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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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大厅,立刻有一名打扮得很庄重的男侍者迎了上来,语气恭敬的问道。
“尊敬的女士您好,请问您是否有预订的位置?”
庄半梅点了点头,随即说出吴越所订的位置。
男侍者微微欠身道:“好的,请跟我来。”说完,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示意庄半梅跟他走。
很快,男侍者就带着庄半梅来到了她所说的位置。这是一个靠窗的地方,宽大的落地窗在餐厅里的繁华灯光映衬之下,往外看去依稀可以见到窗外的街景。庄半梅对男侍者说了一声谢谢。
由于吴越此刻是背对着庄半梅的,所以他并没有看到庄半梅。庄半梅注意到,今晚的吴越似乎穿着一套淡紫色的西服,是庄半梅最喜欢的颜色。
庄半梅没有多想,走到吴越的身旁,轻声问道:“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吴越回头一看,见是庄半梅后又瞧见了她今天的打扮,同样显得很惊讶,听见庄半梅这么说,转而笑道:“当然!”
看到吴越惊讶的目光,庄半梅心里感到一丝得意,虽然她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不过那仅限于不相关的人。
“抱歉,让你久等了。”庄半梅礼貌性地说道。
吴越似乎很享受庄半梅带给她的这种感觉,摇了摇头,很绅士地说道:“我也是刚到。你今天真漂亮。”
庄半梅微微一笑:“是吗?谢谢。”
随手打了个响指,立刻有侍者走了过来,吴越礼貌性的先询问庄半梅的意见,两人都知道这样约会主题并不在此。于是随意点了一杯咖啡。
于吴越离得近了,让庄半梅有机会仔细的打量起他来。今天的吴越不得不说还是很吸引人的,剑眉星目,如刀削的脸颊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一身紫色的西装透露出一股淡淡的优雅。
对于这样的吸引人的男人,撇开家世不说,应该是放到哪里都是属于那种女人追逐的对象。但是对于庄半梅来说,这样的男人并不缺乏,应该说真正吸引她的是吴越的‘恰到好处的小聪明’。
在庄半梅打量着吴越的同时,吴越同时也在打量着他,庄半梅甚至能够从吴越的眼神中读出一抹几乎每个男人都有的**,但是那样的感觉仅仅是一闪而逝。
庄半梅淡淡一笑,轻声道:“用这样目不转睛的眼神盯着一位女士看,你不觉得这是一件很失礼的事么?”
吴越似乎并不掩饰自己对庄半梅的惊艳神色:“美好的东西总是让人迷恋的。”吴越笑了笑,目光仍然停留在庄半梅白皙的脸颊上:“美好的东西总是让人迷恋的。”
“你今天真漂亮。”吴越重复道。
庄半梅不答,本以为自己那么说吴越会有所忌惮的收回他的目光,没想到他却仍然那副目不斜视的模样,这反而让庄半梅感到有些不自然。
无奈的叹了口气,这个时候侍者将两人所点的咖啡端了上来。
为了掩饰自己的心绪,庄半梅端起咖啡,放到唇边泯了一口。
吴越似乎也感觉到了庄半梅的不自然,遂移开了自己的视线。只是当他的目光转过的一刹那突然被庄半梅的手指吸引了注意力,准确的说是庄半梅无名指上的一道浅痕。
不过吴越仅仅是匆匆一瞥便不再留恋,因为他清楚的知道类似于这样的痕迹代表着什么。像庄半梅这样的女人并不缺乏故事,只是那样的过去只能被潜藏在心里,随意去触碰它显然并不明智。
吴越的心绪有那么一瞬间被汹涌的记忆冲击得片刻失神。
他的举动并没有逃过庄半梅的眼神,在吴越打量庄半梅时,庄半梅虽然并没有正面回应他的目光,但是却在不经意间注视着吴越。
“你怎么了?”庄半梅问道。
吴越摇头道:“没什么,想起了一些从前的事情。”
“喔?”庄半梅没想到吴越这么坦白。略一思索,便开口问道:“什么事?”
吴越笑道:“你好奇心还蛮重的。”
庄半梅不置可否,耸了耸肩,淡淡道:“不然会冷场的。”
在吴越惊讶的目光中,庄半梅放下手中的咖啡杯,然后表情认真的看着吴越。
吴越有些‘害羞’地偏过头。
见吴越如此,庄半梅有些忍俊不禁,她没想到吴越会如此‘害羞’。
在庄半梅的注视下,吴越端起咖啡小口喝着,一时间两人陷入沉默。
趁着这短暂的沉默,庄半梅偏过头看向窗外的景色。夜,依旧那么迷人。
其实这样略显生涩的约会才是庄半梅最想要的。她已经厌倦了那些灯红酒绿。这些年来,绚丽多彩的世界虽然将她的人生渲染的五颜六色,充满激情,可是长久浸泡在其中却也让她的激情被过早磨灭。
这些年的经历不可谓不出彩。她深爱过,也受伤过,当然……也被骗过。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些故事无疑是令她迅速成长起来的良好经验,然而正是这些年来的经验使得她清楚的知道,女人的过去,有一些男人可以原谅,而有一些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够说的。深埋在心里,才是最好的办法。
当庄半梅兴致阑珊的转过头时,正好迎上吴越关切的目光,深邃的眼眸仿佛能看透她心中的所思所想。
庄半梅慌乱的移开眼线,想起刚才吴越的眼神,感到脸颊有些微微发烫。
他刚才一直在关注着自己吗?庄半梅这么想着,如果是的话,那他岂不是将自己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想到这里,庄半梅皱了皱眉。当她抬头再次看向吴越时,慌乱的心绪已经平复下来。
也许是感觉到了庄半梅的不悦,吴越解释道:“抱歉,刚才看到你思考的模样不忍心打扰你。”说完这句话的同时吴越眨了眨眼,有些促狭地说道:“另外……补充一句,你的侧面也很迷人。”
听了吴越的话,庄半梅没好气儿的白了他一眼。
这时,大厅里逐渐响起了轻慢的小倩小倩符,一阵阵悠扬悦耳的小倩乐声传来,打破了原本安静的气氛。
一旁陆陆续续有情侣起身走到大厅中央处,伴随着小倩乐翩翩起舞。
在庄半梅平静的注视之下,吴越起身向她款款走来,伸出右手对她示意:“我有荣幸么?”
在大厅明亮堂皇的灯光映衬之下,吴越的身形越发高大。吴越是个优秀的男人,在他身上有着许多令女人着迷的地方,庄半梅在心中这般评价着。
伸手搭在吴越的手上,庄半梅亦随着他缓缓行至大厅中央。
吴越的手仅仅是轻轻搭在她的腰间,感受着自腰间传来的温度,庄半梅能够想象得到吴越手掌的宽大,一瞬间,心仿佛狠狠的抽*搐了一下。
小倩乐声轻轻扬起,庄半梅在吴越的带动之下伴随着小倩乐缓缓流淌,吴越的舞技很娴熟,以至于庄半梅的在他的面前略微显得有些‘生涩’。
“你的舞跳得真好。”庄半梅由衷的赞道。
吴越笑了笑:“你也不错!”顿了顿,又问道:“看起来你经常来这种地方?”
庄半梅道:“不常来,你呢?”
“一样。”
吴越和庄半梅两人虽然不是初次见面,但严格来讲上一次见面两人说的话就那么几句,所以说这次应该算得两人第一次配合。但是这非但没有影响到两人,反而是随着相互之间的配合越发显得默契。
庄半梅一袭洁白的衣裙在堂皇的灯光映衬下犹如皓月般散发出皎洁的光芒,她就像一只白色的蝴蝶,在大厅里翩翩飞舞,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目光。而吴越就是最好的陪衬,他挺拔的身姿配上英俊的相貌,无疑是大部分女人注目的焦点。
随着小倩乐节奏的加快,庄半梅不得不将原本散漫的心收拢起来,吴越的忽然声小倩在耳边响起:“注意咯,大家都在看着我们。”
听了这话,庄半梅在身旁视线扫过,果然如吴越所说,此时,许多男女都停下了脚步注视着两人。庄半梅眉头轻皱。
“你怎么了?”吴越问道。
庄半梅收回视线,迎上吴越关切的眼神,轻声道:“没什么,只是不太习惯引人注目的感觉。”
吴越一愣,有些惊奇地说道:“女人不是都应该喜欢那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吗?”
庄半梅面无表情地答道:“至少我不喜欢。”
“你真是特别!”
对于吴越的话,庄半梅不置可否。
吴越莞尔一笑,神色忽然一凛,看着庄半梅,认真地说道:“你不但外表很迷人,就连气质也是如此的与众不同。我真的很好奇,能够吸引你的男人究竟是什么样的男人。”
庄半梅笑而不语。
小倩乐声渐渐轻快起来,两人也停止了交流,转而专心的相互配合着。虽然庄半梅并不喜欢被人注视,不过却也不想在众人面前出什么糗。
“小心咯。”吴越话刚说完,就拉着庄半梅做了一个难度较高的舞姿。没当吴越提醒的时候,庄半梅亦是心领神会的配合着他,一时间两人精彩的表演几乎吸引了大厅里所有人的目光。
就在庄半梅逐渐感到有些乏力的时候,终场的小倩乐总算是适宜的响了起来,一曲终了,大厅里顿时响起一片片热烈的掌声和无数男人女人的惊叹之声。
这首‘蓝色多瑙河舞曲’是庄半梅比较熟练的一首,否则她也不可能与一个初次配合的男人如此默契,当然,这也需要那个男人的舞姿同样娴熟。
两人微微欠身行了一礼,遂在众人的注视之下,缓缓踏出舞池,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平复了一下有些紊乱的呼吸,庄半梅轻靠在座椅上,呷了一口已经变凉的咖啡,凉了的咖啡味道有些变化。撇了撇嘴,淡淡的回忆陇上心头。曾经的庄半梅是如此的热爱这支舞,因为爱他所爱,所以深爱……
人们常说女人是感性的生物,最容易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并且不断的往这个假设的世界中投入参照物。而庄半梅恰好正是处在这样的一种幻想中。
吴越挺拔的身姿,娴熟的舞技,以及那匆匆一瞥间的失神,这一切仿佛是个巨大的漩涡般骤然出现在庄半梅的回忆之中,汹涌的波涛将庄半梅的脑海搅得一团乱。从表面上看,吴越是个非常不错的男人,应该是绝大部分女人都会喜欢的对象,然而这初次的约会竟然就让自己有了一丝异样的感觉,但,自己早已经不愿再触碰那种伤人的东西了,诶!
庄半梅叹了口气,放下手中的咖啡杯。
吴越好奇的问道:“你怎么了?”
庄半梅不答,抬头看着吴越的双眼,那双眼睛漆黑明亮,令庄半梅忍不住赞道:“你的眼睛真漂亮。”
吴越讶然:“这是我应该说的话吧。”
庄半梅摇了摇头,突然觉得觉得有些意兴阑珊。刚才她是真的很希望时间能够停留在那一刹那,让她能够有片刻的缝隙去追忆那段令她深爱同时又深恨的过去。但就是这片刻的失神却使得她有一种一触即逝的怅然。
于是,庄半梅找了一个借口,对吴越说道:“我突然有一点累了,我们走吧。”
吴越听后,答道:“好。那我们走吧。”说完率先起身。
庄半梅点头,起身刚走几步突然感觉脚下一顿,紧接着脚跟一滑,顿时一股刺痛从脚上传来,不禁惊呼道。“啊!”
走在前面的吴越听到庄半梅的喊声,转身急忙走到庄半梅身边关切的问道:“你怎么了?没事吧?”
“我的脚好像扭到了。”那股钻心的疼痛直刺庄半梅的心,庄半梅感到脚越来越疼了。
吴越注意到庄半梅额头上布满了一层细密的汗珠,见她捂着自己的脚,急忙道:“别动,先找个地方坐下,我扶你过去。”说完一只手扶着庄半梅的胳膊,另一只手环在了庄半梅的腰间。
腰间忽然传来的异样令庄半梅有些不自然,微微挣扎了一下,但是立刻从脚上传来一阵刺痛,于是只得放弃,任由吴越将她扶到一旁的一张椅子上坐下。紧接着,吴越飞快的蹲*为庄半梅检查起来。
看着眼前的男人正小心翼翼的为自己检查着,庄半梅心里略过一丝温暖。
“服务生!”吴越叫了一声,对着那快速走来的侍者吩咐了几句。只见那名侍者点头应了一声,起身向一处过道。
庄半梅见到吴越熟练的样子,略带调侃地说道:“看你熟练的样子,想必为不少女人这么做吧?”
吴越抬头应道:“没有,我以前学过。”
“哦?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吴越笑了笑,没有回答。
此时,好奇心似乎压制住了疼痛感,庄半梅忽而问道:“你有结婚了吗?”
吴越听后脸色微变,眼神注视着庄半梅,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庄半梅也意识到了自己这么问似乎有些不妥,但是庄半梅自己也不知道刚才为什么会突然那么问。现在想起来,那样的问题的确会令两人很尴尬。
就在两人陷入沉默时,刚才那名侍者走了过来,他的手里还提着一个小桶,里面装满了冰块。
侍者将手上的毛巾递给吴越,恭敬道:“先生您好,这是您要的毛巾和冰块。请问您还有其他吩咐吗?”
吴越伸手接过,摆手道:“没有了。”侍者点头退开。
吴越看向庄半梅柔声道:“幸好只是崴了脚,没什么大碍。”说着扬了扬手上的毛巾,示意道:“接下来要敷冰了,可能会有些疼,忍着点。”
这小心的提醒无疑让庄半梅对他的好感上升到了一个很高的位置。
吴越轻轻捧起庄半梅的脚,小心翼翼的模样仿佛是捧着一尊精致的冰雕,害怕一个不小心就会将之摔坏了一般,表情专注,丝毫不理会一旁偶尔走过的人所传来的窃窃私语。
就在脚伸入冰桶的一刹那,庄半梅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冰凉的感觉伴随着疼痛感沿着脚跟传了上来,而吴越手间的温度却似一抹温润悄然在心间绽开。
当庄半梅的脚被吴越从冰块中抬起之后,随即被早已准备的毛巾包裹住,经过吴越一阵细心的揉捏之后,那股钻心的疼痛感果然减轻不少。
“呼吴越舒了口气,此时他的额头上由于过于专注,所以也是布满了一层细微的汗珠。
庄半梅轻轻抬了一下脚,发觉没那么疼了,又看了看吴越,伸手拿过包从里面拿出一包纸巾,递给吴越,轻声道:“擦擦吧。”
脚上的疼痛感已经没有那么强烈了,不得不说吴越的揉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感受着那从周围时而传来的目光与谈论,庄半梅对吴越说道:“谢谢你。我们走吧?”
吴越接过擦了擦汗,听庄半梅这么一说,提醒道:“可是你的脚。”
“没关系。”庄半梅挣扎着站了起来,试探性的抬了抬脚:“走吧。”
吴越原本还想再劝庄半梅多坐一会儿,但见庄半梅坚持,也就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走上去转身背对着庄半梅,说道:“你用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借力吧,这样会好一点。”
庄半梅看着背对着他的吴越,什么时候他的肩膀变得如此宽敞了?没有多说,一只手轻轻放在吴越的肩上。两人在门口侍者略显诧异的眼神注视下慢慢走出酒店。
刚走出来,吴越就对庄半梅说道:“你在这里等一下,我去开车过来。”说完,转头看向庄半梅,似在征求她的意见。
“嗯,好。”庄半梅点头道,收回放在吴越肩上的手,转而轻靠在一旁的路灯上。
明亮的灯光照耀在庄半梅脸上,感受着脸颊上传来的异样,庄半梅忽然觉得现在的自己与从前相比,仿佛是两个人。这诡异的念头来得快,去得也快,以至于庄半梅连去探究原因的时间都没有。曾经,有那么些时候,期待着能过上这样的生活。然而庄半梅清楚的知道,她想要富人般的生活并不困难,只需要她在某些人刻意的暗示之下能够给出一个回应,只要她愿意,自然会有大把的人等着为她奉献。
然而,那真是无比的恶心!庄半梅甚至连想一想都会感到厌恶!那一张张不怀好意的表情,那一双双满是**的眼神。她甚至有一种拿脚狠狠地踩在上面的*,冲上去质问他们:你们究竟把女人当做什么?
女人不是男人用来作*的东西,不要认为你们男人有几个臭钱就能够得到女人的心,因为你们根本没有那个资格!
使劲儿的甩了甩头,庄半梅将这些恼人的想法抛开,她实在不想为了这些事情影响到自己的心情。
这个时候,不远处缓缓驶来一辆棕色的轿车,前头的车灯逐渐明亮起来。当它停在庄半梅面前后,吴越飞快的下车来到庄半梅面前,随即扶着她上车。
按理说一个女人轻易的上了一个相识不久的男人的车,这其实是一种暗示(你们懂的),同时,也是有一定危险的。因为你不知道那个男人要对你做什么。
况且自己还受了伤,庄半梅在心里思索着到底要不要上吴越的车,然而脑海中忽然盘旋着吴越那悠扬的舞技,为自己敷脚时仔细的神色,以及那……宽阔的肩膀。毫无疑问,这一系列的事情使得庄半梅对吴越的好感上升到了一个非常高的高度,而对他的戒备自然也是随之松懈下来。
然而,庄半梅的这些顾虑吴越似乎清楚的明白,他并没有表明什么,只是笑着说道:“上车吧,我送你回家。”随即为她拉开车门。
庄半梅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踏了进去。
这边,吴越也重新坐在了驾驶座上。当庄半梅转过头看向吴越时,他的脸上犹自残留着一抹讪笑。庄半梅明白那意味着什么,尴尬一下,但她也没有说什么。两个人沉默下来,车子发动,缓缓驶离酒店。
“住哪儿?”吴越没有转头。
“XX小区。”
车子不快不慢的朝着庄半梅说的地方驶去,由于这个时候已经是深夜,所以只能偶尔看见一辆车擦肩而过。由于心有所思,所以庄半梅并没有说话,而吴越似乎也没有主动上来攀谈的意思,两个人就这般沉默着。
当车子停在小区门口时,吴越的声小倩传来:“到了。”
“啊?”庄半梅惊醒,看了看周围,果然到了,这个时候庄半梅方才放下心来,同时对吴越的好感又上升不少,从这个约会开始到结束,吴越一直给庄半梅一种彬彬有礼的感觉,他从来没有对自己提出过什么要求,无论什么事都带着一种商量的语气,哪怕那件事情很细小。这些在男人看来无关紧要的事情,往往是女人最注重的地方。对细节方面的苛求是女人的天性,遗憾的是很多男人都不懂得。
吴越将庄半梅扶到门口,问道:“你一个人能上去吗?”神色间颇为关切。
庄半梅看了一眼自己的脚踝,原本肿起来的地方已经不那么明显了。于是对吴越笑道:“没关系,我可以的。”顿了顿,庄半梅微笑着说道:“谢谢你。”
吴越大方的挥了挥手,说道:“既然这样,那我就回去了。”刚欲转身,忽而说道:“你的电话不会变吧?”
庄半梅讶然,随即温柔地答道:“当然!”
