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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千户府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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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浩选了大概四百多军户,着四百八十二个军户是昨天在鸡罩山后山的水潭里泡过的军户,有二十五个惧怕游水的军户灰溜溜的回到了广海卫。那四百多个军户其中有八个人是旱鸭子,不知道他们傻还是朱浩给的工资高,一闭眼睛就往水潭里钻。

    好在,铁血会的家丁看着,又给救了回来。

    1642年朱浩准备练兵,由此走上了辉煌得道路,成就了大明帝国的浩大版图。

    朱浩的伟大,在于其思想的新奇和执行时的勇敢。从十六岁起他就具有战争经验,而且经常在学习,发明,改进,并且敢作敢为对他而言,在战争中能有如此惊人的成就,原因就在于,一般人都认为,那是不可能的。

    朱浩对战争艺术的最大贡献,他首先认识到纪律为基础的,而纪律的基础又是有效率的行政和领导能力。他的多数军官都是年轻人,他不欢喜六十岁以上的将领,并且强迫军官照顾他们的部下。

    作者在《二十五年的战争》中说:“朱浩不仅使部下衣食无缺,在驱赶后金的战场上,他的士兵穿的棉大衣以御严寒,随时备有帐棚,保护他们不受恶劣天气困扰和获得最合乎人道的生活。在军营生活中严禁酗酒、赌博和说下流话。他也不准有放浪的妇女存在,他坚持所有随营妇女都必须与士兵具有婚姻关系。”

    此外,朱浩也是自古以来第一位把战术基础放在武器威力之上的统帅。

    朱浩在领兵向敌人进攻时候,为了避免损失而退却。宿营,以及用野战工事增强营地方面,几乎没有一个人可以与朱浩比美,朱浩的筑城、攻击和防御战术可说是超人一等。他善于猜测敌人意图,并在战争中利用各种机会,那也是无人能及的。他对全局进行总览之后,马上就部署兵力,这足以使所有机会都对他有利。

    朱浩比其他将领高明的地方有三点:战术、组织和武器。”

    另一个与他同时代的人也有如此评论:他一向都以身作则,凡是他自己不愿做的事情,决不让别人去冒险。他自奉极为节约和刻苦。对部下能够推心置腹,知道专靠严刑峻罚不足以赢得信心和忠诚。

    当然,有的人认为,这是历史小说的春秋笔法,当不得真,还是看看我们的朱浩同学在干什么,让我们回到朱浩所在的广海卫。

    朱浩给了当了团练的军户三天假,朱浩也趁着假回到深井镇千户所。走进家门,朱浩先给何氏请安,又去了朱千户的小校场,还有十天就要启程,为了在广州府出面子,朱千户狠狠的整训自己的这批老家丁。

    “给,父亲大人请安。”朱浩拱完腰起身。

    校场中,烟尘滚滚,不同颜色的衣甲交错在一起,倒也有些真实演战的气势。

    但朱浩摇摇头很满意,老家丁拿手拿的东西太简陋,硬木制品的兵器手感分量也和真正的刀枪相去甚远,不能完全检验出效果。打中虽然不会死人,但鼻青脸肿的的是不免了。

    朱千户就很满意,绰号假商人的他,就从没上过战场,对于打战的概念还处于初级阶段,认为打仗就向到乡下平械斗一样轻松。那些老家丁知道老爷的兴趣不在这里,就演戏一样演给朱千户看。

    朱千户骑着白龙马拿着小盾牌,带着横刀,穿着水磨锁子护颈头盔,身上套着一件锁子甲,脚穿一双朱浩特别制作的老牛皮,现代版的士兵鞋,要是21世纪的人看见了,整个一个傻宝。

    南方骑兵由于很少受到蒙古骑兵的影响,仍然保留明初唐宋披挂式甲胄,全身披挂,武装到牙齿,朱千户脚嫌有臭味何氏不给他上chuang,就没有穿大明朝的虎头亮银靴。

    朱浩也知道,明末那些家丁们在之盔甲,外面新表可观,内里铁叶,一片数个眼,锈烂惟存铁形,还是好的,其空落如筛子一般,敌射可透,刀砍可破,尤其是南方的大明军丁。

    “来了,给你娘请过安没有。”朱千户坐着白龙马上问。

    “请安了,你几时去大操练?”朱千户下了马,把缰绳甩给福伯,这时过来三位老家丁头目,其中一个姓冯的老家丁,一边给朱千户解了盔甲,一边笑着跟朱浩讲:“大少爷,我家的小儿子,没气到你吧!不行就狠狠的凑,那小子皮实。”

    朱浩看着姓冯的老家丁,“是啊!那小子皮实,我不揍他行吗!挨过揍,现在升官了,支队长了。”

