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夺宝大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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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宝物是玉麒麟。
这尊玉麒麟本是清城派的至宝,三十多年前,在一次清城派的动乱中,这件宝贝不知被谁拿走了,从此下落不明,一度在江湖上消失了踪影,直到近几年才传出玉麒麟重现江湖的消息,后来更是不知为何会落在了林剑宏手中,还被当作了此次夺宝大会的夺宝筹码之一。
传说这玉麒麟是打开清城派最高绝密武学《无相神剑》的必需的机括之一,清城派在几十年前也算得上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大派,门下弟子众多,自那次派中出现大的动乱之后,派中的几大重要人物都过世了,余下的弟子死的死逃的逃,这个曾经辉煌一时的门派也就此没落了。
经历了重建之后,现在清城派算是在稳步发展中,新任掌门一心想要恢复清城派往日在江湖中的辉煌地位,所以在重建的同时,也到处探听玉麒麟的下落,希望能打开派中最高绝学《无相神剑》,以此来震慑群雄。
何自敬心里十分清楚这次自己身上的担子任重而道远,他在派中也算得上是元老级人物之一了,此次掌门人把此等重任交给他,足可以见对他的重视程度,所以他不能让掌门失望,必须将玉麒麟带回派中。
司仪简单介绍了玉麒麟的背景之后,便退下了台,等待众人上台打擂。
场下众人面面相觑,最后目光大都落在了何自敬身上,众所周知这玉麒麟的宝贵之处,可是却没有一人知道那最高武学到底藏在何处,更别提怎么打开它了,就算打开了,怎么去练同样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何自敬看了场上众人一眼,率先上了台。
有几个不知名的江湖人士也轮番上了台,只是十招之内就被何自敬解决得干干净净,只得灰溜溜的下了台。
台下众人纷纷议论起来,这清城派的剑法果然是名不虚传。
那为首的黑衣人见此,转身就想要逃走,却被暮天悠一把抓住了衣领,暮天悠狠狠往他膝盖一踢,他便双腿一软,重重磕在了满是石子的河岸边。
暮天悠将他胳膊扭在身后,厉声道,“说,是谁派你来的。”
那人却闭口不言,摆出一副打死也不说的样子。
“不说我就把你大卸八块,拿去喂狗。”
她话音刚落,便觉得那人身体一震,随后整个人瘫软在地,暮天悠将他翻过来一看,这才发现他竟然已经咬舌自尽了。
好不容易得来的线索又断了,暮天悠只觉得颇为遗憾,正想要好好感谢那两个突然出现的帮手,转过身却发现,那两个人竟像是从来没出现过一样,别说人影了,连根毛都没剩下。
“那两个人呢?”暮天悠惊讶地看向了京墨。
“不知道,等注意的时候他们就已经不见了。”京墨耸耸肩,表示自己也没看到。
“你们认识那两个人?”
“不认识啊,从来没见过。”
“这里不是久留之地,快走吧。”看着满地的尸体,萧辰昊抬眸望了一眼空荡荡的长生桥上,眸光深沉。
“对,赶紧走吧,”暮天悠说着连忙扯了一条衣服给他扎住伤口,“要赶紧回去处理伤口才行。”
说着,两人便带着张茂匆匆离开了现场。
京墨站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才突然大吼大叫起来,“那丁香儿怎么办?这样一来她不是很危险?!”
他们杀了对方这么多人,难保对方恼羞成怒,一气之下拿丁香儿开刀。
一阵寒风吹过,看着周围满地的死尸,京墨的身体忍不住抖了一下,也来不及多想,赶紧跟了上去。
**
满院的紫薇花开得正浓,芳香馥郁,甜到甚至有些发腻。
一个黑色的人影忽然便跃下了墙头,朝那依旧灯火通明的房间走去,轻轻敲了敲房门。
“进来。”房内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
那人便推门而入,“少爷,失手了。”
“人呢?”
“都死了。”
闻言,那男子终于缓缓转过身,他年纪大概有三十来岁,长相一般,眉目之间带了一丝书卷气息,倒不像是舞刀弄剑的粗人——他正是这林家庄的庄主林剑宏唯一的儿子林海圣。
他走到桌前坐下,倒了一杯清茶,这才皱起了眉头,语气中带了一丝不悦,“怎么回事?”
