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安达斯山崖(万字超级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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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红霞映照大海,让派克城如枪一般直指天空的塔楼投下淡薄的灰影。
“大人,那边有一个洞口,估计是葛雷乔伊的逃生码头。”
洛拉斯稳稳站在小船上,派克城下的灰色山崖离他越来越近,速度很慢,这里水流湍急,暗礁密布,所以舟行谨慎。
西境的舰队见大势已定,已经先行离开,凯岩城公爵詹姆估计是要去和等待在后方的高庭公爵维拉斯进行会晤,正好,明面上的女王丹妮莉丝在此,两大诸侯可以私下进行谈判。
回忆起攸伦进攻旧镇时的气焰,洛拉斯心中隐隐松了一口气,即便刚听说“鸦眼”之名时他半点都不服气,可是看到了石龙、海怪以及刚刚被龙炎点爆的不可名状之..噩梦,洛拉斯明白,这不是骁勇的骑士能打败的敌人,现在这样的胜利,已经算是代价低微,运气绝好了。
他当然不知道,纵然河湾舰队集结很快,又有丹妮莉丝的统率,要打败攸伦也绝非现在那么简单。
如果不是莱雅拉的尸鬼在西境和铁群岛上下其手,一旦攸伦在西境的计划成功,河湾人面对的,就不是一群海怪和石龙了,而是荒芜的西境,以及一支尸鬼大军!
可是,洛拉斯·提利尔,也是听说过攸伦带来了什么的,面对唾手可得毫无防备的派克城,他脑海里浮现起一个半月之前,河湾的劫难。
当时,蜜酒河下游黑烟一片,葛雷乔伊的海怪在旧镇的上空飘扬。
旧镇不止是数十万人的家园,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扼守住那里,河湾人能控制连接腹地、北方和南方的水上航道以及道路,铁民和青绿之地的诸侯打了多年交道,早已熟知敌人的疆域,就当时那个局势来看,只怕也想长远地占领这片风水宝地。
甚至不止旧镇,仗着攸伦的威风,城堡沦为焦土,农庄和果园化为灰烬,蜜酒河下游一片哀声,黑烟遍布。
到了后面虽然攸伦不见,铁民假扮的河湾人却到各个城下,粗看上去是要说服守军打开城门,带头者与领主交涉,剩下的铁民伏身藏在墙后,等待出击的信号,如是这般,没有了攸伦,竟然也拿下了好几块城池土地。
然后,就是提利尔与另外三大河湾豪门投靠丹妮莉丝,送这帮冒牌货去见他们的淹神,或者攸伦笃信的风暴神?他们立刻就陷入了三面夹击,箭矢、滚油和沥青倾泻自高墙之上,封建骑士的蹄声凶猛得像是要把泥巴地翻一个个儿,踏过铁民不屈的圆盾和战斧,将他们的血肉碾碎成泥。
当旧镇收复的时候,河湾大获全胜!铁民仓皇逃窜,丢盔弃甲,旧镇人纷纷反正,四处都是守军欢呼雀跃,开怀大笑,“提利尔战无不胜!”他们大喊,“高庭万岁!”
纵然如此,谣言传遍军民,大家都知道,攸伦不除,河湾不定,可是,目睹过石龙,深潜者以及被迫投降过好一阵子的海塔尔家族,谁能说,有十几万大军,就一定能够胜券在握?
因此。
出征入海时冬季的雾气弥漫的海上,不断上下起伏的船只中人心不安,那个时候的攸伦嚣张可怕,既有石龙,也有叵测的魔法,甚至英勇慷慨如“百花骑士”,也觉得这场争斗的结果,就像是海上的迷雾一样莫测,自己参加远征只怕可能会身遭不幸。
可是现在,事情变了,派克岛一战居然比当年劳勃讨伐巴隆还要顺遂!
满目疮痍的土地,不再是河湾地,而是铁群岛,河湾军队汹涌如潮,当洛拉斯路上停靠君王港的时候,那个港口,早非莱雅拉见过的模样:
打赤脚的难民,骨瘦如柴的母亲和婴儿,带着护卫的商贩与贵妇,还有东张西望、面容枯槁,衣衫褴褛的逃兵,平民们背着推着全副家当,伤兵们手里什么都没有,他们神色凝重地看着入侵的河湾战船,不发一语。
在他们背后,是被劫掠一空的码头和集镇,当年巴隆·葛雷乔伊叛乱才毁过一次,不过十几年,这座派克岛唯一的港口又得重建一遍了。
“大人!”眼前的长枪兵在呼唤。
洛拉斯收回自己的迷茫,不去想,也不知道,他视为仇敌的莱雅拉,无意中救了河湾一命,保存了七国最雄厚的一丝元气。
他踩着礁石,麻利地踏上悬崖下狭窄的海滩,一道崎岖的崖道通向派克城中,这条小径几乎是从山石上凿出来的,如果是攻城时,如此易守难攻的通道,绝对会让攻城一方此路不通。
实际上,派克城周围,根本就没法让大军登陆,只能从有两天路程的君王港一路推进,才有可能拿下派克城,这也是当年劳勃国王的做法。即便战斗胜利,敌人没有抵抗,要从海上向派克城里投送兵力,也十分麻烦,到现在为止,也不过有不到一千人登陆。
洛拉斯瞧了眼眼前这队毕斯柏里士兵,号衣上的蜂巢纹章有些污渍,一看就是被海怪血给泡过。
毕斯柏里家族出身自蜜酒河下游的蜂巢城,在此次的铁民入侵中受创严重,因此冲锋在前,一报血仇。
“有发现了什么没有?”
“几个活口,跑了,大人,不过他们骑的是矮种马,这个穷地方没什么好马,海塔尔家族已经组织人手前去追讨。”
“百花骑士”能明白海塔尔家族的心思,这一回海塔尔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不管是荣誉还是实力,都被铁民百加摧残,其处境惨得仅次于比他们先被铁民入侵的盾牌列岛。
而且,海塔尔家族素来对魔法和知识很感兴趣,因此,其祖先协助建立了学城,以及先今对七国而言不可或缺的学士体制。
不过——,追几个本土人士,岂能如此简单?人家跑到别的城堡里不就好了,或者往山里一钻,难道人生地不熟的河湾人,能把这个岛屿整个儿翻过来不成?
“那派克城还留有什么吗?”洛拉斯追问。
“什么都没有,大人,可能是被那几个逃人给卷走了,据说那个怪物爆炸的地方,有被人搜罗过的痕迹,只留下一个宝座在那。”
这就解释了,海塔尔们为何会如此心浮气躁,直接派兵去追,不只是因为想要把用铁民的血洗刷耻辱——
战利品都没了!
试问攸伦·葛雷乔伊留下的宝物,传闻中的龙之号角,还有其他带有魔法的宝贝,谁不想要?
不过,洛拉斯可不管这些,此役的主力是雷德温家族,要不要继续把铁群岛扫平,他们说了算,他打算转转这座派克城。
要知道,铁民和河湾为敌已久,在“征服者”伊耿建立一统的坦格利安王朝之前,有数个河湾的园丁王,是死在抵抗铁民劫掠的前线上,加深对他们的了解,并不奇怪。
话说回来,七国临海的国度里,又有哪家和铁民没仇呢?
洛拉斯攀上海崖,走过尸鬼莫波曾经奔跑穿过的厨堡,面对过深潜者的血堡,他走得很慢,看得很细心,似乎是巴不得把这座壁垒中的所有工事印在脑海里。
路上时不时能见到窃窃私语的学士和海塔尔家族的骑士与卫兵,确实,这帮旧镇人对这里的兴趣最浓厚,从他们口中飘来的只言片语判断,似乎在河湾舰队抵达之前,派克城里就进行过不少打斗,到处是深潜者的残骸,和说不清的黑色血肉。
魔法,全是魔法。
这个世界什么时候变了?为什么感觉自己已经不是处于那个由七神、比武大会、骑士和学士组成的维斯特洛了呢?
跨过廊桥,洛拉斯来到主堡,走来所见全是河湾人,半个本地铁民的影子都没看到,尸体、俘虏、还有伤兵,难道这座堡垒中早已不见活人?
攸伦,诡异莫测的攸伦…
拾级而上,他打算看看这里的塔楼和射击孔的设计思路。
实际上“百花骑士”心不在焉,情绪忐忑,他想起了河湾地贵族共同的祖先“青手”加尔斯,那也是个神话里的巫师,能够展现种种奇迹,走过的一路花草芬芳。
假如他的仇敌莱雅拉·波顿也变得和攸伦,和加尔斯一样,那他的血海深仇,还如何报偿?
