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大唐国土,不容侵犯!
推荐阅读:天神诀、梦醒细无声、神级幸运星、惊悚乐园、娱乐圈最强霸主、农女贵娇、我的大侠系统、奸臣、无限之军事基地、宠文结局之后
一秒记住【三界小说网 www.xs3j.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这些个酋长都七嘴八舌的表达自己的看法,总结来说就是两个意思。
要么就是大唐布下大量伏兵准备一击必杀,要么就是大唐畏惧了颉利的进攻,直接就不抵抗了。
颉利心中暗道:“心不狠,站不稳!管他三七八十九的,就是踏嬢的干!”
“所有大军听我指令!随我颉利一同前进!进城之后务必要紧跟队伍,遇见任何事情不要慌乱!突厥必胜!”
颉利面朝着大军下达了指示,而大军也在强烈的回应着他。
“突厥必胜!突厥必胜!必胜!”
而现在心思非常乱的就是突利了,他根本不知道大唐是要干什么,就这么让他们轻而易举的进城了??
随着大军一步步的前进,突利的心思也越来越乱,整个人都已经变得非常的迷茫。
而图珏,已经回归了队伍当中,身边的战友问他里面什么情况,他都只是冷笑一声,心下想着:
“刚刚推我出去的是你们,群情激愤的还是你们,要不是里面真没危险,我巴不得你们全都死在这好了!”
幽州城的哨兵虽然接受到了旨意放突厥入城,但是真正的三十万大军就在自己的眼前的时候,自己的心脏差点就掉了出来。
不说突厥整齐划一,但是就刚刚呼喊着突厥必胜的口号的时候,不难看出这些突厥大部分都是非常团结一致的。
队伍最前面的就是颉利和各个酋长还有突利,坐在披着铁甲的战马上徐徐的向前走着,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渴望!丝毫不见一丝恐惧和害怕。
尤其是颉利,哨兵并不认识,但是从整个队伍的站位来看,这个人应该就是突厥里地位最高的人了吧,亮闪闪的铁甲战马上坐着身穿玄黑色盔甲的男人,他的脸上只有自信,毫无其他,哪怕相隔这么远依旧能感觉到他摄人的气势。
一个个酋长身穿银色盔甲,走在一排,连每一匹马的步伐都是一样的。
在放眼望向后方,乌泱泱的一大片让这个哨兵根本看不见尽头。
一瞬间,恐惧蔓延在了城墙上的每一个哨兵守卫的身上,突厥的强大让人不寒而颤。
胆子小一点,脚下已经有了一滩水渍。
可他们并没有一个人退缩,因为自己的职责所在,就是要守护这个郡城,如果不能守护,那宁愿战死在此。
他们都是土生土长的幽州人,生在幽州,长在幽州,他们更是经历过很多年前的突厥频繁入侵,要么家破人亡,要么妻离子散,最后痛下决心要守护幽州。
选择了参军入伍,而大唐接管后,对于幽州子民也是深感抱歉,更有李渊亲自手写文书,向幽州城所有子民道歉,写道:
“对不起,诸位幽州城的百姓,是我李渊,更是我大唐,来迟了!”
从那以后,幽州城连续五年都不交税赋,更是派遣大军前往边境守卫着幽州城,守卫着这一方百姓。
城里的百姓们真正的听见了几十万人一同前进踩踏地面的声音,所有的小孩子都哭了起来,全城的狗都开始狂吠,女子们一个个花容失色,连忙朝着自己家里跑。
只有这些男子们,虽然心里害怕,但是他们的脸上都充满了坚决和坚定,有一股信念从他们的身上传了出来。
大唐可不比突厥弱!
尤其在幽州城,李恪专门还有一道旨意,如果突厥进城肆意烧杀抢掠,男人们必须得站在最前面,幽州城的男人们就是大唐的英雄,大唐的勇士!
也是大唐的一面城墙!
城里的男人们,小到十五六岁的少年袖子里藏着把匕首,就连城镇的街上随处可见的都是可以马上使用的武器。
木棍,铁棍,卖肉铺子上就摆了十几把菜刀,一个比一个锋利,也有不少江湖人士,将自己的配剑从悲伤或者腰上拿下来,紧握在手中。
这个时候,如果突厥没动那他们就热情赠送各种物资,如果他们动,下一刻先死的一定是突厥人。
大唐国土,不容侵犯!