“本来就要得手了,突然出现了两个陌生男子,武功其高,出手救了他们。”
“谁的人?”
“暂时不知道。”
“那还不去查?”林海圣端起茶杯轻轻饮了一口,语气有些严厉。
“是。”那人影领了命便连忙出了房门,霎时间,院中又恢复了一片寂静。
林海圣手握着茶杯,眸光透过半开的窗户,落在屋外的静夜中,静静思索着。
他不过是想取一个小孩的命,半路却杀出这么多碍事的人,让他屡屡失手,难道这真的是天意吗?
缓缓喝完了一杯热茶,将杯子放在桌上,他这才站起身,朝内室走去。
内室的床上,躺着一个手脚被缚,全身被绑的像个粽子一般的黄衣女子。
听到有人的脚步声,她不禁扭过脸来,朝着来人的方向,林海圣走到床前,看了她一会儿,弯腰拿出了塞在她口中的布条。
“狗贼,还不快放了姑奶奶!”丁香儿满腹的怨恨得以发泄,第一句话就开始骂他,“你这个孬种,竟然使出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暗算姑奶奶,有种你放了姑奶奶,咱们单打独斗……废物……日后你全家必定不得好死……”
林海圣见眼前这女子年纪轻轻,一张嘴骂起人却十分厉害,不禁低低笑了,“看来你是还没吃够苦头……姑娘,我们做一个交易可好?你写一封书信让你家少爷把那叫做张茂的孩子交给我,我就放了你,如何?”
“呸。”谁知他话音刚落,丁香儿就毫不留情地啐了他一口。
“呵呵,”林海圣抬起衣袖,轻轻擦掉了脸上的口水,眸光中突然闪过一丝杀意,他一把捏住了面前女子的下颌,沉声道,“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杀了你?”
他生气了,所以力道颇大,捏的丁香儿只觉得自己骨头都快被捏碎了,脸上也不禁露出了一丝痛苦的表情。
“你杀吧,少爷他会替我报仇的……我就算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好,很好,”见她不肯乖乖合作,林海圣彻底怒了,他忽然站起身来,负手而立,“你好像,很在乎你家少爷……你说,若是他明早看到你被先奸后杀,赤身裸体扔在大街上,他会作何感想?”
林海圣这番话确实比什么酷刑都管用,他看到床上的丁香儿的身体明显一僵,脸上露出了一丝恐惧的表情。
她平时虽然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但是她心里是很清楚女子的清白比什么都重要的,因为她心中一直爱着京墨,所以才那么讨厌别人碰自己——就连那次女扮男装的暮天悠想要去帮她脱掉湿的衣服,她都下了重手。
若是真被京墨看到她那副样子,她就算死,也死不瞑目。
见她不说话了,林海圣知道自己的话起了作用,嘴角不禁轻轻勾起,他又在床头坐下,指腹轻轻抚过丁香儿光滑细嫩的脸庞,“这么一个小美人儿,若是就这样杀了,那多可惜……不如你跟了我?只要你肯对我忠心,我定然不会亏待你,你看如何?嗯?”