他一时出神,回过神来时,听到一阵家具响动的声音。
是哪里?
有人?!
骑士没有迟疑,拔出腰间长剑,凝神细听…
那!
眼前是一扇巨大而阴沉的黑色木门,举足一踢,砰!未锁的门扉立刻被踹开。
这是一件宽敞的卧室,薄尘覆盖着梳妆台和大床,里头的装饰来自五湖四海,只是一眼,洛拉斯就判断出这些是劫掠所得,仪地风格的丝绸帘幕上,还有浅淡的褐色痕迹,疑似陈血。
就高庭玫瑰的标准来看,毫无美感。
不过就洛拉斯所知的,铁民的水准来看,这大概是铁国王的卧室。
“有人在吗?”他左右观望,关下面甲,双手持剑身前,慢慢走进。
咚,咚,咚,铁靴踏地。
窗外是天边太阳落海,夜幕临近,一丝光线挣扎在地平线的尽头。
他有些紧张。
“百花骑士”之名在七国无人不晓,作为出色战士和勇敢骑士的声望甚至比其美貌更扬四海,身上那件包含了无数花卉的白瓷釉甲胄更是被吟游诗人传唱。
然而,那是在骑枪比武中,在骑枪比试里,有人甚至说洛拉斯比另一位著名的提利尔骑士“长刺”里奥更厉害,那个里奥是传奇骑士“高个”邓肯年代的人物,能和“狂笑风暴”一较长短。
实际上,洛拉斯虽能熟练使用长剑、战斧和钉头锤,其武器技艺却比不上他哥哥“勇武的”加兰,更别说这座派克城因为攸伦而无比诡谲,到处都是反常的痕迹,让人心生对自己技巧的不自信。
因此,紧张油然而生。无往不利的“百花”此刻心中甚至有些慌张,不过很快,他眼神一狠,将这份怯懦压到心底。
他可是提利尔的骄傲,自尊心强得堪比真龙。
“是谁在那?”
他绝对不认为自己是幻听,这里有东西!
或许是老鼠?他会查出来的。
“战斗结束了,”洛拉斯用剑掀起床铺,什么都没有,“你们输了,出来吧。”
“你很敏锐。”
低似虫飞,细如蚊鸣,声音响起在“百花骑士”的耳畔。
“谁!?”
“我是攸伦·葛雷乔伊,提利尔小伙子。”
什么!?
攸伦·葛雷乔伊?鸦眼?!那不是被——
“不,不,不,我没死,千钧一发,玫瑰骑士,我逃出来了。”
“那你该速速领死,我是不是得感谢你,给了我这份荣誉?”洛拉斯摆出防御的姿势,他听不出攸伦的声音来自哪,又是该死的魔法!
“我不打算给你这份荣誉,我打算给你更大的荣誉,例如,成为七国的国王?”
“我是一名骑士,”洛拉斯目光锐利,“别想挑拨离间!”
“奇怪,你看起来需要力量,心怀不得志…我知道了!你有仇人,告诉我你仇人的名字,啊,不用,我该说,不论你的仇人是谁——”
“闭嘴!去和你的风暴神说道!”
空寂的房间,洛拉斯原本不太喜欢海塔尔家族,即便他母亲是这个姓氏。
可是,现在他希望那帮在城堡中到处游走的海塔尔,快点出现!一个人,面对这样的场景,有些难挨。
“啊,不过我看你的表情就能看出来,年轻的花花儿,你的敌人实力强大,不是你能够用你的小剑对付的。”
是啊,莱雅拉·波顿,洛恩王国的红王,岂能是一个骑士的敌人?她能直接将他碾碎,用她苍白修长的手指,轻轻一按。
不!这是攸伦·葛雷乔伊,劫掠盾牌列岛和旧镇的铁群岛之主,不能听他胡说八道。
洛拉斯继续分辨音源,待要开口回击攸伦时——
攸伦又开口了,话语的内容,竟然让坚定的“百花骑士”不由住嘴:
“你知道吗?我有很多巫师朋友,预言师,森林女巫,火术士,云空法师,他们告诉了我一些秘密,关于蓝礼,我记得,你曾经是蓝礼的彩虹铁卫,对吗?还有你的祖母‘荆棘女王’,她年轻时美极了,我看到她年轻时的景象,忍不住抱了个河湾美人来一发——”
“说重点!”
“还有加兰,你的死鬼哥哥,他们死的好惨。”
哪壶不开提哪壶,洛拉斯不禁咆哮:“重点!!!”
“好,真是没耐心的莽花,刺还挺利,”
攸伦话里话外,充满了戏玩“百花骑士”的意味。
即便这个攸伦可想而知地境况不好,已经山穷水尽。
“重点就是,你的祖母和兄弟死于野火,而野火,是一个佣兵和几个火术士埋下的——”
“这个我听说了。”美人洛拉斯语气很差。
“那你要不要知道,是谁指使的?”
“是谁!?”
“哈!据我所知,虽然我看不到那个罪魁祸首,因为她是个巫师…”
“她?!”
“没错,她用影子杀了蓝礼,用野火杀了你的祖母和兄弟,可惜了‘生生不息’的提利尔,园丁家族的后裔,论手段你们不输于任何家族,却被魔法玩弄得丢了性命。
她就是,莱雅拉·波顿,那年君临的财政大臣,蓝礼之死最大的获益者,以及,洛恩王国的红王。”
提利尔家的第三子因此呼吸变得急促,他当然知道莱雅拉是他的仇人。
可是蓝礼,蓝礼!!!
蓝礼,是洛拉斯生命中的太阳。
“怎么样,面对一个女巫,还是个国王,你,要不要一些魔法作为帮助,洛拉斯?”
洛拉斯愣住了,这个人可不可信?!
大难不死的攸伦,继续诱惑:“我恰好也需要一位骁勇的战士,而你,需要我。”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选择题。
攸伦·葛雷乔伊给河湾带来灾难,此人阴险狡诈决不可信。
可是他,已经走到了自己人生的尽头,而莱雅拉,洛拉斯的敌人,却如日中天。
那么,“百花骑士”会作何选择?毫无疑问。
攸伦心显得意,憎恨让他暗暗发誓,莱雅拉,等着我,我会报复一切,将你蹂躏至死!
与此同时,派克岛,距离派克城十五里格的山中。
阳光越加稀疏,光秃秃的灌木和树干如此单调无力,就和派克岛本身一样,乏善可陈。
远处一头山羊惊起跑走,我还有吉蒙德、沙文以及何索,正在高低不平的怪石和山崖之间跋涉。
“这里是伊斯格蕊丘陵,”
吉蒙德·波特利还有心思介绍景物,想想他来的时候,前后卫士拥簇,一觐封君,如今却只剩两个卫兵,其中一个还心怀不轨,这家伙,倒是足够淡定。
“当初赫伦家族曾经在这里召集封臣,向河间进军。”
伊斯格蕊这个名字我还挺耳熟,前世原著里阿莎曾经在谎骗席恩时用过。
莫波的眸子看了几眼跟随在后的两个卫兵,何索表情安然,沙文倒是有些紧张,似乎是怕吉蒙德找他算账。
这个胆小鬼,哪像是会刺杀的人?
“河湾人很快就会追上我们,”我提醒,“他们不会放弃的。”
“这里不远处是葛雷乔伊家族分支的碉楼,我们可以获得庇护。”吉蒙德开口,“我估计,河湾这样大规模的舰队,君王港一定沦陷了。”
那还用说?君王港可是重要性仅次于派克城的据点,在这穷僻的派克岛里。
我继续前进,尸鬼的步伐很快,他们不顾疲惫,咬牙跟上。
夜色降临,我们却不敢打起火把,不过,却有火光照明。
这不是好事,毕竟,火光,会给追兵提供信号。
果然——
“这个火盆有什么用?”何索问。
我估计何索也发现,带着一个火盆跑路不现实。
“这是拉赫洛的宝贝,你是个老水手,应该能从雕纹上看出来,”我心下计较,确实没法带着这样一个明亮的火盆,我们在流亡,在摆脱身后可能有的骑兵,“你们知道这附近有什么洞穴之类的吗?我们先把这个火盆藏起来,然后再继续赶去那个葛雷乔伊家族的碉堡。”
话说回来,河湾人是坐船来的,虽然我们进入山地以后弃马而走,他们却也无法轻易追上,毕竟,运马登陆派克城附近很难,骏马走山路更难,在黑灯瞎火里爬山是难上加难。
我抱着这样的念头走在前面。
突然!
尸鬼莫波站住脚步。
呆滞原地好一半天,都没挪足。
“红王?”身后的吉蒙德伯爵试探着问。
“我…”我只来得及发出一句话——
“把我藏起来,快,马上,现在!”
