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识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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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一年四月里,在那个不可思议的早晨,那潮湿而又阳光映照的空气便已令人心旷神怡了。它像丝光糖那样香甜、清凉,滋润而鲜亮,这是过滤后的春天气息,未搀假的臭氧,而且就在斯特拉斯堡大街,人们也意外地闻到了抽了芽开了花的草地和大海散发出来的香味。这奇迹般的芬芳是一场滂沦大雨的杰作。春天常随着一阵阵恣肆的四月骤雨,以毫无顾忌的方式预示它即将来临。列车驶到半路时,我们就已看见远处地平线上从天际压向田野的黑云。但是到摩站时——一幢幢宛如方形玩具的城郊房屋己散落在原野上,最先出现的广告牌从新绿丛中耸立起来、车厢里我对面那位英国老太太已在把她那些提袋、瓶子,旅途用小盒一共十四件都归拢在一起。这时,那一大片像吸足了水的海绵一样的浓云方才撕裂开来,这片铅灰色的云从埃佩内起就恶狠狠地同我们的火车头赛跑。一道短促、暗淡的闪电一发出信号,好斗的豪雨便挟着响亮的劈里啪啦声倾泻而下,如同机枪那样用水弹扫射奔驰中的列车。冰雹啪嗒啪嗒地敲打着,重重地被击中的车窗玻璃在哭泣。火车头认输了,把飘舞的灰色浓烟压向地面。窗外一片模糊,只能听到急骤的雨点在敲击钢铁和玻璃。列车行驶着,犹如一头受折磨的野兽想逃脱这场倾盆大雨。可是你瞧,平安到达以后,大家还在东站前廊等候搬运工人时,透过灰——的雨帘,可以看到林荫大道上的街景忽地又明亮起来。一缕刺眼的阳光用它的三齿叉直刺正在逃逸的浮云。转眼间,一幢幢大楼的正面辉煌耀眼,犹如擦亮的黄铜,天宇澄清,宛若蔚蓝的海洋。像爱与美的女神安娜蒂奥美内从波涛中现身时放射着裸露的金光那样,这座城市也从褪去的暴雨织成的外套中显露出来,呈现出一派美不胜收的景象。接着,人们像离弦之箭,从左边和右边成百个藏身和躲避的地方飞奔到大街上,抖动着身子,满面笑容,各走自己的路。上百辆堵住的车子又开始行驶,嘎嘎作响,发出沙沙声,吼叫着穿梭般来来去去。所有的人都深深地呼吸,庆幸重新见到了阳光。甚至林荫大道上的树木也好像兴奋不已,它们牢牢地扎在坚硬的柏油路上,经过一场大雨的浇淋,这时还在滴水,还带着尖细的手指般的花蕾,伸向洁净的深蓝色的天空,意欲散发出些微芬芳。果然,幽香可闻,而且妙不可言的是:有几分钟,就在巴黎的心脏地带,就在斯特拉斯堡大街上,人们清晰地感觉到栗树花在轻轻地胆怯地呼吸着。
在四月里这个美好的日子,还另有一桩赏心乐事:我刚到达,一直到下午都没有任何约会。在四百五十万巴黎市民当中谁都不知道我,也没有人在等候我,所以我无拘无束,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可以完全随心所欲地去散步,溜达或看报,可以在咖啡店里闲坐或吃点东西,或者去博物馆,看看陈列橱窗或河畔书摊,可以给朋友打打电话或者只是凝视透着温煦、香甜气息的天空。但是出于清醒的本能,我有幸做了极其明智的一件事,就是:不做任何事。我没有什么打算,只是听其自然,摒弃了关于意愿和目标的所有联想,把去向完全放置在偶然机缘的转轮上。就是说,我像随波逐流一样,听任街上的行人把我挟走,随便地走过两侧明晃晃的商店,快步跟着湍急的人流穿越马路。最后波浪把我冲进了宽阔的林荫大道。我舒畅而俯倦地停在豪斯曼大道和德鲁奥路转角一家咖啡馆的平台上。
我心想:我又来了,懒洋洋地靠在松软的草编椅子里,同时点燃了一支雪茄。啊,这便是你,巴黎!整整两年我们两个老朋友没有见面,现在让我们彼此好好端详一番。好,来吧,这就开始,巴黎,给我看看在这当中你都学了些什么,来吧,开始吧,请给我放映你那无与伦比的有声电影《巴黎街头》,那部有成千上万不取报酬、难以计数的跑龙套演员,用光辉、色彩,活力融合而成的杰作,也请奏起你那无法模仿的充满了当声、嘎吱声、呼啸声的街头乐曲吧!不要保留!赶快!让人们看看你会什么!让人们看看你是什么!打开你那能够奏出无调的、泛调的街头音乐的巨型自动风琴吧!让你的那些汽车疾驰吧!让你的那些流动小贩高声叫卖吧!让你的那些广告吸引人们的目光吧!让你的那些车上喇叭鸣响吧!让你的那些商店闪耀发光吧!让你那些行人走动吧!——我就坐在这里,如同往常那样心情愉快,我有时间和兴致来观赏你,一直看到眼花缭乱头昏脑胀方才罢休。来吧,来吧,不要保留!不要拘束!发出更多一些而且越来越多的,更加热烈而且越来越热烈的,总是不同而且总在更新的叫喊和呼唤。车上喇叭的鸣响和散乱嘈杂的声音吧!这不会使我厌倦,因为我所有的感官都向你敞开,来吧,来吧,把你的一切都交付给我吧,就像我愿意把我的一切都交付给你一样,你是这样一座都市,人们无法学你,你拥有不断变化的魅力!
这个异乎寻常的早晨还有第三种佳趣——从某种躁动兴奋的情绪中我就感觉到:如同在旅游归来的时候或者通宵不眠以后常见的那样,我将又有一天充满了好奇心理。在这样的日子里,我觉得自己变成了双倍的,甚至多倍的自我。这时候,我对自己原有范围内的生活感到不满足,某种内在的力量在推动我,驱赶我,仿佛我不由自主地要从躯体里滑脱,像蝴蝶从蛹中挣脱出来那样。每一个毛孔都在扩张,每一根神经都弯成精致的、炽热的铁爪钩。一股眼观千里,耳听八方的狂热向我袭来,这是无以名状的透彻明晰的感觉,它使我的瞳孔和鼓膜变得更加灵敏。我的目光所及的一切都使我觉得玄妙莫测。我可以凝视一个修路工人达数小时之久,看着他用电钻割开铺路沥青。我只不过在观看,却强烈地感受到,他那剧烈颤抖的肩膀不知怎地把它的每一次振动都传到我的肩膀上来。我可以在别人的一扇窗子前一直站下去,想像着这个也许现在就住在这里或者可能会住在这里的陌生人有着怎样的命运。我可以一连几个钟头看着和跟着一个过路人,听任好奇心牵动,好像被磁石所吸引而身不由己。但完全意识到,这在偶然观察我的任何另一个人看来,都是不可理解和疯疯癫癫的举动,然而这种想像和观赏的乐趣,比任何编成的剧本或者一本书里所写的奇遇都更加使我心醉神迷。可能这种过度兴奋,这种明察秋毫的过分敏感,同突然转换环境很自然地联系在一起,这不过是气压的改变,以及受制于此的血液调节的化学作用所造成的结果而已——我从来没有设法去弄清这种不可思议的亢奋缘由何在。但每当我意识到它的时候,我总觉得平时的生活只是混沌一片,觉得所有其他的一般日子都那么无聊而空虚。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我才能完全感受得到自己,感受得到生命的想像活力。
当时,在四月里那个美好的日子,我也这样完全超脱了平日的自我,满怀观赏的兴趣,聚精会神地坐在人群组成的大河岸边的小椅子里等待着,我也不知道在等什么。但我带着垂钓者轻微的寒战般的颤抖在等待那猛地一动的瞬间,我本能地知道,我一定会遇上什么,会遇上某一个人。因为非常渴求交流,渴求陶醉,渴求把好奇的兴趣倾注在观赏的对象上。但是大街上的行人和车辆暂时还没有给我投送什么。半个钟头以后,我的眼睛由于人群川流不息而感到疲惫,我不能再一个一个地看清楚了。这觉得在林荫大道上涌过的行人仿佛都失去了面孔,它们变成黄色、棕色、黑色,灰色的兜帽、便帽、小帽,未施脂粉的和化妆拙劣的蛋形脸盘汇成的轮廓模糊的波涛,这肮脏的人流像令人厌烦的洗涤污水一样在不停地涌动,我看得越累,它也就越缺少色彩,越显得暗淡。犹如看了一部图像闪动不已、拷贝制作很差的影片,我已经精疲力竭,正想起来,往前走去,这时我终于——我终于发现了他。
他,这个陌生人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只是由于他不断地闯进我的视野。在这半个钟头里从我身边冲刷而过的所有其他成千上万的行人,如同被无形的带子扯走那样四散离开,他们只是匆匆地露了一下侧面、身影、轮廓,人潮便把他们永远卷走。而这个人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来到同一个地方,因此我就注意他了。就像激浪有时无法理解地固执,把一团龌龊的海藻冲到浅滩上,马上又伸出湿漉漉的舌头,把它舔回去,随即又扔出,再拉回。这个身形也一再随着漩涡卷过来,而且每次都隔一段几乎相等的时间来到同一个地方,总是露出同一种目光,一种低垂着的、引人注意地掩藏着什么的目光,除此以外,这个总是去而复返的人其貌不扬。一副干瘪的饿扁了似的躯体裹在极不合身的栗黄色的夏季外套里,那显然不是定做的衣服,因为两只手完全被拖挂出来的袖子遮住。这件早就过时的栗黄色外套同这副尖嘴猴腮相比,显得过于宽大,很可笑,尺寸太不成比例。这张瘦脸有两片苍白的、几乎干枯了的薄唇,上面长着一撮淡黄色的胡子,胆怯似的在抖动。在这个可怜虫身上,什么都在晃荡,不成样子地耷拉着——他歪着肩膀,迈动小丑似的瘦腿,露出一脸苦相,一会儿从左边的,一会儿从右边的人群涡流中转过来。然后看来是一筹莫展地站在那里,畏缩地抬起目光,像一只从燕麦丛中钻出来的小兔子,嗅闻着,缩成一团,又消失在杂沓的人群中。还有——这是引起我注意的第二点——这个衣衫褴褛的瘦子不知怎地使我想起果戈理小说里一个公务员。他似乎高度近视或者举止特别笨拙,因为有两次,三次,四次我看见走路比较匆忙。更加显得有事的行人撞着或撞倒这个瘦小的街头沦落者。可是他对这个倒并不怎么在意。他忍气吞声地退到一边,躬着身子,又冒出来,总是见到他在这个地方,就在这半个钟头里,反反复复,大概已经是第十次——或者第十二次了。
总之,这引起了我的兴趣。或者这么说吧,起初我感到恼火,而且是对自己生气,原因是:尽管今天这么好奇,我却不能马上猜出,这个人在这里想干什么。我的努力越是落空,我的好奇也就越令人恼火。真是,你在这里干什么呀?!你这小子!你在等什么?等谁?你不会是叫花子,叫花子不会这么笨,往最挤的人丛里钻,谁都没有时间去掏口袋嘛;你也不会是工人,因为上午十一点整,他们没有空闲懒懒散散地在这里转悠;说是等候一位姑娘,你就更谈不上了,老兄,就是老掉了牙,谁都不去理会的娘儿们也不会要你这个潦倒的瘪三。得了,你还能干什么呢?说不定你属于那种见不得阳光的导游吧?这种人悄悄靠上来,从袖子里变戏法似的掏出伤风败俗的照片,哄骗乡巴佬说能看到蛾摩拉和所多玛的诸般风光,以此换几个钱。不,也不是,因为你不同任何人搭讪,相反地,你怯生生地避开每一个人,露出引人注目的低垂着的目光。那么,你究竟是什么人?你这样鬼鬼祟祟!你在我这方土地要干什么?我愈来愈密切地注视他。过了五分钟,我就来了激情,来了观赏的兴致,想弄个明白,这个穿栗黄色外套的,总是去而复返的人在这林荫大道上到底要干什么。突然我明白了:原来是警探。
一名警探,便衣。我从一个极小的细节,从他斜视的目光看出来,这是把每一个走过的行人都匆匆地斜眼打量一下的目光,显而易见是那种警员在培训的第一年里必须学会的确认对象的目光。这种目光并不简单:第一,它必须快如利刃,沿着接缝,从下而上划过整个身躯直到脸部,借助这样的照明闪光,一方面把握外形特点,另一方面在内心将它同己确知,被搜捕的罪犯的相貌特征进行比较。可是第二——这点也许更难,这种查看的目光必须丝毫不为人们所觉察,窥探者不能在对方面前暴露身分。看,眼前这个人出色地完成了培训课程。他迷迷糊糊如同寻梦者,看似若无其事地穿行于人丛之中,懒洋洋地让人冲撞推挤。可是在这当中,他总会突然——就像相机的快门一闪那样——睁开松垂的眼睑,将目光射出,宛如投去了大鱼叉。周围似乎没有人在看他执行勤务。如果不是在这个四月里美好的日子刚好我很好奇,如果不是我这么长时间,这么耐心地在守候,我本来也不会注意到什么的。
这个便衣警察在其他方面也是本行能手中的佼佼者。他懂得以非常高超的掩护技巧,模仿一个地道的街头游荡者的举止。衣着或者说破烂衣着,以便借此缉拿罪犯。平时,便衣警察离开一百步肯定会被辨认出来,原因是:这些大人先生再怎么化装,总不肯完完全全放下他们的官架子,他们永远也学不会这种达到乱真程度的畏缩、胆怯,弯腰垂头的模样。这种低眉躬身的神态非常自然地从这样一些人的走路姿势上反映出来,他们被几十年的穷困压低了肩膀。而这一位,真了不起,他装出一副游荡者的狼狈相,简直惟妙惟肖,他那流浪汉的假面具制作得纤毫毕现。仅仅下面这一点就很合乎常人的心理:那件栗黄色的外套,那顶有点歪戴的棕色帽子硬撑着维持一点体面,而下身那条边缘纱线都已散开的裤子和上身那件已经磨破的上衣则隐约地透出穷困已到极点。作为捕人老手,他一定注意到贫苦这只嘴馋的老鼠都先在每一件衣服的边缘啃咬。这张饥色毕露的面孔,也同这样一种寒伧的着非常相配。那稀疏的胡子(大概是粘上去的),没有刮干净的脸,有意弄得蓬乱不堪的头发,都使每一个不抱成见的人确信,这可怜虫昨夜是在路边长椅上或者在警察局的木板床上度过的。还有:他用手掩口,病恹恹地咳嗽;收拢那件夏季外套,直打哆嗦;潜行般小心走路,仿佛腿里灌了铅——眼前这位确实是魔术师,他变出了无懈可击的晚期痨病患者的体貌。
我就直说吧,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我非常兴奋,能有这样一个可贵的机会,在这里以私人的身分监视一名正正式式的警方监视人员,虽然在我情感的另一层面又觉得他这种做法实属卑下:在这样一个美好晴朗的日子,在上帝赐予的四月和煦阳光照耀下,有一个乔装的人,有领养老金资格的公务员,在这里缉捕某一个倒霉的人,要把他从明媚的春光中拉走关进某一处牢房。不管怎样,看住他还是令人兴奋的,我越来越好奇地观察他的一举一动,每次都为发现一个新的细节而感到高兴。可是,突然我这种探究的乐趣像阳光下的冰块一样融化了,原因是我的判断有些不对茬儿,我感到什么地方有点儿不对。我心里又不踏实了。这个人真是警探吗?我对这个奇怪的闲逛者越注意,我的疑心就越重:觉得他显露出来的穷酸相实在是太地道,太真实了,不可能只是警探装出的假象。首先,第一个疑点:他的内衣领子。不可能,即使是垃圾堆里捡的都没有那么脏,人们不会光着手指把它围在脖子上的。这种东西只有真是穷途末路,根本谈不上仪容衣着的人才会要。其次——第二个矛盾——是鞋子,要是如此不成样子的,就要完全散开的一团碎皮还可以被叫做鞋子的话。右脚穿的那只靴子不是用黑色鞋带,而只是用粗绳系住。左边那只靴底张开了口,每走一步都像青蛙嘴似的掀开来。不可能,不可能为了乔装而想出而且制成这样一双鞋子。完全不可能!已经毫无疑问了:这个衣衫破烂不堪、举止鬼鬼祟祟的小瘪三肯定不是警员,我的判断失误了。要说不是警员吧,那么他是干什么的呢?干嘛老是来来去去,去而复返呢?干吗要从下往上投射出匆匆窥探、寻觅、四面打量的目光呢?我无名火起,恼恨自己没有看清这个人。我真想一把抓住他的肩膀,问他:喂,你要怎么样?你在这儿干什么?
