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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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感谢就不必了,这都是应该的。”林子轩充分发挥了自己不要脸的性格。
“父亲已经答应我,会把钱全部用来做好事,而我也要去地府报道了。希望我们来生再见吧!”
说完周围鬼火开始慢慢地消散,而林子轩也重新踏上了前进的道路。
走了一路林子轩不巧遇到天上下起了大雨,林子轩又没有雨具只能任由大雨淋在自己身上。
这荒郊野岭的,林子轩也不知道哪里有避雨的地方,看来要花钱买一套衣服了。
自认倒霉的林子轩,还没有走几步一把雨伞出现在了他的头顶上,对于这及时到来的雨伞,林子轩打心里一百个感谢,只是当他看见执伞人的时候,却是着实吓了一跳,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一身红衣的凌家小姐,不,准确的来说是那夜消失的狐妖。
虽然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林子轩还是说了句“谢谢。”
“你就不问问我,我为什么会跟着你?”
“你若是想说,自然会说,你若是不说,我就问了也没用。”
狐妖没有回答林子轩的话,那么看来就是不想说了。
就这样林子轩这一路上多了一个同伴还是一个容貌姣好的女伴,这也不得不说是一种享受吧!
等到雨停之后,林子轩二人来到一处山脚下,经过打听才知道这座山叫做岭南,而山的那边叫岭北。
没错这座山就叫做岭,一个跟别的山都不一样的名字。
林子轩要去岭北,当地人闻言却是一愣说道:“你怕不是疯了,才想着去岭北?”
林子轩感觉这里面有事,搞不好跟自己的主线任务还有些关系便问道:“那个我是从外地来的,不知道这岭北怎么了,为什么你们一谈到岭北就变得如此紧张。”
“岭北有鬼,我跟你说你看现在是夏天,岭北那边却下起了大雪,你别看这岭南这边树木茂盛,一副生机盎然的景象,可是一到了岭北那边就冷的跟冬天一样,我跟你说曾经有不少商旅试图到岭北那边去做生意,结果你猜怎么着,他们被人发现的早就被冻成了冰人。”
“被冻成了冰人这么恐怖的吗?”林子轩觉得自己还是绕道去岭北,不然在买一身这个时候根本用不到的棉衣,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而狐妖却告诉林子轩岭北那边有妖怪,而且是很厉害的妖怪,至少自己肯定打不过她。
林子轩一听到有妖怪就知道看来这岭北是非去不可了,毕竟那可是自己的主线任务。
不过林子轩也不着急立刻去岭北而是先找了间面馆,毕竟天大地大,填饱肚子是大。
林子轩吃着面条吞吞吐吐地朝着狐妖问道:“对了,我还没有问你的名字那?”
“我没有名字,以前人们叫我红梅,那是在春华楼时的名字。”
林子轩不小心提到了别人的伤心事,即便认为脸皮比城墙还要厚的林子轩难免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没事,那都是过去了,不如我给你取个新名字吧!就叫做凌绯,凌家小姐的凌,绯红的绯。”
这个名字是林子轩借了凌家小姐的姓,加上无论是狐狸还是见到狐妖第一眼的时候,狐妖都是一身红装,凌红太过普通了点,绯又刚好又是红色的意思,林子轩便干脆给狐妖取了凌绯这个名字。
“凌绯,这个名字还行吧!”凌绯不咸不淡地说道。
看这个样子明显是对这个名字不满意,不过既然说了行那就是认可这个名字了,林子轩不想在绞尽脑汁在给凌绯取另外一个名字,便决定以后就叫她凌绯好了。
吃完面条之后林子轩便去购置棉衣去了,只是现在大夏天的就是想找个卖棉衣的地方都没有,这让林子轩有些发愁。
就在林子轩发愁的时候,一辆马车火急火燎地往岭山山上冲去,即使这没有值得太大惊小怪的,毕竟谁还没个急事不是,可是很快林子轩便察觉到了不对,因为那辆马车上有仙气。
虽然马车里面的那人隐藏的很好,但林子轩还是察觉到了那丝基本上不可察觉的仙气。
莫非是有仙人来除妖来不成,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尽管天上那些个仙人们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个坐在天庭上发呆。
可是这不代表有几个闲不住的,除了那个总是跟自己不对眼的行刑官之外,还有一个被称为伏魔大仙的家伙就是有事没事到凡间除妖。
为此林子轩不少跟那个所谓的伏魔大仙闹脾气,两人见面基本上也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彼此也是互相鄙视对方。
林子轩一想到这些便叫到凌绯说道:“我们上岭山。”
“可是你的棉衣还没有买那?”
