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刺客与宫主(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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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在山边露出一角时,晨光熹微,桃花依旧开得纷纷扬扬的。
永远的人间芳菲四月天,真好。仿佛这样就可以骗自己,时间不会再流动,记忆不会衰老,一切都亘古永存长留。
杨榆理了理衣襟,上面落了一瓣桃花,沾了一夜凝结的露水,湿漉漉的。
不知道坐了多久,腿都麻了。站起身,他看着远处的景色——朝阳似火、映衬得桃花一簇簇地像彩霞一样绚烂,在远处是天山山巅常年不化的冰,纯洁晶莹。在这春与冬共同存在的地方,一切美得如此不可思议。
这样的景色,大概很快就看不到了吧?苏邑什么时候能把思绪理完呢?什么时候会送他离开?
“杨公子。”
身后忽然响起一声清冽的嗓音,杨榆一惊,扭头看去,只见门外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名面如冠玉的少年,少年坐在轮椅上,双手交叉合在腹间,神情宁静安详。
轮椅在院子中央停住,从后面走出一道娇小的身影,正是先前曾三番两次见到过的小女娃娃。女娃在少年身边立定,替少年把腿上的毛毯又裹紧了一点。
“她叫钟秀,我以前姓宋,现在没有名字,怎么称呼随你喜欢。”少年轻柔地笑了,眼神清澈平静,却带着阅尽世事的通透和沧桑,“我是宫主的师侄。”
杨榆安静地看着他,等着他接下来的话。果然,在停顿了片刻后,少年轻轻笑着,慢慢道:“我喜欢师叔。”
杨榆笑了:“所以呢?”
“所以我要你离开这里。其实最一劳永逸的方法是杀了你,但师叔喜欢你,我看得出来他喜欢你,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认识的你,但他从一醒来就在找你,”少年用平静淡然的嗓音说着令人毛骨悚然的话,甚至带着恬淡的笑,仿佛在说一个无关风月的寻常故事,“我不会做让师叔讨厌的事,但我也不会做让我自己讨厌的事,你留在缥缈宫便是最令我讨厌的事,所以我要你离开。”
杨榆淡淡道:“你不用急,也许很快你师叔就会亲自送我离开了。”
“我不会等,我最讨厌的事就是等,等一个结果。如果这个结果明明自己也可以做到,为什么不早一点完成?”少年微微一偏头,浅浅地露出一个笑,“你现在就离开,好不好?你如果再不离开,我也许真的会杀了你。”
反正迟早是要离开的,那么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何区别?
而既然迟早要离开,那么留在这里听的那个答案似乎也不是十分有必要的了。
所以微一思索后,杨榆直接点了头:“好。”
太阳完全升起时,杨榆已经在了天山脚下,途经一家野店,他走进去歇脚顺便吃饭,在桌边坐下后,抬眼看着坐在他对面的小女娃,颇有几分无奈:“你这次又要跟着我跟到什么时候?”
“公子让我跟着你,一直跟到你找了地方落脚、安定下来,再也不会回去或者被找到,我就会离开。”女孩儿坐得端端正正,一本正经地说。杨榆看着她,心中忽然一动,问道:“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七。”浅色的瞳孔里毫无波澜,就像在说一件毫不关自己的事,“我曾是苗疆人,母亲是毒圣杨一澜,从小她就用我试蛊,后来我身体就有些不正常了,永远地停在了四岁那年的模样。父亲本来是爱极了母亲的,但是也对母亲渐渐心寒,终于有一天,在没有人知道的时候,离开了。公子那时游历途经苗疆,被仇敌追杀身坠悬崖,我救了他,但他再也不能走路了,而我救他所换取的报酬就是带我离开。”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回过苗疆,再过了两年,就听说毒圣自杀了。我不知道最后那两年母亲是怎么度过的,那样自信和张扬的女子居然会到了用自杀这样的方式了结自己一生的地步。也许她终于幡然醒悟,但是回首时却发现已经没有人在等着她了。你看,人就是这样懦弱胆小的存在,当你知道有人爱着你时,你会肆无忌惮,可是当你知道你将孤老一生,剩下的路仿佛一下子就长得看不到尽头。但是我不同情她,有些人总要为了某些事付出代价,所有的路都不是白走的,不去爱别人,怎么可能奢望有个人永远爱着你、等着你?人心是会变的,变冷、变寒、变硬,变得可以放下当初执着的一切重新去追求新生活。”
女孩静静地说完了,又静静地问了一句:“所以,你真的打算就这样离开了吗?”
