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章 儿子结婚母亲悄悄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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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一轮红日从地平线上冉冉升起,射出万道霞光,让整个大地都苏醒了。
一群喜雀落林上的枝头,叽叽喳喳地在唱着歌。
前面一辆北京吉普车在前开路,后面一辆黑的轿车,紧随其后,向村里飞奔而来,村里的人们早早在路的两旁等候。
一时间,锣鼓声、鞭炮声、唢呐声、欢笑声汇成了一支美妙的乐曲,震动着整个小村子,震撼着每个人的心“……”
花炮从两里地就开始响起,这个阵势,这场面,这势闹比欢迎外国来宾,还要执闹。
这是当地的人们自发行动,这一切都归于王丽苹在这带对们人的好,是她的到来,给了这里的人们的幸福,人们没有忘记,这么多年来,她送了多少礼,给了多少恩惠,就是她自己也记不清楚。
迎宾的队伍,直接将两辆车迎到了本镇上最大的酒店,车缓缓停下,人们这围了上来,争先恐后要看新娘。
今天新娘不是往日里的方红,漂亮新娘在帅气的新牵扶下,缓缓的拉着长裙下车,纯白的裙摆被裁制成无数皱褶的裙子。
一层轻纱柔柔的给褶皱裙上蒙上一层薄雾。袖口参差不齐的蕾丝花边更显柔美。
长桃身材,胸一朵红花,红花下有两个金字,新娘。优雅、温婉、可爱活泼、清纯,美丽魅力,you惑迷人,大气显优雅气质。
细心读者,还记得方红在胖小姨子商场当迎宾的日子吧,同她一起住的妹妹都认不出是当初的方红——红莠姐姐了。
这个婚礼也是一次大的聚会,可以说是本村历史以来空前的聚会在一起,镇上所有大一点的酒店全部占用,还是有十多桌,不得不临时拉起桌子。
这也是王丽苹,高红英,胖小姨子,潘启贵,潘启海这个小说主角登场第一次大聚会,多少年的盍盍碰碰,多少年恩恩怨怨。第一次走到一起。
王丽苹在高兴之余,最为遗憾的就恒亮没有来,这难道就只能成为她梦中的情人,远永就不能在一起相依相伴。
今晚,王丽苹慎重的将带在身上的多年的金笔,这支金自从她开创这份事业以来她都是与她形影不离。
这回她要将这重任交与红莠,没有人能知道这一支金笔传递有什么重大意义,但然有,这个人就是潘炜炜,潘炜炜就是靠这金笔来稳定这场变动的婚姻。
她不知道王丽苹这么一交,她会不会再一次改变命运,是向好的方向,还是向坏的方向。
王丽苹交给红莠的金笔的一瞬间,眼里泪水在眶里打了一个转,仰面朝天,让快要流出的泪水,倒流回去,这一招是向谁学的,她并没有向谁学,她在痛苦的时候,常常是这么做。
想一想,一个女人带一个孩子,坚守了这么多年,没有苦,没有泪,没有心酸,没有痛是不可能的事情,她凭着一种坚强,凭着一股韧劲,凭着一种不服输的精神。
她现什么也不缺,她缺的就是没有互相交流情感的人,她想倾诉,她满腹的要对你说。
她有泪的时候,她只得看看天,她有苦的时候,也只得看看天,他有痛的时候,还是看看天。看天成了她一种精神的寄托,成了她膜拜的是一种信仰。
她知道,天是会知道她感受,知道她苦与痛,只天能给她的温暧,给她的爱。
她将金笔交给红莠,红莠自然明白,这个礼物不是一般礼物,有什么神奇,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你能用得好与坏,都是靠你的造化。
这个金笔在高红英手上时,可高红英遭到了不幸,而在王丽苹手上恰恰相反,一路上升。
王丽苹不仅自己好,还挽回了潘炜炜的爱情,可是到了红莠手有什么反应呢?谁也不知道,特别是炜炜心里不踏实,因为炜炜也知道这两支笔是有感应的。
