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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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的雨下得甚大,隆隆的雷声里时不时的打闪。

    霍尊霆居然冒着大雨前来尉迟府上食饭,着实出乎了飞燕的意料。当她站在屋檐下时,看见他并没撑伞,反而身上披挂着一件蓑衣,戴着小沿的斗笠,因着身材高大倒是不显得臃肿,像是江边刚刚打鱼归来的模样。

    事实的确是如此,原以为他拿来的食盒是在赵府打包的喜宴,可是侍女们展开了食盒才发现里面俱是些生肉碟子,还有一些时鲜的瓜果围碟一类,一个小厮拎着两个大大的鱼篓进了厨房,让尉迟府上的厨子把里面的活鱼料理妥帖了。

    “今日大雨,城郊锦湖的闸口鲶鱼都冒了头,一网下去打捞了不少,正好借着雨天烧烤来吃。”骁王解下了蓑衣,笑着对飞燕说道。

    这当哥哥的怎么喜酒还吃到了锦湖那?飞燕有些不解,便是出言问道。

    骁王半垂着眼儿说:“过了礼后,借着酒醉便走了,我素来不喜热热闹,倒不如去湖边躲下清净。”

    飞燕直觉这婚礼上应该是有些事情,可是他不说,她也懒得问。下意识地从侍女的手里接过了巾帕呈给坐在椅子上的骁王擦拭下俊脸上的雨痕。

    若是平日,这小妮子绝不会这般的恭谦,骁王注意到她有些恹恹的,似乎有些心事。不禁心道:莫不是因为那无缘的未婚夫婿成了礼,因而倦怠了精神?

    就在这时,那敬贤、敬柔二兄妹也来拜见骁王,敬柔还好些,那敬贤也是副提不起精神的模样,少了些平日见到骁王时的冷面瞪眼,恍恍惚惚地望着窗外的屋檐落雨出神。

    骁王只假装看不到兄妹二人的异状,便是给他们讲了些方才钓鱼的趣事。敬柔初时有些怯怯的,毕竟是大理寺里走了一遭,心里惧怕这未来的堂姐夫——大齐的皇子殿下。

    可是她见骁王倒是随和得很,并不像她想象那般的盛气凌人,更没有那沈康那般的豪横,便也渐渐放松下来。

    这时厨房已经将烤炉小桌摆在了长廊里的背风处,因着尉迟侯府的供应都是骁王府所出,所以烤肉所用的炭,也是用的宫中小节竹炭,俱是西陲进贡的三年以上的高山毛竹烧制而成,用它烤制食物,不但烟味不大,也会让食物熏染上竹炭所特有的清香。

    飞燕原是没有胃口的,本来这鱼下得粘稠,湿气阴冷。她便觉得身子不大爽利。

    在白露山时,天寒地冷,双腿膝盖受了些风寒,落下了病根。一到阴雨天便会隐隐作痛。原来打算着今日就在府里歇息了,早早地上了床榻,再让鸳鸯拢个小手炉暖一暖双腿。可是骁王却突发奇想,弄出了这么些幺蛾子,少不得要在长廊里受些冷风的侵袭,但也只能忍耐着了。

    骁王亲自打捞上来的鲶鱼已经料理妥当,去了鱼鳃和内脏杂物,用黄酒粗盐涂抹了内外后,切成了鱼段并叉上了竹签。食盒子里的几碟子鹿肉与兔肉也铺摆了上来。

    搭配着这些野味的是骁王带来的一坛子金桔酒。飞燕原是不想饮用的,可是骁王却笑着说:“这金桔酒可比不得‘翻倒驴’,酒劲不大,女孩家饮了正好。”

    嘴馋的敬柔早就迫不及待地饮了一口,眼睛发亮地说:“堂姐,这酒可真好喝,酸酸甜甜的。”