可是,蓦地宛如沿着每一根神经都点了火,我的眼前一亮,准确无误的感觉恍若平射的弹头直透我的内心——我一下子又什么都明白了,现在完全可以肯定,终于无可辩驳地完全可以肯定。不是,此人并非警探——我怎么能这样被他糊弄了呢?!——这个人哪,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是警员的反面:这是一个扒手,一个货真价实的,一个经人传授,以此为业。地地道道的扒手,他在这条林荫大道上伺机偷窃小皮夹子、手表,女式挎包和其他可以猎获的物件。他属于这个行当,这是我注意到他总是往最密集的人群里挤的时候首先断定的。现在我也恍然大悟,为什么他要装出笨手笨脚的样子,为什么要撞别人碰别人。我对眼前的局面越来越明白,越来越清楚了。他把地点刚好选在咖啡馆的前面,紧靠十字路口,其中奥妙就在于利用了一位乖巧的店主想出来的点子:这位老板把橱窗布置得非常巧妙。这爿商店只卖些并不怎样令人感兴趣的,并不吸引顾客的东西,不过是些椰子、土耳其甜点、各色糖果。可是店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不但用仿制的椰叶和热带的风景广告把橱窗装点得具有东方色彩,而且在一派绮丽的南国风光的环境里,这点子真绝!——他放了三只欢蹦乱跳的小猴子,它们在窗玻璃后面摆出逗人发笑的扭弯肢体的姿势,腾跃着,露出牙齿,互相寻找跳蚤,咧开嘴巴,大声喧闹,做出不识羞,不雅观的地道猴子动作。精明的老板打对了算盘,橱窗前挤满过往的行人,尤其是那些女人,她们呼喊着尖叫着,看来这场演出给了她们以极大的乐趣。这样,每当一大群过路人特别密集地在这个橱窗前挤在一起时,我这位朋友就很快地蹑手蹑脚凑到跟前,轻巧地,装出谦让的样子,直向拥挤的人丛中钻进去。但是关于这种迄今没有多少研究的,就我所知从未认真加以描述的街头行窃术,我只知道:犹如鲱鱼排卵,小绺一定要到摩肩接踵的地方才能顺利下手。因为只有在被压,被挤的情况下,那只危险的手在掏取小皮夹子或手表时才不会被受害人所觉察。然而,除此以外——这一点我刚刚才学到,为了手到功成,显然还需要某种技法,以转移人们的视线,麻痹每个人那种保护自己财物的不自觉的警惕性。此时此地,有三只猴子转移了人们的注意力,它们的动作滑稽,好笑已极。事实上,它们——这些咧嘴、露齿、光身的小猴儿——不停地扮演着我这个新交的朋友兼扒手的同谋、帮凶的角色而毫不知情。
请原谅,我因自己这一发现而感到兴奋,因为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看见过扒手。或者也可以说——完全照事实讲吧——见过。那时我在伦敦念大学,为了提高英语的实践能力,我常去法庭旁听。有一回,我刚赶上,看见两名法警把一个红头发的、脸上长疱疹的小伙子夹在中间带到法官面前。桌子上放着一个作为物证的钱包。有几个证人在提供证词并起誓。然后,法官叽哩咕噜讲了一通英语。接着那个红头发小伙子给押走了——如果我没有听错,判刑六个月。这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扒手,但是——这便是区别所在——我无法断定那个人真的就是扒手。由于当时只有证人说他犯罪,我实际上只是听到案情复述而已,并未目睹作案。我只看到一个被告,一个被判决者,而不是小偷。小愉只是在行窃时才算是小偷,而不是在两个月以后,在因作案而站在法官面前的时候;犹如作家只是在进行创作时才算是真正的作家,而不是在譬如说几年以后在话筒前给听众朗读自己诗作的时候。作案者仅仅在作案的瞬间才是真实的。现在给了我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注定会在一个扒手最能显示特征的时刻,在像生育与分娩一样极难窃听得到的稍纵即逝的一刹那窥见他,窥见他那掩藏极深的本质真相。一想到这种可能性我便亢奋起来。
当然,我打定主意,不放过这一次了不得的机缘,不错过作案准备和作案过程的任何细节。我马上离开了咖啡馆桌子旁边的靠背椅,坐在这里我觉得视野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现在我需要挑一个能够一目了然的,一个不妨说能够移动的位置,从那里我得以毫无遮拦地窥探他。几经试行,我选定一个广告柱,柱子上花花绿绿地贴着巴黎各家剧院的海报。在这个地方,我可以不惹人注意地好像全神贯注在那些预告中,其实我是借这个圆柱作掩护,极其真切地注视他的一举一动。于是,我以一股今天再难理解的韧劲看着这可怜虫在这里干那艰难而又危险的营生。我看着他,比我记忆所及在剧院里或看电影时注意某个演员更要好奇,他们的表演曾经吸引着我,是因为在他们将整个身心都投入的瞬间,现实超越和胜过了任何一种艺术形式。现实永存!
这样,就在巴黎的林荫大道上,从上午十一点到十二点整整一个钟头,对我来说,真是过得像一瞬间那样,虽然——或者倒不如说,因为——这一个钟头充满了不断出现的紧张场面,难以什数的细小而激动人心的决断和意外事件。我可以用几个钟头的时间来描述它,这一个小时,它蕴涵着如此丰盈的心理潜能,它又有如此巨大的诱惑力量,因为在游刃自如中处处都隐伏着风险。直到那一天为止,我从来没有,一丁点儿都没有料想到,光天化日之下当街偷窃是一种何等艰难。几乎无法学会的行当——不,是一种多么可怕的,使人紧张得要命的技巧。直到现在我所设想的偷窍,只是同极其胆大妄为而又手法熟练这一模糊概念联系在一起。事实上,我把这门手艺只看作指头功夫,近乎耍杂技、变戏法的熟巧。狄更斯曾在长篇小说《奥利弗-退斯特》中描叙一个窃贼头子如何向那些小男孩传授从别人的外衣掏取手帕而完全不被觉察的本领。外衣上部系了一个小铃。如果新手从口袋里抽出手帕的当口响起了铃声,那就说明这次出手不成功,太笨拙。便是狄更斯——这点我现在才看出来一仅仅注意到进行此事的基础技巧,即指头功夫,可能他从未观察过正在活动的对象,大概他从未有过——像我现在碰巧得到的——机会得以发现:大白天下手的小偷,不但需要一只灵巧的妙手,而且还需要待机行动和自我克制的精神力量,需要一种训练有素的心理特征,既能保持冷静,同时又能疾如闪电。尤其需要一种非同寻常的,几近疯狂的胆量。现在我已明白:一个扒手学了六十分钟以后,必须具备缝合心脏——犹豫一秒钟就会造成死亡——的外科医生那种果断而敏捷的特点。但是在那个场合,做那种手术时,至少病人已经完完全全被麻醉,不会挪动,不会挣扎。而在扒窃时,即使下手轻巧而突然,总不能不触及一个人有正常知觉的躯体——而正是小皮夹子旁边的部位,人们最为敏感。而且,扒手作案时,他那只手闪电般伸到下面时,就在这最聚精会神。最使人紧张的时刻,他还得同时完全控制他脸部的所有肌肉和神经,他得假装漫不经心,百无聊赖。他不能流露出亢奋的心情,不能像暴徒、凶手拿刀捅过去时那样在瞳仁里映现出行凶瞬间的恶狠狠的样子——他作为小偷伸手时,必须以坦然、和善的目光盯着受害人,在碰撞的一刹那谦卑地用完全不动声色的口气说一句:“eur”他活动时一定要乖巧,警觉,灵活。然而,这还不够——在他下手之前,他就得发挥才智,拿出知人的本领。就得像心理学家、生理学家那样摸准对象是否合适。只有那些心不在焉,缺乏警惕的人;在这些人当中,又只有那些上衣敞开,而不是扣住的人;那些走路不太快,就是说人们可以不显眼地靠上去的人才可以考虑。在那一个钟头里,我数了一下,一百个或五百个当中几乎不会有一个或两个以上进入射程以内。一个冷静的扒手只敢在极少几个对象身上施展功夫,而对这极少几个人的行动却又会由于无数偏偏凑在一起的偶然因素而未能奏效,往往功败垂成。干这个行当——我可以作证——不可或缺的是非常丰富的阅人经验,异乎寻常的警觉与自制能力,因为还有一点也要想到:小偷在聚精会神地选择与潜近对象以求一逞的同时,要一心二用,调动极度紧张的感官,以便做到自己不被别人盯住,注意街角有没有警员或警探,或者经常挤满在街上的数不清的好奇者中有没有任何一个在斜眼看着。所有这些都得随时留意。有没有在匆忙中被忽视的橱窗反映出他那只手,从而暴露了他?有没有什么人从一爿商店的里面或一扇窗子的后面监视着他的举动?由此可见,要作出多大的努力呀,而较之所冒的风险,却又几乎不成合理的比例。由于一次落空,一次失误,可能要付出在巴黎林荫大道上呆三年,四年的代价,由于指头的一次微微颤动,一个轻率的紧张的动作,可能会失去自由。现在我知道了:光天化日之下在一条林荫大道上扒窃乃是胆大包天的举动。从此我对报纸在各色作奸犯科者中把此类窃贼视为无足称道者,在一个小栏目里,以三数行打发了事,简直觉得有点不公道。在我们这个社会里所有的手艺中,无论是正当的或者是非法的,这是困难,风险最大的行当之一。这个行当的最高效能堪称艺术而当之无愧。我可以这样说,我能够为此作证,原因是:我曾经,也就是在那四月里的一天目睹了和共同经历了这件事。
“共同经历了”:我这么说,并非言过其实,因为只是开始时,仅仅在最初的几分钟里,我做得到完全客观冷静地注视这个人干他的营生。但是兴味盎然地看着看着,便不可抗拒地会激发出情感,而情感又使人对此欲罢不能。于是我不知不觉地,亦非所愿地逐渐同这个扒手两心相通,似乎化为他的躯体和两手。我已从一个单纯的旁观者在心灵上变成他的同谋者。这一转换过程是这样开始的:观看一刻钟以后,我已在打量所有的行人,看看谁可偷谁不可偷,看看他们的上装是扣住还是敞开,看看他们的目光显示出麻痹大意还是保持戒备,看看是否可望从他们身上获取鼓鼓囊囊的小皮夹子,简言之,看看他们是否值得我这新交的朋友去处置。很快我便不得不承认:在这场正在开始的搏斗中我早就不再保持中立了。而是由衷地迫切希望他最终得以下手而获得成功。我甚至不得不几乎是强迫自己才压抑住想在他动手时帮助他的冲动。正如旁者受到强烈的诱惑,想用胳膊时轻轻捅一下当事者,想怂恿他打该出的牌。每当我这位朋友忽视一次良机,我也同样急不可耐地想对他使眼色:朝那儿那个靠上去!那儿那个,那个胖子,臂弯里抱着一大束花的那个。还有,有一回,当我这位朋友又一次混入拥挤的人群,街角却蓦地闪出一个警员的时候,我便觉得非提醒他不可,因为我吓得腿都软了,仿佛我自己会被抓走似的。我感觉到好像警员那只粗重的手已经搭在他的,也等于我的肩膀上。嘿!——没事!那瘦子已经洒脱地、清白地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溜出来,在那危险的公职人员身边走过去。这一切都非常紧张,但对我来说还不止是这样。我对此人的特点体会越深,根据他迄今已有二十次劳而无功的接近尝试,开始对他的行当越了解,我也就变得越焦急:怎么还不动手!怎么老是只摸一下,试一下呢?看他笨手笨脚,犹犹豫豫,一个劲儿地退避躲闪的样子,我真是非常生气了。真要命,总要像样儿地干它一家伙嘛!这么胆小!多拿点勇气出来嘛!要那儿那个吧,那儿那个!早晚总要出手嘛!
幸亏这位朋友对我这种他并不需要的关切一无所知,丝毫没有受到我急不可耐的情绪影响。当然,在真正的成功的艺术家和初出茅庐者、业余爱好者、一知半解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艺术家经验丰富,懂得在每次真正取得成功之前,注定先要有一个必然徒劳无益的过程;艺术家在耐心等待那最后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时机方面是老手。正如从事文学创作的人无动于衷地放过了上千个看来是诱人而有用的想法(只有半瓶醋才会马上冒失地抓住不放),以便积蓄所有的力量,最后将它投注于笔墨间。这瘦小、虚弱的人也同样一次又一次放弃上百个机会,而我对这个行当只有一知半解和业余爱好,却认为它们会带来成功。他在探在摸在试,他挤到跟前,肯定有无数次把手放在别人的口袋和外套上,但从不掏取,而是有无限的耐心,始终伪装得非常巧妙,因而没有引起旁人的注意,在离开橱窗三十步的地方反复来回走动,同时总是用警觉的斜视的目光,将所有的可能性都加以衡量,并把它们同我这个门外汉根本无法觉察的危险性进行比较。在这种具有从容沉着特点的、闻所未闻的坚韧不拔精神中隐含着某种因素,它使我感到兴奋,尽管我急不可耐;它也给我以保证:他最终必能成事。正是从他那锲而不舍的活力可以窥见:他不达目的,决不会罢休。同样地,我也铁了心,即使等待到午夜,也要目睹他取胜,否则决不提前离场。
这就到了中午时分,那是一个洪水奔流的时刻。转眼间,所有的大街小巷、楼梯庭院都被许许多多细小而湍急的人流所淹没,这一条条激流都汇到林荫大道这一宽阔的河床上。从制作室、车间、办公窄、学校、机关一窝蜂拥出许多人,无数在三、四、五楼紧挨在一起的地方做着各自的事情的工人、缝纫女工和售货员都奔到露天里。然后,犹如一团浓黑的正在飘散的烟雾,人群四散分开来到大街上:穿白色短上衣或工作服的工人,三三两两、叽叽咕咕地互相挽着手臂、连衫裙上别着欧紫罗兰束的少女,穿着已经磨得发亮的男式小礼服或者挟着不可离身的皮包的小公务员,搬运工人,一身天蓝色军装的士兵,所有参与大都会无形和隐蔽的繁忙活动的数不清,道不明的诸色人等。所有这些人在空气混浊的屋子里已经坐了好久,坐得太久。现在他们要伸伸腿,四处乱跑一气,张着嘴大口吸气,点燃了雪茄吞云吐雾,拥挤着出出进进。由于他们在同一时间涌出来,因而大街上增添了不少欢快的生气,达一个钟头之久。但也只有一个钟头,随后他们又得上去,在关闭的窗子后面旋制或者缝纫,在打字机的键盘上敲打;或者在数目栏中累计;或者印刷,或者做衣服或鞋子。躯体里的肌肉和肌腱体会得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因此它们那样乐意和有力地紧紧绷着;同时心灵也体会得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因此它那样酣畅和充分地享受这有限的一个钟头,好奇地寻求明亮和轻松,它觉得一切都令人感到愉悦,可以痛痛快快地说笑话,随随便便地寻开心。无怪那猴子橱窗从这种不花本钱找乐趣的意愿中格外获益匪浅。人们成群结队地聚集在大有看头的窗玻璃旁边,在前面的是姑娘们,她们唧唧喳喳地说着话,伶牙俐齿,听起来仿佛鸟笼里在吵架。而挤到她们身边的则是那些嘴不干净,手不老实的工人和街头闲人。看热闹的紧紧挤成一团,人群愈是密密层层,我那穿栗黄色外套的朋友小金鱼似的游得愈欢愈快,穿行在推推搡搡的人丛中,一会儿出现在这里,一会儿出现在那里。现在我这消极观看的位置己留不住我了——现在须得从旁密切注视他的手指,以便看清这一行道的真正关键手法。这可是一件很费劲的事。这条老到的猎犬练就一种特殊的本领,能够使自己滑开来,像鳗鱼一样,从人群中最细小的缝隙迂回曲折地钻过去——譬如他刚刚还站在我的身旁从容地等待时机,可现在却突然又杳无踪影了,而在同一瞬间他已经远远地到了前面橱窗玻璃旁边。他必定一下子挤过了三四道人墙。