“管不了那么多了,我们必须要以最快的速度赶上岭山。”
。。。
而那辆马车的主人是一个叫做关自在的神仙,观自在自封为逍遥神仙,属于一个三不管的神仙。
所谓的三不管便是人间帝王不管,天上的天帝不管,地府的阎王不管。
观自在原本是可以飞升成仙的,可是这家伙感觉天上的规矩实在是太多了,不适合自己,所以干脆做了一个在人间流浪的散仙。
观自在最爱三件事一是美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能看顺眼那便是美人,成仙三百年来观自在一共取了一百五十个老婆,七十二个男宠,总之这家伙是个男女通吃的家伙。
第二爱便是美酒,一个自在逍遥的人岂能没有酒。
第三爱是风景,关自在为了观赏美景可是踏遍了这天下的每一个角落。
一天他听说岭北那边六月飞雪,而且整整一个月都没有散,听到这一切之后,观自在便马不停蹄地朝着岭北赶去。
关自在的马也不是一匹寻常的马,这是一只修炼五百年的马王,要说他放着好好的马王不当,偏偏做起了关自在的坐骑,主要是因为这货春心萌动,看上了风流倜傥的观自在。
属于那种一眼万年的那种,直到有一天马王忍不住丢下马群化身成美女悄悄靠近观自在的时候,与观自在一夜风流之后,便一直跟在了观自在身边。
可是他是一头公马,不过好在观自在到现在也不知道,不过观自在好像似乎也不在乎是男是女,马王时常想着自己要是以真身与观自在见面他会不会嫌弃他。
马王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敢以真身与观自在见过面,不过倒是能一直陪在观自在身边,白天做观自在的坐骑,晚上化作各种美女在床上与观自在相见。
只是大部分的晚上,观自在都在跟别人见面,可是马王不在乎,只要能一直陪在观自在身边就好了。
观自在脸上泛起了一抹红晕,看上去比那刚出嫁的女人都要羞涩几分,不过人家那是害羞,而观自在明显是喝多了。
“醉酒当歌,人生几何。这首诗真好真秒。这写诗的人跟我一样品味,就是这名字差了点。”观自在大声夸赞道。
很快观自在眼前便是一片雪白的世界,地上已经积了一层足以将马王半条腿遮住的积雪,而天下的飘雪依旧没完没了地下个不停。
关自在不小心从马车上滚落到地上,胡乱抓了一把积雪便往嘴里放去。
“那个感谢就不必了,这都是应该的。”林子轩充分发挥了自己不要脸的性格。
“父亲已经答应我,会把钱全部用来做好事,而我也要去地府报道了。希望我们来生再见吧!”
说完周围鬼火开始慢慢地消散,而林子轩也重新踏上了前进的道路。
走了一路林子轩不巧遇到天上下起了大雨,林子轩又没有雨具只能任由大雨淋在自己身上。
这荒郊野岭的,林子轩也不知道哪里有避雨的地方,看来要花钱买一套衣服了。
自认倒霉的林子轩,还没有走几步一把雨伞出现在了他的头顶上,对于这及时到来的雨伞,林子轩打心里一百个感谢,只是当他看见执伞人的时候,却是着实吓了一跳,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一身红衣的凌家小姐,不,准确的来说是那夜消失的狐妖。
虽然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林子轩还是说了句“谢谢。”
“你就不问问我,我为什么会跟着你?”
“你若是想说,自然会说,你若是不说,我就问了也没用。”
狐妖没有回答林子轩的话,那么看来就是不想说了。
就这样林子轩这一路上多了一个同伴还是一个容貌姣好的女伴,这也不得不说是一种享受吧!
等到雨停之后,林子轩二人来到一处山脚下,经过打听才知道这座山叫做岭南,而山的那边叫岭北。
没错这座山就叫做岭,一个跟别的山都不一样的名字。
林子轩要去岭北,当地人闻言却是一愣说道:“你怕不是疯了,才想着去岭北?”
林子轩感觉这里面有事,搞不好跟自己的主线任务还有些关系便问道:“那个我是从外地来的,不知道这岭北怎么了,为什么你们一谈到岭北就变得如此紧张。”
“岭北有鬼,我跟你说你看现在是夏天,岭北那边却下起了大雪,你别看这岭南这边树木茂盛,一副生机盎然的景象,可是一到了岭北那边就冷的跟冬天一样,我跟你说曾经有不少商旅试图到岭北那边去做生意,结果你猜怎么着,他们被人发现的早就被冻成了冰人。”
“被冻成了冰人这么恐怖的吗?”林子轩觉得自己还是绕道去岭北,不然在买一身这个时候根本用不到的棉衣,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而狐妖却告诉林子轩岭北那边有妖怪,而且是很厉害的妖怪,至少自己肯定打不过她。
林子轩一听到有妖怪就知道看来这岭北是非去不可了,毕竟那可是自己的主线任务。
不过林子轩也不着急立刻去岭北而是先找了间面馆,毕竟天大地大,填饱肚子是大。
林子轩吃着面条吞吞吐吐地朝着狐妖问道:“对了,我还没有问你的名字那?”