    飞燕觉得若是再推托倒是显得矫情,便浅浅地饮了一口,果然味道甘甜,只是隐隐有种不同于酒的辣味,只饮了一小杯,便觉得浑身发热,微微出汗,很是舒服。

    “这酒乃是宫里的御医按着驱寒的方子酿的药酒,里面除了金桔,还配了姜片及几味药材,最适合雨天驱散寒气。”骁王往飞燕的小酒盅里续酒,慢慢语道。

    飞燕倒是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心道自己这寒腿的毛病,他倒是如何知道的?应该是凑巧了吧!同样是心里存着事情,可是到底是少年心性,不大一会,敬贤与敬柔一样,吃得欢畅了起来。

    霍尊霆是武将出身,更是不拘小节,仿佛是旧日与将士们麾下炙烤一般,亲力亲为,倒是省了一旁侍女们的琐事,看着炭火弱了,就自己顺手拿起旁边的长筷夹炭添补。待食物烤熟后,便先用竹夹子捏了食物分给敬贤敬柔,然后再夹给飞燕,自己反而食得不多。

    渐渐的,就连敬贤也放下了戒备的心神,同二皇子借着酒兴闲谈了起来。飞燕不由得想起这位二皇子昔日攻城陷阵时,不同于骁勇的三皇子霍广云一味屠杀,他招揽的前梁降将最多,称得上是手下人才济济。当真是收买人心的个中好手。

    待得吃得饱足时,大雨也渐渐停歇了。主子们都起了身,仆役便前来撤下了桌子。因着要走出长廊,骁王顺手拿起自放在一旁的厚绒披风,披在了飞燕的身上:“刚出了汗,莫照了风。”这般的体贴做派,引得敬柔笑着又多看了几眼。

    敬贤还要去读书,敬柔也先回转了自己的闺房。

    飞燕想离也离不得,只能请二殿下在客厅饮茶休憩。看着骁王饮了半盏后,飞燕想了想,斟酌了半响后,说道:“不知那日遇险时的刺客俱是抓到了没有?”

    霍尊霆手中的茶盏微微一顿,接着浅饮了口,说道:“此案归了大理寺查办,本王倒是不好太过问,不过总归是北方的通古部作乱,眼下齐鲁大饥,父皇以排除内忧为主,不宜用兵,便是审问了围场的官吏,找出了将长哨做了手脚的内应。”

    飞燕静默了一会,接着道:“虽然围场官员可疑,但是若宫中毫无内应,想必那次埋伏也不见得会如此的顺畅,不知公主身旁之人可否彻查了?”

    骁王慢慢放放下茶盏道:“难道是小姐发现了什么蹊跷?”

    尉迟飞燕怎么好跟这二皇子道出自己昔日的那段旧情,若不是情非得已,樊景竟是将书信送到了年幼的堂弟那里,她唯恐祸及家人,是万万道不得的其中的隐情的,为今之计,只盼着隔山振虎,大理寺加紧彻查,迫得樊景撤出人手,离得自己远远的,莫要再横生枝节,于是开口道:“奴家能觉察到什么蹊跷,只是觉得那日偷袭的周密布置绝非一朝一夕,乐平公主喜欢随性而至,若不是她的身边人,岂会这般了解?”

    骁王听了,俊脸上慢慢浮出了笑意,飞燕与他相处久了,便察觉到,这位二皇子大多数的情况下脸上要么面无表情,要么挂着礼节性的浅笑。可是若他真的高兴时,那深邃的眼角会形成浅浅的一道弯。

    就像此刻,不知为何,商讨着刺杀他亲妹的如此严肃之事,他却是突然笑开了,当真是个喜怒不定之人。

    “这等琐事莫要牵挂了,自会有人料理,不过尉迟小姐现在当真是有些霍家儿媳的模样了……本王倒是欣喜得很……”

    说着,骁王挥退了侍女,起身来到了飞燕的身前,伸手握住了她的柔夷。

    飞燕没想到他竟然是误会了自己担心小姑子乐平公主的安危,又要过来亲近自己,便是要急急收回被握住,急急说道:“是飞燕酒饮得多,妄言了。”

    可是骁王却牢牢地握住了她的手,言道:“今日与父王提及了你我成礼之事,下个月初便是个吉日,我让魏总管翻修了王府西侧的院落,图样是请了工部主管土木的侍郎按着江南最新的式样设计的,算一算日子也是刚刚好完工作为你我的婚房,至于聘礼的单子,我也命魏总管备下了,明日你再瞧瞧,可还有什么要填补的?”