吴越笑了笑,转身驾车走了。
看了一眼那逐渐消失在视线里的棕色,庄半梅嘴角不自觉的上掀。
这个男人,很不错……
庄半梅转过身,看着身旁那漆黑的道路,不禁有些自嘲:事实上庄半梅住的地方是离这里不远处的另外一个小区。像吴越这样的男人庄半梅不是没有遇见过,起初佯装绅士,之后逐渐*出丑恶的嘴脸,这样的人不在少数。有的是财大势大,让庄半梅这样一个弱小的女人无法正面回拒,所以碰上类似的要求庄半梅就会用这种方法,而回去之后就立刻换电话让那个男人永远联系不上自己,这样的情况并不会经常出现,因为很多时间,男人们都习惯了将那自己**裸的**表现在脸上,所以庄半梅能够很快的分辨出来,继而远离他们。
这么晚了,想必是不会有出租车了吧,毕竟这个小区并不属于繁华街道。瞧了一眼自己的脚,红肿是不太明显,但是那偶尔传来的一丝疼痛却在明确的告诉着庄半梅,如果就这般走回去之后,肯定是要疼几天了。
无奈地摇了摇头,真是自作自受。
庄半梅转身,拖着疲惫的身子和那只因为脚步的起伏而升起的疼痛感,慢慢向自己住的地方走去。那里,一丝略显暗淡的灯光仿佛是导航灯一般指引着庄半梅前进的方向。
回到家,庄半梅立刻将手里的包扔到一旁,匆匆几步当啷着跑向沙发处,然后重重的躺了上去。再看了一眼脚,原本消下去的地方又有些肿了起来,忍受着那股异样的疼痛,庄半梅有些郁闷的想着,早知道这样就让吴越直接驱车送自己到楼下了。想到这里,突然一个念头飚了出来:干脆让他送自己上楼好了。
一想到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庄半梅的脸颊就有些发烫,不过片刻之后庄半梅就冷静下来,这种想法想想倒是可以,要真让她那么做她却是做不出来的。
看来明天得请假了,庄半梅起身从包里翻出手机,拨通了上司的电话,也就是那个李秘书。
“喂……哪位?”电话那一头明显的带着一丝困意,想必那个女人已经睡下了吧。
“李秘书,我是庄半梅,抱歉,这么晚打扰到你。”
庄半梅?这么晚了,有事吗?”李秘书暗含恼怒的声小倩传了过来,庄半梅感到有些无奈,不过能够理解。毕竟换做是谁,在睡觉的时候被吵醒后都不会有好心情。
于是庄半梅又说了一句抱歉,然后说道:“我的脚崴到了,我想明天不能来上班了。”
对方沉默了一下,随即道:“今天几号?”
“12号。”
“那好吧,明天你就休息一下吧。”
“谢谢。”
“恩。”
放下电话,庄半梅重新躺回沙发上,明天休假……真想出去玩啊~可是从脚上传来的疼痛感立刻让庄半梅放弃了这种想法。突然感觉有些口渴了,看了一样不远处的饮水机,环顾了一下空荡的客厅,诶,要是有个人在旁边就好了。
想是这样想,可惜的是这个时候没有人能够听到庄半梅的期望。庄半梅挣扎着起来,一瘸一拐的走到饮水机旁。
庄半梅意外地发现竟然不知道什么没水了,忘换了?回想上次喝完水的时候突然犯懒,留给下次……
庄半梅感到自己额头上的青筋若隐若现,‘啪’的一下将手中的纸杯捏成一团,随即愤恨的甩了出去。可恶!
怎么办,口好渴。庄半梅无奈地躺在沙发上呻*吟着。
女人在最脆弱的时候最先想到的就是男人的关心和呵护,这种天生的依赖性使得男人在这种时候最容易赢得女人的心,所以要是哪个男人在这个时候奇迹般的出现在庄半梅身边为她包揽一切,那么庄半梅肯定会对他感激到痛哭流涕的。
然而这一切终归是幻想,现实是……她得自己洗漱之后,拖着那条病腿去睡觉。
真想就这样躺在沙发上睡着。庄半梅如此想着,可是如果要让她就这般睡去的话,她知道,哪怕现在睡下去了,呆会儿也是要醒的,如果不洗漱完毕之后再睡的话那种脏兮兮的感觉会让她浑身不舒服。
庄半梅叹了口气,挣扎着起身向卫生间走去。
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那张熟悉的脸出现在庄半梅面前,抬手*了捋了捋额前的发梢,修长白皙的手指顺着脸颊滑下,这张精美的五官就连庄半梅每次见了都会忍不住在心里赞叹一番,更何况是那些男人。
忽然,镜中人的眉头皱了起来,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她的视线停留在洗漱用具之上。
庄半梅拿起一把男士牙刷,它早就应该消失的,为什么还在这里?想着,庄半梅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为什么?为什么?
你该把它也一起带走的,所有关于你的东西,一件不留!
为什么要让我想起来?为什么?
庄半梅的心绪突然紊乱起来,汹涌的回忆不断在脑海中翻滚,那一张张隶属于回忆中的美好画面不断在脑海中交替更迭,然而原本美好的画面此刻却仿佛是一张张带着嘲笑与讥讽的脸一般注视着她。
胸口不断起伏着,心疼的感觉代替了所有,占据着她的全身。
‘啪!’庄半梅将手中的东西丢了出去,一声清脆的落地声响起。
庄半梅的双手紧捂着自己的脑袋,缓缓蹲*。她早已将那些回忆全部丢掉,为什么它们还会出现?为什么还要这般嘲笑她?折磨她?她早已与它们没有了任何关系!
“呜呜呜呜喑喑咽咽的啜泣声在卫生间里不断回荡着。
原本安静的卫生间里回荡着庄半梅的哭泣声,过了一会儿,许是累了庄半梅停止哭泣,站了起来。脸上泪痕未干,面对着镜中的自己,庄半梅逐渐迷茫起来。
是的,她想到了她最爱的那个男人。这里有关于他的一切,属于他们的美好占据着这里的所有地方,不过那只是从前。哪怕某一件很小的事物都能够让她想起他,想起那个给过她深深伤害的男人。想到他的决绝,想到自己的悲痛、挽留,在现在看来更像是愚蠢的发泄……
庄半梅甩了甩头,抹了抹脸颊。既然早已经选择忘记,为什么还要这般傻,女人如果不对自己好一点,还能够期望男人?
拧开水龙头,‘哗哗哗’的水声瞬间响起,踊跃的争相流淌,仿佛在冲刷着庄半梅那悲伤的回忆。待到水盆被放满之后,庄半梅轻轻按下水龙头,捧了一捧水,狠狠的浇在自己的脸上,冰凉的感觉竟似一抹清泉,让原本烦躁的心绪安静下来。
“庄半梅,从今天开始,你要忘记过去,不要再去想那个男人。从今天开始,你要对自己好,不再让任何男人伤害你!”庄半梅朝着镜中的自己如此说道。
艰难的洗漱完毕之后,庄半梅走出卫生间向着卧室走去,路过客厅的时候想起手机还在包里,于是就顺带着带进了卧室。经过一番折腾,庄半梅总算是能够放松下来了。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感受着夜晚的宁静,让躁动了一天的心平复下来,就连脚似乎也不那么疼了。
手机作为现代人最主要的通讯工具,一般都是不会离身的。‘叮咚,您有新的短消息,请注意查收。
不知何时,庄半梅的手机有些突兀的响了一声。庄半梅正迷迷糊糊间,听到铃声不得不睁开睡意朦胧的双眼,在黑暗中摸索了许久才从包里找到了手机。
翻开一眼,原来是吴越发来的,“对不起,这么晚打扰你,你睡了吗?”
庄半梅想了一下,回到,“被你吵醒了。”
吴越很快回复过来,“抱歉,我有点事情想告诉你。”
“说吧。”
“你的脚虽然不太严重,但是一定要注意。”
由于困意逐渐浓郁,所以庄半梅也没有去仔细看,匆匆瞥了一眼下面的一大堆叮嘱,庄半梅感到有些好笑:这个吴越,未免也太过仔细了吧?
没有再理会吴越,庄半梅将手机设置成了静小倩放到一旁,带着朦胧的睡意,不多久,庄半梅逐渐睡去。过了一会儿,庄半梅的手机突然亮了起来,但没有持续多久便渐渐暗淡,最后消失不见。
翌日,清晨的阳光逐渐明亮起来,耀目的亮光透过窗帘洒在房间里,印下一片稀疏的斑点。偶很不巧的,正好有一片落在熟睡中的庄半梅眼睛上。感受着刺目的光芒,庄半梅朦胧的意识逐渐被驱散,缓缓睁开睡意朦胧的双眼。
庄半梅慢慢支撑起身子,伸了个懒腰,舒畅的感觉蔓延全身,轻轻抬了一下脚,预期中的疼痛感并没有传来。庄半梅掀开被子,打量了一下那只受伤的脚,此时,脚上原本红肿的地方已经消失不见,白皙的皮肤在阳光的照耀下略显光泽。
这不禁令庄半梅感到很诧异,她不是没有扭伤过,按照以往看来,像这种规模的扭伤不经过三、四天的休养是别想到达这个效果的,而如今仅仅是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就恢复了?
吴越是怎么办到的?他的那些处理方法并没有特别的地方呀!难道是他的拿捏手法?类似于这种活淤化血的推拿揉捏庄半梅倒是偶尔听过,只是没想到像吴越那种文质彬彬的大男人也会这些。
于是,在诧异的同时,庄半梅连连感叹着,把这些都归功于吴越。
一想到今天竟然可以不用花大部分时间在床上躺着,庄半梅不禁兴奋的叫出声来。
庄半梅拿过一旁的手机,准备看一下时间。“咦?没电了?”
庄半梅转过身,穿上鞋,正准备起身时突然想到:如果没完全好怎么办?我还是小心一点吧。于是用手上的那只脚轻轻的踩了踩,见没什么反应,于是加重了一下力道,还是没反应?庄半梅小心翼翼的站了起来,似乎,略微有点异样感……
按理说,像现在的情况下应该让自己的脚多休息,可是一想到好不容易休一天假却要花大部分时间在家里庄半梅就感到气闷。转念一想,医生不是也有说过,如果多走动会增进血液循环吗?那不是该多走动么?好吧,那就遵照医生的吩咐吧,想到这里庄半梅嘴角不禁勾勒出一抹狡黠。
走在大街上,感受着那明媚和煦的阳光,庄半梅不禁在心里赞叹着:像这样的好天气就应该多出来走动走动。摸了摸自己的提包,手机没有拿出来,放在家里充电,要是有人打电话来也听不见(虽然平时也没什么人会给自己打电话),这么说,今天一整天都是属于自己的了!想到这里,庄半梅的心情竟也似阳光般明媚起来。
心情虽然不错,可是这脚却是在庄半梅偶尔用力的同时提醒着她,不要太过乐极生悲了。想到明天还要上班,于是庄半梅不得不时刻留意着脚下,用一种接近于蜗牛般的速度行走着。
庄半梅想了想,这里离市中心还有一段距离,如果就这么走过去的话,到了那边想必不能够再继续这样走了吧。看了一眼周围的树木花草,新鲜空气虽然很清晰,不过就这样一个人走着未免太过无聊。略微思量了一下,庄半梅就决定先坐车到市中心,再散步。
天如人愿,就在庄半梅下决定后,不一会儿就从远处开来一辆的士,仿佛是专程前来接她一般,赶紧招了招手。
“师傅,去市中心。”庄半梅看了一眼出租车里的司机,意外地发现竟然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庄半梅似乎感到对方犹豫了一下……但片刻之后,便被他阳光的笑容所取代。
“好的,上来吧。”敬文年用他略显生涩的普通话朝庄半梅说道。
庄半梅应了一声,伸手去打开车门。
可是捣鼓了半天只见那把手向上翻了翻,可是车门却纹风不动。庄半梅又使了使劲儿,但还是一样。于是庄半梅无奈地朝敬文年说道:“小师傅,我打不开车门,你能不能帮帮我?”
那敬文年一听,飞快的下车来到车门旁,略带歉意地对庄半梅说道:“实在不好意思,这车门有一点犟,如果不用力的话就不好打开。”
庄半梅点了点头,就在敬文年用力扣动着把手开门的时候,庄半梅发现,在他的左手虎口处,有一个老虎,看样子似乎是纹身。
“你的纹身蛮好看的。”庄半梅赞叹道,她曾经也一度对这个很感兴趣。
“啊?是吗?呵呵呵呵敬文年冲着庄半梅笑道,样子很开朗,庄半梅仔细打量了他一下,发现面前的这个敬文年轮廓颇有东北男子的阳刚气质。
‘啪!’一声清脆的响声预示着敬文年已经将车门打开,“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敬文年一个劲儿的向庄半梅倒着歉。
庄半梅笑着摇了摇头:“没关系说着,挪动了一下脚,准备上车。
“小姐,您的脚?”
望了一眼敬文年疑惑的眼神,庄半梅笑着说道:“没什么,只是扭了一下。”
敬文年摸了摸头,说道:“这样啊,我还以为您的脚有问题呢,呵呵,像您这样美丽的女人要是脚有问题的话那就太可惜了。”
像他这样的说如果换做一般人肯定会把他的话当成是一种嘲讽,然而庄半梅看着敬文年那略显憨厚的模样,却并不那么认为。于是就带着一丝好奇的目光看着他。
敬文年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于是一边赶紧为庄半梅打开车门,一边小声地提醒道:“对不起,对不起,您小心一点。”
庄半梅被敬文年的话逗乐了,联想到现在的年轻人好逸恶劳,像开出租车这样的活一般是不会做的,不禁对这名阳光开朗的敬文年大有好感。
庄半梅冲敬文年笑了笑,淡淡道:“谢谢。”说完,上了车。那敬文年愣了一下,片刻后,在庄半梅的注视下急忙坐上了驾驶座。
敬文年踩动油门,忽然问道:“小姐,请问您去哪儿?”
庄半梅听了,有些忍俊不禁:“市中心。”
“喔。”
一路上,敬文年不断的向庄半梅搭讪,话题大部分是在谈论着庄半梅所住的小区,说是像他这样的人就算开二十年的出租车也买不起,然而他似乎并不为此感到气馁,乐观的态度倒是让庄半梅刮目相看,于是庄半梅每每听了都会善意的安慰他,两人就这般相互攀谈着驶向市中心。
“小姐,到了。”敬文年转头,冲庄半梅笑道。
庄半梅从包里掏出皮夹,忽然听敬文年说道:“不用了,不用了。”
庄半梅笑了笑,没有说话,掏出一张一百元的钞票递给他。但是敬文年并没有接过去,只是一个劲儿地说‘不用了不用了’。
“拿着吧,现在像你这样的勤奋的年轻人,真的不多见了。”庄半梅说这话的时候却不曾想她跟对方的年龄似乎相差不大。
敬文年熬不过庄半梅,只得接过,当他准备找钱给他的女顾客的时候意外的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这名女顾客竟然不见了踪影。他赶紧下车,看了一眼川流不息的人群,竟是再也没有发现她。
敬文年紧了紧手中的百元钞票,良久,原本阳刚的面容上竟然缓缓露出一抹狞色。
庄半梅之所以走这么快,是不想给那个年轻的司机找钱的机会,这样做倒也不是庄半梅善心大发,而是因为那一句善意的提醒。女人就是这么感性的生物,有时候会为了一点小事而做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然而,当庄半梅知道了她这善意的举动却为自己摘来一场无妄之灾后,不知道她作何感想。
庄半梅缓慢的行走在人流涌动的大街上,感受着偶尔从身边传来的异样目光。想了想,决定先去吃午饭,等吃过午饭之后再到处去逛逛。于是随意找了间餐厅走了进去。
庄半梅所在的这家餐厅的名字是喜鹊餐厅,很有趣儿的名字,庄半梅之所以选择它也是因为这个。当庄半梅走进来的时候,餐厅中已经有不少人在用餐了,三三两两的遍布着。
找了个没有人的位置先坐下,随意的扫视了一下四周,发现正在用餐的客人大部分竟然都是女人。然而令庄半梅在意的却是她们的面前餐桌都有一个像是水晶般的圆球工艺品,此时正散发着莹莹绿光,甚是好看。又好奇的看了两眼方才收回目光,转过头,发现自己面前的餐桌上也摆放着一个同样的工艺品,只不过却是没有像那些一样发出绿光。
这让庄半梅感到很好奇,抬起头再次扫视了一下四周,在她的观察下发现,原来这间餐厅的每一张餐桌之上都有一个同样的水晶球,有的餐桌之上亮着绿色的光,而有的餐桌上亮的是红色的光,而那些空着的餐桌上的水晶球却没有颜色。
庄半梅收回目光,仔细的打量了一下眼前的水晶球,在它正下方的位置有一个有些翘曲的小箭头,略一思索庄半梅似乎明白了什么,伸出手指放在那水晶球上,然后轻轻的转动着。果然,随着她手上的动作,面前的水晶球开始亮起了红色的光。片刻之后,一名穿着整洁的女服务生走了过来,对庄半梅微笑地说道:“小姐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
庄半梅见状,感到很惊奇,这真是太有创意了!
庄半梅指了指面前亮着微微红光的水晶球,问道:“你们这是?”
女服务生似乎很乐意为庄半梅解释,只听她说道:“这是我们老板的创意,每一个来这里吃饭的客人只需要转动一下桌上的水晶球,就立刻会有人过去询问。而当客人所点的菜上齐之后我们服务生就会再转动一下水晶球使它变成绿色,这就说明客人所点的菜全部上齐了。”顿了顿,只见她指了指一旁亮着绿色光芒的餐桌,对庄半梅说道:“您看,那些亮着绿色的地方,光芒都很微弱,这能够让客人在用餐的时候感觉心情愉快。而那些亮着红色光芒的地方则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更加明亮,这个时候就说明客人已经等了很久了。”
庄半梅看了看四周,虽然偶尔会有红芒闪烁,但大部分都很微弱,不过比起那些绿色光芒却要明亮得多,的确,用红色似乎更能刺激眼球。
那名女服务生问道:“您一定是第一次来吧?”
庄半梅点了点头。
“许多来我们餐厅的客人在第一次用餐之后都会选择常来。”
庄半梅笑道:“是的,我是第一次来。你们老板出的这个点子真有创意。”
“谢谢您的夸奖。”说着,女服务生递给庄半梅一张单子,顺手掏出上衣口袋的纸笔,说道:“请问您要点些什么菜?”