“你的魔法,额,这个人偶,出问题了?”
“快!!!”
就在这一瞬间,树影和火光中,莫波倒向石地褐土,头盔脱落,大小包裹碰上地面,龙之号角和锁甲擦出声响,惊起蚁虫四蹿,就连瓦雷利亚钢剑,也遗落一旁。
他失去了一切动静,重新变成死尸一具,三个铁民看着这一幕,惊疑不定。
发生什么事儿了,红王呢?难道——
距离派克岛一万个里格远的安达斯山脉,潘托斯以北,诺佛斯以西,布拉佛斯以南。
在几千年前,“丘陵之王”胡戈在这里建立起他的国度,他统御的安达尔人自安达斯群山之中见到了七芒星的天启,传说天父自夜穹中摘下七颗星星做成王冠,为那位第一位王者胡戈加冕,更亲自册封前位爵爷,自此安达尔人信奉七神,将安达斯山视为遥远的圣地。
他们更由这里跨海而去,屠戮先民,征服七国,才有了现在的维斯特洛。例如艾林家族的先祖,其血脉,就可追溯至这片土壤。
如今,当年安达尔人的遗迹无处可寻,大都毁于与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战事,只留下焦黑的遗迹,寒风已至,山谷和山川间却是车来马往,自从布拉佛斯的港口封冻以后,原本只是通向诺佛斯的山中商路,变得比往日繁忙了万分。
就连我,也坐在轮宫之中,沿着海边山崖上的道路,前往秘之城,而没有乘船北上。
我看着远方的雪景,估计夏季时,这里的森林一如青色的地毯,在冬季里,却被染成洁白,因风刮过而颤出阵阵雪雾,那雪花飞扬茫茫,精神抖擞得像是夏日的蒲公英花田。
我想起了这个季节的鹰巢城,按理来说,安达斯山和谷地很像,甚至不知道,艾林家族的祖先,是否是因为发现谷地的景致和安达斯山相差无二,所以,才选择那里,作为世代繁衍的家园?
不,那个时候,艾林先祖“雄鹰骑士”已经是安达尔人在七国的第二代子女了。
问题是,谷地虽然寒冷,却并没有这样的鹅毛大雪,为什么安达斯山却和北境冬日的风光无二?
这雪,很蹊跷。
“派席尔师傅去世前,请求把骨灰送回君临。”
我放下窗帘,面对正在给我检查身体的泰巴德学士,他脖颈上的五彩金属链条因为马车的晃动而摇摆,发出轻轻的叮当声,在温暖小炉的火光下十色斑斓。
没错,检查身体。
当尸鬼莫波登上派克岛的时候,我现在包裹着层层羊毛毯、毛皮的身子已经显怀到了走路都艰难的地步。
肚子里有两个娃娃,大得吓人,全身的浮肿和脸上长出的痘痘更是让我没法见人,都说怀孕是对女人外形的摧残,我算是体会到了那两个捣蛋鬼让我付出了什么代价。
我还想骑马来着,可是现在身体已经不容许了,脸也不行,只希望生育过后,快点恢复自己的体态。真是又疲惫,又难看。
算是知道了为什么会有母爱这回事,历经千辛万苦生下了孩子,真的是磕到碰到都心疼。
诡异地,今天精神却不错?肚子里的小家伙精神也很好,在踢来动去。
“照他的遗愿办吧,”我下意识地抚摸腹部,吩咐道,“交给玛格丽去做,反正她出使河湾,正巧可以顺路完成,”一件小事而已,“关于备战?”
“阿莎大人还没有消息,估计她的军队已经抵达了女泉镇,哦,不,是新泉镇,而如您得到的消息,河间、西境和北境的使者已经在潘托斯等待。”
潘托斯如今约等于是我的领地,瓦兰提斯的舰队走过三女儿城邦泰洛西、密尔和里斯之后,那片争议之地连带着石阶列岛也已经向我效忠,至少名义上,洛恩王国,如今乃是自由城邦统一的国家了。
现在,自瓦兰提斯而来的船只挤满了潘托斯的港口,征召的陆军,包括虎袍兵和过去的几大军团及民兵也在不断沿着洛恩河,向潘托斯集中。
幸运的是,不需要提前调集物资,潘托斯有足够的粮食,这就给我的后勤保障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去筹措一切。
我想到这里,松了一口气,扯动脸颊笑了笑,抹掉额头上的汗珠。
一切都很好,撒拉,继承我妈妈名字的女儿,妈妈会给你一个世界上从未出现过的礼物——帝国。
“您要不睡一会儿?”泰巴德关心地问候。
“不了,我今天心情不错,我们继续。”
“荣光,”轮宫的门开出一条细缝,贝里·莫斯伯爵的脸浮现,冷风吹入,泰巴德立刻挡在我面前,拦住寒气,“哦,抱歉,额,那个疯主教要见您。”
贝里·莫斯虽然是军队的统帅,有更重要的任务在身,可是因为怀孕而日渐笨拙的我,却把他调到身边,或许是因为孕中太过缺乏安全感的缘故吧,毕竟,我本体如今的状态恐怕没什么反抗能力,哪怕是一个小孩,都能轻易杀死我。
所以,我需要亲信。
“他找我干什么?”我不由扬起一边眉毛,“又要搞宗教迫害了?”
“这个——”
“把他叫来,就在门口别进来了,”那个疯主教就是过去的疯修士,我觉得他不是很在意卫生,还是别靠近孕妇了,“泰巴德师傅,谢谢。”
“荣光!!!三女神之剑,七神之枪,受祝福的君主,虔敬之王!”
神经质的声音响起,尖锐得像是指甲刮过地板,让我头皮发麻,我眼前几乎立刻就浮现出了那个给自己戴着镣铐和项圈的中年男人,这么多年下来,他依旧异常虔诚,近乎狂热。
真让人挺反感,非常非常反感。
没纠正他那个“七神之枪”的说法,应该是“旧神之枪”才对,我径直问道:“有什么事吗?废话少说,兄弟。”
“当然,当然,抱歉,我太过激动了,”你不是永远那么激动吗?“是这样的,荣光,这里是七神圣地,天父为君主加冕的群岭,”他投其所好,“或许您可以在这里举行一个仪式,更体现您受七神感召的王者风范!”
就是说,如同前世西欧的国王去罗马见教宗,以及东方的皇帝去泰山封禅那样,玩点君权神授,受命于天的把戏?
这倒是不坏的主意,尤其是在大军即将出征的时候,可是,我这身体哪能允许?
我正待回绝,疯主教已经继续:“那帮教会的人说我们是异端,您向七国发起的圣战正是时候!既然无法用道理来劝服彼等无知之辈,那火与剑正好合适!我知道您身体没法吹风淋雪,我们可以在这里驻留到生育之后,我听‘红手’们说,预产期就是这两周啦!”
真他妈多话。
“红手”自然是来自于布拉佛斯“红手之院”的医师们,他们的手永远沾着鲜血,故而得名。
但是,我的预产期难道不是机密,能随口到处说!?
大概是看我面色不愉,泰巴德学士立刻开口,语气又急又快,似乎是生怕我下一秒就砍掉那帮医生的脑袋:“我们需要为您的生产做准备,因此这些日子一直在收集相应的材料,抱歉,荣光,有些事只有说明重要性才能避免懈怠。”
而公主或王子的诞生,当然是极端重要的。
好吧,这个解释暂时能接受。
虽然红王的权威不容侵犯,秘密不可由人到处去讲,不过孩儿才是最重要的。
我算是接受了这个说法。
“可以考虑,但是安达斯山不是孕妇能长期驻留的地方,我不能这么冒险。”
我相信以一个恐怖堡的女儿,北境强悍姑娘的身体,不怕在怀孕时遇到山中风雪,可是,为了下一代考虑,还是保守一点好。
腹部有些阵痛。
我呼出一口气,闭上眼睛,继续抚摸自己的肚皮,“总之,看这小家伙运气吧,如果运气好,在这个圣地给她施洗,也不是不行。”
我之前托词说问过巫魔女,例如我们的小妖婆贝乐丝,因此自己早就知道会是个公主,提前了解了孩子性别。
有些痛。
“荣光,之前您已经见红,鲜血和体液混杂在一起,依照学城的研究,这是分娩的先兆,”泰巴德学士补充,“还有坠胀和宫缩,依照我们的研究——”
我正要回话,却全身抖了一下。
嘴唇蠕动着。
疼!!!
大腿下意识地绷紧,双手抱上自己的肚子,“疼!泰巴德,泰巴德,痛!!!”
