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再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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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到就算寻找到二哥他也肯定会再度逃跑,而且不管我如何苦口婆心的发问他也肯定不会回答,接下来我与碧方商议之下决定兵分两路,一个去跟踪二哥的踪迹,另外一个则去魔界探听当年的真相。
本来碧方是一直坚持让我去跟踪二哥,然后他独自去往魔界打探消息的,但因为我坚持强调自己肯定会被二哥甩掉,很有可能还会被他误导去其他的方向路线后,碧方仔细思索了一下,方才万般无奈地应下由我去魔界。
见他终于点头答应,我当即便想抓紧时间前往魔界,然而正当我准备离开的时候,碧方却出声唤我道:“等一下。”
我堪堪止步,他便从储物戒指中拿出了一大堆的东西,一一递给我。
先是将一个看上去极为朴实无华的银色手镯替我带到了手上,告诉我道:“这个是一个撕裂空间的法宝,里面封印了空族之力。待到你在魔界打听到想要知晓的消息后,便可以用这个手镯打开一个时空隧道直接回到我身边。”
经他如此一说,我这才想起在上古时期的空族好像最大的能力便是可以撕裂空间,随心所欲的到达任何一个他们想要到达的地方。也正是因为如此,空族才会引起诸天神魔的忌惮,最终在上古诸神之战结束的时候,他们一族也最终湮灭于历史。
有些好奇地打量了一下手镯,我忽而想到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既然有空族手镯,上次我们在魔界一早使用的话,后面也就不用逃得那样辛苦了啊。”
似早就料到我会发问,垂首在储物戒指中不停翻找法宝的碧方头也不抬地应道:“你看看镯子内里一面,那里应该有刻着只限一个人使用。”
语罢,他又将一块莲花形状的玉佩递给了我,示意我悬于腰间:“这块玉佩你带好,切莫离身。”
玉佩的色泽跟莲台山的青莲一模一样,表面看上去并没有一点灵气波动,我颇有些好奇地问道:“这个又是干什么用的?”
碧方道:“先前你去魔界之所以还没能混进魔宫便暴露了踪迹,最大的原因便在于,你身上有最纯正的神兽白虎的气息,穷奇嗅觉分外灵敏,就算你改变了模样,他也一样可以通过气息认出你的身份。而这块玉佩名唤青掩玉,是早年瑶华帝君不耐走哪儿都有求点化的神族蜂拥而至,为遮掩自身气息便给自己炼制了这样一个法宝。”
听闻是瑶华帝君做的,我原本的怀疑瞬间便彻底消失。开玩笑,想当初见过瑶华帝君的人都说,就连那些厉害的上神平日都不敢直视帝君的天颜,而万物生灵则会打从心底畏惧,但凡帝君路过,万千生灵皆会不由自主地叩首跪拜,花草树木亦同样弯曲折腰。连帝君那样强大的神威都能遮掩的玉佩,我对此番的魔界之行便更多了几分把握。
最后,碧方给了我一张质地柔软触手生凉的面具对我道:“这是千面画皮,可以随心所欲的变化容貌,以往帝君都是和青掩玉一起使用的,在三千世界行走的时候,很多与他相熟的神佛就算与他擦身而过,也并没有将他认出来。”
如果说在看见银镯和青掩玉的时候,我还能说服自己这些都是碧方深得瑶华帝君宠幸才能拥有的,可当他将千面画皮也一并递给我的时候,我方才有了一个很不好的大胆猜测……
见我容色瞬间变得苍白,碧方之间略微一顿,目光复杂地看着我道:“是我考虑不周,眼下你都知道了罢。”