可是换了一人,是不是还有这个感应呢?炜炜喜欢红莠不假,这回她与她喜欢志豪结了婚,她心还是有些酸酸的感觉,人不是知道为什么是这样。
是不是人们说的,我喜欢的眼睛,我又喜欢另一个的歌声,我还喜欢她的一双脚和修长的腿。也许人们在追求完全的路道,就是因有不完美,人们才会不断地去追求完美。
王丽苹将仪式弄结束了,一个人就独开着车,去了她小时候恒亮救她起来的地方。
独自开车要一个多小时,她不知道她到底要干什么,她非得这么做心才好受些。
当她的车开到的时候,时间到了下半夜,她一点不害怕,她站在河岸边,听着风吹芦苇沙沙的声音。河水在朦胧的月色的辉映下泛起涟漪。
她在车上的坐垫拿了下来,铺在河埂上,坐了下,想着当初那少年是如何救起她的。
怎么就那巧,巧到不差一分一秒,这是老天派来的,又为如何将她们分开,这中间到底出了什么,三十多年过去,这件事她清清楚,一点也不模糊,这又是为什么。
在这刻,王丽苹比以往更回想他了,因为儿子结了婚,她的事也将完成,她也该有自己的生活,她也是凡人,她不能这么孤独的终老,人的事业重要,人的情感更重要。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情感,不能想像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感情解释:1对外界刺激的比较强烈的心理反应、动作流露。2对人或事物关切、喜爱的心情:联络感情。
人真的是为情而生,为爱而死的一种高级动物。
是这里遇见到了他,是这里是他给了她重生,是这里她开始对天空有了向往“......”
她天看看天,眼角的泪,怎么也回不去了,顺着眼角向两旁向下流,一直流到自己的脖上。
她想哭,想大哭,这是她从没有过的想法,她不知道自己是谁了,这个世界都不存在。
她两手紧紧的抱住了膝盖,头埋在两手的臂弯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去了。
原本到天快亮的时候,是最冷的时候,王丽苹没有感到冷,反而睡得更香,她感到全身暧暧的。她今天来到这里,抛下了所有的亲戚朋友,甚至是自己的亲生父母。
只有儿子潘志豪知道,母亲一定是到一个重要的地方去了,她的车开去了,她也该找她的幸福,有些幸福是父母给不了的,儿子女儿也是给不了的。
潘志豪说:“各位长辈,各位兄弟姐妹,各位亲戚朋友,我母样临时有事,她不得不离开,敬请各位谅解,我在这里鞠躬。”
有些找不到王丽苹,听潘志豪这么一说,就不用找了,你说怪不怪,儿子大喜的日子,王丽苹突然离开,好多人不可思议。
天大的事也不要今天去办呀,没有人能够理解,猜不出王丽苹有多大的事,比儿子结婚的还大吗?
也有的说,王丽苹就是一个传奇,一个奇人,奇女子。
天快亮了,她站起身,伸了一下懒腰,上肢向上提,身体向后,连续这样运动了四五次,感身体拉开了,身体很舒服的。她打开车门,上了车。
上车后,她并没有发动的意思。
她想着昨夜,还是天要亮时做了梦,有一俊男站在好的身后,给他披了一件衣服,她很要睡,就没有问津,可是这俊男一直站在她的身后。
后来,她真的睡了,感到俊男就坐在她的身边,一句话也不说,就这样默默地看着她,在旁边守候着她,她感到全身温洋洋地,从未有过的舒服。
她感到这俊男就是当年的英俊少年,就是救过她,帮助过她学习的小老师。可是她为什么不抬起头来看看他,问问他现过得怎么样了。
她怕,她怕,她这么一问,他就不见了,她想就这么一直一直不醒是多好哟。
她满意的发动了车子,一个多小时,又回到了茶叶有限公司。和自己的儿子儿媳,还父母在一起吃早点。
一家人在一起其乐融融。
吃过饭以后,母亲还是叫了女儿到房间去了。
母亲问:“昨夜什么事这么急?”
“没什么事,只是见一位老朋友。”
“老朋友不能带回家里吗?这是儿子大喜的日子,也是一个好彩头。”
“呵呵,他不来,我没有办法。”
“你见到没有?”