“别用你的脏手碰我!”丁香儿一脸嫌弃地躲开了他的手,凛然道,“你别做梦了,我家少爷比你好一千倍一万倍,我是不可能跟着你的。”
“哈哈,那你又是哪里来的自信,觉得他还会要你?”林海圣说着,一把扯下蒙在她眼前的白色布条,看着她红肿的眼睛,忍不住惋惜道,“可惜可惜,一个正值妙龄的女子却偏偏成了个瞎子,你说你都这样了,你家少爷还会要你吗?现在的你于他来说,不过是个累赘罢了。”
林海圣的话,像是一颗颗铁钉,钉在她的心上,让她觉得胸口生疼,透不过气来。
是啊,现在的她,双目失明,什么都看不到了,她这辈子都会是一个瞎子了,已经配不上京墨了,更不可能连累京墨照顾她一辈子。
“你杀了我吧。”丁香儿的声音明显低沉下来,语气中带着深深的恨意。
“杀了你?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把你弄回来的,你放心好了,现在的你还有利用价值,我是不会杀了你的,”林海圣盯着那双红肿的早已看不出样子的眼眸,又开始继续企图拉拢她,“你若是肯跟我,我立刻就找医术最好的人帮你治好眼睛如何?你可要想好了,时间再拖,你就得一辈子生活在黑暗中了,连你最在乎的少爷,也不可能再看见了。”
一辈子再也见不到少爷。
丁香儿犹豫了,她的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了京墨的音容笑貌,那些他们从小到大一起长大的片段,一幕幕在她眼前划过,开心的,难过的,那般真实,让她的心头涌上了一丝辛酸。
一串晶莹的液体从她的眼角流出,划过她细嫩的脸庞,打湿了枕头。
若是再也不能见到京墨,那么她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她只不过想一辈子跟在京墨身边,陪着他,哪怕不能嫁给他,不能当他的妻,只要能在他身边,每天都看到他,能服侍他,她也就心满意足了。
她很笨,她什么都不会,做饭能烧了厨房,洗衣服能把上好的绸缎洗烂,除了武功稍微看得过去以外,几乎做什么都不行,可是少爷却从来没嫌弃过她,总是一边骂着她一边去给她做饭,她心里真的很感激。
只要能留在京墨身边,不管什么她都愿意去做,哪怕是让她去背她最不擅长的诗词歌赋,去学她根本学不会的琴棋书画,她也愿意。
说到底,那个叫做张茂的孩子,与他们不过是萍水相逢,根本没有多大的关系,况且那是他和林海圣之间的深仇大怨,又关他们这些旁人什么事呢?
她为什么要为了一个认识不过才几天的人牺牲自己的下半辈子?
权衡之后,她忽然就下定了决心,“好,我答应你,我帮你杀了你想杀的那个人,可好?”
第二日,便是林家庄的夺宝大会正是开始之日。
丁香儿不见了,京墨本来也没什么心思参加,但是手头也没什么蛛丝马迹,只能去现场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的线索。同时,他也飞鸽传书回家,让家里的老头子派人过来支援——他算是看出来了,这趟江湖之行恐怕不是那么简单,为了他的小命着想,还是让他爹多派几个人过来保护一下他为妙。
一大早,林家庄庄主林剑宏就站在大门口迎接众宾客了。
这位庄主年龄大概有六十岁出头,长得倒是矮矮胖胖的,颇像个商人,若是不知道他身份,几乎很难将他与江湖人士联系起来。
他长得很是慈眉善目,一张微胖的脸上带着笑意,十分平易近人,言行举止之间却又透出一种自然而然的威严气息。一般来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们对自己的平时的活动圈子都很了解,所以想要判定是不是同一类人,只需要聊上几句便可以判断出来。
可是这位林庄主却十分不同。他浑身上下明明透着一种富家老爷的贵气,可是与那些舞刀弄剑的江湖人士站在一起谈笑风生的时候却又不显得格格不入。
京墨代表他们一行人上前与林剑宏打了招呼。
那位林庄主听到乐浪京家名号,拉着京墨好生寒暄了一番。暮天悠虽然没去过京墨家,但是从这一路的情况来看,她已经明白了京墨家在江湖中也是有一定地位的,尤其是他爹,年轻的时候似乎是个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可惜京墨这个侠二代太不给面子了,混得还不如他爹,如今也算是老大不小了,还要处处拿着他爹的名号在江湖上混。
正在众人寒暄间,一个身着青衫的男子忽然带了两个小厮来到了门口,正是这林家庄的大少爷林海圣。
他的目光在京墨一行人身上一扫而过,一眼便看到了跟在暮天悠身旁的张茂,他眸光沉了沉,随后便来到了林剑宏身旁,扶了他语气中略带责怪道,“爹,你都站了这么久了,进去歇歇吧。”
林老庄主笑着摆了摆手道,“今日众贵宾光临我林家庄,实在是给足了面子,我在这里相迎自是理所当然的分内之事。”
“身体要紧,这门口迎宾就让我来吧,”说着,他转了头,对身后的管家道,“扶我爹进去歇着吧。”
