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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拉赫洛神庙

作者:兰尼斯特夫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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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晚上,我前往君临里的拉赫洛神庙,这里只是一个小院子,通体由红色的岩石构成,火焰燃烧在院落里的一只铁火盆中,终年不灭。

    这里只有索罗斯一个红袍僧,从轻便的亚麻衬衫和裤子来看,大部分的信徒是路过的水手,来自海对岸,三三俩俩,时不时有进有出。也有来自海对岸的商人,穿着鲜艳的衣服,不过极其稀少。

    听说在很多地方,拉赫洛是穷人膜拜的偶像,看来似乎有那么一丁点道理?看着拉赫洛的火焰,我不禁思考起钢铁门附近的街道,那里可以做一些事先布置,一点一滴地来。

    “晚上好,雪花儿小姐,您今天这身真不错,不过像是来自布拉佛斯。”我穿着深褐色的骑装,其上是淡黄色的雕花,腰跨军刀,里头丝绸白衬衣一件,确实像个布拉佛斯剑客。

    “夜安,贝里伯爵,”我收回打量的目光,“为何约在这,你这是打算信仰红神了吗?”我们现在正侧马门前,等待去宫廷未归的索罗斯。我记得前世里他似乎信仰了拉赫洛?

    “不,七神,我非常坚贞,小姐,这是等索罗斯呢。”他答得非常干脆,然后耸了耸鼻子,“血腥味?”天哪,我洗过澡了。

    “我最近在招人,你知道,有些不好闻,大概沾上了点儿,你这情况比我这样同时信仰新旧诸神的要单纯得多。”岔开话题,岔开话题,当然不能告诉他这味道是我把人给大卸八块,学习人体结构。

    “旧神古老而神秘,我一向保持敬重。不过,招人得小心,小姐,”贝里·唐德利恩伯爵答道,“好些雇佣骑士与其说是雇佣骑士,不如说是强盗骑士,更别提自由骑手和雇佣兵,手上的血,比黑河还臭。”

    “我是不否认啦,安盖呢?”

    “他约上了一个多恩的贵妇,他喜欢贵妇。”

    “这有些不道德。”

    “您不了解洛伊拿人,他们的男女都很随性,俗话说,多恩勇士密如沙,头胎都是别家娃,自家的也在别人屋子里养着呢。”

    这编排的,让我不禁露出微笑,“真过分。你们风暴地的汉子,是不是都被多恩抢过娘们?”才这么说人家,南方三地区:风暴地、河湾地和多恩之间的恩怨纠葛极其复杂。“听来他们都很逍遥,那你呢,你现在在做什么?”

    “在宫廷中,为风暴地之君服务,要不然呢?我是风暴地的伯爵。”

    “蓝礼?”

    “准确地说是拜拉席恩,”他弯起一个微笑,“雄鹿兄弟都是好样的。”

    “确实,你觉得哪一个更好?”

    “都是忠勇豪迈之人,没有更好这种说法。”贝里伯爵谨慎地说道。

    “对呀,对呀,你们风暴地的爷们都这样,脾气不小,手段直接。看起来国王三个都能当?”我弯眸笑了。

    “话不能这么说,年长为王嘛,不过我们确实直接,”他承认道,“而且都说过你漂亮,爱与美的王后,拎着巨剑打趴了一堆男人,简直是风暴和海神的女儿嘛。”是的,好像我见过的风暴地男儿,确实都夸过我?

    “对头,风暴地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我嗔道,然后我转向懵懂的小侍从,艾德瑞克·戴恩,“奈德(艾德瑞克的简称),回头跟你姑姑说,她的未婚夫调戏波顿家的小姐,一个下午恭维了三百次漂亮,五百次雪花儿。”

    “我有吗?雪花儿,你怎么知道我每天都在念叨你?”他笑得热烈极了,一点都不脸红,我嗅到淡淡的汗味和香水,太近了,我拉住缰绳离得远了些。

    我弯眉而叹,“你这模样,还真是不怕星陨剑。”戴恩家族的族剑“黎明”,乃是以星陨铸就。

    “哪怕这小子是下一个‘拂晓神剑’,那也得等十年后,我与其怕这个,不如怕你手上的小细刀。”拂晓神剑这个名号代代传承,与族剑一起,被给予戴恩家族最骁勇强大的剑手。

    他是真心不要脸!

