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软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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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王氏不同,顾婉是单纯地期盼着林萱能来家里做客。她将自己珍藏的布料首饰都拿了出来,想着到时候跟她分享。

    听说林萱喜欢花,不禁又在心里遗憾起来,心想若是还住在京城的宅子就好了。以前家里养了多少花啊,师父见了一准会喜欢。

    现如今的宅子虽也大,但和京城的比起来差远了。顾婉越看越不满意,干脆带着下人亲自跑了几趟花市,挑了不少的花草回家装扮。

    顾家上下一片忙碌,林萱和顾瑾珩也正忙。

    不过两人却是为了去府城做准备,萱家原创是和方素娘合伙的,管理的事情她不用太过操心,反正有方素娘在。但是铺子里至今没有培养出独当一面的设计师来,长此以往是不行的。

    不过据她观察,何春燕不光是绣活好,脑子也灵活,在做包包衣服上,经常提出许多新想法来。

    而何林桂枝有着在张家干活时的经验,做衣服方面也很有天赋,虽然在萱家原创的时间不久,但结合着当下流行的时新元素,已经做了好几款衣服出来,在铺子里卖得也还不错。

    林萱觉得只要对两人稍加以培养,在不久的将来,定能独当一面。她觉得除了平日里对两人的指导外,还要增加两人的眼界见识才行。

    于是决定此番去府城,顺便将两人带上。这事儿,自然得先给方素娘通个气。另外就是精品阁和乡下的作坊的事了。

    她建的红薯粉作坊在大周算是独一份的了,没有先例,基本什么都得靠她自己琢磨。

    这就比较麻烦了。

    她前世在外婆家居住时,是见过村民们做红薯粉的。

    当地的村民将洗净的红薯放入粉碎机中绞碎,然后准备好过滤网、过滤架以及装过滤水的缸,将绞碎的红薯加水溶解。然后倒入过滤网,用手挤压出水分,那些水就可以沉淀出地瓜粉了。

    但这里没有粉碎机,在绞碎红薯这一步骤,便只能靠人工了。不过在没有机器的情况下,如何提高效率,还是需要再琢磨一下的。

    另外过滤网、过滤架以及装过滤水的缸等,都要提前准备起来。再有如何保证精品阁的货源,挑选合适的管事等,方方面面的,事情还挺多。

    傅瑾珩也不得闲,他将前些日子收揽的几个乞儿招了过来,问起了最近跟踪朱允良的情况。

    不过自从上次跟踪朱允良被发现后,他就变得谨慎起来,几个乞儿最近没什么收获。

    傅瑾珩默了一会,安排道:“阿翼和小志,你们继续跟着那人,另外,最近各处消息,看有没有什么奇闻异事,又或者……”

    虽然觉得荒唐,但傅瑾珩还是有些怀疑,朱允良接近自家堂妹,又怂恿堂妹掳走自家弟弟,和那本做家具的书册有关。

    他前些天又找了她娘一趟,这次仔细地看了那本书册。

    此番仔细打量才发现,这书册并不完整。准确的说,像是一本书被人撕去了后半部分,然后又重新缝制了书皮上去。因为做得很精细,所以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他本能地觉得这本书不简单。

    顿了顿,又补充道:“注意打探,看有没有人在寻什么东西。”

    虽然对傅瑾珩的交代,阿翼几人都觉得有些奇怪,但几人并没有多问,而是老老实实地将他的交代记在了心里。

    傅瑾珩又交代了一通后,给每人发了五百文的月钱后,让几人先走,最后单独留下了元二。

    元二是几人中年纪最大的,今年已十六有余。准确来说,他算不上乞儿。

    傅瑾珩收下他,是一次意外。

    元二是从北边逃难而来的,只是父母妹妹都在逃难中病逝了,最后只有元二与大他一岁的姐姐活了下来。

    可是到安阳县后没多久,他姐姐也病了,他身上的盘缠早已经花光了。为了给姐姐治病,无奈之下,他只能自插稻草到街边卖身。

    哪想却有恶霸看中了她姐姐的美色,不顾其在病中,要强占了她,傅瑾珩路过,顺手救下了两人,后来又拿钱给他,治好了其姐的病。

    自此,元二便忠心耿耿地跟着傅瑾珩了。

    傅瑾珩拿了两百两银子给他,让他拿着钱去府城安置,然后像他一样收拢一批人来……

    安排好后,傅瑾珩便去了书院。

    “哟,傅大公子今儿竟来上学了?”刚进学堂,就响起一个揶揄的声音。

    傅瑾珩只淡淡地看了那人一眼,并未加理会,不想那人却不肯就此作罢,拦着他调笑道:“哎呀!我说傅大公子,你都靠着媳妇发财了,还装模作样地来读什么书!”

    说话的人叫于庆,他同傅瑾珩一样,都是家境贫寒的学子。

    一直在暗地里与傅瑾珩较着劲。却不想,后来傅瑾珩娶了县令家的女儿,家里的条件也跟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其实傅瑾珩在学堂里非常地低调,但无奈,七里香在安阳县的名气太大了,再加上开业的时候,傅瑾珩又在铺子里帮过忙,慢慢地学堂里,大伙都知道傅瑾珩家在城里开了铺子的事了。

    至于那铺子是谁出的钱,怎么开起来的,只要稍微打听一下,便知道是他媳妇的功劳了。

    看着七里香生意那般好,而傅瑾珩虽然经常请假,但却并没有耽误学业,有人佩服傅瑾珩的能力,有的人却眼红妒嫉。

    于庆便是其中一员。

    特别是林萱嫁给傅瑾珩之后,并不像传言那样,刁蛮跋扈,相反的,聪明又能干,关键是,人还长得漂亮。

    这样的女人,谁不喜欢?

    想着文会那日的事……其实自己也是有机会的,于庆心里便更扭曲了,觉得是傅瑾珩抢了他的机缘,对傅瑾珩尤为地不满。

    傅瑾珩淡淡地看着他,甚至轻笑了一下,“怎么?我靠着媳妇发了财,你羡慕嫉妒了?也想有个这么能干的媳妇?”

    “我呸!”于庆被他一语说中心思,顿时心虚又脸红,激动道:“靠着一个女人吃软饭,你还骄傲了?我们男人的脸都被你丢光了。”

    傅瑾珩挑了一下眉,轻飘飘地朝他飞刀,“总比你想吃软饭吃不上的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