“见到了。”
“哦,要找个男朋友了,儿子都结婚了。”
“妈,这事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事。”
“好,好妈不说了。”
母亲不只是一次对她提个这事,都是耳旁风,女儿有本事,做娘何尝不知呢?这事她帮不上忙,说多了也没有意思,由她自己吧。看到女儿高兴的样子,一准有好事。
-本章完结-
清晨,一轮红日从地平线上冉冉升起,射出万道霞光,让整个大地都苏醒了。
一群喜雀落林上的枝头,叽叽喳喳地在唱着歌。
前面一辆北京吉普车在前开路,后面一辆黑的轿车,紧随其后,向村里飞奔而来,村里的人们早早在路的两旁等候。
一时间,锣鼓声、鞭炮声、唢呐声、欢笑声汇成了一支美妙的乐曲,震动着整个小村子,震撼着每个人的心“……”
花炮从两里地就开始响起,这个阵势,这场面,这势闹比欢迎外国来宾,还要执闹。
这是当地的人们自发行动,这一切都归于王丽苹在这带对们人的好,是她的到来,给了这里的人们的幸福,人们没有忘记,这么多年来,她送了多少礼,给了多少恩惠,就是她自己也记不清楚。
迎宾的队伍,直接将两辆车迎到了本镇上最大的酒店,车缓缓停下,人们这围了上来,争先恐后要看新娘。
今天新娘不是往日里的方红,漂亮新娘在帅气的新牵扶下,缓缓的拉着长裙下车,纯白的裙摆被裁制成无数皱褶的裙子。
一层轻纱柔柔的给褶皱裙上蒙上一层薄雾。袖口参差不齐的蕾丝花边更显柔美。
长桃身材,胸一朵红花,红花下有两个金字,新娘。优雅、温婉、可爱活泼、清纯,美丽魅力,you惑迷人,大气显优雅气质。
细心读者,还记得方红在胖小姨子商场当迎宾的日子吧,同她一起住的妹妹都认不出是当初的方红——红莠姐姐了。
这个婚礼也是一次大的聚会,可以说是本村历史以来空前的聚会在一起,镇上所有大一点的酒店全部占用,还是有十多桌,不得不临时拉起桌子。
这也是王丽苹,高红英,胖小姨子,潘启贵,潘启海这个小说主角登场第一次大聚会,多少年的盍盍碰碰,多少年恩恩怨怨。第一次走到一起。
王丽苹在高兴之余,最为遗憾的就恒亮没有来,这难道就只能成为她梦中的情人,远永就不能在一起相依相伴。
今晚,王丽苹慎重的将带在身上的多年的金笔,这支金自从她开创这份事业以来她都是与她形影不离。
这回她要将这重任交与红莠,没有人能知道这一支金笔传递有什么重大意义,但然有,这个人就是潘炜炜,潘炜炜就是靠这金笔来稳定这场变动的婚姻。
她不知道王丽苹这么一交,她会不会再一次改变命运,是向好的方向,还是向坏的方向。
王丽苹交给红莠的金笔的一瞬间,眼里泪水在眶里打了一个转,仰面朝天,让快要流出的泪水,倒流回去,这一招是向谁学的,她并没有向谁学,她在痛苦的时候,常常是这么做。
想一想,一个女人带一个孩子,坚守了这么多年,没有苦,没有泪,没有心酸,没有痛是不可能的事情,她凭着一种坚强,凭着一股韧劲,凭着一种不服输的精神。
她现什么也不缺,她缺的就是没有互相交流情感的人,她想倾诉,她满腹的要对你说。
她有泪的时候,她只得看看天,她有苦的时候,也只得看看天,他有痛的时候,还是看看天。看天成了她一种精神的寄托,成了她膜拜的是一种信仰。
她知道,天是会知道她感受,知道她苦与痛,只天能给她的温暧,给她的爱。
她将金笔交给红莠,红莠自然明白,这个礼物不是一般礼物,有什么神奇,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你能用得好与坏,都是靠你的造化。
这个金笔在高红英手上时,可高红英遭到了不幸,而在王丽苹手上恰恰相反,一路上升。
王丽苹不仅自己好,还挽回了潘炜炜的爱情,可是到了红莠手有什么反应呢?谁也不知道,特别是炜炜心里不踏实,因为炜炜也知道这两支笔是有感应的。
可是换了一人,是不是还有这个感应呢?炜炜喜欢红莠不假,这回她与她喜欢志豪结了婚,她心还是有些酸酸的感觉,人不是知道为什么是这样。
是不是人们说的,我喜欢的眼睛,我又喜欢另一个的歌声,我还喜欢她的一双脚和修长的腿。也许人们在追求完全的路道,就是因有不完美,人们才会不断地去追求完美。