“是。”
林老庄主见拗不过他,也就只好听他的话进去了。
京墨等人见此,向他点了点头,算是行礼,便进去了。
此次大会的主擂台设在林家庄的前院。一进去,里面早已摆好了座椅,不少江湖人士已经就座,京墨等人见此,也就找了个地方坐下。
擂台上,盛放着这次的宝贝,众人的目光几乎都落在那几件宝物上,在底下小声议论着。
京墨大概扫了一眼已经就座的人,反正是没几个认识的,其实他行走江湖也不多,以前的大部分日子都是待在帝京享受那种繁华富贵如云的日子,而且他武功也不行,更不存在江湖上的不打不相识这一说。
昨晚那一战以后,对方没有再送来消息,他心中虽然担心丁香儿,却也无奈,只能看看能不能在今日的夺宝大会上找到些许蛛丝马迹。
刚入座,视线中突然出现了几个熟悉的人影,原来竟是何自敬一行人,他们找了个位置坐下后,便也一起静静等着夺宝大会的开始。
京墨的目光一直没离那挂在擂台之上的一卷挂轴,正是传说中的那什么王奉的传世之作。那是一副仕女秋游图,泛黄的纸卷上,几个云鬓高挽,穿着齐胸襦裙的仕女栩栩如生,周围的青山绿水环绕,美不胜收,那些仕女的表情十分自然,形态各异,衣袂无风自动,清新飘逸。
其实单从整幅画的构图和作画手法来说,虽然十分不错,但也没有到那种高超的地步。
或许是因为作者的名气太大,所以随便一幅画都能价值连城,但是对于京墨这种不很懂得欣赏书画的人来说,他实在不明白家里的老头子为什么这般想要这幅画。
百无聊赖的等了大约有半个时辰,堂上的座位终于陆陆续续坐满了人,这些人,来此的目的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真的想要抢夺那些宝贝,这些人大都有一定的实力,自然也有一定的名气,第二种则是为了来打擂,毕竟若是能在这种场合打赢某些早已成名的江湖人物,那么自己的江湖名气便可一夜之间传遍大江南北,也就从此一战成名了,而第三种,也是纯粹为了来观看这场盛会,凑个热闹,他们大多包括众江湖人物的亲友团,以及钱多没事干的有钱公子哥赞助商。
京墨本来应该算是第一种,可惜他没有实力,所以就更偏向第三种,虽然家里的老头子要他带那幅画回去,但是说到底,肯定还是自己的小命比较重要,这件事,还是得量力而行。
第二件宝物是玉麒麟。
这尊玉麒麟本是清城派的至宝,三十多年前,在一次清城派的动乱中,这件宝贝不知被谁拿走了,从此下落不明,一度在江湖上消失了踪影,直到近几年才传出玉麒麟重现江湖的消息,后来更是不知为何会落在了林剑宏手中,还被当作了此次夺宝大会的夺宝筹码之一。
传说这玉麒麟是打开清城派最高绝密武学《无相神剑》的必需的机括之一,清城派在几十年前也算得上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大派,门下弟子众多,自那次派中出现大的动乱之后,派中的几大重要人物都过世了,余下的弟子死的死逃的逃,这个曾经辉煌一时的门派也就此没落了。
经历了重建之后,现在清城派算是在稳步发展中,新任掌门一心想要恢复清城派往日在江湖中的辉煌地位,所以在重建的同时,也到处探听玉麒麟的下落,希望能打开派中最高绝学《无相神剑》,以此来震慑群雄。
何自敬心里十分清楚这次自己身上的担子任重而道远,他在派中也算得上是元老级人物之一了,此次掌门人把此等重任交给他,足可以见对他的重视程度,所以他不能让掌门失望,必须将玉麒麟带回派中。
司仪简单介绍了玉麒麟的背景之后,便退下了台,等待众人上台打擂。
场下众人面面相觑,最后目光大都落在了何自敬身上,众所周知这玉麒麟的宝贵之处,可是却没有一人知道那最高武学到底藏在何处,更别提怎么打开它了,就算打开了,怎么去练同样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何自敬看了场上众人一眼,率先上了台。
有几个不知名的江湖人士也轮番上了台,只是十招之内就被何自敬解决得干干净净,只得灰溜溜的下了台。
台下众人纷纷议论起来,这清城派的剑法果然是名不虚传。
那为首的黑衣人见此,转身就想要逃走,却被暮天悠一把抓住了衣领,暮天悠狠狠往他膝盖一踢,他便双腿一软,重重磕在了满是石子的河岸边。
暮天悠将他胳膊扭在身后,厉声道,“说,是谁派你来的。”
那人却闭口不言,摆出一副打死也不说的样子。
“不说我就把你大卸八块,拿去喂狗。”
她话音刚落,便觉得那人身体一震,随后整个人瘫软在地,暮天悠将他翻过来一看,这才发现他竟然已经咬舌自尽了。
好不容易得来的线索又断了,暮天悠只觉得颇为遗憾,正想要好好感谢那两个突然出现的帮手,转过身却发现,那两个人竟像是从来没出现过一样,别说人影了,连根毛都没剩下。
“那两个人呢?”暮天悠惊讶地看向了京墨。
“不知道,等注意的时候他们就已经不见了。”京墨耸耸肩,表示自己也没看到。
“你们认识那两个人?”