“这,这是…停车!停车!!!医生,快去找红手,那个女的,快!!!”
要生了,居然要生了。
“啊…”短促的一声痛吟,却是痛感轻松了一点点,让我得以快速的喘息。
然后骤然加剧!
“啊!!!”
“快!!!”
马车停下,“全军停下,无垢者,无垢者!竖立盾牌!全军戒备!!!”
一个穿着褐裙和毛皮毡子的女人几乎是扑了进来。
时候到了,或许是莱雅拉最重要的时刻之一,我急促地吐息着,闭上自己的眼睛。
出世吧,出世吧,挺过去就好了!
……
“用力,用力!!!”
“她,她在流血。”
人来人往,我露出一个倔强的微笑。
已经过了很久,我甚至已经感觉不到肌肉酸痛,也感觉不到血管破裂,下半身早已一片泥泞,其中,就有血。
我知道,这是难产。
机关算尽,让尸鬼远赴谷地,来避免遭遇血床,没想到…
即便是没有了死灵师失去尸鬼的反噬,血床依旧来临。
“我母亲生我的时候,没有助产士,没有学士,更没有无面者和冰霜,谁知道是哪个恩客或者莽夫帮她接的生?”
或许是个醉醺醺的老女巫?
或许就像是给猎狼犬接生一样,让马倌、训犬人、猎人帮的忙。
妈妈,你当年生我的时候,是什么个模样?
“别说话了,我的主人,你在流血,在流血!”
是啊,流血,指不定还会感染,感染而死。
“冷静!拿点热水来,凿冰取水,快去!烧热!”
这时候会有保大保小这种问题吗?保小吧。
“还有布,芦苇,或者木头杆子,随便什么!”
不是说准备好了吗?
人类啊,真是让人不省心的孩子,这会儿才发现还有东西被准备齐,还要就地取材。
此刻,我的感觉,我的感觉就像是肚子里被塞进了一团荆棘,或者石头,或者长剑和矛尖,再或者一千根针,我感觉我回到了那年夏天,我被敲死在波顿的森林里那天,如此无助,如此害怕。
“您是个坚强的女人,所有的骑士和臣仆都以你为傲!”这是贝里·莫斯的声音。
“为傲?”我疼得全身无力,却止不住露出微笑,“因为我特别残酷无情?”
贝里·莫斯,曾经向我求爱的骑士,被我拒绝的骑士,却是在我生产时,保护我的骑士。
真对不起他,那就…
用力,用力!
用力…
“国王啊!!!”我感觉到有人含着哭腔拉住了我的手。
居然有人会担心我?不,他们担心的不是莱雅拉,他们担心红王,担心一尸两命。
“水来了!”
我闭上双眼,我感觉到了,我感觉到和我一样不甘的生命,正在挣扎!
“要生了,要生了!你要生了,不要泄气,努力,我的国王,全世界都在看着你,为你加油,诸神在保佑你!!!”
诸神不保佑我,我保佑我自己,偏偏,难产,血床,这靠不了我自己。
一片忙乱中,我似乎听到有人在啜泣,似乎又没有。
如果我难产而死,在场的人里一定会有人被愤怒的士兵和骑士杀死为我陪葬,可是我顾不上这些了。
大脑几乎无法思考,下半身的拼搏和挣扎吸去了我所有的注意力。此刻方知什么叫众生平等,因为分娩,浴血死在床上的红王,和遭遇同样命运的奴隶或者农妇,没有什么不同。
紧抓羊毛的手指因为用力而发白,不断颤抖,像是要把毡毯抓去一块。
这痛楚。
这痛楚,这血水,这艰难的诞生。在我精疲力竭的同时,胡思乱想如波涛般起起伏伏。
是不是对我此生造成数以万计死伤的报应?
是不是无数汉子,因我的命令而征战,不见妻子儿女,甚至连配偶难产而死都不在身边而起的报应?
这个世界如此残忍,我的人生一片黑暗,我从来就没考虑过身为君主要宽待自己的军民,因为仁慈根本就毫无意义,一如《诸王论》所言。
可是,当残忍,当这样千万倍的痛苦降临我的头上,作为我令人恐惧,时而钦羡的一生最后的答案时,我甚至差一点没法坚持,哪怕是恐怖堡的童年也比不上现在的苦难,如果有机会去反悔,我绝对不会愿意淌这趟血水。
“我看到了!”呼喊声响起,“是王储的头,加油,女王,继续,继续,马上就要出来了,她就在门口,快要跨入人生啦!”
人生…
她是个公主,是撒拉·格林菲尔·波顿,她是个女人,是我的女儿,我此刻遭受的煎熬,她他日是不是也要挨上一遍?
我的双手抓得更紧了。
“啊!呵,呵,”我胸脯起伏,“我要歇一下,就歇一下。”
“不,就快了,诸神在看,在赐福,女王,他们正在亲吻你的孩子!”
哈哈,这声音,疯修士,他没滚蛋吗?
“啊!!!!!!!!”我发出一声呐喊,几乎叫破了音。
“贝里爵士,敌袭!!!”
敌袭?
敌袭?这时候?
惨叫声响起,我却没空去管,下身的痛苦吸取了我所有的意识,甚至连尸鬼莫波都顾不得,连铁群岛并不安稳的局势,也无法去在乎。
我听到有人出了轮宫,“红王万岁!!!”
外面是金铁交鸣,那是剑和剑的交击,还有马匹在雪上的奔跑嘶吼,弓箭入肉,斧头砸上盾牌,无数生命在一片一片消失。
“月女保佑!”有助产的女医师颤抖地叫。
“快生,这是女王,别管外面!”
即便很痛很难受,我依旧差点笑了出来,叫医师快生有什么意义,生孩子的不是我吗?
碰!!!
冷风吹了进来,不禁让我打了个寒颤,“关上门,是哪个——”
声音哑然而止。
有人进来了。
是谁?
是不是想要我的命的人?
我竭尽全力,手指想要去摸武器,可是痛苦却让我无力可施。
无计可施。
此刻是不是我的死期?
我是不是该为了刚生下的婴儿,去乞求饶她一命?
我红王莱雅拉一辈子从来都没求过人,难道在死前要破一回例,为了孩子?
模糊的视线里出现了银色的头发,我只能辨别清是银发,别的什么都看不清楚。
“呜哇!!!”
哭喊响起。
“生,生出来啦!生出来啦!您生啦!”泰巴德学士高兴地大喊,浑然像是他的孩子似的,甚至没顾忌进来的人,“快,快关上门,别让她着凉!”
我似乎感觉到来人在迟疑,然而,最终,却关上了门,把汗水、热血和各色气味密闭在轮宫里。
我闭上眼睛,听着外头响起惊讶的大叫,“叛徒”这个词,以及骤然更加剧烈的打杀声,随后开始慢慢沉寂。
力气在慢慢回到我的身上,很慢,很轻,一丝一丝,像是缓缓走在街上的百岁老人,只能小步小步地挪,多大的事儿,也一点都不急。
我意识到,情况在好转。我活下来了,虽然很慢,虽然我已经流尽了此生能流的所有血液。
“亚里安大人刚刚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声音告诉我,似乎在诉说一个了不起的秘密。
他?
他为什么会出现?
来杀我,还是看自己的孩子一眼?
我现在没有半点藏住心事的心机,嘴角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容,是啊,他要来杀我,一直没有机会,他的内应会告诉他我的行踪,无疑,安达斯山脉是个绝好的地方。
结果,亚里安·青枝自然会把握最好的机会,在我分娩时,所有人都在围着我转,人们心不在焉,这自然是个很不错的时机。
结果,我分娩时,分娩的也是他的孩子。
等等。
我突然想起,分娩这事儿好像还没完。
“还有一个呢?”我问,嘴唇发白,失血过多,“我还有一个孩子。”
“只有一个,荣光。”我没看清是谁,将一个襁褓放到我身边。
丑丑的,一只脏兮兮的小蛤蟆,一身褶皱。
刚生下来的模样,真是难看极了。
她闭着眼,手脚不时动一下。
我下意识地伸出手,轻柔地掰开她握紧的小手指,一个红色的胎记被握在手心。
不是眼睛,现在还不是,只是胎记。
胎记?
