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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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聚点中文网编辑阿刁来说,世间没有催不成的稿,逼不了的债,就算是顽石如斯蒂芬宁,不也在他这么多年软硬皆施下……发展出了坚固的友情吗?离催稿逼债也只有半步之遥了。
所以这天一大早阿刁哼着歌儿来到宁望的单身小公寓时,心情仍是十分愉悦的,他有一种预感,这次自己一定能说服宁望去那个丧尸岛。平时早上来他都会带早餐,通常是楼下早点铺的包子豆浆茶叶蛋,但是这次不一样。
敲了三次门屋里也没反应,阿刁贴着门喊:“哎呀起床啦,看你刁哥给你买了什么?”
花式铲青的编辑先生将手里的口袋提得高高的,灿烂朝阳照着肯德基爷爷的笑脸。
“是皮蛋瘦肉粥和……”
“和”只没说完阿刁就注意到门下夹着一张纸条,他蹲下捡起来,只见上面写着:
——阿刁哥,如果你看见这张纸条,说明我已经出发了,我想了想,你还是别去了吧。
阿刁一时没回过神,又发现纸条背面还贴着东西,翻过来一看,背面居然用透明胶布给你贴了五块钱人民币,下面附了一句:补偿你的早餐钱,一个包子一杯豆浆一个茶叶蛋!
刁兄愤怒地扔了纸条:“老子给你买的肯德基啊!!”
.
雷克思在约定的大巴车上等得望眼欲穿,每隔一分钟就要看一次手表,心说宁望这次你可不能食言啊,老子倒是不怕一个人去面对那群丧尸,但是……
雷克思探头看了看车上若干悠闲落座的人影,痛苦地转过头来,但是你不知道这次的队友都是些什么鬼啊!
“各位各位!”大巴前座一个穿阿迪达斯运动外套的小青年站起来,热情地拍手招呼道,“既然还有三位成员没到,这段时间我们不妨先做个自我介绍吧!我先来,我叫贺翰,是这次活动的组织者,职业是游戏设计师,最喜欢的游戏是卡普空公司的生化危机系列,丧尸围城系列!一直相信游戏里的世界总有一天会变成现实,就如同凡尔纳相信凡是人类所能想到的,一定会实现一样!”
他的一番慷慨陈词并没有激起其他人什么兴致,场面有点冷,贺翰面露尴尬,立刻又转向驾驶座:“这是我哥们,卢伟,以前可是特种兵,去年刚退役!”
特种兵三个字倒是让雷克思在意了一下,他往前瞧去,司机卢伟转身跟大家打了招呼,就又转过去了,初春的天气还不算很暖和,卢伟只穿着一件黑色短袖t恤,看那古铜色的皮肤和结实的体格,不愧是特种兵,可比咋咋呼呼的贺翰稳重得多了。不,雷克思心想,说不定这人就是这次行动中除了自己以外唯一靠谱的一个人了,假设宁望放他鸽子的话……
接着贺翰转向了坐在大巴左手边第一排的人:“咱们就从前面开始往后面介绍吧!”
被点中的人片刻后站起来,是一名戴着银框眼镜,文质彬彬的男子,他转身做了个简短的介绍:“罗俊,正在庚林大学生物学院攻读博士学位。”
乖乖,雷克思心中感慨,还是个生物学家啊,这家伙自上车以后就一直低头在笔记本上敲来敲去,依他看,不像生物学家,倒像是个操盘手。生物学家在前座的兜里放了一只保温杯,不时还小啜一口茶,他穿着一件加绒外套,脖子上还围着一条千鸟纹的围巾,全车就他一人把车窗拉得严丝合缝,这种老年做派,一看就是手无缚鸡之力,只能纸上谈兵的类型,平时做的运动量最大的运动大概就是在小区里打乒乓了!
贺翰问道:“罗俊哥是学生物的呀,那对丧尸你怎么看?”