“不认识啊,从来没见过。”
“这里不是久留之地,快走吧。”看着满地的尸体,萧辰昊抬眸望了一眼空荡荡的长生桥上,眸光深沉。
“对,赶紧走吧,”暮天悠说着连忙扯了一条衣服给他扎住伤口,“要赶紧回去处理伤口才行。”
说着,两人便带着张茂匆匆离开了现场。
京墨站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才突然大吼大叫起来,“那丁香儿怎么办?这样一来她不是很危险?!”
他们杀了对方这么多人,难保对方恼羞成怒,一气之下拿丁香儿开刀。
一阵寒风吹过,看着周围满地的死尸,京墨的身体忍不住抖了一下,也来不及多想,赶紧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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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院的紫薇花开得正浓,芳香馥郁,甜到甚至有些发腻。
一个黑色的人影忽然便跃下了墙头,朝那依旧灯火通明的房间走去,轻轻敲了敲房门。
“进来。”房内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
那人便推门而入,“少爷,失手了。”
“人呢?”
“都死了。”
闻言,那男子终于缓缓转过身,他年纪大概有三十来岁,长相一般,眉目之间带了一丝书卷气息,倒不像是舞刀弄剑的粗人——他正是这林家庄的庄主林剑宏唯一的儿子林海圣。
他走到桌前坐下,倒了一杯清茶,这才皱起了眉头,语气中带了一丝不悦,“怎么回事?”
“本来就要得手了,突然出现了两个陌生男子,武功其高,出手救了他们。”
“谁的人?”
“暂时不知道。”
“那还不去查?”林海圣端起茶杯轻轻饮了一口,语气有些严厉。
“是。”那人影领了命便连忙出了房门,霎时间,院中又恢复了一片寂静。
林海圣手握着茶杯,眸光透过半开的窗户,落在屋外的静夜中,静静思索着。
他不过是想取一个小孩的命,半路却杀出这么多碍事的人,让他屡屡失手,难道这真的是天意吗?
缓缓喝完了一杯热茶,将杯子放在桌上,他这才站起身,朝内室走去。
内室的床上,躺着一个手脚被缚,全身被绑的像个粽子一般的黄衣女子。
听到有人的脚步声,她不禁扭过脸来,朝着来人的方向,林海圣走到床前,看了她一会儿,弯腰拿出了塞在她口中的布条。
“狗贼,还不快放了姑奶奶!”丁香儿满腹的怨恨得以发泄,第一句话就开始骂他,“你这个孬种,竟然使出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暗算姑奶奶,有种你放了姑奶奶,咱们单打独斗……废物……日后你全家必定不得好死……”
林海圣见眼前这女子年纪轻轻,一张嘴骂起人却十分厉害,不禁低低笑了,“看来你是还没吃够苦头……姑娘,我们做一个交易可好?你写一封书信让你家少爷把那叫做张茂的孩子交给我,我就放了你,如何?”
“呸。”谁知他话音刚落,丁香儿就毫不留情地啐了他一口。
“呵呵,”林海圣抬起衣袖,轻轻擦掉了脸上的口水,眸光中突然闪过一丝杀意,他一把捏住了面前女子的下颌,沉声道,“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杀了你?”
他生气了,所以力道颇大,捏的丁香儿只觉得自己骨头都快被捏碎了,脸上也不禁露出了一丝痛苦的表情。
“你杀吧,少爷他会替我报仇的……我就算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好,很好,”见她不肯乖乖合作,林海圣彻底怒了,他忽然站起身来,负手而立,“你好像,很在乎你家少爷……你说,若是他明早看到你被先奸后杀,赤身裸体扔在大街上,他会作何感想?”