我不由得笑了,这是前世的铁木真吗?“手握凝血如赤石”。
“不对,”我喃喃道,“我有两个孩子,不止一个。”
“只有一些碎渣,那个…您的孩子,我是说未来的公主,把她的血胞之亲,给吃掉了。”
我笑意更盛,更温柔,又发出无奈的叹息。
这孩子哪,真是不省心。
还没出世,就成了“弑亲者”啦。
夕阳西下,红霞映照大海,让派克城如枪一般直指天空的塔楼投下淡薄的灰影。
“大人,那边有一个洞口,估计是葛雷乔伊的逃生码头。”
洛拉斯稳稳站在小船上,派克城下的灰色山崖离他越来越近,速度很慢,这里水流湍急,暗礁密布,所以舟行谨慎。
西境的舰队见大势已定,已经先行离开,凯岩城公爵詹姆估计是要去和等待在后方的高庭公爵维拉斯进行会晤,正好,明面上的女王丹妮莉丝在此,两大诸侯可以私下进行谈判。
回忆起攸伦进攻旧镇时的气焰,洛拉斯心中隐隐松了一口气,即便刚听说“鸦眼”之名时他半点都不服气,可是看到了石龙、海怪以及刚刚被龙炎点爆的不可名状之..噩梦,洛拉斯明白,这不是骁勇的骑士能打败的敌人,现在这样的胜利,已经算是代价低微,运气绝好了。
他当然不知道,纵然河湾舰队集结很快,又有丹妮莉丝的统率,要打败攸伦也绝非现在那么简单。
如果不是莱雅拉的尸鬼在西境和铁群岛上下其手,一旦攸伦在西境的计划成功,河湾人面对的,就不是一群海怪和石龙了,而是荒芜的西境,以及一支尸鬼大军!
可是,洛拉斯·提利尔,也是听说过攸伦带来了什么的,面对唾手可得毫无防备的派克城,他脑海里浮现起一个半月之前,河湾的劫难。
当时,蜜酒河下游黑烟一片,葛雷乔伊的海怪在旧镇的上空飘扬。
旧镇不止是数十万人的家园,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扼守住那里,河湾人能控制连接腹地、北方和南方的水上航道以及道路,铁民和青绿之地的诸侯打了多年交道,早已熟知敌人的疆域,就当时那个局势来看,只怕也想长远地占领这片风水宝地。
甚至不止旧镇,仗着攸伦的威风,城堡沦为焦土,农庄和果园化为灰烬,蜜酒河下游一片哀声,黑烟遍布。
到了后面虽然攸伦不见,铁民假扮的河湾人却到各个城下,粗看上去是要说服守军打开城门,带头者与领主交涉,剩下的铁民伏身藏在墙后,等待出击的信号,如是这般,没有了攸伦,竟然也拿下了好几块城池土地。
然后,就是提利尔与另外三大河湾豪门投靠丹妮莉丝,送这帮冒牌货去见他们的淹神,或者攸伦笃信的风暴神?他们立刻就陷入了三面夹击,箭矢、滚油和沥青倾泻自高墙之上,封建骑士的蹄声凶猛得像是要把泥巴地翻一个个儿,踏过铁民不屈的圆盾和战斧,将他们的血肉碾碎成泥。
当旧镇收复的时候,河湾大获全胜!铁民仓皇逃窜,丢盔弃甲,旧镇人纷纷反正,四处都是守军欢呼雀跃,开怀大笑,“提利尔战无不胜!”他们大喊,“高庭万岁!”
纵然如此,谣言传遍军民,大家都知道,攸伦不除,河湾不定,可是,目睹过石龙,深潜者以及被迫投降过好一阵子的海塔尔家族,谁能说,有十几万大军,就一定能够胜券在握?
因此。
出征入海时冬季的雾气弥漫的海上,不断上下起伏的船只中人心不安,那个时候的攸伦嚣张可怕,既有石龙,也有叵测的魔法,甚至英勇慷慨如“百花骑士”,也觉得这场争斗的结果,就像是海上的迷雾一样莫测,自己参加远征只怕可能会身遭不幸。
可是现在,事情变了,派克岛一战居然比当年劳勃讨伐巴隆还要顺遂!
满目疮痍的土地,不再是河湾地,而是铁群岛,河湾军队汹涌如潮,当洛拉斯路上停靠君王港的时候,那个港口,早非莱雅拉见过的模样:
打赤脚的难民,骨瘦如柴的母亲和婴儿,带着护卫的商贩与贵妇,还有东张西望、面容枯槁,衣衫褴褛的逃兵,平民们背着推着全副家当,伤兵们手里什么都没有,他们神色凝重地看着入侵的河湾战船,不发一语。
在他们背后,是被劫掠一空的码头和集镇,当年巴隆·葛雷乔伊叛乱才毁过一次,不过十几年,这座派克岛唯一的港口又得重建一遍了。
“大人!”眼前的长枪兵在呼唤。
洛拉斯收回自己的迷茫,不去想,也不知道,他视为仇敌的莱雅拉,无意中救了河湾一命,保存了七国最雄厚的一丝元气。
他踩着礁石,麻利地踏上悬崖下狭窄的海滩,一道崎岖的崖道通向派克城中,这条小径几乎是从山石上凿出来的,如果是攻城时,如此易守难攻的通道,绝对会让攻城一方此路不通。
实际上,派克城周围,根本就没法让大军登陆,只能从有两天路程的君王港一路推进,才有可能拿下派克城,这也是当年劳勃国王的做法。即便战斗胜利,敌人没有抵抗,要从海上向派克城里投送兵力,也十分麻烦,到现在为止,也不过有不到一千人登陆。
洛拉斯瞧了眼眼前这队毕斯柏里士兵,号衣上的蜂巢纹章有些污渍,一看就是被海怪血给泡过。
毕斯柏里家族出身自蜜酒河下游的蜂巢城,在此次的铁民入侵中受创严重,因此冲锋在前,一报血仇。
“有发现了什么没有?”
“几个活口,跑了,大人,不过他们骑的是矮种马,这个穷地方没什么好马,海塔尔家族已经组织人手前去追讨。”
“百花骑士”能明白海塔尔家族的心思,这一回海塔尔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不管是荣誉还是实力,都被铁民百加摧残,其处境惨得仅次于比他们先被铁民入侵的盾牌列岛。
而且,海塔尔家族素来对魔法和知识很感兴趣,因此,其祖先协助建立了学城,以及先今对七国而言不可或缺的学士体制。
不过——,追几个本土人士,岂能如此简单?人家跑到别的城堡里不就好了,或者往山里一钻,难道人生地不熟的河湾人,能把这个岛屿整个儿翻过来不成?
“那派克城还留有什么吗?”洛拉斯追问。
“什么都没有,大人,可能是被那几个逃人给卷走了,据说那个怪物爆炸的地方,有被人搜罗过的痕迹,只留下一个宝座在那。”
这就解释了,海塔尔们为何会如此心浮气躁,直接派兵去追,不只是因为想要把用铁民的血洗刷耻辱——
战利品都没了!
试问攸伦·葛雷乔伊留下的宝物,传闻中的龙之号角,还有其他带有魔法的宝贝,谁不想要?
不过,洛拉斯可不管这些,此役的主力是雷德温家族,要不要继续把铁群岛扫平,他们说了算,他打算转转这座派克城。
要知道,铁民和河湾为敌已久,在“征服者”伊耿建立一统的坦格利安王朝之前,有数个河湾的园丁王,是死在抵抗铁民劫掠的前线上,加深对他们的了解,并不奇怪。
话说回来,七国临海的国度里,又有哪家和铁民没仇呢?
洛拉斯攀上海崖,走过尸鬼莫波曾经奔跑穿过的厨堡,面对过深潜者的血堡,他走得很慢,看得很细心,似乎是巴不得把这座壁垒中的所有工事印在脑海里。
路上时不时能见到窃窃私语的学士和海塔尔家族的骑士与卫兵,确实,这帮旧镇人对这里的兴趣最浓厚,从他们口中飘来的只言片语判断,似乎在河湾舰队抵达之前,派克城里就进行过不少打斗,到处是深潜者的残骸,和说不清的黑色血肉。
魔法,全是魔法。
这个世界什么时候变了?为什么感觉自己已经不是处于那个由七神、比武大会、骑士和学士组成的维斯特洛了呢?
跨过廊桥,洛拉斯来到主堡,走来所见全是河湾人,半个本地铁民的影子都没看到,尸体、俘虏、还有伤兵,难道这座堡垒中早已不见活人?
攸伦,诡异莫测的攸伦…
拾级而上,他打算看看这里的塔楼和射击孔的设计思路。
实际上“百花骑士”心不在焉,情绪忐忑,他想起了河湾地贵族共同的祖先“青手”加尔斯,那也是个神话里的巫师,能够展现种种奇迹,走过的一路花草芬芳。
假如他的仇敌莱雅拉·波顿也变得和攸伦,和加尔斯一样,那他的血海深仇,还如何报偿?