我咽了咽口水,极是紧张地看着他道:“之前你不是说瑶华帝君四处云游去了,归期未定吗?兴许我们动作快一些的话,能敢在他回来之前将这些宝贝送回原位。虽然这些法宝都很诱人,但私自挪用等同盗窃,这总是不太好的。如果到时候帝君发现了不妥要将罪于你,你记得一定要派人通知我,一人做事一人当,到时候我就说是我逼迫你挪用的这些宝贝,兴许帝君就不会怪罪于你了。”
许是没料到我会说这样的话,碧方微微愣了愣,良久唇边才溢出一丝笑,语气十分驻定地对我道:“放心罢,他是不会追究的,我也不会给他机会追究的。青掩玉和千面画皮你且放心收着就好,至于那个银镯,封印的空族之力只能用一次,待你撕裂空间之时用尽了镯中的力量,镯子便会自动销毁。”
见我依旧有些忐忑,碧方又接着安抚我道:“若非这些东西当真已经属于我,凭借这么法宝的价值和帝君那些手段,怎么着也不可能被外人所得。”
听他这样一说,我才总算将悬着的心又重新落回了胸腔。
事不宜迟,在用千面画皮将自己的模样改的跟普通魔族差不多,又换上了平民魔族的服饰后,我便照着碧方提供的方法出了泪海。
当神力重归身体,能重新腾云驾雾的时候,我竟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由于上次已经跟着奴隶贩子们去过了一次炙阳的地盘,这一次再去便已经熟门熟路了许多。
为避免引起他人怀疑,以及更符合我目前平民少女的身份,我便在距离城门还有二十多里的地方小心落地,随后又顺手揍晕了一些魔兽,打算将自己的新身份定义为去城中卖魔兽肉的平民少女。魔族男女老幼都尚武,女子打猎养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也不会引起他人的怀疑。
然而我想了那么多,却唯独没有想到,近些时日炙阳大魔头觉得他的小宠物穷奇近些日子食欲不振闷闷不乐,以往能一口气吃几十个如花少女,如今不过七八个便难以下咽,以至于往常一坐下便能将街头堵得严严实实的身形都小上了一圈,初步自我揣测应该应该是他的小宠物发情期到了。是以为了保证他小宠物的身心健康,特面向全魔界给他的小宝贝寻一个侍女玩伴,不拘是人是兽还是人兽,只要能被他的小宠物看上,能让他的小宠物开心,便可进入王宫永享富贵荣华。
都说大树底下好乘凉,炙阳如今便是魔界最大的大腿,而他又没有妃嫔,素日里最宠爱的便是穷奇,而穷奇除了吃又没有其他的爱好,性子单纯还特别好骗,只要将他哄高兴了,便不愁在炙阳那里捞不到好处。
此消息一出,整个魔界的未婚少女都沸腾了,虽然去照顾穷奇很有可能便会面临被吃掉的危险,可如果没有被吃掉,便会有想象不到的巨大好处。
因着每日前往此地求穷奇相看的少女委实太多,我几乎排了快整整三个时辰的队才堪堪进入了城门。
想当初连穷奇这样不韵世事的傻孩子都能知晓炙阳跟宁双之间的纠葛,想必在城中应该能打探到更多的消息,是以按照我原本的打算,就是先卖掉刚刚揍晕的那些魔兽,换了魔界的钱币后,再去寻一处酒肆或者茶坊坐坐。魔界的格局跟人间极为相似,想来那些地方也应该如人间一样是消息往来最快最多的所在。
然而我想了那么多,却唯独没想到的是,当我扛着魔兽从闹市经过的时候,穷奇那厮竟将手中决定侍女人选的骷髅头径直砸到了我怀中,而他之所以选择我的理由更让我肝颤了三分,他说:“这位姐姐,你的背影跟我媳妇儿的好像,而且给我的感觉也跟她好像。嗯,你和她只唯一不同的是我这样在你身边闻闻嗅嗅你不会揍我,大门我媳妇儿则会让我滚蛋,若不听话,她便会赏我一顿铁拳。”
他一边还一边扬着他那张小白花一样讨人喜欢的脸蛋在我的发顶和颈侧嗅了嗅,天知道我几乎是耗尽了全身的力气,才阻止了我下意识地想要揍他的冲动。