当然,我也跟着挤过去。我担心,等我到达前面橱窗的旁边,他可能又已经以他特有的潜行方式在左边或者右边消失了。可是他并没有离开。他非常沉静地在那里等待,沉静得出奇。注意!其中必有缘故。我这样对自己说,同时打量他周围的那些人。在他旁边站着一个胖得离奇的女人,显然是一个穷人。她疼爱地用右手牵着一个大约十一岁的脸色苍白的小女孩,在左臂弯里挎着一个张开着口的劣质皮购物袋,袋子里的长条法国白面包当中有两个好像不知处境危险似的露在外面。很时显,这只提袋里装着她男人的午餐。这个普通的老实妇女——没有戴帽,缠着一条颜色刺目的围巾,身穿一件自己缝制的粗布格子连衣裙——在看猴子戏,那高兴的样子简直无法加以描摹。她笑得整个宽阔的有点虚胖的身体都在抖动,连那些白面包也在来回晃荡。她一次又一次欢叫,纵声格格地笑着,很快她给旁人的乐趣完全同一只猴子那样多。她带着造化赋予人类的纯任自然的原始意兴和所有清淡度日的人们那种满足而赞许的心情,欣赏着这难得一睹的演出:唉,只有贫穷者才会如此真诚地啧啧称羡,只有他们。对这样的人来说,如果无须花钱而得以赏心悦目,犹如上苍的赐予,那么这便是乐事中之至乐者。在这中间,这个善良的女人不时弯下身子问小孩有没有看清楚,是不是没有漏掉任何一个逗人发笑的动作。“好——好——儿看——吧,玛——格蕾——特!”她带着元音拖得很长的南方口音,一再叫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姑娘仔细看。这孩子在这么多陌生人当中很羞怯,心里高兴,但不敢吱声。看着这个女人,这位妈妈,使人感到意趣无穷——她,属于土地的本系。是一个地母之女,是法兰西民族一个健硕的充满活力的果实。她那爽朗、轻松、无忧无虑的欢笑声,几乎使人不禁要去拥抱她,这女中可人,但是突然我感到有点害怕了。我看见那件粟黄色外套的一只袖子晃荡晃荡地越来越挨近那个购物袋,袋子还是张开着口,虽然危险已近在眼前——只有贫穷者才会浑然不觉。
天哪,不能这么干!你总不能从这个贫穷,老实的,这个非常善良,有趣的女人那只购物袋里掏走她的干瘪的钱包吧?蓦地我内心里产生了反感。直到现在为止,我以看体育表演的兴趣观察这个扒手。我从他的身心出发去思考,去共同体会,我曾经希望过,甚至祝愿过,盼着他以辛劳、勇气、风险兼而有之的如此巨大的代价,终能取得一次小试身手的成功。可是现在,当我第一次不仅看到扒窃的企图,而且看到选定被偷的女人本身,看到这个率真朴实得令人同情的女人,这个自得其乐而不知险恶的女人。她大概擦净房间,洗刷楼梯,干了好几个钟头,才挣来几个苏——看到这种情况,我感到气愤。你这小子,走开!我真想朝他叫喊,找别人去吧,不要偷这个可怜的女人!我马上用力往前朝这个妇女挤过去,想保住她那只处于危险之中的购物袋。可是正当我突进的时候,那小子却转过身来,紧贴着我滑了过去。“eur!”擦身碰到时响起一个微弱、谦卑的声音——我第一次听到它——表示歉意。一转眼那件黄外套已滑出了人群。马上——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有了这样的感觉:他已经下手了。现在必须盯住他不能让他跑掉!我粗鲁地——身后有一个男人在咒骂,因为我重重地踩在他的脚上——人混乱的人出人海中挤出,刚好还能看到那件粟黄色外套转过林荫大道街角闪进了一条小巷。现在要跟住他,跟住他!要紧紧地跟住他!可是我得急步奔跑,因为——我最初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观察了一个钟头之久的瘦子竟然一下子变了样。先前他似乎缩头缩脑而又昏头昏脑地跌跌撞撞,现在却灵活得像一只黄鼠狼顺着墙根疾奔而去。这是常见的慌里慌张的脚步,活像一个瘦弱的文书误了公共汽车,三步并作两步走,想及时赶到办公室。在我看来,现在已经毫无疑问了:这就是作案之后的步态,即扒手的第二步态,这样才能尽量迅速而不引人注意地逃离现场。这混账东西已经从这非常可怜的女人那只购物袋里偷走了她的钱包。
怒火一冒上来,我差点大声喊叫:“!”可是我没有这个胆量。说到底我并未看到扒窃的事实,不能贸然说他偷了东西。还有——抓住一个人,代表上帝来执法,这需要某种勇气。我可从来没有控诉人告发人的胆量。我明白:任何一种正义的行为都非常脆弱,当今世道混乱,根据一种本身就站不住脚的情况便可以推出天大的道理,谁也奈何不得。但是正当我一边苦苦追赶,一边思索该怎么办的时候,又见到一件意外的事:几乎还没有穿过两条马路,这个不可捉摸的人忽然又换上第三种步态:他猛地停止急奔,不再躬身缩成一团,突然十分从容地、泰然自若地往前走去,他这是在闲逛,仿佛与人无涉。显然他知道已经越出了危险地带,没有人追他了,就是说没有人能证明他犯罪了。我明白,极度紧张之后,此刻他要松一口气。他现在可以说是卸任的扒手,是这一行当的退休者,是成千上万个巴黎人当中的一个,他们夹着刚刚点燃的香烟,沉稳地悠然沿街闲步。这个干瘦的人一副坦然清白的模样,迈着十分恬适、安逸、轻松的步子沿昂丹大街往前溜达。我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觉:他甚至在打量过往的女人和姑娘,看看是否漂亮或者易于接近。
好啦,那么这个老是出人意料的家伙现在往哪儿去呢?瞧,去四周新绿丛中点缀着蓓蕾的小小的三一广场吗?干什么呢?啊,我知道了:你要在长椅上休息几分钟,那还用说!这样来回奔跑一定累坏了。可是,奇怪!这个一再让人感到意外的家伙并没有在任何一张长椅上坐下来,而是目标明确——现在请恕冒昧!——径直往一间供众人方便的公用小屋走去,然后把那道宽阔的门随手关
在最初的瞬间,我不禁哑然失笑:方家的雅趣竟止于这凡人必至的处所吗?还是你受惊过度,伤及肠胃?然而,我又看到:现实总会有最能逗人的噱头,因为它比向壁虚构的作家更要大胆。它毫不顾忌地敢于将非凡与可笑联缀起来,而且居心不善,把人所难免之事和人所难料之事扯在一起。当我坐在长椅上——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办法?!——等待他从那座灰色小屋里再走出来的时候,猛然醒悟过来:这个有经验、已经学到家的本行能手,在那里面只是按照这门手艺顺理成章的做法,置身于万无一失的四壁拱卫中清点自己所得的酬劳,因为下面一点——我刚才没有想到——也是我辈外行根本不可能考虑到的职业扒手需要克服的种种困难之一:他必须及时想到,如何毁弃赃物证据,使它完全无法核查。而在一个永远如此警觉的。几百万双眼睛在窥伺着的都市里,当然没有比找到可以完全隐蔽在里面的、四边都能掩护的墙壁更加艰难。即使很少去听审理案件的人,也会每次都感到惊讶:如果发生一件根本就微不足道的事情,怎么会有那么多目击者马上便能出庭作证,记性又都好得出奇呢?如果你在马路上撕碎一封信,把它扔进一条小巷,你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有几十个人在旁边瞅着,而且过了五分钟,又会有某一个闲荡的小伙子说不定来了兴致,把这些碎片重新拼合拢来。如果你在过道上仔细看着自己的小皮夹子,那么第二天要是本市有人报称小皮夹子失窃,就会有一个你根本没有见过的女人到警察局描述你的体貌特征,其完备的程度不亚于巴尔扎克的作品。如果你到旅店投宿,那么你完全没有注意到的侍役便会记住你的衣服、鞋子、帽子、头发颜色和指甲修剪的形状是圆的还是平的。在每一扇窗子,每一块橱窗玻璃,每一道窗帘,每一个花盆的后面,都有一双眼睛跟踪着你。如果你自以为万分庆幸没有被人监视,独自在马路上漫步,其实到处都有不请自来的证人。我们的一举一动都被笼罩在一张好奇心织就的网里,它有成千上万个孔眼,日日更新。所以说,这个训练有素的能手花五个苏买来遮人眼目的四道墙壁,使用一会儿,真是绝妙的主意。当你将偷来的钱包倒空,把可作罪证的空包扔掉时,没有人能窥见你。甚至于我,算是你的替身和追随者,我在这里坐待,感到既开心又懊丧,却也无法跟着数清你偷到手的有多少。
至少我这么想,可情况又不是这样。他用瘦细的手指一扳开那道铁门的把手,我就知道他的运气不佳,仿佛我在里面跟着他数过钱似的:少得可怜的收获。看他沮丧地往前挪动两脚,整个人显出精疲力竭的样子,眼睑松弛而沉重地遮挡着下垂的目光,我马上便知道:你真倒霉,整个上午算是瞎折腾,在那个偷来的钱包里(我本来是能够事先告诉你的)无疑并没有像样的东西,顶多只有两三张皱巴巴的十法郎钞票——运用那么多的手艺功夫,冒着那么大的铁窗风险,所得实在太少太少;遗憾的是,对那个遭殃的打杂女工来说却很多很多。她现在可能在美城区流着眼泪对赶来的女邻居们第七次诉说被窃的事,唾骂那个卑鄙的混账扒手,一再用颤抖的双手绝望地把掏空了的购物袋拿给别人看,但是对这个同样倒霉的小偷来说——这点我一眼就看出来——这点收获等于徒劳无功。不多几分钟以后,我便发现我这个猜测已被证实。他现在身心交瘁,嗒然若失,急切地站在一家小鞋店前面,久久地察看橱窗里最便宜的鞋子。鞋子,他的脚上确实需要新鞋,以换去布满窟窿的破鞋。比起今天踏着完好的鞋底或在脚下的橡皮上轻轻用力的巴黎街头的闲逛者,他更需要一双新鞋。他需要新鞋就是为了从事令人难以抬头的行当。但是渴求而又无奈的目光清楚地流露出:以这次出手所得,还买不起像放在橱窗里的那种擦得锃亮、标价四十五法郎的鞋子。他耷拉着肩膀,躬身离开那块反光的玻璃,往前走去。
往前,到哪里去呢?又冒那坐牢的风险去猎取吗?再一次拿自由作赌注,换取那么一点可怜巴巴的捉襟见肘的猎物吗?不能这样啊!你这可怜的人哪,至少歇息一会儿吧。果然,他受磁力吸引似的感受到我的愿望,这时他拐进一条小巷,终于在一家价格低廉的餐室前面站住。我当然跟在后面。我想知道这个人的一切,我同他一起生活了两个钟头,在这段时间里,我心里怦怦直跳,紧张得直打哆嗦。为了小心起见,我连忙买了一份报纸,这样可以更好地遮掩自己,然后有意把帽子压得很低,走进餐馆,在他身后那张桌子旁边坐下来。其实这么小心是多余的——这个倒霉的人已经没有好奇的力气了。他目光迟钝,虚弱而疲惫地对着白色的台布发呆,直到侍役送来面包,他那枯瘦的双手才活动起来,贪婪地去攫取。看他急不可待地啃咬,我明白了一切,内心受到了震动:这个可怜虫饿了,真正饿了,确实饿了,从大清早起就饿了,也许从昨天起就饿了。侍役端来他叫的饮料:一瓶牛奶,这时我对他突然产生的同情心变得非常强烈。一个喝牛奶的小偷!确实如此:往往总是点点滴滴细微末节,像一根点燃起来的火柴射出一道闪光,便照亮心灵空间深处的各个角落。在这一瞬间,当我看着他,看着这个扒手在喝人间最洁白最清纯的饮料,看着他在喝白色的、软和的牛奶时,在我眼里他马上就不再是窃贼了,他只是修建得歪歪斜斜的世界大厦中无数穷苦的、疲于奔命的、害病的、处境狼狈的人们当中的一个。蓦然在一个比好奇心理更深得多的层次,我对他有了一种愧怍之感。在形形色色凡人皆有的尘世俗事上,在赤身、寒战、困倦、疲乏、有病躯体的每一种急需方面,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减少了,把人类分成正义者和不义者,分成体面者和犯罪者的人为界限模糊了,人只是可怜的不变的动物,只是尘世的生物,就像你我他一样,会感到饥饿、口渴、瞌睡、疲倦。我像入了魔似的看着他:他谨慎地,一小口一小口而又迫不及待地喝那稠糊的牛奶,最后还把面包碎屑扒拉在一起。在这同时我为冷眼旁观而感到羞惭。我出于好奇心理让这个不幸的疲于奔命的人,如同一匹赛马那样。在他那条并不正大光明的通道上迄今已经跑了两个钟头,却没有打算阻止他或帮助他,因而感到愧怍。一种非常强烈的愿望向我袭来,我想朝他走去,同他说话,给他一点东西。可是怎么开这个头呢?怎么跟他搭话呢?我思索和寻求哪怕最令人痛苦的托词、借口而不可得。我们总是这样!需要采取某种具有决定意义的行动时,我们却要做得这般得体知趣,简直到了可悲的地步。人们敢于形成一种意图,但是即使明知对方处境困窘,也没有一点儿勇气去捅破把彼此隔开的一层薄薄的窗户纸。然而,每一个人都知道,还有什么比帮助一个不肯开口求人的人更加困难的呢?!正因为不肯开口求人,这样的人才保留了最后的财富,这就是自尊心。人们不能硬要他们接受帮助,以免使它受到伤害。只有乞丐不会使人为难,他们并不堵死通向自己的道路,人们应该为此感谢他们——但是这个人却属于生性倔强者,他们宁可冒着极大的风险拿个人的自由作代价,也不愿意乞讨,他们宁可偷窃,也不愿意接受施舍。如果我以某种借口笨拙地硬要接近他,这不是如同谋害灵魂一样吓坏他了吗?还有,他精疲力竭地坐在那里,任何打扰都将是鲁莽的举动。他已经把椅子推过去顶住墙壁,这样他的身躯可以靠在椅背上,同时他的头部也可以倚在墙壁上,铅灰色的眼皮闭了一会儿。我能够理解,我体会得到,他现在最好是已经睡着,只睡十分钟,只睡五分钟也好。他的困倦和疲惫似乎从肉体上传到我的身上。那一脸灰暗不就是用石灰浆粉刷的牢房里那种惨白的色调吗?而且,袖子上那个窟窿一动就张开了口,这不是告诉大家,没有哪个女人关切而深情地同他一起过日子吗?我试着想像他的生活:在某处一座建筑覆有斜屋顶的六楼,一张肮脏的铁床放在一间没有暖气设备的屋子里,一个打破了的盥洗盆,一只小箱子,这些便是他的全部家当。在这窄小的房间里还老得担惊受怕,怕那个踩着嘎吱嘎吱响的梯级上楼的警察那沉重的脚步。这一切都是我在这两三分钟里,在他疲惫不堪地把瘦骨嶙峋的身体和有点像老人那样的头部靠在墙壁上的时候在想像中看到的。可是侍役已经在引人注目地把用过的刀叉收拢来,他不喜欢老是不走的无聊顾客。我先付了钱,匆匆走开,以免接触到我那位朋友的目光。不多几分钟以后,他来到马路上,我便跟在他的后面。对这个可怜人我无论如何不能不闻不问了。
现在不同于上午,那时是逢场作戏,一时兴奋的好奇心理使得我一直盯住他不放,那时是贪玩的兴致使我想了解尚不了解的行当。现在我却感到一种强烈的莫名恐惧,有了一种可怕的压抑感。我一发现他又走通往林荫大道的那条路,便觉得这种沉重的心情更加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不能去啊!你总不是又到那个拿猴子招徕顾客的橱窗前面去吧?别干蠢事了!你可要想一想,那个女人一定早就报警了,她肯定已经在那里呆着,一见到就会抓住你这件薄外套。再说今天也别再干了!别再试着干什么了!你的动手状态不佳嘛!你已经浑身无力,没有劲头了!你累了,累了还要施展本领,总不会有好的效果。你还是休息吧,躺到床上去吧,可怜哪:只是今天别再干了!只是今天不干!我怎么会有这种害怕心理,怎么会有这种可以说是幻觉一样的确信,认定他今天只要试着动一下,就会被逮住,这是无法解释的。我们越走近林荫大道,我就越担心。这时我们己能听到那边无尽的急流在汹涌澎湃。不能啊!千万别去那个橱窗前面。我不许你这么干,你这傻瓜!我已经到了他的身后,准备伸手抓住他的胳臂,使劲把他拉回来。可是,他仿佛又一次体会到我在内心里的告诫:我这位朋友出人意料地拐了一个弯。他在林荫大道前一条叫德鲁奥路的马路上穿越机动车道,突然换上沉稳的举止,朝一座建筑物走去,仿佛这便是他的住处。我一眼就认出,这是德鲁奥饭店,巴黎有名的拍卖行便设在这里。
