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此情可待成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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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老久老久以前,就和这杯酒一样老。”
故事的开端始于糟老头子的一个奇妙比喻。
四月的春雨淅淅沥沥。
下雨的日子布铺的生意总是不好。
年轻伙计百无聊赖的蹲在门槛看着街上的稀落行人。
雨滴混杂着行人的急促脚步溅落在青石街上,发出阵阵的嘈杂声响,令他略微有些心烦意乱。
伙计在铺子做事已经有了两年,平日没啥别的爱好,那点工资全用来了买烟。
年轻人在衣服口袋上下摸索起来,许久才掏出了一根皱皱巴巴的老刀牌香烟。
但今天的落魄伙计翻遍了口袋上下,却是怎么也没摸索到那盒火柴。
其实火柴在下雨天很难点燃,除非——那盒火柴是别人手里接过来的。
“给你——”,随着一声略显慵懒的声音响起,落雨门槛前不知何时多出了一双女人的大长腿来。
伙计顺势抬起了头,目光从女人那白皙的小腿一路上移,越过女人玲珑有致的身材,最终在她那精致的下巴处生生停滞。
从女人那一双精致小鞋和优雅的青色旗袍可以很轻松的判断,伙计和女人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所以伙计没有继续向上移动视线,也没有选择接过那包火柴。
“给你就拿着——”,见伙计许久未有动作,女人自顾自的将火柴塞入了伙计怀里,随即将油纸伞轻立在了门槛旁边。
一般人只有在晴天才会来买布,可女人却是常喜欢在雨天撑伞来到铺子。一边听着布铺外那淅沥沥的小雨声,一边慢悠悠的挑选着新到布匹。
铺子里不只一个伙计,但只有他这么一个英俊又能干的伙计。老板娘其实留在他铺子里是别有用心,所以偷会懒也没关系。
伙计在铺子外蹲了半分钟,直到抽开那盒火柴把里面夹着的一团纸条摊开,这才闷声抽起了那根烟。
皱巴巴的纸条上用娟秀字迹写着八个字,“适逢季雨,愿郎撑伞。”
但年轻伙计读书少,他只认识雨伞两个字。
“小全——去帮人家送送布匹。”,从铺子里传来老板娘的高声呼喊。
“好——我马上就来。”,伴随着一句懒懒散散的回应声,伙计有些烦躁不安的回了铺子,将烟头一把丢在了门槛旁边。
在其身后,那根未熄灭的烟头将油纸伞生生烫出了一个小洞。
这天将女人送到那座大宅子时,两人的衣服都湿漉漉了半截。
那天的天气是小雨,女人的名字也恰好叫小雨。
那是两人的第一次同行,始于一把破洞的雨伞。
此时餐桌对面。
不同于陈沐的润色版还原,原版故事是从骂骂咧咧的大爷嘴中吐出。
“那时候你的大爷不仅不老还挺帅,只是读书有点少,兜里也没啥钱……”
“后来呢?”陈沐和李欣曦的眼眸里尽是好奇神采。
“后来,嘿嘿嘿……”,大爷咳嗽了两声,色眯眯的摸了把自己老腿,“该做的都做了,不该做的也都做了。”
话语一转。
“那年的春雨下了很久,但第二年的贼老天却是没下多少场雨,小雨后来也越来越少来铺子。”
伙计时常在那所大宅子前观望,却是很少再见到那个青衣女子。
直至有一天小雨,紧锁的大门再次被女人轻轻推开。
小雨穿着一身红衣撑伞而出,女人的脸色很是苍白。
“咳咳咳,小全,你别过来。”
看着伙计那有些欣喜异常的表情,女人却只是用雨伞挡住了上半身轻声出言。
“我得了痨病,有传染性的。”
一语落,深宅门口两人相对而视,久久无言。
但那天伙计最后还是接过了那把雨伞,陪着小雨走完了末春的最后一场小雨。
两人相遇的时候是青衣,相离的时候却是红衣。
陈沐不由得记起了前些天所见到的一幅画面。
阴暗的背景和鲜红的色调产生强烈对比,妆容精致的高挑女人撑伞躬身,似乎是要脱下白净脚踝上那一双小鞋,可伞下的水洼中隐隐约约映照出的却是一张惨白人脸。