    飞燕虽然一早便做好了嫁入王府的准备,可是听闻日子已经敲定了,还是心里略略一紧,尽量平静地说:“我乃是以侧王妃之名入府,成礼便是走了过场,倒不是用殿下如此周折费心,若是逾越祖宗礼制,反而不妥。”

    骁王此时正握着她的素手,当然能觉察到她身子的微微僵硬,可依然执着地握着她的手,将她轻拦入了怀中:“经过这些时日,小姐也应该知道本王素来是不拘小节的,先前让你入府养病,也是盼着你熟悉了环境,莫要嫁入王府觉得生疏不适应,就算成礼后,本王也不是会拘谨着妇人的腐朽之人,除了你要与本王朝夕相处,并无其他的改变,倒是不必太过紧张。”

    飞燕被他拘在怀里,一时间动弹不得,只能被迫承受着他附上来尤带着桔酒香气的热唇,感受着他凶猛吞噬的力道。

    这个男人许是因为久久不举的憋闷,每次的亲吻都是如同色中饿狼一般,只恨不得将她拆骨入腹。这不由得让人再次感叹着,当年的那一箭真是射得甚妙,不然自己单单是想想日后的“朝夕相处”便叫人觉得头痛呢!

    一时间被他困在怀里又是被索吻了半晌,他才微微粗喘地松了口,一双眼睛贪婪地看着怀里脸色微红的佳人:“天色已晚,今日又是路滑雨湿,你就留在尉迟侯府,本王明日再来看你。”

    说完他才整理了衣衫,离了侯府。

    被那二皇子痴缠得有些疲累,飞燕用巾帕掩着有些红肿的嘴唇,回转了自己的闺房里。鸳鸯服侍着她换了睡衣,又接过了温热的手炉熨烫着自己的膝盖,飞燕早早便躺下休息了。

    偏偏那敬柔倒是上了些酒兴,应该也是躺下了,可是睡衣外竟只披着件披风,便兴冲冲地敲开了飞燕的房门,小脑袋钻进了帷幔里说道:“堂姐,今晚我跟你一同睡可好?”

    飞燕含笑地看着堂妹,便是解开自己的被子,让她钻了进来。

    敬柔方才穿了个院子,身上犹夹带着凉气,飞燕忍不住打了个激灵,说道:“当真是要耍了酒疯不成?天儿这么阴凉,连外衣都不穿就这般在院子里瞎跑,当心以后哪个府宅里的公子敢娶你这样的破落户入门!”

    敬柔微翘起了小嘴,直往堂姐的怀里钻:“表姐当真是要嫁人了,越发口无遮拦,只拿我来取笑!敬柔不嫁人,便要在府里一辈子!”

    姐妹俩有说笑了一番,敬柔才神秘兮兮的语道:“堂姐,戏文里情形居然也能是真的,那骁王果真是对你一见钟情啊!今日食饭时,我可是看得分明,那骁王时不时便是用他那双眼睛直直地看着姐姐吃东西,姐姐的碗里短缺了什么,他便立时填补了呢!”

    尉迟飞燕自从认得那二皇子以后,每一次面对他的精神都是紧绷着的,虽然也知道他总是在相处时,不动声色地眼望着自己,也只当这狡诈的皇子是要从她身上寻到了什么端倪。可如今入了这敬柔情蔻初开的少女之口,这如影随形的眼神竟是成了深情的佐证,当真是让飞燕哭笑不得。

    想起自己在皇宫里看的那场戏,她想着倒是应该警醒下涉世未深的妹妹:“若是尽信了那戏文,当真是要将人看傻了。身在高位之人,胸怀万物,独独少了地方容得下‘情’,你当是戏文里的书生吗?见了美貌的小姐便茶饭不思,日不能寐?你堂姐我有何曾是倾国倾城之姿,能把那高高在上的皇子迷得神魂颠倒?”