杨榆心口刺痛地厉害,他想说什么,却发现没有一句是真正想说的,最后只能沉默以对。女孩等了一会,又叹了口气:“很久以前我养过一只猫,黑的,和你那一只很像。我是在雪地里捡到它的,捡到它的时候它已经奄奄一息,后来把它带回去,渐渐的终于好了起来。从那以后黑猫就特别黏我,我却并没有怎么关心它,我以为它会一直这样黏下去,但有一天,等我发现的时候,它已经不见了。不知道是被山里的野兽叼走了,还是自己离开了。”
“我不明白,”杨榆终于开口了,“你费这么多口舌劝我不要离开,为的究竟是什么?”
“因为宫主不爱公子,我不想公子再这么无望而又自欺欺人地等下去。”
“你喜欢你家公子?”
女孩笑了起来,笑容中少见地带了一丝明媚:“这个重要吗?我永远也不会和他在一起,他会遇到真正好的人,而我时日已经不多了。”
这个世间,有多少人是可以顺心如意的?
不过都在三千红尘中苦苦挣扎,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放不下。
“我不走了。”杨榆手握了又松,最后像是终于想明白了什么,深深地舒了一口气,脸上的神情也变得轻松起来,“但是在回去之前,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
“我想请你挑断我的手筋,也许我不能一直陪他走下去,但至少这一世,我想安安静静地陪他走完。”
回到院子时,远远的就看到一道背影孤零零地站在院子紧闭的大门前,那个背影就那样站在那里,仿佛隔开了所有的温暖,一个人冰天雪地,孤苦无助。
杨榆心口一痛,只剩下了一个想法:幸好我回来了。
“苏邑!”
背影一僵,然后缓缓地、不可置信地回转过身,看向那个慢慢走来的人,脸上带着十二分的惊喜。轻声喃喃道:“我还以为你走了,我想和你说以前的事我都不追究,你杀我那是因为你还不认识我,都不是你的错,也不是我的错,我想和你说我还是喜欢你。但我今早来这里却发现你不在了,我很怕再也没机会和你说,我就又忘了。”
杨榆看着他的表情,想笑,却又笑不出来。他走过去,缓缓地伸展双臂抱住他,轻声道:“我不走了。”
“……真的,不走了?”
“嗯,这一世,让我陪着你,安安静静走完好不好?”
太阳在山边露出一角时,晨光熹微,桃花依旧开得纷纷扬扬的。
永远的人间芳菲四月天,真好。仿佛这样就可以骗自己,时间不会再流动,记忆不会衰老,一切都亘古永存长留。
杨榆理了理衣襟,上面落了一瓣桃花,沾了一夜凝结的露水,湿漉漉的。
不知道坐了多久,腿都麻了。站起身,他看着远处的景色——朝阳似火、映衬得桃花一簇簇地像彩霞一样绚烂,在远处是天山山巅常年不化的冰,纯洁晶莹。在这春与冬共同存在的地方,一切美得如此不可思议。
这样的景色,大概很快就看不到了吧?苏邑什么时候能把思绪理完呢?什么时候会送他离开?
“杨公子。”
身后忽然响起一声清冽的嗓音,杨榆一惊,扭头看去,只见门外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名面如冠玉的少年,少年坐在轮椅上,双手交叉合在腹间,神情宁静安详。
轮椅在院子中央停住,从后面走出一道娇小的身影,正是先前曾三番两次见到过的小女娃娃。女娃在少年身边立定,替少年把腿上的毛毯又裹紧了一点。
“她叫钟秀,我以前姓宋,现在没有名字,怎么称呼随你喜欢。”少年轻柔地笑了,眼神清澈平静,却带着阅尽世事的通透和沧桑,“我是宫主的师侄。”
杨榆安静地看着他,等着他接下来的话。果然,在停顿了片刻后,少年轻轻笑着,慢慢道:“我喜欢师叔。”
杨榆笑了:“所以呢?”
“所以我要你离开这里。其实最一劳永逸的方法是杀了你,但师叔喜欢你,我看得出来他喜欢你,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认识的你,但他从一醒来就在找你,”少年用平静淡然的嗓音说着令人毛骨悚然的话,甚至带着恬淡的笑,仿佛在说一个无关风月的寻常故事,“我不会做让师叔讨厌的事,但我也不会做让我自己讨厌的事,你留在缥缈宫便是最令我讨厌的事,所以我要你离开。”
杨榆淡淡道:“你不用急,也许很快你师叔就会亲自送我离开了。”
“我不会等,我最讨厌的事就是等,等一个结果。如果这个结果明明自己也可以做到,为什么不早一点完成?”少年微微一偏头,浅浅地露出一个笑,“你现在就离开,好不好?你如果再不离开,我也许真的会杀了你。”
反正迟早是要离开的,那么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何区别?