而且他说的那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言论,什么叫做我跟之前唯一不同的地方就只是会不会揍他,明明从模样到种族都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好吧。
许是瞧见我满脸满眼都写满了不认同,穷奇咬着自己白嫩嫩的手指头,侧头苦思良久才又补了一句道:“咦,不对,你跟我媳妇儿还有最大的一点差别,她身上有四方神兽白虎一族的味道,而你身上则是最纯正的魔族气味。”
因着此番我并不想再跟着这个吃货去王宫趟炙阳大魔头的那滩浑水,所以当他兴致勃勃地嚎着说新媳妇儿找到了,要带新媳妇儿回家的时候,我便用力睁开了他的手,面无表情地看着他道:“还请穷奇大人见谅,奴在家中已有了未婚夫,还等着我此番回去完婚,所以请穷奇大人另择其他的姑娘。”
一般情况下,在听说了对方已有婚配而被拒绝后,有会恼羞成怒的,也有会尴尬不已的,可谁知穷奇这家伙居然想也未想便随口应道:“哦,是吗?你已经有未婚夫了?那也没事啊,我吃了他,他和我融为一体,你以后就可以一直跟他在一起了。”
我:“……”
对于一个没有道德观念,没有是非观念,没有善恶观念,甚至连对错观念都没有的吃货,而且在吃货还有一根粗壮无比的大腿作为靠山的情况下,作为一个普通的魔族平民少女实在是无力拒绝。
眼看着周围的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为避免横生枝节,我只好咬牙看着这个吃货道:“奴仔细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应该辜负穷奇大人的美意,我未婚夫年纪有点大,又瘦的一把骨头,想来是没有福气成为穷奇大人的口粮的。”
“口粮”二字我说得颇为咬牙切齿,然而穷奇却好似根本就没有听懂我那咬牙切齿的语气一般,只是一脸惋惜的看着我:“那真是太可惜了,我原本还想吃了他,和他融为一体,让你高兴来着。”
我无语凝噎,有那么一瞬间极是有冲动想要掐着他的脖子拼命摇晃着问他,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奇葩想法,觉得吃了人家未婚夫,人家还会高兴的跟他在一起。
要是真有一个深爱自己未婚夫的魔族少女,你吃了人家未婚夫,人家第一反应绝对是想拔刀剁了你好吗!
“还有最关键的一件事。”在随这个吃货再度启程前往皇宫的路上,我敛了神色,苦口婆心道:“穷奇大人,殿下是下令给你挑选的侍女,并不是给你挑选媳妇儿。大人可曾知道侍女跟媳妇儿的区别?”
咽下口中烤的嘎嘣脆的魔兽脆骨,穷奇顶着他那双小鹿一般清澈的漂亮杏眼,目光灼灼地看着我道:“嗯,我知道呀。主人曾经跟我说过,侍女跟媳妇儿最大的区别就是侍女就是照顾我,陪我玩,陪我睡觉,可以无条件满足我各种要求的,而妻子则是有权力拒绝我的各种要求的。其实我觉得侍女好像更讨人喜欢一点,这样如果我要求一边吃饭一边洗澡,或者一边放风筝一边吃饭,你都不会拒绝我的对不对?”
我抬手扶额:“……难道你的人生除了吃就没有别的追求了吗?”
穷奇诧异看我:“咦,难道人生除了吃之外还可以有其他的追求吗?”
我恨铁不成钢道:“人生除了吃,还可以有就梦想啊!”
穷奇穷奇摸了摸下巴,思索良久,沉吟道:“我今生最大的梦想便是可以自由自在的吃一切想吃的东西。”
我心力憔悴:“连魔族的贵族少女都随便你吃了,曾经的诸天神佛也被你吃了不少,我觉得你的愿望应该早已经实现了啊!”