如果为什么要问这些百姓明知不可为还要为之时,他们一定会异口同声的告诉你,如果没有大唐,就没有现在逐渐繁华的幽州城!
李恪的旨意说的很清楚,突厥一定会派先锋进来窥探,让幽州太守派一名探子在门口检查,如果突厥的先锋到了之后,就大肆宣扬,所有百姓都进入状态。
只要不露馅,就把他们当他国客人来招呼,幽州城一人都不会伤,如果突厥不讲道理,幽州城的男人再上。
对此,幽州城的百姓深信不疑,他们知道现在的皇帝只有十三岁,但是在他们看来,这个小娃娃是李渊亲自隔代点名传位的人,必然有大才,相信就完事了!
……
而城外的突厥大军,一步又一步的朝前走去。
什造现在就在队伍里,他并没有别人那么强的荣誉感,他觉得突厥一族并没有给自己带来好的生活,更让自己本就贫寒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什造扭头看去,每一个士兵的脸上都充满了坚毅,大有不成功便成仁的信念。
恢弘的气势腾天而起,就连天空的颜色都要逊色他们半分。
每一个部落的队伍都有一个人举起了战旗。
而这个战旗就是他们唯一的记挂,这个战旗所包含的是他们所有人在草原上的家人。
既然已经出征,就算只为了家人,也要迈着步子向前走。
“踏踏踏踏……”
每一步都很沉重。
所有的突厥人都没有长武器。
左腰间挎着一把三尺长的大马刀,在阳光的照射下,渲染出亮眼的光芒,右腰间,佩戴了一只箭壶,箭壶里的剑非常细,但是箭尖却异常的锋利,甚至还有些发黑,两只靴子里都放着一把匕首,只留着匕首的把裸露在外面。
前方的队伍身后背的都是短弓,短弓拉满时弓弦夹角小,虽然精度不是太高,但是胜在小巧方便携带而且省力,作战时射箭的速度会更快并且穿透性也越强。
而后方的队伍身后背的都是长弓,主要适用于攻城时,对面大军来袭,长弓精度很高,用于远距离散射最为合适不过,且伤害也不俗。
经过这么多年的沉淀,虽然很多武器盔甲会有些生锈发霉,但是至少在这种场面上还是非常能震慑住敌人。
并且人人都配上了武器和盔甲,这已经是突厥修生养息这么多年所储备的所有战斗用的装备了。
这些个酋长都七嘴八舌的表达自己的看法,总结来说就是两个意思。
要么就是大唐布下大量伏兵准备一击必杀,要么就是大唐畏惧了颉利的进攻,直接就不抵抗了。
颉利心中暗道:“心不狠,站不稳!管他三七八十九的,就是踏嬢的干!”
“所有大军听我指令!随我颉利一同前进!进城之后务必要紧跟队伍,遇见任何事情不要慌乱!突厥必胜!”
颉利面朝着大军下达了指示,而大军也在强烈的回应着他。
“突厥必胜!突厥必胜!必胜!”
而现在心思非常乱的就是突利了,他根本不知道大唐是要干什么,就这么让他们轻而易举的进城了??
随着大军一步步的前进,突利的心思也越来越乱,整个人都已经变得非常的迷茫。
而图珏,已经回归了队伍当中,身边的战友问他里面什么情况,他都只是冷笑一声,心下想着:
“刚刚推我出去的是你们,群情激愤的还是你们,要不是里面真没危险,我巴不得你们全都死在这好了!”
幽州城的哨兵虽然接受到了旨意放突厥入城,但是真正的三十万大军就在自己的眼前的时候,自己的心脏差点就掉了出来。
不说突厥整齐划一,但是就刚刚呼喊着突厥必胜的口号的时候,不难看出这些突厥大部分都是非常团结一致的。
队伍最前面的就是颉利和各个酋长还有突利,坐在披着铁甲的战马上徐徐的向前走着,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渴望!丝毫不见一丝恐惧和害怕。
尤其是颉利,哨兵并不认识,但是从整个队伍的站位来看,这个人应该就是突厥里地位最高的人了吧,亮闪闪的铁甲战马上坐着身穿玄黑色盔甲的男人,他的脸上只有自信,毫无其他,哪怕相隔这么远依旧能感觉到他摄人的气势。
一个个酋长身穿银色盔甲,走在一排,连每一匹马的步伐都是一样的。
在放眼望向后方,乌泱泱的一大片让这个哨兵根本看不见尽头。
一瞬间,恐惧蔓延在了城墙上的每一个哨兵守卫的身上,突厥的强大让人不寒而颤。
胆子小一点,脚下已经有了一滩水渍。
可他们并没有一个人退缩,因为自己的职责所在,就是要守护这个郡城,如果不能守护,那宁愿战死在此。
他们都是土生土长的幽州人,生在幽州,长在幽州,他们更是经历过很多年前的突厥频繁入侵,要么家破人亡,要么妻离子散,最后痛下决心要守护幽州。
选择了参军入伍,而大唐接管后,对于幽州子民也是深感抱歉,更有李渊亲自手写文书,向幽州城所有子民道歉,写道:
“对不起,诸位幽州城的百姓,是我李渊,更是我大唐,来迟了!”