嘿,我已不知有多少次让这个不可捉摸的人弄傻了眼。在我设法去想像他怎么过日子的同时,他的身上一定有一种力量正在满足我那些极为隐秘的愿望。在巴黎这座异国城市里几十万幢房屋当中,今天早上我打定主意要去的就是这一幢,原因是:在那里我每次都能度过极有启迪意义,最能增长见识,又是非常有趣的时刻。那里比博物馆要生动,有些日子则同样有许许多多珍品,任何时候都丰富而多变,每一次都迥然不同,每一次都一模一样。我喜欢这家外观很不起眼的德鲁奥饭店,把它看作至佳的展品之一,它以惊人的简明方式表现为巴黎生活中的整个物品天地。平时在一个住处的封闭的四壁之间结合而成有机整体的一切,在这里分割成无数单个的物件散开放着,像肉铺里一头庞大的动物被肢解的躯体那样。最不相干的和最不相容的,最庄严的和最平凡的在这里通过所有共同点中最共同的一点联缀在一起:放在这里展示的一切都要变成金钱。床、耶稣受难像和帽子、地毯、钟表和盥洗盆、乌东的大理石雕像和顿巴黄铜餐具、波斯细密画和镀银香烟盒、肮脏的自行车放在瓦莱里的初版作品旁边,留声机放在哥特式圣母像旁边,凡-戴克的画和沾了油污的复印油画相邻,贝多芬的奏鸣曲和打破了的炉子摆在一起。必不可少的和完全多余的,最不值钱的粗劣作品和价值连城的艺术珍品,大的和小的,真的和假的,旧的和新的,人类曾经用手和脑创造出来的一切,最高雅的和最乏味的,全部流入拍卖行这个曲颈甑,它不管二七二十一,残酷地把这个大得出奇的城市里所有价值不等的物品都吸进来,又吐出去。在这将一切不等的物品变换为货币和数额的无情的集散地,在这巨大的人类奢侈品和必需品的混合市场,在这匪夷所思的场所,人们比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更加强烈地感受到我们整个有形的世界多么繁复而混乱。在这里拮据者可以出卖一切,富有者可以买进一切。然而,人们在这里获得的不仅仅是物品,还有认识和知识。有心人在这里通过观看和倾诉可以更好地理解每一种实体,可以了解艺术史、考古学、藏书癖、集邮学、钱币学,同样重要的还有人类学。如同要从那些展厅转到别人手里的,只是暂时停歇一下的被占有,被使用的物品那样五花八门,好奇而嗜购的,围着拍卖台挤来挤去的人们所属的种类也是多种多样的。他们的目光闪烁不定,透露出交易的癖好,收藏的狂热等神秘激情。这里坐着大老板。身穿毛皮外衣,头戴刷得干干净净的圆顶硬帽。旁边是塞纳河左岸邋遢的小旧书商和小古董商,他们想廉价进货,以补充自己的摊档。中间夹着小投机商、小中间商、代理人、喊价人、“废品贩”,他们像战场上少不了的贪婪的鬣狗,如果见到某一件物品眼看就要变得一钱不值,便连忙把它稳住,或者见到某一个收藏家紧盯着某一件贵重物品,便从对面使眼色怂恿他。那些本身仿佛已变成古代文献的图书馆管理员也戴着眼镜,像鼻子尖突的蹑手蹑脚地在这里转悠。随后,那些珠光宝气的时髦女士像五彩斑斓的极乐鸟也翩然而至,她们事先让底下人占了靠拍卖台的前面位置。在这中间,真正的行家们,收藏家共济会的会员们,则沉静地站在一个角落里,目光含蓄。然而,所有这些人都或因交易,或因好奇,或因爱好艺术而真正关切,被吸引而来。在他们身后,每次都有一大群仅仅由于好玩而不期而至的人在互相推挤,他们只是为了借这免费供暖的机会暖和身子,或者看着闪耀的喷泉般跳升的数字高兴一番。无论如何,每一个来这里的人都各有目的:为了收藏,为了玩乐,为了赚钱,为了占有,或者只不过是为了取暖,为了因别人兴奋而兴奋一下。这个混乱拥挤的人群集形形色色面相品种之大成,但是只有一种人我从来没有看到过或想到过会在这里出现,这就是:扒手帮。可是现在我却看见我那位朋友出于必有所获的本能混了进来。我马上就明白了:这个地方一定也是他在巴黎施展长才的理想场所,甚至是最理想的场所。在这里,所有必不可少的因素都妙不可言地结合在一起:首先拥挤得水泄不通,令人难以忍受;其次由于在观看、等待、拍卖时心情迫切而分散了注意力;第三,除了赛马场以外,拍卖行几乎是当今世界上最后一个一切都得拿现金放到桌面上来支付的处所。因此,可以认定:每一件外衣里面都鼓鼓囊囊地隆起一只塞得满满的小皮夹子。良机不再,它为一只敏捷的手在这里等待着。现在我恍然大悟:今天上午是牛刀小试,对我这位朋友来说大概只是练练指头而已。而在此处,他要真正地大显身手了。
还是不行啊!他现在懒洋洋地登上去二楼的梯级,趁这当口,我最好还是扯住他的袖管。千万别轻举妄动啊!你难道没有看见那边布告牌上用英法德三种文字写着“谨防扒手”吗?你没有看见吗?你这毛躁的傻瓜!这里大家都知道你这样的人,肯定有几十名侦探在人丛中穿行。再说一遍,相信我吧,你今天动手状态不佳呀!但是这个把周围情况一点不漏地看在眼里的行家,用冷漠的目光扫视一下看来他很熟悉的广告牌,便沉着地一级一级登上楼梯。对他这个出于策略考虑的决断,我如果就事论事,完全可以表示赞同,因为在底层的各间展厅里拍卖的都是些粗笨的家用器具、居室设备、箱子和柜子。在那里挤成一团的是没有多少油水的、不能引起兴趣的一帮旧货商贩,他们可能按照乡间有益的风尚,稳妥地把皮夹扣在围住肚皮的腰带上。如果去碰这些人,兴许既不合算,也不合宜。可是二楼各个展厅里拍卖的却是比较精致的物品,有图画、饰物、书籍、名人手迹、珠宝。无疑那里的钱包更满,那里的买主更不在意。
我好不容易跟在我这位朋友的身后。他从总入口处出发,交叉来回地溜进每一个展厅,一会儿往前,一会儿又后退,以便摸准每个展厅里的机遇。像一位美食家耐心而执著地审视一份特殊的菜单那样,他在这中间也看了张贴着的广告,终于决定去七号展厅,那里在拍卖deG……毫无疑问,今天这里拍卖品的昂贵程度将引起轰动。展厅里人头攒动,首先从入口处看去,在无数大衣和帽子后面的拍卖台就无法看到。一道挤得紧紧的,也许有二三十排厚的人墙遮住了视线,完全看不见那张铺着绿色台布的长条桌子。我们站在靠入口处,刚好还能偶尔瞥见拍卖人那些有趣的动作。他举着白色的锤子,在垫高的斜面桌旁,宛若一位乐队指挥,调度着全场的拍卖演奏,跨越长得惊人的休止,一再把它引向最急板。他可能像其他小职员一样,住在梅涅尔蒙当或者某个城郊,有两居室,一只煤气灶,一部留声机算是最像样的家当,窗前有几簇天竺葵。而在这里,他面对有头有脸的人们,身穿笔挺的燕尾服,头发涂了润发膏,一丝不乱地分出头路,显然每天三个钟头陶醉于用一把小锤将巴黎最值钱的贵重物品击碎化为金钱,其乐无穷。他以一个杂技演员惯熟的亲切姿态,将来自左边、右边、桌旁、展厅深处的声声喊价——“”——像彩球一样优雅地接过来,又字正腔圆地将这些数字仿佛经过纯化似的传了回去。在这当中,如果喊价冷场,数字涡流阻滞,他便扮演陪酒女郎的角色,以迷人的微笑劝诱道:“nne?”或者在两眉之间添上一道细微而生动的皱纹,用右手举起一击重如九鼎的象牙锤子吓唬道:“e!”,或者笑眯眯地说一句:“eurs,s。”在这中间,他跟这位那位熟人以行家的方式打打招呼,狡黠地朝一些出价者使使鼓动的眼色。他以平淡而应有的明确声调,开始极其枯燥地报出每一件新的拍卖品:“”,而随着价格不断上涨,他那男高音便越来越自觉地升入扣人心弦的境界。整整三个钟头,有三四百人紧张得喘不过气来,贪婪地一会儿盯住他的嘴唇,一会儿盯住他手里那把有魔力的小锤子,对此他显然很得意。其实他只不过是工具而已,用于无章可循的喊价,而自以为说了算的惑人错觉使他醉醺醺地有了一种自信。虽然他像孔雀开屏那样有声有色,可是我在心里不免下了断语:他做那些夸张的手势,事实上只是给我这位朋友帮了非帮不可的忙,就是分散了众人的注意力,像上午那三只逗人发笑的小猴子一样。
暂时我这位精明的朋友还不能从这种同谋的协助中有所收益,因为我们仍然站在最后一排。要想穿过密集的、暖烘烘的、不易推开的人群,一直往前硬挤到拍卖台旁边,我觉得是完全不可能的。可是我又意识到,在这个有趣的行当中,我这个业余爱好者还幼稚得很哩。我这位同伴,这位有经验的能手兼专家早就懂得:每次总是在锤子最终落下来的那一个瞬间——那个男高音正在欢叫:七千两百六十法郎!——在这短促的一刹那,情绪缓和了,人墙松动,一个个亢奋的人头低垂下来,商人们把价格记进目录册里,不时有看热闹的人离去,挤紧的人丛透了一会儿气。正是这一片刻,他神速地加以利用,低着头像一枚鱼雷往前直冲。猛地一动,他便穿过了四五排人。我不是下过决心要帮助不存戒心的人吗?可我一下子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在这里,竟没有看住他。虽然现在我也向前面挤去,但一转眼拍卖又已开始,人墙重新闭合了。我被夹在拥挤不堪的人丛里动弹不得,犹如陷在烂泥里的手推车。真要命,这热烘烘、粘糊糊的人堆。前前后后全是陌生人的身躯,全是陌生人的衣服,彼此靠得这么近,旁边有人咳嗽一声都会震动我的五脏六腑。难以忍受的还有那空气,闻起来像灰尘,有一股霉味,酸味,特别是汗味,就像在任何钱字当头的地方那样。我热得直冒气,想抽出手来解开上衣掏取手帕。可是不行,我给卡得太紧了。不过还是可以的,还是可以的,我不就此罢休。我缓慢地,不停地往前挤去,又挤过一排,再挤过一排。唉,太晚了!那件栗黄色外套已经不见了踪影。他悄然躲在人群里什么地方。谁都不知道,他在身边便是危险。只有我明白,我的每一根神经都由于一种莫名的焦虑而发抖,这个倒霉鬼今天一定要栽大跟头。每一秒钟我都在等待着什么人突然叫起来:“!”这时将乱作一团,人声鼎沸。有人会把他拖出去,扯住他那件外套的两只袖管。我无法解释,我怎会这样恐惧,这样肯定,认为今天,就是今天他一出手必定会倒霉。
可是,嘿,什么也没有发生,不见有人喊,不见有人叫,相反地,突然那喳喳声,沙沙声,嗡嗡声全没有了。一下子静得出奇,仿佛这两、三百人约好了似的都屏着呼吸。现在大家都加倍紧张地朝拍卖人看去。他往后退了一步,来到灯架下面,他的额头闪耀着,显得特别庄严。现在轮到要拍卖重头货了。这是一只硕大无朋的花瓶,是三百年前中国皇帝至为亲善地派使者赠送给法国国王的礼物。如同许多其他物件那样,这只花瓶在革命期间曾经不可思议地从凡尔赛宫消失过。四名穿制服的侍役抬着这个珍贵的拍卖品——一个洁白晶莹、散布着蓝色纹理的圆形物件,特别小心地,同时有意郑重其事地把它放在台子上。拍卖人庄重地清清嗓子,然后宣布拍卖价格:“十三万法郎!十三万法郎!”——肃然起敬的静默回答了这个由于有好几个零而被人尊崇的数额。谁也不敢贸然喊价,谁也不敢吱声,甚至不敢挪动脚板。这密匝匝、热烘烘的彼此卡在一起的人堆仿佛变为由敬意凝结成的一个板块。终于台子左端有一个矮个子、白头发的男人抬起头来,急促而低声地,不好意思似的说道:“十三万五千!”紧接着拍卖人果断地还击:“十四万!”
现在开始了激动人心的场面:一家美国大拍卖行的代理人不动声色地每次只是举一下手指,喊价数字马上像电钟上的指针再跳五千。台子的另外一端有一个大收藏家的私人秘书(人们轻声耳语说了名字),他有力地进行反击。拍卖逐渐变成这两个出价者的对话。他们俩斜对着坐在那里,执拗地避免了互相对视。两个人都只把出价传送给拍卖人,拍卖人显然满意地接受着这些数字。到了二十六万法郎时,那个美国人终于第一次不再伸出手指。喊出的数字像冻结的声音,仿佛悬浮在空气里而中无一物。亢奋的情绪在高涨。拍卖人四次重复着说:“二十六万!二十六万!”他好像把这个数额高高地扔到空中,宛如放出一只鹰去攫取猎物。然后他等待着,急切而略为失望地——唉,这场戏他还要演下去!——朝左右看看:“没有人再加吗?”这听起来近于绝望。沉默开始像一条弦在颤动,然而寂然无声。锤子缓慢地举起来。这三百颗心停止跳动……“二十六万,第一次……第二次……第……”
静默仿佛聚成一团压在沉寂的大厅上,大家都屏着呼吸。拍卖人以近乎虔诚而庄严的神态拿起象牙锤子,高高举在无声的人群上方。他再一次吓唬:“!”没有用!毫无反应!于是:“二十六万法郎,第三次!”他说道,乏味而气恼地把锤子敲了一下,“成交!”结束啦!二十六万法郎!这样乏味地轻轻一敲,人墙就动摇了,裂开了,又变成一张张有活力的面孔。大家都开始活动手脚,呼吸,叫喊,叹息,清清嗓子。挤在一起的人群,犹如整个身体,在一次像掀起的波浪那样挨个传过去的推挤中挪动和放松。这一阵推挤传到我的身上,不知是什么人用胳膊肘子当胸撞了我一下,同时有人小声地对我说:“eur!”我不禁猛地搐动了一下。这声音!真想不到,教人好高兴呀!让人老是惦着,不知道去了哪里!叫我好找哇,这松散开来的人群形成的波浪——碰得真巧——竟然刚好把他冲到我的身边。谢天谢地,我又见到他了,就在近旁。现在我总算,我终于可以看住他,保护他了。我得留意,别正眼直视他,只能从侧面拿眼角觑他,而且不是看他的脸,而是看他那一双用作工具的手。可是,奇怪:不见他的两只手哇。我一下就看出来了:他是把外套的下袖管紧贴在自己的身躯上,像一个怕冷的人把手指缩到袖口护住,这就看不见了。如果他现在要触摸对象,那么对方只会觉得偶尔碰到了柔软的织物而已,毫无危险,而他那只随时可以突然伸出的贼手却掩藏在袖子里面,如同收在长满绒毛的猫脚里的利爪。可这一着的目标是谁呢?我谨慎地斜眼看他的右边,那里站着一个瘦长的男子,衣服纽扣全扣着,在他前面又有一个,后背宽阔,惹不起的样子。所以,眼下我吃不准,他会靠近他们俩中的哪一个而能得手。可是这时我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膝盖轻轻地给撞了一下,我浑身像打寒战似的,蓦地产生一个想法:难道这番准备工作竟然针对着我本人不成?最终你这呆子在展厅里竟要向惟一知道你底细的人下手吗?要我这会儿——这可是至关重要的,也是令人百思难解的一堂课哪!——领略你的手艺吗?确实如此,我觉得就是针对着我,正是我,这个不可救药的倒霉鬼看来正是选中了我,正是我,正是他对之浑然不知的假想朋友,正是我这个惟一深谙他的手艺的人。
肯定是这样,毫无疑问,这是针对着我,现在我不可能再弄错了:我已经准确无误地感觉到旁边这个人的肘子轻轻抵住我的腰际,那只掩藏在袖管里的手一点一点地往前推移,很可能在拥挤的人群一开始松动时,便会在晃荡中轻巧地把手伸到上衣和背心之间。如果我针对着他稍微动一下,现在还完全能把自己保住。我只要往旁边一转或者把上衣扣好,就行了。可是很奇怪,我再也没有这点力气了,我的整个身体由于激动和等待而不能动弹,像中了催眠术似的。我的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神经都停住不动,如同冻结了一样。在我莫名其妙激动地等待着的时候,心里飞快地想,小皮夹子里有多少钱。在想起小皮夹子的时候,我一身体的每一部分,每一只牙齿,每一个脚趾,每一根神经,只要一想到,马上便变得非常敏感——感觉得到钱包仍然压在胸口,温暖而静止。可见小皮夹子暂时还在那里。既然作好了这样的准备,我要挡住他的袭击完全不成问题。然而,不可思议的是:我自己也弄不清楚,究竟是不是希望有这次袭击。我的感觉完全混乱了,好像分裂了开来。一方面,我替他着想,希望这傻瓜放过我;另一方面,我又在等待他一试身手,等待着他那具有决定意义的推撞,心里害怕而紧张,如同牙科医生的钻头靠近痛处时的感觉一样。可是他好像要惩罚我的好奇心似的,一点也不急于推撞我。他一再停下来,但是暖烘烘地靠得很近。他从容地一点一点移过来。虽然我所有的宫能完全被咄咄逼人的触摸所吸引,但是同时我却用完全不同的感觉非常清晰地听到拍卖台那边传过来的不断上升的喊价声:“三千七百五十……没有人再加吗?三千七百六十……七百七十……七百八十……没有人再加吗?没有人再加吗?”随后锤子落下。大家松散开来时那种轻轻的推挤又一次传遍人群。在同一瞬间,我感觉到那荡开的鳞波漾到我的身上,这是像一条蛇倏地窜过那样的动作,是一种给人以溜滑感的、人体散发出来的气息,而不是真正的掏取。如果不是我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受威胁的部分,我怎么也感觉不到它。恍如风乍起,吹皱了我的外衣,我似有若无地觉察到飞鸟掠过似的动了一下,这时……
这时突然发生了我始终没有预料到的事情:我自己的一只手从下面猛地向上一伸,抓住了在我外衣里面的另一个人的手。我从来也没有打算这样冷酷地还手。这只是肌肉的反射作用,连我自己也感到意外。由于纯属身体的自卫本能,我这只手不由自主地蓦地伸了上来。现在——真要命!——我的手抓住了另一个人的冰冷的、直打哆嗦的手腕,我自己也感到诧异和吃惊。不,我从来都不想这么做!