庄半梅接过那张做工精美的清单,暗想:看来这里的老板对细节方面的要求还蛮高的,难怪来这里用餐的客人大部分都是女人。随手指了几个菜名,庄半梅将清单递还给女服务生。
女服务生重复了一遍庄半梅所点的菜色,庄半梅没有来过这里,对这里的菜色并不熟悉,所以也没有仔细的听,等待她重复完毕之后,庄半梅点了点头,女服务生方才说了一句:“好的,请您稍等。”说完,退了下去。等她走后,庄半梅转过后又仔细的打量起眼前这个水晶球。
庄半梅抬头看了一下时间,发现现在已经是下午1点过了。不禁暗暗咋舌,原来自己睡了这么久啊。
离开餐厅之后,庄半梅开始漫步目的的在大街上走着。心里突然想到:呆会儿要不要买些冰袋或者消肿化瘀的药酒回去?晚上在家里时可以自己揉捏一下脚,这样会不会好得快一点?虽说自己的工作平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坐着,但是脚伤要是能够早点好的话自然最好。打定主意,于是庄半梅一边走一边留意着药房或者门诊之类的地方,这样的小伤并不需要去大医院就诊。
沿路走来,时不时的会有一些年轻男孩捧着一束鲜花从身旁擦肩而过,鼻尖传来一抹抹浓郁的花香,庄半梅感到奇怪,平时虽然偶尔也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但是今天似乎比平时多出很多。难道是什么节日吗?庄半梅如是想着。
走了一会儿,庄半梅就看到了一个药房,店面不是很宽,对于喧闹的都市来说,像这样的药房随处可见。
由于对这些东西很生疏,瞧着各式各样的药品名称,庄半梅感到有些头晕,于是不得不向医生求助。
“请问庄半梅话未说完,立刻被一个惊喜的声小倩打断。
“庄半梅。”
“恩庄半梅感到有些惊奇,是谁在叫自己的名字?抬头望去,只见一名身穿白色褂裙的女人正一脸惊喜的看着她。
“秦岚?”庄半梅惊讶道。
“哎呀!好久不见了!你在哪儿工作呢?”对方说着,急忙从柜台里面走了出来,一把拉住庄半梅地手,仿佛怕她跑了似的。
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庄半梅不禁联想起上学的时候。这就要从庄半梅的性子说起了,庄半梅的性子从小就十分孤僻,对于同龄的小朋友非但没有和她们在一起玩的兴趣,反而对她们无论男女,一概回避。后来读书上了学,也是同样如此,所以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都不太喜欢她,而庄半梅也没有去刻意的讨谁欢心。就这么一直到了大学,庄半梅的性子还是没有任何改变。所以哪怕是到了大学,庄半梅也并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孩。不过那个时候她已经是出落的亭亭玉立了,倒也不乏有不惧严寒的寒冰圣斗士来触碰她这块能冻死人的冰山。不过对于那些,庄半梅总是不屑一顾。因为在她看来,读书就应该好好的读书,而不是为了那些无聊的事情浪费时间。然而,虽然有许多男孩孜孜不倦的追求着庄半梅,但这就引起了同样身为女性的许多同学的不满,至于为什么,庄半梅从来没有去想过,但是遭到排挤倒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譬如说,在她背后腹议诽谤、趁她不在将她的东西乱扔乱丢等等。不过,对于这些庄半梅从来没有在意过,她从不去理会那些非议,更不屑去解释什么,被仍乱的东西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收拾好。这些仿佛成了她读书时代生活的全部。然而庄半梅的不作为仿佛刺激了那些人的嚣张气焰,她们非但没有为此收敛,反而更加放肆起来。变本加厉不说,有一次,趁着放学的时间,一群人在一条小道上围住了庄半梅。
不但说了一大堆难听的话,更有甚者竟然冲上来想要对庄半梅动粗。不过就在此时,一只脚飞快的踢了过来,将那只狠狠砸向庄半梅的拳头踢了开去。那个女生顿时捂住红肿的手痛哭起来,后来庄半梅才知道,那个为自己打抱不平的女孩就是眼前的秦岚。
秦岚同样是大家闺秀出身,但和靠着家里关系进来那所学院读书的那些公子小姐们却不相同。她非常优秀,不仅成绩出众,而且在许多兴趣爱好上都颇有成就,跆拳道就是其中一项。秦岚的出手无疑震慑住了那些富家小姐们,毕竟她们可没有秦岚这样的身手,而且秦岚的家境并不比她们差,要真打起来吃亏的反倒是她们。所以后来对于庄半梅的排挤倒是收敛了许多,像这样动手动脚的事情自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起初庄半梅并没有因此领情,她的那份高傲反而更加勾起了秦岚的好奇心,所以秦岚对庄半梅不但处处护着,更是不惜主动接近她,按照秦岚当时的话来说就是热脸贴她庄半梅的冷屁股。不过庄半梅倒也没有激烈抗拒什么的,相处久了庄半梅反而发现秦岚不仅性格开朗,而且丝毫没有小姐脾气,人也很真诚。所以后来,两人渐渐的成为了朋友,也是庄半梅唯一一个读书时代的朋友。直到秦岚毕业后去了美国留学,期间庄半梅也曾试过联系秦岚,但均告无果。没想到却在这间小药店里碰上了。
瞧着秦岚死死抓着自己的手,庄半梅没好气儿的白了她一眼:“你想干嘛?像上学时候那样占我便宜?”
秦岚闻言,并不在意,二话不说拉着她走向一旁的休息室。
“哎,哎,你慢点,我的脚还没好呢!”庄半梅惊呼道。
秦岚闻言立刻转身问道:“你的脚怎么了?”说完,就要俯身去察看。
庄半梅连忙拉住她,说道:“别啊,你看周围那么多人。”虽然话是这样说,但是秦岚这番动作令庄半梅没有丝毫生疏感,不禁让她心里升起一抹温暖。
秦岚点了点头,眼睛忽然盯着庄半梅。
庄半梅看着秦岚的神色,愣了一下,仿佛明白过来,立刻变色道:“如果你要是现在那样做我就跟你翻脸!”说完,还故意将脸板了起来,做出一副自以为很‘凶恶’的样子。
庄半梅所说的是指当时读书的时候,秦岚和她后来熟悉了起来,举手投足间自然就没有当初的许多拘束。秦岚有时候会仗着自己‘力气大’不经庄半梅同意,学着男生抱女生的模样擅自将她横抱起来,俨然一副‘男朋友’的派头。每当这个时候,庄半梅是即懊恼又无奈,而秦岚就会笑她:谁让你自己长得跟根柳条儿似的。
按照庄半梅对秦岚的了解,她能从秦岚的眼神里读出某些信息。
“不抱就不抱嘛,凶什么凶!”秦岚‘委屈’地崛起了小嘴。
庄半梅不禁翻着白眼,这个秦岚去了一趟美国回来变得比从前更爱耍宝了。
“好了,别闹了,快找个地方让我坐下。”庄半梅说着,走了那么久也感觉有些累了。
“好吧好吧,唉!真没劲儿!”嘴上这么说着,手下倒也没有停下,秦岚将庄半梅拉到一旁的休息室里坐下,两人开始聊了起来。
秦岚的性子开朗,所以不等庄半梅说话,就抢先问道:“你在哪儿上班?住哪儿?这几年过得好不好呀?有没有交男朋友?”
庄半梅刚一坐下,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儿,就听见秦岚一连串的问题朝她扑腾而来。不过她性子沉稳,不似秦岚那般急躁,所以听了之后并没有立刻回答,揉了揉有些酸麻的脚,片刻后这才不急不缓地说道:“我呢,现在住在XX小区,在XX公司上班,这些年过得说好不好说坏不坏,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男朋友。不过嘛瞧着秦岚急切的神情,庄半梅感到一丝好笑,说到这里,于是卖了个关子。
果然,庄半梅此话一出,秦岚立刻问道:“不过什么?”
“不过庄半梅还是不说。
“哎呀,到底什么啊?你要急死我啊?”秦岚耐不住性子,抗议道。
庄半梅满意的笑了笑,这才说道:“什么也没有。”
秦岚一愣,片刻后脸色一变,故作神色道:“好啊!你这妮子竟然敢骗我?”说完,扑到庄半梅身上,一把将她搂在自己怀里,对她使用着自己的‘拿手绝活’。
庄半梅被秦岚制住,只感觉浑身上下的皮肤仿佛都在颤抖一般,一阵阵酥麻的感觉不断传来,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哈哈……哎呀,哎呀……哈哈……别……别……我投降……我投降了秦岚连连问道:“看你还逗我,看你逗我!哼哼!还敢不敢了?”
忽然感觉腰间一松,庄半梅感觉身子被秦岚用力拉的直了起来,这才能够重新坐好,不过那股麻麻的感觉犹自逗留在身体里。重重的舒了口气儿,庄半梅不禁给了秦岚一个大大的白眼。诶,没办法,谁让自己根本不是秦岚的对手呢!
秦岚舔了舔自己的*,嬉笑道:“没想到你这妮子的身材还是这么好,那小腰滑的跟小蛇一样。就连胸也是涨大了不少。啧啧啧啧……真是女大十八变啊!”
庄半梅听后秦岚毫无顾忌的话,不禁有些面红耳赤,考虑到这个家伙说起话从来都是口没遮拦,遂不跟她计较。想了想,问道:“刚我进来见你在上班,没影响么?”
秦岚听了,无所谓的摆了摆手:“嗨!这能有什么影响,那些个小感冒小疼痛的,交给他们就行了。”
庄半梅听了,想起秦岚出国留学似乎学的就是这医学方面的东西,一想到要秦岚去帮忙给那些略感微恙的人看病不禁感叹道:这可真是杀鸡用牛刀啊。
于是不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转而问道:“你在那边呢?过得怎么样?”
秦岚耸了耸肩,答道:“还好,就是每天摆弄那些尸体挺无聊的。”
摆弄尸体?庄半梅忽然感到头皮一阵发麻。
“你实习了?”
“恩!”秦岚点头:“早就实习了,毕业之后本来想在那边发展的,如果不是我老爸叫我回来我可能还要过几年才会回来。”
说道这里,两人都是感慨了一番,如果不是因为这次偶然的相遇,谁又知道下一次的见面又会是什么时候呢?
秦岚起身为庄半梅倒了杯水,忽然想起什么,走到秦岚身旁蹲*,指了指她的右脚问道:“你刚才说你的脚扭到了,是这只吗?”
“不愧是学医的天才少女,一眼就看出来了。”庄半梅接过秦岚递过来的水杯,赞叹道。
秦岚没好气儿地说道:“还少女呢,都快变成熟女了!”说着,小心翼翼地抬起庄半梅的脚,仔细观察了一番,试探性地问道:“你的这只脚应该是才扭伤的吧?”
庄半梅点了点头。
秦岚说完,又观察起庄半梅的脚,仿佛自顾自地说道:“这手法,不错不错有句俗语说得好:所为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像庄半梅这样的扭伤不过是种小伤,不过三五天便会痊愈,当然,若是有熟悉推拿活血手法的人一阵揉捏*,自然会好得更快,但是一个晚上便能够恢复得这么好的情形,实在是罕见。
“有什么问题吗?”见秦岚不说话,庄半梅不禁问道。
“噢?没什么问题,这个老中医的手法真是不错,难怪你今天就能够下床走动。”秦岚起身,重新坐了下来。
老中医?庄半梅被秦岚的话弄的莫名其妙,疑惑道:“什么老中医?”
“恩?你不是找了个懂推拿的老中医为你*的吗?”
庄半梅好笑道:“没有啊。”
秦岚似乎也感觉到了庄半梅不像是在撒谎,于是疑惑道:“那你是怎么好的这么快的?我刚才观察了一下你的脚,伤得虽然不算严重,但是已经伤到了脚踝,看你的体质,没有三天时间是下不来床的,更不要说像你刚才那样正常走路了。”
听了秦岚的话,庄半梅诧异道:“有那么严重?”
“你以为呐?”秦岚白了庄半梅一眼。见到庄半梅茫然的神色,秦岚解释道:“像这样的推拿手法一般只有那些上了年纪的老中医才会,由于有了几十年的经验,所以才有那么娴熟的技巧。”
听了秦岚的话,联想到那天晚上吴越娴熟的手法,庄半梅似乎感到有些异样。如果真是按照秦岚说的话,那么吴越岂不是……
“但是那个人才不过二十七、八岁而已。”
“二十七、八?”
“恩。”
“这怎么可能。”秦岚明显不信。
“可这是真的啊。”庄半梅说道。
“那个人是你朋友?”
“不算是。”
秦岚闻言,调侃道:“哟哟哟,还不算是。男朋友?”秦岚此话一出,庄半梅正在喝水,听了差点没喷出来,不过好在及时止住了。
“没……没有啊。”说这话的时候,不知怎么的,吴越的脸突然在脑海里盘旋。
秦岚不理会庄半梅的辩解,急忙凑上来,语带促狭地说道:“不老实哟,看你说话都打结,还不老实交代!”
面对那张近在咫尺的俏丽脸颊,庄半梅忽而有些心虚:“真的没有。
秦岚的脸越凑越近,已经快要贴到庄半梅的脸了真的?”
然而秦岚突然发难,在庄半梅来不及反应的情况下在她的脸颊上亲了一口,然后快速坐回自己的位置。
庄半梅一惊,伸手*了一下脸上犹自残留的余温,不禁有些懊恼的盯着秦岚,可恶,又被这女人占了便宜。
反观此时的秦岚,心情大好。只听她大笑道:“哈哈哈哈,你的皮肤还是那么柔软。”
庄半梅豁然而立,气急败坏的跺了跺脚,喝道:“秦岚!”突然一阵异样感传来,庄半梅不禁皱起了眉头。
“哎呀,你这是干嘛,真是的,受伤了也不注意点,别动别动,我来给你揉揉。”秦岚快步走到庄半梅身边,一边赔着笑脸,一边蹲*抬起庄半梅的脚,开始揉捏起来。
虽然秦岚是学西医的,但是却唯独对中医情有独钟,这推拿手法自然也是知道不少。感受着脚上逐渐传来的舒畅感,庄半梅不得不对秦岚感到佩服。
两人就这般在闲聊中度过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对于秦岚为什么会在这种小地方工作的问题,秦岚的回答是,不想看自己爸*脸色,所以就自己出来找工作了。秦岚还告诉庄半梅,当她拿出那些个文凭奖状摊在那里的时候,那名给她面试的医生的嘴顿时张得比地球仪还大。庄半梅听后,甚至可以想象那名为秦岚面试的医生的表情有多丰富。按理说像秦岚这样的高材生,这样的小药店是聘请不起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就算他们能够聘请得起,但是聘请之后要她做些什么呢?做手术?解剖?拜托,这里又不是医院。但是当秦岚提出分文不取的时候,那名医生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直到第二天秦岚准时出现在药店里后他才勉强相信了,想来也是,像秦岚这种要相貌有相貌,要学历有学历,要身材有身材的大美女那是他们求都求不来的,最关键的一点还是不要钱。这么说来,也难怪秦岚在上班的时候能够如此随便了。
经过秦岚长时间的揉捏,庄半梅似乎已经感觉不到疼痛。
当傍晚悄然来临的时候,秦岚脱*上的白大褂,冲着那名比她年纪足足大二十岁有余的医生嚷嚷道:“今天我先下班了啊!”
那名医生闻言,非但没有出口反对,而是笑着连连答应。庄半梅见了忍俊不禁,如果不是因为周围人太多,她很有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笑出声来。
庄半梅被秦岚拉着走出药店,忍不住问道:“你就是这么工作的?”
秦岚白了庄半梅一眼,说道:“这有什么,本小姐可是大美女,自从我来了这里以后他们的生意比以前好了几倍!更何况本小姐还没问他们要工资,像我这样招揽生意的活招牌能来他们这儿,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呢!”
夜幕逐渐隆重,仿佛幕布般缓缓降下。当第一盏灯光在夜间照亮之后,随即一盏盏颜色各异而夺目的光芒若鲤跃龙门般争相亮起,为这广阔的黑暗渲染上一簇簇耀眼的色彩。
秦岚走在大街上,望着周围丝毫摩肩接踵的人群,那数量丝毫不必白天少,不禁连连感叹:“诶,这么多年没回来了,没想到还是这么热闹!”
庄半梅听了,莞尔一笑:“是吗?我没觉得。”夜晚让她感到孤单,也让她感到寂寞,所以每当这个时候她总会出来走走,在这片喧嚣的城市中她仿佛才能感受到自己并没有被遗忘。
秦岚似乎也注意到了庄半梅的变化,握着庄半梅的手,紧了紧。
转头迎上秦岚关切的目光,庄半梅淡然一笑:“我没事。”
秦岚注视着庄半梅良久,方才叹了一口气,说道:“诶,你啊,就这个脾气。总是让人*心!”
庄半梅不答,然而内心深处却略过一丝暖流。她能肯定:这么多年了,她们之间的友情,没有改变!
“哎呀,这么多年不见,别提那些扫兴的事情了。走,先去把肚子填饱再说!”
庄半梅点头,问道:“你想吃什么?我请客。”
秦岚一本正经地说道:“当然该你请了!”想了想,忽而指着庄半梅身后,说道:“肯德基!”
“啊。”
“啊什么啊,快走啦,我饿死了。”
于是两人朝着那位老大爷所在的地方走去。
刚一踏进去,秦岚就丝毫不顾形象的拉着庄半梅朝柜台处走去,虽然这样的举止让庄半梅觉得有损形象,但她一点也不在意。
庄半梅一个人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因为现在是快餐店营业时间的高峰期,所以看样子秦岚得等一会儿了。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不停涌动着,他们之中有的人是下班回家,有的人是外出散步,还有的人是漫无目的的闲逛,这样一群人拼凑起来的人流显得杂乱而又拥挤。
“请问,这里有人吗?”一个陌生的声小倩在耳旁响起。
庄半梅收回目光,抬头看去。只见一个年轻的男孩正一脸期望的看着她,眼睛不经意间瞟向他的身后,那里正坐着几个跟他年龄相仿的男孩,他们正满脸笑意的注视着这边。庄半梅似乎明白了什么。
庄半梅对男孩露出一抹自信的微笑,说道:“呵呵,有人。”
“噢。”庄半梅能够注意到,当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男孩的面上顿时布满了失望的神色。
庄半梅瞥了一眼他身后的那些男孩,淡淡地说道:“不过……你可以坐在这里。”
“真的吗?”男孩面露喜色,径直坐到了庄半梅的对面。当男孩坐下的时候,庄半梅分明看到他身后的那几个男孩脸上露出的羡慕之色。
男孩刚一坐下,立刻伸出自己的右手,笑容满面的冲庄半梅介绍着自己:“你好,我叫陈东。是XX大学的大四学生。”
“庄半梅。”庄半梅没有理会陈东伸出来的手,淡淡地说出自己的名字。
陈东倒也不介意,反倒认为是自己有些唐突了,于是急忙缩回手,讪讪地笑了笑。
陈东的笑容很开朗,洋溢着年轻男子独有的活力。庄半梅冲陈东身后扬了扬小脸,示意道:“你朋友?”