罗俊合上笔记本,拧开保温杯品了一口茶,慢条斯理地说:“我正在撰写一篇和丧尸有关的论文。”
雷克思只希望自己不要出现在那篇论文里,他仿佛已经看见罗俊口吐鲜血,拽着他的手拜托他:“无论如何请一定帮我把这篇论文发表在《nature》上……”
接下来轮到第二排座位的人做介绍,坐在第二排右手边的是一位身材高挑的年轻女子:“胡筱莉,职业是法医。”
她就这么说了一句,口吻像播音员一样正统而优雅,但既没有起身也没有回头,雷克思只看见从那排座位顶上悠悠飘起的一丝白烟。记得上车前美女法医手里就淡定地夹着一只烟,雷克思对对方的脸并不是特别惊艳,虽美但也没到颠倒众生的地步,反而对那只夹着烟的手印象深刻,红色的指甲和纯白色的烟,尽管指甲火红,一双手看上去却冷冰冰的,真有种常与尸体白骨为伍的感觉,可这法医还能留这么长的指甲啊?
贺翰忙着对胡筱莉献殷勤:“竟然是法医,我以为筱莉姐你是模特呢!怎么会对丧尸有兴趣的?”
“看不会动的尸体看久了,我也想看看会动的。”
雷克思总觉得这微微含笑的语气里有种似曾相识的欠扁感。
接下来做介绍的是膝盖上也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的青年,他起身面朝众人礼貌地一笑:“我叫李威廉,是一名网络小说写手。”
“网络写手?”贺翰又来了兴趣,“那你笔名叫什么?”
李威廉很腼腆地一笑:“斯蒂芬宁,也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
雷克思差点蹦起来,听说过啊,太听说过了!斯蒂芬宁不是我的搭档宁望吗,尼玛到底谁在撒谎?!
胡筱莉也转过头来,打量着李威廉,不可思议地睁大眼:“幸会,我是你的粉丝呢。”
贺翰好奇:“筱莉姐你看过斯蒂芬宁的小说吗?”
“看过啊,”胡筱莉瞧了仿佛很不好意思的李威廉一眼,笑道,“我最喜欢那篇《灭鬼》,最后主角靠抽干房间里的空气除掉等离子态恶鬼的这个剧情实在是感天动地。”
全车人都不约露出一脸“什么鬼”的表情。
接下来轮到坐在雷克思斜对面的一对年轻情侣,确切点儿说,是一对颜值特别高的洋鬼子情侣。雷克思瞄着前座,坐在靠外侧的是一名黑发洋妞,一身黑色高领毛衣和黑色的修身牛仔裤,灰绿色的眼睛很迷人,可惜面上的表情有些寡淡。坐在里侧靠窗位置的是一名头发微卷的金发青年,一身雪白的衬衫,一件修身的蓝灰色西装马甲,看样子不是阿玛尼就是巴宝莉,正抱着手臂闭目养神,但看得出来他睡得也不算特别好,大巴的空间对于这位高大俊美的金发贵公子来说显然是过于狭窄了,但他依然故我地交叠着长腿,如同在飞机头等舱等待起飞一般。
“奥罗拉·莫里斯,”黑发的女孩道,“马里兰艺术学院摄影专业,来庚林大学做一年的交换生。”
贺翰带头鼓掌:“glin!”
奥罗拉旁边闭目养神的金发贵公子没有任何要劳动尊口的迹象。
“这位是我的男友,欧林·赫尔辛。”奥罗拉代对方说道,“马里兰学院摄影专业的高材生,和我一样来庚林大学做交换生。”
“他为什么不自己做介绍?”贺翰不太高兴。
雷克思也不爽,这人太高冷了,而且居然穿着白衬衫去打丧尸,怎么不干脆穿燕尾服呢?
奥罗拉看向身边无动于衷的欧林:“我为他代劳就可以了。”
雷克思见闭着眼的欧林少爷轻轻扬了扬眉,俨然是把“有什么不可以吗”写在了脸上。
终于轮到雷克思了,雷侦探站起身来,目光沉痛地扫视全车人——一个只在电子游戏里打过丧尸的游戏迷,一个喝茶打乒乓球的生物学家,一个做美甲的法医,一个不知道是不是假冒他人的网络小说家,一个不知道穿着阿玛尼还是巴宝莉的少爷,一个少爷的女友兼女仆……纵然这一车人除了会开车的特种兵,基本都是一群猪队友,他还是本能地掏出了怀里预备已久的名片。
“各位好,鄙人雷克思,是一名私家侦探,这是我的名片,大家能够相识就是缘分,以后有什么需要都可以来侦探社找我!”