这个瞬间我无法形容。我惊呆了:突然硬把另一个人身上的一部分冷冰冰、活生生的肉体捏在手里。他同样也吓瘫了。就像我没有力气放开他的手,心里也没有想到要这么做,他同样也没有胆量挣脱他的手,心里也没有想到要这么做。“四百五十……四百六十……四百七十……”拍卖人充满激情地在上面大声叫喊——我仍然抓牢另一个人的战栗不已的那只贼手。“四百八十……四百九十……”——始终没有人觉察到发生在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没有人意识到在这两个人之间正进行着殊死搏斗:只在我们两个人之间,只在我的和他的绷得不能再紧的神经之间正进行着这场无以名状的决战。“五百……五百一十……五百二十……”数字的漩涡越转越快。“五百三十……五百四十……五百五十……”终于——整个过程持续下到十秒钟——我恢复了呼吸。我把另一个人的手放开。那只手马上缩回去,消失在粟黄色外套的袖管里。
“五百六十……五百七十……五百八十……六百……六百一十……”上面连续不断地传来响亮的声音,我们俩依然靠着站在那里,我们在这段玄妙的公案里是同谋,两个人都由于共同的经历而瘫软无力。我还感觉到,他的身体暖烘烘地贴在我的身体旁边。现在,我松弛下来,反而激动起来,僵硬的膝盖开始发抖。我觉得好像这轻微的颤动传进了他的膝盖里。“六百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数字跳得越来越高,但我们还是站在那里,仿佛恐惧的铁环把我们扣在一起。终于我获得了至少转过头来,朝他看去的力气。在同一刹那他也朝着我看。我正对他的目光逼视他。饶了我吧!饶了我吧!别去告发我!那双含泪的小眼睛似乎在乞求。从那圆形的瞳孔可以看出,他已心胆俱裂,世间万物的原始恐惧展露无遗。稀疏的胡子也在极度的惊恐中抖动不已。只有这双睁大的眼睛我还能看得清楚,但是除此以外,在我事先和事后都从未在任何人脸上看见过的那种无法描摹的惊惧表情中,那张面孔已经不成其为面孔了。我觉得羞愧难言,竟然有人如此卑微,如此下贱地仰面看我,仿佛我有生杀予夺之权。他这样畏惧,使我感到羞耻。我难堪地又把自己的目光转向一边。
他明白了。现在,他知道我绝对不会去告发他了。这使他重新获得力量。略微一动,他躬起的身于便同我分开。我感觉到他要永远离开我。先是在下面松开贴在一起的膝盖,然后我的一只手臂觉察到由于紧靠在一起而传过乘的体温消失了——我觉得仿佛有什么本来是属于我的,现在忽然没有了——像扎猛子一样,我这个不幸的伙伴已不见了,在我的身边留下一个空隙。在最初的一瞬间,我舒了一口气,感到周围变得宽松了。但是一转眼我猛地一惊:那个可怜虫,他现在怎么办?他没有钱哪!可我得以在这几个钟头里经历惊心动魄的场面,还是应该感谢他。我做了本非所愿的同谋。我一定得帮助他!于是我连忙挤过人群去追他。糟糕!这个倒霉鬼误解了我这番热心肠。他从过道远处偷眼瞧我!可见他怕我。我想叫他放心,可我还没有来得及向他示意,那件栗黄色外套已飘然下楼,融人人潮汹涌的大街,可望而不可即。像开始时那样突然,我这一堂课也顿时结束。
一九三一年四月里,在那个不可思议的早晨,那潮湿而又阳光映照的空气便已令人心旷神怡了。它像丝光糖那样香甜、清凉,滋润而鲜亮,这是过滤后的春天气息,未搀假的臭氧,而且就在斯特拉斯堡大街,人们也意外地闻到了抽了芽开了花的草地和大海散发出来的香味。这奇迹般的芬芳是一场滂沦大雨的杰作。春天常随着一阵阵恣肆的四月骤雨,以毫无顾忌的方式预示它即将来临。列车驶到半路时,我们就已看见远处地平线上从天际压向田野的黑云。但是到摩站时——一幢幢宛如方形玩具的城郊房屋己散落在原野上,最先出现的广告牌从新绿丛中耸立起来、车厢里我对面那位英国老太太已在把她那些提袋、瓶子,旅途用小盒一共十四件都归拢在一起。这时,那一大片像吸足了水的海绵一样的浓云方才撕裂开来,这片铅灰色的云从埃佩内起就恶狠狠地同我们的火车头赛跑。一道短促、暗淡的闪电一发出信号,好斗的豪雨便挟着响亮的劈里啪啦声倾泻而下,如同机枪那样用水弹扫射奔驰中的列车。冰雹啪嗒啪嗒地敲打着,重重地被击中的车窗玻璃在哭泣。火车头认输了,把飘舞的灰色浓烟压向地面。窗外一片模糊,只能听到急骤的雨点在敲击钢铁和玻璃。列车行驶着,犹如一头受折磨的野兽想逃脱这场倾盆大雨。可是你瞧,平安到达以后,大家还在东站前廊等候搬运工人时,透过灰——的雨帘,可以看到林荫大道上的街景忽地又明亮起来。一缕刺眼的阳光用它的三齿叉直刺正在逃逸的浮云。转眼间,一幢幢大楼的正面辉煌耀眼,犹如擦亮的黄铜,天宇澄清,宛若蔚蓝的海洋。像爱与美的女神安娜蒂奥美内从波涛中现身时放射着裸露的金光那样,这座城市也从褪去的暴雨织成的外套中显露出来,呈现出一派美不胜收的景象。接着,人们像离弦之箭,从左边和右边成百个藏身和躲避的地方飞奔到大街上,抖动着身子,满面笑容,各走自己的路。上百辆堵住的车子又开始行驶,嘎嘎作响,发出沙沙声,吼叫着穿梭般来来去去。所有的人都深深地呼吸,庆幸重新见到了阳光。甚至林荫大道上的树木也好像兴奋不已,它们牢牢地扎在坚硬的柏油路上,经过一场大雨的浇淋,这时还在滴水,还带着尖细的手指般的花蕾,伸向洁净的深蓝色的天空,意欲散发出些微芬芳。果然,幽香可闻,而且妙不可言的是:有几分钟,就在巴黎的心脏地带,就在斯特拉斯堡大街上,人们清晰地感觉到栗树花在轻轻地胆怯地呼吸着。
在四月里这个美好的日子,还另有一桩赏心乐事:我刚到达,一直到下午都没有任何约会。在四百五十万巴黎市民当中谁都不知道我,也没有人在等候我,所以我无拘无束,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可以完全随心所欲地去散步,溜达或看报,可以在咖啡店里闲坐或吃点东西,或者去博物馆,看看陈列橱窗或河畔书摊,可以给朋友打打电话或者只是凝视透着温煦、香甜气息的天空。但是出于清醒的本能,我有幸做了极其明智的一件事,就是:不做任何事。我没有什么打算,只是听其自然,摒弃了关于意愿和目标的所有联想,把去向完全放置在偶然机缘的转轮上。就是说,我像随波逐流一样,听任街上的行人把我挟走,随便地走过两侧明晃晃的商店,快步跟着湍急的人流穿越马路。最后波浪把我冲进了宽阔的林荫大道。我舒畅而俯倦地停在豪斯曼大道和德鲁奥路转角一家咖啡馆的平台上。
我心想:我又来了,懒洋洋地靠在松软的草编椅子里,同时点燃了一支雪茄。啊,这便是你,巴黎!整整两年我们两个老朋友没有见面,现在让我们彼此好好端详一番。好,来吧,这就开始,巴黎,给我看看在这当中你都学了些什么,来吧,开始吧,请给我放映你那无与伦比的有声电影《巴黎街头》,那部有成千上万不取报酬、难以计数的跑龙套演员,用光辉、色彩,活力融合而成的杰作,也请奏起你那无法模仿的充满了当声、嘎吱声、呼啸声的街头乐曲吧!不要保留!赶快!让人们看看你会什么!让人们看看你是什么!打开你那能够奏出无调的、泛调的街头音乐的巨型自动风琴吧!让你的那些汽车疾驰吧!让你的那些流动小贩高声叫卖吧!让你的那些广告吸引人们的目光吧!让你的那些车上喇叭鸣响吧!让你的那些商店闪耀发光吧!让你那些行人走动吧!——我就坐在这里,如同往常那样心情愉快,我有时间和兴致来观赏你,一直看到眼花缭乱头昏脑胀方才罢休。来吧,来吧,不要保留!不要拘束!发出更多一些而且越来越多的,更加热烈而且越来越热烈的,总是不同而且总在更新的叫喊和呼唤。车上喇叭的鸣响和散乱嘈杂的声音吧!这不会使我厌倦,因为我所有的感官都向你敞开,来吧,来吧,把你的一切都交付给我吧,就像我愿意把我的一切都交付给你一样,你是这样一座都市,人们无法学你,你拥有不断变化的魅力!
这个异乎寻常的早晨还有第三种佳趣——从某种躁动兴奋的情绪中我就感觉到:如同在旅游归来的时候或者通宵不眠以后常见的那样,我将又有一天充满了好奇心理。在这样的日子里,我觉得自己变成了双倍的,甚至多倍的自我。这时候,我对自己原有范围内的生活感到不满足,某种内在的力量在推动我,驱赶我,仿佛我不由自主地要从躯体里滑脱,像蝴蝶从蛹中挣脱出来那样。每一个毛孔都在扩张,每一根神经都弯成精致的、炽热的铁爪钩。一股眼观千里,耳听八方的狂热向我袭来,这是无以名状的透彻明晰的感觉,它使我的瞳孔和鼓膜变得更加灵敏。我的目光所及的一切都使我觉得玄妙莫测。我可以凝视一个修路工人达数小时之久,看着他用电钻割开铺路沥青。我只不过在观看,却强烈地感受到,他那剧烈颤抖的肩膀不知怎地把它的每一次振动都传到我的肩膀上来。我可以在别人的一扇窗子前一直站下去,想像着这个也许现在就住在这里或者可能会住在这里的陌生人有着怎样的命运。我可以一连几个钟头看着和跟着一个过路人,听任好奇心牵动,好像被磁石所吸引而身不由己。但完全意识到,这在偶然观察我的任何另一个人看来,都是不可理解和疯疯癫癫的举动,然而这种想像和观赏的乐趣,比任何编成的剧本或者一本书里所写的奇遇都更加使我心醉神迷。可能这种过度兴奋,这种明察秋毫的过分敏感,同突然转换环境很自然地联系在一起,这不过是气压的改变,以及受制于此的血液调节的化学作用所造成的结果而已——我从来没有设法去弄清这种不可思议的亢奋缘由何在。但每当我意识到它的时候,我总觉得平时的生活只是混沌一片,觉得所有其他的一般日子都那么无聊而空虚。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我才能完全感受得到自己,感受得到生命的想像活力。
当时,在四月里那个美好的日子,我也这样完全超脱了平日的自我,满怀观赏的兴趣,聚精会神地坐在人群组成的大河岸边的小椅子里等待着,我也不知道在等什么。但我带着垂钓者轻微的寒战般的颤抖在等待那猛地一动的瞬间,我本能地知道,我一定会遇上什么,会遇上某一个人。因为非常渴求交流,渴求陶醉,渴求把好奇的兴趣倾注在观赏的对象上。但是大街上的行人和车辆暂时还没有给我投送什么。半个钟头以后,我的眼睛由于人群川流不息而感到疲惫,我不能再一个一个地看清楚了。这觉得在林荫大道上涌过的行人仿佛都失去了面孔,它们变成黄色、棕色、黑色,灰色的兜帽、便帽、小帽,未施脂粉的和化妆拙劣的蛋形脸盘汇成的轮廓模糊的波涛,这肮脏的人流像令人厌烦的洗涤污水一样在不停地涌动,我看得越累,它也就越缺少色彩,越显得暗淡。犹如看了一部图像闪动不已、拷贝制作很差的影片,我已经精疲力竭,正想起来,往前走去,这时我终于——我终于发现了他。
他,这个陌生人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只是由于他不断地闯进我的视野。在这半个钟头里从我身边冲刷而过的所有其他成千上万的行人,如同被无形的带子扯走那样四散离开,他们只是匆匆地露了一下侧面、身影、轮廓,人潮便把他们永远卷走。而这个人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来到同一个地方,因此我就注意他了。就像激浪有时无法理解地固执,把一团龌龊的海藻冲到浅滩上,马上又伸出湿漉漉的舌头,把它舔回去,随即又扔出,再拉回。这个身形也一再随着漩涡卷过来,而且每次都隔一段几乎相等的时间来到同一个地方,总是露出同一种目光,一种低垂着的、引人注意地掩藏着什么的目光,除此以外,这个总是去而复返的人其貌不扬。一副干瘪的饿扁了似的躯体裹在极不合身的栗黄色的夏季外套里,那显然不是定做的衣服,因为两只手完全被拖挂出来的袖子遮住。这件早就过时的栗黄色外套同这副尖嘴猴腮相比,显得过于宽大,很可笑,尺寸太不成比例。这张瘦脸有两片苍白的、几乎干枯了的薄唇,上面长着一撮淡黄色的胡子,胆怯似的在抖动。在这个可怜虫身上,什么都在晃荡,不成样子地耷拉着——他歪着肩膀,迈动小丑似的瘦腿,露出一脸苦相,一会儿从左边的,一会儿从右边的人群涡流中转过来。然后看来是一筹莫展地站在那里,畏缩地抬起目光,像一只从燕麦丛中钻出来的小兔子,嗅闻着,缩成一团,又消失在杂沓的人群中。还有——这是引起我注意的第二点——这个衣衫褴褛的瘦子不知怎地使我想起果戈理小说里一个公务员。他似乎高度近视或者举止特别笨拙,因为有两次,三次,四次我看见走路比较匆忙。更加显得有事的行人撞着或撞倒这个瘦小的街头沦落者。可是他对这个倒并不怎么在意。他忍气吞声地退到一边,躬着身子,又冒出来,总是见到他在这个地方,就在这半个钟头里,反反复复,大概已经是第十次——或者第十二次了。
总之,这引起了我的兴趣。或者这么说吧,起初我感到恼火,而且是对自己生气,原因是:尽管今天这么好奇,我却不能马上猜出,这个人在这里想干什么。我的努力越是落空,我的好奇也就越令人恼火。真是,你在这里干什么呀?!你这小子!你在等什么?等谁?你不会是叫花子,叫花子不会这么笨,往最挤的人丛里钻,谁都没有时间去掏口袋嘛;你也不会是工人,因为上午十一点整,他们没有空闲懒懒散散地在这里转悠;说是等候一位姑娘,你就更谈不上了,老兄,就是老掉了牙,谁都不去理会的娘儿们也不会要你这个潦倒的瘪三。得了,你还能干什么呢?说不定你属于那种见不得阳光的导游吧?这种人悄悄靠上来,从袖子里变戏法似的掏出伤风败俗的照片,哄骗乡巴佬说能看到蛾摩拉和所多玛的诸般风光,以此换几个钱。不,也不是,因为你不同任何人搭讪,相反地,你怯生生地避开每一个人,露出引人注目的低垂着的目光。那么,你究竟是什么人?你这样鬼鬼祟祟!你在我这方土地要干什么?我愈来愈密切地注视他。过了五分钟,我就来了激情,来了观赏的兴致,想弄个明白,这个穿栗黄色外套的,总是去而复返的人在这林荫大道上到底要干什么。突然我明白了:原来是警探。
一名警探,便衣。我从一个极小的细节,从他斜视的目光看出来,这是把每一个走过的行人都匆匆地斜眼打量一下的目光,显而易见是那种警员在培训的第一年里必须学会的确认对象的目光。这种目光并不简单:第一,它必须快如利刃,沿着接缝,从下而上划过整个身躯直到脸部,借助这样的照明闪光,一方面把握外形特点,另一方面在内心将它同己确知,被搜捕的罪犯的相貌特征进行比较。可是第二——这点也许更难,这种查看的目光必须丝毫不为人们所觉察,窥探者不能在对方面前暴露身分。看,眼前这个人出色地完成了培训课程。他迷迷糊糊如同寻梦者,看似若无其事地穿行于人丛之中,懒洋洋地让人冲撞推挤。可是在这当中,他总会突然——就像相机的快门一闪那样——睁开松垂的眼睑,将目光射出,宛如投去了大鱼叉。周围似乎没有人在看他执行勤务。如果不是在这个四月里美好的日子刚好我很好奇,如果不是我这么长时间,这么耐心地在守候,我本来也不会注意到什么的。
这个便衣警察在其他方面也是本行能手中的佼佼者。他懂得以非常高超的掩护技巧,模仿一个地道的街头游荡者的举止。衣着或者说破烂衣着,以便借此缉拿罪犯。平时,便衣警察离开一百步肯定会被辨认出来,原因是:这些大人先生再怎么化装,总不肯完完全全放下他们的官架子,他们永远也学不会这种达到乱真程度的畏缩、胆怯,弯腰垂头的模样。这种低眉躬身的神态非常自然地从这样一些人的走路姿势上反映出来,他们被几十年的穷困压低了肩膀。而这一位,真了不起,他装出一副游荡者的狼狈相,简直惟妙惟肖,他那流浪汉的假面具制作得纤毫毕现。仅仅下面这一点就很合乎常人的心理:那件栗黄色的外套,那顶有点歪戴的棕色帽子硬撑着维持一点体面,而下身那条边缘纱线都已散开的裤子和上身那件已经磨破的上衣则隐约地透出穷困已到极点。作为捕人老手,他一定注意到贫苦这只嘴馋的老鼠都先在每一件衣服的边缘啃咬。这张饥色毕露的面孔,也同这样一种寒伧的着非常相配。那稀疏的胡子(大概是粘上去的),没有刮干净的脸,有意弄得蓬乱不堪的头发,都使每一个不抱成见的人确信,这可怜虫昨夜是在路边长椅上或者在警察局的木板床上度过的。还有:他用手掩口,病恹恹地咳嗽;收拢那件夏季外套,直打哆嗦;潜行般小心走路,仿佛腿里灌了铅——眼前这位确实是魔术师,他变出了无懈可击的晚期痨病患者的体貌。
我就直说吧,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我非常兴奋,能有这样一个可贵的机会,在这里以私人的身分监视一名正正式式的警方监视人员,虽然在我情感的另一层面又觉得他这种做法实属卑下:在这样一个美好晴朗的日子,在上帝赐予的四月和煦阳光照耀下,有一个乔装的人,有领养老金资格的公务员,在这里缉捕某一个倒霉的人,要把他从明媚的春光中拉走关进某一处牢房。不管怎样,看住他还是令人兴奋的,我越来越好奇地观察他的一举一动,每次都为发现一个新的细节而感到高兴。可是,突然我这种探究的乐趣像阳光下的冰块一样融化了,原因是我的判断有些不对茬儿,我感到什么地方有点儿不对。我心里又不踏实了。这个人真是警探吗?我对这个奇怪的闲逛者越注意,我的疑心就越重:觉得他显露出来的穷酸相实在是太地道,太真实了,不可能只是警探装出的假象。首先,第一个疑点:他的内衣领子。不可能,即使是垃圾堆里捡的都没有那么脏,人们不会光着手指把它围在脖子上的。这种东西只有真是穷途末路,根本谈不上仪容衣着的人才会要。其次——第二个矛盾——是鞋子,要是如此不成样子的,就要完全散开的一团碎皮还可以被叫做鞋子的话。右脚穿的那只靴子不是用黑色鞋带,而只是用粗绳系住。左边那只靴底张开了口,每走一步都像青蛙嘴似的掀开来。不可能,不可能为了乔装而想出而且制成这样一双鞋子。完全不可能!已经毫无疑问了:这个衣衫破烂不堪、举止鬼鬼祟祟的小瘪三肯定不是警员,我的判断失误了。要说不是警员吧,那么他是干什么的呢?干嘛老是来来去去,去而复返呢?干吗要从下往上投射出匆匆窥探、寻觅、四面打量的目光呢?我无名火起,恼恨自己没有看清这个人。我真想一把抓住他的肩膀,问他:喂,你要怎么样?你在这儿干什么?