可故事却没有在这里结束,正如故事的开端一般,年轻伙计最终还是在红衣女人那收到了一张皱巴巴的纸团。
上面的字迹已然歪斜到有些难以辨认。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女人优雅的坐在落雨门槛之下,伙计最后一次为其脱下了精致小鞋。
即使在这一年期间,女人在认字这件事上已经不厌其烦的教了伙计一遍又一遍,但那个时候他还是没有认识多少字。
这段诗总共有十四个字,但伙计只认识一个字。
“给你们讲这么一个故事,只是想说,你们两个小娃子,别...别学大爷我。”
餐桌那边,糟老头子再次醉醺醺的趴在了桌上,呼噜呼噜的震声打起了鼾。
“沐沐,小雨为什么一开始穿青衣,最后却是要穿红衣呀,我很好奇。”,李欣曦冲着陈沐眨巴了两下眼。
“傻丫头,大爷的那个年代可不比现在,那时候是世俗的规矩多于社会的规矩。所以伙计和小雨注定走不到一起,只能用这种方式来用以最后的别离。”,看着对面那个烂醉如泥的糟老头子,陈沐的语气有略些飘忽不定。
“但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是社会的规矩多于世俗的规矩。”,小声应了一句,李欣曦的小脑瓜闷在了陈沐怀里。
此时餐桌这头,陈沐不知何时已然将黄裙少女再次揽入了怀中。“不过万幸,我们两个人本来就不太符合规矩,倒也不必在这种事讲规矩。”
“规矩有两个字,可大爷只认识一个字。”
“我读书少,也只认识一个字。”,说这话时,陈沐的语气不自觉的重了些许。
在红脸少年的面前,摆着一个个已然被大爷和陈沐瓜分得一干二净的空空酒壶。
“所以大小姐,那到底是个什么字,我很好奇。”,此时已然醉的微醺的陈沐把怀中少女搂得更紧了些。
“傻狗子,那个字的笔画一共有十一画。”
感受着陈沐怀中的温度,李欣曦微微探出了脑袋,伸出葱玉小手在陈沐的胸口一笔一画的念声出口。
“点点竖横横竖横竖横折钩横横”
“这个字的笔画虽然只有十一画,但是写出来却有十三个字。”
“如果再加上一个情字呢,就刚刚好是一首诗。”
“那是老久老久以前,就和这杯酒一样老。”
故事的开端始于糟老头子的一个奇妙比喻。
四月的春雨淅淅沥沥。
下雨的日子布铺的生意总是不好。
年轻伙计百无聊赖的蹲在门槛看着街上的稀落行人。
雨滴混杂着行人的急促脚步溅落在青石街上,发出阵阵的嘈杂声响,令他略微有些心烦意乱。
伙计在铺子做事已经有了两年,平日没啥别的爱好,那点工资全用来了买烟。
年轻人在衣服口袋上下摸索起来,许久才掏出了一根皱皱巴巴的老刀牌香烟。
但今天的落魄伙计翻遍了口袋上下,却是怎么也没摸索到那盒火柴。
其实火柴在下雨天很难点燃,除非——那盒火柴是别人手里接过来的。
“给你——”,随着一声略显慵懒的声音响起,落雨门槛前不知何时多出了一双女人的大长腿来。
伙计顺势抬起了头,目光从女人那白皙的小腿一路上移,越过女人玲珑有致的身材,最终在她那精致的下巴处生生停滞。
从女人那一双精致小鞋和优雅的青色旗袍可以很轻松的判断,伙计和女人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所以伙计没有继续向上移动视线,也没有选择接过那包火柴。
“给你就拿着——”,见伙计许久未有动作,女人自顾自的将火柴塞入了伙计怀里,随即将油纸伞轻立在了门槛旁边。
一般人只有在晴天才会来买布,可女人却是常喜欢在雨天撑伞来到铺子。一边听着布铺外那淅沥沥的小雨声,一边慢悠悠的挑选着新到布匹。
铺子里不只一个伙计,但只有他这么一个英俊又能干的伙计。老板娘其实留在他铺子里是别有用心,所以偷会懒也没关系。
伙计在铺子外蹲了半分钟,直到抽开那盒火柴把里面夹着的一团纸条摊开,这才闷声抽起了那根烟。
皱巴巴的纸条上用娟秀字迹写着八个字,“适逢季雨,愿郎撑伞。”