他一时出神,回过神来时,听到一阵家具响动的声音。
是哪里?
有人?!
骑士没有迟疑,拔出腰间长剑,凝神细听…
那!
眼前是一扇巨大而阴沉的黑色木门,举足一踢,砰!未锁的门扉立刻被踹开。
这是一件宽敞的卧室,薄尘覆盖着梳妆台和大床,里头的装饰来自五湖四海,只是一眼,洛拉斯就判断出这些是劫掠所得,仪地风格的丝绸帘幕上,还有浅淡的褐色痕迹,疑似陈血。
就高庭玫瑰的标准来看,毫无美感。
不过就洛拉斯所知的,铁民的水准来看,这大概是铁国王的卧室。
“有人在吗?”他左右观望,关下面甲,双手持剑身前,慢慢走进。
咚,咚,咚,铁靴踏地。
窗外是天边太阳落海,夜幕临近,一丝光线挣扎在地平线的尽头。
他有些紧张。
“百花骑士”之名在七国无人不晓,作为出色战士和勇敢骑士的声望甚至比其美貌更扬四海,身上那件包含了无数花卉的白瓷釉甲胄更是被吟游诗人传唱。
然而,那是在骑枪比武中,在骑枪比试里,有人甚至说洛拉斯比另一位著名的提利尔骑士“长刺”里奥更厉害,那个里奥是传奇骑士“高个”邓肯年代的人物,能和“狂笑风暴”一较长短。
实际上,洛拉斯虽能熟练使用长剑、战斧和钉头锤,其武器技艺却比不上他哥哥“勇武的”加兰,更别说这座派克城因为攸伦而无比诡谲,到处都是反常的痕迹,让人心生对自己技巧的不自信。
因此,紧张油然而生。无往不利的“百花”此刻心中甚至有些慌张,不过很快,他眼神一狠,将这份怯懦压到心底。
他可是提利尔的骄傲,自尊心强得堪比真龙。
“是谁在那?”
他绝对不认为自己是幻听,这里有东西!
或许是老鼠?他会查出来的。
“战斗结束了,”洛拉斯用剑掀起床铺,什么都没有,“你们输了,出来吧。”
“你很敏锐。”
低似虫飞,细如蚊鸣,声音响起在“百花骑士”的耳畔。
“谁!?”
“我是攸伦·葛雷乔伊,提利尔小伙子。”
什么!?
攸伦·葛雷乔伊?鸦眼?!那不是被——
“不,不,不,我没死,千钧一发,玫瑰骑士,我逃出来了。”
“那你该速速领死,我是不是得感谢你,给了我这份荣誉?”洛拉斯摆出防御的姿势,他听不出攸伦的声音来自哪,又是该死的魔法!
“我不打算给你这份荣誉,我打算给你更大的荣誉,例如,成为七国的国王?”
“我是一名骑士,”洛拉斯目光锐利,“别想挑拨离间!”
“奇怪,你看起来需要力量,心怀不得志…我知道了!你有仇人,告诉我你仇人的名字,啊,不用,我该说,不论你的仇人是谁——”
“闭嘴!去和你的风暴神说道!”
空寂的房间,洛拉斯原本不太喜欢海塔尔家族,即便他母亲是这个姓氏。
可是,现在他希望那帮在城堡中到处游走的海塔尔,快点出现!一个人,面对这样的场景,有些难挨。
“啊,不过我看你的表情就能看出来,年轻的花花儿,你的敌人实力强大,不是你能够用你的小剑对付的。”
是啊,莱雅拉·波顿,洛恩王国的红王,岂能是一个骑士的敌人?她能直接将他碾碎,用她苍白修长的手指,轻轻一按。
不!这是攸伦·葛雷乔伊,劫掠盾牌列岛和旧镇的铁群岛之主,不能听他胡说八道。
洛拉斯继续分辨音源,待要开口回击攸伦时——
攸伦又开口了,话语的内容,竟然让坚定的“百花骑士”不由住嘴:
“你知道吗?我有很多巫师朋友,预言师,森林女巫,火术士,云空法师,他们告诉了我一些秘密,关于蓝礼,我记得,你曾经是蓝礼的彩虹铁卫,对吗?还有你的祖母‘荆棘女王’,她年轻时美极了,我看到她年轻时的景象,忍不住抱了个河湾美人来一发——”
“说重点!”
“还有加兰,你的死鬼哥哥,他们死的好惨。”
哪壶不开提哪壶,洛拉斯不禁咆哮:“重点!!!”
“好,真是没耐心的莽花,刺还挺利,”
攸伦话里话外,充满了戏玩“百花骑士”的意味。
即便这个攸伦可想而知地境况不好,已经山穷水尽。
“重点就是,你的祖母和兄弟死于野火,而野火,是一个佣兵和几个火术士埋下的——”
“这个我听说了。”美人洛拉斯语气很差。
“那你要不要知道,是谁指使的?”
“是谁!?”
“哈!据我所知,虽然我看不到那个罪魁祸首,因为她是个巫师…”
“她?!”
“没错,她用影子杀了蓝礼,用野火杀了你的祖母和兄弟,可惜了‘生生不息’的提利尔,园丁家族的后裔,论手段你们不输于任何家族,却被魔法玩弄得丢了性命。
她就是,莱雅拉·波顿,那年君临的财政大臣,蓝礼之死最大的获益者,以及,洛恩王国的红王。”
提利尔家的第三子因此呼吸变得急促,他当然知道莱雅拉是他的仇人。
可是蓝礼,蓝礼!!!
蓝礼,是洛拉斯生命中的太阳。
“怎么样,面对一个女巫,还是个国王,你,要不要一些魔法作为帮助,洛拉斯?”
洛拉斯愣住了,这个人可不可信?!
大难不死的攸伦,继续诱惑:“我恰好也需要一位骁勇的战士,而你,需要我。”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选择题。
攸伦·葛雷乔伊给河湾带来灾难,此人阴险狡诈决不可信。
可是他,已经走到了自己人生的尽头,而莱雅拉,洛拉斯的敌人,却如日中天。
那么,“百花骑士”会作何选择?毫无疑问。
攸伦心显得意,憎恨让他暗暗发誓,莱雅拉,等着我,我会报复一切,将你蹂躏至死!
与此同时,派克岛,距离派克城十五里格的山中。
阳光越加稀疏,光秃秃的灌木和树干如此单调无力,就和派克岛本身一样,乏善可陈。
远处一头山羊惊起跑走,我还有吉蒙德、沙文以及何索,正在高低不平的怪石和山崖之间跋涉。
“这里是伊斯格蕊丘陵,”
吉蒙德·波特利还有心思介绍景物,想想他来的时候,前后卫士拥簇,一觐封君,如今却只剩两个卫兵,其中一个还心怀不轨,这家伙,倒是足够淡定。
“当初赫伦家族曾经在这里召集封臣,向河间进军。”
伊斯格蕊这个名字我还挺耳熟,前世原著里阿莎曾经在谎骗席恩时用过。
莫波的眸子看了几眼跟随在后的两个卫兵,何索表情安然,沙文倒是有些紧张,似乎是怕吉蒙德找他算账。
这个胆小鬼,哪像是会刺杀的人?
“河湾人很快就会追上我们,”我提醒,“他们不会放弃的。”
“这里不远处是葛雷乔伊家族分支的碉楼,我们可以获得庇护。”吉蒙德开口,“我估计,河湾这样大规模的舰队,君王港一定沦陷了。”
那还用说?君王港可是重要性仅次于派克城的据点,在这穷僻的派克岛里。
我继续前进,尸鬼的步伐很快,他们不顾疲惫,咬牙跟上。
夜色降临,我们却不敢打起火把,不过,却有火光照明。
这不是好事,毕竟,火光,会给追兵提供信号。
果然——
“这个火盆有什么用?”何索问。
我估计何索也发现,带着一个火盆跑路不现实。
“这是拉赫洛的宝贝,你是个老水手,应该能从雕纹上看出来,”我心下计较,确实没法带着这样一个明亮的火盆,我们在流亡,在摆脱身后可能有的骑兵,“你们知道这附近有什么洞穴之类的吗?我们先把这个火盆藏起来,然后再继续赶去那个葛雷乔伊家族的碉堡。”
话说回来,河湾人是坐船来的,虽然我们进入山地以后弃马而走,他们却也无法轻易追上,毕竟,运马登陆派克城附近很难,骏马走山路更难,在黑灯瞎火里爬山是难上加难。
我抱着这样的念头走在前面。
突然!
尸鬼莫波站住脚步。
呆滞原地好一半天,都没挪足。
“红王?”身后的吉蒙德伯爵试探着问。
“我…”我只来得及发出一句话——
“把我藏起来,快,马上,现在!”