可是,蓦地宛如沿着每一根神经都点了火,我的眼前一亮,准确无误的感觉恍若平射的弹头直透我的内心——我一下子又什么都明白了,现在完全可以肯定,终于无可辩驳地完全可以肯定。不是,此人并非警探——我怎么能这样被他糊弄了呢?!——这个人哪,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是警员的反面:这是一个扒手,一个货真价实的,一个经人传授,以此为业。地地道道的扒手,他在这条林荫大道上伺机偷窃小皮夹子、手表,女式挎包和其他可以猎获的物件。他属于这个行当,这是我注意到他总是往最密集的人群里挤的时候首先断定的。现在我也恍然大悟,为什么他要装出笨手笨脚的样子,为什么要撞别人碰别人。我对眼前的局面越来越明白,越来越清楚了。他把地点刚好选在咖啡馆的前面,紧靠十字路口,其中奥妙就在于利用了一位乖巧的店主想出来的点子:这位老板把橱窗布置得非常巧妙。这爿商店只卖些并不怎样令人感兴趣的,并不吸引顾客的东西,不过是些椰子、土耳其甜点、各色糖果。可是店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不但用仿制的椰叶和热带的风景广告把橱窗装点得具有东方色彩,而且在一派绮丽的南国风光的环境里,这点子真绝!——他放了三只欢蹦乱跳的小猴子,它们在窗玻璃后面摆出逗人发笑的扭弯肢体的姿势,腾跃着,露出牙齿,互相寻找跳蚤,咧开嘴巴,大声喧闹,做出不识羞,不雅观的地道猴子动作。精明的老板打对了算盘,橱窗前挤满过往的行人,尤其是那些女人,她们呼喊着尖叫着,看来这场演出给了她们以极大的乐趣。这样,每当一大群过路人特别密集地在这个橱窗前挤在一起时,我这位朋友就很快地蹑手蹑脚凑到跟前,轻巧地,装出谦让的样子,直向拥挤的人丛中钻进去。但是关于这种迄今没有多少研究的,就我所知从未认真加以描述的街头行窃术,我只知道:犹如鲱鱼排卵,小绺一定要到摩肩接踵的地方才能顺利下手。因为只有在被压,被挤的情况下,那只危险的手在掏取小皮夹子或手表时才不会被受害人所觉察。然而,除此以外——这一点我刚刚才学到,为了手到功成,显然还需要某种技法,以转移人们的视线,麻痹每个人那种保护自己财物的不自觉的警惕性。此时此地,有三只猴子转移了人们的注意力,它们的动作滑稽,好笑已极。事实上,它们——这些咧嘴、露齿、光身的小猴儿——不停地扮演着我这个新交的朋友兼扒手的同谋、帮凶的角色而毫不知情。
请原谅,我因自己这一发现而感到兴奋,因为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看见过扒手。或者也可以说——完全照事实讲吧——见过。那时我在伦敦念大学,为了提高英语的实践能力,我常去法庭旁听。有一回,我刚赶上,看见两名法警把一个红头发的、脸上长疱疹的小伙子夹在中间带到法官面前。桌子上放着一个作为物证的钱包。有几个证人在提供证词并起誓。然后,法官叽哩咕噜讲了一通英语。接着那个红头发小伙子给押走了——如果我没有听错,判刑六个月。这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扒手,但是——这便是区别所在——我无法断定那个人真的就是扒手。由于当时只有证人说他犯罪,我实际上只是听到案情复述而已,并未目睹作案。我只看到一个被告,一个被判决者,而不是小偷。小愉只是在行窃时才算是小偷,而不是在两个月以后,在因作案而站在法官面前的时候;犹如作家只是在进行创作时才算是真正的作家,而不是在譬如说几年以后在话筒前给听众朗读自己诗作的时候。作案者仅仅在作案的瞬间才是真实的。现在给了我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注定会在一个扒手最能显示特征的时刻,在像生育与分娩一样极难窃听得到的稍纵即逝的一刹那窥见他,窥见他那掩藏极深的本质真相。一想到这种可能性我便亢奋起来。
当然,我打定主意,不放过这一次了不得的机缘,不错过作案准备和作案过程的任何细节。我马上离开了咖啡馆桌子旁边的靠背椅,坐在这里我觉得视野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现在我需要挑一个能够一目了然的,一个不妨说能够移动的位置,从那里我得以毫无遮拦地窥探他。几经试行,我选定一个广告柱,柱子上花花绿绿地贴着巴黎各家剧院的海报。在这个地方,我可以不惹人注意地好像全神贯注在那些预告中,其实我是借这个圆柱作掩护,极其真切地注视他的一举一动。于是,我以一股今天再难理解的韧劲看着这可怜虫在这里干那艰难而又危险的营生。我看着他,比我记忆所及在剧院里或看电影时注意某个演员更要好奇,他们的表演曾经吸引着我,是因为在他们将整个身心都投入的瞬间,现实超越和胜过了任何一种艺术形式。现实永存!
这样,就在巴黎的林荫大道上,从上午十一点到十二点整整一个钟头,对我来说,真是过得像一瞬间那样,虽然——或者倒不如说,因为——这一个钟头充满了不断出现的紧张场面,难以什数的细小而激动人心的决断和意外事件。我可以用几个钟头的时间来描述它,这一个小时,它蕴涵着如此丰盈的心理潜能,它又有如此巨大的诱惑力量,因为在游刃自如中处处都隐伏着风险。直到那一天为止,我从来没有,一丁点儿都没有料想到,光天化日之下当街偷窃是一种何等艰难。几乎无法学会的行当——不,是一种多么可怕的,使人紧张得要命的技巧。直到现在我所设想的偷窍,只是同极其胆大妄为而又手法熟练这一模糊概念联系在一起。事实上,我把这门手艺只看作指头功夫,近乎耍杂技、变戏法的熟巧。狄更斯曾在长篇小说《奥利弗-退斯特》中描叙一个窃贼头子如何向那些小男孩传授从别人的外衣掏取手帕而完全不被觉察的本领。外衣上部系了一个小铃。如果新手从口袋里抽出手帕的当口响起了铃声,那就说明这次出手不成功,太笨拙。便是狄更斯——这点我现在才看出来一仅仅注意到进行此事的基础技巧,即指头功夫,可能他从未观察过正在活动的对象,大概他从未有过——像我现在碰巧得到的——机会得以发现:大白天下手的小偷,不但需要一只灵巧的妙手,而且还需要待机行动和自我克制的精神力量,需要一种训练有素的心理特征,既能保持冷静,同时又能疾如闪电。尤其需要一种非同寻常的,几近疯狂的胆量。现在我已明白:一个扒手学了六十分钟以后,必须具备缝合心脏——犹豫一秒钟就会造成死亡——的外科医生那种果断而敏捷的特点。但是在那个场合,做那种手术时,至少病人已经完完全全被麻醉,不会挪动,不会挣扎。而在扒窃时,即使下手轻巧而突然,总不能不触及一个人有正常知觉的躯体——而正是小皮夹子旁边的部位,人们最为敏感。而且,扒手作案时,他那只手闪电般伸到下面时,就在这最聚精会神。最使人紧张的时刻,他还得同时完全控制他脸部的所有肌肉和神经,他得假装漫不经心,百无聊赖。他不能流露出亢奋的心情,不能像暴徒、凶手拿刀捅过去时那样在瞳仁里映现出行凶瞬间的恶狠狠的样子——他作为小偷伸手时,必须以坦然、和善的目光盯着受害人,在碰撞的一刹那谦卑地用完全不动声色的口气说一句:“eur”他活动时一定要乖巧,警觉,灵活。然而,这还不够——在他下手之前,他就得发挥才智,拿出知人的本领。就得像心理学家、生理学家那样摸准对象是否合适。只有那些心不在焉,缺乏警惕的人;在这些人当中,又只有那些上衣敞开,而不是扣住的人;那些走路不太快,就是说人们可以不显眼地靠上去的人才可以考虑。在那一个钟头里,我数了一下,一百个或五百个当中几乎不会有一个或两个以上进入射程以内。一个冷静的扒手只敢在极少几个对象身上施展功夫,而对这极少几个人的行动却又会由于无数偏偏凑在一起的偶然因素而未能奏效,往往功败垂成。干这个行当——我可以作证——不可或缺的是非常丰富的阅人经验,异乎寻常的警觉与自制能力,因为还有一点也要想到:小偷在聚精会神地选择与潜近对象以求一逞的同时,要一心二用,调动极度紧张的感官,以便做到自己不被别人盯住,注意街角有没有警员或警探,或者经常挤满在街上的数不清的好奇者中有没有任何一个在斜眼看着。所有这些都得随时留意。有没有在匆忙中被忽视的橱窗反映出他那只手,从而暴露了他?有没有什么人从一爿商店的里面或一扇窗子的后面监视着他的举动?由此可见,要作出多大的努力呀,而较之所冒的风险,却又几乎不成合理的比例。由于一次落空,一次失误,可能要付出在巴黎林荫大道上呆三年,四年的代价,由于指头的一次微微颤动,一个轻率的紧张的动作,可能会失去自由。现在我知道了:光天化日之下在一条林荫大道上扒窃乃是胆大包天的举动。从此我对报纸在各色作奸犯科者中把此类窃贼视为无足称道者,在一个小栏目里,以三数行打发了事,简直觉得有点不公道。在我们这个社会里所有的手艺中,无论是正当的或者是非法的,这是困难,风险最大的行当之一。这个行当的最高效能堪称艺术而当之无愧。我可以这样说,我能够为此作证,原因是:我曾经,也就是在那四月里的一天目睹了和共同经历了这件事。
“共同经历了”:我这么说,并非言过其实,因为只是开始时,仅仅在最初的几分钟里,我做得到完全客观冷静地注视这个人干他的营生。但是兴味盎然地看着看着,便不可抗拒地会激发出情感,而情感又使人对此欲罢不能。于是我不知不觉地,亦非所愿地逐渐同这个扒手两心相通,似乎化为他的躯体和两手。我已从一个单纯的旁观者在心灵上变成他的同谋者。这一转换过程是这样开始的:观看一刻钟以后,我已在打量所有的行人,看看谁可偷谁不可偷,看看他们的上装是扣住还是敞开,看看他们的目光显示出麻痹大意还是保持戒备,看看是否可望从他们身上获取鼓鼓囊囊的小皮夹子,简言之,看看他们是否值得我这新交的朋友去处置。很快我便不得不承认:在这场正在开始的搏斗中我早就不再保持中立了。而是由衷地迫切希望他最终得以下手而获得成功。我甚至不得不几乎是强迫自己才压抑住想在他动手时帮助他的冲动。正如旁者受到强烈的诱惑,想用胳膊时轻轻捅一下当事者,想怂恿他打该出的牌。每当我这位朋友忽视一次良机,我也同样急不可耐地想对他使眼色:朝那儿那个靠上去!那儿那个,那个胖子,臂弯里抱着一大束花的那个。还有,有一回,当我这位朋友又一次混入拥挤的人群,街角却蓦地闪出一个警员的时候,我便觉得非提醒他不可,因为我吓得腿都软了,仿佛我自己会被抓走似的。我感觉到好像警员那只粗重的手已经搭在他的,也等于我的肩膀上。嘿!——没事!那瘦子已经洒脱地、清白地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溜出来,在那危险的公职人员身边走过去。这一切都非常紧张,但对我来说还不止是这样。我对此人的特点体会越深,根据他迄今已有二十次劳而无功的接近尝试,开始对他的行当越了解,我也就变得越焦急:怎么还不动手!怎么老是只摸一下,试一下呢?看他笨手笨脚,犹犹豫豫,一个劲儿地退避躲闪的样子,我真是非常生气了。真要命,总要像样儿地干它一家伙嘛!这么胆小!多拿点勇气出来嘛!要那儿那个吧,那儿那个!早晚总要出手嘛!
幸亏这位朋友对我这种他并不需要的关切一无所知,丝毫没有受到我急不可耐的情绪影响。当然,在真正的成功的艺术家和初出茅庐者、业余爱好者、一知半解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艺术家经验丰富,懂得在每次真正取得成功之前,注定先要有一个必然徒劳无益的过程;艺术家在耐心等待那最后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时机方面是老手。正如从事文学创作的人无动于衷地放过了上千个看来是诱人而有用的想法(只有半瓶醋才会马上冒失地抓住不放),以便积蓄所有的力量,最后将它投注于笔墨间。这瘦小、虚弱的人也同样一次又一次放弃上百个机会,而我对这个行当只有一知半解和业余爱好,却认为它们会带来成功。他在探在摸在试,他挤到跟前,肯定有无数次把手放在别人的口袋和外套上,但从不掏取,而是有无限的耐心,始终伪装得非常巧妙,因而没有引起旁人的注意,在离开橱窗三十步的地方反复来回走动,同时总是用警觉的斜视的目光,将所有的可能性都加以衡量,并把它们同我这个门外汉根本无法觉察的危险性进行比较。在这种具有从容沉着特点的、闻所未闻的坚韧不拔精神中隐含着某种因素,它使我感到兴奋,尽管我急不可耐;它也给我以保证:他最终必能成事。正是从他那锲而不舍的活力可以窥见:他不达目的,决不会罢休。同样地,我也铁了心,即使等待到午夜,也要目睹他取胜,否则决不提前离场。
这就到了中午时分,那是一个洪水奔流的时刻。转眼间,所有的大街小巷、楼梯庭院都被许许多多细小而湍急的人流所淹没,这一条条激流都汇到林荫大道这一宽阔的河床上。从制作室、车间、办公窄、学校、机关一窝蜂拥出许多人,无数在三、四、五楼紧挨在一起的地方做着各自的事情的工人、缝纫女工和售货员都奔到露天里。然后,犹如一团浓黑的正在飘散的烟雾,人群四散分开来到大街上:穿白色短上衣或工作服的工人,三三两两、叽叽咕咕地互相挽着手臂、连衫裙上别着欧紫罗兰束的少女,穿着已经磨得发亮的男式小礼服或者挟着不可离身的皮包的小公务员,搬运工人,一身天蓝色军装的士兵,所有参与大都会无形和隐蔽的繁忙活动的数不清,道不明的诸色人等。所有这些人在空气混浊的屋子里已经坐了好久,坐得太久。现在他们要伸伸腿,四处乱跑一气,张着嘴大口吸气,点燃了雪茄吞云吐雾,拥挤着出出进进。由于他们在同一时间涌出来,因而大街上增添了不少欢快的生气,达一个钟头之久。但也只有一个钟头,随后他们又得上去,在关闭的窗子后面旋制或者缝纫,在打字机的键盘上敲打;或者在数目栏中累计;或者印刷,或者做衣服或鞋子。躯体里的肌肉和肌腱体会得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因此它们那样乐意和有力地紧紧绷着;同时心灵也体会得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因此它那样酣畅和充分地享受这有限的一个钟头,好奇地寻求明亮和轻松,它觉得一切都令人感到愉悦,可以痛痛快快地说笑话,随随便便地寻开心。无怪那猴子橱窗从这种不花本钱找乐趣的意愿中格外获益匪浅。人们成群结队地聚集在大有看头的窗玻璃旁边,在前面的是姑娘们,她们唧唧喳喳地说着话,伶牙俐齿,听起来仿佛鸟笼里在吵架。而挤到她们身边的则是那些嘴不干净,手不老实的工人和街头闲人。看热闹的紧紧挤成一团,人群愈是密密层层,我那穿栗黄色外套的朋友小金鱼似的游得愈欢愈快,穿行在推推搡搡的人丛中,一会儿出现在这里,一会儿出现在那里。现在我这消极观看的位置己留不住我了——现在须得从旁密切注视他的手指,以便看清这一行道的真正关键手法。这可是一件很费劲的事。这条老到的猎犬练就一种特殊的本领,能够使自己滑开来,像鳗鱼一样,从人群中最细小的缝隙迂回曲折地钻过去——譬如他刚刚还站在我的身旁从容地等待时机,可现在却突然又杳无踪影了,而在同一瞬间他已经远远地到了前面橱窗玻璃旁边。他必定一下子挤过了三四道人墙。
当然,我也跟着挤过去。我担心,等我到达前面橱窗的旁边,他可能又已经以他特有的潜行方式在左边或者右边消失了。可是他并没有离开。他非常沉静地在那里等待,沉静得出奇。注意!其中必有缘故。我这样对自己说,同时打量他周围的那些人。在他旁边站着一个胖得离奇的女人,显然是一个穷人。她疼爱地用右手牵着一个大约十一岁的脸色苍白的小女孩,在左臂弯里挎着一个张开着口的劣质皮购物袋,袋子里的长条法国白面包当中有两个好像不知处境危险似的露在外面。很时显,这只提袋里装着她男人的午餐。这个普通的老实妇女——没有戴帽,缠着一条颜色刺目的围巾,身穿一件自己缝制的粗布格子连衣裙——在看猴子戏,那高兴的样子简直无法加以描摹。她笑得整个宽阔的有点虚胖的身体都在抖动,连那些白面包也在来回晃荡。她一次又一次欢叫,纵声格格地笑着,很快她给旁人的乐趣完全同一只猴子那样多。她带着造化赋予人类的纯任自然的原始意兴和所有清淡度日的人们那种满足而赞许的心情,欣赏着这难得一睹的演出:唉,只有贫穷者才会如此真诚地啧啧称羡,只有他们。对这样的人来说,如果无须花钱而得以赏心悦目,犹如上苍的赐予,那么这便是乐事中之至乐者。在这中间,这个善良的女人不时弯下身子问小孩有没有看清楚,是不是没有漏掉任何一个逗人发笑的动作。“好——好——儿看——吧,玛——格蕾——特!”她带着元音拖得很长的南方口音,一再叫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姑娘仔细看。这孩子在这么多陌生人当中很羞怯,心里高兴,但不敢吱声。看着这个女人,这位妈妈,使人感到意趣无穷——她,属于土地的本系。是一个地母之女,是法兰西民族一个健硕的充满活力的果实。她那爽朗、轻松、无忧无虑的欢笑声,几乎使人不禁要去拥抱她,这女中可人,但是突然我感到有点害怕了。我看见那件粟黄色外套的一只袖子晃荡晃荡地越来越挨近那个购物袋,袋子还是张开着口,虽然危险已近在眼前——只有贫穷者才会浑然不觉。