名片一张张发到每个人手里,发到欧林·赫尔辛时奥罗拉表示可以代劳,但雷克思没给她代劳的机会,直接将名片往贵公子耳朵后那一簇华丽的金发里一别。
欧林·赫尔辛略为不悦地睁开眼,雷克思在这时也恰好从窗外看见了正小跑过来的宁望,忙打开窗户激动地挥手:“宁望!这边!!”
尼玛的总算有一个靠谱的战友了!
宁望穿过马路,雷克思已经在大巴外迎接他了,见到他简直恨不能上前飞吻:“你怎么现在才来!”
“哦,我去了一趟中央公园。”宁望抬头打量豪华大巴,“居然包了一辆大巴啊……”
然而上了车,空荡荡的大巴车里只有稀稀拉拉不到十个人。
宁望不解:“迟到的人这么多啊?”
雷克思无奈:“迟到什么啊,就这些人了。”
群里好几百人,瞧着热闹,等要动真格儿的时候,全都怂了,大写的“叶公好龙”。
宁望看着车厢中的七人,点点头:“这样也好,要是出了事儿死的也少。”
面对着说得情真意切的刺猬头青年,全车人第二次露出了“什么鬼”的表情。
贺翰给宁望介绍了大家,介绍到李威廉时宁望不出意外地傻了眼。
李威廉礼貌地问:“对不起,是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宁望深吸一口气,在心里说,不,你脸上什么都没有,包括脸。
雷克思劝他:“我看你也别跟他争那个虚名了,我刚刚观察了一下,除了那个脑回路奇葩的法医,大家都不怎么看得起那个斯蒂芬宁。”
大刺猬鼓着腮帮,样子有点忧郁。
“什么时候出发啊?”生物学家喝了一口茶,边盖盖子边问。
贺翰看了看时间:“还有两个人没到,我们再等他们十分钟吧~~”
五分钟后,一滴雨水落在窗玻璃上。
雷克思纳闷:“昨晚天气预报没说今天要下雨啊。”
宁望望着窗外已经开始避雨、打伞的行人,不由就想起了上一次去穆云山,也是这样一个雨天。
正想着,窗边的雷克思忽然挺直了背,暗骂了声:“妈的不会吧!”
马路对面,姗姗来迟的最后两人终于露面了。
.
大巴车上,雷克思和宁望带着一脸日了狗的表情面对着同样一脸日了动物园的表情的阿妙,哦,还有盗风,不过盗风瞧见他们倒是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抬了抬眉毛,就吹着泡泡自个儿走去大巴最后一排了。
盗风走到最后一排脱下背包,戴上耳塞听音乐,翘起二郎腿打拍子时,阿妙正站在前排介绍自己和盗风是一对高中生情侣。宁望听着雷克思不断地在一旁吐槽:
“高中生?你怎么有脸?!人盗风小哥同意了吗?”
不过有意见的好像还不止雷克思一人,美女法医胡筱莉也饶有兴趣地问道:“高中生情侣?你们看起来不像啊。”
从见到宁望和雷克思的那刻起阿妙心里就毛躁得不得了,这会儿就像被捋了胡须的猫,当即反驳:“我们怎么不像情侣了?还要当众kiss一下才像情侣吗?”
“呵,”雷克思继续吐槽,“还想占盗风小哥的便宜~”
“要不你们就kiss一下呗~”贺翰在旁边看好戏。
盗风的泡泡“噗”地一声吹破了,宁望同情地想,一定是被吓破的。
“我看他们也不像情侣啊!”阿妙机智地将矛头指向了确实也不那么像情侣的奥罗拉和欧林。
奥罗拉面不改色地回答:“我们可以kiss。”说着俯身在闭目养神的欧林少爷嘴上吻了一下。
金发贵公子无动于衷地闭着眼,看上去并不怎么介意这一吻。
阿妙:“……”
“不要误会,”胡筱莉在这时笑道,“我不是说你们不像情侣,是说你们不像高中生。”
若不是特种兵大哥在这时关了车门发动了车子,也不知道阿妙要如何下台……
大巴车汇入车流,窗外雨越落越大。从庚林上城区到那个靠近丧尸岛的海边渔村,约有三个多小时的车程。宁望看着车里各自干着各自的事的众人,他不知道这群人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他们看上去就好像一帮要去海边一日游的旅行团,在这辆大巴里他感受不到一丝紧张危险的气氛,而这,恰恰是最危险的事。
对于聚点中文网编辑阿刁来说,世间没有催不成的稿,逼不了的债,就算是顽石如斯蒂芬宁,不也在他这么多年软硬皆施下……发展出了坚固的友情吗?离催稿逼债也只有半步之遥了。
所以这天一大早阿刁哼着歌儿来到宁望的单身小公寓时,心情仍是十分愉悦的,他有一种预感,这次自己一定能说服宁望去那个丧尸岛。平时早上来他都会带早餐,通常是楼下早点铺的包子豆浆茶叶蛋,但是这次不一样。
敲了三次门屋里也没反应,阿刁贴着门喊:“哎呀起床啦,看你刁哥给你买了什么?”
