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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方志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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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说,老赵其实不是我党党员,只是一个对老蒋有着切齿痛恨的人,共同的目标让他和我党走到了一起。不过这里面还是有很多问题,比如老赵是怎么和我党联系上的。还有跑掉的那个伙计小郑,装的真是像,自己在鞋店呆了一个多月,愣是没瞧出什么破绽。

    不过回头想想,其实自己找上老赵和我党找上老赵的动机是一样的,高档皮鞋店可是个接触上层人士打探消息的好去处,王富元叛变以后,我党在岛城的上层渠道被破坏殆尽,在一时接触不到更高层面的情况下,鞋店就成了我党的最好选择,而自己则是暂时没条件接触更高层面,所以这是一个殊途同归的选择。

    对了,老赵现在没事,不代表以后没事,如果别人查出他的背景资料,知道他还有一个儿子两年前清党被误杀了,还是会引起怀疑,所以老赵这条小命还只是暂时保住,绝不代表长治久安。不行,这个事儿必须告诉老赵,让他离开岛城才是上策。

    耿朝忠边溜达着找饭馆,边寻思着这里的问题。其实朱警长那边的态度也很暧昧。开始自己真的以为朱警长只是个大饭桶,但是现在自己可不这么看了,刚才在派出所朱警长解释赤党怎么知道王富元行踪的时候就很明显,这是在为老赵开脱,只是开脱的比较巧妙,比较不着痕迹罢了。只是耿朝忠还不知道,朱警长是出于什么原因为老赵开脱,如果只是息事宁人不愿意把事情闹大倒也可以理解,毕竟这是他的一亩三分地,如果商户们被特务科搞得灭门抄家,整个商圈的小商贩们难免会兔死狐悲,说不定就有搬走的,对他也是利益损失。

    想了半天想不出个所以然,毕竟朱警官表现得就像一个超级大愤青,虽然这可能只是他的表象,但是这年月愤世嫉俗的人绝对不在少数,耿朝忠就亲眼看到过很多人大骂国人如何如何不堪,也许这只是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心理罢了。

    不知不觉之中,耿朝忠又走回到了四方路派出所,想着手里只有一块大洋,耿朝忠决定,还是去所里吃食堂比较省钱。

    刚刚进门,传达室老头就跟耿朝忠打招呼:

    “小耿啊!吃了没啊?”

    传达室老头姓袁,所里人都叫他老袁头,看到耿朝忠又走了回来,老袁就跟耿朝忠热情的打招呼,毕竟所里上下现在都知道,老大新招了一个秘书,这秘书可一向是所长的心腹,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任谁都对耿朝忠高看几分。

    “没呢,刚才出去找房子,还没来得及吃。”

    “那就赶紧上去吧,都这点儿了,我给食堂打个电话让他们给你留点菜。”老袁向耿朝忠表达着善意。

    耿朝忠自然也不是什么摆谱拿大的小人,赶紧连连致谢。所里的午饭时间是中午12点到12点半,只有半个小时,刚才跟老赵聊了会儿天,已经错过了饭点,估计现在就剩下些残汤冷炙了。

    到了二楼一看,食堂里果然已经没剩下几个人,只有南边角落里还有一个穿着警服的小伙正低头啃着馒头就咸菜。耿朝忠走到饭口,大师傅给耿朝忠舀了几勺白菜炖粉条,里面不大不小居然还飘着几块猪肉。大师傅对耿朝忠笑了笑,又递过一碟咸菜和几个馒头,耿朝忠连忙说谢谢,看大师傅的表情,显然给了自己“最惠国待遇”。

    耿朝忠端着大铁盘直接走向了那个坐在南角的年轻人,这人他见过,那天来鞋店办案的时候就站在门口,显然也是个新人。他走过去把盘子放桌上,那年轻人抬头看了他一眼,也没说话,仍旧是埋头啃着手里的馒头。

    “兄弟,我这还有点菜,一个人也吃不完,一块吃吧!我也是新来的。”耿朝忠拿起筷子指指面前那盘白菜炖粉条。

    “你怎么知道我是新来的。”这个年轻人长的颇为清秀,白净的脸上还长着几颗青春痘,看年龄也就十八九岁。

    “这还不好猜,年龄小,吃剩饭,去办案只能站门口望风,哪个老油条能混到这份上。”耿朝忠边说话边开始啃馒头,筷子动起来犹如风卷残云,没几下一个馒头就下了肚,桌上的菜也少了一大半。

    那小伙儿一看急了,也不再矜持,赶紧拿起筷子把白菜里的肉夹了几块,否则不用一分钟,桌上所有的东西都得清洁溜溜。

    “兄弟,你这吃饭速度不行啊,要是去当兵,不被打死也被饿死。“说话间,耿朝忠已经两个馒头下肚,前后都不到两分钟。

    “我又不去当兵,我也不想当警察,披着一身黑皮天天欺负老百姓,算什么英雄。”

    “呦呵,你还挺有节操,一样米百样人,你就不能当个好警察?”耿朝忠几口把第三个馒头咽下去,把盘子一推,示意吃完了。

    那小伙儿看耿朝忠不再跟他抢饭吃,松了口气,又开始慢条斯理的细嚼慢咽。耿朝忠也不着急,坐在那儿慢慢等他吃完。

    大概又用了5分钟,这兄弟终于吃完了午饭,看到耿朝忠还在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从怀里掏出一方手帕擦了擦手,伸出手要跟耿朝忠握手,同时说道:“我叫方志同,你呢。”

    “耿朝忠,耿耿忠心的耿,忠心耿耿的忠,朝天开枪的朝。”耿朝忠伸出手跟他握了一下,感觉这小伙儿手上细皮嫩肉也没啥老茧,看样子是个童子鸡。

    小伙方志同笑了一下,似乎被耿朝忠的自我介绍逗乐了。他在所里就是一个异类,虽然没人敢欺负他,但是也没人把他当回事儿,属于可有可无的那种。现在有个人过来跟他交朋友,让他觉得多少有了点尊严。

    耿朝忠也觉得这家伙挺有趣的,细皮嫩肉的感觉像个文化人,却跑来当警察,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

    “哎,我就叫你小方了,我说小方同志,你呆这没少受欺负吧,别怕,以后哥罩着你,有啥事跟哥说,哥统统给你摆平!”

    耿朝忠摆出一副义薄云天的姿态,自己在军校里也是做惯小弟的,难得当回大哥,让然要有大哥的样子。

    方志同一愣,哪有一上来就抢着当大哥的,不过看样子以后总算有个能说话的了,也就低头默认了这个便宜大哥。

    “走,跟哥出去溜达溜达,晚上哥请你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