天哪,不能这么干!你总不能从这个贫穷,老实的,这个非常善良,有趣的女人那只购物袋里掏走她的干瘪的钱包吧?蓦地我内心里产生了反感。直到现在为止,我以看体育表演的兴趣观察这个扒手。我从他的身心出发去思考,去共同体会,我曾经希望过,甚至祝愿过,盼着他以辛劳、勇气、风险兼而有之的如此巨大的代价,终能取得一次小试身手的成功。可是现在,当我第一次不仅看到扒窃的企图,而且看到选定被偷的女人本身,看到这个率真朴实得令人同情的女人,这个自得其乐而不知险恶的女人。她大概擦净房间,洗刷楼梯,干了好几个钟头,才挣来几个苏——看到这种情况,我感到气愤。你这小子,走开!我真想朝他叫喊,找别人去吧,不要偷这个可怜的女人!我马上用力往前朝这个妇女挤过去,想保住她那只处于危险之中的购物袋。可是正当我突进的时候,那小子却转过身来,紧贴着我滑了过去。“eur!”擦身碰到时响起一个微弱、谦卑的声音——我第一次听到它——表示歉意。一转眼那件黄外套已滑出了人群。马上——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有了这样的感觉:他已经下手了。现在必须盯住他不能让他跑掉!我粗鲁地——身后有一个男人在咒骂,因为我重重地踩在他的脚上——人混乱的人出人海中挤出,刚好还能看到那件粟黄色外套转过林荫大道街角闪进了一条小巷。现在要跟住他,跟住他!要紧紧地跟住他!可是我得急步奔跑,因为——我最初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观察了一个钟头之久的瘦子竟然一下子变了样。先前他似乎缩头缩脑而又昏头昏脑地跌跌撞撞,现在却灵活得像一只黄鼠狼顺着墙根疾奔而去。这是常见的慌里慌张的脚步,活像一个瘦弱的文书误了公共汽车,三步并作两步走,想及时赶到办公室。在我看来,现在已经毫无疑问了:这就是作案之后的步态,即扒手的第二步态,这样才能尽量迅速而不引人注意地逃离现场。这混账东西已经从这非常可怜的女人那只购物袋里偷走了她的钱包。
怒火一冒上来,我差点大声喊叫:“!”可是我没有这个胆量。说到底我并未看到扒窃的事实,不能贸然说他偷了东西。还有——抓住一个人,代表上帝来执法,这需要某种勇气。我可从来没有控诉人告发人的胆量。我明白:任何一种正义的行为都非常脆弱,当今世道混乱,根据一种本身就站不住脚的情况便可以推出天大的道理,谁也奈何不得。但是正当我一边苦苦追赶,一边思索该怎么办的时候,又见到一件意外的事:几乎还没有穿过两条马路,这个不可捉摸的人忽然又换上第三种步态:他猛地停止急奔,不再躬身缩成一团,突然十分从容地、泰然自若地往前走去,他这是在闲逛,仿佛与人无涉。显然他知道已经越出了危险地带,没有人追他了,就是说没有人能证明他犯罪了。我明白,极度紧张之后,此刻他要松一口气。他现在可以说是卸任的扒手,是这一行当的退休者,是成千上万个巴黎人当中的一个,他们夹着刚刚点燃的香烟,沉稳地悠然沿街闲步。这个干瘦的人一副坦然清白的模样,迈着十分恬适、安逸、轻松的步子沿昂丹大街往前溜达。我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觉:他甚至在打量过往的女人和姑娘,看看是否漂亮或者易于接近。
好啦,那么这个老是出人意料的家伙现在往哪儿去呢?瞧,去四周新绿丛中点缀着蓓蕾的小小的三一广场吗?干什么呢?啊,我知道了:你要在长椅上休息几分钟,那还用说!这样来回奔跑一定累坏了。可是,奇怪!这个一再让人感到意外的家伙并没有在任何一张长椅上坐下来,而是目标明确——现在请恕冒昧!——径直往一间供众人方便的公用小屋走去,然后把那道宽阔的门随手关
在最初的瞬间,我不禁哑然失笑:方家的雅趣竟止于这凡人必至的处所吗?还是你受惊过度,伤及肠胃?然而,我又看到:现实总会有最能逗人的噱头,因为它比向壁虚构的作家更要大胆。它毫不顾忌地敢于将非凡与可笑联缀起来,而且居心不善,把人所难免之事和人所难料之事扯在一起。当我坐在长椅上——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办法?!——等待他从那座灰色小屋里再走出来的时候,猛然醒悟过来:这个有经验、已经学到家的本行能手,在那里面只是按照这门手艺顺理成章的做法,置身于万无一失的四壁拱卫中清点自己所得的酬劳,因为下面一点——我刚才没有想到——也是我辈外行根本不可能考虑到的职业扒手需要克服的种种困难之一:他必须及时想到,如何毁弃赃物证据,使它完全无法核查。而在一个永远如此警觉的。几百万双眼睛在窥伺着的都市里,当然没有比找到可以完全隐蔽在里面的、四边都能掩护的墙壁更加艰难。即使很少去听审理案件的人,也会每次都感到惊讶:如果发生一件根本就微不足道的事情,怎么会有那么多目击者马上便能出庭作证,记性又都好得出奇呢?如果你在马路上撕碎一封信,把它扔进一条小巷,你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有几十个人在旁边瞅着,而且过了五分钟,又会有某一个闲荡的小伙子说不定来了兴致,把这些碎片重新拼合拢来。如果你在过道上仔细看着自己的小皮夹子,那么第二天要是本市有人报称小皮夹子失窃,就会有一个你根本没有见过的女人到警察局描述你的体貌特征,其完备的程度不亚于巴尔扎克的作品。如果你到旅店投宿,那么你完全没有注意到的侍役便会记住你的衣服、鞋子、帽子、头发颜色和指甲修剪的形状是圆的还是平的。在每一扇窗子,每一块橱窗玻璃,每一道窗帘,每一个花盆的后面,都有一双眼睛跟踪着你。如果你自以为万分庆幸没有被人监视,独自在马路上漫步,其实到处都有不请自来的证人。我们的一举一动都被笼罩在一张好奇心织就的网里,它有成千上万个孔眼,日日更新。所以说,这个训练有素的能手花五个苏买来遮人眼目的四道墙壁,使用一会儿,真是绝妙的主意。当你将偷来的钱包倒空,把可作罪证的空包扔掉时,没有人能窥见你。甚至于我,算是你的替身和追随者,我在这里坐待,感到既开心又懊丧,却也无法跟着数清你偷到手的有多少。
至少我这么想,可情况又不是这样。他用瘦细的手指一扳开那道铁门的把手,我就知道他的运气不佳,仿佛我在里面跟着他数过钱似的:少得可怜的收获。看他沮丧地往前挪动两脚,整个人显出精疲力竭的样子,眼睑松弛而沉重地遮挡着下垂的目光,我马上便知道:你真倒霉,整个上午算是瞎折腾,在那个偷来的钱包里(我本来是能够事先告诉你的)无疑并没有像样的东西,顶多只有两三张皱巴巴的十法郎钞票——运用那么多的手艺功夫,冒着那么大的铁窗风险,所得实在太少太少;遗憾的是,对那个遭殃的打杂女工来说却很多很多。她现在可能在美城区流着眼泪对赶来的女邻居们第七次诉说被窃的事,唾骂那个卑鄙的混账扒手,一再用颤抖的双手绝望地把掏空了的购物袋拿给别人看,但是对这个同样倒霉的小偷来说——这点我一眼就看出来——这点收获等于徒劳无功。不多几分钟以后,我便发现我这个猜测已被证实。他现在身心交瘁,嗒然若失,急切地站在一家小鞋店前面,久久地察看橱窗里最便宜的鞋子。鞋子,他的脚上确实需要新鞋,以换去布满窟窿的破鞋。比起今天踏着完好的鞋底或在脚下的橡皮上轻轻用力的巴黎街头的闲逛者,他更需要一双新鞋。他需要新鞋就是为了从事令人难以抬头的行当。但是渴求而又无奈的目光清楚地流露出:以这次出手所得,还买不起像放在橱窗里的那种擦得锃亮、标价四十五法郎的鞋子。他耷拉着肩膀,躬身离开那块反光的玻璃,往前走去。
往前,到哪里去呢?又冒那坐牢的风险去猎取吗?再一次拿自由作赌注,换取那么一点可怜巴巴的捉襟见肘的猎物吗?不能这样啊!你这可怜的人哪,至少歇息一会儿吧。果然,他受磁力吸引似的感受到我的愿望,这时他拐进一条小巷,终于在一家价格低廉的餐室前面站住。我当然跟在后面。我想知道这个人的一切,我同他一起生活了两个钟头,在这段时间里,我心里怦怦直跳,紧张得直打哆嗦。为了小心起见,我连忙买了一份报纸,这样可以更好地遮掩自己,然后有意把帽子压得很低,走进餐馆,在他身后那张桌子旁边坐下来。其实这么小心是多余的——这个倒霉的人已经没有好奇的力气了。他目光迟钝,虚弱而疲惫地对着白色的台布发呆,直到侍役送来面包,他那枯瘦的双手才活动起来,贪婪地去攫取。看他急不可待地啃咬,我明白了一切,内心受到了震动:这个可怜虫饿了,真正饿了,确实饿了,从大清早起就饿了,也许从昨天起就饿了。侍役端来他叫的饮料:一瓶牛奶,这时我对他突然产生的同情心变得非常强烈。一个喝牛奶的小偷!确实如此:往往总是点点滴滴细微末节,像一根点燃起来的火柴射出一道闪光,便照亮心灵空间深处的各个角落。在这一瞬间,当我看着他,看着这个扒手在喝人间最洁白最清纯的饮料,看着他在喝白色的、软和的牛奶时,在我眼里他马上就不再是窃贼了,他只是修建得歪歪斜斜的世界大厦中无数穷苦的、疲于奔命的、害病的、处境狼狈的人们当中的一个。蓦然在一个比好奇心理更深得多的层次,我对他有了一种愧怍之感。在形形色色凡人皆有的尘世俗事上,在赤身、寒战、困倦、疲乏、有病躯体的每一种急需方面,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减少了,把人类分成正义者和不义者,分成体面者和犯罪者的人为界限模糊了,人只是可怜的不变的动物,只是尘世的生物,就像你我他一样,会感到饥饿、口渴、瞌睡、疲倦。我像入了魔似的看着他:他谨慎地,一小口一小口而又迫不及待地喝那稠糊的牛奶,最后还把面包碎屑扒拉在一起。在这同时我为冷眼旁观而感到羞惭。我出于好奇心理让这个不幸的疲于奔命的人,如同一匹赛马那样。在他那条并不正大光明的通道上迄今已经跑了两个钟头,却没有打算阻止他或帮助他,因而感到愧怍。一种非常强烈的愿望向我袭来,我想朝他走去,同他说话,给他一点东西。可是怎么开这个头呢?怎么跟他搭话呢?我思索和寻求哪怕最令人痛苦的托词、借口而不可得。我们总是这样!需要采取某种具有决定意义的行动时,我们却要做得这般得体知趣,简直到了可悲的地步。人们敢于形成一种意图,但是即使明知对方处境困窘,也没有一点儿勇气去捅破把彼此隔开的一层薄薄的窗户纸。然而,每一个人都知道,还有什么比帮助一个不肯开口求人的人更加困难的呢?!正因为不肯开口求人,这样的人才保留了最后的财富,这就是自尊心。人们不能硬要他们接受帮助,以免使它受到伤害。只有乞丐不会使人为难,他们并不堵死通向自己的道路,人们应该为此感谢他们——但是这个人却属于生性倔强者,他们宁可冒着极大的风险拿个人的自由作代价,也不愿意乞讨,他们宁可偷窃,也不愿意接受施舍。如果我以某种借口笨拙地硬要接近他,这不是如同谋害灵魂一样吓坏他了吗?还有,他精疲力竭地坐在那里,任何打扰都将是鲁莽的举动。他已经把椅子推过去顶住墙壁,这样他的身躯可以靠在椅背上,同时他的头部也可以倚在墙壁上,铅灰色的眼皮闭了一会儿。我能够理解,我体会得到,他现在最好是已经睡着,只睡十分钟,只睡五分钟也好。他的困倦和疲惫似乎从肉体上传到我的身上。那一脸灰暗不就是用石灰浆粉刷的牢房里那种惨白的色调吗?而且,袖子上那个窟窿一动就张开了口,这不是告诉大家,没有哪个女人关切而深情地同他一起过日子吗?我试着想像他的生活:在某处一座建筑覆有斜屋顶的六楼,一张肮脏的铁床放在一间没有暖气设备的屋子里,一个打破了的盥洗盆,一只小箱子,这些便是他的全部家当。在这窄小的房间里还老得担惊受怕,怕那个踩着嘎吱嘎吱响的梯级上楼的警察那沉重的脚步。这一切都是我在这两三分钟里,在他疲惫不堪地把瘦骨嶙峋的身体和有点像老人那样的头部靠在墙壁上的时候在想像中看到的。可是侍役已经在引人注目地把用过的刀叉收拢来,他不喜欢老是不走的无聊顾客。我先付了钱,匆匆走开,以免接触到我那位朋友的目光。不多几分钟以后,他来到马路上,我便跟在他的后面。对这个可怜人我无论如何不能不闻不问了。
现在不同于上午,那时是逢场作戏,一时兴奋的好奇心理使得我一直盯住他不放,那时是贪玩的兴致使我想了解尚不了解的行当。现在我却感到一种强烈的莫名恐惧,有了一种可怕的压抑感。我一发现他又走通往林荫大道的那条路,便觉得这种沉重的心情更加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不能去啊!你总不是又到那个拿猴子招徕顾客的橱窗前面去吧?别干蠢事了!你可要想一想,那个女人一定早就报警了,她肯定已经在那里呆着,一见到就会抓住你这件薄外套。再说今天也别再干了!别再试着干什么了!你的动手状态不佳嘛!你已经浑身无力,没有劲头了!你累了,累了还要施展本领,总不会有好的效果。你还是休息吧,躺到床上去吧,可怜哪:只是今天别再干了!只是今天不干!我怎么会有这种害怕心理,怎么会有这种可以说是幻觉一样的确信,认定他今天只要试着动一下,就会被逮住,这是无法解释的。我们越走近林荫大道,我就越担心。这时我们己能听到那边无尽的急流在汹涌澎湃。不能啊!千万别去那个橱窗前面。我不许你这么干,你这傻瓜!我已经到了他的身后,准备伸手抓住他的胳臂,使劲把他拉回来。可是,他仿佛又一次体会到我在内心里的告诫:我这位朋友出人意料地拐了一个弯。他在林荫大道前一条叫德鲁奥路的马路上穿越机动车道,突然换上沉稳的举止,朝一座建筑物走去,仿佛这便是他的住处。我一眼就认出,这是德鲁奥饭店,巴黎有名的拍卖行便设在这里。
嘿,我已不知有多少次让这个不可捉摸的人弄傻了眼。在我设法去想像他怎么过日子的同时,他的身上一定有一种力量正在满足我那些极为隐秘的愿望。在巴黎这座异国城市里几十万幢房屋当中,今天早上我打定主意要去的就是这一幢,原因是:在那里我每次都能度过极有启迪意义,最能增长见识,又是非常有趣的时刻。那里比博物馆要生动,有些日子则同样有许许多多珍品,任何时候都丰富而多变,每一次都迥然不同,每一次都一模一样。我喜欢这家外观很不起眼的德鲁奥饭店,把它看作至佳的展品之一,它以惊人的简明方式表现为巴黎生活中的整个物品天地。平时在一个住处的封闭的四壁之间结合而成有机整体的一切,在这里分割成无数单个的物件散开放着,像肉铺里一头庞大的动物被肢解的躯体那样。最不相干的和最不相容的,最庄严的和最平凡的在这里通过所有共同点中最共同的一点联缀在一起:放在这里展示的一切都要变成金钱。床、耶稣受难像和帽子、地毯、钟表和盥洗盆、乌东的大理石雕像和顿巴黄铜餐具、波斯细密画和镀银香烟盒、肮脏的自行车放在瓦莱里的初版作品旁边,留声机放在哥特式圣母像旁边,凡-戴克的画和沾了油污的复印油画相邻,贝多芬的奏鸣曲和打破了的炉子摆在一起。必不可少的和完全多余的,最不值钱的粗劣作品和价值连城的艺术珍品,大的和小的,真的和假的,旧的和新的,人类曾经用手和脑创造出来的一切,最高雅的和最乏味的,全部流入拍卖行这个曲颈甑,它不管二七二十一,残酷地把这个大得出奇的城市里所有价值不等的物品都吸进来,又吐出去。在这将一切不等的物品变换为货币和数额的无情的集散地,在这巨大的人类奢侈品和必需品的混合市场,在这匪夷所思的场所,人们比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更加强烈地感受到我们整个有形的世界多么繁复而混乱。在这里拮据者可以出卖一切,富有者可以买进一切。然而,人们在这里获得的不仅仅是物品,还有认识和知识。有心人在这里通过观看和倾诉可以更好地理解每一种实体,可以了解艺术史、考古学、藏书癖、集邮学、钱币学,同样重要的还有人类学。如同要从那些展厅转到别人手里的,只是暂时停歇一下的被占有,被使用的物品那样五花八门,好奇而嗜购的,围着拍卖台挤来挤去的人们所属的种类也是多种多样的。他们的目光闪烁不定,透露出交易的癖好,收藏的狂热等神秘激情。这里坐着大老板。身穿毛皮外衣,头戴刷得干干净净的圆顶硬帽。旁边是塞纳河左岸邋遢的小旧书商和小古董商,他们想廉价进货,以补充自己的摊档。中间夹着小投机商、小中间商、代理人、喊价人、“废品贩”,他们像战场上少不了的贪婪的鬣狗,如果见到某一件物品眼看就要变得一钱不值,便连忙把它稳住,或者见到某一个收藏家紧盯着某一件贵重物品,便从对面使眼色怂恿他。那些本身仿佛已变成古代文献的图书馆管理员也戴着眼镜,像鼻子尖突的蹑手蹑脚地在这里转悠。随后,那些珠光宝气的时髦女士像五彩斑斓的极乐鸟也翩然而至,她们事先让底下人占了靠拍卖台的前面位置。在这中间,真正的行家们,收藏家共济会的会员们,则沉静地站在一个角落里,目光含蓄。然而,所有这些人都或因交易,或因好奇,或因爱好艺术而真正关切,被吸引而来。在他们身后,每次都有一大群仅仅由于好玩而不期而至的人在互相推挤,他们只是为了借这免费供暖的机会暖和身子,或者看着闪耀的喷泉般跳升的数字高兴一番。无论如何,每一个来这里的人都各有目的:为了收藏,为了玩乐,为了赚钱,为了占有,或者只不过是为了取暖,为了因别人兴奋而兴奋一下。这个混乱拥挤的人群集形形色色面相品种之大成,但是只有一种人我从来没有看到过或想到过会在这里出现,这就是:扒手帮。可是现在我却看见我那位朋友出于必有所获的本能混了进来。我马上就明白了:这个地方一定也是他在巴黎施展长才的理想场所,甚至是最理想的场所。在这里,所有必不可少的因素都妙不可言地结合在一起:首先拥挤得水泄不通,令人难以忍受;其次由于在观看、等待、拍卖时心情迫切而分散了注意力;第三,除了赛马场以外,拍卖行几乎是当今世界上最后一个一切都得拿现金放到桌面上来支付的处所。因此,可以认定:每一件外衣里面都鼓鼓囊囊地隆起一只塞得满满的小皮夹子。良机不再,它为一只敏捷的手在这里等待着。现在我恍然大悟:今天上午是牛刀小试,对我这位朋友来说大概只是练练指头而已。而在此处,他要真正地大显身手了。
