大院里长大的孩子。洪箭比她大七岁,是院里的孩子王,打架翻墙捉鸟爬树样样在行,成绩偏又好得不得了,在院里一呼百应,不但同龄孩子臣服,当时像齐云差不多年纪的拖鼻涕小孩更是成群结伙的跟在洪箭背后拍马屁。那个年龄段的男孩子通常都最讨厌五六岁的小女孩,半大不大、嫌这嫌那、爱撒娇、爱哭而且一哭起来就没完没了,不过洪箭却肯带齐云玩。而齐云虽然被妈妈烫卷了头发、穿着全院最洋气的粉纱裙和白皮鞋,模样像个洋囡囡,可其实一点也不娇气。洪箭有时带领“手下们”做一项艰难的“任务”,比如钻好几里长的地下防空洞时,那防空洞里一片漆黑、灰尘蛛网密布,还有很多“黑暗精灵系”的生物出没,许多平时彪乎乎的男孩都不敢下去或者没走几步就打了退堂鼓,还有的虽跟下去了,走到半路却吓得哭爹唤娘,洪箭还得安排他们原路返回,就这样拖拖拉拉,走到防空洞另一端的出口时洪箭的“队伍”已溃不成军,而默默紧跟着他的三个人除了两个和他一边大、平时也较“野”的男孩之外,还有一个竟是印了满脑门灰却一脸坚毅抿着小嘴的小齐云。当时洪箭吃惊地问:“齐云,你害怕吗?”齐云笑眯眯地回答:“阿箭哥在,我不怕。”
那时候她是真心信任洪箭呀。觉得洪箭是比父母还值得托付的人,如果天塌下来,洪箭那么厉害,肯定也能挡着。她也是一样,对洪箭好得没有一丝保留,所有她最好的东西,都要拿出来与洪箭分享。
可是那时候她对洪箭的喜欢,就如同那时的洪箭也喜欢她一样,是种淡淡的喜悦的心情。喜欢一个人,在一起会很开心,而爱一个人,在一起会莫名地失落;喜欢一个人,永远是欢乐,而爱一个人,会常常让人流泪;喜欢一个人,当你想起他时会微微一笑,爱一个人,当你想起他会对着天空发呆;喜欢一个人,是欣赏着他的优点,而爱一个人,要包容他所有的缺点。
总而言之,喜欢就像是一种心情,而爱,那是一种感情。齐云正在胡思乱想着,突然一阵紧促的铃声打破了深夜的寂静,吓得齐云一哆嗦,顿时了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是洪箭的手机铃声。齐云屡次向洪箭抱怨过,为什么要把手机铃声调成救火车的声音?吓死人不偿命。洪箭的回答自然无比高冷:他们这种敬业有操守的新闻记者,都是抢新闻如救火,之所以调成救火车,也是为了不会湮灭于市井之声当中,无论在多么嘈杂的环境下都能及时听见。
对此,齐云的态度是朝天空翻三个白眼,大表不屑。可是显然这深夜电话,确实像前来预报火情的一个追魂夺命Call,她听见洪箭那边向电话里问了一句后就语气大变,一迭声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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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箭挂了电话。齐云尚且迷糊,没搞清楚洪箭口中的“马上”是何意思,只听见洪箭那边一阵风也似的悉悉索索之声,接着就有两下不轻不重、但清晰有力的扣门声传到齐云耳朵里。
“干吗?”齐云坐起身。
“呃……云云,吵醒你啦?一会儿接着睡吧。我只是告诉你一声,我有紧急任务要赶明早最早的一班车离开这里,明天就不能送你去村里了……你一个人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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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齐云也明明听到了洪箭接的那个电话,他急得声音都变调了,看来真的是救场如救火。再回过头来一想,别的支教老师不都是一个人孤闯村寨?难不成都有护花使者送?别人行,我又为什么不行?
齐云镇定下来,对门外扬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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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云说完就不再作声,装出睡着的样子。她听见门外的人静了静片刻,慢慢走开了。狭窄的吱扭作响的楼梯上,传来他的摄影器材长包擦碰地面的声音。
很快的,这种声音也消失了,夜又恢复了宁静。齐云在黑暗中微笑了一下,抹了一把脸上汩汩流下的眼泪。也不知道命运之神是不是抽风了,这半年来,以前被父母朋友众星捧月般捧在手心里的她一而再地尝到了被人轻视、甚至是无视的滋味,洪箭在这个深夜里的离去,几乎有着和陆忧一样“薄情寡义”的意味。
齐云苦笑了一下。其实对于从小一个大院里长大的洪箭,她是有一些了解的,洪箭这种男人最爱的大概永远不会是什么女人,而是他的事业和追求,他就是那种重“公”而轻“私”的男人,就像他的父亲洪伯伯一样,全世界的人都夸赞洪伯伯英明睿智、才华横溢、两袖清风,可齐云从小熟悉秦阿姨,知道做这种男人身后的女人不是没有无奈和委屈的。
其实,7年前洪箭差不多也是这样弃她而去。14岁的她心地单纯地依恋着洪箭,就好像一片影子依恋着自己的树林,但是洪箭拿到了纽约摄影学院的Offer,为了学业、为了前程,他一言不发地走了,连告别都没有,只在他飘洋过海之后,才在寄来的信件中寥寥数字提到了她。
连一向铁面的洪伯伯拿这封信来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都像是怕了齐云的眼泪。可是从那之后,齐云反倒偏要把眼泪都藏在心底。虽然很多个夜晚怀抱着怅然若失醒过来,她也会在心里埋怨她一直看作比亲人还亲的阿箭哥,你怕我哭所以不跟我告别,是不是我的眼泪只要在你的空间里不存在,你就可以当作我不会哭?
后来洪箭学业有成,事业也算有成,可以说是衣锦回国,但是齐云后来才知道,回家乡之前洪箭已在中国住了半年之久,是因为一直在做他的新闻,所以一直也没顾得上见她。
别把自己看成太重要的人。齐云自嘲地伸了伸手脚,在床上翻了个身。想想陆忧,又想想洪箭,她鼓励自己,一定要争气、要坚强,要做得好好的,给所有在意识或潜意识里轻视过她的人看看,她齐云是名副其实的侠女十三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