陈东转头,似乎对着背后做了个什么奇怪的表情,由于角度的关系庄半梅看不到,不过当陈东转过头去的时候,他背后那群人顿时传来一阵唏嘘声。过了一会儿,陈东转过头,有些腼腆的挠着自己的头发,略带歉意地说道:“额,是的。不好意思,他们很无聊,你不用管他们的。”
庄半梅无所谓的耸了耸肩,事实*也确实很无所谓,本来今天就是抱着随便出来走走的心态。
“你在哪里读书?”陈东突然问道。
额,庄半梅感到很诧异,暗想道:我有那么年轻么?很显然,庄半梅低估了自己的魅力,俗话说的好,自信的女人才是最美丽的。虽然庄半梅一向对自信没什么定义,但是由于她孤傲的性子和总喜欢望着某个地方出神的模样,再加*本身的容貌并不差,这就使得一些男人误以为这就是她自信的表现。
“工作。”庄半梅淡淡道。
“哦。”很显然,对于庄半梅淡漠的语气,陈东感到很不自然,两句话问完之后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只得拿着手中的可乐狂吸着,借此来掩饰自己的尴尬。
气氛似乎沉默下来,庄半梅看着陈东的表现微微摇了摇头:女人并不喜欢过于害羞的男人。其实庄半梅的这种想法倒是误会了陈东,像陈东这样的大学生对于爱情早已从懵懂的年纪过度到了生涩的恋爱,况且陈东的长相并不差又是大四学生,没有个把恋爱经历说出去也不会有人信,只从他敢于主动搭讪庄半梅这一点来说就肯定不属于那种害羞的男人。
只不过庄半梅并不知道,其实陈东现在这种表现主要归咎于她的冷漠和淡然的语气。
身后传来一阵阵唏嘘声,吸引了四周不少人的目光,庄半梅不禁皱了皱眉。
“你想吃什么,我请你。”陈东突然开口,似乎总算是找到了要说的话。
庄半梅哑然,她来这里只不过是为了陪秦岚而已,并不想吃什么,对于这样的快餐她并不感兴趣,更何况她一点也不饿。看着陈东小心翼翼的神色,庄半梅无奈地指了指他的身后:“你能不能让他们安静一点?”
“没问题。”陈东应道,转身走去。
庄半梅看见陈东似乎跟他的同伴们说了些什么,不过从他们脸上的苦色可以想象陈东似乎跟他们说了些什么有趣儿的事情。
“哟~不错嘛,小美人,还是那么魅力十足啊。”不知什么时候,秦岚端着一个托盘来到了庄半梅的身旁。
庄半梅白了她一眼,往一旁挪动了一*子,秦岚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
当陈东回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原本搭讪的对象旁边又多了一个美女。他愣了一下,竟是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庄半梅见了,更是在心里叹道:这模样怎么能够讨女孩子喜欢呢。一旁的秦岚噗嗤一下笑了出来,她可不像庄半梅那样沉稳得跟个老人一样。
陈东尴尬的笑了笑,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在庄半梅两人面前坐了下来。
“小帅哥,你叫什么名字呀?”秦岚大方地问道,盯着陈东上下打量着,**的眼神倒是让陈东有些不自在。
陈东。”
“这名字不好听。”秦岚毫不顾忌的点评着,说完冲陈东眨了眨眼睛,促狭道:“想不想和姐姐们一起玩呀?”说着还不住陈东的*瞟着。
秦岚的大胆非但陈东难以接受,就连庄半梅也感到有些无语了。
“那个……对……对不起,打扰了。”名叫陈东的男孩说完,调头就走。
“切,真没劲!”秦岚说道:“胆小鬼!”
“额。”庄半梅看着陈东逃也似的动作,转过头,对秦岚无奈地说道:“大小姐,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胆了?”
“有吗?”秦岚眨巴了一下眼睛:“我觉得这很正常呀,在美国这很普通的。”
这是在国内。”
秦岚虽然人很开放,胆子也大,不过在吃东西这方面倒是蛮淑女的,庄半梅看见秦岚吃东西的时候,一般都是一只手拿食物,一只手拿纸巾,吃完一样东西用完一张纸。尤其是细嚼慢咽的模样,配*原本就很漂亮的脸蛋,很是让人心动。
秦岚看了庄半梅一眼,问道:“你看着我干嘛?”说完,递过一只鸡腿:“要吃吗?”
庄半梅摇了摇头,示意她对这些东西并不感兴趣,伸手取过一杯果汁喝了起来。
“你怎么这么喜欢这些东西?”庄半梅问道。
“没办法啊,我在那边事儿多,一天到晚的看书学习,吃饭的时间都在想那些,搞得我渐渐对吃的东西都不感兴趣了。”
“所以就习惯了吃快餐?”
“嗯!”秦岚看着庄半梅,表情颇为可怜。
庄半梅无奈地摇了摇头,似秦岚的性格倒也挺符合的。拿出手提包翻了翻。
“你在找什么?”秦岚问道。
“没什么,想看看时间。”
“哦。有事儿?”
庄半梅摇头道:“没有。”
“噢。”
庄半梅忽然补了一句:“什么事儿也没你重要。”
秦岚听了似乎颇为受用,笑着说道:“这还差不多!”
庄半梅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想了一下这才发觉出门的时候搁在家里充电呢。放下手提包,庄半梅忽然想到,像这样的快餐店一般都会在墙壁上挂上时钟之类的吧。抬头扫视了一下四周,果然在大厅正中央对面的墙壁上发现了一个时钟,在时钟的旁边还有一台颇大的壁挂式电视。庄半梅看了一下时间,随即将目光放在电视上,里面正播放着一些简短的新闻。想了一下,这倒很符合来这里用餐的人的想法。
电视里正播放着一段段简短的新闻,都是一些社会时事,从国外到国内,从房产到民生,每天都会有不同的新闻。庄半梅没有太过在意,只是当播放到市内新闻的时候,偶然间注意到了一则。
新闻的内容是:警方向公众发布通缉令,悬赏四名逃犯,如果有市民或者单位能够提供有价值,警方会向其给予高额奖赏。接下来是几张照片。大概是当时形势的原因吧,以至于那些照片拍摄得并不清楚。一般人跟一个陌生人碰面,不去努力记忆他的脸基本上是见过就忘,更何况像这种并不清楚的照片。
大概是抢拍的吧,庄半梅如是想到,啜了一口手中的果汁。
“你怎么了?”秦岚顺着庄半梅的眼神望去,调侃道:“怕啊?”
庄半梅看着秦岚,好笑道:“有什么好怕的?”
秦岚挥舞着小拳头,有些俏皮地说道:“别怕,我保护你!”
虽然秦岚的话说得很轻巧,而且她也的确很能打,但是庄半梅可不认为她能够在四个亡命之徒手上占什么便宜。不过秦岚对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关心。
庄半梅笑了笑,打开另一杯果汁,递给秦岚:“好了,知道你行,快吃吧。”
秦岚接过,笑嘻嘻地喝了起来。
走出KFC,庄半梅对秦岚说道:“接下来去哪里?”
秦岚想了想,看了一下天色,对庄半梅说道:“不早了,回了吧。你的脚虽然好得很快,但还是多休息比较好,你明天不是还要上班吗?”
庄半梅有些迟疑的看着秦岚,的确她也感觉有些累了,况且也有一点晚了。
“那好吧。”
“我没开车也,要不你等等,我打个电话让秦叔开车过来。”说着掏出手机就准备打电话。
“不用了。”庄半梅制止道:“我打个车就回去了。”
“哎呀,有什么嘛,你这人就是这个样子,自己能做的事情死也不会冲别人开口。”说完,也不管庄半梅,自顾自拨打着电话:“喂,秦叔吗?是我,小月,你马上开车来XX街接我们,是,对说完,挂断了电话。
庄半梅叹了口气,秦岚这么说她不方便拒绝,从心底里讲也不想扫秦岚的兴。
两个人找了个地方坐下,开始等待着。
秦岚忽然问道:“对了,你们那儿上班怎么样?工资高不高?”
庄半梅答道:“我一个小文职,条件又不似你这般丰厚,能有什么高工资。”
“啊?你那能力我又不是不知道,当个公司总裁都绰绰有余,怎么跑去当个小文职?哈,我知道了,你不会是学我体验生活吧?”秦岚笑问道。
庄半梅不置可否,以她的能力确实有那个实力,至于为什么,她有她的原因。
好在秦岚知道庄半梅的性子,见她这副样子也不多问,转而问道:“对了,我记得下午你跟我说起那个吴越,他是谁?”
庄半梅于是为秦岚讲述着自己和吴越认识的经过,还有那天约会的事情,当讲到吴越为自己的脚费的那番功夫的时候,秦岚又是一阵调侃,似乎取笑庄半梅是她最大的乐趣。为此,庄半梅也只能不停的塞给她白眼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过了没多久,一辆颇有些豪华的轿车缓缓驶来,停在两人的面前。车门打开,从上面走下来一名中年男子,一身笔挺的西装,挺拔的身姿配上坚毅的面孔,令他整个人看上去散发着成熟男人特有的味道。
秦岚笑着对男人打了声招呼:“秦叔。”
秦叔走过来,冲秦岚欠了一*,笑道:“小姐,您又出来到处跑了。”语气的关切表露无疑,微微带着一丝责备。
秦岚撒娇道:“哎呀,我一天呆在家里闷都闷死了,不出来你让我干什么嘛?对着天花板发呆么?”
秦叔无奈地摇了摇头,他的这位小姐从小就是这么个脾气,一天到处上蹿下跳,没个消停,喜欢的也尽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这位是?”秦叔看着庄半梅。
秦岚拉过庄半梅的手,说道:“她叫庄半梅,是我最好的朋友!”
秦叔点了点头,对着庄半梅也是欠了一*,既然小姐说是她最好的朋友,那么她们的关系自然不同一般。
秦叔的动作让庄半梅有些受宠若惊,庄半梅郑重的还了一礼。毕竟,对方比她大那么许多。
“哎呀,你们两个真是婆妈,走啦,上车啦。”说着,率先跑上车去。
庄半梅与秦叔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一丝无奈。
“小姐,去哪儿?”坐在驾驶座上的秦叔问道。
“XX小区。”庄半梅率先开口说道。
秦叔偏过头,等待着秦岚的回答。
“对,就是那儿。”
秦叔点了点头,发动了车子。
一路上,秦岚不断的冲庄半梅大倒苦水,说在美国如何如何无聊,没有国内好玩等等。庄半梅少言,况且秦岚又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所以也乐得一言不发的听着。
“喂,庄半梅,你猜猜秦叔有多大年龄了?”秦岚忽然转过头,对庄半梅神秘地问道。
“额。”庄半梅不知道秦岚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倒是坐在驾驶座上的秦叔似乎听到了秦岚的话,闻言无奈地说道:“小姐,您又拿老奴开玩笑。”
“啊?!我说那么小声你都听到了?”秦岚‘意外’地惊呼道。
庄半梅笑了笑,没有理会她,虽然秦叔对她也很客气,但是毕竟只是个外人,不能像秦岚那般随便。
秦岚继续压低声小倩道:“再过两年,秦叔就满五十了。”
“啊?”庄半梅听了颇为意外,她还真没想到,秦叔的样子看起来顶多三十几岁,如果真如秦岚所说,那么不得不佩服秦叔的保养方法。
见到庄半梅的反应,秦岚颇为满意的点了点头,一副‘就知道你会是这种反应’的模样。前排的秦叔同样是叹了口气,庄半梅虽然没有看到秦叔的表情,不过,一个快五十岁的人被一个二十几岁的人调侃,那表情可想而知。
没多久,车子就行到了庄半梅所在的地方。
下车后,秦岚对庄半梅说道:“你什么时候有空?”
“怎么了,有事吗?”庄半梅问道。
“也没什么事,就是想跟你一起吃个饭什么的,顺便见见你的那位足疗王子。”
“足疗王子?”
“就是给你*的那个人啊。”
庄半梅汗颜,这个秦岚……想了想:“过几天我给你打电话吧。”
“那好吧。拜拜,你的脚注意一点,别太用力。”
庄半梅点了点头,冲秦岚挥了挥手,向小区内走去。
当庄半梅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时,一直沉默的秦叔忽然开口道:“小姐,您和她是什么关系?”
秦岚仿佛察觉到了一丝异样,严肃地说道:“秦叔,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我已经说过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秦叔沉默了一下,随即神色有些凝重地道:“过段时间这里可能不会很太平。”
“什么秦岚清楚秦叔的为人,既然他能够说出这么凝重的话,那一定不会是小事。
“什么事?可以告诉我吗?”秦岚试探性地问道。
“抱歉,小姐。老爷说过,这件事最好不要让你知道。”秦叔摇头道。
秦岚点了点头,既然秦叔说不让她知道,那么她肯定是不知道的好,秦叔是看着她长大的,她也一直把秦叔当做第二个父亲来看,所以,秦叔的话她一直都是深信不疑的。
见到秦岚这个样子,秦叔严肃的神色退却,转而浮起一抹慈爱的笑容,建议道:“这段时间,您可以把她接回家里来住。”顿了顿,补充道:“老爷不会反对的。”
秦岚听了,尤其是后面那句,高兴道:“真的吗?太好了,明天我就过来接她。”
“要我去吗?”
“不用了,我自己开车过来。”
秦叔点了点头,驱车离开了这里。
一夜无话。
宽敞的房间里突然响起一阵吵闹的铃声,将睡梦中的庄半梅惊醒。庄半梅伸手拿过手机,将闹铃声关掉,坐起身来伸了个懒腰,经过一夜的休息疲劳感已经完全消除掉了,扭了扭脚,试探性的用了一下力,似乎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庄半梅满意的点了点头。
梳洗了一下,庄半梅看了一下时间,差不多该出发了。打开手机才发现,有几条新的短消息,无一例外都是吴越发过来的,内容也差不多,都是在询问庄半梅的脚伤情况。思索了一下,庄半梅决定还是给吴越回复一条吧,既然人家主动关心自己,那么不闻不问的话似乎有点不通情理。于是回复到:我已经好很多了,谢谢你。放下手机,庄半梅朝着公司走去。
到达公司之后,庄半梅看了一眼跟平时一样忙碌的大厅,走向电梯处。偶尔从一旁经过的男同事会向庄半梅热情地打招呼,庄半梅礼貌性一一回应着。但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庄半梅*公司以后,总会时不时的感觉到一些异样的眼光,女人的直觉是很灵敏的,对方对自己怀着一种怎样的想法有时候只需要跟对方对视一眼就能够从其眼神里读懂。庄半梅看似漫不经心的走着,但是一直在暗暗留意周围。
当庄半梅走到电梯旁的时候,经过刚才的观察,似乎隐隐有了一个大概,那些目光基本上都是来自女人的,当她们经过庄半梅身旁时,总会有意无意的在庄半梅身上打量,有些庄半梅见过几次,有些庄半梅连见都没见过,但无一例外,那些人投来的绝对不会是善意的眼神!
庄半梅叹了口气,这样的情况平时也时有发生,只不过不知道今天为什么会这么异常。伸手按了一下按钮,静静的等待着电梯的到来。
就在这时,从身后传来一阵吵闹声,庄半梅转过头看去,只见杨红山和几名女同事正朝这边走来,她们热闹的交流声吸引了许多过路同事的关注。
杨红山似乎也察觉到了庄半梅的目光,当她走到庄半梅的身边时,庄半梅很有礼貌地对她说道:“你好。”她看到了杨红山目光里的一抹妒忌,虽然那种眼神一闪即逝,但还是被庄半梅敏锐的捕捉到了。
杨红山笑着回应道:“呵呵,这么早?”
庄半梅点了点头,脸上的笑容不变。她和杨红山是同事,又在同一个科室里工作,而且杨红山进公司的时间比她早很多,而且庄半梅并不想和她有什么误会,应该说是任何人,她讨厌麻烦。
“你今天真漂亮。”杨红山忽然说道。
庄半梅皱了一下眉,对于这种异样的表扬,她能够判断出杨红山并非出自真心。
“谢谢。”庄半梅淡淡道。
杨红山的脸色微变,她最不喜欢的就是庄半梅这种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态度,偏偏有些男人就喜欢庄半梅,成天跟条癞皮狗似的在旁边打转,真是看了都叫人心烦。
如果庄半梅知道此时杨红山的想法的话,她就能够明白为什么杨红山这么讨厌她了,无非就是齐思徽的缘故。
‘叮。’电梯到了,一行人走了进去。电梯缓缓上行。
沉默了片刻,杨红山旁边的一名女同事忽然说道:“诶,我们这些女人真是命苦啊,过个节连一样东西都收不到,不像有的人,多得连桌子都放不下了。”这个人庄半梅见过,是公司里另外一个科室的,似乎跟杨红山关系不错。
“就是啊。”另外一个女同事附和道:“有些人她天生命好,生了一副好脸蛋,一大把男人追着都不爱搭理的,傲得很!”说着,眼神有意无意的瞟向庄半梅,那意思是再明白不过了。她的话一说完,其余几人顿时笑了起来。
这个女同事庄半梅没有见到过,似乎是其他科室的,不过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庄半梅似乎成为了女同事们的公敌了。她们说的话让庄半梅感到莫名其妙,虽然明知道她们指的就是自己,但是庄半梅不明白自己究竟又有什么地方得罪她们了,如果说是齐思徽的话,那还好说一点,可是她们说什么节,什么送东西的让庄半梅不明就里。
可是天生的孤傲性子让庄半梅没有意愿去探明究竟,从小到大,她受的误会、奚落、冷眼数都数不过来,如果每一样事情都去计较的话庄半梅忙也得忙死,她也没有必要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去解释什么,在她看来女人之间那莫名的嫉妒是很可笑的!
庄半梅没有说话,任凭她们讽刺挖苦着。电梯在上行的过程中,那些女人陆续走了出去,到得最后电梯里只剩下庄半梅和杨红山两个人了。
从一开始,庄半梅就注意到,杨红山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她的身上,虽然她掩盖得很好,但是从她眼神中偶尔透露出来的嫉妒还是将她内心的想法*无余。
这样压抑的气氛庄半梅并不在意,却也不喜欢。当电梯门缓缓打开的时候,庄半梅率先走了出去,临走时,用只有很小但足以让杨红山听清楚的声小倩说了一句话:“我对齐思徽没有兴趣。”
留下杨红山一个人愣在那里,直到电梯门即将关上的时候她才回过神来,走出电梯。
来到自己工作的这一科室,那种受人瞩目的感觉更加高涨起来。几乎每一个男同事都会笑着对庄半梅打招呼,以至于他们的热情令一向自诩沉稳的庄半梅也感到有些不适应。
情人节这一节日本源自于西方,西方人的观念一向开放、大胆,这无疑让许多年轻人深受感染,当这一节日漂洋过海来到东方之后,年轻人们顿时欢动起来,说是比传统的七夕佳节更让年轻人们关注也不为过。
玫瑰花、巧克力是情人节不可或缺的两样主题,自然也是许多人向自己心仪的对象表达爱意最直接的方式。
当庄半梅走到自己工作的地方之后,顿时被眼前满满一桌子的东西给惊呆了。艳丽的鲜花,一盒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正安静的躺在她的工作桌上。这一番景象令庄半梅哭笑不得,当她看到这幅景象的时候总算能够明白为什么大家都会对自己产生那么强烈的敌意了。
庄半梅无奈的摇了摇头,将手里的提包放到一旁,坐了下来。随手拿起一束红玫瑰,庄半梅实现扫视周围,比较了一下她手中的这捧花是所有鲜花当中最大束,同时也是包装得最漂亮的一束。移至鼻尖前,一股浓郁的花香扑鼻而来,这也是玫瑰所代表的热情。
走进大厅,立刻有一名打扮得很庄重的男侍者迎了上来,语气恭敬的问道。
“尊敬的女士您好,请问您是否有预订的位置?”