花式铲青的编辑先生将手里的口袋提得高高的,灿烂朝阳照着肯德基爷爷的笑脸。
“是皮蛋瘦肉粥和……”
“和”只没说完阿刁就注意到门下夹着一张纸条,他蹲下捡起来,只见上面写着:
——阿刁哥,如果你看见这张纸条,说明我已经出发了,我想了想,你还是别去了吧。
阿刁一时没回过神,又发现纸条背面还贴着东西,翻过来一看,背面居然用透明胶布给你贴了五块钱人民币,下面附了一句:补偿你的早餐钱,一个包子一杯豆浆一个茶叶蛋!
刁兄愤怒地扔了纸条:“老子给你买的肯德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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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克思探头看了看车上若干悠闲落座的人影,痛苦地转过头来,但是你不知道这次的队友都是些什么鬼啊!
“各位各位!”大巴前座一个穿阿迪达斯运动外套的小青年站起来,热情地拍手招呼道,“既然还有三位成员没到,这段时间我们不妨先做个自我介绍吧!我先来,我叫贺翰,是这次活动的组织者,职业是游戏设计师,最喜欢的游戏是卡普空公司的生化危机系列,丧尸围城系列!一直相信游戏里的世界总有一天会变成现实,就如同凡尔纳相信凡是人类所能想到的,一定会实现一样!”
他的一番慷慨陈词并没有激起其他人什么兴致,场面有点冷,贺翰面露尴尬,立刻又转向驾驶座:“这是我哥们,卢伟,以前可是特种兵,去年刚退役!”
特种兵三个字倒是让雷克思在意了一下,他往前瞧去,司机卢伟转身跟大家打了招呼,就又转过去了,初春的天气还不算很暖和,卢伟只穿着一件黑色短袖t恤,看那古铜色的皮肤和结实的体格,不愧是特种兵,可比咋咋呼呼的贺翰稳重得多了。不,雷克思心想,说不定这人就是这次行动中除了自己以外唯一靠谱的一个人了,假设宁望放他鸽子的话……
接着贺翰转向了坐在大巴左手边第一排的人:“咱们就从前面开始往后面介绍吧!”
被点中的人片刻后站起来,是一名戴着银框眼镜,文质彬彬的男子,他转身做了个简短的介绍:“罗俊,正在庚林大学生物学院攻读博士学位。”
乖乖,雷克思心中感慨,还是个生物学家啊,这家伙自上车以后就一直低头在笔记本上敲来敲去,依他看,不像生物学家,倒像是个操盘手。生物学家在前座的兜里放了一只保温杯,不时还小啜一口茶,他穿着一件加绒外套,脖子上还围着一条千鸟纹的围巾,全车就他一人把车窗拉得严丝合缝,这种老年做派,一看就是手无缚鸡之力,只能纸上谈兵的类型,平时做的运动量最大的运动大概就是在小区里打乒乓了!
贺翰问道:“罗俊哥是学生物的呀,那对丧尸你怎么看?”