    我还是换个话题,换个谈话人吧,“奈德,你会是拂晓神剑吗?”

    “我期待,并且努力,那会是我的荣幸,小——”

    “小心!”

    我被人飞扑下马摔在地上,一对坚定有力的手臂环抱着我,我感觉到一个温暖的胸膛在不断起伏,压得好紧,我几乎无法呼吸,身上也火辣辣地疼,估计是擦破了皮。

    我能听到弩箭飞过的声音,战马痛嘶。

    刺杀!

    “啊啊!”咕噜大叫,他一直在君临四处忙活,好不容易和我一起出趟门。

    “刺杀!”是波隆在喊。

    “奈德!盾牌!”把我抱在怀中的人大吼,我一把推开贝里伯爵,拔出军刀,猫在地上。

    我是娇娇女吗?!

    “利用马!”我喝道,可小麦受惊了,正在跑开,屁股上的弩矢一颤一颤,我回过头,立刻爬进拉赫洛神殿,没有半分迟疑。

    我看到三个水手正等在这里,手在刀柄上,正在握紧。

    他们要拔刀,而且眼睛看向了我!

    那好。

    我佩的军刀不够厚实,劈砍不够有力,但是有一个好处:拔刀快。

    还没见过血,这一次就洗洗刀!

    脚蹬地面,前进!冷光一过,我挑开一个水手的脚踝,鲜血四溅。

    “水手!”我喊道,狠狠撞上另外一个,他拔出了一半刀刃,我头顶其腹,让他失去重心。

    想拔刀?不存在的。

    接着我抱紧他双腿,将他摔在地上!然后撤手弃去军刀,身后传来痛苦的喊声,好陌生,是敌人。

    他在挣扎,即将挣脱,我一口咬在他脖子上,一只手紧紧抱住他,一只手从腰后拔出了短剑,他扯住我的头发撇向一旁,我头发一疼,被他拉开。

    我回神过来,头发好疼,是不是头皮被扯下来了?没关系!我咬牙用力!

    手臂狠扎,噗!短剑插进了他的脖颈,那儿被我咬下了一块肉。

    疼死我了!头发被这样揪,真是疼得让人发疯!

    我看到咕噜的盾牌正在不断拍击一个水手,另一个水手倒在地上,腹部中剑。

    “那边二楼!他在逃跑!”是神庙外头在喊。

    我躲在墙后面,扫视周遭,没有人,神庙里已经没人了。

    外面。

    我探出头张望一眼,还好,于是我高声吩咐,“咕噜波隆,我这里!其他人跟着伯爵去抓人,达蒙去报告金袍,找我们的人,快!”

    我看到贝里伯爵的侍从小个头的奈德也进来了,他手有些抖,粗气儿不断,不过应该没什么事。

    呼...还好,我也没事,就是头皮疼。

    我抒发了一点点的关心之情,“你没受伤吧?”

    “没有,小姐,”他抹掉头上的汗,反而给脸上添上了泥,“倒是您身上有血。”

    “不是我的,没事,孩子。”那是刺杀者的。

    我慢慢平静,听到外头马蹄声响起,是一队骑手过来了,我探头,看到了安盖、索罗斯还有贝里伯爵的其他好哥们儿。

    援兵,好极了。

    我喊道:“刺客,闪电在追,那边!”

    “躲在里头,女士!”索罗斯拔出佩剑。

    我自然不会反对,还在神庙里的四个都松了一大口气,援军来了。回头想一想,弩矢射的真没准头,不过这年代,射人能中马屁股已经是不错了。

    现在,这里只剩下我们四个还有地上的三具尸体,夜幕已降,不过光之王的殿堂灯火通明,熊熊火焰永不熄灭,倒是让我不用惧怕昏暗。

    尸体上的衣服是潘托斯的式样,这不禁让我怀疑,会不会是瓦里斯下的手?我可知道瓦里斯和潘托斯的总督伊利里欧是什么关系。

    “咕噜,去搜身,看看这三个水手身上有没有放什么东西。”

    “啊啊。”我接过咕噜手里的盾牌,放在一边,我们把门口的尸体拖了进来,留下一道鲜明刺眼的红印子,和火红色的圣庙正相称。

    “波隆,你会用弩吗?”