庄半梅点了点头,随即说出吴越所订的位置。
男侍者微微欠身道:“好的,请跟我来。”说完,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示意庄半梅跟他走。
很快,男侍者就带着庄半梅来到了她所说的位置。这是一个靠窗的地方,宽大的落地窗在餐厅里的繁华灯光映衬之下,往外看去依稀可以见到窗外的街景。庄半梅对男侍者说了一声谢谢。
由于吴越此刻是背对着庄半梅的,所以他并没有看到庄半梅。庄半梅注意到,今晚的吴越似乎穿着一套淡紫色的西服,是庄半梅最喜欢的颜色。
庄半梅没有多想,走到吴越的身旁,轻声问道:“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吴越回头一看,见是庄半梅后又瞧见了她今天的打扮,同样显得很惊讶,听见庄半梅这么说,转而笑道:“当然!”
看到吴越惊讶的目光,庄半梅心里感到一丝得意,虽然她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不过那仅限于不相关的人。
“抱歉,让你久等了。”庄半梅礼貌性地说道。
吴越似乎很享受庄半梅带给她的这种感觉,摇了摇头,很绅士地说道:“我也是刚到。你今天真漂亮。”
庄半梅微微一笑:“是吗?谢谢。”
随手打了个响指,立刻有侍者走了过来,吴越礼貌性的先询问庄半梅的意见,两人都知道这样约会主题并不在此。于是随意点了一杯咖啡。
于吴越离得近了,让庄半梅有机会仔细的打量起他来。今天的吴越不得不说还是很吸引人的,剑眉星目,如刀削的脸颊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一身紫色的西装透露出一股淡淡的优雅。
对于这样的吸引人的男人,撇开家世不说,应该是放到哪里都是属于那种女人追逐的对象。但是对于庄半梅来说,这样的男人并不缺乏,应该说真正吸引她的是吴越的‘恰到好处的小聪明’。
在庄半梅打量着吴越的同时,吴越同时也在打量着他,庄半梅甚至能够从吴越的眼神中读出一抹几乎每个男人都有的**,但是那样的感觉仅仅是一闪而逝。
庄半梅淡淡一笑,轻声道:“用这样目不转睛的眼神盯着一位女士看,你不觉得这是一件很失礼的事么?”
吴越似乎并不掩饰自己对庄半梅的惊艳神色:“美好的东西总是让人迷恋的。”吴越笑了笑,目光仍然停留在庄半梅白皙的脸颊上:“美好的东西总是让人迷恋的。”
“你今天真漂亮。”吴越重复道。
庄半梅不答,本以为自己那么说吴越会有所忌惮的收回他的目光,没想到他却仍然那副目不斜视的模样,这反而让庄半梅感到有些不自然。
无奈的叹了口气,这个时候侍者将两人所点的咖啡端了上来。
为了掩饰自己的心绪,庄半梅端起咖啡,放到唇边泯了一口。
吴越似乎也感觉到了庄半梅的不自然,遂移开了自己的视线。只是当他的目光转过的一刹那突然被庄半梅的手指吸引了注意力,准确的说是庄半梅无名指上的一道浅痕。
不过吴越仅仅是匆匆一瞥便不再留恋,因为他清楚的知道类似于这样的痕迹代表着什么。像庄半梅这样的女人并不缺乏故事,只是那样的过去只能被潜藏在心里,随意去触碰它显然并不明智。
吴越的心绪有那么一瞬间被汹涌的记忆冲击得片刻失神。
他的举动并没有逃过庄半梅的眼神,在吴越打量庄半梅时,庄半梅虽然并没有正面回应他的目光,但是却在不经意间注视着吴越。
“你怎么了?”庄半梅问道。
吴越摇头道:“没什么,想起了一些从前的事情。”
“喔?”庄半梅没想到吴越这么坦白。略一思索,便开口问道:“什么事?”
吴越笑道:“你好奇心还蛮重的。”
庄半梅不置可否,耸了耸肩,淡淡道:“不然会冷场的。”
在吴越惊讶的目光中,庄半梅放下手中的咖啡杯,然后表情认真的看着吴越。
吴越有些‘害羞’地偏过头。
见吴越如此,庄半梅有些忍俊不禁,她没想到吴越会如此‘害羞’。
在庄半梅的注视下,吴越端起咖啡小口喝着,一时间两人陷入沉默。
趁着这短暂的沉默,庄半梅偏过头看向窗外的景色。夜,依旧那么迷人。
其实这样略显生涩的约会才是庄半梅最想要的。她已经厌倦了那些灯红酒绿。这些年来,绚丽多彩的世界虽然将她的人生渲染的五颜六色,充满激情,可是长久浸泡在其中却也让她的激情被过早磨灭。
这些年的经历不可谓不出彩。她深爱过,也受伤过,当然……也被骗过。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些故事无疑是令她迅速成长起来的良好经验,然而正是这些年来的经验使得她清楚的知道,女人的过去,有一些男人可以原谅,而有一些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够说的。深埋在心里,才是最好的办法。
当庄半梅兴致阑珊的转过头时,正好迎上吴越关切的目光,深邃的眼眸仿佛能看透她心中的所思所想。
庄半梅慌乱的移开眼线,想起刚才吴越的眼神,感到脸颊有些微微发烫。
他刚才一直在关注着自己吗?庄半梅这么想着,如果是的话,那他岂不是将自己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想到这里,庄半梅皱了皱眉。当她抬头再次看向吴越时,慌乱的心绪已经平复下来。
也许是感觉到了庄半梅的不悦,吴越解释道:“抱歉,刚才看到你思考的模样不忍心打扰你。”说完这句话的同时吴越眨了眨眼,有些促狭地说道:“另外……补充一句,你的侧面也很迷人。”
听了吴越的话,庄半梅没好气儿的白了他一眼。
这时,大厅里逐渐响起了轻慢的小倩小倩符,一阵阵悠扬悦耳的小倩乐声传来,打破了原本安静的气氛。
一旁陆陆续续有情侣起身走到大厅中央处,伴随着小倩乐翩翩起舞。
在庄半梅平静的注视之下,吴越起身向她款款走来,伸出右手对她示意:“我有荣幸么?”
在大厅明亮堂皇的灯光映衬之下,吴越的身形越发高大。吴越是个优秀的男人,在他身上有着许多令女人着迷的地方,庄半梅在心中这般评价着。
伸手搭在吴越的手上,庄半梅亦随着他缓缓行至大厅中央。
吴越的手仅仅是轻轻搭在她的腰间,感受着自腰间传来的温度,庄半梅能够想象得到吴越手掌的宽大,一瞬间,心仿佛狠狠的抽*搐了一下。
小倩乐声轻轻扬起,庄半梅在吴越的带动之下伴随着小倩乐缓缓流淌,吴越的舞技很娴熟,以至于庄半梅的在他的面前略微显得有些‘生涩’。
“你的舞跳得真好。”庄半梅由衷的赞道。
吴越笑了笑:“你也不错!”顿了顿,又问道:“看起来你经常来这种地方?”
庄半梅道:“不常来,你呢?”
“一样。”
吴越和庄半梅两人虽然不是初次见面,但严格来讲上一次见面两人说的话就那么几句,所以说这次应该算得两人第一次配合。但是这非但没有影响到两人,反而是随着相互之间的配合越发显得默契。
庄半梅一袭洁白的衣裙在堂皇的灯光映衬下犹如皓月般散发出皎洁的光芒,她就像一只白色的蝴蝶,在大厅里翩翩飞舞,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目光。而吴越就是最好的陪衬,他挺拔的身姿配上英俊的相貌,无疑是大部分女人注目的焦点。
随着小倩乐节奏的加快,庄半梅不得不将原本散漫的心收拢起来,吴越的忽然声小倩在耳边响起:“注意咯,大家都在看着我们。”
听了这话,庄半梅在身旁视线扫过,果然如吴越所说,此时,许多男女都停下了脚步注视着两人。庄半梅眉头轻皱。
“你怎么了?”吴越问道。
庄半梅收回视线,迎上吴越关切的眼神,轻声道:“没什么,只是不太习惯引人注目的感觉。”
吴越一愣,有些惊奇地说道:“女人不是都应该喜欢那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吗?”
庄半梅面无表情地答道:“至少我不喜欢。”
“你真是特别!”
对于吴越的话,庄半梅不置可否。
吴越莞尔一笑,神色忽然一凛,看着庄半梅,认真地说道:“你不但外表很迷人,就连气质也是如此的与众不同。我真的很好奇,能够吸引你的男人究竟是什么样的男人。”
庄半梅笑而不语。
小倩乐声渐渐轻快起来,两人也停止了交流,转而专心的相互配合着。虽然庄半梅并不喜欢被人注视,不过却也不想在众人面前出什么糗。
“小心咯。”吴越话刚说完,就拉着庄半梅做了一个难度较高的舞姿。没当吴越提醒的时候,庄半梅亦是心领神会的配合着他,一时间两人精彩的表演几乎吸引了大厅里所有人的目光。
就在庄半梅逐渐感到有些乏力的时候,终场的小倩乐总算是适宜的响了起来,一曲终了,大厅里顿时响起一片片热烈的掌声和无数男人女人的惊叹之声。
这首‘蓝色多瑙河舞曲’是庄半梅比较熟练的一首,否则她也不可能与一个初次配合的男人如此默契,当然,这也需要那个男人的舞姿同样娴熟。
两人微微欠身行了一礼,遂在众人的注视之下,缓缓踏出舞池,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平复了一下有些紊乱的呼吸,庄半梅轻靠在座椅上,呷了一口已经变凉的咖啡,凉了的咖啡味道有些变化。撇了撇嘴,淡淡的回忆陇上心头。曾经的庄半梅是如此的热爱这支舞,因为爱他所爱,所以深爱……
人们常说女人是感性的生物,最容易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并且不断的往这个假设的世界中投入参照物。而庄半梅恰好正是处在这样的一种幻想中。
吴越挺拔的身姿,娴熟的舞技,以及那匆匆一瞥间的失神,这一切仿佛是个巨大的漩涡般骤然出现在庄半梅的回忆之中,汹涌的波涛将庄半梅的脑海搅得一团乱。从表面上看,吴越是个非常不错的男人,应该是绝大部分女人都会喜欢的对象,然而这初次的约会竟然就让自己有了一丝异样的感觉,但,自己早已经不愿再触碰那种伤人的东西了,诶!
庄半梅叹了口气,放下手中的咖啡杯。
吴越好奇的问道:“你怎么了?”
庄半梅不答,抬头看着吴越的双眼,那双眼睛漆黑明亮,令庄半梅忍不住赞道:“你的眼睛真漂亮。”
吴越讶然:“这是我应该说的话吧。”
庄半梅摇了摇头,突然觉得觉得有些意兴阑珊。刚才她是真的很希望时间能够停留在那一刹那,让她能够有片刻的缝隙去追忆那段令她深爱同时又深恨的过去。但就是这片刻的失神却使得她有一种一触即逝的怅然。
于是,庄半梅找了一个借口,对吴越说道:“我突然有一点累了,我们走吧。”
吴越听后,答道:“好。那我们走吧。”说完率先起身。
庄半梅点头,起身刚走几步突然感觉脚下一顿,紧接着脚跟一滑,顿时一股刺痛从脚上传来,不禁惊呼道。“啊!”
走在前面的吴越听到庄半梅的喊声,转身急忙走到庄半梅身边关切的问道:“你怎么了?没事吧?”
“我的脚好像扭到了。”那股钻心的疼痛直刺庄半梅的心,庄半梅感到脚越来越疼了。
吴越注意到庄半梅额头上布满了一层细密的汗珠,见她捂着自己的脚,急忙道:“别动,先找个地方坐下,我扶你过去。”说完一只手扶着庄半梅的胳膊,另一只手环在了庄半梅的腰间。
腰间忽然传来的异样令庄半梅有些不自然,微微挣扎了一下,但是立刻从脚上传来一阵刺痛,于是只得放弃,任由吴越将她扶到一旁的一张椅子上坐下。紧接着,吴越飞快的蹲*为庄半梅检查起来。
看着眼前的男人正小心翼翼的为自己检查着,庄半梅心里略过一丝温暖。
“服务生!”吴越叫了一声,对着那快速走来的侍者吩咐了几句。只见那名侍者点头应了一声,起身向一处过道。
庄半梅见到吴越熟练的样子,略带调侃地说道:“看你熟练的样子,想必为不少女人这么做吧?”
吴越抬头应道:“没有,我以前学过。”
“哦?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吴越笑了笑,没有回答。
此时,好奇心似乎压制住了疼痛感,庄半梅忽而问道:“你有结婚了吗?”
吴越听后脸色微变,眼神注视着庄半梅,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庄半梅也意识到了自己这么问似乎有些不妥,但是庄半梅自己也不知道刚才为什么会突然那么问。现在想起来,那样的问题的确会令两人很尴尬。
就在两人陷入沉默时,刚才那名侍者走了过来,他的手里还提着一个小桶,里面装满了冰块。
侍者将手上的毛巾递给吴越,恭敬道:“先生您好,这是您要的毛巾和冰块。请问您还有其他吩咐吗?”
吴越伸手接过,摆手道:“没有了。”侍者点头退开。
吴越看向庄半梅柔声道:“幸好只是崴了脚,没什么大碍。”说着扬了扬手上的毛巾,示意道:“接下来要敷冰了,可能会有些疼,忍着点。”
这小心的提醒无疑让庄半梅对他的好感上升到了一个很高的位置。
吴越轻轻捧起庄半梅的脚,小心翼翼的模样仿佛是捧着一尊精致的冰雕,害怕一个不小心就会将之摔坏了一般,表情专注,丝毫不理会一旁偶尔走过的人所传来的窃窃私语。
就在脚伸入冰桶的一刹那,庄半梅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冰凉的感觉伴随着疼痛感沿着脚跟传了上来,而吴越手间的温度却似一抹温润悄然在心间绽开。
当庄半梅的脚被吴越从冰块中抬起之后,随即被早已准备的毛巾包裹住,经过吴越一阵细心的揉捏之后,那股钻心的疼痛感果然减轻不少。
“呼吴越舒了口气,此时他的额头上由于过于专注,所以也是布满了一层细微的汗珠。
庄半梅轻轻抬了一下脚,发觉没那么疼了,又看了看吴越,伸手拿过包从里面拿出一包纸巾,递给吴越,轻声道:“擦擦吧。”
脚上的疼痛感已经没有那么强烈了,不得不说吴越的揉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感受着那从周围时而传来的目光与谈论,庄半梅对吴越说道:“谢谢你。我们走吧?”
吴越接过擦了擦汗,听庄半梅这么一说,提醒道:“可是你的脚。”
“没关系。”庄半梅挣扎着站了起来,试探性的抬了抬脚:“走吧。”
吴越原本还想再劝庄半梅多坐一会儿,但见庄半梅坚持,也就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走上去转身背对着庄半梅,说道:“你用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借力吧,这样会好一点。”
庄半梅看着背对着他的吴越,什么时候他的肩膀变得如此宽敞了?没有多说,一只手轻轻放在吴越的肩上。两人在门口侍者略显诧异的眼神注视下慢慢走出酒店。
刚走出来,吴越就对庄半梅说道:“你在这里等一下,我去开车过来。”说完,转头看向庄半梅,似在征求她的意见。
“嗯,好。”庄半梅点头道,收回放在吴越肩上的手,转而轻靠在一旁的路灯上。
明亮的灯光照耀在庄半梅脸上,感受着脸颊上传来的异样,庄半梅忽然觉得现在的自己与从前相比,仿佛是两个人。这诡异的念头来得快,去得也快,以至于庄半梅连去探究原因的时间都没有。曾经,有那么些时候,期待着能过上这样的生活。然而庄半梅清楚的知道,她想要富人般的生活并不困难,只需要她在某些人刻意的暗示之下能够给出一个回应,只要她愿意,自然会有大把的人等着为她奉献。
然而,那真是无比的恶心!庄半梅甚至连想一想都会感到厌恶!那一张张不怀好意的表情,那一双双满是**的眼神。她甚至有一种拿脚狠狠地踩在上面的*,冲上去质问他们:你们究竟把女人当做什么?
女人不是男人用来作*的东西,不要认为你们男人有几个臭钱就能够得到女人的心,因为你们根本没有那个资格!
使劲儿的甩了甩头,庄半梅将这些恼人的想法抛开,她实在不想为了这些事情影响到自己的心情。
这个时候,不远处缓缓驶来一辆棕色的轿车,前头的车灯逐渐明亮起来。当它停在庄半梅面前后,吴越飞快的下车来到庄半梅面前,随即扶着她上车。
按理说一个女人轻易的上了一个相识不久的男人的车,这其实是一种暗示(你们懂的),同时,也是有一定危险的。因为你不知道那个男人要对你做什么。
况且自己还受了伤,庄半梅在心里思索着到底要不要上吴越的车,然而脑海中忽然盘旋着吴越那悠扬的舞技,为自己敷脚时仔细的神色,以及那……宽阔的肩膀。毫无疑问,这一系列的事情使得庄半梅对吴越的好感上升到了一个非常高的高度,而对他的戒备自然也是随之松懈下来。
然而,庄半梅的这些顾虑吴越似乎清楚的明白,他并没有表明什么,只是笑着说道:“上车吧,我送你回家。”随即为她拉开车门。
庄半梅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踏了进去。
这边,吴越也重新坐在了驾驶座上。当庄半梅转过头看向吴越时,他的脸上犹自残留着一抹讪笑。庄半梅明白那意味着什么,尴尬一下,但她也没有说什么。两个人沉默下来,车子发动,缓缓驶离酒店。
“住哪儿?”吴越没有转头。
“XX小区。”
车子不快不慢的朝着庄半梅说的地方驶去,由于这个时候已经是深夜,所以只能偶尔看见一辆车擦肩而过。由于心有所思,所以庄半梅并没有说话,而吴越似乎也没有主动上来攀谈的意思,两个人就这般沉默着。
当车子停在小区门口时,吴越的声小倩传来:“到了。”
“啊?”庄半梅惊醒,看了看周围,果然到了,这个时候庄半梅方才放下心来,同时对吴越的好感又上升不少,从这个约会开始到结束,吴越一直给庄半梅一种彬彬有礼的感觉,他从来没有对自己提出过什么要求,无论什么事都带着一种商量的语气,哪怕那件事情很细小。这些在男人看来无关紧要的事情,往往是女人最注重的地方。对细节方面的苛求是女人的天性,遗憾的是很多男人都不懂得。
吴越将庄半梅扶到门口,问道:“你一个人能上去吗?”神色间颇为关切。
庄半梅看了一眼自己的脚踝,原本肿起来的地方已经不那么明显了。于是对吴越笑道:“没关系,我可以的。”顿了顿,庄半梅微笑着说道:“谢谢你。”
吴越大方的挥了挥手,说道:“既然这样,那我就回去了。”刚欲转身,忽而说道:“你的电话不会变吧?”