    姓冯的老家丁一听,愣了一下子,马上变得狂喜,“大少爷,甲胄在身,我就不给你使全礼了。”说罢,姓冯的老家丁单膝一跪,手捧抱拳。

    “起来,说话,”朱浩嘘手一放。

    剩下的两个家丁可怜兮兮的望着朱千户,朱千户一瞪眼,扭头对朱浩说:“你那个团练招兵,怎么也要找自家兄弟,还要是头目,军官,你的两个叔叔都是本分人,他们的儿子如果在战场上,他们会誓死保卫你的安全,记住没有。”

    “儿子,谨记。”

    “哦,我给你新作了一套盔甲,我让牛绍去后花园去哪了,还有几位叔叔和家丁的盔甲也一起拿过来。”

    等了半个时辰,牛绍跟铁血会的七个少年,用三辆马车把那些盔甲送过了。

    兵贵精不贵多任何时候都是如此,朱浩看着年过四十的三十六位老家丁,在哪里喜羊羊的看着这些装备,朱浩虽然研制这些装备花了时间跟金钱,但朱浩认为是值得的。

    那边牛绍在铁血会的冯毅的帮助下,将两套甲和兵器搬下了马车,朱千户伸着懒腰走近几步,摸摸放在草垛上的盔甲,有些开玩笑又有些不屑道:“还以为什么宝贝,一套薄薄的铁甲,还渡了白银在上面。”

    抄起草垛子上的头盔,这个头盔在大明朝的人看来其丑无比,朱千户敲了敲道:“还成,是个铁家伙渡了一层草绿色的漆,向半个番瓜。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当年辽东大战时,杨镐麾下先锋大将,总兵杜松就戴了武库换装的崭新战盔,让建奴一箭射穿头盔,死了。”

    朱千户将头盔戴在姓冯的家丁脑袋上,然后朱千户给姓冯的家丁又绑上盔带,头盔的盔带上,还在下巴底下缝了一块一寸左右的牛皮,姓冯的家丁一身摔打的脏衣服,看着十分滑稽。

    朱千户哈哈大笑,将立在草垛下的横刀抓住,退起刀鞘,顺着草垛一米二长的灰不垃圾横刀,刀滑到地上,手指搭在刀刃上拭刃,盯着刀刃道:“着把兵器,佛山人田泽造的好,多少钱一把?”

    “田泽还算热心肠,知道你要出征,花了十几天,打造了五把横刀,那个田泽感觉他人还不错。”

    朱千户抬头瞥一眼,朱浩嘿嘿一笑,朱千户将刀收回鞘里,“可惜我岁数大了些,十四岁才是学刀的好年纪。你福伯可是高手,有空闲了就传你两手保命。”

    朱千户随意说着,一副说大话不要本钱的神情,抓起刀鞘,呼喊道:“快都穿起盔甲来,让我开开眼。”

    朱浩将朱千户的头盔放在桌上摁紧,一把将盔顶红缨装饰给拔了,从怀里取出一支绿色的孔雀羽毛,别了两根短竹棍进去加固,刨刨苍缨盔饰,朱浩满意笑了,“各位叔叔,如果上了战场,看准绿色的羽毛就是我父亲。”

    从人点头称是。

    南军仰仗火器,家丁们自然不待见,犹如累赘一般,还防不住火器的铁甲,夏季炎热连战袄都不穿,穿的就是坎肩号衣,执行巡哨站岗任务时,下面穿的是七分裤或齐膝的短裤,看不到一点铠甲的踪迹。

    马车上摆着三十多件崭新半身鱼鳞甲,按照名单,家丁们挑选的大中小号,穿上半身甲,姓冯的老家丁,晃动晃动,半身甲紧贴着战袄,又轻,又薄很是舒服。那个姓冯的向问一下,着崭新半身鱼鳞甲防御怎么样。

    朱浩又从马车上打开一匹包装严实的帆布,里面露出了一把蓝幽幽的枪管,朱浩快速的组好了燧发枪。

    “鲁密铳!”朱千户惊叫了一声。

    这鲁密铳是万历二十六年即西元1598年明代火器专家赵士桢向鲁密国使者朵思麻请教鲁密国火枪的构造及制作方法,经改进后制成,在大明朝甚至是全世界也是非常先进的火绳枪,在后世也算是大名鼎鼎,难怪朱千户会如此惊喜。

    朱浩拿起枪摆好装填姿势将锁头往后拉,打开药池盖子取出子弹,将纸壳弹咬破将纸壳弹的火药倒入药池,闭合药池盖子,将纸壳弹内的火药倒入枪管,倒入纸壳弹内剩余的火药后铅弹还在纸壳弹内包着,朱浩直接把子弹连着纸壳塞入枪管。

    将通条从枪管下面部位取出将通条插枪管内,来回插,将通条取出,说了怎么多,实际上半分钟都没够。

    这时早有铁血会的年轻家丁取了三个空酒坛放在,小校场的练弓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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