穷奇笑眯眯地看着我:“所以我现在觉得很幸福呀,当然如果今晚你可以在我吃饭的时候帮我洗澡,或者在我洗澡的时候喂我吃饭,我会觉得更幸福的。”
“……”
虽然吃货又天真又很好对付,但不知道怎么回事,每次只要一跟他说话,我都会有一种想要揍他的迫切渴望。
此番跟着他再度进宫,我唯一能安慰自己的一点便是宫中的知情认识更多,能探听到的消息应该也比外面更为准确可靠。
当然,在探听这些消息之前,我首先要做的便是如何跟那些喜好八卦的侍女们在极短的时间内打成一团。
意识到就算寻找到二哥他也肯定会再度逃跑,而且不管我如何苦口婆心的发问他也肯定不会回答,接下来我与碧方商议之下决定兵分两路,一个去跟踪二哥的踪迹,另外一个则去魔界探听当年的真相。
本来碧方是一直坚持让我去跟踪二哥,然后他独自去往魔界打探消息的,但因为我坚持强调自己肯定会被二哥甩掉,很有可能还会被他误导去其他的方向路线后,碧方仔细思索了一下,方才万般无奈地应下由我去魔界。
见他终于点头答应,我当即便想抓紧时间前往魔界,然而正当我准备离开的时候,碧方却出声唤我道:“等一下。”
我堪堪止步,他便从储物戒指中拿出了一大堆的东西,一一递给我。
先是将一个看上去极为朴实无华的银色手镯替我带到了手上,告诉我道:“这个是一个撕裂空间的法宝,里面封印了空族之力。待到你在魔界打听到想要知晓的消息后,便可以用这个手镯打开一个时空隧道直接回到我身边。”
经他如此一说,我这才想起在上古时期的空族好像最大的能力便是可以撕裂空间,随心所欲的到达任何一个他们想要到达的地方。也正是因为如此,空族才会引起诸天神魔的忌惮,最终在上古诸神之战结束的时候,他们一族也最终湮灭于历史。
有些好奇地打量了一下手镯,我忽而想到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既然有空族手镯,上次我们在魔界一早使用的话,后面也就不用逃得那样辛苦了啊。”
似早就料到我会发问,垂首在储物戒指中不停翻找法宝的碧方头也不抬地应道:“你看看镯子内里一面,那里应该有刻着只限一个人使用。”
语罢,他又将一块莲花形状的玉佩递给了我,示意我悬于腰间:“这块玉佩你带好,切莫离身。”
玉佩的色泽跟莲台山的青莲一模一样,表面看上去并没有一点灵气波动,我颇有些好奇地问道:“这个又是干什么用的?”
碧方道:“先前你去魔界之所以还没能混进魔宫便暴露了踪迹,最大的原因便在于,你身上有最纯正的神兽白虎的气息,穷奇嗅觉分外灵敏,就算你改变了模样,他也一样可以通过气息认出你的身份。而这块玉佩名唤青掩玉,是早年瑶华帝君不耐走哪儿都有求点化的神族蜂拥而至,为遮掩自身气息便给自己炼制了这样一个法宝。”
听闻是瑶华帝君做的,我原本的怀疑瞬间便彻底消失。开玩笑,想当初见过瑶华帝君的人都说,就连那些厉害的上神平日都不敢直视帝君的天颜,而万物生灵则会打从心底畏惧,但凡帝君路过,万千生灵皆会不由自主地叩首跪拜,花草树木亦同样弯曲折腰。连帝君那样强大的神威都能遮掩的玉佩,我对此番的魔界之行便更多了几分把握。
最后,碧方给了我一张质地柔软触手生凉的面具对我道:“这是千面画皮,可以随心所欲的变化容貌,以往帝君都是和青掩玉一起使用的,在三千世界行走的时候,很多与他相熟的神佛就算与他擦身而过,也并没有将他认出来。”
如果说在看见银镯和青掩玉的时候,我还能说服自己这些都是碧方深得瑶华帝君宠幸才能拥有的,可当他将千面画皮也一并递给我的时候,我方才有了一个很不好的大胆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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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没料到我会说这样的话,碧方微微愣了愣,良久唇边才溢出一丝笑,语气十分驻定地对我道:“放心罢,他是不会追究的,我也不会给他机会追究的。青掩玉和千面画皮你且放心收着就好,至于那个银镯,封印的空族之力只能用一次,待你撕裂空间之时用尽了镯中的力量,镯子便会自动销毁。”
见我依旧有些忐忑,碧方又接着安抚我道:“若非这些东西当真已经属于我,凭借这么法宝的价值和帝君那些手段,怎么着也不可能被外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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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想了那么多,却唯独没有想到,近些时日炙阳大魔头觉得他的小宠物穷奇近些日子食欲不振闷闷不乐,以往能一口气吃几十个如花少女,如今不过七八个便难以下咽,以至于往常一坐下便能将街头堵得严严实实的身形都小上了一圈,初步自我揣测应该应该是他的小宠物发情期到了。是以为了保证他小宠物的身心健康,特面向全魔界给他的小宝贝寻一个侍女玩伴,不拘是人是兽还是人兽,只要能被他的小宠物看上,能让他的小宠物开心,便可进入王宫永享富贵荣华。