林海圣这番话确实比什么酷刑都管用,他看到床上的丁香儿的身体明显一僵,脸上露出了一丝恐惧的表情。
她平时虽然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但是她心里是很清楚女子的清白比什么都重要的,因为她心中一直爱着京墨,所以才那么讨厌别人碰自己——就连那次女扮男装的暮天悠想要去帮她脱掉湿的衣服,她都下了重手。
若是真被京墨看到她那副样子,她就算死,也死不瞑目。
见她不说话了,林海圣知道自己的话起了作用,嘴角不禁轻轻勾起,他又在床头坐下,指腹轻轻抚过丁香儿光滑细嫩的脸庞,“这么一个小美人儿,若是就这样杀了,那多可惜……不如你跟了我?只要你肯对我忠心,我定然不会亏待你,你看如何?嗯?”
“别用你的脏手碰我!”丁香儿一脸嫌弃地躲开了他的手,凛然道,“你别做梦了,我家少爷比你好一千倍一万倍,我是不可能跟着你的。”
“哈哈,那你又是哪里来的自信,觉得他还会要你?”林海圣说着,一把扯下蒙在她眼前的白色布条,看着她红肿的眼睛,忍不住惋惜道,“可惜可惜,一个正值妙龄的女子却偏偏成了个瞎子,你说你都这样了,你家少爷还会要你吗?现在的你于他来说,不过是个累赘罢了。”
林海圣的话,像是一颗颗铁钉,钉在她的心上,让她觉得胸口生疼,透不过气来。
是啊,现在的她,双目失明,什么都看不到了,她这辈子都会是一个瞎子了,已经配不上京墨了,更不可能连累京墨照顾她一辈子。
“你杀了我吧。”丁香儿的声音明显低沉下来,语气中带着深深的恨意。
“杀了你?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把你弄回来的,你放心好了,现在的你还有利用价值,我是不会杀了你的,”林海圣盯着那双红肿的早已看不出样子的眼眸,又开始继续企图拉拢她,“你若是肯跟我,我立刻就找医术最好的人帮你治好眼睛如何?你可要想好了,时间再拖,你就得一辈子生活在黑暗中了,连你最在乎的少爷,也不可能再看见了。”
一辈子再也见不到少爷。
丁香儿犹豫了,她的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了京墨的音容笑貌,那些他们从小到大一起长大的片段,一幕幕在她眼前划过,开心的,难过的,那般真实,让她的心头涌上了一丝辛酸。
一串晶莹的液体从她的眼角流出,划过她细嫩的脸庞,打湿了枕头。
若是再也不能见到京墨,那么她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她只不过想一辈子跟在京墨身边,陪着他,哪怕不能嫁给他,不能当他的妻,只要能在他身边,每天都看到他,能服侍他,她也就心满意足了。
她很笨,她什么都不会,做饭能烧了厨房,洗衣服能把上好的绸缎洗烂,除了武功稍微看得过去以外,几乎做什么都不行,可是少爷却从来没嫌弃过她,总是一边骂着她一边去给她做饭,她心里真的很感激。
只要能留在京墨身边,不管什么她都愿意去做,哪怕是让她去背她最不擅长的诗词歌赋,去学她根本学不会的琴棋书画,她也愿意。
说到底,那个叫做张茂的孩子,与他们不过是萍水相逢,根本没有多大的关系,况且那是他和林海圣之间的深仇大怨,又关他们这些旁人什么事呢?
她为什么要为了一个认识不过才几天的人牺牲自己的下半辈子?
权衡之后,她忽然就下定了决心,“好,我答应你,我帮你杀了你想杀的那个人,可好?”