庄半梅讶然,随即温柔地答道:“当然!”
吴越笑了笑,转身驾车走了。
看了一眼那逐渐消失在视线里的棕色,庄半梅嘴角不自觉的上掀。
这个男人,很不错……
庄半梅转过身,看着身旁那漆黑的道路,不禁有些自嘲:事实上庄半梅住的地方是离这里不远处的另外一个小区。像吴越这样的男人庄半梅不是没有遇见过,起初佯装绅士,之后逐渐*出丑恶的嘴脸,这样的人不在少数。有的是财大势大,让庄半梅这样一个弱小的女人无法正面回拒,所以碰上类似的要求庄半梅就会用这种方法,而回去之后就立刻换电话让那个男人永远联系不上自己,这样的情况并不会经常出现,因为很多时间,男人们都习惯了将那自己**裸的**表现在脸上,所以庄半梅能够很快的分辨出来,继而远离他们。
这么晚了,想必是不会有出租车了吧,毕竟这个小区并不属于繁华街道。瞧了一眼自己的脚,红肿是不太明显,但是那偶尔传来的一丝疼痛却在明确的告诉着庄半梅,如果就这般走回去之后,肯定是要疼几天了。
无奈地摇了摇头,真是自作自受。
庄半梅转身,拖着疲惫的身子和那只因为脚步的起伏而升起的疼痛感,慢慢向自己住的地方走去。那里,一丝略显暗淡的灯光仿佛是导航灯一般指引着庄半梅前进的方向。
回到家,庄半梅立刻将手里的包扔到一旁,匆匆几步当啷着跑向沙发处,然后重重的躺了上去。再看了一眼脚,原本消下去的地方又有些肿了起来,忍受着那股异样的疼痛,庄半梅有些郁闷的想着,早知道这样就让吴越直接驱车送自己到楼下了。想到这里,突然一个念头飚了出来:干脆让他送自己上楼好了。
一想到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庄半梅的脸颊就有些发烫,不过片刻之后庄半梅就冷静下来,这种想法想想倒是可以,要真让她那么做她却是做不出来的。
看来明天得请假了,庄半梅起身从包里翻出手机,拨通了上司的电话,也就是那个李秘书。
“喂……哪位?”电话那一头明显的带着一丝困意,想必那个女人已经睡下了吧。
“李秘书,我是庄半梅,抱歉,这么晚打扰到你。”
庄半梅?这么晚了,有事吗?”李秘书暗含恼怒的声小倩传了过来,庄半梅感到有些无奈,不过能够理解。毕竟换做是谁,在睡觉的时候被吵醒后都不会有好心情。
于是庄半梅又说了一句抱歉,然后说道:“我的脚崴到了,我想明天不能来上班了。”
对方沉默了一下,随即道:“今天几号?”
“12号。”
“那好吧,明天你就休息一下吧。”
“谢谢。”
“恩。”
放下电话,庄半梅重新躺回沙发上,明天休假……真想出去玩啊~可是从脚上传来的疼痛感立刻让庄半梅放弃了这种想法。突然感觉有些口渴了,看了一样不远处的饮水机,环顾了一下空荡的客厅,诶,要是有个人在旁边就好了。
想是这样想,可惜的是这个时候没有人能够听到庄半梅的期望。庄半梅挣扎着起来,一瘸一拐的走到饮水机旁。
庄半梅意外地发现竟然不知道什么没水了,忘换了?回想上次喝完水的时候突然犯懒,留给下次……
庄半梅感到自己额头上的青筋若隐若现,‘啪’的一下将手中的纸杯捏成一团,随即愤恨的甩了出去。可恶!
怎么办,口好渴。庄半梅无奈地躺在沙发上呻*吟着。
女人在最脆弱的时候最先想到的就是男人的关心和呵护,这种天生的依赖性使得男人在这种时候最容易赢得女人的心,所以要是哪个男人在这个时候奇迹般的出现在庄半梅身边为她包揽一切,那么庄半梅肯定会对他感激到痛哭流涕的。
然而这一切终归是幻想,现实是……她得自己洗漱之后,拖着那条病腿去睡觉。
真想就这样躺在沙发上睡着。庄半梅如此想着,可是如果要让她就这般睡去的话,她知道,哪怕现在睡下去了,呆会儿也是要醒的,如果不洗漱完毕之后再睡的话那种脏兮兮的感觉会让她浑身不舒服。
庄半梅叹了口气,挣扎着起身向卫生间走去。
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那张熟悉的脸出现在庄半梅面前,抬手*了捋了捋额前的发梢,修长白皙的手指顺着脸颊滑下,这张精美的五官就连庄半梅每次见了都会忍不住在心里赞叹一番,更何况是那些男人。
忽然,镜中人的眉头皱了起来,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她的视线停留在洗漱用具之上。
庄半梅拿起一把男士牙刷,它早就应该消失的,为什么还在这里?想着,庄半梅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为什么?为什么?
你该把它也一起带走的,所有关于你的东西,一件不留!
为什么要让我想起来?为什么?
庄半梅的心绪突然紊乱起来,汹涌的回忆不断在脑海中翻滚,那一张张隶属于回忆中的美好画面不断在脑海中交替更迭,然而原本美好的画面此刻却仿佛是一张张带着嘲笑与讥讽的脸一般注视着她。
胸口不断起伏着,心疼的感觉代替了所有,占据着她的全身。
‘啪!’庄半梅将手中的东西丢了出去,一声清脆的落地声响起。
庄半梅的双手紧捂着自己的脑袋,缓缓蹲*。她早已将那些回忆全部丢掉,为什么它们还会出现?为什么还要这般嘲笑她?折磨她?她早已与它们没有了任何关系!
“呜呜呜呜喑喑咽咽的啜泣声在卫生间里不断回荡着。
原本安静的卫生间里回荡着庄半梅的哭泣声,过了一会儿,许是累了庄半梅停止哭泣,站了起来。脸上泪痕未干,面对着镜中的自己,庄半梅逐渐迷茫起来。
是的,她想到了她最爱的那个男人。这里有关于他的一切,属于他们的美好占据着这里的所有地方,不过那只是从前。哪怕某一件很小的事物都能够让她想起他,想起那个给过她深深伤害的男人。想到他的决绝,想到自己的悲痛、挽留,在现在看来更像是愚蠢的发泄……
庄半梅甩了甩头,抹了抹脸颊。既然早已经选择忘记,为什么还要这般傻,女人如果不对自己好一点,还能够期望男人?
拧开水龙头,‘哗哗哗’的水声瞬间响起,踊跃的争相流淌,仿佛在冲刷着庄半梅那悲伤的回忆。待到水盆被放满之后,庄半梅轻轻按下水龙头,捧了一捧水,狠狠的浇在自己的脸上,冰凉的感觉竟似一抹清泉,让原本烦躁的心绪安静下来。
“庄半梅,从今天开始,你要忘记过去,不要再去想那个男人。从今天开始,你要对自己好,不再让任何男人伤害你!”庄半梅朝着镜中的自己如此说道。
艰难的洗漱完毕之后,庄半梅走出卫生间向着卧室走去,路过客厅的时候想起手机还在包里,于是就顺带着带进了卧室。经过一番折腾,庄半梅总算是能够放松下来了。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感受着夜晚的宁静,让躁动了一天的心平复下来,就连脚似乎也不那么疼了。
手机作为现代人最主要的通讯工具,一般都是不会离身的。‘叮咚,您有新的短消息,请注意查收。
不知何时,庄半梅的手机有些突兀的响了一声。庄半梅正迷迷糊糊间,听到铃声不得不睁开睡意朦胧的双眼,在黑暗中摸索了许久才从包里找到了手机。
翻开一眼,原来是吴越发来的,“对不起,这么晚打扰你,你睡了吗?”
庄半梅想了一下,回到,“被你吵醒了。”
吴越很快回复过来,“抱歉,我有点事情想告诉你。”
“说吧。”
“你的脚虽然不太严重,但是一定要注意。”
由于困意逐渐浓郁,所以庄半梅也没有去仔细看,匆匆瞥了一眼下面的一大堆叮嘱,庄半梅感到有些好笑:这个吴越,未免也太过仔细了吧?
没有再理会吴越,庄半梅将手机设置成了静小倩放到一旁,带着朦胧的睡意,不多久,庄半梅逐渐睡去。过了一会儿,庄半梅的手机突然亮了起来,但没有持续多久便渐渐暗淡,最后消失不见。
翌日,清晨的阳光逐渐明亮起来,耀目的亮光透过窗帘洒在房间里,印下一片稀疏的斑点。偶很不巧的,正好有一片落在熟睡中的庄半梅眼睛上。感受着刺目的光芒,庄半梅朦胧的意识逐渐被驱散,缓缓睁开睡意朦胧的双眼。
庄半梅慢慢支撑起身子,伸了个懒腰,舒畅的感觉蔓延全身,轻轻抬了一下脚,预期中的疼痛感并没有传来。庄半梅掀开被子,打量了一下那只受伤的脚,此时,脚上原本红肿的地方已经消失不见,白皙的皮肤在阳光的照耀下略显光泽。
这不禁令庄半梅感到很诧异,她不是没有扭伤过,按照以往看来,像这种规模的扭伤不经过三、四天的休养是别想到达这个效果的,而如今仅仅是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就恢复了?
吴越是怎么办到的?他的那些处理方法并没有特别的地方呀!难道是他的拿捏手法?类似于这种活淤化血的推拿揉捏庄半梅倒是偶尔听过,只是没想到像吴越那种文质彬彬的大男人也会这些。
于是,在诧异的同时,庄半梅连连感叹着,把这些都归功于吴越。
一想到今天竟然可以不用花大部分时间在床上躺着,庄半梅不禁兴奋的叫出声来。
庄半梅拿过一旁的手机,准备看一下时间。“咦?没电了?”
庄半梅转过身,穿上鞋,正准备起身时突然想到:如果没完全好怎么办?我还是小心一点吧。于是用手上的那只脚轻轻的踩了踩,见没什么反应,于是加重了一下力道,还是没反应?庄半梅小心翼翼的站了起来,似乎,略微有点异样感……
按理说,像现在的情况下应该让自己的脚多休息,可是一想到好不容易休一天假却要花大部分时间在家里庄半梅就感到气闷。转念一想,医生不是也有说过,如果多走动会增进血液循环吗?那不是该多走动么?好吧,那就遵照医生的吩咐吧,想到这里庄半梅嘴角不禁勾勒出一抹狡黠。
走在大街上,感受着那明媚和煦的阳光,庄半梅不禁在心里赞叹着:像这样的好天气就应该多出来走动走动。摸了摸自己的提包,手机没有拿出来,放在家里充电,要是有人打电话来也听不见(虽然平时也没什么人会给自己打电话),这么说,今天一整天都是属于自己的了!想到这里,庄半梅的心情竟也似阳光般明媚起来。
心情虽然不错,可是这脚却是在庄半梅偶尔用力的同时提醒着她,不要太过乐极生悲了。想到明天还要上班,于是庄半梅不得不时刻留意着脚下,用一种接近于蜗牛般的速度行走着。
庄半梅想了想,这里离市中心还有一段距离,如果就这么走过去的话,到了那边想必不能够再继续这样走了吧。看了一眼周围的树木花草,新鲜空气虽然很清晰,不过就这样一个人走着未免太过无聊。略微思量了一下,庄半梅就决定先坐车到市中心,再散步。
天如人愿,就在庄半梅下决定后,不一会儿就从远处开来一辆的士,仿佛是专程前来接她一般,赶紧招了招手。
“师傅,去市中心。”庄半梅看了一眼出租车里的司机,意外地发现竟然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庄半梅似乎感到对方犹豫了一下……但片刻之后,便被他阳光的笑容所取代。
“好的,上来吧。”敬文年用他略显生涩的普通话朝庄半梅说道。
庄半梅应了一声,伸手去打开车门。
可是捣鼓了半天只见那把手向上翻了翻,可是车门却纹风不动。庄半梅又使了使劲儿,但还是一样。于是庄半梅无奈地朝敬文年说道:“小师傅,我打不开车门,你能不能帮帮我?”
那敬文年一听,飞快的下车来到车门旁,略带歉意地对庄半梅说道:“实在不好意思,这车门有一点犟,如果不用力的话就不好打开。”
庄半梅点了点头,就在敬文年用力扣动着把手开门的时候,庄半梅发现,在他的左手虎口处,有一个老虎,看样子似乎是纹身。
“你的纹身蛮好看的。”庄半梅赞叹道,她曾经也一度对这个很感兴趣。
“啊?是吗?呵呵呵呵敬文年冲着庄半梅笑道,样子很开朗,庄半梅仔细打量了他一下,发现面前的这个敬文年轮廓颇有东北男子的阳刚气质。
‘啪!’一声清脆的响声预示着敬文年已经将车门打开,“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敬文年一个劲儿的向庄半梅倒着歉。
庄半梅笑着摇了摇头:“没关系说着,挪动了一下脚,准备上车。
“小姐,您的脚?”
望了一眼敬文年疑惑的眼神,庄半梅笑着说道:“没什么,只是扭了一下。”
敬文年摸了摸头,说道:“这样啊,我还以为您的脚有问题呢,呵呵,像您这样美丽的女人要是脚有问题的话那就太可惜了。”
像他这样的说如果换做一般人肯定会把他的话当成是一种嘲讽,然而庄半梅看着敬文年那略显憨厚的模样,却并不那么认为。于是就带着一丝好奇的目光看着他。
敬文年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于是一边赶紧为庄半梅打开车门,一边小声地提醒道:“对不起,对不起,您小心一点。”
庄半梅被敬文年的话逗乐了,联想到现在的年轻人好逸恶劳,像开出租车这样的活一般是不会做的,不禁对这名阳光开朗的敬文年大有好感。
庄半梅冲敬文年笑了笑,淡淡道:“谢谢。”说完,上了车。那敬文年愣了一下,片刻后,在庄半梅的注视下急忙坐上了驾驶座。
敬文年踩动油门,忽然问道:“小姐,请问您去哪儿?”
庄半梅听了,有些忍俊不禁:“市中心。”
“喔。”
一路上,敬文年不断的向庄半梅搭讪,话题大部分是在谈论着庄半梅所住的小区,说是像他这样的人就算开二十年的出租车也买不起,然而他似乎并不为此感到气馁,乐观的态度倒是让庄半梅刮目相看,于是庄半梅每每听了都会善意的安慰他,两人就这般相互攀谈着驶向市中心。
“小姐,到了。”敬文年转头,冲庄半梅笑道。
庄半梅从包里掏出皮夹,忽然听敬文年说道:“不用了,不用了。”
庄半梅笑了笑,没有说话,掏出一张一百元的钞票递给他。但是敬文年并没有接过去,只是一个劲儿地说‘不用了不用了’。
“拿着吧,现在像你这样的勤奋的年轻人,真的不多见了。”庄半梅说这话的时候却不曾想她跟对方的年龄似乎相差不大。
敬文年熬不过庄半梅,只得接过,当他准备找钱给他的女顾客的时候意外的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这名女顾客竟然不见了踪影。他赶紧下车,看了一眼川流不息的人群,竟是再也没有发现她。
敬文年紧了紧手中的百元钞票,良久,原本阳刚的面容上竟然缓缓露出一抹狞色。
庄半梅之所以走这么快,是不想给那个年轻的司机找钱的机会,这样做倒也不是庄半梅善心大发,而是因为那一句善意的提醒。女人就是这么感性的生物,有时候会为了一点小事而做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然而,当庄半梅知道了她这善意的举动却为自己摘来一场无妄之灾后,不知道她作何感想。
庄半梅缓慢的行走在人流涌动的大街上,感受着偶尔从身边传来的异样目光。想了想,决定先去吃午饭,等吃过午饭之后再到处去逛逛。于是随意找了间餐厅走了进去。
庄半梅所在的这家餐厅的名字是喜鹊餐厅,很有趣儿的名字,庄半梅之所以选择它也是因为这个。当庄半梅走进来的时候,餐厅中已经有不少人在用餐了,三三两两的遍布着。
找了个没有人的位置先坐下,随意的扫视了一下四周,发现正在用餐的客人大部分竟然都是女人。然而令庄半梅在意的却是她们的面前餐桌都有一个像是水晶般的圆球工艺品,此时正散发着莹莹绿光,甚是好看。又好奇的看了两眼方才收回目光,转过头,发现自己面前的餐桌上也摆放着一个同样的工艺品,只不过却是没有像那些一样发出绿光。
这让庄半梅感到很好奇,抬起头再次扫视了一下四周,在她的观察下发现,原来这间餐厅的每一张餐桌之上都有一个同样的水晶球,有的餐桌之上亮着绿色的光,而有的餐桌上亮的是红色的光,而那些空着的餐桌上的水晶球却没有颜色。
庄半梅收回目光,仔细的打量了一下眼前的水晶球,在它正下方的位置有一个有些翘曲的小箭头,略一思索庄半梅似乎明白了什么,伸出手指放在那水晶球上,然后轻轻的转动着。果然,随着她手上的动作,面前的水晶球开始亮起了红色的光。片刻之后,一名穿着整洁的女服务生走了过来,对庄半梅微笑地说道:“小姐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
庄半梅见状,感到很惊奇,这真是太有创意了!
庄半梅指了指面前亮着微微红光的水晶球,问道:“你们这是?”
女服务生似乎很乐意为庄半梅解释,只听她说道:“这是我们老板的创意,每一个来这里吃饭的客人只需要转动一下桌上的水晶球,就立刻会有人过去询问。而当客人所点的菜上齐之后我们服务生就会再转动一下水晶球使它变成绿色,这就说明客人所点的菜全部上齐了。”顿了顿,只见她指了指一旁亮着绿色光芒的餐桌,对庄半梅说道:“您看,那些亮着绿色的地方,光芒都很微弱,这能够让客人在用餐的时候感觉心情愉快。而那些亮着红色光芒的地方则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更加明亮,这个时候就说明客人已经等了很久了。”
庄半梅看了看四周,虽然偶尔会有红芒闪烁,但大部分都很微弱,不过比起那些绿色光芒却要明亮得多,的确,用红色似乎更能刺激眼球。
那名女服务生问道:“您一定是第一次来吧?”
庄半梅点了点头。
“许多来我们餐厅的客人在第一次用餐之后都会选择常来。”
庄半梅笑道:“是的,我是第一次来。你们老板出的这个点子真有创意。”
“谢谢您的夸奖。”说着,女服务生递给庄半梅一张单子,顺手掏出上衣口袋的纸笔,说道:“请问您要点些什么菜?”