罗俊合上笔记本,拧开保温杯品了一口茶,慢条斯理地说:“我正在撰写一篇和丧尸有关的论文。”
雷克思只希望自己不要出现在那篇论文里,他仿佛已经看见罗俊口吐鲜血,拽着他的手拜托他:“无论如何请一定帮我把这篇论文发表在《nature》上……”
接下来轮到第二排座位的人做介绍,坐在第二排右手边的是一位身材高挑的年轻女子:“胡筱莉,职业是法医。”
她就这么说了一句,口吻像播音员一样正统而优雅,但既没有起身也没有回头,雷克思只看见从那排座位顶上悠悠飘起的一丝白烟。记得上车前美女法医手里就淡定地夹着一只烟,雷克思对对方的脸并不是特别惊艳,虽美但也没到颠倒众生的地步,反而对那只夹着烟的手印象深刻,红色的指甲和纯白色的烟,尽管指甲火红,一双手看上去却冷冰冰的,真有种常与尸体白骨为伍的感觉,可这法医还能留这么长的指甲啊?
贺翰忙着对胡筱莉献殷勤:“竟然是法医,我以为筱莉姐你是模特呢!怎么会对丧尸有兴趣的?”
“看不会动的尸体看久了,我也想看看会动的。”
雷克思总觉得这微微含笑的语气里有种似曾相识的欠扁感。
接下来做介绍的是膝盖上也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的青年,他起身面朝众人礼貌地一笑:“我叫李威廉,是一名网络小说写手。”
“网络写手?”贺翰又来了兴趣,“那你笔名叫什么?”
李威廉很腼腆地一笑:“斯蒂芬宁,也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
雷克思差点蹦起来,听说过啊,太听说过了!斯蒂芬宁不是我的搭档宁望吗,尼玛到底谁在撒谎?!
胡筱莉也转过头来,打量着李威廉,不可思议地睁大眼:“幸会,我是你的粉丝呢。”
贺翰好奇:“筱莉姐你看过斯蒂芬宁的小说吗?”
“看过啊,”胡筱莉瞧了仿佛很不好意思的李威廉一眼,笑道,“我最喜欢那篇《灭鬼》,最后主角靠抽干房间里的空气除掉等离子态恶鬼的这个剧情实在是感天动地。”
全车人都不约露出一脸“什么鬼”的表情。
接下来轮到坐在雷克思斜对面的一对年轻情侣,确切点儿说,是一对颜值特别高的洋鬼子情侣。雷克思瞄着前座,坐在靠外侧的是一名黑发洋妞,一身黑色高领毛衣和黑色的修身牛仔裤,灰绿色的眼睛很迷人,可惜面上的表情有些寡淡。坐在里侧靠窗位置的是一名头发微卷的金发青年,一身雪白的衬衫,一件修身的蓝灰色西装马甲,看样子不是阿玛尼就是巴宝莉,正抱着手臂闭目养神,但看得出来他睡得也不算特别好,大巴的空间对于这位高大俊美的金发贵公子来说显然是过于狭窄了,但他依然故我地交叠着长腿,如同在飞机头等舱等待起飞一般。
“奥罗拉·莫里斯,”黑发的女孩道,“马里兰艺术学院摄影专业,来庚林大学做一年的交换生。”
贺翰带头鼓掌:“glin!”
奥罗拉旁边闭目养神的金发贵公子没有任何要劳动尊口的迹象。
“这位是我的男友,欧林·赫尔辛。”奥罗拉代对方说道,“马里兰学院摄影专业的高材生,和我一样来庚林大学做交换生。”
“他为什么不自己做介绍?”贺翰不太高兴。
雷克思也不爽,这人太高冷了,而且居然穿着白衬衫去打丧尸,怎么不干脆穿燕尾服呢?
奥罗拉看向身边无动于衷的欧林:“我为他代劳就可以了。”
雷克思见闭着眼的欧林少爷轻轻扬了扬眉,俨然是把“有什么不可以吗”写在了脸上。
终于轮到雷克思了,雷侦探站起身来,目光沉痛地扫视全车人——一个只在电子游戏里打过丧尸的游戏迷,一个喝茶打乒乓球的生物学家,一个做美甲的法医,一个不知道是不是假冒他人的网络小说家,一个不知道穿着阿玛尼还是巴宝莉的少爷,一个少爷的女友兼女仆……纵然这一车人除了会开车的特种兵,基本都是一群猪队友,他还是本能地掏出了怀里预备已久的名片。
“各位好,鄙人雷克思,是一名私家侦探,这是我的名片,大家能够相识就是缘分,以后有什么需要都可以来侦探社找我!”