第二日,便是林家庄的夺宝大会正是开始之日。
丁香儿不见了,京墨本来也没什么心思参加,但是手头也没什么蛛丝马迹,只能去现场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的线索。同时,他也飞鸽传书回家,让家里的老头子派人过来支援——他算是看出来了,这趟江湖之行恐怕不是那么简单,为了他的小命着想,还是让他爹多派几个人过来保护一下他为妙。
一大早,林家庄庄主林剑宏就站在大门口迎接众宾客了。
这位庄主年龄大概有六十岁出头,长得倒是矮矮胖胖的,颇像个商人,若是不知道他身份,几乎很难将他与江湖人士联系起来。
他长得很是慈眉善目,一张微胖的脸上带着笑意,十分平易近人,言行举止之间却又透出一种自然而然的威严气息。一般来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们对自己的平时的活动圈子都很了解,所以想要判定是不是同一类人,只需要聊上几句便可以判断出来。
可是这位林庄主却十分不同。他浑身上下明明透着一种富家老爷的贵气,可是与那些舞刀弄剑的江湖人士站在一起谈笑风生的时候却又不显得格格不入。
京墨代表他们一行人上前与林剑宏打了招呼。
那位林庄主听到乐浪京家名号,拉着京墨好生寒暄了一番。暮天悠虽然没去过京墨家,但是从这一路的情况来看,她已经明白了京墨家在江湖中也是有一定地位的,尤其是他爹,年轻的时候似乎是个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可惜京墨这个侠二代太不给面子了,混得还不如他爹,如今也算是老大不小了,还要处处拿着他爹的名号在江湖上混。
正在众人寒暄间,一个身着青衫的男子忽然带了两个小厮来到了门口,正是这林家庄的大少爷林海圣。
他的目光在京墨一行人身上一扫而过,一眼便看到了跟在暮天悠身旁的张茂,他眸光沉了沉,随后便来到了林剑宏身旁,扶了他语气中略带责怪道,“爹,你都站了这么久了,进去歇歇吧。”
林老庄主笑着摆了摆手道,“今日众贵宾光临我林家庄,实在是给足了面子,我在这里相迎自是理所当然的分内之事。”
“身体要紧,这门口迎宾就让我来吧,”说着,他转了头,对身后的管家道,“扶我爹进去歇着吧。”
“是。”
林老庄主见拗不过他,也就只好听他的话进去了。
京墨等人见此,向他点了点头,算是行礼,便进去了。
此次大会的主擂台设在林家庄的前院。一进去,里面早已摆好了座椅,不少江湖人士已经就座,京墨等人见此,也就找了个地方坐下。
擂台上,盛放着这次的宝贝,众人的目光几乎都落在那几件宝物上,在底下小声议论着。
京墨大概扫了一眼已经就座的人,反正是没几个认识的,其实他行走江湖也不多,以前的大部分日子都是待在帝京享受那种繁华富贵如云的日子,而且他武功也不行,更不存在江湖上的不打不相识这一说。
昨晚那一战以后,对方没有再送来消息,他心中虽然担心丁香儿,却也无奈,只能看看能不能在今日的夺宝大会上找到些许蛛丝马迹。
刚入座,视线中突然出现了几个熟悉的人影,原来竟是何自敬一行人,他们找了个位置坐下后,便也一起静静等着夺宝大会的开始。
京墨的目光一直没离那挂在擂台之上的一卷挂轴,正是传说中的那什么王奉的传世之作。那是一副仕女秋游图,泛黄的纸卷上,几个云鬓高挽,穿着齐胸襦裙的仕女栩栩如生,周围的青山绿水环绕,美不胜收,那些仕女的表情十分自然,形态各异,衣袂无风自动,清新飘逸。
其实单从整幅画的构图和作画手法来说,虽然十分不错,但也没有到那种高超的地步。
或许是因为作者的名气太大,所以随便一幅画都能价值连城,但是对于京墨这种不很懂得欣赏书画的人来说,他实在不明白家里的老头子为什么这般想要这幅画。
百无聊赖的等了大约有半个时辰,堂上的座位终于陆陆续续坐满了人,这些人,来此的目的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真的想要抢夺那些宝贝,这些人大都有一定的实力,自然也有一定的名气,第二种则是为了来打擂,毕竟若是能在这种场合打赢某些早已成名的江湖人物,那么自己的江湖名气便可一夜之间传遍大江南北,也就从此一战成名了,而第三种,也是纯粹为了来观看这场盛会,凑个热闹,他们大多包括众江湖人物的亲友团,以及钱多没事干的有钱公子哥赞助商。
京墨本来应该算是第一种,可惜他没有实力,所以就更偏向第三种,虽然家里的老头子要他带那幅画回去,但是说到底,肯定还是自己的小命比较重要,这件事,还是得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