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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浴血锤炼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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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尽快提升实力,天宗异尸录暂时帮不上大忙,收敛异尸就是找死。

    毕竟不是所有异尸都和愚僧之尸一般,对完成其遗愿没有时限要求。

    “刘老哥,白日见你一杆长枪在手,好不威风,你这长枪耍了多少年?”叶秦问道。

    都说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

    能用长枪作武器的,肯定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即便不是林城主那种可以半步御空的大高手,相比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呵呵,那杆红缨银枪已经耍了大半辈子,没细算过了,但至少有二十年。”刘管事低眉思索片刻后说道。

    二十年?

    “那刘老哥你也是半步先天的大高手?会飞的那种?”叶秦好奇道。

    “噗嗤——”

    刘管事笑了,“还大高手呢,也就叶小哥你会安慰人,我这实力在居庸八大管事中最末。”

    “勉强算江湖二流高手而已,如果我苦练一辈子,也许最后能摸到一流高手的门槛。”

    叶秦瞪大眼睛,“刘老哥没开玩笑吧?”

    “开玩笑?我说的还是悟性极高的情况下才能达成,普通人一辈子苦修,能练成二流高手就已算是烧高香了。”刘管事郑重道。

    苦修一辈子才能修成二流高手?这……

    叶秦犯难了,挠了挠头问道,“刘老哥你说我要是现在开始习武,你觉得成就如何?”

    刘管事神色古怪地看着叶秦,半天没说话。

    “叶小哥,你想学武?”刘管事憋了半天才问道。

    “不行吗?”叶秦反问。

    “行肯定是行,但老哥我劝你一句,要是想强身健体,那可以,练一练有益身心。”

    “但若是冲着江湖高手去的,我劝你一句,还是打消这个念头的好。”刘管事劝说道。

    难道我是练武废柴?刘管事都不看好我。

    叶秦低着头好一会儿没说话。

    “叶小哥也不用太过灰心,其实也有速成之法。”刘管事开口道。

    叶秦摆了摆手,“刘老哥不用安慰我,速成之法?不就是石灰武圣嘛。”

    石灰武圣,二十年前大乾王朝的一位二流武者,但却凭撒得一手好石灰,接连击败六位一流高手。

    斩杀两名邪魔外道,因为其擅长使用石灰攻击,因此被江湖人士戏称为“石灰武圣”。

    “叶小哥误会了,我说的可不是石灰武圣,而是真真切切的二流武者,但是要看个人体质。”

    “普通人可受不了那份痛苦。”

    痛苦?

    听刘管事这么说,叶秦更好奇了,受苦就能变强?

    “刘老哥说来听听,我叶秦本事不大,但吃苦的本事十足。”

    “说来也不难办,就是熬练筋骨,通过浸泡猛兽之血,刺激自己的皮肉,让皮肤和骨骼更加结实,配上勤加苦练,不出五年便能摸到三流高手的门槛。”

    三流高手?五年,这也太慢了吧。

    叶秦翻了个白眼,但有总比没有强,自己现在身无长物,随随便便一名北周刺客就能结果了他。

    “三流高手啊,也行吧。”叶秦勉强道。

    “什么叫也行?你可知道居庸城有多少三流高手?”刘管事瞪大眼睛问道。

    “不到三百人,知道吗?不到三百人,而且大部分都受城主府管辖。”刘管事没好气说道。

    他之前还觉得叶秦属于那种踏实肯干的小伙子,但今天这番谈话下来,才感觉叶秦也是个急于速成的主。

    “刘老哥莫生气,小弟我这不是不知道嘛。”叶秦见刘管事黑着脸急忙解释。

    “这个给你,原本打算过几天给你的,但你今天既然问了,那便提前给你吧,毕竟拥有自保手段很重要。”刘管事递过一张兽皮画。

    叶秦随手翻看,兽皮画上写着几行小字,配着几幅粗糙的插画。

    浴血锤炼大法,使用兽血强化武者肉身,习练者须每天正午十分,用兽血沐浴半个时辰,其后开始练功。

    这东西怎么看都不是正道武学的路数。

    “刘老哥,这东西没问题吧?”叶秦感觉有些不对劲。

    “不是正道武者常用的法子,但你习武年龄已过,只能走这种偏门路数。”刘管事指了指兽皮解释道。

    也对,习武一般都从少年开始,自己已年近二十岁,确实有些大了。

    “这东西你收好,若是别人问起,你就说是城主给的,不然会被人惦记。”

    刘巡山给的兽皮虽算不上好东西,但法不可轻传,这道理叶秦还是懂的。

    叶秦点了点头,“刘老哥放心,我知道。”

    “刘老哥,用兽血刺激皮肤,多久可以达到林城主那般刀枪不入。”

    刘管事瞪了叶秦一眼,“你小子想什么呢?林城主可是先天境界,他那一手金钟罩,你小子就是练上一辈子也不行。”

    “对了,用兽血沐浴,最初可以挑选一些温和的野兽,比如狍子,或者野狗。”

    “等到皮肤渐渐呈现浅红色,并且结出筋膜,才可尝试用土狼之血,虎豹之血。”

    “切记不可用错,否则将爆体而亡。”刘管事说完,就听到门口有城主府守卫呼喊。

    “刘老哥你先去,有问题我再请教你。”叶秦目送刘巡山和守卫离开。

    之后便急不可耐地去了外城集市。

    外城集市乃是贩夫走卒聚集之地,集市摊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

    “老板,你这一盆野狗血如何售卖?”叶秦指了指地上的尖耳灰野狗。

    夏天吃狗肉可不是什么好选择,但显然猎户没有打到什么好东西,只能拿条野狗充数。

    “不瞒小哥,这野狗血我原本是要倒掉的,你若是想要,给三枚铜板便可。”猎户倒是实诚人。

    居庸城外的荒山上,野狗三五成群,猎户们经常碰到。

    打死吧,野狗没多少斤两肉,不打吧,野狗又十分讨厌,经常趁着猎户打杀猎物之后上前撕咬。

    猎户们不胜其烦,只是被逼急了,才会打死几只。

    “老板,日后若是打到什么山野猛兽,放出的血给我留着。”

    叶秦付了三枚铜板,用木桶装好狗血后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