庄半梅接过那张做工精美的清单,暗想:看来这里的老板对细节方面的要求还蛮高的,难怪来这里用餐的客人大部分都是女人。随手指了几个菜名,庄半梅将清单递还给女服务生。
女服务生重复了一遍庄半梅所点的菜色,庄半梅没有来过这里,对这里的菜色并不熟悉,所以也没有仔细的听,等待她重复完毕之后,庄半梅点了点头,女服务生方才说了一句:“好的,请您稍等。”说完,退了下去。等她走后,庄半梅转过后又仔细的打量起眼前这个水晶球。
庄半梅抬头看了一下时间,发现现在已经是下午1点过了。不禁暗暗咋舌,原来自己睡了这么久啊。
离开餐厅之后,庄半梅开始漫步目的的在大街上走着。心里突然想到:呆会儿要不要买些冰袋或者消肿化瘀的药酒回去?晚上在家里时可以自己揉捏一下脚,这样会不会好得快一点?虽说自己的工作平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坐着,但是脚伤要是能够早点好的话自然最好。打定主意,于是庄半梅一边走一边留意着药房或者门诊之类的地方,这样的小伤并不需要去大医院就诊。
沿路走来,时不时的会有一些年轻男孩捧着一束鲜花从身旁擦肩而过,鼻尖传来一抹抹浓郁的花香,庄半梅感到奇怪,平时虽然偶尔也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但是今天似乎比平时多出很多。难道是什么节日吗?庄半梅如是想着。
走了一会儿,庄半梅就看到了一个药房,店面不是很宽,对于喧闹的都市来说,像这样的药房随处可见。
由于对这些东西很生疏,瞧着各式各样的药品名称,庄半梅感到有些头晕,于是不得不向医生求助。
“请问庄半梅话未说完,立刻被一个惊喜的声小倩打断。
“庄半梅。”
“恩庄半梅感到有些惊奇,是谁在叫自己的名字?抬头望去,只见一名身穿白色褂裙的女人正一脸惊喜的看着她。
“秦岚?”庄半梅惊讶道。
“哎呀!好久不见了!你在哪儿工作呢?”对方说着,急忙从柜台里面走了出来,一把拉住庄半梅地手,仿佛怕她跑了似的。
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庄半梅不禁联想起上学的时候。这就要从庄半梅的性子说起了,庄半梅的性子从小就十分孤僻,对于同龄的小朋友非但没有和她们在一起玩的兴趣,反而对她们无论男女,一概回避。后来读书上了学,也是同样如此,所以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都不太喜欢她,而庄半梅也没有去刻意的讨谁欢心。就这么一直到了大学,庄半梅的性子还是没有任何改变。所以哪怕是到了大学,庄半梅也并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孩。不过那个时候她已经是出落的亭亭玉立了,倒也不乏有不惧严寒的寒冰圣斗士来触碰她这块能冻死人的冰山。不过对于那些,庄半梅总是不屑一顾。因为在她看来,读书就应该好好的读书,而不是为了那些无聊的事情浪费时间。然而,虽然有许多男孩孜孜不倦的追求着庄半梅,但这就引起了同样身为女性的许多同学的不满,至于为什么,庄半梅从来没有去想过,但是遭到排挤倒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譬如说,在她背后腹议诽谤、趁她不在将她的东西乱扔乱丢等等。不过,对于这些庄半梅从来没有在意过,她从不去理会那些非议,更不屑去解释什么,被仍乱的东西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收拾好。这些仿佛成了她读书时代生活的全部。然而庄半梅的不作为仿佛刺激了那些人的嚣张气焰,她们非但没有为此收敛,反而更加放肆起来。变本加厉不说,有一次,趁着放学的时间,一群人在一条小道上围住了庄半梅。
不但说了一大堆难听的话,更有甚者竟然冲上来想要对庄半梅动粗。不过就在此时,一只脚飞快的踢了过来,将那只狠狠砸向庄半梅的拳头踢了开去。那个女生顿时捂住红肿的手痛哭起来,后来庄半梅才知道,那个为自己打抱不平的女孩就是眼前的秦岚。
秦岚同样是大家闺秀出身,但和靠着家里关系进来那所学院读书的那些公子小姐们却不相同。她非常优秀,不仅成绩出众,而且在许多兴趣爱好上都颇有成就,跆拳道就是其中一项。秦岚的出手无疑震慑住了那些富家小姐们,毕竟她们可没有秦岚这样的身手,而且秦岚的家境并不比她们差,要真打起来吃亏的反倒是她们。所以后来对于庄半梅的排挤倒是收敛了许多,像这样动手动脚的事情自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起初庄半梅并没有因此领情,她的那份高傲反而更加勾起了秦岚的好奇心,所以秦岚对庄半梅不但处处护着,更是不惜主动接近她,按照秦岚当时的话来说就是热脸贴她庄半梅的冷屁股。不过庄半梅倒也没有激烈抗拒什么的,相处久了庄半梅反而发现秦岚不仅性格开朗,而且丝毫没有小姐脾气,人也很真诚。所以后来,两人渐渐的成为了朋友,也是庄半梅唯一一个读书时代的朋友。直到秦岚毕业后去了美国留学,期间庄半梅也曾试过联系秦岚,但均告无果。没想到却在这间小药店里碰上了。
瞧着秦岚死死抓着自己的手,庄半梅没好气儿的白了她一眼:“你想干嘛?像上学时候那样占我便宜?”
秦岚闻言,并不在意,二话不说拉着她走向一旁的休息室。
“哎,哎,你慢点,我的脚还没好呢!”庄半梅惊呼道。
秦岚闻言立刻转身问道:“你的脚怎么了?”说完,就要俯身去察看。
庄半梅连忙拉住她,说道:“别啊,你看周围那么多人。”虽然话是这样说,但是秦岚这番动作令庄半梅没有丝毫生疏感,不禁让她心里升起一抹温暖。
秦岚点了点头,眼睛忽然盯着庄半梅。
庄半梅看着秦岚的神色,愣了一下,仿佛明白过来,立刻变色道:“如果你要是现在那样做我就跟你翻脸!”说完,还故意将脸板了起来,做出一副自以为很‘凶恶’的样子。
庄半梅所说的是指当时读书的时候,秦岚和她后来熟悉了起来,举手投足间自然就没有当初的许多拘束。秦岚有时候会仗着自己‘力气大’不经庄半梅同意,学着男生抱女生的模样擅自将她横抱起来,俨然一副‘男朋友’的派头。每当这个时候,庄半梅是即懊恼又无奈,而秦岚就会笑她:谁让你自己长得跟根柳条儿似的。
按照庄半梅对秦岚的了解,她能从秦岚的眼神里读出某些信息。
“不抱就不抱嘛,凶什么凶!”秦岚‘委屈’地崛起了小嘴。
庄半梅不禁翻着白眼,这个秦岚去了一趟美国回来变得比从前更爱耍宝了。
“好了,别闹了,快找个地方让我坐下。”庄半梅说着,走了那么久也感觉有些累了。
“好吧好吧,唉!真没劲儿!”嘴上这么说着,手下倒也没有停下,秦岚将庄半梅拉到一旁的休息室里坐下,两人开始聊了起来。
秦岚的性子开朗,所以不等庄半梅说话,就抢先问道:“你在哪儿上班?住哪儿?这几年过得好不好呀?有没有交男朋友?”
庄半梅刚一坐下,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儿,就听见秦岚一连串的问题朝她扑腾而来。不过她性子沉稳,不似秦岚那般急躁,所以听了之后并没有立刻回答,揉了揉有些酸麻的脚,片刻后这才不急不缓地说道:“我呢,现在住在XX小区,在XX公司上班,这些年过得说好不好说坏不坏,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男朋友。不过嘛瞧着秦岚急切的神情,庄半梅感到一丝好笑,说到这里,于是卖了个关子。
果然,庄半梅此话一出,秦岚立刻问道:“不过什么?”
“不过庄半梅还是不说。
“哎呀,到底什么啊?你要急死我啊?”秦岚耐不住性子,抗议道。
庄半梅满意的笑了笑,这才说道:“什么也没有。”
秦岚一愣,片刻后脸色一变,故作神色道:“好啊!你这妮子竟然敢骗我?”说完,扑到庄半梅身上,一把将她搂在自己怀里,对她使用着自己的‘拿手绝活’。
庄半梅被秦岚制住,只感觉浑身上下的皮肤仿佛都在颤抖一般,一阵阵酥麻的感觉不断传来,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哈哈……哎呀,哎呀……哈哈……别……别……我投降……我投降了秦岚连连问道:“看你还逗我,看你逗我!哼哼!还敢不敢了?”
忽然感觉腰间一松,庄半梅感觉身子被秦岚用力拉的直了起来,这才能够重新坐好,不过那股麻麻的感觉犹自逗留在身体里。重重的舒了口气儿,庄半梅不禁给了秦岚一个大大的白眼。诶,没办法,谁让自己根本不是秦岚的对手呢!
秦岚舔了舔自己的*,嬉笑道:“没想到你这妮子的身材还是这么好,那小腰滑的跟小蛇一样。就连胸也是涨大了不少。啧啧啧啧……真是女大十八变啊!”
庄半梅听后秦岚毫无顾忌的话,不禁有些面红耳赤,考虑到这个家伙说起话从来都是口没遮拦,遂不跟她计较。想了想,问道:“刚我进来见你在上班,没影响么?”
秦岚听了,无所谓的摆了摆手:“嗨!这能有什么影响,那些个小感冒小疼痛的,交给他们就行了。”
庄半梅听了,想起秦岚出国留学似乎学的就是这医学方面的东西,一想到要秦岚去帮忙给那些略感微恙的人看病不禁感叹道:这可真是杀鸡用牛刀啊。
于是不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转而问道:“你在那边呢?过得怎么样?”
秦岚耸了耸肩,答道:“还好,就是每天摆弄那些尸体挺无聊的。”
摆弄尸体?庄半梅忽然感到头皮一阵发麻。
“你实习了?”
“恩!”秦岚点头:“早就实习了,毕业之后本来想在那边发展的,如果不是我老爸叫我回来我可能还要过几年才会回来。”
说道这里,两人都是感慨了一番,如果不是因为这次偶然的相遇,谁又知道下一次的见面又会是什么时候呢?
秦岚起身为庄半梅倒了杯水,忽然想起什么,走到秦岚身旁蹲*,指了指她的右脚问道:“你刚才说你的脚扭到了,是这只吗?”
“不愧是学医的天才少女,一眼就看出来了。”庄半梅接过秦岚递过来的水杯,赞叹道。
秦岚没好气儿地说道:“还少女呢,都快变成熟女了!”说着,小心翼翼地抬起庄半梅的脚,仔细观察了一番,试探性地问道:“你的这只脚应该是才扭伤的吧?”
庄半梅点了点头。
秦岚说完,又观察起庄半梅的脚,仿佛自顾自地说道:“这手法,不错不错有句俗语说得好:所为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像庄半梅这样的扭伤不过是种小伤,不过三五天便会痊愈,当然,若是有熟悉推拿活血手法的人一阵揉捏*,自然会好得更快,但是一个晚上便能够恢复得这么好的情形,实在是罕见。
“有什么问题吗?”见秦岚不说话,庄半梅不禁问道。
“噢?没什么问题,这个老中医的手法真是不错,难怪你今天就能够下床走动。”秦岚起身,重新坐了下来。
老中医?庄半梅被秦岚的话弄的莫名其妙,疑惑道:“什么老中医?”
“恩?你不是找了个懂推拿的老中医为你*的吗?”
庄半梅好笑道:“没有啊。”
秦岚似乎也感觉到了庄半梅不像是在撒谎,于是疑惑道:“那你是怎么好的这么快的?我刚才观察了一下你的脚,伤得虽然不算严重,但是已经伤到了脚踝,看你的体质,没有三天时间是下不来床的,更不要说像你刚才那样正常走路了。”
听了秦岚的话,庄半梅诧异道:“有那么严重?”
“你以为呐?”秦岚白了庄半梅一眼。见到庄半梅茫然的神色,秦岚解释道:“像这样的推拿手法一般只有那些上了年纪的老中医才会,由于有了几十年的经验,所以才有那么娴熟的技巧。”
听了秦岚的话,联想到那天晚上吴越娴熟的手法,庄半梅似乎感到有些异样。如果真是按照秦岚说的话,那么吴越岂不是……
“但是那个人才不过二十七、八岁而已。”
“二十七、八?”
“恩。”
“这怎么可能。”秦岚明显不信。
“可这是真的啊。”庄半梅说道。
“那个人是你朋友?”
“不算是。”
秦岚闻言,调侃道:“哟哟哟,还不算是。男朋友?”秦岚此话一出,庄半梅正在喝水,听了差点没喷出来,不过好在及时止住了。
“没……没有啊。”说这话的时候,不知怎么的,吴越的脸突然在脑海里盘旋。
秦岚不理会庄半梅的辩解,急忙凑上来,语带促狭地说道:“不老实哟,看你说话都打结,还不老实交代!”
面对那张近在咫尺的俏丽脸颊,庄半梅忽而有些心虚:“真的没有。
秦岚的脸越凑越近,已经快要贴到庄半梅的脸了真的?”
然而秦岚突然发难,在庄半梅来不及反应的情况下在她的脸颊上亲了一口,然后快速坐回自己的位置。
庄半梅一惊,伸手*了一下脸上犹自残留的余温,不禁有些懊恼的盯着秦岚,可恶,又被这女人占了便宜。
反观此时的秦岚,心情大好。只听她大笑道:“哈哈哈哈,你的皮肤还是那么柔软。”
庄半梅豁然而立,气急败坏的跺了跺脚,喝道:“秦岚!”突然一阵异样感传来,庄半梅不禁皱起了眉头。
“哎呀,你这是干嘛,真是的,受伤了也不注意点,别动别动,我来给你揉揉。”秦岚快步走到庄半梅身边,一边赔着笑脸,一边蹲*抬起庄半梅的脚,开始揉捏起来。
虽然秦岚是学西医的,但是却唯独对中医情有独钟,这推拿手法自然也是知道不少。感受着脚上逐渐传来的舒畅感,庄半梅不得不对秦岚感到佩服。
两人就这般在闲聊中度过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对于秦岚为什么会在这种小地方工作的问题,秦岚的回答是,不想看自己爸*脸色,所以就自己出来找工作了。秦岚还告诉庄半梅,当她拿出那些个文凭奖状摊在那里的时候,那名给她面试的医生的嘴顿时张得比地球仪还大。庄半梅听后,甚至可以想象那名为秦岚面试的医生的表情有多丰富。按理说像秦岚这样的高材生,这样的小药店是聘请不起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就算他们能够聘请得起,但是聘请之后要她做些什么呢?做手术?解剖?拜托,这里又不是医院。但是当秦岚提出分文不取的时候,那名医生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直到第二天秦岚准时出现在药店里后他才勉强相信了,想来也是,像秦岚这种要相貌有相貌,要学历有学历,要身材有身材的大美女那是他们求都求不来的,最关键的一点还是不要钱。这么说来,也难怪秦岚在上班的时候能够如此随便了。
经过秦岚长时间的揉捏,庄半梅似乎已经感觉不到疼痛。
当傍晚悄然来临的时候,秦岚脱*上的白大褂,冲着那名比她年纪足足大二十岁有余的医生嚷嚷道:“今天我先下班了啊!”
那名医生闻言,非但没有出口反对,而是笑着连连答应。庄半梅见了忍俊不禁,如果不是因为周围人太多,她很有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笑出声来。
庄半梅被秦岚拉着走出药店,忍不住问道:“你就是这么工作的?”
秦岚白了庄半梅一眼,说道:“这有什么,本小姐可是大美女,自从我来了这里以后他们的生意比以前好了几倍!更何况本小姐还没问他们要工资,像我这样招揽生意的活招牌能来他们这儿,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呢!”
夜幕逐渐隆重,仿佛幕布般缓缓降下。当第一盏灯光在夜间照亮之后,随即一盏盏颜色各异而夺目的光芒若鲤跃龙门般争相亮起,为这广阔的黑暗渲染上一簇簇耀眼的色彩。
秦岚走在大街上,望着周围丝毫摩肩接踵的人群,那数量丝毫不必白天少,不禁连连感叹:“诶,这么多年没回来了,没想到还是这么热闹!”
庄半梅听了,莞尔一笑:“是吗?我没觉得。”夜晚让她感到孤单,也让她感到寂寞,所以每当这个时候她总会出来走走,在这片喧嚣的城市中她仿佛才能感受到自己并没有被遗忘。
秦岚似乎也注意到了庄半梅的变化,握着庄半梅的手,紧了紧。
转头迎上秦岚关切的目光,庄半梅淡然一笑:“我没事。”
秦岚注视着庄半梅良久,方才叹了一口气,说道:“诶,你啊,就这个脾气。总是让人*心!”
庄半梅不答,然而内心深处却略过一丝暖流。她能肯定:这么多年了,她们之间的友情,没有改变!
“哎呀,这么多年不见,别提那些扫兴的事情了。走,先去把肚子填饱再说!”
庄半梅点头,问道:“你想吃什么?我请客。”
秦岚一本正经地说道:“当然该你请了!”想了想,忽而指着庄半梅身后,说道:“肯德基!”
“啊。”
“啊什么啊,快走啦,我饿死了。”
于是两人朝着那位老大爷所在的地方走去。
刚一踏进去,秦岚就丝毫不顾形象的拉着庄半梅朝柜台处走去,虽然这样的举止让庄半梅觉得有损形象,但她一点也不在意。
庄半梅一个人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因为现在是快餐店营业时间的高峰期,所以看样子秦岚得等一会儿了。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不停涌动着,他们之中有的人是下班回家,有的人是外出散步,还有的人是漫无目的的闲逛,这样一群人拼凑起来的人流显得杂乱而又拥挤。
“请问,这里有人吗?”一个陌生的声小倩在耳旁响起。
庄半梅收回目光,抬头看去。只见一个年轻的男孩正一脸期望的看着她,眼睛不经意间瞟向他的身后,那里正坐着几个跟他年龄相仿的男孩,他们正满脸笑意的注视着这边。庄半梅似乎明白了什么。
庄半梅对男孩露出一抹自信的微笑,说道:“呵呵,有人。”
“噢。”庄半梅能够注意到,当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男孩的面上顿时布满了失望的神色。
庄半梅瞥了一眼他身后的那些男孩,淡淡地说道:“不过……你可以坐在这里。”
“真的吗?”男孩面露喜色,径直坐到了庄半梅的对面。当男孩坐下的时候,庄半梅分明看到他身后的那几个男孩脸上露出的羡慕之色。
男孩刚一坐下,立刻伸出自己的右手,笑容满面的冲庄半梅介绍着自己:“你好,我叫陈东。是XX大学的大四学生。”
“庄半梅。”庄半梅没有理会陈东伸出来的手,淡淡地说出自己的名字。
陈东倒也不介意,反倒认为是自己有些唐突了,于是急忙缩回手,讪讪地笑了笑。
陈东的笑容很开朗,洋溢着年轻男子独有的活力。庄半梅冲陈东身后扬了扬小脸,示意道:“你朋友?”