王丽苹将仪式弄结束了,一个人就独开着车,去了她小时候恒亮救她起来的地方。
独自开车要一个多小时,她不知道她到底要干什么,她非得这么做心才好受些。
当她的车开到的时候,时间到了下半夜,她一点不害怕,她站在河岸边,听着风吹芦苇沙沙的声音。河水在朦胧的月色的辉映下泛起涟漪。
她在车上的坐垫拿了下来,铺在河埂上,坐了下,想着当初那少年是如何救起她的。
怎么就那巧,巧到不差一分一秒,这是老天派来的,又为如何将她们分开,这中间到底出了什么,三十多年过去,这件事她清清楚,一点也不模糊,这又是为什么。
在这刻,王丽苹比以往更回想他了,因为儿子结了婚,她的事也将完成,她也该有自己的生活,她也是凡人,她不能这么孤独的终老,人的事业重要,人的情感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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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真的是为情而生,为爱而死的一种高级动物。
是这里遇见到了他,是这里是他给了她重生,是这里她开始对天空有了向往“......”
她天看看天,眼角的泪,怎么也回不去了,顺着眼角向两旁向下流,一直流到自己的脖上。
她想哭,想大哭,这是她从没有过的想法,她不知道自己是谁了,这个世界都不存在。
她两手紧紧的抱住了膝盖,头埋在两手的臂弯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去了。
原本到天快亮的时候,是最冷的时候,王丽苹没有感到冷,反而睡得更香,她感到全身暧暧的。她今天来到这里,抛下了所有的亲戚朋友,甚至是自己的亲生父母。
只有儿子潘志豪知道,母亲一定是到一个重要的地方去了,她的车开去了,她也该找她的幸福,有些幸福是父母给不了的,儿子女儿也是给不了的。
潘志豪说:“各位长辈,各位兄弟姐妹,各位亲戚朋友,我母样临时有事,她不得不离开,敬请各位谅解,我在这里鞠躬。”
有些找不到王丽苹,听潘志豪这么一说,就不用找了,你说怪不怪,儿子大喜的日子,王丽苹突然离开,好多人不可思议。
天大的事也不要今天去办呀,没有人能够理解,猜不出王丽苹有多大的事,比儿子结婚的还大吗?
也有的说,王丽苹就是一个传奇,一个奇人,奇女子。
天快亮了,她站起身,伸了一下懒腰,上肢向上提,身体向后,连续这样运动了四五次,感身体拉开了,身体很舒服的。她打开车门,上了车。
上车后,她并没有发动的意思。
她想着昨夜,还是天要亮时做了梦,有一俊男站在好的身后,给他披了一件衣服,她很要睡,就没有问津,可是这俊男一直站在她的身后。
后来,她真的睡了,感到俊男就坐在她的身边,一句话也不说,就这样默默地看着她,在旁边守候着她,她感到全身温洋洋地,从未有过的舒服。
她感到这俊男就是当年的英俊少年,就是救过她,帮助过她学习的小老师。可是她为什么不抬起头来看看他,问问他现过得怎么样了。
她怕,她怕,她这么一问,他就不见了,她想就这么一直一直不醒是多好哟。
她满意的发动了车子,一个多小时,又回到了茶叶有限公司。和自己的儿子儿媳,还父母在一起吃早点。
一家人在一起其乐融融。
吃过饭以后,母亲还是叫了女儿到房间去了。
母亲问:“昨夜什么事这么急?”
“没什么事,只是见一位老朋友。”
“老朋友不能带回家里吗?这是儿子大喜的日子,也是一个好彩头。”
“呵呵,他不来,我没有办法。”
“你见到没有?”
“见到了。”
“哦,要找个男朋友了,儿子都结婚了。”
“妈,这事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事。”
“好,好妈不说了。”
母亲不只是一次对她提个这事,都是耳旁风,女儿有本事,做娘何尝不知呢?这事她帮不上忙,说多了也没有意思,由她自己吧。看到女儿高兴的样子,一准有好事。
-本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