但年轻伙计读书少,他只认识雨伞两个字。
“小全——去帮人家送送布匹。”,从铺子里传来老板娘的高声呼喊。
“好——我马上就来。”,伴随着一句懒懒散散的回应声,伙计有些烦躁不安的回了铺子,将烟头一把丢在了门槛旁边。
在其身后,那根未熄灭的烟头将油纸伞生生烫出了一个小洞。
这天将女人送到那座大宅子时,两人的衣服都湿漉漉了半截。
那天的天气是小雨,女人的名字也恰好叫小雨。
那是两人的第一次同行,始于一把破洞的雨伞。
此时餐桌对面。
不同于陈沐的润色版还原,原版故事是从骂骂咧咧的大爷嘴中吐出。
“那时候你的大爷不仅不老还挺帅,只是读书有点少,兜里也没啥钱……”
“后来呢?”陈沐和李欣曦的眼眸里尽是好奇神采。
“后来,嘿嘿嘿……”,大爷咳嗽了两声,色眯眯的摸了把自己老腿,“该做的都做了,不该做的也都做了。”
话语一转。
“那年的春雨下了很久,但第二年的贼老天却是没下多少场雨,小雨后来也越来越少来铺子。”
伙计时常在那所大宅子前观望,却是很少再见到那个青衣女子。
直至有一天小雨,紧锁的大门再次被女人轻轻推开。
小雨穿着一身红衣撑伞而出,女人的脸色很是苍白。
“咳咳咳,小全,你别过来。”
看着伙计那有些欣喜异常的表情,女人却只是用雨伞挡住了上半身轻声出言。
“我得了痨病,有传染性的。”
一语落,深宅门口两人相对而视,久久无言。
但那天伙计最后还是接过了那把雨伞,陪着小雨走完了末春的最后一场小雨。
两人相遇的时候是青衣,相离的时候却是红衣。
陈沐不由得记起了前些天所见到的一幅画面。
阴暗的背景和鲜红的色调产生强烈对比,妆容精致的高挑女人撑伞躬身,似乎是要脱下白净脚踝上那一双小鞋,可伞下的水洼中隐隐约约映照出的却是一张惨白人脸。
可故事却没有在这里结束,正如故事的开端一般,年轻伙计最终还是在红衣女人那收到了一张皱巴巴的纸团。
上面的字迹已然歪斜到有些难以辨认。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女人优雅的坐在落雨门槛之下,伙计最后一次为其脱下了精致小鞋。
即使在这一年期间,女人在认字这件事上已经不厌其烦的教了伙计一遍又一遍,但那个时候他还是没有认识多少字。
这段诗总共有十四个字,但伙计只认识一个字。
“给你们讲这么一个故事,只是想说,你们两个小娃子,别...别学大爷我。”
餐桌那边,糟老头子再次醉醺醺的趴在了桌上,呼噜呼噜的震声打起了鼾。
“沐沐,小雨为什么一开始穿青衣,最后却是要穿红衣呀,我很好奇。”,李欣曦冲着陈沐眨巴了两下眼。
“傻丫头,大爷的那个年代可不比现在,那时候是世俗的规矩多于社会的规矩。所以伙计和小雨注定走不到一起,只能用这种方式来用以最后的别离。”,看着对面那个烂醉如泥的糟老头子,陈沐的语气有略些飘忽不定。
“但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是社会的规矩多于世俗的规矩。”,小声应了一句,李欣曦的小脑瓜闷在了陈沐怀里。
此时餐桌这头,陈沐不知何时已然将黄裙少女再次揽入了怀中。“不过万幸,我们两个人本来就不太符合规矩,倒也不必在这种事讲规矩。”
“规矩有两个字,可大爷只认识一个字。”
“我读书少,也只认识一个字。”,说这话时,陈沐的语气不自觉的重了些许。
在红脸少年的面前,摆着一个个已然被大爷和陈沐瓜分得一干二净的空空酒壶。
“所以大小姐,那到底是个什么字,我很好奇。”,此时已然醉的微醺的陈沐把怀中少女搂得更紧了些。
“傻狗子,那个字的笔画一共有十一画。”
感受着陈沐怀中的温度,李欣曦微微探出了脑袋,伸出葱玉小手在陈沐的胸口一笔一画的念声出口。
“点点竖横横竖横竖横折钩横横”
“这个字的笔画虽然只有十一画,但是写出来却有十三个字。”
“如果再加上一个情字呢,就刚刚好是一首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