还是不行啊!他现在懒洋洋地登上去二楼的梯级,趁这当口,我最好还是扯住他的袖管。千万别轻举妄动啊!你难道没有看见那边布告牌上用英法德三种文字写着“谨防扒手”吗?你没有看见吗?你这毛躁的傻瓜!这里大家都知道你这样的人,肯定有几十名侦探在人丛中穿行。再说一遍,相信我吧,你今天动手状态不佳呀!但是这个把周围情况一点不漏地看在眼里的行家,用冷漠的目光扫视一下看来他很熟悉的广告牌,便沉着地一级一级登上楼梯。对他这个出于策略考虑的决断,我如果就事论事,完全可以表示赞同,因为在底层的各间展厅里拍卖的都是些粗笨的家用器具、居室设备、箱子和柜子。在那里挤成一团的是没有多少油水的、不能引起兴趣的一帮旧货商贩,他们可能按照乡间有益的风尚,稳妥地把皮夹扣在围住肚皮的腰带上。如果去碰这些人,兴许既不合算,也不合宜。可是二楼各个展厅里拍卖的却是比较精致的物品,有图画、饰物、书籍、名人手迹、珠宝。无疑那里的钱包更满,那里的买主更不在意。
我好不容易跟在我这位朋友的身后。他从总入口处出发,交叉来回地溜进每一个展厅,一会儿往前,一会儿又后退,以便摸准每个展厅里的机遇。像一位美食家耐心而执著地审视一份特殊的菜单那样,他在这中间也看了张贴着的广告,终于决定去七号展厅,那里在拍卖deG……毫无疑问,今天这里拍卖品的昂贵程度将引起轰动。展厅里人头攒动,首先从入口处看去,在无数大衣和帽子后面的拍卖台就无法看到。一道挤得紧紧的,也许有二三十排厚的人墙遮住了视线,完全看不见那张铺着绿色台布的长条桌子。我们站在靠入口处,刚好还能偶尔瞥见拍卖人那些有趣的动作。他举着白色的锤子,在垫高的斜面桌旁,宛若一位乐队指挥,调度着全场的拍卖演奏,跨越长得惊人的休止,一再把它引向最急板。他可能像其他小职员一样,住在梅涅尔蒙当或者某个城郊,有两居室,一只煤气灶,一部留声机算是最像样的家当,窗前有几簇天竺葵。而在这里,他面对有头有脸的人们,身穿笔挺的燕尾服,头发涂了润发膏,一丝不乱地分出头路,显然每天三个钟头陶醉于用一把小锤将巴黎最值钱的贵重物品击碎化为金钱,其乐无穷。他以一个杂技演员惯熟的亲切姿态,将来自左边、右边、桌旁、展厅深处的声声喊价——“”——像彩球一样优雅地接过来,又字正腔圆地将这些数字仿佛经过纯化似的传了回去。在这当中,如果喊价冷场,数字涡流阻滞,他便扮演陪酒女郎的角色,以迷人的微笑劝诱道:“nne?”或者在两眉之间添上一道细微而生动的皱纹,用右手举起一击重如九鼎的象牙锤子吓唬道:“e!”,或者笑眯眯地说一句:“eurs,s。”在这中间,他跟这位那位熟人以行家的方式打打招呼,狡黠地朝一些出价者使使鼓动的眼色。他以平淡而应有的明确声调,开始极其枯燥地报出每一件新的拍卖品:“”,而随着价格不断上涨,他那男高音便越来越自觉地升入扣人心弦的境界。整整三个钟头,有三四百人紧张得喘不过气来,贪婪地一会儿盯住他的嘴唇,一会儿盯住他手里那把有魔力的小锤子,对此他显然很得意。其实他只不过是工具而已,用于无章可循的喊价,而自以为说了算的惑人错觉使他醉醺醺地有了一种自信。虽然他像孔雀开屏那样有声有色,可是我在心里不免下了断语:他做那些夸张的手势,事实上只是给我这位朋友帮了非帮不可的忙,就是分散了众人的注意力,像上午那三只逗人发笑的小猴子一样。
暂时我这位精明的朋友还不能从这种同谋的协助中有所收益,因为我们仍然站在最后一排。要想穿过密集的、暖烘烘的、不易推开的人群,一直往前硬挤到拍卖台旁边,我觉得是完全不可能的。可是我又意识到,在这个有趣的行当中,我这个业余爱好者还幼稚得很哩。我这位同伴,这位有经验的能手兼专家早就懂得:每次总是在锤子最终落下来的那一个瞬间——那个男高音正在欢叫:七千两百六十法郎!——在这短促的一刹那,情绪缓和了,人墙松动,一个个亢奋的人头低垂下来,商人们把价格记进目录册里,不时有看热闹的人离去,挤紧的人丛透了一会儿气。正是这一片刻,他神速地加以利用,低着头像一枚鱼雷往前直冲。猛地一动,他便穿过了四五排人。我不是下过决心要帮助不存戒心的人吗?可我一下子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在这里,竟没有看住他。虽然现在我也向前面挤去,但一转眼拍卖又已开始,人墙重新闭合了。我被夹在拥挤不堪的人丛里动弹不得,犹如陷在烂泥里的手推车。真要命,这热烘烘、粘糊糊的人堆。前前后后全是陌生人的身躯,全是陌生人的衣服,彼此靠得这么近,旁边有人咳嗽一声都会震动我的五脏六腑。难以忍受的还有那空气,闻起来像灰尘,有一股霉味,酸味,特别是汗味,就像在任何钱字当头的地方那样。我热得直冒气,想抽出手来解开上衣掏取手帕。可是不行,我给卡得太紧了。不过还是可以的,还是可以的,我不就此罢休。我缓慢地,不停地往前挤去,又挤过一排,再挤过一排。唉,太晚了!那件栗黄色外套已经不见了踪影。他悄然躲在人群里什么地方。谁都不知道,他在身边便是危险。只有我明白,我的每一根神经都由于一种莫名的焦虑而发抖,这个倒霉鬼今天一定要栽大跟头。每一秒钟我都在等待着什么人突然叫起来:“!”这时将乱作一团,人声鼎沸。有人会把他拖出去,扯住他那件外套的两只袖管。我无法解释,我怎会这样恐惧,这样肯定,认为今天,就是今天他一出手必定会倒霉。
可是,嘿,什么也没有发生,不见有人喊,不见有人叫,相反地,突然那喳喳声,沙沙声,嗡嗡声全没有了。一下子静得出奇,仿佛这两、三百人约好了似的都屏着呼吸。现在大家都加倍紧张地朝拍卖人看去。他往后退了一步,来到灯架下面,他的额头闪耀着,显得特别庄严。现在轮到要拍卖重头货了。这是一只硕大无朋的花瓶,是三百年前中国皇帝至为亲善地派使者赠送给法国国王的礼物。如同许多其他物件那样,这只花瓶在革命期间曾经不可思议地从凡尔赛宫消失过。四名穿制服的侍役抬着这个珍贵的拍卖品——一个洁白晶莹、散布着蓝色纹理的圆形物件,特别小心地,同时有意郑重其事地把它放在台子上。拍卖人庄重地清清嗓子,然后宣布拍卖价格:“十三万法郎!十三万法郎!”——肃然起敬的静默回答了这个由于有好几个零而被人尊崇的数额。谁也不敢贸然喊价,谁也不敢吱声,甚至不敢挪动脚板。这密匝匝、热烘烘的彼此卡在一起的人堆仿佛变为由敬意凝结成的一个板块。终于台子左端有一个矮个子、白头发的男人抬起头来,急促而低声地,不好意思似的说道:“十三万五千!”紧接着拍卖人果断地还击:“十四万!”
现在开始了激动人心的场面:一家美国大拍卖行的代理人不动声色地每次只是举一下手指,喊价数字马上像电钟上的指针再跳五千。台子的另外一端有一个大收藏家的私人秘书(人们轻声耳语说了名字),他有力地进行反击。拍卖逐渐变成这两个出价者的对话。他们俩斜对着坐在那里,执拗地避免了互相对视。两个人都只把出价传送给拍卖人,拍卖人显然满意地接受着这些数字。到了二十六万法郎时,那个美国人终于第一次不再伸出手指。喊出的数字像冻结的声音,仿佛悬浮在空气里而中无一物。亢奋的情绪在高涨。拍卖人四次重复着说:“二十六万!二十六万!”他好像把这个数额高高地扔到空中,宛如放出一只鹰去攫取猎物。然后他等待着,急切而略为失望地——唉,这场戏他还要演下去!——朝左右看看:“没有人再加吗?”这听起来近于绝望。沉默开始像一条弦在颤动,然而寂然无声。锤子缓慢地举起来。这三百颗心停止跳动……“二十六万,第一次……第二次……第……”
静默仿佛聚成一团压在沉寂的大厅上,大家都屏着呼吸。拍卖人以近乎虔诚而庄严的神态拿起象牙锤子,高高举在无声的人群上方。他再一次吓唬:“!”没有用!毫无反应!于是:“二十六万法郎,第三次!”他说道,乏味而气恼地把锤子敲了一下,“成交!”结束啦!二十六万法郎!这样乏味地轻轻一敲,人墙就动摇了,裂开了,又变成一张张有活力的面孔。大家都开始活动手脚,呼吸,叫喊,叹息,清清嗓子。挤在一起的人群,犹如整个身体,在一次像掀起的波浪那样挨个传过去的推挤中挪动和放松。这一阵推挤传到我的身上,不知是什么人用胳膊肘子当胸撞了我一下,同时有人小声地对我说:“eur!”我不禁猛地搐动了一下。这声音!真想不到,教人好高兴呀!让人老是惦着,不知道去了哪里!叫我好找哇,这松散开来的人群形成的波浪——碰得真巧——竟然刚好把他冲到我的身边。谢天谢地,我又见到他了,就在近旁。现在我总算,我终于可以看住他,保护他了。我得留意,别正眼直视他,只能从侧面拿眼角觑他,而且不是看他的脸,而是看他那一双用作工具的手。可是,奇怪:不见他的两只手哇。我一下就看出来了:他是把外套的下袖管紧贴在自己的身躯上,像一个怕冷的人把手指缩到袖口护住,这就看不见了。如果他现在要触摸对象,那么对方只会觉得偶尔碰到了柔软的织物而已,毫无危险,而他那只随时可以突然伸出的贼手却掩藏在袖子里面,如同收在长满绒毛的猫脚里的利爪。可这一着的目标是谁呢?我谨慎地斜眼看他的右边,那里站着一个瘦长的男子,衣服纽扣全扣着,在他前面又有一个,后背宽阔,惹不起的样子。所以,眼下我吃不准,他会靠近他们俩中的哪一个而能得手。可是这时我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膝盖轻轻地给撞了一下,我浑身像打寒战似的,蓦地产生一个想法:难道这番准备工作竟然针对着我本人不成?最终你这呆子在展厅里竟要向惟一知道你底细的人下手吗?要我这会儿——这可是至关重要的,也是令人百思难解的一堂课哪!——领略你的手艺吗?确实如此,我觉得就是针对着我,正是我,这个不可救药的倒霉鬼看来正是选中了我,正是我,正是他对之浑然不知的假想朋友,正是我这个惟一深谙他的手艺的人。
肯定是这样,毫无疑问,这是针对着我,现在我不可能再弄错了:我已经准确无误地感觉到旁边这个人的肘子轻轻抵住我的腰际,那只掩藏在袖管里的手一点一点地往前推移,很可能在拥挤的人群一开始松动时,便会在晃荡中轻巧地把手伸到上衣和背心之间。如果我针对着他稍微动一下,现在还完全能把自己保住。我只要往旁边一转或者把上衣扣好,就行了。可是很奇怪,我再也没有这点力气了,我的整个身体由于激动和等待而不能动弹,像中了催眠术似的。我的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神经都停住不动,如同冻结了一样。在我莫名其妙激动地等待着的时候,心里飞快地想,小皮夹子里有多少钱。在想起小皮夹子的时候,我一身体的每一部分,每一只牙齿,每一个脚趾,每一根神经,只要一想到,马上便变得非常敏感——感觉得到钱包仍然压在胸口,温暖而静止。可见小皮夹子暂时还在那里。既然作好了这样的准备,我要挡住他的袭击完全不成问题。然而,不可思议的是:我自己也弄不清楚,究竟是不是希望有这次袭击。我的感觉完全混乱了,好像分裂了开来。一方面,我替他着想,希望这傻瓜放过我;另一方面,我又在等待他一试身手,等待着他那具有决定意义的推撞,心里害怕而紧张,如同牙科医生的钻头靠近痛处时的感觉一样。可是他好像要惩罚我的好奇心似的,一点也不急于推撞我。他一再停下来,但是暖烘烘地靠得很近。他从容地一点一点移过来。虽然我所有的宫能完全被咄咄逼人的触摸所吸引,但是同时我却用完全不同的感觉非常清晰地听到拍卖台那边传过来的不断上升的喊价声:“三千七百五十……没有人再加吗?三千七百六十……七百七十……七百八十……没有人再加吗?没有人再加吗?”随后锤子落下。大家松散开来时那种轻轻的推挤又一次传遍人群。在同一瞬间,我感觉到那荡开的鳞波漾到我的身上,这是像一条蛇倏地窜过那样的动作,是一种给人以溜滑感的、人体散发出来的气息,而不是真正的掏取。如果不是我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受威胁的部分,我怎么也感觉不到它。恍如风乍起,吹皱了我的外衣,我似有若无地觉察到飞鸟掠过似的动了一下,这时……
这时突然发生了我始终没有预料到的事情:我自己的一只手从下面猛地向上一伸,抓住了在我外衣里面的另一个人的手。我从来也没有打算这样冷酷地还手。这只是肌肉的反射作用,连我自己也感到意外。由于纯属身体的自卫本能,我这只手不由自主地蓦地伸了上来。现在——真要命!——我的手抓住了另一个人的冰冷的、直打哆嗦的手腕,我自己也感到诧异和吃惊。不,我从来都不想这么做!
这个瞬间我无法形容。我惊呆了:突然硬把另一个人身上的一部分冷冰冰、活生生的肉体捏在手里。他同样也吓瘫了。就像我没有力气放开他的手,心里也没有想到要这么做,他同样也没有胆量挣脱他的手,心里也没有想到要这么做。“四百五十……四百六十……四百七十……”拍卖人充满激情地在上面大声叫喊——我仍然抓牢另一个人的战栗不已的那只贼手。“四百八十……四百九十……”——始终没有人觉察到发生在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没有人意识到在这两个人之间正进行着殊死搏斗:只在我们两个人之间,只在我的和他的绷得不能再紧的神经之间正进行着这场无以名状的决战。“五百……五百一十……五百二十……”数字的漩涡越转越快。“五百三十……五百四十……五百五十……”终于——整个过程持续下到十秒钟——我恢复了呼吸。我把另一个人的手放开。那只手马上缩回去,消失在粟黄色外套的袖管里。
“五百六十……五百七十……五百八十……六百……六百一十……”上面连续不断地传来响亮的声音,我们俩依然靠着站在那里,我们在这段玄妙的公案里是同谋,两个人都由于共同的经历而瘫软无力。我还感觉到,他的身体暖烘烘地贴在我的身体旁边。现在,我松弛下来,反而激动起来,僵硬的膝盖开始发抖。我觉得好像这轻微的颤动传进了他的膝盖里。“六百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数字跳得越来越高,但我们还是站在那里,仿佛恐惧的铁环把我们扣在一起。终于我获得了至少转过头来,朝他看去的力气。在同一刹那他也朝着我看。我正对他的目光逼视他。饶了我吧!饶了我吧!别去告发我!那双含泪的小眼睛似乎在乞求。从那圆形的瞳孔可以看出,他已心胆俱裂,世间万物的原始恐惧展露无遗。稀疏的胡子也在极度的惊恐中抖动不已。只有这双睁大的眼睛我还能看得清楚,但是除此以外,在我事先和事后都从未在任何人脸上看见过的那种无法描摹的惊惧表情中,那张面孔已经不成其为面孔了。我觉得羞愧难言,竟然有人如此卑微,如此下贱地仰面看我,仿佛我有生杀予夺之权。他这样畏惧,使我感到羞耻。我难堪地又把自己的目光转向一边。
他明白了。现在,他知道我绝对不会去告发他了。这使他重新获得力量。略微一动,他躬起的身于便同我分开。我感觉到他要永远离开我。先是在下面松开贴在一起的膝盖,然后我的一只手臂觉察到由于紧靠在一起而传过乘的体温消失了——我觉得仿佛有什么本来是属于我的,现在忽然没有了——像扎猛子一样,我这个不幸的伙伴已不见了,在我的身边留下一个空隙。在最初的一瞬间,我舒了一口气,感到周围变得宽松了。但是一转眼我猛地一惊:那个可怜虫,他现在怎么办?他没有钱哪!可我得以在这几个钟头里经历惊心动魄的场面,还是应该感谢他。我做了本非所愿的同谋。我一定得帮助他!于是我连忙挤过人群去追他。糟糕!这个倒霉鬼误解了我这番热心肠。他从过道远处偷眼瞧我!可见他怕我。我想叫他放心,可我还没有来得及向他示意,那件栗黄色外套已飘然下楼,融人人潮汹涌的大街,可望而不可即。像开始时那样突然,我这一堂课也顿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