    “会,大小姐,这一次被人给爆了后门,一定得爆回来。”

    我含指吹了一声,小麦转头,踢踏蹄步,“去把弩拿过来,拿着盾牌去。”

    “好的,外头还有弩手?天杀的弩。”波隆嘟囔的声音逐渐离远,咕噜递给我一封信,瓦雷利亚语所写。

    是泰温·兰尼斯特。

    怎么可能?

    我觉得有猫腻,不对,肯定有猫腻。泰温其人强势而细腻,不会脏了自己的手,哪有可能这么大大咧咧,让我查到了信?如果是王后那一定亮亮堂堂,瑟曦·兰尼斯特不吝于使用计谋,但是不会这样栽赃,那是她父亲。

    有人想让我对付兰尼斯特?

    是瓦里斯苦肉计,还是小指头?不应该,没这个必要,他们知道我和兰尼斯特不对付。

    我内心疑云重重,幕后主使肯定不知道婚约,那,他居然不知道我和王后的不对付?就是故意要让我去把事闹大?这些水手和那群弩手,是海对面的人,从容貌上看。但是这刺杀手法绝对不是正经的刺客,潘托斯有的是用迅捷刀剑的杀手,防不胜防。

    是谁那么讨厌兰尼斯特,想要挑起狮狼争端。

    两边打起来有什么好处,我猜猜。

    多恩?多恩是老乌龟,这几年只看戏。

    河湾?河湾刺杀我干嘛,风暴地?

    先这样吧,我不想闹太大,这或许是个借题发挥的机会,但是,我还没准备好。所以,我会告诉金袍,我在刺客身上找到了这封信,将计就计,不显得我聪明过了头。

    至于艾德?告诉他也无妨,他更想不出来啥。

    喧嚣经久,方才沉寂,我听到索罗斯和贝里伯爵的笑声,“酣畅大胜,沙场血洗,敌人陈尸,战士欢笑~~”杀几个杀手也唱上诗啦。

    “怎么样?”我坐在台阶上,手中转着刀把,“全做掉了?”

    “一个没逃过,”闪电贝里笑眯眯地说道,“我之前有过错觉,莱雅,我以为你像塔斯的布蕾妮,不过你不是,你是一个女孩。”塔斯的布蕾妮,同样的风暴地人,从前世的剧情来看,该是比我更厉害的女战士。

    “塔斯的布蕾妮?别这么说,她也是个女孩。”

    “不,她是个骑士,虽然没册封过,味道纯正,”嚯哟你尝过啊?“我一拥抱就感觉出来了。”这挑逗得,暧昧极了,让我脸上一红,行了行了,知道你救我命了。

    不过,这事儿得帮布蕾妮说说话,我的眼神剔透,微笑有些讽意,“你不懂,傻小子,女骑士也是女孩。”

    “那她就是不需要男人的女孩。”贝里伯爵毫无敬意,这让我有些不开心,布蕾妮一听就是个简单直接的姑娘,哪能这样编排?不过,他救了我。

    我因此显得正经,而有失亲和,一板一眼,“谢了,大人,这一趟要不是你,我受惊的马儿能驮着我奔去黑河里。”

    他没理会我撇开话题的意思,“那么你呢,莱雅,”贝里·唐德利恩金红色的头发下,是一双浅蓝色眼睛,他唇含笑意,“你是骑士少女,还是只是少女?”

    “我是恐怖堡的女儿,小闪电。”我唇角勉强弯出小小的酒窝,这样回答。

    他认真地看着我的双眼,走近了一些,有些太近了,我感觉到了他呼吸的热气,嗅到皮革钢铁的味道,“你流血了,爱与美的少女。”他低声说。

    他的眼眸闪亮,像是要如闪电一般直劈我的心尖,唇角的低吟声充满磁性,我嗅到了其中的意味,他不止想把我当做伙伴,对,我之前忽略了他的眼神,他的笑意,还有他时刻向我倾身的姿态,他太关注我了,他想——

    “都是别人的血,”我昂首直视他的双眼,五指反扣银镯,“你有婚约,贝里·唐德利恩伯爵,”我悄然道,“还真想被黎明之剑给切开?”

    “当然不是,”他英俊的脸蛋上洋溢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离得远了一点,眼中带着关切,“但是你的头发,爱与美,嘶,我看到有血丝,痛吗?”

    疼死了,该死的,哪壶不开提哪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