“我没有名字,以前人们叫我红梅,那是在春华楼时的名字。”
林子轩不小心提到了别人的伤心事,即便认为脸皮比城墙还要厚的林子轩难免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没事,那都是过去了,不如我给你取个新名字吧!就叫做凌绯,凌家小姐的凌,绯红的绯。”
这个名字是林子轩借了凌家小姐的姓,加上无论是狐狸还是见到狐妖第一眼的时候,狐妖都是一身红装,凌红太过普通了点,绯又刚好又是红色的意思,林子轩便干脆给狐妖取了凌绯这个名字。
“凌绯,这个名字还行吧!”凌绯不咸不淡地说道。
看这个样子明显是对这个名字不满意,不过既然说了行那就是认可这个名字了,林子轩不想在绞尽脑汁在给凌绯取另外一个名字,便决定以后就叫她凌绯好了。
吃完面条之后林子轩便去购置棉衣去了,只是现在大夏天的就是想找个卖棉衣的地方都没有,这让林子轩有些发愁。
就在林子轩发愁的时候,一辆马车火急火燎地往岭山山上冲去,即使这没有值得太大惊小怪的,毕竟谁还没个急事不是,可是很快林子轩便察觉到了不对,因为那辆马车上有仙气。
虽然马车里面的那人隐藏的很好,但林子轩还是察觉到了那丝基本上不可察觉的仙气。
莫非是有仙人来除妖来不成,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尽管天上那些个仙人们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个坐在天庭上发呆。
可是这不代表有几个闲不住的,除了那个总是跟自己不对眼的行刑官之外,还有一个被称为伏魔大仙的家伙就是有事没事到凡间除妖。
为此林子轩不少跟那个所谓的伏魔大仙闹脾气,两人见面基本上也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彼此也是互相鄙视对方。
林子轩一想到这些便叫到凌绯说道:“我们上岭山。”
“可是你的棉衣还没有买那?”
“管不了那么多了,我们必须要以最快的速度赶上岭山。”
。。。
而那辆马车的主人是一个叫做关自在的神仙,观自在自封为逍遥神仙,属于一个三不管的神仙。
所谓的三不管便是人间帝王不管,天上的天帝不管,地府的阎王不管。
观自在原本是可以飞升成仙的,可是这家伙感觉天上的规矩实在是太多了,不适合自己,所以干脆做了一个在人间流浪的散仙。
观自在最爱三件事一是美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能看顺眼那便是美人,成仙三百年来观自在一共取了一百五十个老婆,七十二个男宠,总之这家伙是个男女通吃的家伙。
第二爱便是美酒,一个自在逍遥的人岂能没有酒。
第三爱是风景,关自在为了观赏美景可是踏遍了这天下的每一个角落。
一天他听说岭北那边六月飞雪,而且整整一个月都没有散,听到这一切之后,观自在便马不停蹄地朝着岭北赶去。
关自在的马也不是一匹寻常的马,这是一只修炼五百年的马王,要说他放着好好的马王不当,偏偏做起了关自在的坐骑,主要是因为这货春心萌动,看上了风流倜傥的观自在。
属于那种一眼万年的那种,直到有一天马王忍不住丢下马群化身成美女悄悄靠近观自在的时候,与观自在一夜风流之后,便一直跟在了观自在身边。
可是他是一头公马,不过好在观自在到现在也不知道,不过观自在好像似乎也不在乎是男是女,马王时常想着自己要是以真身与观自在见面他会不会嫌弃他。
马王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敢以真身与观自在见过面,不过倒是能一直陪在观自在身边,白天做观自在的坐骑,晚上化作各种美女在床上与观自在相见。
只是大部分的晚上,观自在都在跟别人见面,可是马王不在乎,只要能一直陪在观自在身边就好了。
观自在脸上泛起了一抹红晕,看上去比那刚出嫁的女人都要羞涩几分,不过人家那是害羞,而观自在明显是喝多了。
“醉酒当歌,人生几何。这首诗真好真秒。这写诗的人跟我一样品味,就是这名字差了点。”观自在大声夸赞道。
很快观自在眼前便是一片雪白的世界,地上已经积了一层足以将马王半条腿遮住的积雪,而天下的飘雪依旧没完没了地下个不停。
关自在不小心从马车上滚落到地上,胡乱抓了一把积雪便往嘴里放去。