都说大树底下好乘凉,炙阳如今便是魔界最大的大腿,而他又没有妃嫔,素日里最宠爱的便是穷奇,而穷奇除了吃又没有其他的爱好,性子单纯还特别好骗,只要将他哄高兴了,便不愁在炙阳那里捞不到好处。
此消息一出,整个魔界的未婚少女都沸腾了,虽然去照顾穷奇很有可能便会面临被吃掉的危险,可如果没有被吃掉,便会有想象不到的巨大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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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边还一边扬着他那张小白花一样讨人喜欢的脸蛋在我的发顶和颈侧嗅了嗅,天知道我几乎是耗尽了全身的力气,才阻止了我下意识地想要揍他的冲动。
而且他说的那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言论,什么叫做我跟之前唯一不同的地方就只是会不会揍他,明明从模样到种族都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好吧。
许是瞧见我满脸满眼都写满了不认同,穷奇咬着自己白嫩嫩的手指头,侧头苦思良久才又补了一句道:“咦,不对,你跟我媳妇儿还有最大的一点差别,她身上有四方神兽白虎一族的味道,而你身上则是最纯正的魔族气味。”
因着此番我并不想再跟着这个吃货去王宫趟炙阳大魔头的那滩浑水,所以当他兴致勃勃地嚎着说新媳妇儿找到了,要带新媳妇儿回家的时候,我便用力睁开了他的手,面无表情地看着他道:“还请穷奇大人见谅,奴在家中已有了未婚夫,还等着我此番回去完婚,所以请穷奇大人另择其他的姑娘。”
一般情况下,在听说了对方已有婚配而被拒绝后,有会恼羞成怒的,也有会尴尬不已的,可谁知穷奇这家伙居然想也未想便随口应道:“哦,是吗?你已经有未婚夫了?那也没事啊,我吃了他,他和我融为一体,你以后就可以一直跟他在一起了。”
我:“……”
对于一个没有道德观念,没有是非观念,没有善恶观念,甚至连对错观念都没有的吃货,而且在吃货还有一根粗壮无比的大腿作为靠山的情况下,作为一个普通的魔族平民少女实在是无力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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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语凝噎,有那么一瞬间极是有冲动想要掐着他的脖子拼命摇晃着问他,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奇葩想法,觉得吃了人家未婚夫,人家还会高兴的跟他在一起。
要是真有一个深爱自己未婚夫的魔族少女,你吃了人家未婚夫,人家第一反应绝对是想拔刀剁了你好吗!
“还有最关键的一件事。”在随这个吃货再度启程前往皇宫的路上,我敛了神色,苦口婆心道:“穷奇大人,殿下是下令给你挑选的侍女,并不是给你挑选媳妇儿。大人可曾知道侍女跟媳妇儿的区别?”
咽下口中烤的嘎嘣脆的魔兽脆骨,穷奇顶着他那双小鹿一般清澈的漂亮杏眼,目光灼灼地看着我道:“嗯,我知道呀。主人曾经跟我说过,侍女跟媳妇儿最大的区别就是侍女就是照顾我,陪我玩,陪我睡觉,可以无条件满足我各种要求的,而妻子则是有权力拒绝我的各种要求的。其实我觉得侍女好像更讨人喜欢一点,这样如果我要求一边吃饭一边洗澡,或者一边放风筝一边吃饭,你都不会拒绝我的对不对?”
我抬手扶额:“……难道你的人生除了吃就没有别的追求了吗?”
穷奇诧异看我:“咦,难道人生除了吃之外还可以有其他的追求吗?”
我恨铁不成钢道:“人生除了吃,还可以有就梦想啊!”
穷奇穷奇摸了摸下巴,思索良久,沉吟道:“我今生最大的梦想便是可以自由自在的吃一切想吃的东西。”
我心力憔悴:“连魔族的贵族少女都随便你吃了,曾经的诸天神佛也被你吃了不少,我觉得你的愿望应该早已经实现了啊!”
穷奇笑眯眯地看着我:“所以我现在觉得很幸福呀,当然如果今晚你可以在我吃饭的时候帮我洗澡,或者在我洗澡的时候喂我吃饭,我会觉得更幸福的。”
“……”
虽然吃货又天真又很好对付,但不知道怎么回事,每次只要一跟他说话,我都会有一种想要揍他的迫切渴望。
此番跟着他再度进宫,我唯一能安慰自己的一点便是宫中的知情认识更多,能探听到的消息应该也比外面更为准确可靠。
当然,在探听这些消息之前,我首先要做的便是如何跟那些喜好八卦的侍女们在极短的时间内打成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