从那以后,幽州城连续五年都不交税赋,更是派遣大军前往边境守卫着幽州城,守卫着这一方百姓。
城里的百姓们真正的听见了几十万人一同前进踩踏地面的声音,所有的小孩子都哭了起来,全城的狗都开始狂吠,女子们一个个花容失色,连忙朝着自己家里跑。
只有这些男子们,虽然心里害怕,但是他们的脸上都充满了坚决和坚定,有一股信念从他们的身上传了出来。
大唐可不比突厥弱!
尤其在幽州城,李恪专门还有一道旨意,如果突厥进城肆意烧杀抢掠,男人们必须得站在最前面,幽州城的男人们就是大唐的英雄,大唐的勇士!
也是大唐的一面城墙!
城里的男人们,小到十五六岁的少年袖子里藏着把匕首,就连城镇的街上随处可见的都是可以马上使用的武器。
木棍,铁棍,卖肉铺子上就摆了十几把菜刀,一个比一个锋利,也有不少江湖人士,将自己的配剑从悲伤或者腰上拿下来,紧握在手中。
这个时候,如果突厥没动那他们就热情赠送各种物资,如果他们动,下一刻先死的一定是突厥人。
大唐国土,不容侵犯!
如果为什么要问这些百姓明知不可为还要为之时,他们一定会异口同声的告诉你,如果没有大唐,就没有现在逐渐繁华的幽州城!
李恪的旨意说的很清楚,突厥一定会派先锋进来窥探,让幽州太守派一名探子在门口检查,如果突厥的先锋到了之后,就大肆宣扬,所有百姓都进入状态。
只要不露馅,就把他们当他国客人来招呼,幽州城一人都不会伤,如果突厥不讲道理,幽州城的男人再上。
对此,幽州城的百姓深信不疑,他们知道现在的皇帝只有十三岁,但是在他们看来,这个小娃娃是李渊亲自隔代点名传位的人,必然有大才,相信就完事了!
……
而城外的突厥大军,一步又一步的朝前走去。
什造现在就在队伍里,他并没有别人那么强的荣誉感,他觉得突厥一族并没有给自己带来好的生活,更让自己本就贫寒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什造扭头看去,每一个士兵的脸上都充满了坚毅,大有不成功便成仁的信念。
恢弘的气势腾天而起,就连天空的颜色都要逊色他们半分。
每一个部落的队伍都有一个人举起了战旗。
而这个战旗就是他们唯一的记挂,这个战旗所包含的是他们所有人在草原上的家人。
既然已经出征,就算只为了家人,也要迈着步子向前走。
“踏踏踏踏……”
每一步都很沉重。
所有的突厥人都没有长武器。
左腰间挎着一把三尺长的大马刀,在阳光的照射下,渲染出亮眼的光芒,右腰间,佩戴了一只箭壶,箭壶里的剑非常细,但是箭尖却异常的锋利,甚至还有些发黑,两只靴子里都放着一把匕首,只留着匕首的把裸露在外面。
前方的队伍身后背的都是短弓,短弓拉满时弓弦夹角小,虽然精度不是太高,但是胜在小巧方便携带而且省力,作战时射箭的速度会更快并且穿透性也越强。
而后方的队伍身后背的都是长弓,主要适用于攻城时,对面大军来袭,长弓精度很高,用于远距离散射最为合适不过,且伤害也不俗。
经过这么多年的沉淀,虽然很多武器盔甲会有些生锈发霉,但是至少在这种场面上还是非常能震慑住敌人。
并且人人都配上了武器和盔甲,这已经是突厥修生养息这么多年所储备的所有战斗用的装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