    敬柔仍旧不服,说道:“堂姐缘何这般自轻?堂姐的妙处其实那些凡夫子能欣赏到的?若是真正了解堂姐娴淑品性的,必定奉堂姐为珍宝,别的女子皆是入不得眼的!”

    飞燕有些困乏了,一时也是懒得与这正当做梦时节的少女探讨着那二皇子究竟爱着自己几何,便是闭了眼不再言语,那敬柔到底是年轻没有什么烦恼,方才还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不消片刻,便微微地传来鼾声,已经是睡熟了过去。

    可是飞燕却在黑暗中睁大了眼睛,再难成眠。

    若是真正了解,必定奉为珍宝?

    只有她心里知道,这是多么可笑的一句话。她曾经以为,世间再无男子能如樊景那般了解自己,二人携手并肩作战那么久,当真是一个眼神便心知对方想的是什么。

    可是事实证明,她错得是多么无以复加,手下的军队,由俩廖廖数人的残兵败将,发展成为一支可观的大军时,他曾经深情凝望着自己的眼,便越来越少地在自己的身上停留,而是久久地眼望着远方山河眼露热切的目光,她隐约察觉他已经离自己愈来愈远。

    可笑她竟然还徒劳地在心里默默为他找寻着借口。直到偶然发现了父亲亡故的真相,她才生平第一次与一直倾慕的樊大哥争吵了起来。她恼他隐瞒真相,她气他竟是一直利用父亲的威名招兵买马。可就是那时,她的心底依然在劝解着自己,试图再一次地原谅了他。

    这是怎样的一种盲目?竟是对从那时起频繁来往于军寨间的通古部的阿与公主视而不见,对于他对待那阿与公主的微妙的态度毫无觉察……

    直到她察觉自己突然被支走前去北地的营寨筹集粮草,心里顿起疑念,偷偷带着鸳鸯回转了主营地,才发现整个营地张灯结彩,那红字剪成的“囍”字当真是刺入了自己泪如雨下的眼中。

    那个全军齐贺的吉日良辰,她便站在昔日与他并肩俯览地势的小山上,看着那片歌舞升平,看着他含笑抱起了那一身嫁衣的娇羞新娘子在军营里行走了绕帐之礼后,步入了大红色的喜帐之中……

    那一夜,北地的风冷极了,久站的双腿在寒风里如刺入了钢针一般疼痛,可是她直到那喜帐里的灯光熄灭了,也久久没有移动脚步。直到鸳鸯担忧地摇晃着自己,她才发现,冰冷的脸颊上早已经没有了眼泪。

    四年的执着最后竟然都是一场空。鸳鸯气得要下去找那樊景理论。可是她摇了摇头,因为她心知,自己虽然号称运筹帷幄,可是他要的,是她穷极一生也满足不了的。

    自此以后,便是斩断了情丝。她尉迟飞燕此后一生,恐是再无能力爱上旁人。因为那一夜的冷风心碎,痛入骨髓……

    因为食了鹿肉,又饮了药酒,第二日晨起时,双腿倒是没有了往日阴雨天后的酸胀。

    还未梳头了,小厮便来报,隆珍前来府上拜访了。

    算一算,有段时日没有看见隆珍了,竟不知她这么早来,是有何急事?

    于是也顾不得梳头,简单地挽了麻花辫子便让宝珠引领着隆珍入了自己的院落。

    那隆珍的双眼微微泛着光亮,见了飞燕没有梳洗打理的模样,便兴奋地道:“竟是这般能睡,昨日出了那么大的事情,你可是知晓其中的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