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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我是大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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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在平常时候,对角巷白天熙熙攘攘,翻倒巷冷冷清清。

    今天反过来了。

    对角巷没几个人,大猫小猫三五只,翻倒巷到处都是身穿漆黑或暗红袍子,从头到脚遮掩的严严实实,身上带着白骨或风干昆虫动物尸体当挂件的黑巫师。

    没法子,穿这身走在对角巷太扎眼,人家看到会说闲话的。

    晚上又有大动作,不买点东西准备不行。

    翻倒巷好啊,大批黑巫师搁那儿一站,吓的老板们不敢涨价,有的还主动降价,唯恐聚集起来的黑巫师开展零元购活动。

    单纯零元购也就算了,万一不小心看到人家的脸,这不是逼对方杀人灭口么?

    敢在翻倒巷开店的没有好惹的,但在不好惹,遇到大批黑巫师骑脸也只能化身诚实守信温文尔雅和气生财好老板。

    辛普森表示,他混了多年黑巫师首领,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黑巫师聚集!

    果然,马克校长说的对。

    魔法界藏龙卧虎,谁也不知道隐藏了什么。

    今天能莫名其妙跳出大量黑巫师,明天说不定就有隐世传奇现身。

    辛普森决定,要深入贯彻马克指导,始终坚持每个人生命只有一次的基本原则,从实际出发,从苟处做起,以活命为中心,别人贪婪我恐惧,别人恐惧我更恐惧。

    “别说你,我混了大半辈子黑魔法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黑巫师。”博金博克商店的老板眼睛直勾勾盯着大街,他老资历了,当然认识黑巫师首领辛普森。

    “真是英雄出少年。”老博金博克感慨。

    他是黑魔法先驱,当年伏地魔都得为他打工,历经数十载风雨浮沉,如今终于得见黑巫师盛世,一时老泪纵横。

    “当今大世,比黑魔王那时还要璀璨!”

    辛普森:“……”

    老爷子,伏地魔那年代人心惶惶,食死徒跳出来到处砍人,那是最差的年代了。

    你拿如今跟当年比。

    这是马克,邓布利多,以及十年来历任魔法部长被黑的最惨的一次。

    博金博克握着辛普森的手深情的说:“我们黑巫师常年被打压,受到许多歧视跟舆论压力,但我们也是巫师啊!”

    “去吧,用古灵阁的毁灭,建立黑巫师走入光明世界的阶梯。”

    “用妖精的血,奠定黑巫师的荣耀!”

    辛普森点点头,确定,这人老中二病了。

    老人嘛,爱说啥让他说,有道理的记心里,没道理的当耳旁风,千万别反驳。

    他不动声色把手从博金博克手中抽出来,被美少女握着就算了,你一大把年纪皮肤褶皱,怪渗人的。

    ……

    马克走在翻倒巷,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原来每个黑巫师都不简单。

    他想了又想猜了又猜,巫师的心思还真奇怪。

    安排斯内普跟麦格明天过来,但他今天就得到场。

    哎,又要熬夜了,没法子,天生劳碌命。

    马克叹了口气,得先做好准备工作才行。

    古灵阁屹立于魔法界多年,不知道多少英雄好汉想从它那里弄点钱花,然而至今为止没有切实可证的成功案例。

    抢古灵阁,哪有那么简单?

    不说别的,单单地下金库深处的特殊锁就难倒无数人。

    又深又厚的金库大门,阿拉霍洞开之类的魔法根本无法打开,四分五裂粉身碎骨更是玩笑,只有妖精的食指又细又长的食指伸进去才行。

    算算时间差不多了,马克找个没人地方变成只猫头鹰。

    阿尼马格斯变身术!

    然后展翅高飞,从翻倒巷飞到对角巷古灵阁,找个房檐静静等着。

    谢天谢地,这个世界没有喜欢吃苏格兰圆脸胖鸡的艾琳娜,也没有本体是猫喜欢捕捉猫头鹰为食的婓许。

    巫师们都很正常。

    视猫头鹰如无物。

    谁让这是对角巷呢?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猫头鹰遍地都是。

    终于,古灵阁下班时间到了。

    除了留下值班的以外,在古灵阁工作的人类巫师跟妖精纷纷各回各家,马克盯着拉环,悄悄尾随。

    妖精高傲而有智慧,它们信任同族,却不愿与同族合住……除了刚开始工作的穷妖精。

    但凡有点经济实力,妖精们都喜欢独居。

    可能智慧生物都这样,一个人过日子想干啥干啥,屋里有别人顾忌这顾忌那,得考虑人家感受,麻烦的要死。

    作为能接待马克的妖精,拉环在古灵阁对角巷分行属于中层,加隆没少赚,房间里只有它一个,给马克省了不少事。

    “昏昏倒地!”

    妖精法力高强,也得看对手是谁。

    马克突然出现抽冷子施法,拉环根本反应不过来,啪叽倒地。

    “庆幸吧,我不是黑巫师。”马克找了个麻袋把拉环扔进去,顺手开个口子,别让人家被憋死。

    “其他黑巫师弄钥匙,八成是砍下你的指头,或者剁了你的手。”

    “我就不一样了,保你身体健全。”

    马克越想越觉得自己善良。

    我真是个大好人!

    虽然主要是害怕被剁了的手指失去活力,万一开不了锁就麻烦了。

    但做坏事的时候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

    我来抢古灵阁,还将古灵阁的妖精保护的好好的,这是什么样的精神?

    马克擦了擦眼角,不能继续想,在想下去要被自己感动哭。

    时间过的很快,马克每过会儿一会儿给拉环补个昏昏倒地,保证它时刻处于昏睡状态。

    万一醒了看到马克的脸,慈悲如马克,也只能给它个痛快。

    那就造杀孽了。

    等到晚上十一点多,马克背起麻袋前往古灵阁。

    往日,深夜的对角巷鸦雀无声。

    如今,其他地方照样没人,古灵阁门口聚了一大群黑巫师。

    矗立在人们眼前的,是两扇亮闪闪的青铜大门。

    白天,大门前会有穿着猩红色制服的妖精守卫,在客户光临时向他们鞠躬行礼。

    晚上,大门紧闭,巨大的青铜门巍峨雄伟,阻挡巫师们前进脚步。

    这大门施展有强大魔法,一般手段无法撼动。

    马克放眼望去,只觉全是歪瓜裂枣,魔法水平都不咋样,靠他们开门不知道得啥时候。

    “要不要出手呢?”

    马克陷入沉思。

    还没思考出结果,有黑巫师跳出来,掏出把钥匙,在青铜门上捅了捅,大门打开。

    马克:“……”

    这难道是传说中的社会工程魔法?

    不施法,不念咒,不耗魔力,安全环保见效快。

    无数黑巫师盯着开门那位。

    “这扇门重要程度不高,明天上早班的人类巫师有钥匙很正常。”那人说:“我用夺魂咒控制了那位古灵阁员工拿到钥匙,这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巫师们点头,没错,你说的对,你说啥都对。

    我们不会反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