名片一张张发到每个人手里,发到欧林·赫尔辛时奥罗拉表示可以代劳,但雷克思没给她代劳的机会,直接将名片往贵公子耳朵后那一簇华丽的金发里一别。
欧林·赫尔辛略为不悦地睁开眼,雷克思在这时也恰好从窗外看见了正小跑过来的宁望,忙打开窗户激动地挥手:“宁望!这边!!”
尼玛的总算有一个靠谱的战友了!
宁望穿过马路,雷克思已经在大巴外迎接他了,见到他简直恨不能上前飞吻:“你怎么现在才来!”
“哦,我去了一趟中央公园。”宁望抬头打量豪华大巴,“居然包了一辆大巴啊……”
然而上了车,空荡荡的大巴车里只有稀稀拉拉不到十个人。
宁望不解:“迟到的人这么多啊?”
雷克思无奈:“迟到什么啊,就这些人了。”
群里好几百人,瞧着热闹,等要动真格儿的时候,全都怂了,大写的“叶公好龙”。
宁望看着车厢中的七人,点点头:“这样也好,要是出了事儿死的也少。”
面对着说得情真意切的刺猬头青年,全车人第二次露出了“什么鬼”的表情。
贺翰给宁望介绍了大家,介绍到李威廉时宁望不出意外地傻了眼。
李威廉礼貌地问:“对不起,是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宁望深吸一口气,在心里说,不,你脸上什么都没有,包括脸。
雷克思劝他:“我看你也别跟他争那个虚名了,我刚刚观察了一下,除了那个脑回路奇葩的法医,大家都不怎么看得起那个斯蒂芬宁。”
大刺猬鼓着腮帮,样子有点忧郁。
“什么时候出发啊?”生物学家喝了一口茶,边盖盖子边问。
贺翰看了看时间:“还有两个人没到,我们再等他们十分钟吧~~”
五分钟后,一滴雨水落在窗玻璃上。
雷克思纳闷:“昨晚天气预报没说今天要下雨啊。”
宁望望着窗外已经开始避雨、打伞的行人,不由就想起了上一次去穆云山,也是这样一个雨天。
正想着,窗边的雷克思忽然挺直了背,暗骂了声:“妈的不会吧!”
马路对面,姗姗来迟的最后两人终于露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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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车上,雷克思和宁望带着一脸日了狗的表情面对着同样一脸日了动物园的表情的阿妙,哦,还有盗风,不过盗风瞧见他们倒是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抬了抬眉毛,就吹着泡泡自个儿走去大巴最后一排了。
盗风走到最后一排脱下背包,戴上耳塞听音乐,翘起二郎腿打拍子时,阿妙正站在前排介绍自己和盗风是一对高中生情侣。宁望听着雷克思不断地在一旁吐槽:
“高中生?你怎么有脸?!人盗风小哥同意了吗?”
不过有意见的好像还不止雷克思一人,美女法医胡筱莉也饶有兴趣地问道:“高中生情侣?你们看起来不像啊。”
从见到宁望和雷克思的那刻起阿妙心里就毛躁得不得了,这会儿就像被捋了胡须的猫,当即反驳:“我们怎么不像情侣了?还要当众kiss一下才像情侣吗?”
“呵,”雷克思继续吐槽,“还想占盗风小哥的便宜~”
“要不你们就kiss一下呗~”贺翰在旁边看好戏。
盗风的泡泡“噗”地一声吹破了,宁望同情地想,一定是被吓破的。
“我看他们也不像情侣啊!”阿妙机智地将矛头指向了确实也不那么像情侣的奥罗拉和欧林。
奥罗拉面不改色地回答:“我们可以kiss。”说着俯身在闭目养神的欧林少爷嘴上吻了一下。
金发贵公子无动于衷地闭着眼,看上去并不怎么介意这一吻。
阿妙:“……”
“不要误会,”胡筱莉在这时笑道,“我不是说你们不像情侣,是说你们不像高中生。”
若不是特种兵大哥在这时关了车门发动了车子,也不知道阿妙要如何下台……
大巴车汇入车流,窗外雨越落越大。从庚林上城区到那个靠近丧尸岛的海边渔村,约有三个多小时的车程。宁望看着车里各自干着各自的事的众人,他不知道这群人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他们看上去就好像一帮要去海边一日游的旅行团,在这辆大巴里他感受不到一丝紧张危险的气氛,而这,恰恰是最危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