而既然迟早要离开,那么留在这里听的那个答案似乎也不是十分有必要的了。
所以微一思索后,杨榆直接点了头:“好。”
太阳完全升起时,杨榆已经在了天山脚下,途经一家野店,他走进去歇脚顺便吃饭,在桌边坐下后,抬眼看着坐在他对面的小女娃,颇有几分无奈:“你这次又要跟着我跟到什么时候?”
“公子让我跟着你,一直跟到你找了地方落脚、安定下来,再也不会回去或者被找到,我就会离开。”女孩儿坐得端端正正,一本正经地说。杨榆看着她,心中忽然一动,问道:“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七。”浅色的瞳孔里毫无波澜,就像在说一件毫不关自己的事,“我曾是苗疆人,母亲是毒圣杨一澜,从小她就用我试蛊,后来我身体就有些不正常了,永远地停在了四岁那年的模样。父亲本来是爱极了母亲的,但是也对母亲渐渐心寒,终于有一天,在没有人知道的时候,离开了。公子那时游历途经苗疆,被仇敌追杀身坠悬崖,我救了他,但他再也不能走路了,而我救他所换取的报酬就是带我离开。”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回过苗疆,再过了两年,就听说毒圣自杀了。我不知道最后那两年母亲是怎么度过的,那样自信和张扬的女子居然会到了用自杀这样的方式了结自己一生的地步。也许她终于幡然醒悟,但是回首时却发现已经没有人在等着她了。你看,人就是这样懦弱胆小的存在,当你知道有人爱着你时,你会肆无忌惮,可是当你知道你将孤老一生,剩下的路仿佛一下子就长得看不到尽头。但是我不同情她,有些人总要为了某些事付出代价,所有的路都不是白走的,不去爱别人,怎么可能奢望有个人永远爱着你、等着你?人心是会变的,变冷、变寒、变硬,变得可以放下当初执着的一切重新去追求新生活。”
女孩静静地说完了,又静静地问了一句:“所以,你真的打算就这样离开了吗?”
杨榆心口刺痛地厉害,他想说什么,却发现没有一句是真正想说的,最后只能沉默以对。女孩等了一会,又叹了口气:“很久以前我养过一只猫,黑的,和你那一只很像。我是在雪地里捡到它的,捡到它的时候它已经奄奄一息,后来把它带回去,渐渐的终于好了起来。从那以后黑猫就特别黏我,我却并没有怎么关心它,我以为它会一直这样黏下去,但有一天,等我发现的时候,它已经不见了。不知道是被山里的野兽叼走了,还是自己离开了。”
“我不明白,”杨榆终于开口了,“你费这么多口舌劝我不要离开,为的究竟是什么?”
“因为宫主不爱公子,我不想公子再这么无望而又自欺欺人地等下去。”
“你喜欢你家公子?”
女孩笑了起来,笑容中少见地带了一丝明媚:“这个重要吗?我永远也不会和他在一起,他会遇到真正好的人,而我时日已经不多了。”
这个世间,有多少人是可以顺心如意的?
不过都在三千红尘中苦苦挣扎,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放不下。
“我不走了。”杨榆手握了又松,最后像是终于想明白了什么,深深地舒了一口气,脸上的神情也变得轻松起来,“但是在回去之前,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
“我想请你挑断我的手筋,也许我不能一直陪他走下去,但至少这一世,我想安安静静地陪他走完。”
回到院子时,远远的就看到一道背影孤零零地站在院子紧闭的大门前,那个背影就那样站在那里,仿佛隔开了所有的温暖,一个人冰天雪地,孤苦无助。
杨榆心口一痛,只剩下了一个想法:幸好我回来了。
“苏邑!”
背影一僵,然后缓缓地、不可置信地回转过身,看向那个慢慢走来的人,脸上带着十二分的惊喜。轻声喃喃道:“我还以为你走了,我想和你说以前的事我都不追究,你杀我那是因为你还不认识我,都不是你的错,也不是我的错,我想和你说我还是喜欢你。但我今早来这里却发现你不在了,我很怕再也没机会和你说,我就又忘了。”
杨榆看着他的表情,想笑,却又笑不出来。他走过去,缓缓地伸展双臂抱住他,轻声道:“我不走了。”
“……真的,不走了?”
“嗯,这一世,让我陪着你,安安静静走完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