“你的魔法,额,这个人偶,出问题了?”
“快!!!”
就在这一瞬间,树影和火光中,莫波倒向石地褐土,头盔脱落,大小包裹碰上地面,龙之号角和锁甲擦出声响,惊起蚁虫四蹿,就连瓦雷利亚钢剑,也遗落一旁。
他失去了一切动静,重新变成死尸一具,三个铁民看着这一幕,惊疑不定。
发生什么事儿了,红王呢?难道——
距离派克岛一万个里格远的安达斯山脉,潘托斯以北,诺佛斯以西,布拉佛斯以南。
在几千年前,“丘陵之王”胡戈在这里建立起他的国度,他统御的安达尔人自安达斯群山之中见到了七芒星的天启,传说天父自夜穹中摘下七颗星星做成王冠,为那位第一位王者胡戈加冕,更亲自册封前位爵爷,自此安达尔人信奉七神,将安达斯山视为遥远的圣地。
他们更由这里跨海而去,屠戮先民,征服七国,才有了现在的维斯特洛。例如艾林家族的先祖,其血脉,就可追溯至这片土壤。
如今,当年安达尔人的遗迹无处可寻,大都毁于与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战事,只留下焦黑的遗迹,寒风已至,山谷和山川间却是车来马往,自从布拉佛斯的港口封冻以后,原本只是通向诺佛斯的山中商路,变得比往日繁忙了万分。
就连我,也坐在轮宫之中,沿着海边山崖上的道路,前往秘之城,而没有乘船北上。
我看着远方的雪景,估计夏季时,这里的森林一如青色的地毯,在冬季里,却被染成洁白,因风刮过而颤出阵阵雪雾,那雪花飞扬茫茫,精神抖擞得像是夏日的蒲公英花田。
我想起了这个季节的鹰巢城,按理来说,安达斯山和谷地很像,甚至不知道,艾林家族的祖先,是否是因为发现谷地的景致和安达斯山相差无二,所以,才选择那里,作为世代繁衍的家园?
不,那个时候,艾林先祖“雄鹰骑士”已经是安达尔人在七国的第二代子女了。
问题是,谷地虽然寒冷,却并没有这样的鹅毛大雪,为什么安达斯山却和北境冬日的风光无二?
这雪,很蹊跷。
“派席尔师傅去世前,请求把骨灰送回君临。”
我放下窗帘,面对正在给我检查身体的泰巴德学士,他脖颈上的五彩金属链条因为马车的晃动而摇摆,发出轻轻的叮当声,在温暖小炉的火光下十色斑斓。
没错,检查身体。
当尸鬼莫波登上派克岛的时候,我现在包裹着层层羊毛毯、毛皮的身子已经显怀到了走路都艰难的地步。
肚子里有两个娃娃,大得吓人,全身的浮肿和脸上长出的痘痘更是让我没法见人,都说怀孕是对女人外形的摧残,我算是体会到了那两个捣蛋鬼让我付出了什么代价。
我还想骑马来着,可是现在身体已经不容许了,脸也不行,只希望生育过后,快点恢复自己的体态。真是又疲惫,又难看。
算是知道了为什么会有母爱这回事,历经千辛万苦生下了孩子,真的是磕到碰到都心疼。
诡异地,今天精神却不错?肚子里的小家伙精神也很好,在踢来动去。
“照他的遗愿办吧,”我下意识地抚摸腹部,吩咐道,“交给玛格丽去做,反正她出使河湾,正巧可以顺路完成,”一件小事而已,“关于备战?”
“阿莎大人还没有消息,估计她的军队已经抵达了女泉镇,哦,不,是新泉镇,而如您得到的消息,河间、西境和北境的使者已经在潘托斯等待。”
潘托斯如今约等于是我的领地,瓦兰提斯的舰队走过三女儿城邦泰洛西、密尔和里斯之后,那片争议之地连带着石阶列岛也已经向我效忠,至少名义上,洛恩王国,如今乃是自由城邦统一的国家了。
现在,自瓦兰提斯而来的船只挤满了潘托斯的港口,征召的陆军,包括虎袍兵和过去的几大军团及民兵也在不断沿着洛恩河,向潘托斯集中。
幸运的是,不需要提前调集物资,潘托斯有足够的粮食,这就给我的后勤保障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去筹措一切。
我想到这里,松了一口气,扯动脸颊笑了笑,抹掉额头上的汗珠。
一切都很好,撒拉,继承我妈妈名字的女儿,妈妈会给你一个世界上从未出现过的礼物——帝国。
“您要不睡一会儿?”泰巴德关心地问候。
“不了,我今天心情不错,我们继续。”
“荣光,”轮宫的门开出一条细缝,贝里·莫斯伯爵的脸浮现,冷风吹入,泰巴德立刻挡在我面前,拦住寒气,“哦,抱歉,额,那个疯主教要见您。”
贝里·莫斯虽然是军队的统帅,有更重要的任务在身,可是因为怀孕而日渐笨拙的我,却把他调到身边,或许是因为孕中太过缺乏安全感的缘故吧,毕竟,我本体如今的状态恐怕没什么反抗能力,哪怕是一个小孩,都能轻易杀死我。
所以,我需要亲信。
“他找我干什么?”我不由扬起一边眉毛,“又要搞宗教迫害了?”
“这个——”
“把他叫来,就在门口别进来了,”那个疯主教就是过去的疯修士,我觉得他不是很在意卫生,还是别靠近孕妇了,“泰巴德师傅,谢谢。”
“荣光!!!三女神之剑,七神之枪,受祝福的君主,虔敬之王!”
神经质的声音响起,尖锐得像是指甲刮过地板,让我头皮发麻,我眼前几乎立刻就浮现出了那个给自己戴着镣铐和项圈的中年男人,这么多年下来,他依旧异常虔诚,近乎狂热。
真让人挺反感,非常非常反感。
没纠正他那个“七神之枪”的说法,应该是“旧神之枪”才对,我径直问道:“有什么事吗?废话少说,兄弟。”
“当然,当然,抱歉,我太过激动了,”你不是永远那么激动吗?“是这样的,荣光,这里是七神圣地,天父为君主加冕的群岭,”他投其所好,“或许您可以在这里举行一个仪式,更体现您受七神感召的王者风范!”
就是说,如同前世西欧的国王去罗马见教宗,以及东方的皇帝去泰山封禅那样,玩点君权神授,受命于天的把戏?
这倒是不坏的主意,尤其是在大军即将出征的时候,可是,我这身体哪能允许?
我正待回绝,疯主教已经继续:“那帮教会的人说我们是异端,您向七国发起的圣战正是时候!既然无法用道理来劝服彼等无知之辈,那火与剑正好合适!我知道您身体没法吹风淋雪,我们可以在这里驻留到生育之后,我听‘红手’们说,预产期就是这两周啦!”
真他妈多话。
“红手”自然是来自于布拉佛斯“红手之院”的医师们,他们的手永远沾着鲜血,故而得名。
但是,我的预产期难道不是机密,能随口到处说!?
大概是看我面色不愉,泰巴德学士立刻开口,语气又急又快,似乎是生怕我下一秒就砍掉那帮医生的脑袋:“我们需要为您的生产做准备,因此这些日子一直在收集相应的材料,抱歉,荣光,有些事只有说明重要性才能避免懈怠。”
而公主或王子的诞生,当然是极端重要的。
好吧,这个解释暂时能接受。
虽然红王的权威不容侵犯,秘密不可由人到处去讲,不过孩儿才是最重要的。
我算是接受了这个说法。
“可以考虑,但是安达斯山不是孕妇能长期驻留的地方,我不能这么冒险。”
我相信以一个恐怖堡的女儿,北境强悍姑娘的身体,不怕在怀孕时遇到山中风雪,可是,为了下一代考虑,还是保守一点好。
腹部有些阵痛。
我呼出一口气,闭上眼睛,继续抚摸自己的肚皮,“总之,看这小家伙运气吧,如果运气好,在这个圣地给她施洗,也不是不行。”
我之前托词说问过巫魔女,例如我们的小妖婆贝乐丝,因此自己早就知道会是个公主,提前了解了孩子性别。
有些痛。
“荣光,之前您已经见红,鲜血和体液混杂在一起,依照学城的研究,这是分娩的先兆,”泰巴德学士补充,“还有坠胀和宫缩,依照我们的研究——”
我正要回话,却全身抖了一下。
嘴唇蠕动着。
疼!!!
大腿下意识地绷紧,双手抱上自己的肚子,“疼!泰巴德,泰巴德,痛!!!”