陈东转头,似乎对着背后做了个什么奇怪的表情,由于角度的关系庄半梅看不到,不过当陈东转过头去的时候,他背后那群人顿时传来一阵唏嘘声。过了一会儿,陈东转过头,有些腼腆的挠着自己的头发,略带歉意地说道:“额,是的。不好意思,他们很无聊,你不用管他们的。”
庄半梅无所谓的耸了耸肩,事实*也确实很无所谓,本来今天就是抱着随便出来走走的心态。
“你在哪里读书?”陈东突然问道。
额,庄半梅感到很诧异,暗想道:我有那么年轻么?很显然,庄半梅低估了自己的魅力,俗话说的好,自信的女人才是最美丽的。虽然庄半梅一向对自信没什么定义,但是由于她孤傲的性子和总喜欢望着某个地方出神的模样,再加*本身的容貌并不差,这就使得一些男人误以为这就是她自信的表现。
“工作。”庄半梅淡淡道。
“哦。”很显然,对于庄半梅淡漠的语气,陈东感到很不自然,两句话问完之后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只得拿着手中的可乐狂吸着,借此来掩饰自己的尴尬。
气氛似乎沉默下来,庄半梅看着陈东的表现微微摇了摇头:女人并不喜欢过于害羞的男人。其实庄半梅的这种想法倒是误会了陈东,像陈东这样的大学生对于爱情早已从懵懂的年纪过度到了生涩的恋爱,况且陈东的长相并不差又是大四学生,没有个把恋爱经历说出去也不会有人信,只从他敢于主动搭讪庄半梅这一点来说就肯定不属于那种害羞的男人。
只不过庄半梅并不知道,其实陈东现在这种表现主要归咎于她的冷漠和淡然的语气。
身后传来一阵阵唏嘘声,吸引了四周不少人的目光,庄半梅不禁皱了皱眉。
“你想吃什么,我请你。”陈东突然开口,似乎总算是找到了要说的话。
庄半梅哑然,她来这里只不过是为了陪秦岚而已,并不想吃什么,对于这样的快餐她并不感兴趣,更何况她一点也不饿。看着陈东小心翼翼的神色,庄半梅无奈地指了指他的身后:“你能不能让他们安静一点?”
“没问题。”陈东应道,转身走去。
庄半梅看见陈东似乎跟他的同伴们说了些什么,不过从他们脸上的苦色可以想象陈东似乎跟他们说了些什么有趣儿的事情。
“哟~不错嘛,小美人,还是那么魅力十足啊。”不知什么时候,秦岚端着一个托盘来到了庄半梅的身旁。
庄半梅白了她一眼,往一旁挪动了一*子,秦岚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
当陈东回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原本搭讪的对象旁边又多了一个美女。他愣了一下,竟是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庄半梅见了,更是在心里叹道:这模样怎么能够讨女孩子喜欢呢。一旁的秦岚噗嗤一下笑了出来,她可不像庄半梅那样沉稳得跟个老人一样。
陈东尴尬的笑了笑,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在庄半梅两人面前坐了下来。
“小帅哥,你叫什么名字呀?”秦岚大方地问道,盯着陈东上下打量着,**的眼神倒是让陈东有些不自在。
陈东。”
“这名字不好听。”秦岚毫不顾忌的点评着,说完冲陈东眨了眨眼睛,促狭道:“想不想和姐姐们一起玩呀?”说着还不住陈东的*瞟着。
秦岚的大胆非但陈东难以接受,就连庄半梅也感到有些无语了。
“那个……对……对不起,打扰了。”名叫陈东的男孩说完,调头就走。
“切,真没劲!”秦岚说道:“胆小鬼!”
“额。”庄半梅看着陈东逃也似的动作,转过头,对秦岚无奈地说道:“大小姐,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胆了?”
“有吗?”秦岚眨巴了一下眼睛:“我觉得这很正常呀,在美国这很普通的。”
这是在国内。”
秦岚虽然人很开放,胆子也大,不过在吃东西这方面倒是蛮淑女的,庄半梅看见秦岚吃东西的时候,一般都是一只手拿食物,一只手拿纸巾,吃完一样东西用完一张纸。尤其是细嚼慢咽的模样,配*原本就很漂亮的脸蛋,很是让人心动。
秦岚看了庄半梅一眼,问道:“你看着我干嘛?”说完,递过一只鸡腿:“要吃吗?”
庄半梅摇了摇头,示意她对这些东西并不感兴趣,伸手取过一杯果汁喝了起来。
“你怎么这么喜欢这些东西?”庄半梅问道。
“没办法啊,我在那边事儿多,一天到晚的看书学习,吃饭的时间都在想那些,搞得我渐渐对吃的东西都不感兴趣了。”
“所以就习惯了吃快餐?”
“嗯!”秦岚看着庄半梅,表情颇为可怜。
庄半梅无奈地摇了摇头,似秦岚的性格倒也挺符合的。拿出手提包翻了翻。
“你在找什么?”秦岚问道。
“没什么,想看看时间。”
“哦。有事儿?”
庄半梅摇头道:“没有。”
“噢。”
庄半梅忽然补了一句:“什么事儿也没你重要。”
秦岚听了似乎颇为受用,笑着说道:“这还差不多!”
庄半梅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想了一下这才发觉出门的时候搁在家里充电呢。放下手提包,庄半梅忽然想到,像这样的快餐店一般都会在墙壁上挂上时钟之类的吧。抬头扫视了一下四周,果然在大厅正中央对面的墙壁上发现了一个时钟,在时钟的旁边还有一台颇大的壁挂式电视。庄半梅看了一下时间,随即将目光放在电视上,里面正播放着一些简短的新闻。想了一下,这倒很符合来这里用餐的人的想法。
电视里正播放着一段段简短的新闻,都是一些社会时事,从国外到国内,从房产到民生,每天都会有不同的新闻。庄半梅没有太过在意,只是当播放到市内新闻的时候,偶然间注意到了一则。
新闻的内容是:警方向公众发布通缉令,悬赏四名逃犯,如果有市民或者单位能够提供有价值,警方会向其给予高额奖赏。接下来是几张照片。大概是当时形势的原因吧,以至于那些照片拍摄得并不清楚。一般人跟一个陌生人碰面,不去努力记忆他的脸基本上是见过就忘,更何况像这种并不清楚的照片。
大概是抢拍的吧,庄半梅如是想到,啜了一口手中的果汁。
“你怎么了?”秦岚顺着庄半梅的眼神望去,调侃道:“怕啊?”
庄半梅看着秦岚,好笑道:“有什么好怕的?”
秦岚挥舞着小拳头,有些俏皮地说道:“别怕,我保护你!”
虽然秦岚的话说得很轻巧,而且她也的确很能打,但是庄半梅可不认为她能够在四个亡命之徒手上占什么便宜。不过秦岚对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关心。
庄半梅笑了笑,打开另一杯果汁,递给秦岚:“好了,知道你行,快吃吧。”
秦岚接过,笑嘻嘻地喝了起来。
走出KFC,庄半梅对秦岚说道:“接下来去哪里?”
秦岚想了想,看了一下天色,对庄半梅说道:“不早了,回了吧。你的脚虽然好得很快,但还是多休息比较好,你明天不是还要上班吗?”
庄半梅有些迟疑的看着秦岚,的确她也感觉有些累了,况且也有一点晚了。
“那好吧。”
“我没开车也,要不你等等,我打个电话让秦叔开车过来。”说着掏出手机就准备打电话。
“不用了。”庄半梅制止道:“我打个车就回去了。”
“哎呀,有什么嘛,你这人就是这个样子,自己能做的事情死也不会冲别人开口。”说完,也不管庄半梅,自顾自拨打着电话:“喂,秦叔吗?是我,小月,你马上开车来XX街接我们,是,对说完,挂断了电话。
庄半梅叹了口气,秦岚这么说她不方便拒绝,从心底里讲也不想扫秦岚的兴。
两个人找了个地方坐下,开始等待着。
秦岚忽然问道:“对了,你们那儿上班怎么样?工资高不高?”
庄半梅答道:“我一个小文职,条件又不似你这般丰厚,能有什么高工资。”
“啊?你那能力我又不是不知道,当个公司总裁都绰绰有余,怎么跑去当个小文职?哈,我知道了,你不会是学我体验生活吧?”秦岚笑问道。
庄半梅不置可否,以她的能力确实有那个实力,至于为什么,她有她的原因。
好在秦岚知道庄半梅的性子,见她这副样子也不多问,转而问道:“对了,我记得下午你跟我说起那个吴越,他是谁?”
庄半梅于是为秦岚讲述着自己和吴越认识的经过,还有那天约会的事情,当讲到吴越为自己的脚费的那番功夫的时候,秦岚又是一阵调侃,似乎取笑庄半梅是她最大的乐趣。为此,庄半梅也只能不停的塞给她白眼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过了没多久,一辆颇有些豪华的轿车缓缓驶来,停在两人的面前。车门打开,从上面走下来一名中年男子,一身笔挺的西装,挺拔的身姿配上坚毅的面孔,令他整个人看上去散发着成熟男人特有的味道。
秦岚笑着对男人打了声招呼:“秦叔。”
秦叔走过来,冲秦岚欠了一*,笑道:“小姐,您又出来到处跑了。”语气的关切表露无疑,微微带着一丝责备。
秦岚撒娇道:“哎呀,我一天呆在家里闷都闷死了,不出来你让我干什么嘛?对着天花板发呆么?”
秦叔无奈地摇了摇头,他的这位小姐从小就是这么个脾气,一天到处上蹿下跳,没个消停,喜欢的也尽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这位是?”秦叔看着庄半梅。
秦岚拉过庄半梅的手,说道:“她叫庄半梅,是我最好的朋友!”
秦叔点了点头,对着庄半梅也是欠了一*,既然小姐说是她最好的朋友,那么她们的关系自然不同一般。
秦叔的动作让庄半梅有些受宠若惊,庄半梅郑重的还了一礼。毕竟,对方比她大那么许多。
“哎呀,你们两个真是婆妈,走啦,上车啦。”说着,率先跑上车去。
庄半梅与秦叔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一丝无奈。
“小姐,去哪儿?”坐在驾驶座上的秦叔问道。
“XX小区。”庄半梅率先开口说道。
秦叔偏过头,等待着秦岚的回答。
“对,就是那儿。”
秦叔点了点头,发动了车子。
一路上,秦岚不断的冲庄半梅大倒苦水,说在美国如何如何无聊,没有国内好玩等等。庄半梅少言,况且秦岚又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所以也乐得一言不发的听着。
“喂,庄半梅,你猜猜秦叔有多大年龄了?”秦岚忽然转过头,对庄半梅神秘地问道。
“额。”庄半梅不知道秦岚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倒是坐在驾驶座上的秦叔似乎听到了秦岚的话,闻言无奈地说道:“小姐,您又拿老奴开玩笑。”
“啊?!我说那么小声你都听到了?”秦岚‘意外’地惊呼道。
庄半梅笑了笑,没有理会她,虽然秦叔对她也很客气,但是毕竟只是个外人,不能像秦岚那般随便。
秦岚继续压低声小倩道:“再过两年,秦叔就满五十了。”
“啊?”庄半梅听了颇为意外,她还真没想到,秦叔的样子看起来顶多三十几岁,如果真如秦岚所说,那么不得不佩服秦叔的保养方法。
见到庄半梅的反应,秦岚颇为满意的点了点头,一副‘就知道你会是这种反应’的模样。前排的秦叔同样是叹了口气,庄半梅虽然没有看到秦叔的表情,不过,一个快五十岁的人被一个二十几岁的人调侃,那表情可想而知。
没多久,车子就行到了庄半梅所在的地方。
下车后,秦岚对庄半梅说道:“你什么时候有空?”
“怎么了,有事吗?”庄半梅问道。
“也没什么事,就是想跟你一起吃个饭什么的,顺便见见你的那位足疗王子。”
“足疗王子?”
“就是给你*的那个人啊。”
庄半梅汗颜,这个秦岚……想了想:“过几天我给你打电话吧。”
“那好吧。拜拜,你的脚注意一点,别太用力。”
庄半梅点了点头,冲秦岚挥了挥手,向小区内走去。
当庄半梅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时,一直沉默的秦叔忽然开口道:“小姐,您和她是什么关系?”
秦岚仿佛察觉到了一丝异样,严肃地说道:“秦叔,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我已经说过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秦叔沉默了一下,随即神色有些凝重地道:“过段时间这里可能不会很太平。”
“什么秦岚清楚秦叔的为人,既然他能够说出这么凝重的话,那一定不会是小事。
“什么事?可以告诉我吗?”秦岚试探性地问道。
“抱歉,小姐。老爷说过,这件事最好不要让你知道。”秦叔摇头道。
秦岚点了点头,既然秦叔说不让她知道,那么她肯定是不知道的好,秦叔是看着她长大的,她也一直把秦叔当做第二个父亲来看,所以,秦叔的话她一直都是深信不疑的。
见到秦岚这个样子,秦叔严肃的神色退却,转而浮起一抹慈爱的笑容,建议道:“这段时间,您可以把她接回家里来住。”顿了顿,补充道:“老爷不会反对的。”
秦岚听了,尤其是后面那句,高兴道:“真的吗?太好了,明天我就过来接她。”
“要我去吗?”
“不用了,我自己开车过来。”
秦叔点了点头,驱车离开了这里。
一夜无话。
宽敞的房间里突然响起一阵吵闹的铃声,将睡梦中的庄半梅惊醒。庄半梅伸手拿过手机,将闹铃声关掉,坐起身来伸了个懒腰,经过一夜的休息疲劳感已经完全消除掉了,扭了扭脚,试探性的用了一下力,似乎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庄半梅满意的点了点头。
梳洗了一下,庄半梅看了一下时间,差不多该出发了。打开手机才发现,有几条新的短消息,无一例外都是吴越发过来的,内容也差不多,都是在询问庄半梅的脚伤情况。思索了一下,庄半梅决定还是给吴越回复一条吧,既然人家主动关心自己,那么不闻不问的话似乎有点不通情理。于是回复到:我已经好很多了,谢谢你。放下手机,庄半梅朝着公司走去。
到达公司之后,庄半梅看了一眼跟平时一样忙碌的大厅,走向电梯处。偶尔从一旁经过的男同事会向庄半梅热情地打招呼,庄半梅礼貌性一一回应着。但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庄半梅*公司以后,总会时不时的感觉到一些异样的眼光,女人的直觉是很灵敏的,对方对自己怀着一种怎样的想法有时候只需要跟对方对视一眼就能够从其眼神里读懂。庄半梅看似漫不经心的走着,但是一直在暗暗留意周围。
当庄半梅走到电梯旁的时候,经过刚才的观察,似乎隐隐有了一个大概,那些目光基本上都是来自女人的,当她们经过庄半梅身旁时,总会有意无意的在庄半梅身上打量,有些庄半梅见过几次,有些庄半梅连见都没见过,但无一例外,那些人投来的绝对不会是善意的眼神!
庄半梅叹了口气,这样的情况平时也时有发生,只不过不知道今天为什么会这么异常。伸手按了一下按钮,静静的等待着电梯的到来。
就在这时,从身后传来一阵吵闹声,庄半梅转过头看去,只见杨红山和几名女同事正朝这边走来,她们热闹的交流声吸引了许多过路同事的关注。
杨红山似乎也察觉到了庄半梅的目光,当她走到庄半梅的身边时,庄半梅很有礼貌地对她说道:“你好。”她看到了杨红山目光里的一抹妒忌,虽然那种眼神一闪即逝,但还是被庄半梅敏锐的捕捉到了。
杨红山笑着回应道:“呵呵,这么早?”
庄半梅点了点头,脸上的笑容不变。她和杨红山是同事,又在同一个科室里工作,而且杨红山进公司的时间比她早很多,而且庄半梅并不想和她有什么误会,应该说是任何人,她讨厌麻烦。
“你今天真漂亮。”杨红山忽然说道。
庄半梅皱了一下眉,对于这种异样的表扬,她能够判断出杨红山并非出自真心。
“谢谢。”庄半梅淡淡道。
杨红山的脸色微变,她最不喜欢的就是庄半梅这种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态度,偏偏有些男人就喜欢庄半梅,成天跟条癞皮狗似的在旁边打转,真是看了都叫人心烦。
如果庄半梅知道此时杨红山的想法的话,她就能够明白为什么杨红山这么讨厌她了,无非就是齐思徽的缘故。
‘叮。’电梯到了,一行人走了进去。电梯缓缓上行。
沉默了片刻,杨红山旁边的一名女同事忽然说道:“诶,我们这些女人真是命苦啊,过个节连一样东西都收不到,不像有的人,多得连桌子都放不下了。”这个人庄半梅见过,是公司里另外一个科室的,似乎跟杨红山关系不错。
“就是啊。”另外一个女同事附和道:“有些人她天生命好,生了一副好脸蛋,一大把男人追着都不爱搭理的,傲得很!”说着,眼神有意无意的瞟向庄半梅,那意思是再明白不过了。她的话一说完,其余几人顿时笑了起来。
这个女同事庄半梅没有见到过,似乎是其他科室的,不过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庄半梅似乎成为了女同事们的公敌了。她们说的话让庄半梅感到莫名其妙,虽然明知道她们指的就是自己,但是庄半梅不明白自己究竟又有什么地方得罪她们了,如果说是齐思徽的话,那还好说一点,可是她们说什么节,什么送东西的让庄半梅不明就里。
可是天生的孤傲性子让庄半梅没有意愿去探明究竟,从小到大,她受的误会、奚落、冷眼数都数不过来,如果每一样事情都去计较的话庄半梅忙也得忙死,她也没有必要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去解释什么,在她看来女人之间那莫名的嫉妒是很可笑的!
庄半梅没有说话,任凭她们讽刺挖苦着。电梯在上行的过程中,那些女人陆续走了出去,到得最后电梯里只剩下庄半梅和杨红山两个人了。
从一开始,庄半梅就注意到,杨红山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她的身上,虽然她掩盖得很好,但是从她眼神中偶尔透露出来的嫉妒还是将她内心的想法*无余。
这样压抑的气氛庄半梅并不在意,却也不喜欢。当电梯门缓缓打开的时候,庄半梅率先走了出去,临走时,用只有很小但足以让杨红山听清楚的声小倩说了一句话:“我对齐思徽没有兴趣。”
留下杨红山一个人愣在那里,直到电梯门即将关上的时候她才回过神来,走出电梯。
来到自己工作的这一科室,那种受人瞩目的感觉更加高涨起来。几乎每一个男同事都会笑着对庄半梅打招呼,以至于他们的热情令一向自诩沉稳的庄半梅也感到有些不适应。
情人节这一节日本源自于西方,西方人的观念一向开放、大胆,这无疑让许多年轻人深受感染,当这一节日漂洋过海来到东方之后,年轻人们顿时欢动起来,说是比传统的七夕佳节更让年轻人们关注也不为过。
玫瑰花、巧克力是情人节不可或缺的两样主题,自然也是许多人向自己心仪的对象表达爱意最直接的方式。
当庄半梅走到自己工作的地方之后,顿时被眼前满满一桌子的东西给惊呆了。艳丽的鲜花,一盒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正安静的躺在她的工作桌上。这一番景象令庄半梅哭笑不得,当她看到这幅景象的时候总算能够明白为什么大家都会对自己产生那么强烈的敌意了。
庄半梅无奈的摇了摇头,将手里的提包放到一旁,坐了下来。随手拿起一束红玫瑰,庄半梅实现扫视周围,比较了一下她手中的这捧花是所有鲜花当中最大束,同时也是包装得最漂亮的一束。移至鼻尖前,一股浓郁的花香扑鼻而来,这也是玫瑰所代表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