“这,这是…停车!停车!!!医生,快去找红手,那个女的,快!!!”
要生了,居然要生了。
“啊…”短促的一声痛吟,却是痛感轻松了一点点,让我得以快速的喘息。
然后骤然加剧!
“啊!!!”
“快!!!”
马车停下,“全军停下,无垢者,无垢者!竖立盾牌!全军戒备!!!”
一个穿着褐裙和毛皮毡子的女人几乎是扑了进来。
时候到了,或许是莱雅拉最重要的时刻之一,我急促地吐息着,闭上自己的眼睛。
出世吧,出世吧,挺过去就好了!
……
“用力,用力!!!”
“她,她在流血。”
人来人往,我露出一个倔强的微笑。
已经过了很久,我甚至已经感觉不到肌肉酸痛,也感觉不到血管破裂,下半身早已一片泥泞,其中,就有血。
我知道,这是难产。
机关算尽,让尸鬼远赴谷地,来避免遭遇血床,没想到…
即便是没有了死灵师失去尸鬼的反噬,血床依旧来临。
“我母亲生我的时候,没有助产士,没有学士,更没有无面者和冰霜,谁知道是哪个恩客或者莽夫帮她接的生?”
或许是个醉醺醺的老女巫?
或许就像是给猎狼犬接生一样,让马倌、训犬人、猎人帮的忙。
妈妈,你当年生我的时候,是什么个模样?
“别说话了,我的主人,你在流血,在流血!”
是啊,流血,指不定还会感染,感染而死。
“冷静!拿点热水来,凿冰取水,快去!烧热!”
这时候会有保大保小这种问题吗?保小吧。
“还有布,芦苇,或者木头杆子,随便什么!”
不是说准备好了吗?
人类啊,真是让人不省心的孩子,这会儿才发现还有东西被准备齐,还要就地取材。
此刻,我的感觉,我的感觉就像是肚子里被塞进了一团荆棘,或者石头,或者长剑和矛尖,再或者一千根针,我感觉我回到了那年夏天,我被敲死在波顿的森林里那天,如此无助,如此害怕。
“您是个坚强的女人,所有的骑士和臣仆都以你为傲!”这是贝里·莫斯的声音。
“为傲?”我疼得全身无力,却止不住露出微笑,“因为我特别残酷无情?”
贝里·莫斯,曾经向我求爱的骑士,被我拒绝的骑士,却是在我生产时,保护我的骑士。
真对不起他,那就…
用力,用力!
用力…
“国王啊!!!”我感觉到有人含着哭腔拉住了我的手。
居然有人会担心我?不,他们担心的不是莱雅拉,他们担心红王,担心一尸两命。
“水来了!”
我闭上双眼,我感觉到了,我感觉到和我一样不甘的生命,正在挣扎!
“要生了,要生了!你要生了,不要泄气,努力,我的国王,全世界都在看着你,为你加油,诸神在保佑你!!!”
诸神不保佑我,我保佑我自己,偏偏,难产,血床,这靠不了我自己。
一片忙乱中,我似乎听到有人在啜泣,似乎又没有。
如果我难产而死,在场的人里一定会有人被愤怒的士兵和骑士杀死为我陪葬,可是我顾不上这些了。
大脑几乎无法思考,下半身的拼搏和挣扎吸去了我所有的注意力。此刻方知什么叫众生平等,因为分娩,浴血死在床上的红王,和遭遇同样命运的奴隶或者农妇,没有什么不同。
紧抓羊毛的手指因为用力而发白,不断颤抖,像是要把毡毯抓去一块。
这痛楚。
这痛楚,这血水,这艰难的诞生。在我精疲力竭的同时,胡思乱想如波涛般起起伏伏。
是不是对我此生造成数以万计死伤的报应?
是不是无数汉子,因我的命令而征战,不见妻子儿女,甚至连配偶难产而死都不在身边而起的报应?
这个世界如此残忍,我的人生一片黑暗,我从来就没考虑过身为君主要宽待自己的军民,因为仁慈根本就毫无意义,一如《诸王论》所言。
可是,当残忍,当这样千万倍的痛苦降临我的头上,作为我令人恐惧,时而钦羡的一生最后的答案时,我甚至差一点没法坚持,哪怕是恐怖堡的童年也比不上现在的苦难,如果有机会去反悔,我绝对不会愿意淌这趟血水。
“我看到了!”呼喊声响起,“是王储的头,加油,女王,继续,继续,马上就要出来了,她就在门口,快要跨入人生啦!”
人生…
她是个公主,是撒拉·格林菲尔·波顿,她是个女人,是我的女儿,我此刻遭受的煎熬,她他日是不是也要挨上一遍?
我的双手抓得更紧了。
“啊!呵,呵,”我胸脯起伏,“我要歇一下,就歇一下。”
“不,就快了,诸神在看,在赐福,女王,他们正在亲吻你的孩子!”
哈哈,这声音,疯修士,他没滚蛋吗?
“啊!!!!!!!!”我发出一声呐喊,几乎叫破了音。
“贝里爵士,敌袭!!!”
敌袭?
敌袭?这时候?
惨叫声响起,我却没空去管,下身的痛苦吸取了我所有的意识,甚至连尸鬼莫波都顾不得,连铁群岛并不安稳的局势,也无法去在乎。
我听到有人出了轮宫,“红王万岁!!!”
外面是金铁交鸣,那是剑和剑的交击,还有马匹在雪上的奔跑嘶吼,弓箭入肉,斧头砸上盾牌,无数生命在一片一片消失。
“月女保佑!”有助产的女医师颤抖地叫。
“快生,这是女王,别管外面!”
即便很痛很难受,我依旧差点笑了出来,叫医师快生有什么意义,生孩子的不是我吗?
碰!!!
冷风吹了进来,不禁让我打了个寒颤,“关上门,是哪个——”
声音哑然而止。
有人进来了。
是谁?
是不是想要我的命的人?
我竭尽全力,手指想要去摸武器,可是痛苦却让我无力可施。
无计可施。
此刻是不是我的死期?
我是不是该为了刚生下的婴儿,去乞求饶她一命?
我红王莱雅拉一辈子从来都没求过人,难道在死前要破一回例,为了孩子?
模糊的视线里出现了银色的头发,我只能辨别清是银发,别的什么都看不清楚。
“呜哇!!!”
哭喊响起。
“生,生出来啦!生出来啦!您生啦!”泰巴德学士高兴地大喊,浑然像是他的孩子似的,甚至没顾忌进来的人,“快,快关上门,别让她着凉!”
我似乎感觉到来人在迟疑,然而,最终,却关上了门,把汗水、热血和各色气味密闭在轮宫里。
我闭上眼睛,听着外头响起惊讶的大叫,“叛徒”这个词,以及骤然更加剧烈的打杀声,随后开始慢慢沉寂。
力气在慢慢回到我的身上,很慢,很轻,一丝一丝,像是缓缓走在街上的百岁老人,只能小步小步地挪,多大的事儿,也一点都不急。
我意识到,情况在好转。我活下来了,虽然很慢,虽然我已经流尽了此生能流的所有血液。
“亚里安大人刚刚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声音告诉我,似乎在诉说一个了不起的秘密。
他?
他为什么会出现?
来杀我,还是看自己的孩子一眼?
我现在没有半点藏住心事的心机,嘴角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容,是啊,他要来杀我,一直没有机会,他的内应会告诉他我的行踪,无疑,安达斯山脉是个绝好的地方。
结果,亚里安·青枝自然会把握最好的机会,在我分娩时,所有人都在围着我转,人们心不在焉,这自然是个很不错的时机。
结果,我分娩时,分娩的也是他的孩子。
等等。
我突然想起,分娩这事儿好像还没完。
“还有一个呢?”我问,嘴唇发白,失血过多,“我还有一个孩子。”
“只有一个,荣光。”我没看清是谁,将一个襁褓放到我身边。
丑丑的,一只脏兮兮的小蛤蟆,一身褶皱。
刚生下来的模样,真是难看极了。
她闭着眼,手脚不时动一下。
我下意识地伸出手,轻柔地掰开她握紧的小手指,一个红色的胎记被握在手心。
不是眼睛,现在还不是,只是胎记。
胎记?
我不由得笑了,这是前世的铁木真吗?“手握凝血如赤石”。
“不对,”我喃喃道,“我有两个孩子,不止一个。”
“只有一些碎渣,那个…您的孩子,我是说未来的公主,把她的血胞之亲,给吃掉了。”
我笑意更盛,更温柔,又发出无奈的叹息。
这孩子哪,真是不省心。
还没出世,就成了“弑亲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